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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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中药饮片煎熬质量,规范便民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连锁门店代客煎药服务的管理。

4、内容:

、根据顾客需要对在本店调配的中药饮片配方提供代煎服务。

、煎药室应当配备煎药设备;

4.2.1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有通风、除尘、防积水等设施。

4.2.2煎药设备具必须保持清洁,做到用前用后必须清洁干净。

煎药工作人员

4.3.1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4.3.2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4.3.3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煎药操作方法

4.4.1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4.4.2 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

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4.4.3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4.4.4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应当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量应当均匀。

4.4.5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

4.4.6每剂药煎煮完成必须进行煎药设备彻底清洁才能进行另一剂药煎煮。

煎药人员做好煎药登记记录。

、煎药人员在发药时,认真核对处方笺上顾客姓名和收银票上注明袋数,核对无误后发药给顾客,并告知服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中药饮片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1、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体现中药治病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医疗机构必须向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购入中药饮片。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中药报告书》复印件。 4、购进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医疗机构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包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批准文号。 6、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以及数量的核对,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票货不符的,有权拒收,不得入库。 7、中药饮片出库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出库。 8、在库中药饮片应定期进行养护,根据药品特性及季节变化特点,采取干燥、降氧、熏蒸、除湿等方法进行养护。

9、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10、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中药饮片采购制度及流程 1、采购中药饮片必须严格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保管员根据库存与临床用药情况提出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保管提出计划拟定采购计划,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后交主管院长审批后,采购员从已备案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3、购进中药饮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合格的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4、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供货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首营企业还必须与原件对照,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以及产品所属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原印章,审查合格后归档保存以备查。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百度文库)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目录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二)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三)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四)中药质量的控制与监测措施 (五)中药饮片采购管理制度 (六)中药饮片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七)中药饮片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八)中药饮片调剂管理制度 (九)中药饮片调剂标准操作规程 (十)煎药室管理规范 (十一)煎药室操作规范 (十二)煎药室工作制度 (十三)煎药室设备标准化操作程序 (十四)中药急煎制度 (十五)煎药室质量控制监测制度 (十六)煎药质量控制措施 (十七)中药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 一、为科学、规范地管理本院的中药饮片,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制定本办法。 二、本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院长为中药饮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药剂科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全院建立健全中药饮片质量监督体系,各临床相关科室有专人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药剂科定期检查中药饮片质量。 四、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人员、医院职工及患者,如果发现中药饮片质量问题,有权直接向医院领导或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反映,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干涉和打击报复。 五、负责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对领取和存放的中药饮片进行清理、检查以防发生变质失效。 六、药剂科在院长和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中药饮片供应工作。药剂科应严格遵守与中药饮片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把中药饮片质量关。 七、做好饮片购销的资质认证工作,合法规范地购进中药饮片。 八、严格执行中药饮片入库验收制度。入库时应对中药饮片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入库。 九、中药饮片库房应具备与中药饮片性质相适应的存储设备、设施,如冷藏、防冻、避光、防潮、通风、防鼠、防虫等。 十、中药饮片的出库遵循先进先出、后进后出、近期先用、远期后用的原则,严格按效期管理中药饮片,防止过期失效。 十一、中药饮片调剂人员、煎药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中药饮片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中药饮片的工作。 (二)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一、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经营质量管理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管理程序及质量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文件的管理。 3. 有关术语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指用于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的文件管理系统,包括一切涉及药品经营质量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的记录结果组成,是贯穿药品质量管理全过程连贯有序的系列文件。 4. 内容 一、中药饮片采购: 1. 为了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体现中药饮片防病治病的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合合理。 3. 供货企业必须提供合法证照及拟供中药饮片样品,签订合同必须表明质量条款、产地、等级标准等,必要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4. 中药饮片的包装应牢固,标志清楚,达到规定的要求。包装注明品名、产地及供货单位,并附药品合格标志。 5. 购进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饮片应特殊管理。 6. 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企业购进。 7. 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8. 该制未制,该炮未炮的中药饮片不得购进。 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1. 中药饮片入库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发现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1、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体现中药治病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医疗机构必须向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购入中药饮片。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中药报告书》复印件。 4、购进蒙药、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包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批准文号。 6、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以及数量的核对,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票货不符的,有权拒收,不得入库。 7、中药饮片出库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出库。 8、在库中药饮片应定期进行养护,根据药品特性及季节变化特点,采取干燥、降氧、熏蒸、除湿等方法进行养护。 9、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10、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中药饮片采购制度及流程

1、采购中药饮片必须严格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药房人员根据库存与临床用药情况提出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药房人员提出计划拟定采购计划,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后交主管院长审批后,采购员从已备案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3、购进中药饮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合格的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降低中药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4、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供货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首营企业还必须与原件对照,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以及产品所属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原印章,审查合格后归档保存以备查。 5、每年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签订明确质量条款的“药品采购合同”和“廉政协议”,供应单位保证所供药品是合法,质量合格的药品。 6、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有生产企业、品名、产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药品生产许可证号。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每批中药饮片还需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7、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供应及时,合理使用。 8、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9、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10、每年应当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11、采购流程: 药房人员提出计划采购员拟定采购计划科主任审查院长审批采购员按批准采购。

新《药品管理法》涉及中药饮片监管和发展的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传递了全面加强药品监管的最强音。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对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及法律责任作出一些新规定,围绕鼓励创新、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作出多项重大制度创新,同时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典治乱,严惩重处违法行为。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促进中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新举措、新办法。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广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共同使命和责任。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一方面要尊崇、敬仰《药品管理法》,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GMP的规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落实企业的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另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抢抓国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机遇,立足于企业实际,谋划实施做大做强做优的思路和办法,共同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现将《药品管理法》和《意见》中有关中药饮片监管和发展的内容摘录如下,供大家学习。 一、《药品管理法》的有关条款 第四条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中药品种,鼓励培育道地中药材。

第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推进药品追溯信息互通互享,实现药品可追溯。 第三十九条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义务,对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实行全过程管理,建立中药饮片追溯体系,保证中药饮片安全、有效、可追溯。 第四十三条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生产活动全面负责。 第四十四条药品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检验记录应当完整准确,不得编造。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四十七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不得出厂。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出厂放行规程,明确出厂放行的标准、条件。符合标准、条件的,经质量受权人签字后方可放行。

中药材管理制度

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制度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养护的管理。 职责:公司办公室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制度: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储存、养护 一、为了做好中药材的养护工作,必须掌握各种药材的性质和变异特点。下面将药材分为易生虫、易乏油发霉、易变色走味、易熔化怕热、易潮解风化和失油,需要特殊保管的药材以及中药饮片等几种类型,分别介绍他们的质量检验方法和具体养护。 二、易生虫药材 (1)易生虫药材的品种很多,就其药用部份来说,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和树皮,有动物的骨、甲、皮、筋和昆虫驱体等。其所含有成分有淀粉、脂肪、蛋白质、糖类和挥发油等。由于这类药材的形状、质地和成分不同,适合于很多不同类、不同食性和生活习惯的害虫生活与栖息,各种害虫对药材的危害程序也不尽同。 如:质地松软、含糖类、脂肪较多的党参、陈皮、柏子、枸杞等,易受螟、蛾危害。 含脂肪、蛋白质较多的鹿茸、剌猥皮、蕲蛇、蜈松等,易受鲣节虫危害。 质地坚实,含淀粉较多的赤小豆、皂角、薏苡仁、芡实米等,易被象鼻虫和谷盗蛀蚀。 质地松散、含芳香挥发油较我的玫瑰花、款冬花和各种菊花,则易被谷盗、螟、蛾等多种科属的害虫危害。 药材中也有部份品种,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易生虫,如天门冬、肉苁蓉等。

(2)在储存场所潮湿,药材吸潮变软后、才易生虫;白扁豆、白果、榧子等外壳坚硬,甘草等,如果存入时间过久,并在温、湿度适于害虫早生长时,才易引起虫害。 (3)易生虫药材中的某些品种,在不同的情况下也还会泛油、发霉变质,因此,要保管好这类药材,不受虫霉的危害,首先必须了解这些药材的性质,摸清发生害虫以及质量的规律,然后才可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治。(4)有些易生虫药材,在入库验收时虽没有发现害虫,但在贮存过程中如不加注意,仍有可能会生虫,因此必须做好经常性的在库检查工作。每周检查时应按堆垛次序,逐垛进行。首先检查垛的周围和垛的上面以及垛底是否有虫丝或蛀粉等,然后对易生虫药材的重点品种进行开箱拆包检查。检查时,如不易从外观上判断是否生虫的,也可采取剖开、折断、打碎、摇晃等方法进行,此外,外大垛药材,应首先注意货垛所处的环境,因每个角、每个面、上中下层所接触的温度不同,可以用抽查方法,及时掌握温湿度的变化情况,以防止吸潮后发霉生虫。 (5)保管易生虫药材,除了要勤加检查外,必须从杜绝害虫来源,控制其传播途径,消除其孽性繁殖条件等方面着手,才能有效地保证其不受虫害,因此,储存这类药材,首先要选择干燥通风的库房。库内地面潮湿的,应加强通风,并在地面上埔放生石灰、炉灰或木炭等进行吸潮,垛底垫木应垫高到四十厘米以上,垫木上最好铺上木板,芒席或木炭等进行吸潮,垛底垫木应垫高到四十厘米以上,垫木上最好铺上木板,芒席或油毛毯等隔潮,使药材保持经常的干燥。其次,是保持库内外清洁,在这类药材入库前,应把空仓内的尘土、废物等清除掉。发现库房内害虫时,可用杀虫水,对四壁墙、地板、垫木以及一切缝隙处进行喷洒。平时对库房内外及货垛,也应经常进行打扫,不使害虫和菌类有繁殖的机会。此外,要合理地安排出库,因易生虫的药材,一般是陈货较新货更易生虫,因此应根据具体品种的新旧情况和质量情况,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使容易生虫的药材先出库。同时,对这类药材的货垛,也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引注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规 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中药饮片煎熬质量,规范便民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连锁门店代客煎药服务的管理。 4、内容: 、根据顾客需要对在本店调配的中药饮片配方提供代煎服务。 、煎药室应当配备煎药设备; 4.2.1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有通风、除尘、防积水等设施。 4.2.2煎药设备具必须保持清洁,做到用前用后必须清洁干净。 煎药工作人员 4.3.1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4.3.2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4.3.3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煎药操作方法 4.4.1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4.4.2 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规定

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规 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 2.范围:中药饮片的进销存 3.责任人:全体员工 4.内容 4.1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a)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b)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c)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d)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4.2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a)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b)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c)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d)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e)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4.3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a)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b)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 c)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夏防季节,即每年5~9月份,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 d)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e)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f)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g)每天应校对所有衡器,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h)中药饮片代客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应符合有关卫生条件 i)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员,并采取有效措施 4.4中药饮片的调配、销售管理 a)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制精编版

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中药饮片煎熬质量,规范便民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连锁门店代客煎药服务的管理。 4、内容: 4.1、根据顾客需要对在本店调配的中药饮片配方提供代煎服务。 4.2、煎药室应当配备煎药设备; 4.2.1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有通风、除尘、防积水等设施。 4.2.2煎药设备具必须保持清洁,做到用前用后必须清洁干净。 4.3 煎药工作人员 4.3.1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4.3.2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4.3.3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4.4 煎药操作方法 4.4.1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4.4.2 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4.4.3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广东省关于严格中药饮片生产准入及加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关于严格中药饮片生产准入及加强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食药监安〔2011〕170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我省是中药饮片生产大省,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数量持续增长。在近两年开展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发现,与制剂生产企业相比,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普遍存在从业人员不稳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较低、GMP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不按法定炮制方法进行生产甚至外购饮片进行分包装,不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对饮片成品实施批批检验等现象时有发生,中药饮片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也给监管部门带来压力。今年以来,国家局接连下发《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药材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64号),在要求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管的同时明确严禁经营企业从事饮片分包装等活动,从而引发了新一轮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开办热潮。严格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准入条件、把好准入关,以及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管,已经成为当前药品安全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管,根据法律法规和GMP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严格中药饮片生产准入条件。应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条件的规定,以及2010版药品GMP、2010版药典要求,对新开办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许可检查和GMP认证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不予通过认证,从源头上杜绝低水平重复现象。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厂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有独立生产厂区或独立建筑物,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不能仅租用一栋厂房的一层或部分楼层,或与其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共用建筑。 (二)人员:关键人员的资质应符合2010版GMP要求,具有中药饮片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关键人员以及QA、QC、生产、仓储等人员均应为企业的全职在岗人员。(三)检验:应按2010版药典要求对药材和饮片进行全检,除重金属、农药残留等特殊检验项目外,原则上不允许委托检验,具体要求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企业委托检验的暂行规定》执行。 (四)生产品种:企业在许可证核发及GMP认证申请时应如实申报全部拟生产品种,在通过许可和认证后要增加生产品种的,应书面报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安排现场检查。 (五)仓库:仓库应有足够空间,面积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二、进一步加强对现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和日常监管。各市局要做好已通过认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严格标准,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依法处理。对未列入年度跟踪检查计划的企业可根据情况确定日常监管频次。现场检查时应重点把握以下几点:(一)自2010年10月1日以后,药材和饮片必须按2010版药典要求进行全检,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如高效液相色谱仪、分析天平等,并有相应使用记录。 (二)严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等行为,一旦发现按严重缺陷处理。 (三)企业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和物料台账等,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按严重缺陷处理。 (四)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应能满足实际生产品种要求,生产检验能力应和实际生产规模相匹配。实际生产品种和新开办申报资料不一致的,企业应报市局备案;关键生产设施等条件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报省局备案。 三、各市局要加强宣传,尽快将严格中药饮片生产准入和加强监管的政策要求传达给辖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一、中药饮片采购: 1.为了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体现中药饮片防病治病的特色,发扬祖国传 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GSP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 重药品购进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合合理。 3.供货企业必须提供合法证照及拟供中药饮片样品,签订合同必须表明 质量条款、产地、等级标准等,必要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4.中药饮片的包装应牢固,标志清楚,达到规定的要求。包装注明品名、 产地及供货单位,并附药品合格标志。 5.购进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饮片应特殊管理。 6.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企业购进。

7.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 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8.该制未制,该炮未炮的中药饮片不得购进。 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1.中药饮片入库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 发现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货单不符的不得入库。 个别中药饮片如果不易辨别真伪的,必须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入 库。 2.在库饮片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季度要将全部中药饮片检查一遍 实行“三三四”循环。梅雨季节,每月要将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出现 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中药饮片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 不得销售。 4.严把中药饮片销售质量关,拆零分装时不得混装,错装,及时清理零 货称取区,做好记录。 5.零货称取区每天清洁打扫,每周做一次大清扫,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6.客户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处理。

中药饮片使用管理制度

中医院中药饮片使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规定。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二、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三、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三、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由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 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 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 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

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 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 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六、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书”。 七、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八、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九、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十、设置中药饮片检验室、标本室,并能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中药饮片常规检验方法。 十^一、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二、中药饮片仓库、调剂室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等条件及设施。 十三、中药饮片出入库应当有完整记录。中药饮片出库前,应当严格进行检查核对,不合格的不得出库使用。

卫生局关于下发《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及标准》的通知

仪陇县卫生局关于下发《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及标准》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中药饮片、中成药临床安全使用管理,提高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应用水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仪陇县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 一、中药饮片的使用管理 (一)、中药饮片处方 1、中药饮片处方应按《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要求》开具,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还应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2、中药饮片名称应当使用规范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本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 3、剂量使用法定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下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对中药饮片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5、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若有配伍禁忌和超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名上方再次签名;毒性中药饮片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罂栗壳不得当方发药,必须凭有麻醉药处方权的职业医师签名的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调配时必须混入群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极量(18g),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儿童不得使用罂栗壳。 6、普通中药饮片处方2日内有效,需再次调配的7天内予以调配。 (二)调剂 1、药师应当认真逐项审核处方,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不得调剂。药师不得擅自更改处方。 2、调剂人员应当遵守调剂制度,凭本院合格有效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剂。调剂人员收方后,应当按照中药饮片调剂规程进行审方和调剂。调剂处方是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3、调剂人员应遵守调剂炒作规程,准确称量,调配一方多剂的中药饮片处方,在分剂量时应分称递减,保证剂量准确,不得估量抓药,重量、分剂量误差不得超过±5%,对处方中注明“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需特殊处理的药品,要按要求另包,并在发药是对病人详细说明。 4、发药是应唱名发药,必要时还应核对科别、性别、年龄、创号、开具日期、处方医师、药品金额等项目,详细交代用法用量,中药饮片常规简要方法和注意事项,对特殊煎煮方法如先煎、后下、另煎、布包煎等需要向患者特别说明和提示 对已发出的中药饮片不予退药。 (三)煎煮 1、煎药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有关内容;认真填写操作记录和发药记录;急煎中药应在2小时内完成。 2、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侵泡不少于30分钟。 3、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煎煮实践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1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煎煮时

浅议中药饮片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oc

基层经营、使用单位从正规渠道购买饮片样品后,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毛利润可达100%——200%,甚至更高),大量购进劣质中药材进行防伪加工销售;有的经营企业从黑市上购买散装饮片和正规厂家的饮片包装、标签,进行改头换面;有的“黑串”、“代理”商贩非法销售饮片,执法人员查处后就直接到合法企业去过票;有的零售单店和医疗机构留着正规厂家的饮片包装和标签应付检查,实际销售、使用的基本上都是从地下家庭式作坊生产的中药饮片。 (二)饮片质量不稳定。中药需特殊炮制的品种有400余种,其中毒性品种近30余种,需加入辅料炮制的有100余种,特别是一些药材经过加工炮制后能增强疗效或改变疗效,而一些具有毒性、刺激性的中药材必须要通过加工来减弱其毒性、刺激性,才能达到安全使用的效果。否则,饮片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治疗作

用,甚至起到相反的作用。近年来,我们在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中药饮片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厂家不按规定生产。有的故意不按生产工艺生产,规避监管;有的变更工艺、处方、标准,却不按规定申报;有的按批准的工艺、处方、标准进行生产,却生产不出合格产品;有的不在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的车间、厂房生产;有的实际上就是伪劣中药材的合法加工厂。二是缺乏正确的竞争意识。不少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都是采取低价产品代替高价产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价格欺诈现象相当严重。三是经营使用管理不科学。中药饮片的质量与中药材的种植、采挖、生产、加工炮制、仓储等息息相关,不少单位管理不到位,“七防”( 防尘、防潮、防霉、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做得不够,霉变、鼠咬、虫蛀和有效成份丧失的饮片较多,造成质量变异,这在边远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尤其普遍。 (三)有效监管未跟上。中药饮片相比西药而言价廉物美,可以随症加减,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实用性,比较符合不同病因的病人而进行个性化给药治疗,深受农村市场和农民的欢迎,中药饮片在基层很有市场。目前,监管部门一是对饮片安全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到位;二是对安全风险的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三是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到位;四是地方保护、执法环境影响监管工作的开展;五是监管队伍素质不适应监管工作的要求,监管工

中药饮片最新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与标准文件

新政文登015号 沈北新区[2013]87号 辉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及标准》为了加强我区中药饮片、中成药临床安全使用管理,提高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应用水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我区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规定及标准。 一、中药饮片的使用管理 (一)、中药饮片处方 1、中药饮片处方应按《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要求》开具,开具中药饮片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施治和配伍原则,还应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

2、中药饮片名称应当使用规范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9〕7号)书写; 3、剂量使用法定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 4、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下方,并加括号,如捣碎、先煎、后下等;对中药饮片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5、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若有配伍禁忌和超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名上方再次签名;毒性中药饮片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罂栗壳不得当方发药,必须凭有麻醉药处方权的职业医师签名的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调配时必须混入群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极量(18g),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儿童不得使用罂栗壳。 6、普通中药饮片处方2日内有效,需再次调配的7天内予以调配。 (二)调剂 1、药师应当认真逐项审核处方,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

单体药店-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中药饮片煎熬质量,规范便民措施,特制定本制 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药店代客煎药服务的管理。 4、责任:中药饮片调配人员。 5、内容: 5.1、根据顾客需要对在本店调配的中药饮片配方提供代煎服务。5.2、煎药室应当配备煎药设备; 5.2.1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有通风、除尘、防积水等设施。 5.2.2煎药设备具必须保持清洁,做到用前用后必须清洁干净。 5.3 煎药工作人员 5.3.1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5.3.2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5.3.3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5.4 煎药操作方法 5.4.1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 5.4.2 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5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 5.4.3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5.4.4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相关要求。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应当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量应当均匀。 5.4.5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 5.4.6每剂药煎煮完成必须进行煎药设备彻底清洁才能进行另一剂药煎煮。 5.5煎药人员做好煎药登记记录。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二、中药饮片采购管理 三、中药饮片的验收管理 四、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五、中药饮片的调配与销售 六、中药饮片的养护 七、中药饮片岗位职责

一、中药饮片质量管理: 1.中药饮片入库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发现有虫蛀、霉变、变质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货单不符的不得入库。个别中药饮片如果不易辨别真伪的,必须送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入库。 2.在库饮片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季度要将全部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实行“三三四”循环。梅雨季节,每月要将中药饮片检查一遍。出现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3.中药饮片出库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销售。 4.严把中药饮片销售质量关,拆零分装时不得混装,错装,及时清理零货称取区,做好记录。 5.零货称取区每天清洁打扫,每周做一次大清扫,确保环境卫生、安全。 6.客户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处理。 二、中药饮片采购管理: 1.为了加强中药饮片的管理,体现中药饮片防病治病的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GSP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力求做到供应及时,结合合理。 3.供货企业必须提供合法证照及拟供中药饮片样品,签订合同必须表明质量条款、产地、等级标准等,必要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4.中药饮片的包装应牢固,标志清楚,达到规定的要求。包装注明品名、产地及供货单位,并附药品合格标志。 5.购进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饮片应特殊管理。 6.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企业购进。 7.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中药饮片管理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第三条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第六条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第二章人员要求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一级医院应当设专人负责。 第八条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中药师或相当于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第九条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在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在一级医院应当是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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