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实用,劳动争议处理75个常遇问题及解答

史上最实用,劳动争议处理75个常遇问题及解答
史上最实用,劳动争议处理75个常遇问题及解答

史上最实用!劳动争议处理76个常遇问题及解答

1、试用期员工无理由被辞退,该员工要求赔偿金,老板不肯给,我这边该如何处理?

支招:向老板说明问题严重性,这样的问题是应该得到赔偿的。并完善你们的离职管理制度与执行力。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公司签完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上不写待遇,也不给员工,两份都留存在公司,请问这样能规避企业用工风险吗?

支招:属于恶意规避。不过,事实上,如果事后员工以此为由想让合同无效,往往也是因为没有证据而败诉。我认为,单位即使“规避”了法律层面的风险,但同时随了员工离心力高,忠诚度低的大风险。如果员工有证据,可视为劳动合同无效。如果员工手里没有,可以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3、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因公司原因解约。该员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支招:解除劳动合同证据成立后,如果公司以正当理由解除,应当培偿3个月的工资,服装费,公司不应当扣。如果不是正当理由解除,应当培偿双倍

4、有位朋友正深陷劳资纠纷,情况是这样:入职时,公司让签了一份空白合同,只准签名不准留日期,薪水也留白,后公司拖欠薪水,并在合同中随意填了薪水和合同日期,合同文本始终没有给到员工。员工被迫申请劳动仲裁,请问以上情况,是否应将合同视作无效,申请双倍赔偿,如何才能证明合同为无效的?

支招: 1、此情形,员工处于不利状态,员工必须以证据证明这些空白项目未填写时迫于单位的要求先签名。 2、合同文本未交付本人,如果对员工造成损害的,由单位承担责任。但一般不会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单单是拖欠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就会涉入。如果有证据证明,此劳动合同可视作无效,当申请双倍赔偿。企业还会被处罚。

5、员工2009年11月入职,第一次合同期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合同期满后,公司与其续订一年,即,合同期为2012年10月31日为止。现公司想在本次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本人续订劳动合同。公司操作:2012年9月30日向其发放劳动合同不再续订通知书,本次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即告解除。

问题:请问公司这样操作是否可以?如果到时员工提出要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有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是否仍可以不与其续订?如果问题1的答案是不可以不续订的话,那么企业还有其他什么方法可以

解决?是否产生赔偿金?如何计算?今后对待这类问题,HR该如何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支招:1.合同到期终止,无须提前30天通知,只需要到期通知其来办理终止手续即可。(不过因为地区存在执行差异,据我所知,北京、天津、江苏三地要求合同终止也需要提前30天通知。)

2.合同到期,双方都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续订,如果企业决定不再续订,即可双方终止。

3.此案例由于企业方提出终止,因此需要按规定支付其经济补偿金。根据案例的时间,支付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可。

4.你提出的案例是最和平的终止案例,只要按照程序走,控制好办理终止手续的时效,基本上就没有问题了

5、第二次固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若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只要员工不存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还有五个月的时间,你可以通过证明员工存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来避免与该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是否产生赔偿金,是以贵单位是否违法解除来决定的。

8、加强员工考核,对于考核为胜任以上的,为什么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呢?若考核存在不胜任情形的,单位有权拒绝续订。

6、我公司有一员工,生病有两天没有来,但没有给部门主管电话请假,两天他拿着医院的休假条来消假,这种情况是按照旷工处理还是按照病假处理?

支招:根据你们公司的制度来定。人性化一些一般不视为旷工。但最好处罚一下,这样会影响别人,影响团队士气。

7、一个朋友在一家电子厂工作了好几年了,公司去年才给他发了调薪单,上面写了总额多少,今年公司实行薪资制度改革,朋友的工资一下子少了七八百块。少的工资刚好是工资条上的补助条款,劳动合同上当时签的薪资是1320元,请问这个朋友该如何讨回自己少的工资呢?

支招:1、以调薪单为证据; 2、对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的内容、程序合法性提出质疑; 3、对单方面降薪的行为提出内部申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仲裁皆可。

8、领导在别的公司挖人,人家的劳动合同未解除,但离职申请已经上递,我们公司如果想任用,该怎么办?

支招:建议最好是在员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再任用。

9、员工请长假超过15天,公司扣留当月工资,等到重新来上班了,在补发长假期间工资,这样做,风险有多大?

支招:请长假是什么样的假期?请假不等于旷工。员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公司就不太乐观了。旷工这样的情况在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可扣留工资

10、员工工伤已无大碍,医生也说明可以出院,但员工坚持住院治疗,不肯出院,并一再要求转去更大的医院做治疗,该员工据此要求公司赔偿其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8万元,公司不予支持,但现在又不能跟其解除劳动合同,继续每月发予工资,请问这种情况公司如何处理才好?如若事情一直不解决,公司难道要一直这样白养着一个人?

支招:1.工伤申报的一系列工作,你们是否又做?

2.工伤医疗期是有期限的,只要医生出具证明其康复,即可以确认其医疗期结束,就可以通知其来上班,并操作后续的工伤伤残鉴定等工作。

3.这种事情企业必须主动不能被动由员工牵着走,不然后患无穷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办理工伤保险。鉴定等级后,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于一次性再就业补偿金。对日后的经济纠纷公司可回避风险。另多与此员工沟通,尽量调整此员工的心态。

5、单位尽早去申请伤残鉴定,以伤残鉴定结论中的“医疗终结日期”为停工留薪日期的结束日期。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发放到医疗终结日期为止。

11、一名门卫已经和你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8年了。由于公司颁布了新的保安制度,加强了管理,规定被警告两次,就会辞退,没有补偿金。改名员工由于平时工作不认真,害怕被辞退,于是威胁人事工作人员,并要求公司马上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按年限给予赔偿金。公司该如何处理,人事又该如何避免人身伤害,并最低程度降低公司损失?

支招: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不赔偿。

12、请问有一个员工由于不能胜任原岗位,调岗也不服从,公司要将其劝退,但其不愿辞职。请问该怎么处理?

支招:员工不能胜任原岗位,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于赔偿金

13、公司的《员工手册》有大量内容违法,请问员工是否可随时以此为理由辞职并要求公司补偿?

支招:可以以“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为由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14、企业因为经济不好车间员工让回家休息,这段时间算基本工资,问题有:如果员工要离职的话,给不给补偿的呀?公司一直没通知员工来上班,(等于被离职)员工要仲裁的话,能不能得到补偿金,且公司有理还是员工有理。

支招:根据企业停工待产情形的法律规定:停工待产的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发放原工资标准待遇;第二个周期开始:出勤提供劳动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支付生活费(各地地方法规政策不同,请查询后确定)

15、员工入职一周后体检发现有高血压,公司是否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招工时有要求身体健康)?

支招:这要看你们招聘本岗位是设置的录用条件是否有这一条了16、公司为了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使用2个公司名称交替与员工签订合同可以吗?

支招:如果单位尽了告知义务,员工同意,并且单位支付了前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也是可以]的。

17、员工6个月前有打架事件,当时未做处分,现在是否可以此为由辞退?

支招:单位管理应当有及时性,打架属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违纪事件,不及时处理,可能会承担管理不当的单位责任。因此,不能明确回答你,行,还是不行。

18、员工自离的未作离职体检,请问如何防范风险?

支招:在规章制度中规定此类情形的责任归属。

19、待岗期间的劳动者能否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支招:这个不是简单的能不能的问题。这种情形属于双重劳动关系情形。

20、请问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要给经济补偿金吗?

支招:以不合格辞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可能是赔偿金,因为不合格未必是不胜任。建议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不需要支付解约成本。

21、应届大学生劳动关系建立应从什么时间起算?是与公司简历劳动关系时,还是取得毕业证书时?在公司工作期间涉及回学校做论文事项,这样的情况应该从什么时间起算?

支招:1、通常在三方的《就业协议》中会约定以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日期。 2、若是自己应聘,直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实际用工之日起认定劳动关系开始之日。

22、员工拒不签收公司的处罚通知该如何证明?

支招:如果不签收,可向住所邮寄,并注明信件内容

23、员工入职一周严重违纪,但未签订合同,辞退前是否须签合同?支招:可以不用。

24、试用期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是否需要给补偿金?

支招:是需要给补偿金

25、公司雇佣未毕业大学生,但也属于全日制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吗?

支招:不建议以劳动合同性质用工。建议以实习性质签订实习协议。

26、如果公司在组织架构上做了调整,没有了员工的职位,导致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已在本公司工作10年,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是不是也要按照n+1的原则进行赔偿?

支招:组织结构调整导致无岗位的情形,不属于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若员工同意,属于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适用1+N。若单位单方解除的,应属于违法解除,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

27、公司新开设了一个机构,在当地招人,其中有个新入职怀孕女员工入职工作没几天后,以工作地新装修甲醛含量高影响胎儿为由,提出要请病假一直到孩子生下来为止,这样的怎么处理,这位女职工

现在还没到请产假的时候,怀孕大概四个月。我想请教一下,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扣发离职时的工资,等到办理完离职手续再发,这样违法吗?员工能去劳动监察起诉吗?另外员工离职时什么手续都

不办理,公司能有什么办法防止损失?

支招:1、关于怀孕女职工的问题:他这个情形不属于病假,以病假情形是不适合的。但其提出的理由有一定的合理性,建议协商处理。

2、员工离职未完成工作交接的,单位可以暂缓发放工资,员工投诉也没用。

3、公司应建立规章制度来进行规范化管理。

28、集体计件的,月中辞退的员工,目前只计算基本工资,请问这种作法合法吗?

支招:不合法。

29、公司部分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原岗位职工统一安排转岗培训,请问培训期间工资待遇如何支付比较合理?

支招:依贵单位的规章制度,以不低于其原工资中的固定工资标准为前提。

30、问员工自己提出来的解除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合同期满员工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支招:1、员工以本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无经济补偿金;以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位过错事实为由辞职的,事实成立的,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合同期满,工资待遇不低于原水平的,员工不愿意续订的,无经济补偿金,相反,则有。

31、公司给员工发放工服,在工作期间工服免费使用。如果员工主动离职,则扣300元作为服装费用,服装员工带走。这样做回产生劳动纠纷吗?如果会的话,公司该怎么降低花在员工的服装成本上呢?支招:会。你可以在劳动合同上约定:辞职时服装成本可以以折旧的方式回收。这样比较好,不易产生纠纷。可以体现在劳动合同里,如果员工离职服装无损坏退还给公司,公司不扣服装费。

32、员工离职重返,到了不同的岗位,还可以对其规定试用期吗?调至相对不重要的岗位,可以对被调整员工降薪吗?

支招:1、同一人在同一单位,不可以重复试用期。 2、调整岗位合法的前提下,工资可以调整。

33、我公司一员工2005年9月应聘到深圳分公司,2007年4月调动到江苏吴江分公司,2008年10月又调动回深圳公司,从吴江调回深圳后,深圳又把他调到一个下属公司江西新余公司,2010年3月又从江西新余调回深圳公司,今年8月份因经营问题公司将解职一

部分员工(此员工在内),因为这名员工的调动原因不知道依据劳动法公司应该如何补偿,(三险一金从未买过)(N+1的补偿不知该从何时间算起)这几个公司同属一个老板,单都独立运营,从2005年9月到即将离职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和他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但其都不同意)。请问他的补偿应该如何计算?

支招:1、以离职时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无合同,则是工作地点,即深圳)标准。 2、计算连续工龄,适用1+N。

34、对于入职不愿签合同的员工,我们应该怎么合理处理?

支招: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后,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并不给于赔偿金

35、员工2004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公司都是一年一签的(合同时间从当年1/1至12/31),如果公司2011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不再跟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想问下该员工怎么办?

支招:员工可以选择: 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终止劳动合同。

36、员工2004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公司都是一年一签的(合同时间从当年1/1至12/31),这样算不算是已经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2011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不再跟该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想问下该员工能得到多少赔偿?

支招: 1.如果最新一份合同的期限仍旧是1/1至12/31,那仍旧是固定期限的合同。 2.到本年度12月31日合同到期,企业不再跟员工续签,那员工可以拿到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自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工龄。

37、由于员工的隐瞒,公司在新员工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造成的纠纷,责任方在谁啊?

支招:员工隐瞒的,后单位可以员工欺诈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向劳动仲裁申请裁定合同无效。

38、对于公司提出要求签订合同,员工不予配合造成的纠纷公司承担多少责任?

支招:入职一个月内,员工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入职一个月后,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39、我在2012年1月30日交辞职报告,一直工作到2012年5月18日离开公司,公司在我交辞职报告后就停交了我的社会保险,我还有四月和五月一个多月的工资在公司,这次发工资公司也停发了。我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支招:自你知道“被停止社会保险”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都可以。2个月原仲裁条例的时效,已经改为一年时效了。你可以在辞职二个月内

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补交保险并支付工资,百分百胜诉的。

40、员工产假回来,公司借故说员工工作出现失误,然后开除员工,员工找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推诿到老板处,老板让员工找人力资源部,员工现在该怎么办?

支招:员工先衡量所谓的“公司借故说员工工作出现失误”是否成立,如果认为不成立或无相关规章制度支持,可以去地方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41、员工产假回来就辞职,公司要如何可以合法防范这种情况呢?

支招:如果他岗位比较重要,你可以在劳动合同条款中对辞职作补充说明,并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42、已经签了2次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后,如再没有签订的话,是否视为已经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支招:一定要重新签,否则不能视为。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如

果符合,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3、员工2012年3月1日入职,至今拒绝来人力资源部签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停发工资,要求签完劳动合同再发工资?

支招:公司制度中体现出来,然后可以书面通知。

44、遭遇阴阳合同,员工如何维权?

支招:首先员工手上要有两份劳动合同文本。其次,区分是否有特殊约定。无特殊约定的,以实际工资证明对应劳动合同的效力真实性。

45、我一个朋友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后来过完年的时候因为怀孕,就先请了半个月假,然后就在假期结束的时候递交了辞职报告!结果一个月以后,她去办理辞职的时候,原公司告知她因为在她上班过程中签署了一个培训协议,所以要求她赔偿!而且是培训费用的两倍!可是这个朋友没有参加完培训,(一共十次课,参加了4次)!请问她现在应该怎么办了?

支招:1、我不明白单位是怎么想的,女职工怀孕自己辞职的,居然还为难她,想多花点钱么?2、没有培训结束的情形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以培训协议的约定来判断是否需要支付。但双倍赔偿是不合法的,以培训费用为上限。3、我建议她不辞职。

46、某员工2011年12底入职,2012年2月初离职,公司制度是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转正后上五险一金(虽然有点不合法律法规,当相信这种情况的企业所占比例非常大),2012年4月份该员工携带劳动合同和工资打卡记录投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公司

给其补缴12月、1月、2月份的公积金。

问题如下:1、双方协商解决不一致该怎么办?2、企业这边迟迟不作回应,公积金管理处是否要求仲裁?从协商不一致之日开始到仲裁成

立,需要多久时间?3、老师有什么比较好的意见,防止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呢?

支招:1、最好协调解决,因为如果员工证据确凿,公司是败诉的。 2、如果员工申请仲裁,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受理的。 3、南宁这边的规定是:员工要仲裁的话,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受理的。

47、请问员工在公司上班7年后才开始签合同(2年),员工能不能以未签合同为由从2008年1月要求两倍工资赔偿呢?

支招:不能,早就过了仲裁时效了

48、年底绩效考核没有和员工进行沟通,在完成绩效的情况下给予员工不及格的分数,致使员工当年的年终奖和13薪没有得到,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支招:你可以引用规章制度中必须进行绩效面谈的流程来进行内部申诉。若申诉无效,你可以提起劳动投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

49、现公司老板要求我开除一名行政助理,但是这名员工没有任何违法公司制度的行为,工作已经有半年,请问,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对其该名员工给予那些赔偿?

支招: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50、甲某与某市汽车站之间形成承包关系,同时甲某的车辆以该市汽车站为户名,甲某雇用乙为其司机,一天,在乙开车从A地到B地后,休息期间,突发心肌梗死亡,甲乙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并且乙没有与该市汽车站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请问1、此事该能认定工伤吗? 2、如果不能认定又怎么处理呢?3、甲跟汽车站,甲跟乙,乙跟汽车站是什么关系呢?4、如果要求赔偿,赔偿比例如何?

支招:休息期间是多长时间,甲乙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如果休息期间在上下班两小时内发生的,可以视为工伤。甲与汽车站之间应该有承包协议吧?甲和汽车站是承包方的关系。甲乙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51、有员工于11年11月21 入职,公司跟他签了3个月试用期合同,由于我们老板到公司的时间少,我没有公章在试用期合同上盖章或签字,本应该在2月转正,该员工之前有些过激行为,我们也跟他沟

通过,不知悔改,也发出降职通告并且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去劳动仲裁。到3月还没有转正劳动合同,但公司的合同已经盖章,他手上的没盖。社保我们答应要补办,他离职时以不签合同为由申请离职,我们不同意,要求换理由再办离职,之后一直不到公司,公司规定的是旷工5日自动离职。知道发工资时老板说要扣掉个人缴纳保险的部分

和旷工部分,还有每天工作量不达标,这样就没有薪资可发。接着员

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打电话来说我们不跟员工签合同和不发工资,要求赔偿6,000多元。请问我们应该怎样处理?

支招:1.从你的描述上来看,仲裁判定你们未签合同是对的2.首先合同就是一份,合同的期限中包含了试用期限。不用试用期签一份合同,转正再签一份合同的. 3.仲裁既然是打电话来,说明你们还来得及与员工协商处理。

52、员工入职公司规定转正才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医社保的缴交,关于这个问题该如何处理呢?

支招:你这个问题是站在什么角度来提问。这个情形是,只要试用期超出一个月,在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问题上,就是违法的。53、最近公司给员工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疾控中心出具的体检结果中有三人被定为职业禁忌症,本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和氮。现在公司想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并愿意给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工人不愿意。想问下老师现在怎么处理才能避免劳动争议?

支招:根据“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贵司的这三人,属于不

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建议再对三人进行职业病做医学判断或者

鉴定后再决定。

54、劳务派遣劳动争议如何让用人单位免责,或者派遣能否有助减少纠纷?

支招:劳务派遣只能让用人单位的义务部分转给派遣公司,但不能免除用工单位的义务。想让用工单位减少责任吧(你的提问中是用人单位,我都不知道你到底是站在用人单位方问还是用工单位方问)。关键的环节是双方的劳务派遣协约定。

55、员工申请离职,企业可以拖着不批吗?

支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以单位是否批准为前提。

56、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设定违约金条款,劳动者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又主张违约金的情况该如何处

理?

支招: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违约金的,法律并未禁止。因此劳动者可以主张违约金。在违法解除赔偿金与违约金同时要求时,因两者的性质相同,都属于惩罚性补偿。因此,仲裁或者法院通常只支持金额较高的一项。具体以仲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为准。

57、员工未提按规定提前申请离职,造成公司帮其多缴了次月的社保,公司是否可在其工资中扣回次月其社保公司和个人缴纳部分?

支招:未按规定提前离职,却离职了?是不是单位也同意了其辞职的要求?如果是这样,实质是员工方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单位无权要求其承担社倮的单位部分。如果是未到离职时间不来上班的,可以要求其承担公司损失,包括社保单位部分。

58、私营公司,总经理因部分员工的原因取消了年休假,员工都是在公司8年以上的,敢怒不感言,请问该如何解决?

支招:方法请自己决定: 1、依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向企业提出要求;公司不同意的,可以进行劳动投诉、劳动仲裁; 2、制定规章制度,规定休假的实施细则;依规章制度去享受假期。 3、可以选择放弃。

59、劳动者在非试用期未提前三十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如何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日期?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赔偿?

支招:1、单位以其旷工事实,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单位提出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日期。2、单位未进行处理的,以其提交辞职报告后30天满的当天为解除日期。3、因员工完全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造成单位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及参考标准答案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及参考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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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及参考答案 I 客观题部分( 5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确定公民的最低就业年龄为()周岁。 A.14 B. 15 C. 16 D. 18 2.《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的标准工作时间为劳动者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A.7小时B。8小时C。10小时D。24小时 3.工人纪某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该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纪某,提前的期限为() A.30日B。35日C。40日D。60日 4.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A.劳动合同期满B。劳动合同因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C.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D.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A.100% B。150% C。200% D。250% 6.为了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劳动法》第80条和81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的委员会是() A.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B。工会调解委员会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D。职工调解委员会 7.未成年上岗工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由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证件是()

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

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 一、劳动关系确立 (一)哪些主体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 ——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能否直接认定劳动关系? 本院相关案例:张现都诉田园建材厂人身损害赔偿、田园建材厂诉张现都确认劳动关系、田园建材厂不服县人社局工伤认定案。 2005年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认定中有关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劳动关系不明确时,应由负责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予以认定。 2009年最高法院行政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 2013年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此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当事人。 (二)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认定条件。 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

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005年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保障监察、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工作或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之下工作;2、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基本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证明责任。 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006年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仲裁委员会应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合理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考勤记录、招工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法律条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限制工作长度的法律。(现代意义上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广州召开第一次劳动大会,第六次全国劳动大话在哈尔滨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劳动法是北洋政府于1923年由农商部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 1924年11月,孙中山以大元帅的名义颁布了《工会条例》,承认了工人与雇主团体立于对等之地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农村根据地的最重要、最完备的劳动立法。 国际劳动法思想发源于19世纪上半叶。 第一次由国家政府提出召开国际劳动会议、开展国际劳动立法的倡议是瑞士。 《国际劳动宪章》是国际劳动立法的重要依据。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1944年我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 1944年6月在美国费城召开第二十六届劳工大会,通过着名的《费城宣言》。 第一次劳动立法会议展开地点——柏林。 要点: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承揽关系和劳务关系都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民事关系,因此,应由民法而不是劳动法进行调整。 个体工商户最大不超5个学徒。 当前时期的劳动就业方针是: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 特殊群体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推出现役的军人等。 用人单位招收雇佣职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当地少数民族人员。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适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当事人的变更。 6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剪的人员中录用。 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育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集体协商的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期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集体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60天。 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合同最早产生与苏联。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1至3年。

劳动争议处理试题

劳动争议处理试题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劳动争议处理》试题(A卷) 一、单项选择题(20分) 1、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 A、劳动者甲与劳动乙发生借款关系 B、某公司向职工集资而发生的关系 C、两企业之间签订劳务输出的合同关系 D、某民工被个体餐馆录用为服务员产生的关系 2、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 A、1890年5月 B、1919年6月 C、1944年6月 D、1946年5月 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劳动行为与事件 B、合法行为与物 C、劳动行为 D、事件 4、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劳动法律事实是() A、合法行为 B、合法行为与事件 C、事件 D、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年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具体标准的机构是() A、国务院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各城市人民政府 D、工会与用人单位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为() A、不低于工资100%的工资报酬 B、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C、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D、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8、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 A、拒绝执行 B、提出批评 C、检举 D、控告 9、我国《劳动法》规定,未成年工的年龄是指() A、未满16周岁 B、年满16周岁 C、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D、未满18周岁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的产假不少于() A、30天 B、45天 C、75天 D、90天 11、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指出,实现企业全员培训的基本形式是()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历年试题与答案

四川省201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 (课程代码0 6 0 8 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特征的是( C ) A.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B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C劳动关系双方是平等的,不具有从属性 D劳动关系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内部劳动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立法的直接目的是(D ) A.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B.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C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D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用人单位依法应保存工资支付书面记录备查,保存时间是(C) A.6个月以上 B.1年以上 C.2年以上 D.3年以上 4.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有(D) 11、 D 1 2、 B 1 3、 D 14 、D 15、B A.医务人员 B.锅炉工

C.厨师 D.推销人员 5.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B ) A.保守经营者一切活动的信息资料秘密 B.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C.保守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标准的秘密 D.保守用人单位职工名册的秘密 6.我国劳动法对孕期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其中规定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的女职工须是(C ) A.怀孕5个月以上 B.怀孕6个月以上 C.怀孕7个月以上 D.怀孕8个月以上 7.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自用工之 日起( C ) A.十天内 B.十五天内 C.一个月内 D.一年内 8.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以下哪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D) A.与劳动者协商后解除 B.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C 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解除 D.无须提前通知,可以即行解除 9.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C) A.赔偿金 B.补偿金 C.违约金 D.损失费 10.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多长时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

(精选)2017年4月自学考试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 (课程代码06089) 本试卷分为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1页至第4页,共4页。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 上按要求填涂,答在试卷上无效。 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第5页,共1页。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上作答 ,答在试卷上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源于 A.日本 B.美国 C.英国 D.法国 2.三方协商机制中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是 A.国家一级的协商 B.产业一级的协商 C.地方一级的协商 D.企业一级的协商 3.影响企业劳动关系诸多因素中最复杂、最深刻、最主要的变量是 A.政治环境 B.经济环境 C.技术环境 D.社会文化环境 4.在劳动关系的发展历史和制度背景中,集体谈判制度建立于 A.早期工业化时代的劳动关系时期 B.管理时代的劳动关系时期 C.冲突的制度化时期 D.成熟的劳动关系时期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第1页(共5页) 5.在《产业与劳动关系评论》著作中提出了一个分析集体谈判与劳动关系框架的学者是 A.马克斯?韦伯 B.邓洛普 C.桑德沃 D.安德森 6.雇主组织是由谁组成的协会? A.自然人 B.企业法人 C.资本家 D.企业股东 7.工会最早出现于18世纪90年代末的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西班牙 8.新保守主义中最有影响力的政府理论是 A.管理主义理论 B.公共选择理论 C.精英理论 D.正统多元主义理论 9.管理方的权力在就业组织中是以一种等级分层的形式逐级递减的,这种权力来源于 A.所有者的所有权 B.政府的授予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的"辞退职工"是否指因违纪被辞退的职工答:"辞退职工"既包括因违纪被企业辞退的职工,也包括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规定的因其他原因予以辞退的职工。 二、《条例》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发生的争议,职工一当事人申请仲裁时是否需要提供企业发给的通知书 答:企业开除、除名职工应发给通知书,辞退职工应发给证明书。职工对此不服,申请仲裁,应提供该通知书或证明书。如遇特殊情况,职工无法得到此类通知书,也可提供其它形式的书面材料(如旁证、自述),仲裁委员会应酌情决定其可否作为受理案件的依据。 三、《条例》第二条第(二)项中的"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分别包括哪些内容 答:这里的"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应统计在职工工资总额中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保险"是指社会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业保险、养老保险和病假待遇、死亡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险待遇。"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包括集体福利费、职工上下班交通补助费、探亲路

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培训"是指职工在职期间(含转岗)的职业技术培训,包括在各类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工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等)和各种职业技术训练班、进修班的培训及与其相关的培训合同、培训费用等。"劳动保护"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获得适宜的劳动条件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包括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休假制度的规定,各项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未成年人的劳动保护规定等。 四、《条例》第二条第(二)项中所说的"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答:这里所说的规定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五、《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中"职工"的含义是什么 答:"职工"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企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以及外籍员工等全体人员。 七、《条例》第五条中所说的"共同理由"是指什么 答:共同理由是指职工一方三人以上发生劳动争议后,基于同一事实经过而且申请仲裁的理由相同。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及答案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0分。) 1.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形式是( C )。 A.标准工时 B.计件工时制 C.不定时工作制 D.综合计算工时制 2.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护劳动保护。下面的做法不符合这一规定的是( D )。 A.某砖厂女职工董某怀孕期间,厂里安排她简单打扫清洁卫生,不再做搬运工。 B.某企业为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便要求每个职工每天加班1个小时,怀孕达6个月的女职工刘某也不例外。 C.某公司通知其女职工周某,鉴于她的孩子已满13个月,公司决定恢复她的“三班倒”的工作制。 D.某矿山女职工肖某被安排到井下工作。 3(下列选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 ) A(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的解决有仲裁协议的,可以进行仲裁 B(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D(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但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则可以仲裁 4.下列哪项权利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享有的权利?( B ) A.调查权 B.决策权 C.处分权 D.检查权

5.一般认为,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是( D )。 A.18世纪 B.19世纪上半叶 C.19世纪下半叶 D.20世纪初 6.能够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A )。 A.只能是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 B .只能是主体双方的违法行为 C.可以是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D .事件 7.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 C )。 A.12个月 B.10个月 C.6个月 D.3个月 8.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 D )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开工通知劳动者本人。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D.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 )。 9.能够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机构是( A.各级人民政府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各级劳动行政部门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我国《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10. 工作时间工资的( B )的工资报酬。 B.150% C.200% D.300% A.100% 11.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是( C )周岁。 A.18 B.17 C.16 D.15 12.我国劳动法律规定,集体协商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 A )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A.5 B.4 C.3 D.2

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 第一节劳动关系的概念 第二节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第三节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 第二章劳动关系理论 第一节劳动关系理论:各学派的观点第二节劳动关系理念溯源 第三节劳动关系调整模式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历史和制度背景 第一节早期工业化时代的劳动关系 第二节管理时代的劳动关系 第三节冲突的制度化 第四节成熟的劳动关系 第五节新的矛盾和问题 第六节新中国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 第四章管理方 第一节谁是管理方 第二节管理方的角色理论 第三节管理模式和实践 第五章工会 第一节工会的概念 第二节为什么及如何组建工会 第三节工会的职能与行为方式 第四节工会的组织结构 第五节劳资合作策略 第六章政府 第一节政府的角色 第二节政府与劳动关系理论 第三节政府劳动关系策略的实践 第七章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第一节劳动法与劳动关系 第二节工资的法律保障 第三节工作时间和加班的加点 第四节工作场所的规则 第八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节劳务派遣制度 第六节法律责任 第九章工业民主:员工参与管理 第一节员工参与管理的实施第二节员工参与管理的形式 第十章惩处与申诉 第一节如何实施惩处 第二节申诉 第十一章集体谈判 第一节集体谈判概述 第二节集体谈判的法律的调整 第三节集体谈判的结构、进程和结果 第四节我国的集体协商制度 第十二章产业行动 第十三章集体协议 第十四章三方协商机制 第十五章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六章 当代劳动关系的发展和问题 ?劳动关系具体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关系。 ?国际劳动立法有着悠久的历史,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欧洲)。 ?劳动法最后于(1994年7月5日)经全国人大常会会审议通过。 ?对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职工,《劳动法》的实施范围仅限于和这些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劳动就业权)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 ?(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在就业方面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休息休假权)是指劳动者在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工作)之后所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公司的劳动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从(年满16周岁开始的。) ?关于劳动者的义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而言是共同指向的劳动活动. ?法律事实,根据它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分为(事件和行为)

试论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

试论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 摘要 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面前往往会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利益总是得不到保障。因此,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解决劳动争议必须根据事实、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对争议本身的调查 和分析,注重证据的运用和认定,将事实的本来面目还原,并以事实作为调解和仲裁的依据。解决劳动争议必须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归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 要维护当事人在实体法上面的实体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维护当事人在程序法上面的程序权利。,由于劳动争议调解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调解也可以根 据劳动政策和社会道德原则以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关键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原则程序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 劳动争议亦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受到侵犯或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分歧而产生的争议。劳动争议实质上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利益矛盾、利益冲突的表现。 (二)劳动争议的特征 与民事纠纷、劳动行政争议等相比,劳动争议具有如下特征: 1.劳动争议主体的特征特定性 2.劳动争议主题关系具有双重性 3.劳动争议的内容的限定性 4.劳动争议表现形式的特定性 二、劳动争议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劳动争议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 1.个别争议,集体争议与团体争议 2.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 3.国内劳动争议和涉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若干问题处理指导意见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若干问题处理指导意见 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胡燕来所属栏目:劳动纠纷律师案例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答: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若干问题处理指导意见(供内部掌握) 调解仲裁管理处 二○一○年四月一日 1、原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答: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请求是否适用有关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 答: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该请求不适用有关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而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 3、劳动者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是否适用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结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结之日一年内提出。

4、本市特殊劳动关系人员是否应享有带薪年休假? 答:带薪年休假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对协保人员、企业内部退养人员的带薪年休假,实际使用这类人员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双方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非全日制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及其人员原则上不适用年休假办法,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用人单位经营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三者之间是否有优先权?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答:本市除市仲裁、浦东仲裁的特殊管辖规定外,用人单位注册地、用人单位经营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区(县)的仲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均具有同等管辖权。当事人申请仲裁时,该区(县)的仲裁机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予以受理。仲裁机构受理后对案件的管辖有异议的,应与有管辖权的区(县)仲裁机构协商,协商一致的,按规定程序移送;协商不成的,可将该案报请市局仲裁处,由市局仲裁处指定管辖。被指定的仲裁机构必须受理。 6、劳动者申请仲裁时,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审查后,不应支持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请求而应支持劳动者赔偿金;或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审查,不应支持劳动者赔偿金而应支持经济补偿,如何处理? 答: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不告不理”;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鉴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系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故,仲裁申请接待窗口应当给予必要的法律释明,提示当事人明确请求;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应当在庭审

2013_2014年劳动争议处理概论历届自学考试试题(卷)11471

201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争议处理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1147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不能 ..作为劳动争议主体的是 A.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B.中国境内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外国公民 C.所有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外国公民 D.各类独立的企业法人 2、下列对劳动争议与民事争议的区别理解错误 ..的是 A.劳动争议发生在平等的主体之间,而民事争议则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 B.劳动争议双方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而民事争议双方则是完全平等的关系 C.相对来讲,劳动争议的社会影响一般比民事争议严重 D.民事争议可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而无需前置程序,而劳动争议则不能 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是 A.人民法院 B.当地人民政府 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D.当地人大常委会 4、中国已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 A.一调一裁一审 B.三调一裁两审 C.一调两裁两审 D.一调一裁两审 5、我国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是 A.协商 B.调解 C.劳动仲裁 D.诉讼 6、狭义的劳动争议调解是指 A.人民法院的调解 B.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C.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 7、下列属于劳动争议调解特征的是 A.调解主体特定 B.调解过程程序固定 C.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D.调解内容固定 8、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具有 A.强制执行力 B.自觉履行的后果 C.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同等的法律后果 D.与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后果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该法定期限为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10、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发出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的是 A.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2个月金额的争议 B.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问、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C.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等劳动标准方面发生的争议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若干问题处理指导意见(100401)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若干问题处理指导意见(供内部掌握) 调解仲裁管理处 二○一○年四月一日 1、原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答: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请求是否适用有关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 答: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该请求不适用有关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规定,而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 3、劳动者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是否适用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结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结之日一年内提出。 4、本市特殊劳动关系人员是否应享有带薪年休假? 答:带薪年休假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对协保

人员、企业内部退养人员的带薪年休假,实际使用这类人员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双方合同或协议中予以明确;非全日制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及其人员原则上不适用年休假办法,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在用人单位注册地、用人单位经营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三者之间是否有优先权?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答:本市除市仲裁、浦东仲裁的特殊管辖规定外,用人单位注册地、用人单位经营地、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区(县)的仲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均具有同等管辖权。当事人申请仲裁时,该区(县)的仲裁机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予以受理。仲裁机构受理后对案件的管辖有异议的,应与有管辖权的区(县)仲裁机构协商,协商一致的,按规定程序移送;协商不成的,可将该案报请市局仲裁处,由市局仲裁处指定管辖。被指定的仲裁机构必须受理。 6、劳动者申请仲裁时,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审查后,不应支持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请求而应支持劳动者赔偿金;或劳动者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审查,不应支持劳动者赔偿金而应支持经济补偿,如何处理? 答: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不告不理”;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鉴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系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范畴,故,仲裁申请接待窗口应当给予必要的法律释明,提示当事人明确请求;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应当在庭审中向当事人释明经济补偿与赔偿金的区别。经必要的法律释明,当事人仍然坚持原请求事项的,则不予支持。 7、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报销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返还物品等该类请求是否属于仲裁受理范围? 答:该类请求属于“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2016年10月自学考试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 (课程代码06089) 本试卷分为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1页至第4页,共4页。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上 按要求填涂,答在试卷上无效。 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第5页,共1页。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上作答, 答在试卷上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在现代社会,使得劳动关系成为经济社会最普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由于劳动社会形式的 A.差异性 B.同一性 C.趋同性 D.对立性 2.劳动关系的经济环境主要包括经济结构、市场状况和技术状况等因素,其中对劳动关系影响最为直接的经济因素是 A.劳动力市场状况 B.国际环境和失业状况 C.技术状况 D.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状况 3.劳动关系运行当中最主要、最直接的动因是 A.市场需求 B.国家政策 C.人的需要和利益 D.人的理想和信念 4.被视为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劳动法规是 A.法国1791年《夏勃里埃法》 B.英国1799年《结社法》 C.英国1802年《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D.英国1875年《企业主和工人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卷第1页(共5页) 5.指出“在劳动关系系统中,行为主体、环境、意识形态以及规则网是构成劳动关系系统的基本要素”的学者是 A.马克斯.韦伯 B.邓洛普 C.桑德沃 D.安德森 6.1974年,哈里.布雷弗曼在其论著《劳动与垄断资本》中首次阐述的理论是 A.变权管理理论 B.劳动过程理论 C.利益相关者理论 D.决策过程理论 7.最早的工会组织形式是 A.同行工会 B.半技术与非技术工人工会 C.白领工会 D.行业工会 8.新保守主义中最有影响力的政府理论是 A.管理主义理论 B.公共选择理论

《劳动争议处理概论》复习资料(用)

劳动争议处理概论》复习资料 绪论 劳动争议的处理研究方法:案例研究法、比较研究法、个人集体相结合研究法; 第一章劳动争议 第一节劳动争议的概念与构成 1、劳动争议概念 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1) 体现了劳动争议与劳动立法的内在联系。劳动争议是劳动立法的产物,后者是前者产生的条件,前者是后者的必然结果; 2) 反映了劳动争议的本质内容;劳动争议的标的只能是劳动权利和义务; 3) 符合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客观规律; 2、劳动争议的构成要素 1) 主体:指劳动争议当事人 A、必须具有劳动权力能力;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力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和资格; B、必须具有劳动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力资格; 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用人单位。 2) 、内容:劳动权力和劳动义务是劳动争议的内容要件。 3) 、客体:劳动争议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指向。具体包括行为、物和与人身相联系的非物质财富;第二节劳动争议的性质和特征 1、性质:劳动争议的性质是由劳动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劳动争议的性质是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 2、特征: 1) 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特定。即相互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 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存在纵横交错的法律地位,单向隶属关系; 3) 劳动争议的内容是限定的,只能是劳动权利和义务; 4) 劳动争议的影响面较大; 3、劳动争议与其他争议的区别 1) 与民事争议、经济争议 A、主体不同; B、内容不同; C、表现形式不同; 2) 与劳动行政争议A、主体不同;劳动行政争议的主体是劳动行政机关与法人、公民;B、内容不同;劳动行政机关因实施劳动行政管理发生的纠纷; C、客体不同;包括人身内容; D、原因不同;实现劳动管理产生; E、诉讼程序不同; F、处理依据不同; 第二章劳动争议的产生和预防 第一节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 1 、劳动关系:指人们在参加社会劳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1) 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 2) 劳动关系与集体劳动有着密切联系; 3) 基于职业的有偿劳动发生的; 2、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形成的劳动权力义务关系;属于上层建筑; 3、新形势下的劳动关系 1) 劳动关系形式多样化; 2) 劳动关系的主体明确; 3) 建立自主化; 4 ) 运行法制化; 5) 状态灵活化;

劳动争议处理若干问题

劳动争议处理若干问题 1、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时效如何确定? 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定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该请求不适用有关劳动报酬的特殊时效的规定,而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一般时效规定(普通时效一年,从未签合同之日起算)。 2、如何认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 对劳动关系的解读,劳动法根据解除原因的不同,规定了好几种情况(37种),因而确定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应因案而异,不能一概而定。对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期限届满、条件成就而解除的,应当以协商一致的日期及日期届满之日、条件成就之日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通知到达对方的日期为劳动关系解除的日期;劳动者根据规定单方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的解除应是在书面通知单位满30天后才发生效力,未以书面通知单位,以及通知未满30天的不发生劳动关系的解除。 3、在国内就业的外国人适用中国劳动标准的问题(包括港、澳、台以及有外国绿卡的中国人) (1)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四部门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的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劳动标准,当事人要求适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可予支持。 (2)当事人之间在上述规定之外约定或履行的其他劳动权利义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可按当事人的书面劳动合同、单项协议、其他协议形式以及实际履行内容予以确定; (3)当事人在上述(一)、(二)所列的依据之外,提出适用有效的劳动标准和劳动待遇要求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予支持。 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或承包人在外招用劳动者的,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工作人员或承包人以单位名义在外招用人员,不为反对意见;或受招用人员有充分理由相信该工作人员或承包人是代表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确实是为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认定受招用人员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和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责任。” 5、关于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作报酬问题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调整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虽无明确书面约定但已通过实际履行等方式默示调整了原合同的约定,视为双方对变更达成一致; (2)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不胜任工作、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采取保密措施等情形下依法调整劳动者

2018年10月自学考试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历年真题-答案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课程代码06089)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以下哪一个概念是用中性、温和的名称代替劳资关系这个具有对抗性意味的概念?(A) A.劳雇关系 B.劳动关系 C.劳使关系 D.产业关系 2.员工团体最主要的形式是(D) A.协会 B.俱乐部 C.委员会 D.工会 3.劳动关系运行当中最主要、最直接的动因是(C) A.市场需求 B.国家政策和法律 C.人的需要和利益 D.人的理想和信念 4.被视为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劳动法规是(C) A.法国1791年《夏勃里埃法》 B.英国1799年《结社法 C.英国1802年《学徒健康与道徳法》 D.英国1875年《企业主和工人法》 5.在《劳动关系:过程与结果》一书中提出了劳动分析分析理论模型的学者是(C) A.马克斯?韦伯 B.邓洛普 C.桑德沃 D.安德森 6.最能体现新古典经济理论主张的成本最小化思想管理模式的是(D) A.独裁/剥削管理模式 B.集权/剥削管理模式 C.集权宽容管理模式 D.自主合作管理模式 7.工会的基本职能是(B) A.参与职能 B.维护职能 C.建设职能

D.教育职能 8.劳动力市场中最能体现社会正义政策的是(A) A.最低工资立法 B.社会倾销 C.社会保障立法 D.最长工时立法 9.造成劳动关系冲突的深层根源是(D) A.异法的合法化 B.客观利益的冲突 C.雇佣关系的性质 D.劳动合同的性质 10.下列属于集体行动的最终方式,也是工会最偏爱的方式之一的是(C) A.怠工 B.联合抵制 C.罢工 D.排工 11.我国劳动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A) A.劳动关系 B.雇佣关系 C.劳务关系 D.人事关系 12.下列人员中,适用我国劳动法的是(C) A.某派出所民警 B.某小学教师 C.某高校后勤驾驶员 D.某县妇联主任 13.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B) A.10% B.20% C.25% D.30% 1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D) A.1小时 B.1.5小时 C.2小时 D.3小时 15.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以下属于劳动合同法定条款的是(D) A.使用期限 B.培训 C.社会保险 D.保守商业秘密条款 16.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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