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最新版本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最新版本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最新版本

xx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二〇一七年二月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

1.1分级管控目的 (1)

1.2分级管控依据 (1)

1.3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2)

1.4分级管控程序 (2)

2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4)

2.1作业岗位单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4)

2.1.1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4)

2.1.2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 (6)

2.1.3 接触噪声作业分级 (8)

2.1.4 接触高温作业分级 (9)

2.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 (9)

2.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 (13)

2.4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 (13)

2.5公司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判定 (14)

3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1 粉尘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2 有毒化学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3 噪声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6)

3.1.4 高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7)

3.2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原则 (18)

3.2.2 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3作业岗位职业病风险清单 (20)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委托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我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四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GBZ230-2010《常见化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汇总表(THI)》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Z/T 189.10-2007

《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

金疾控检字(2016)第030065号

《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与评价报告》

济防检字(2017)第030014号

1.3 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对我公司的化水车间、输煤系统、锅炉系统等在生产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对其危害程度进行现场检测,对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水平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确定各岗位、作业场所和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制订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方案。

1.4 分级管控程序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一般分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收集和研读相关资料,熟悉分级方法和工作步骤,开展初步现场调查,了解工艺流程和工作场所概况,编制风险分级评估方案。

(二)实施阶段

依据风险分级评估方案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并测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

(三)资料整理分析阶段

汇总、分析准备和实施阶段所得的资料、数据,通过计算、分析得出各岗位、作业场所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

(四)制订分级管控措施方案

根据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措施分析和风险等级,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建议,编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方案。工作流程见图1-1。

图1-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工作流程图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相关要求,用人单位本年度已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过检测的,可依据本年度的检测数据进行评估测算,直接从第三个阶段开始实施。

我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0日委托X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检测报告,故直接从第三阶段职业病危害风险量化分级开始实施。

2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2.1 作业岗位单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2.1.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规定,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的技术依据包括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等要素的权重数。分级指数G按式(1)计算:

G= W M×W B×W L (1)

式中:

G-分级指数;

W M-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权重数;

W B-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

W L-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我公司涉及生产性粉尘的四个岗位铲车司机、皮带巡检、锅炉巡检、检修工所涉粉尘类型均为工作场所空气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小于10%的煤尘,见表2-1,生产性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及分级结果见表2-2。

表2-2 生产性粉尘浓度检测结果及分级结果

注:G= W M×W B×W L;W B取该作业岗位B值最大值;G≤1,作业级别为0级,相对无害作业;1

2.1.2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有毒作业分级的依据包括化学物的危害程度、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和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三个要素的权重数。分级指数G按式(2)计算:

G= W D×W B×W L (2)

式中:

G-分级指数;

W D-化学物的危害程度的权重数;

W B-工作场所化学物的职业接触比值的权重数;

W L-劳动者的体力劳动强度的权重数。

W D取值按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进行,以毒物的急性毒性、扩散性、蓄积性、致癌性、生殖毒性、致敏性、刺激及腐蚀性、实际后果与预后等9项指标为基础,分为4大类,每项指标均按照危害程度分为5个等级并分别赋分,W D 取值见表2-3;有毒化学物浓度检测结果及分级结果见表2-4。

表2-3 W D取值表

注:G= W D×W B×W L;W D取D值最大值;W B= W B1+W B2+…+ W Bi;G≤1,作业级别为0级,相对无害作业;1

2.1.3 接触噪声作业分级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229.4 -2010) 对噪声作业场所进行危害分级,对于稳态噪声和非稳态连续噪声,按照GBZ/T189.8-2007的要求进行噪声作业测量,依据噪声暴露情况计算LEX,8h或LEX,w后,根据表2-5确定噪声作业分级。

表2-5 稳态和非稳态连续噪声作业分级表(G)

噪声作业岗位分级见表2-6

表2-6 噪声作业岗位分级

2.1.4 接触高温作业分级

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3部分:高温》(GBZ/T 229.3-2012)进行高温作业场所分级,见表2-7。

2.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 )

根据以上对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高温作业的岗位分级级别,分别赋以相应权重数Ci (确定方法见表2-9),同时确定各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接触人数并据此给予相应的权重数P (确定方法见表2-10),按式(3)计算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 (见表2-11)。

∑=?=

T N

P C n

i i (3)

式中:T-某个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

N-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数量;

n-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序号,i-n 对应的取值(1~n); Ci-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权重数; P-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权重数;

按照职业病危害岗位危害总分级指数(T ),将每个岗位的危害作业分为如下四级,见表2-8。

表2-8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

表2-9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权重数(Ci)

表2-10 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权重数(P)

表2-11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

2.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

按照式(4)计算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

N

Ti Z N

n

i ∑=

=

(4)

式中:Z----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

Ti----某个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 N----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数量。 根据表2-11所示,本公司∑=N

n

i Ti = 53,N = 8 ,

N

Ti Z N

n

i ∑=

=

=53/8=6.625

按照表2-12判断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为一般危险(Z4)。

表2-12 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评估

2.4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 )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评分表》(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表15)计算,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评分值L 为85。

根据表2-13,得出我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为 (Q4)良好。

表2-13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

2.5 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判定

在对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分级指数(Q)计算的基础上,确定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为1、2、3、4级。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等级进行了分类,即分为职业病危害严重(A)、职业病危害较重(B)、职业病危害一般(C)三种,确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

经2.3-2.4计算,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 =6.625 ,属一般危险(Z4)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为良好(Q4),根据表2-14所示,确定我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为3级。

表2-14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电厂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A)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我公司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为A3。

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3.1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3.1.1粉尘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3.1.2 有毒化学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3.1.2.1分级管控原则

3.1.3 噪声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3.1.3.1分级管控原则

3.1.4 高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管理制度 1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GBZ/T 229)制定本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包括:生产性粉尘;化学物;高温;噪声, 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Z/T229.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229.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 GBZ/T229.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GBZ/T229.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粉尘in dustrial dust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的性质分为:无机粉尘(ino rga nic dust .含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有机粉尘 (orga nic dust ,含动物性粉尘、植物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有机粉尘);混合性粉尘(mixed dust,混合存在的各类粉尘)。 3.2 有毒作业exposure to in dustrial toxica nt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各种化学性有害因素的作业。 3.3热应激反应heat strain 由热应激引起的全身性生理反应。 3.4 生产性噪声in dustrial n 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5 职业接触比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ratio 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

4分级

4.1生产性粉尘分级原则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表 B= C TWA—1 其中:C P C-TWA 式中:B——超标倍数 C TWA~一8h工作日接触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单位为毫克煤立方米 (mg/m) C PC-TWA――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4.2化学物分 级原则 421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系数D见下表。 注: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查《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O-2O10 4.2.2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系数L

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模板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 一、用人单位性质、规模、地点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隶属于方圆集团,注册地址位于方圆工业园海兴路21号,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现有职工10人,其中直接接触化学品毒物员工8人。该项目2005年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5年4月30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WH安许证字【2015】060108号,许可生产范围:聚氨酯漆、乳胶漆等,有效期至2018年4月29日。2014年11月通过了三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复审。现有生产规模为:每年生产涂料800吨,产品主要用于方圆集团有限公司内部使用。 二、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环境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生产车间位于方圆工业园海兴路21号。西部为泰特箱包厂,东部为泰诺制衣厂,北部为丰生冷藏厂和盈通毛衫厂南部为私人毛衫厂,车间北、南、东三面毗邻园区道路西面为城市排水设施。依据《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辨识,本单位安全距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要求的“八大场所、区域”。该生产项目实行了功能分区,包括联合厂房(由西至东包括油性涂料生产区、固体物料储存区、水性乳胶漆生产区、空房)、埋地二甲苯罐区、综合办公楼。涂料生产区域四周以墙和建筑物与办公区分开,界区内人流物流较小,南部朝向道路设内外两层大门。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1、主要原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名称、数量 本单位主要原材料有:二甲苯、聚氨酯树脂、改性醇酸树脂、醋酸丁酯、中黄、桔黄防锈颜料、中铬黄、桔铬黄粉、聚氨酯漆、醇酸系列油漆、斯太尔白、内外墙乳胶漆及各种助剂等。其中二甲苯年使用量约100吨,醋酸丁酯年使用量约20吨,各种油漆年产量大约800吨。 2、生产工艺及流程: 按配方将各种液体、固体原料经配料、溶解、分散、研磨、过滤,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整个生产工艺过程均在常温、常压下进行。(1)、配料、溶解 按配料单要求准确计量出二甲苯、树脂、助剂及各种粉料的重量,搅拌、溶解。 (2)分散 按投料顺序将助剂、颜料等,分多次投放到高速分散机内,高速分散机经高速分散溶解后转研磨工序。 (3)研磨 研磨工序是用氧化锆珠在涂料中运转至6小时左右以达到产品所需要的细度、粘度。 (4)调漆调色 在调漆罐内微调出所需规格、颜色的色漆。 (5)过滤、检验、包装 将研磨好的漆浆转入过滤机或滤网过滤,滤去漆浆中杂质以提高漆浆

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 副本

职业病危害风险清单 序号工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 素 可能引起的职业病主要防护措施 1 ●土 石 方 ●施 工 人 ●员凿岩石粉尘、噪声、高温、 局部振动、 电离辐射 尘肺、噪声聋、中 暑、手臂振动病、 放射性疾 病 防尘口罩、扩耳 器、热辐射防护 服、防振手套、 放射防护 爆破工噪声、粉尘、高温、 氮氧化物、一氧化 碳、三硝基甲苯 噪声聋、尘肺、中 暑、氮氧化物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三 硝甲苯中毒、三硝 甲苯白内障 扩耳器、防尘防 毒口罩、 热辐射防护服 挖掘机 铲车运 机驶员 噪声、粉尘、高温、 全身振动 声聋、尘肺、中暑设置空调、减驾 驶室密闭设置空 调、减振处理; 护耳器、热辐射 防护服振处理; 护耳器、热辐射 防护服 打桩工粉尘、噪声、高温尘肺、噪声聋、中 暑 防尘口罩、护耳 器、热辐射防护 服 2 ●砌 筑 人 ●员砌筑工高温、高处作业中暑热辐射防护服 石工粉尘、高温尘肺、中暑防尘口罩、 热辐射防护服 3 ●混 凝 土 ●配 制 及 ●制 品 加 ●工 人 员混凝土 制品 粉尘、噪声、高温尘肺、噪声聋、中 暑 防尘口罩、护耳 器、热辐射防护 服 混凝土 搅拌机 械操作 工 噪声、高温、粉尘、 沥青烟 噪声聋、中暑、尘 肺、接触性皮炎、 痤疮 护耳器、热辐射 防护服、防尘防 毒口罩 混凝土 工 噪声、局部振动、高 温 噪声聋、手臂振动 病、中暑 护耳器、扩振手 套、热辐射防护 服

序号工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 素 可能引起的职业病主要防护措施 4 ●钢 筋 加 ●工 人 员钢筋工噪声、金属粉尘、高 温、高处作业 噪声聋、尘肺、中 暑 护耳器、 防尘口罩、 热辐 射防护服 5 ●装 饰 装 ●修 人 员抹灰工粉尘、高温、高处作 业 尘肺、中暑防尘口罩、 热辐射防护服金属门 窗工 噪声、金属粉尘、高 温、高处作业 噪声聋、尘肺、中 暑 护耳器、防尘口 罩、热辐射防护 服 油漆工有机溶剂、铅、汞、 镉、铬、甲醛、甲苯 二异氰酸酯、粉尘、 高温 苯中毒、甲苯中毒、 二甲苯中毒、铅及 其化合物中毒、汞 及其化合物中毒、 镉及其化合物中 毒、四醛中毒、苯 致白血病、接触性 皮炎、尘肺、中暑 通风、防毒防尘 口罩、 防护手套、防护 作服 室内成 套设施 装饰工 噪声、高温噪声聋、中暑防耳器、热辐射 防护服 6 施工架 子搭设 人员 架子工高温、高处作业中暑热辐射防肪服 7 ●工 程 防 ●水 人 员防水工高温、沥青烟、煤焦 油、甲苯、二甲苯、 汽油等有机溶剂、石 棉 甲苯中毒、二甲苯 中毒、接触性皮炎、 痤疮、中暑 防毒口罩、防护 手套、防护工作 服 防渗墙 工 噪声、高温、局部振 动 护耳器、热辐射 防护服、防振手

GBZT 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 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229.1-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1部分,是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粉尘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卫红、李涛、张敏、史廷明、祁成、邢景才、杜燮祎、徐伯洪、周志俊、刘跃伟、王海椒。 1 范围编辑本段回目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生产性粉尘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总局7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目录》是在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进行的分类。《目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修订公布。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三、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目录》作出调整补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DB37T-2973—201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ICS13.100 C 6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973—201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 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Implementary provisions for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s risk and its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n employer 2017-06-23发布2017-07-23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原则 (2) 5 工作程序和内容 (2) 6 文件管理 (6) 7 建设成果和效果 (6) 8 持续改进 (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内容 (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常见化学毒物的危害指数(THI) (14) 附录D(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举例 (25) 附录E(资料性附录)风险告知卡示例 (2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张海东、张士怀、邵华、王红国、陈明、赵俊峰。

职业病风险评估报告范文

XXX有限公司 职业病风险评估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 一、编制目的 为减少甚至避免公司员工受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尽可能杜绝职业病发生,在对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通过合适的风险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特制定本体系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体系文件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和部门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识别以及分级管控。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监发〔2013〕76号)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 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四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GBZ230-20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 189.10-200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鲁安监发〔2016〕4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 2973—2017 ) 《华润三九(临清)药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四、工作流程 (一)基础资料准备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 高温

1 拼音 GBZ/T 229.3-2010 gōng zu?chǎng suǒzhíyèbìng wēi hài zu?yèfēn jídì3bùfēn :gāo wēn [返回] 2 英文参考 GBZ/T 229.3-2010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 ICS 13.100 C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at workplaces Part 3:Occupational exposure to heat stress)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GBZ/T 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返回] 3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3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高温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是在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4.4.3高温作业分级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Z 2-2002中相应的内容作废。 本部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报告.doc

烟台世缘橡胶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 1.1分级管控目的 (1) 1.2分级管控依据 (1) 1.3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2) 1.4分级管控程序 (2) 2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4) 2.1作业岗位单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4) 2.1.1 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 (4) 2.1.2 接触化学物作业分级 (6) 2.1.3 接触噪声作业分级 (9) 2.1.4 接触高温作业分级 (9) 2.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 (10) 2.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Z) (12) 2.4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质量分级指数(Q) (12) 2.5公司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等级(R)判定 (13) 3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5) 3.1.1 粉尘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2 有毒化学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5) 3.1.3 噪声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6) 3.1.4 高温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管控措施 (17) 3.2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原则 (18) 3.2.2 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18) 3.2.3作业岗位职业病风险清单 (20)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1 分级管控目的 在委托烟台海汇检测中心对我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和检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风险分类、危害因素的危害性、暴露强度、接触时间、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健康效应、管理措施等因素,对我公司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风险进行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1.2 分级管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山东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安监发〔2013〕76号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 鲁安发﹝2016﹞16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东省地方标准DB37/T2973xx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原则25 工作程序和内容26 文件管理67 建设成果和效果68 持续改进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正确使用说明 .8附录 B(资料性附录)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内容12附录 C(资料性附录)常见化学毒物的危害指数(THI) .14附录 D(资料性附录)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举例25附录 E(资料性附录)风险告知卡示例 28DB37/T2973xx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瑞.张海东.张士怀.邵华.王红国.陈明.赵俊峰。DB37/T2973xx0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建设成果和效果以及持续改进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和实施指南编制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2 工作场所

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128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GBZ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9.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GBZ/T229.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4部分:噪声GBZ2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 DB37/T2882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3 术语和定义 GBZ/T224.GBZ/T229.DB37/T288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class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检测结果和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简称:接害)作业进行的分级。 3.2 职业病危害风险 occupational disease hazard riskDB37/T2973xx2c)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作业岗位工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权重系数.接害人数.防护措施及职业病和职业健康损伤的发生结果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级别。d)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 噪声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发布四个部分: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的第4部分。 本部分是GBZ 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中噪声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生、李涛、孙伟、何丽华、张敏、周世义、杜燮祎。 1 范围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GBZ/T 229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原则、分级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噪声作业的分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T 189.8-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 n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2 稳态噪声steady noise A计权声级波动<3dB的噪声。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 发文字号: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效力:部门规章 颁布日期:2012-05-31生效日期:2012-05-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建

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目录》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指导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二、《目录》是在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行业进行的分类。《目录》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期修订公布。 在实际运用中,如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与其在《目录》中所列行业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有明显区别的,建设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可以通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作出综合判断,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 三、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

制氧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制氧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报告 2016年11月03日

1 分级管控依据和范围 (1)分级管控依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 省安监局2016.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GBZ 230-20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Z/T 189.10-200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 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四部分:噪声》 GBZ/T229.4-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 GBZ 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钠及其化合物》 GBZ/T 160.18-2004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 (2)分级管控内容和范围

对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对职业病危害的健康效应、防护水平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确定各岗位、作业场所和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方案。 2 用人单位概况 位于。 联系人:联系方式: 3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分析 (1)原辅料及产品 用人单位以空气为原料生产液氧、液氮、液氩。各种辅料年用量详细情况见表3-1。 (2)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运行情况 表3-2 用人单位设置的防护措施情况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和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监管指南

南平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和 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监管指南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监管实效,强化高风 险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防控,有效、高效遏制新发、高发、群发职业病例事件,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14〕161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GBZT229)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风险分类,分类结果作为分级监管的依据。 第三条各县(市、区)安监局根据本指南,负责对所属管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并接受市局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由各县(市、区)安监局或其委托的单位对照分类标准进行评定(详见第八条),具体方式统一按下面方式(第五—八条)进行。 第五条推动开展和做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分级工作。自2017年9月份起凡在南平市辖区内开展检测、评价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GBZT229)分级方法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各危害岗位做出职

业病危害分级,分级结果应在检测、评价报告书中应明确(报告范例见附表1),各地安监部门、用人单位应积极督促检测、评价机构按要求完成分级报告。 对GBZ/T229.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中对“相对无害”作业的分级评判需要3次连续监测要求,可沿用用人单位连续三年来的检测报告数据,也可连续3次监测(间隔1个月以上)取得的数据进行评判。 第六条各地安监部门要督促落实辖区内从事检测、评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各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作业分级工作,如实提供所需要的计算数据(如各岗位工人的劳动强度、工作时间等)。 工作场所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完成后,应将粉尘作业岗位中的“中度危害”和“重度危害”、有毒作业岗位中的“中度危害”和“重度危害”、噪音作业岗位中的“极度危害”,高温作业的“重度危害和极重度危害”、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列为关键风险岗位。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负责确定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关键风险岗位,并用“★”在检测、评价报告中标明并做出确定说明。用人单位负责复核关键风险岗位后应与检测报告结果如实报告当地安监部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判定为工作场所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1.《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或放射性危害因素的;2.存在石棉纤维粉尘、矽尘(含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管理制度 1 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GBZ/T 229)制定本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包括:生产性粉尘;化学物;高温;噪声,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Z/T229、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229、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 GBZ/T229、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GBZ/T229、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生产性粉尘industrial dust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按粉尘的性质分为:无机粉尘(inorganic dust.含矿物性粉尘、金属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无机粉尘);有机粉尘(organic dust,含动物性粉尘、植物性粉尘、人工合成的有机粉尘);混合性粉尘(mixed dust,混合存在的各类粉尘)。 3、2有毒作业exposure to industrial toxicant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各种化学性有害因素的作业。 3、3热应激反应heat strain 由热应激引起的全身性生理反应。 3、4生产性噪声industrial noise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5职业接触比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ratio 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 4 分级 4、1生产性粉尘分级原则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表 其中: 式中:B ——超标倍数 C TWA ——8h 工作日接触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单位为毫克煤立方米(mg/m 3) C PC-TWA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3) 4、2化学物分级原则 B=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实施方案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防控,有效提高职业病健康监督管理,按照《陕西省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陕安监〔2017〕93号),延安市安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 2号),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 (2 ? (3 4 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5、完善我站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与作业危害场所相应警示标志的制作与挂设。

三、组织领导小组 为确保本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领导小组。 组? 成? 郝海龙? 邵万斌? 马颖栋

四、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完善我站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我2 根据《 1—职业病发病率<1‰、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到100%、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100%;??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80%以上、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 3、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 4 落实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要求,各作业点每班执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检测确认制度,并保存完善检测记录;积极开展我站作业场所内噪声、硫化氢、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各班组加强可燃气体、硫化氢、氨气检测仪器、温度检测仪器的使用培训与维护工作并保存记录。?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1 管控目的 全面辨识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规则进行风险评估分级,并据此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控指施,建立风险等级管控标准,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和部位 3 管控对象 3.1职业病危害风险识别程序及标准 3.2职业病危害风险识别过程控制 3.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3.4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原则和要求 4 管控内容 4.1 工作依据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 版 《高毒物品目录》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2 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二部分:化学物》GBZ/T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三部分:高温》GBZ/T229.3-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四部分:噪声》GBZ/T229.4-2012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分级》GBZ230-20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 10 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Z/T189.10-200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2973-2017 4.2 主要术语与定义 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检测结果和劳动者体力劳动强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进行的分级。 职业病危害风险: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

(完整版)GBZT229.2-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

GBZ/T 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2部分:化学物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4月12日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 GBZ/T 229.2-2010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2部分,是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化学物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是在GB 12331-1990《有毒作业分级》基础上修订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毒作业分级由五级改为四级;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重更新了新的标准,增加了分级依据,明确了不同来源分级不一致时的处理原则; ——据的职业接触限值类型由原标准的单一的最高容许浓度修改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问接触容许浓度或最高容许浓度三种; ——增加了化学物职业接触比值的表述,并替代原标准中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比值; ——增加了体力劳动强度权重,并替代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重系数; ——附录A为正确使用说明。删除了原标准附录A工作地点空气中有毒物质的采样规定。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卫生监督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志俊、何永华、常秀丽、朱素蓉、唐杰、朱俊、张敏、李涛、陈卫红。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从事有毒作业危害条件分级的技术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用人单位职业性接触毒物作业的危害分级以及有毒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2.1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89.10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10部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GBZ 2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毒作业exposure to industrial toxicant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各种化学性有害因素的作业。 3.2 职业接触比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ratio 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某种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实际测量值与相应职业接触限值的比值。 4 分级 4.1 分级原则与基本要求 4.1.1 应在全面掌握化学物的毒性资料及毒性分级、劳动者接触生产性毒物水平和工作场所职业防护效果等要素的基础上进行分级,同时应考虑技术的可行性和分级管理的差异性。劳动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水平由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劳动者接触生产性毒物的时间和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决定。 4.1.2 分级前应确定需要进行分级的作业。应通过系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生产性毒物的产生过程、分布范围和采取的控制防护措施,收集工人既往的健康监护资料和事故资料(如有),全面进行职业接触评估后确定。

gbzt 229.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按部分发布,目前计划出版以下几个部分:——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第2部分:化学物; ——第3部分:高温; ——第4部分:噪声。 本部分是GBZ/T 22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第1部分,是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粉尘接触限值的配套文件。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部分起草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卫红、李涛、张敏、史廷明、祁成、邢景才、杜燮祎、徐伯洪、周志俊、刘跃伟、王海椒。 1 范围编辑本段回目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生产性粉尘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性粉尘作业的分级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编辑本段回目录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03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评级标准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评级标准 1 工作程序和内容 1.1 风险评价准则 根据作业场所或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固有危害程度、接触水平和作业工人体力劳动强度,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多种有害因素对风险的影响权重,结合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人数、防护水平和健康效应,借助风险评估的经验公式量化发生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的可能性和严重性,判定风险等级。 1.2 工作步骤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步骤为: a)基础资料准备。通过工程分析和职业卫生调查,辨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并对其浓度(或强度)进行测定(或测量)或搜集有效的检测数据。 b)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特性、接触时间、检测 结果和作业工人的体力劳动强度进行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c)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根据作业岗位工人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 权重系数、接害人数、防护措施及职业病和职业健康损伤的发生结果确定职业病危 害风险级别。 d)分级管控。按照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级别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措施和分级 管理。 1.3 风险点确定 通过详实的职业卫生调查和工程分析,明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空分布和岗位接触情况,确定职业病危害风险点。 固定作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点为岗位工人接害的工作地点或设施,非固定作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点为接害的岗位工人及其工作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设施、部位、场所或区域总和(例:锅炉巡检工接触粉尘、噪声和高温)。 1.4 危险源(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1.4.1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应采用工程分析法、经验对照法、检测检验法等方法,参见附录B。 1.4.2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应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GBZ 2和GBZ 160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1.4.3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应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时空分布、接触方式及接触时间进行分析。 1.5 风险评价 1.5.1 风险评价方法 1.5.1.1 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