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2010年12月23日16:33 北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财经》综合报道】今日,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将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细则中提规定,北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对于住所地在北京的个人,名下没有北京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持有北京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指标。

以下为细则全文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

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第十条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

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第三章指标取得和使用

第十三条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第十四条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

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第十五条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国税部门核发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或者办理车辆转入本市购置税档案转移时,工商部门验证二手车销售发票时,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应当查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经查验后在相应票证背面加盖“已取得指标”字样的印章。

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别查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二手车销售发票、车辆赠与公证书以及其他应当查验的材料和内容。

第十七条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小客车更新指标(以下简称更新指标)的,不需要参加摇号,直接申请更新指标,以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作为更新指标证明文件,自取得更新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出售、报废小客车转移、注销登记信息,核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比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细则的分工和工作实际,制订本部门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未按本细则要求履行查验职责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申请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和使用指标的行为、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指标管理机构、各审核部门和监察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十条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者伪造、涂改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的,相关审核部门查实后应当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或更新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

标申请。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下列用语含义:

(一)小客车包括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营运小客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租赁客运”、“教练”的小客车。

(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驾驶小客车资格的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车辆销售经营者已经与客户签订小客车预售合同、收取预定金,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的,不适用本细则。

在本细则实施之前,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境外人员自带车辆的,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指标管理机构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职务和级别、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和解雇、奖励、纪律处分、培训、交流和回避、工资和福利保险、辞职和解雇、退休、投诉和指控、任用、法律责任和附例共18章,10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务员的国家法律制度。与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具有新的特点,因此常被称为新公务员法,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则,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和权利、公务员的职位和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和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 二是关于公务员各方面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培训、回避交流、工资福利保险、退休、投诉、检举、任用等。《公务员法》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又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限。中国共产党机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的。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执行公务,隶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人员”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依法执行公务的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被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由国家财政支付工资,就被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这不仅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实际,而且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维护干部队伍的廉洁性,有利于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 第二,《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总结吸收了近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一些新成果,如竞聘聘任、公开选拔、任用预告、任期制度、试用制度、部分职位聘任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公务员制度,保持了公务员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结合制度的要求,新公务员法对现行职务级别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使职务与职级关系更加合理。 第三,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根据公务员职务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务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改变了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能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能不以文件形式下发的,也坚决不发文件。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文件要有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能用网络传输的,不再印制纸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习有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习有感 幼儿园 2012.6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事业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事业,档案工作很平凡,但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档案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和发展档案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档案工作从此走上了“以法治档”的轨道。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5周年,所以上上下下的关于档案法的宣传活动特别热闹,我们南站中心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自然也不例外。在这里首先要感谢园内领导让我能够参加这次高水平的档案法学习活动。另外还要感谢我们园内领导对这次学习活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使我能够以一名普通公民的身份参与到这个活动中来。 通过这次的学习活动,不但使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了更深的认知与了解,而且还使我充分认识到新时期档案工作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重要性。真正体会到其与我们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不只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工作,而且还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其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经济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档案的价值性。价值性即有用性。档案有两种基本价值:1、历史凭证价值,从档案的基本属性和档案的内容、形式特征看,档案是真实可靠的,具有法律效力;2、情报信息价值(或称参考价值),从档案的信息储备和所反映的内容来看,档案信息可供各项工作借鉴、参考。 因此,作为无锡市民,我认为了解档案法、学习档案法、宣传档案法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不单要自己参与,而且要带动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共同参与,人人奉献,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宣传档案法、普及档案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幼儿园决定近期要建立档案室。我觉得它是档案工作的一个新的形式,也是一种促进工作的手段,最终目的是通过升级,更有效地做好档案工作,方便查询、保存与管理,更好地为规划工作、为幼儿园的建设服务。 一、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幼儿园里的规章制度。积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熟练应用档案管理软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学习黄园长讲话精神。平时注意多学习,多动脑! 三、严格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档案管理方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方法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确保各类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同时也为确保档案借阅方便和无丢失,无泄密,使其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方法。 一、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 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及其它方面档案。二、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 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1.文件的形成与归档,公司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2.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由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3.公司指定专门的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有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三、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整理,部门主管审核、 交总经理审批后归档;一项工作有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有主办部门人员收集,交行政部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四、公司文件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 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五、公司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营销部:有公司经营决策的经销管理和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2.财务部:有财务管理中各种账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3.工程部: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文件项目合同、工程图纸、完工单、工程报验单、工程结算单等 4.技术部:各项工程的技术分解单、制作技术图纸、安装图纸、和客户意向期间技术方案、产品设计方案、各种计算资料、新产品试制及老产品改进的监订、总结报告、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科技成果资料、各项专利资料等 5.质保方面:各个工程项目质量跟踪记录、各种认证证书、产品质量

【2018最新】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word版本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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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 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 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 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 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可 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15、“公示或告知”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可以采取劳动者人手一册、学习培训等法律认可的方式完整送达或传达劳动者知晓。 16、《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中的“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 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

2019-2020年XX工程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2019-2020年XX工程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XX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可执行的实施细则。公司党委、纪委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司下发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已经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做了更细致的安排。中央抓八项规定落实和纠正“四风”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主要管理对象分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干部。其中:党员领导干部指公司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 一、改进调查研究。围绕公司总体部署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和职工群众开展调研,提高决策水平,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要按照《XX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工程公司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赴国内基层调研接待工作规定》(XX公司制〔2013〕59号)、《XX工程公司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实施办法》(XX公司制〔2017〕14号)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党员领导干部) 二、严控会议活动。除集团公司和XX公司统一安排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不组织、不参加各类纪念、庆典、奠基、剪彩、展览、评奖、论坛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要按照《XX工程公司总部机关会议管理办法》、《XX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工程公司举办和参与庆典、研讨会、论坛、展览的管理规定》、《XX工程公司党政会议制度》规

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三、精简文件简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讲话视情况印发通报,原则上总经理、党委书记每年通报数量不超过10期,其他班子成员每年通报数量不超过6期。具体按照《XX工程公司党政工作规则》(XX公司制〔2016〕5号)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四、规范因公出国(境)。根据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实际,按照必要、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安排出国(境)。外事接待、因公出国(境)要按照《XX工程公司总部外事接待实施细则》(XX公司制〔2012〕39号)、《XX 工程公司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管理办法》(XX公司制〔2012〕42号)、《XX 工程公司因公出国费用管理办法》(XX公司制〔2017〕25号)等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党员领导干部) 五、改进新闻报道。新闻报道工作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从简从严报道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一是压缩报道数量和字数。总经理、党委书记,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报道篇幅分别不超过2000字和1000字,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二是改进报道方式。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出席的公司全局性重要会议活动,要进行及时、准确、充分报道。各类报道中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六、厉行勤俭节约。一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原则,严格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公务用车配备、办公用房配置、公务接待标准要按照《XX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公司党〔2013〕25号)、《XX工程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XX公司制〔2014〕17号)、《XX工程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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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99年5月5日 B、1998年9月3日 C、1999年6月7日 5、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关于档案是“国家的财富”的科学概念。 A、宝贵 B、重要 C、历史 6、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A、分室 B、集中 C、各自 7、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无权公布。 A、机关 B、团体 C、组织和个人 8、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利用、公布档案不得 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A、经济产权保护 B、知识产权保护 C、文化产权保护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或者、等合法证明,可 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A、介绍信、信用卡、身份证 B、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 C、介绍信、身份证、户口薄 10、最耐久的字迹材料是。 A、蓝黑墨水 B、碳素墨水 C、圆珠笔 11、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的意见。 A、利用权、禁止利用 B、优先利用权、部分利用 C、优先利用权、限制利用 12、属于县级国家档案包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理应自档案

最新劳动法2020实施细则

最新劳动法2020实施细则 :05-10 导语:小编整理了最新劳动法2020实施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 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 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 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 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 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 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 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 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员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调查研究 第一条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考察内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需要的地方,采取座谈、走访、蹲点等方式,客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党组书记、局长调研时,所到的县、区煤炭工业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可全程陪同。其他党组成员调研时,可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 第二条在基层考察调研期间,接待单位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接待单位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接待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不超标准安排接待。接待用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不从外面调派厨师或者调配菜肴,菜肴品种和数量安排适当,避免浪费。不上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第四条改进调查研究。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基层领导班子介绍情况,更要深入企业、队组和职工生活社区,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提倡现场办公。对于阳泉地方煤炭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或安全例会的方式解决,减少基层企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协商频次。现场办公要准备充分,突出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改进检查工作。凡是可以通过报表统计完成的检查,不派人到现场检查。建立局机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减少多头索要信息数据。局办公室要综合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组织的检查,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合并进行、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基层单位开展检查活动,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到基层检查工作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章会议活动

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问答试题

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问答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把正确答案涂在答题卡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A、1987 年9 月5 日 B、1996 年7 月5 日 C.1988 年1月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A、1990 年10 月24 日 B、1990 年11 月19 日C、1999 年5 月5 日 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是什么时候重新修订公布的? A、2002 年6 月28 日 B、1998 年9 月3 日 C、1998 年8 月29 日 4、《档案法》中规定的“档案”,是指对国家和社会有什么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的形式的历史记录? A、保存 B、观赏 C、资政 5、一切国家机关、武装、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民对档案有什么义务? A、保管 B、整理 C、保护 6、《档案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什么计划?

A、文化工作规划 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C、科技发展计划 7、《档案法》第五条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其最终目的是什么? A、方便查阅 B、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C、指导工作 8、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下列哪项? A、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B、来源原则 C、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9、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工作负有监督、指导职能的机构是什么? A、文化管理部门 B、专业档案馆 C、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10、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何种机构? A、文化事业机构 B、科研机构 C、行政机构 11、《档案法》第九条规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什么? A、大学学历 B、中级以上职称 C、专业知识

最新版劳动法实施细则

最新版劳动法实施细则 为了完善劳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了劳动法实施,下面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版劳动法实施细则,希望您喜欢。 最新版劳动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

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管理,保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与销毁、统计、利用等活动的管理。 3 职责 总经办:负责组织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对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与销毁、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负责对收集起来的档案进行重新编制件号、盒号、档号。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或项目的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和统计工作负责,对本单位的文书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文书档案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对本单位文书档案完整性、归档质量负责。负责本部门所有文书档案的初步整理工作,具体包括档案分保管期限、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用铅笔编写)、编写目录、装盒等。 4 术语定义 编目:指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档案着录并将条目组织成目录的过程。 归档文件目录:指登记卷内文件题名和其他特征并固定文件排列次序的表格,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前。 备考表:卷内文件状况的记录单,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 编件号:是归档文件在最低一级类目内的排列顺序号,按文件排列从“1”开始标注,一份文件编一个件号。目录的件号要与文件上的件号一致,件号无重号、无空号。 来源单位/部门:文件的形成公司(落款公司)或个人,如为某部门形成,来源单位/部门一栏填写公司全称加上部门全称。来源单位/部门名称太长可使用通用简称。过多时可以适当省略。批准通过的审批表,来源单位/部门为最后的审批机关;未批准的审批表,责任者为填写机关。 文号:发文的字号。由公司代字、年度、顺序号组成,如实抄录,不能省略。 档案名称:即文件的标题。文件题名一般要照实抄录,不得随意改动。如文件没有题名或虽有题名、但不能真实反映文件的实际内容,应在原题名后重新拟写,应加“[ ]”。重新拟的题名必须包括责任者、问题、文种三要素。 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由年月日组成,用八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 页数:为本件归档文件中有效字符的页面总数,空白页不计入页数。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 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集团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本办法中对公司领导的要求,各分(子)公司、厂、部门领导可参照执行外,还单列各分(子)公司、厂、部门领导需要执行的相关要求,请各级干部认真贯彻实施。 一、调查研究务求实效 (一)对公司领导 1、要深入分(子)公司、厂等生产一线,既要去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更要深入矛盾集中、问题突出、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的单位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 2、要明确主题、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结合公司领导班子分工,加强对各分(子)公司、厂及职能部门的日常联系,重大问题、关键问题,要充分调查研究,应形成专题报告,向公司党委报告。 3、要轻车简从、减少影响。不搞层级多人陪同,公司 * 只需单位党政 * 1人或对口分管领导1人陪同;副职 只需对口领导或业务部门领导1人陪同,不搞迎来送往,不安排宴请、游玩。

4、要统筹安排、合理布置。不得随意改变生产经营、试生产等工作目标任务,多重视与干部职工面对面交流,多商量讨论,直接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少层层汇报,力求准确解决问题,少失误。 (二)对分(子)公司、各厂、各职能部门领导 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办公或专题会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带着解决方案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一)对公司领导 1、议事决策要直面会议主题,要有会议议程,原则上未列入议程的议题不上会。要议大事、要事、难事,没有实质内容、没有明确意见的议题一律不上会。 2、对意见不一致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讨论,坦诚相见,明确态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策;若意见分歧大的,不能做出决策,经再次讨论研究后意见相对一致的再决策,减少决策失误。 3、要根据公司实际,精简会议活动。内容有联系、有交叉 的工作会议、专业会议要合并召开;能够利用办公平台会商、会签的事项不召开会议;能够召开视频会的,不集中开会。 4、要切实改变会风,提高会议实效,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要缩短报告篇幅,减少会议印发材料,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2020最新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上海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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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 2 / 9 精品文档 规定,并已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15、“公示或告知”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可以采取劳动者人手一册、学习培训等法律认可的方式完整送达或传达劳动者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第1号令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10月6日实施日期:2001年10月6日)废止(原因:已被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代替) 【批准部门】国务院 【批准日期】1990.10.24 【发布部门】国家档案局 【发布日期】1990.11.19 【实施日期】1990.11.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批复 (国函[1990]93号) 国家档案局: 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由你局发布施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国务院

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国家档案局令 (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已于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四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局长冯子直 一九九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系指具有现实查考使用价值和对历史、科学技术、艺术、教育等有研究价值的档案。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的经费。 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也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档案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监督检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实施。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组织并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的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

09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冀优医〔2018〕9号 河北省优抚医院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 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科学确定调研方案。重点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医院发展方向开展调研,既要注重研究学习兄弟医院、上级医院、发展快、经营好的医院好的经验和模式,更要注重深入到基层、深入到职工中去,千方百计为医院谋发展。 2、注重调研实效。院班子领导成员要围绕各自分管的工作开展调研,提前谋划工作方案,带着问题了解情况,多听取不同意见,听真话、摸实情,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工

作实,准确全面了解职工最关切的问题,解决医院发展面临的难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二、精简会议活动 3、减少会议安排提高会议效率。注重会议实效,丰富会议形式,能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不集中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不分别开会,能衔接召开的不分期开会。各科室部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先报分管院长审核把关,经同意后再报院主要领导批准实施。各类会议活动应严格控制参加人员,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原则上只安排1位院领导作主旨讲话。综合性会议讲话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其他会议讲话控制在3000在以内。院级领导一律不得以职务身份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 4、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会议管理,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向参会人员收取或以任何方式转嫁、摊派会议费用,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宴请与会人员、提供烟酒和高档菜肴,严禁发放纪念品及其他非会议活动必需品,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或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及开支与当次会议无关的 其他费用。会议会场不得摆花草、制作背景板、提供水果,因签约、论坛等需要,必须制作的要坚持理性节约原则;各类表彰会应以精神奖励为主,严禁发放奖金或纪念品(有国家政策规定的除外)。 三、规范公务活动 5、严格接待标准坚持轻车简从。外出考察调研公务出行期间,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工作人员及车辆,严格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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