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法律效力最新解读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大部分交易中,当事人往往都是作出书面的约定,但现实中也不排除有口头承诺的情况,那这个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因为要是被认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自然作出的承诺也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承诺一样有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该图片由注册用户"八度空间"提供,版权声明反馈法律要求,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我国自古就有“人无信而不立”的价值观念,因此,问题所描述的第三方代表应当按照口头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既是道德的要求亦是法律的要求。但是口头承诺具有不稳定性,如果对方不承认,且己方当事人无法有效举证,可能导致对方承诺了也可以不履行承诺的情况发生。因此,还原当时的客观情形非常重要,也就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内容非常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行为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承诺书没有法律效力范本

案例] 2004年6月张某应聘到某星级酒店担任厨师,双方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5000元。合同签订之前,张某提出不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请求,酒店考虑到聘请厨师不容易,所以答应了张某的请求,并当即要求张某书面写了一份承诺书,明确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张某本人的意愿,与酒店无关,今后不得因此事发生争议。2005年11月,张某与酒店总经理发生争执,酒店单方面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张某对此事非常不满,经过咨询了解到酒店除应支付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应为其补缴纳社会保险费。于是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酒店为其补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庭审过程中,酒店递交了张某的承诺书作为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最后裁定该酒店为张某补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评析]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其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可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参保手续,按规定缴纳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张某提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仅没有强调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还让其个人立一份承诺书,这种做法显然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而双方的约定也是无效的。即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员工同意放弃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也不能因此而免除酒店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据笔者了解,由于劳动者还不是很清楚缴纳社会保险的真正意义,一些用人单位也就顺水推舟,还美其名曰“职工本人不愿意,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之词推脱责任。对此,针对个别单位不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况,《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过了解,该酒店虽然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但是没有给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其做法也是非常错误的。即使张某不申请仲裁,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也可由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不管是什么情况,该酒店都应当为张某补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充协议有些内容样本

补充协议有些内容样本 补充协议有哪些内容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解惑!访问>>补充协议有哪些内容所谓补充协议即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 对于卖方来讲如果补充协议的条款认定模糊,很容易造成卖方违约,进而引发纠纷。 补充协议中最常见的内容如下:: 一、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一般是净得价,包括予以赠送或者折价的家电、装修等。 二、关于定金的约定 11、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和条件,及违约责任。 22、约定定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三、关于还款解押的约定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明确房屋是否有抵押,如有抵押约定办理解压手续的时间及违约责任。 四、首付款支付方式双方需协商首付款的数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 五、银行面签过户

11、面签::面签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需约定面签时间及条件及违约责任。 22、过户::。 过户时需买卖双方共同到场,双方约定面签时间及违约责任。 六、物业交割物业交割和交房两者不同,卖方需留意。 1)约定交割时间::进行物业交割,买卖双方需约定交割时间,如“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后55个工作日内”。 2)约定支付方式::买卖双方能够约定自行支付或者通过资金监管进行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支付。 七、税费相关1)房屋基本情况::卖方需要确定所出售房屋年限、是否唯一,这关系到所需缴纳的税费。 2)税费支付::买卖双方需约定税费支付由哪一方承担。 3)其它税费::如果出现预料之外的其它税费,需明确税费支付方,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八、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条款是补充协议中十分重要的条款,违约行为能够分为两种::1)一般违约::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515日((含))内。 2)根本违约::对于卖方,如果卖方提供虚假产权证明、房屋被查封、违约逾期超过515日、擅自提高价格等情况,属于根本违约。

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

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 【篇一:有法律效力的保证书】 篇一:丈夫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丈夫 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案情]黄琳(女)与李裘自2002年5月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双方时有矛盾,李裘 往往动不动便对黄琳施以拳脚。经亲朋好友多次劝解,李裘虽一再表示痛改前非,但常常事 过即忘,黄琳渐渐对李裘失去了信心。 2008年7月,李裘再一次对黄琳进行打骂后,见黄琳提出离婚,为挽回婚姻,李裘向黄琳写 下了一份保证书:“我保证今后不打黄琳。否则,如导致离婚,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归黄琳一 人所有。” 2009年8月,李裘 在酒后又将黄琳打得头破血流,黄琳遂愤然向法院起诉离婚。事情至此,李裘对离婚并无异 议,但认为保证书是为了挽救婚姻才写的,没有法律效力,而且将20余万元的财产全部给黄 琳显失公平。 [审判]法院审理认为,该保证书是李裘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财产归属的约定,它的产生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 的合法权益,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遂判决支持了黄琳“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归其所有”的诉讼 请求。 [点评]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 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

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 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 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的关键也正在于,保证书 是否属于夫妻对财产归属 的约定。 首先,黄琳与李裘符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的实质要件。夫妻约 定财产制的实质要件包括: (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缔约双方必须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约定必须双方自愿; (4)约定的内容必 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 很明显,黄琳与李裘系夫妻,彼此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初双方 均无异议,也不违法,即 完全与之吻合。 其次,保证书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约定的书面形式。鉴于针对书面形 式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并 没有规定或强调怎样的格式、方式,也就表明书面的形式可以不拘 一格。既可以是双方的共 同签约行为,也可以是单方作出意思表示,为对方所接受。 同时,黄琳并没有对李裘实施欺诈或胁迫等非法行为,并因此导致 李裘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 示;对李裘的单方表示,黄琳愿意接受。 此外,本案并不存 在显失公平。 在婚姻自由的前提下,基于李裘不断实施暴力,黄琳提出离婚,并 非是一种优势。从李裘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时的情形并不是非得出具保证书不可上看,李裘也不存在缺乏经验、 判断力或紧迫、草率问题,更何况系李裘自己出于维持婚姻而写保 证书,但黄琳并没有要求 李裘必须这样做。 篇二:出轨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出轨 后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金凤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乙方:金凤凰大酒店贵宾楼法人代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于2016年签订的《金凤凰实业(集团)餐饮分公司商务合作框架协议》和《江南尚城商业街商铺租赁合同》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签定如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和履约,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关于贵宾楼装修期间补充约定事宜 1、为保持酒店统一装修风格和质量,“贵宾楼”南侧入口装修的装修方案的确定需经乙方充分了解和同意的基础上,由甲方负责实施,相应费用甲乙双方均按50%承担相应装修费用。 2、乙方经营范围的一消设施包含消火栓、消防门、消防卷帘等均由乙方确认同意的方案确定后由甲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独立承担,二消及其有关的如喷淋、烟感、监控、灭火器等相关装修及设备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仅负责提供消防控制室(地下一层)消防控制设备的采买、接入及牵头报验手续等工作的组织服务工作。 3、甲方负责乙方水电总表的安装,其中包含电表、冷水表、热水表,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水电表由乙方自行实施安装和独立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照明和冷库的备用电源服务和相关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但乙方装修电路施工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实施,否则相关费用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其责任甲方不予承

担。 5、乙方负责餐饮排污及隔油池的施工,但需经甲方参与施工方案的审核和确定;乙方负责餐饮排风及管道布装的施工,施工方案需经甲方参与审核和确定; 6、甲方负责乙方贵宾区包间(江南尚城四单元二楼)两处楼梯封闭及地坪铺设施工;乙方负责其位置设备安装及使用保管,并按照该区域建筑平米承担相应租金等相关费用。 7、乙方负责其上述6项中的相关设备及燃气设备的采购、安装和附属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并对其安装质量、运行安全全权负责。 第二部分关于合作运营管理方面的补充约定事宜 1、酒管软件系统:为保证对外运营及其对外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参与“酒管”软件的开发和维护,其中,软件开发费用乙方承担1.2万元,其余费用由甲方承担;酒管软件的运营费用乙方按相关签署的合同按年度支付1000元(既:大写壹千元整/年),其余费用由甲方承担。 2、网络及电话接入系统:甲方负责网络运营商接入及相关设备设施费用,并承担整体商业区域无线网络设备的提供(含一路有线高速宽带网);乙方负责其内部线路布装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费用。甲方为乙方优先在网络供应商处选择固定电话“靓号”一个(该号码套餐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为乙方免费接入内线一条(按乙方指定地点,餐厅吧台处);乙方的内线串接等

承诺书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常见,那么承诺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呢?一,需要是两个人共同的,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胁迫与强制;二要公平,不损害他人或第三方利益;三,不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德的。下面是为大家的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1、文本结构 可依次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 标题:或以文种“承诺书”为题;或由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廉洁自律承诺书”;或由单位名称+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市××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启语:说明签署承诺书的目的,表达作出承诺的意愿,用“我郑重承诺”、“我向……作以下承诺”一类语句引出正文。 正文:其内容主要是作出具体的承诺,大多采用分条式写法。 结语:是一些表态性语句。 署名:是承诺人的签署。承诺人是单位的,先写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印章;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或盖上其签名章。承诺人是集体的,先写上集体名称,后由该集体内所有成员一一签署,或由该集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人是个人的,由个人签署,签上姓名。 日期是签署之日,年、月、日齐全,规范书写。 2、写作方法 首先把标题写清楚。根据承诺的情况,要通过标题能大体体现出来。比如写个人从业资格和工作等的承诺书,标题可以写“个人从业资格承诺书”。如果是电子版的,字号要加粗,尽量选择一号或二号字体,字体选黑体,格式要居中,再加上书号。 其次是称谓。与标题隔一行写,要礼貌的写上尊敬的xxx单位xxx领导,要顶格写,在最后加上冒号。如果是电子版的,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字比较好,不用加粗。 然后写正文。在称谓的隔一行写,首行缩进2个字符。要写清楚本人于何年何月何日开始从事xxx工作,以及何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到达国家或省市的什么级别,还有已经从业多长时间。最后说一下对这项工作的态度,承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对于电子版的,正文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

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

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 单方承诺书,顾名思义,就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那么单方承诺书具有怎么样的法律效力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关于承诺函(保证书)的效力问题 影响单方承诺保证函法律效力的要件不外以下两种: 第一,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合同法角度而言,任何一个合同的订 立,都要由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尽管单方承诺保证函系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出具,但是如果在承诺保证函中明确无误地表达了类似“愿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意思表示,另一方当事人也表示了接受,那么保证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应当视为已经具备。 第二,第二,单方承诺保证函形式与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法》 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案例一中,当事人在承诺书中所作出的承诺符合《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要求,因此被法院认定担保合同已生效。 而在案例二中,当事人承诺的是其“将在银行提出要求之日起的14日,为借款人提供保证责任,并签订保证合同”,因此,该承诺书尽管已具有明确的提供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但却同时表明将另行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意味着该承诺书只是一份立约的要约,而不是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据此法院认定该保证合同不成立。

银行在接受客户为落实保证责任而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证担保合同的形式。 根据《担保法》第13条和《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形式包括“保证人与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保证人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等。第二,保证担保合同的法定内容。根据《担保法》第15条的规定,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依照《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单方出具的保证承诺函中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同时明确“本承诺函系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2条出具,具有担保合同法律效力”。 此外,安慰函是近年来商业银行授信业务资料中包含的经常性法律文件之一,其是指发函人给债权人的一种书面陈述,表明发函人对债务人清偿债务承担道义上的义务,或督促债务人清偿债务等。安慰函在国际经济法中也称“意愿书”,通常是指政府或母公司分别为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 1、合同补充协议是指: 在原合同的基础之上遵循法律法规适用范围的,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自愿对某一件事情或者某一约定共同达成统一意见、统一标准而签订的合法协议就叫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同样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依然对合同事项和内容以及当事人作出了明确的、详细的合同执行规定、违约责任等等法律要求。 2、合同补充协议简单来说是指: 签约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你情我愿,不胁迫、不压迫、不威逼的行为,以及不可存在引诱、欺骗的做法而签订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协议或者合法合同。当事人对约定事项经过商讨、决策等等流程,将约定事项固定下来,在意见上达成一致,并对合同内容作出充分的解释和说明,最终签订的事项在法律上就叫做合法协议或许和合法合同。 3、一般而言,合同补充协议在法律效力上与原合同并无二致,两者具备相同的法律效力: 特殊情况补充的合同协议甚至比原合同更具说明性以及说服力。比如说,当合同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发生矛盾或者冲如时,一般而言,将会按照签约时间在后所约定的合同内容或者合同条款为执行准则。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以及强化补充协议的法律效益。并且大多数的情况,在法律准则上认为后来的签订协议是对原先合同的进一步纠

正和补充,理论上可以按照新约定、新协议的标准以及规范对签订合同的双方以及当事人作出合法的约束,并要求双方对签订的合同负责。 4、此外,存在特殊情况时,合同补充协议有可能无法生成或者失效。 比如说,签约合同的某一方是未成年人,则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均不具备法律效力。又或者说,因为一些外在的阻碍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生成,那么此类协议也依然不具备法律效力。比如说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的某一方因缺失签约条件等等原因就很有可能导致协议的失效。 5、合同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一般而言,在法律上对某些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作出了明确的公证准则以及流程,那么此类合同以及协议的签约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流程执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将签订的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效力加以固定和强化。简单而言,就是除了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各执一份合同外,还需由公证人、见证人,也就是第三方持有一份签订合同或者协议。若是法律上并未作出相关说明,则应该由签约双方或者当事人自行决断。这样做的目的同样是为了将签订的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效力加以固定以及强化。 6、合同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又可称为“补充协议”或者“协议补充”: 两者概念上并无差别,实质上,前者针对原合同而言,后者则针对既定的合同内容和条款而言。均是为了增强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而存在的一种形式。

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单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案情介绍] 20xx 年5月16日,原、被告签订《辽宁省家居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装修位于于洪区赤山路61-1号406号楼1-11-3房屋,施工期限为 20xx年5月26日至20xx年7月31日,工期67天,总价款101582元。施工过程中,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工期顺延至20xx年8月11日。 20xx年8月20日,双方同意工程变更,原告向被告交纳了增项费用5994元,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承诺书一份,保证于20xx年8月31日完工,否则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xx 年8月31日,工程竣工并验收。原告于20xx年2月23日起诉至本院,要求判令被告给付逾期完工违约金30474.6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小编点评]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个人承诺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上就是我们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因为承诺书属于合同中的一种,所以我们更加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即平等、

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篇一:丈夫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丈夫写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案情]黄琳(女)与李裘自2002年5月登记结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双方时有矛盾,李裘往往动不动便对黄琳施以拳脚。经亲朋好友多次劝解,李裘虽一再表示痛改前非,但常常事过即忘,黄琳渐渐对李裘失去了信心。 2008年7月,李裘再一次对黄琳进行打骂后,见黄琳提出离婚,为挽回婚姻,李裘向黄琳写下了一份保证书:“我保证今后不打黄琳。否则,如导致离婚,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归黄琳一人所有。” 2009年8月,李裘在酒后又将黄琳打得头破血流,黄琳遂愤然向法院起诉离婚。事情至此,李裘对离婚并无异议,但认为保证书是为了挽救婚姻才写的,没有法律效力,而且将20余万元的财产全部给黄琳显失公平。 [审判]法院审理认为,该保证书是李裘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的约定,它的产生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具有法律效力,遂判决支持了黄琳“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 [点评]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的关键也正在于,保证书是否属于夫妻对财产归属的约定。 首先,黄琳与李裘符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属的实质要件。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实质要件包括:(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缔约双方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约定必须双方自愿; (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 很明显,黄琳与李裘系夫妻,彼此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初双方均无异议,也不违法,即完全与之吻合。 其次,保证书应视为夫妻对财产约定的书面形式。鉴于针对书面形式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或强调怎样的格式、方式,也就表明书面的形式可以不拘一格。既可以是双方的共同签约行为,也可以是单方作出意思表示,为对方所接受。 同时,黄琳并没有对李裘实施欺诈或胁迫等非法行为,并因此导致李裘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

(完整版)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的”补充协议“的效力认定

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的“补充协议”的效力认定 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特殊性等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工程量等发生变化,为解决前述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往往会根据具体情况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若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先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据此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当然无效呢?笔者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院相关案例,对施工合同无效下的“补充协议”的效力问题进行简单探讨。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 由于本文主要探讨的是根据无效施工合同签订的“补充协议”的效力问题,因此对于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简单做一说明,不再详细展开论述。 二、“补充协议”性质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签订的协议往往被称为“补充协议”,但实际上“补充协议”不一定都是对施工合同的“补充”。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补充协议”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约定或变更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由于建筑行业现状和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承包人往往在施工合同具体内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获得工程最终的承包权,就开始施工。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原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发包人与承包之间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双方洽谈的结果签订“补充协议”,以此完善原施工合同的内容。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经常会导致原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能满足现实施工的需要,如施工工艺变更、工期变更、工程周边环境的变更等。因此,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经协议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对原施工合同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以上两类“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施工合同而言的,是对施工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内容进行补充约定或双方协商改变原施工合同的部分内容,主要特点为从属性,依附于原施工合同而成立,没有原合同就没有补充或者变更的对象。 2、“补充协议”是对发包人和承包人间既存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理和结算

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承诺书,顾名思义是承诺人就某某事对相对人所做的书面承诺。那么,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承诺书受法律保护的承诺书应当具备哪些要件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对以上问题进行细致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问题。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上就是我们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因为承诺书属于合同中

的一种,所以我们更加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如果您如何书写承诺书、个人还款承诺书,以及承诺书和合同有哪些区别等问题还有不清楚、明白的地方,请您及时联系我们律师365,我们将尽快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地法律服务。 自愿、协商一致即具有法律效力。如金额较大,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起草,审核。 XX年6月张某应聘到某星级酒店担任厨师,双方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5000元。合同签订之前,张某提出不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请求,酒店考虑到聘请厨师不容易,所以答应了张某的请求,并当即要求张某书面写了一份承诺书,明确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张某本人的意愿,与酒店无关,今后不得因此事发生争议。XX年11月,张某与酒店总经理发生争执,酒店单方面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关系。 张某对此事非常不满,经过咨询了解到酒店除应支付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应为其补缴纳社会保险费。于是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酒店为其补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庭审过程中,酒店递交了张某的承诺书作为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最后裁定该酒店为张某补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补充协议(变更或补充原合同条款)(2010年第一版)

关于变更《<项目开办费协议>补充协 议》 之协议 甲方:天津市远赢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补充协议 甲方: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公司 乙方:天津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红桥分公司 就远洋城香颂园、滨悦花园、滨尚花园的秩序维护事宜,甲方与乙方于2013 年10 月1 日签订了编号为QL0014141021311220032 的《秩序维护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原合同条款作如下变更: 第一条双方共同同意增加工作内容并相应变更合同价款,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乙方向甲方所委托项目即(香颂园、滨悦花园、滨 尚花园)增加保安员6名。 2、乙方所增加的保安员职责为所属园区的白班倒岗与执勤。 3、乙方所增加保安员必须保证年龄在35岁以下。身高 要求175CM以上,并且保证50%的骨干率(退伍军人或有保安工作经验2年) 4、所增加保安的服务费按每人4300元(大写:肆仟 叁佰元整)的标准支付。

5、上述费用已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福 利待遇、人身保险、乙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甲方除支付上述费用以外,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合同总金额为129000元(2014.5.1~2014.10.1) 第二条在订立本补充协议时, 双方已就变更后条款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协商,双方对其中约定的内容完全知悉和理解,并完全同意受其 约束。 第三条本补充协议仅系双方就上述指定条款的变更,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约定内容与原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 协议为准;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外,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履行。 第四条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承诺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_承诺

承诺书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_承诺书 >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承诺书的格式 1、文本结构 可依次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 标题:或以文种“承诺书”为题;或由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廉洁自律承诺书”;或由单位名称+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市××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启语:说明签署承诺书的目的,表达作出承诺的意愿,用“我郑重承诺”、“我向……作以下承诺”一类语句引出正文。 正文:其内容主要是作出具体的承诺,大多采用分条式写法。 结语:是一些表态性语句。 署名:是承诺人的签署。承诺人是单位的,先写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印章;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或盖上其签名章。承诺人是集体的,先写上集体名称,后由该集体内所有成员一一签

署,或由该集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人是个人的,由个人签署,签上姓名。 日期是签署之日,年、月、日齐全,规范书写。 2、写作方法 首先把标题写清楚。根据承诺的情况,要通过标题能大体体现出来。比如写个人从业资格和工作等的承诺书,标题可以写“个人从业资格承诺书”。如果是电子版的,字号要加粗,尽量选择一号或二号字体,字体选黑体,格式要居中,再加上书号。 其次是称谓。与标题隔一行写,要礼貌的写上尊敬的xxx单位xxx领导,要顶格写,在最后加上冒号。如果是电子版的,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字比较好,不用加粗。 然后写正文。在称谓的隔一行写,首行缩进2个字符。要写清楚本人于何年何月何日开始从事xxx工作,以及何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到达国家或省市的什么级别,还有已经从业多长时间。最后说一下对这项工作的态度,承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对于电子版的,正文字体一般是仿宋或宋体,字号三号。 最后写正文的结尾。必须要写上请xxx单位xxx领导监督。这是承诺书的格式。如果是电子版字体、字号同正文一样。这个结尾要在正文后另起一行写,这样显得很重视。 在承诺书的最后,必须写上承诺人的姓名以及写承诺书的年月日。电子版的字体、字号同正文一样。承诺人姓名要和正文有两行的距离。

补充协议书范本

补充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的 《______________》(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___年___月____日共同签署了《______》,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就 _______等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 二、 三、 四、 五、 六、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 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第 1 页共 1 页篇二:补充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补 充协议河北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月 日 上述金额包括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最终按实际 发生量结算。 2、其他合同条款调整。 3、其它事项说明。 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代表人:代表人: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承诺书范文法律作用

承诺书范文法律作用 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承诺书,顾名思义是承诺人就某某事对相对人所做的书面承诺。那么,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承诺书受法律保护的承诺书应当具备哪些要件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对以上问题进行细致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问题。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上就是我们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因为承诺书属于合同中的一种,所以我们更加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

规定。如果您如何书写承诺书、个人还款承诺书,以及承诺书和合同有哪些区别等问题还有不清楚、明白的地方,请您及时联系我们律师365,我们将尽快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地法律服务。 承诺书范文一: 本人XX(身份证号码:XX),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XX公司工作。本人现应聘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位。 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告知本人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 动关系证明,因原因,本人尚未取得上述证明。 本人承诺如下: 1、xx年月日之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未提供,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已经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已办结工作交接手续; 3、与原单位不存在竞业限制; 4、与原单位不存在任何纠纷。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引发的法律纠纷,由本人独立承担,与北京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承诺人: 承诺书范文二: 致:(招标人) 我们在此再次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拟参加本合同工程的人员 和试验仪器、设备等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并郑重承诺如下:

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 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Does the letter of commitment have legal effect 编订:JinTai College

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前言: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 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本文档根据承诺书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 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自愿、协商一致即具有法律效力。如金额较大,建议委 托律师代为起草,审核。 [案例] 20xx年6月张某应聘到某星级酒店担任厨师,双方签订 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5000元。合同签订之前,张 某提出不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请求,酒店考虑到聘请厨师不容易,所以答应了张某的请求,并当即要求张某书面写了一份承诺书,明确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张某本人的意愿,与酒店无关,今后不得因此事发生争议。20xx年11月,张某与酒店总经理 发生争执,酒店单方面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动关系。 张某对此事非常不满,经过咨询了解到酒店除应支付其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应为其补缴纳社会保险费。于是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酒店为其补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庭审过程中,酒店递交了张

某的承诺书作为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最后裁定该酒店为张某补缴纳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评析]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 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七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第十二条 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其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 代扣代缴。可见,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参保手续,按规定缴纳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张某提出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仅没有强调缴 纳社会保险的责任和义务,还让其个人立一份承诺书,这种做法显然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而双方的约定也是无效的。即使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员工同意放弃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也不能因此而免除酒店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个人承诺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个人承诺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某某人作出关于什么之类的个人承诺书,希望能取得他人信任。有的朋友就会疑惑,这种个人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今天,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用。 关于个人承诺书的法律效率问题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 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总而言之,承诺书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依据承诺书是否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当然,在实践中,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上就是我们对承诺书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解答,希望对您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所帮助。因为承诺书属于合同中的一种,所以我们更

加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承诺书格式 可依次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 标题:或以文种“承诺书”为题;或由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廉洁自律承诺书”;或由单位名称+事由+文种“承诺书”组成,如“××市××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启语:说明签署承诺书的目的,表达作出承诺的意愿,用“我郑重承诺”、“我向……作以下承诺”一类语句引出正文。 正文:其内容主要是作出具体的承诺,大多采用分条式写法。 结语:是一些表态性语句。 署名:是承诺人的签署。承诺人是单位的,先写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印章;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或盖上其签名章。承诺人是集体的,先写上集体名称,后由该集体内所有成员一一签署,或由该集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人是个人的,由个人签署,签上姓名。 日期是签署之日,年、月、日齐全,规范书写。 写作要求: 其一,承诺书是签署人内心真实意愿的表示,忌搞形式、走过场,忌出于无奈。 其二,承诺书的内容要有针对性、概括性、可行性,要突出重点,

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矛盾

补充协议与主合同矛盾 篇一:补充协议模板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于【签订日期】在【签订地点】签署了《》(“主合同”),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中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 二、 三、 四、 五、 本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若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存在冲突或不一致,以(□主合同;□本补充协议)中的约定为准。 本协议未规定的内容,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办理。 本补充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效力。

1 本合同涉及商业秘密,需妥善保管;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 (本页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本合同涉及商业秘密,需妥善保管;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 2 篇二:补充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补充协议河北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月日 上述金额包括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最终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其他合同条款调整。 3、其它事项说明。 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代表人:代表人: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日期: 篇三:变更合同主体补充协议1 合同编号:(可按照补充协议规则编号) 补充协议(《原合同名称》主体变更)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达成《原合同名 称》(原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原合同)因(变更主体的事由),需要对原合 同主体进行变更,从而实现权利义务转移,特签订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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