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安全玻璃

什么是安全玻璃
什么是安全玻璃

什么是安全玻璃?

安全玻璃具有力学性能高,抗冲击性、抗热震性强,破碎时碎块无尖利棱角且不会飞溅伤人等优点。特殊的安全玻璃还能抵御枪弹的射击,防止盗贼入室及屏蔽高能射线(如X射线),防止火灾蔓延等功能。常用的安全玻璃有: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夹丝玻璃、防火玻璃、防紫外线玻璃、防盗玻璃和防弹玻璃。安全玻璃是指与普通玻璃相比,具有力学强度高、抗冲击能力好的玻璃。其主要品种有物理钢化玻璃、夹丝玻璃、夹层玻璃和钛化玻璃。安全玻璃击碎时,其碎块不会伤人,并兼具有防盗、防火的功能。根据生产时所用的玻璃原片不同,安全玻璃也可具有一定的装饰效果。

什么是钢化玻璃?各种钢化玻璃都是安全玻璃吗?

钢化玻璃又称为强化玻璃。为什么普通玻璃强度低?因其受到外力作用时,在表面上形成一拉应力层,使抗拉强度较低的玻璃发生碎裂破坏。钢化玻璃是用物理的或化学的方法,在玻璃的表面形成一个压应力层,玻璃本身具有较高的抗压强度,不会造成破坏。当玻璃受到外力作用时,这个压应力层可将部分拉应力抵消,避免玻璃的碎裂,虽然钢化玻璃内部处于较大的拉应力状态,但玻璃的内部无缺陷存在,不会造成破坏,从而达到了提高玻璃强度的目的。

钢化玻璃的加工可分为物理钢化法和化学钢化法。

⑴物理钢化玻璃物理钢化玻璃又称为淬火钢化玻璃。它是将普通平板玻璃在加热炉中加热到接近玻璃的软化温度(600℃)时,通过自身的形变消除内部应力,然后将玻璃移出加热炉,再用多头喷嘴将高压冷空气吹向玻璃的两面,使其迅速且均匀地冷却至室温,即可制得钢化玻璃。由于在冷却过程中玻璃的两个表面首先冷却硬化,待内部逐渐冷却并伴随着体积收缩时,外表已硬化,势必阻止内部的收缩,使玻璃处于内部受拉,外部受压的应力状态,即玻璃已被钢化。

处于这种应力状态的玻璃,一旦局部发生破损,便会发生应力释放,玻璃被破碎成无数小块,这些小的碎块没有尖锐棱角,不易伤人。因此物理钢化玻璃是一种安全玻璃。

⑵化学钢化玻璃化学钢化玻璃是通过改变玻璃的表面的化学组成来提高玻璃的强度,一般是应用离子交换法进行钢化。其方法是将含碱金属离子钠(Na+)或钾(K+)的硅酸盐玻璃,浸入到熔融状态的锂(Li+)盐中,使玻璃表层的Na+或K+离子与Li+离子发生交换,表面形成Li+离子交换层。由于Li+离子的膨胀系数小于Na+、K+离子,从而在冷却过程中造成外层收缩较小而内层收缩较大。当冷却到常温后,玻璃便处于内层受拉应力,外层受压应力的状态,其效果类似于物理钢化玻璃,因此也就提高了强度。

化学钢化玻璃强度虽高,但是其破碎后易形成尖锐的碎片,一般不作为安全玻璃使用。

钢化玻璃有哪些性能特点?

⑴力学强度高钢化玻璃抗折强度可达125MPa以上,比普通玻璃大4~5倍;抗冲击强度也很高,用钢球法测定时,0.8kg的钢球从1.2m高度落下,被锤击玻璃应保持完好。

⑵弹性好钢化玻璃的弹性比普通玻璃大得多,比如一块1200mm×350mm×6mm的钢化玻璃,受力后可发生达100mm的弯曲挠度,当外力撤除后,仍能恢复原状,而普通玻璃弯曲变形只能有几毫米,否则,将发生折断破坏。

⑶热稳定性好玻璃在受急冷急热作用时,不易发生炸裂。这是因为钢化玻璃表层的压应力可抵消一部分因急冷急热产生的拉应力之故。钢化玻璃耐热冲击,最大安全工作温度为288℃,能承受200℃左右的温差变化。

安全玻璃使用范围规定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解释:本规定所指外开窗,指的是合页(铰链)或轴装在窗的左右侧、或上下侧,可以向外开启的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解释:本规定所指窗,也包含建筑物内部的墙或隔断上的窗;玻璃底边指的是玻璃在框架中装配完毕,玻璃的透光部分与玻璃安装材料覆盖的不透光部分的分界线。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解释:本规定所指幕墙,是由支撑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全玻幕墙是指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解释:本规定指各种倾斜安装以及水平安装的玻璃,只要该玻璃破碎后存在坠落的可能性,而玻璃的下方存在人员通行的可能性,应使用夹层安全玻璃。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解释:本规定是指玻璃下方悬空,玻璃起承受人员行走作用的玻璃板应使用夹层安全玻璃;玻璃下方不悬空的玻璃地面不在此列。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解释:本规定应符合JGJ113-2003第9章《水下用玻璃要求》。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解释:本规定所指包括:(1)门玻璃;(2)安装在门上方的玻璃;(3)安装

在门两侧的玻璃,其*近门道开口的竖直边与门道开口的距离小于300mm。(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解释:本规定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n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n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n解释: 安全玻璃safe glass: 指破坏时安全破坏,应用和破坏时给人的伤害达到最小的玻璃,包括符合国家标准GB 9962规定的夹层玻璃、符合国家标准GB 9963规定的钢化玻璃和符合国家标准GB 15763.1规定的防火玻璃以及由它们构成的复合产品。 n门玻璃和固定门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6.1.2-1 规定的安全玻璃;当玻璃面积不大于0.5m 2 时,也可使用厚度不小于6mm的普通退火玻璃和夹丝玻璃。 2 无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6.1.2-1 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0mm 的钢化玻璃。 n室内隔断应采用安全玻璃。 n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和运动场所中装配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6.1.2-1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2 无框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6.1.2-1 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小于10mm 的钢化玻璃。 浴室用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物哪些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解读

建筑物哪些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高秀英撰文解读《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实施旨在有效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受到各方的关注,正在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发挥着积极作用。经过几个月的实施,仍有部分相关单位在条款的理解上还不够明晰。为此,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高秀英处长撰文,对《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部分条文进行解读。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解释: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即满足GB/T9963-1998《钢化玻璃》、GB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和BG9962-1999《夹层玻璃》的产品。安全中空玻璃是指组成安全中空玻璃的两片或多片玻璃应都是安全玻璃。单片半钢化玻璃因碎片过大,破坏时不具有安全性,夹丝玻璃因不能满足霰弹袋试验、落球试验的要求,都不属于安全玻璃之列。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解释:本规定所指外开窗,指的是合页(铰链)或轴装在窗的左右侧、或上下侧,可以向外开启的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 的落地窗; 解释:本规定所指窗,也包含建筑物内部的墙或隔断上的窗;玻璃底边指的是玻璃在框架中装配完毕,玻璃的透光部分与玻璃安装材料覆盖的不透光部分的分界线。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解释:本规定所指幕墙,是由支撑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全玻幕是指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解释:本规定指各种倾斜安装以及水平安装的玻璃,只要该玻璃破碎后存在坠落的可能性,而玻璃的下方存在人员通行的可能性,应使用夹层安全玻璃。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解释:本规定是指玻璃下方悬空,玻璃起承受人员行走作用的玻璃板应使用夹层安全玻璃;玻璃下方不悬空的玻璃地面不在此列。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解释:本规定应符合JGJ113-2003第9章《水下用玻璃要求》。(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解释:本规定所指包括:(1)门玻璃;(2)安装在门上方的玻璃;(3)安装在门两侧的玻璃,其靠近门道开口的竖直边与门道开口的距离小于300mm。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06-07-12发布2006-07-12实施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建筑及铁道车辆用与安全性能相关的玻璃产品、也适用于汽车、农用车及其它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以下简称汽车用安全玻璃)。其中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汽车用玻璃包括风窗用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和安全中空玻璃;与安全性能相关的建筑用玻璃产品:包括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与安全性能相关的铁道车辆用玻璃产品包括前窗玻璃,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及安全中空玻璃。 2认证模式 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实施基本要求 3.1认证申请 3.1.1申请单元划分原则 3.1.1.1认证单元的划分原则上根据认证产品的种类、厚度、结构和颜色进行划分。 3.1.1.2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汽车用玻璃 a)风窗用夹层玻璃 风窗用夹层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划分,即相同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的夹层玻璃为同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1填报。 b)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 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的区域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2填报。 c)风窗用塑玻复合材料 风窗用塑玻复合材料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及结构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及相同结构的塑玻复合材料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3填报。 d)风窗用钢化玻璃 风窗用钢化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的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4填报。 e)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 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透射比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同类透射比的夹层玻璃为同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1填报。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f)风窗以外用塑玻复合材料 风窗以外用塑玻复合材料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结构及透射比类别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相同结构及同类透射比的塑玻复合材料为同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3填报。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g)风窗以外用钢化玻璃 风窗以外用钢化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和透射比类别划分单元,即同类透射比和相同公称厚度的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5填报。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2003年12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改运行[2003]2116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

筑安全玻璃的管理监督工作。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应通过引导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 的落地窗; (三)幕墙(全玻璃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光观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安全生产)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1、目的 为统一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申请单元的划分,制定本检验细则。 当用制品进行检验时,应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所要求的数量;当用试验片进行检验时,试验片应采用与产品相同的工艺和相同的材料生产。 2、汽车用安全玻璃 2.1 汽车前风窗玻璃 根据GB9656-1996第7.2.2条“组批规则”的规定,对每个申请单元的产品采取组批抽样,并按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3的要求进行性能检验。耐环境性能试验优先采用带遮阳带、天线、电热线和/或黑边的试验片(耐辐照试验除外)。力学性能试验优先采用不对称厚度的试验片。 2.2 钢化玻璃 取本单元内展开面积最大、拱高最高和邻边夹角最小的制品(不分颜色)分别进行碎片状态试验,取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颜色、带黑边和/或带电热线优先)进行抗冲击试验。本单元内各种颜色均需做透射比试验。 2.3 前风窗以外A/B类夹层玻璃 取本单元内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遮阳带、电热线、黑边优先)进行抗冲击、耐辐照性、耐湿性和耐高温性试验。

3、建筑用安全玻璃 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建筑用夹层/钢化夹层玻璃的单元划分,应按照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4第1条所要求的性能进行检验 3.1 夹层玻璃及钢化夹层玻璃 应根据中间层的种类(胶片干法、灌浆法、EN膜等),分单元分别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抗冲击剥落性能、霰弹袋冲击试验、耐辐照试验耐湿性、耐热性。当产品有不对称结构和/或中间层有色时,以最不对称结构和/或有色中间层进行试验。 3.1.1 抗冲击剥落性能 按单元分别都采用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进行抗冲击剥落性能实验。 3.1.2 霰弹袋冲击试验 普通夹层合格后,可以替代相应中间层的钢化夹层玻璃,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 3.1.2.1 0.38mm胶片或湿法夹层 取申请的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按Ⅲ类试验(总厚度超过16mm、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直接做Ⅱ-2),合格后,应申请人要求可按Ⅱ-2、Ⅱ-1依次试验,直至不合格,批准时,按高级别包含低级别批准。 3.1.2.2 0.76mm胶片 取申请的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按Ⅱ-1试验;合格后,按高级别包含低级别批准。如不合格,做Ⅱ-2,仍然不合格,做Ⅲ类。(总厚度超过16mm、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 3.1.2.3 1.14和/或1.14mm以上胶片

市建筑工程安全玻璃使用规定的通知

关于发布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玻璃使用规定的通知 京建法[2001]2号 各区县建委、规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玻璃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一年一月二日 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玻璃使用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以及装饰、维修工程),采用玻璃做建筑材料的,应执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96)、《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97)等相关设计施工标准、规范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GB9962、GB9963标准的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以及符合上述标准加工组合而成的中空玻璃。 本规定所称相关材料,是指与安装安全玻璃有关的边框型材、成品窗、密封胶、硅酮结构胶等材料。 第四条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建筑工程部位,必须设计使用安全玻璃: (一)幕墙; (二)各类天棚、吊顶; (三)观光电梯; (四)室内隔断、倾斜装配窗; (五)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 (六)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七)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 (八)单块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和落地窗; (九)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第五条建筑工程使用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含进口安全玻璃与相关材料),必须符合各类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必须有生产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法定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必须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认定资格的产品和由取得认定资格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或资格认定证明应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 第六条在本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列部位使用安全玻璃,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与施工。 第七条按规定应当使用安全玻璃的工程部位,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中设计非安全玻璃,也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安装非安全玻璃。 第八条按规定应当使用安全玻璃的工程部位,设计单位必须在设计方案与图纸中标明。其设计须符合国家与本市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玻璃及相关材料,施工单位须核验本规定第五条所规定的技术资料,并委托法定检验单位或市建委认定的检验机构对材料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方可使用。 在安全玻璃安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设计与安装技术规程。 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应当包含安全玻璃安装操作的内容。 第十条在本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列部位的安全玻璃安装施工完工后,

玻璃工安全操作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7984 玻璃工安全操作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玻璃工安全操作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①裁割玻璃应在房间内进行。边角余料要集中堆放,并及时处理。 ②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着玻璃,将手及身体裸露部分隔开。散装玻璃运输必须采用专门夹具(架)。玻璃应直立堆放,不得水平堆放。 ③安装玻璃所用工具应放人工具袋内,严禁将铁钉含在口内。 ④悬空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腋下挟住玻璃,另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⑤安装窗扇玻璃时,严禁上下两层垂直交叉同时作业。安装天窗及高层房屋玻璃时,作业下方严禁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安全玻璃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监督工作。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应通过引导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

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项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ll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第八条建筑物按规定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中设计非安全玻璃,也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安装非安全玻璃。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在建筑物按规定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明。 第十条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玻璃,应核查本规定第五条所要求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方案和安装技术标准。对建筑施工人员的培训,应包含安全玻璃安装操作的内容。

安全玻璃3C认证规则

附件: 编号:CNCA—04C—028:2006 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安全玻璃产品 2006-07-12发布 2006-07-12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1.适用范围 (3) 2.认证模式…………………………………………………………………‥3 3.认证实施基本要求 (3) 3.1认证申请 (3) 3.2产品抽样检验 (5) 3.3初始工厂审查 (5) 3.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 3.5获证后的监督 (7) 4.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 (7) 4.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7) 4.2认证证书的变更 (7) 4.3认证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8) 5.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 (8) 5.1认证标志的使用 (8) 5.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8) 5.3 加施方式 (8) 6.收费 (8) 附件1 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9) 附件2 安全玻璃品种及规格型号汇总表 (12) 附件3 汽车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16) 附件4 建筑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18) 附件5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检验所需样品数量及检测项目 (19) 附件6 确认检验项目及最低频次要求 (25)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建筑及铁道车辆用与安全性能相关的玻璃产品、也适用于汽车、农用车及其它道路车辆用安全玻璃(以下简称汽车用安全玻璃)。其中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汽车用玻璃包括风窗用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和塑玻复合材料;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钢化玻璃和安全中空玻璃;与安全性能相关的建筑用玻璃产品:包括夹层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与安全性能相关的铁道车辆用玻璃产品包括前窗玻璃,前窗以外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及安全中空玻璃。 2.认证模式 产品抽样检测+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3.认证实施基本要求 3.1认证申请 3.1.1申请单元划分原则 3.1.1.1 认证单元的划分原则上根据认证产品的种类、厚度、结构和透射比进行划分。 3.1.1.2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汽车用玻璃 a) 风窗用夹层玻璃 风窗用夹层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划分,即相同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的夹层玻璃为同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1填报。 b) 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 风窗用区域钢化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的区域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2填报。 c) 风窗用塑玻复合材料 风窗用塑玻复合材料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及结构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及相同结构的塑玻复合材料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3填报。 d) 风窗用钢化玻璃 风窗用钢化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的钢化玻璃为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4填报。 e) 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 风窗以外用夹层玻璃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透射比划分单元,即相同公称厚度、中间层种类及同类透射比的夹层玻璃为同一个单元,每一单元的产品应按照附件2中表1填报。 注:透射比分为≥70%和<70%两个类别。 f) 风窗以外用塑玻复合材料 风窗以外用塑玻复合材料的单元根据玻璃制品的公称厚度、结构及透射比类别划分单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璃管理规定》玻 规改行运[2003]2116号 各省、自治、直规市及规规列市、新疆生规建规兵规规委;规展改革委,~规规委;规委,~建规规区划 ;建委,、规规局、工商局~各直规规规疫局,属 规加强建筑安全璃的生规、流通、使用和安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规量~特制定了《建筑玻装 安全璃管理规定》~规印规规规~规按照规行。玻你 附,建筑安全璃管理规定玻 中规人民共和家规展和改革委规国国会 中规人民共和建规部国 中规人民共和家规量规督规规规疫规局国国 中规人民共和家工商行政管理规局国国 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附,建筑安全璃管理规定玻 第一条规加强建筑安全璃的生规、流通、使用和安管理~保障人身和规规安全~规范玻装 建筑安全璃规用~提高建筑工程规量~依据《中规人民共和建筑法》、《中规人民共和规品规玻国国 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璃管理规定》;以下规《规定》,。玻称

第二条本规定所安全璃~是指符合规行家规准的规化璃、规规璃及由规化璃或称玻国玻玻玻 规规璃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璃等。玻玻玻 规片半规化璃;规增强璃,、规片规规璃不于安全璃。玻玻玻属玻 第三条所有事建筑安全璃生规、规口、规和建筑物建规、规规、安、施工、规理规位国内从玻售装~规规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规以上;含地市规,城市自本《规定》规施之日起的新建、规建、改造、修及规修工程等装构筑物~规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安全璃。装玻 第四条家规规部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规分规规规规建筑安全璃生规和流通规域的规品规量的国玻 规督管理~家规规规疫机规规规口安全璃规规规督管理~建规行政主管部规规规本地建筑物使用、安国构玻 装玻国玻与玻会建筑安全璃的管理规督工作。中建筑璃工规璃规规通规引规企规遵守行规行规~规行自 律~规助政府有规部规督促企规规行本规定。第五条安全璃生规企规必规按照家规准规规生规~所有出的安全璃规品规到家规玻国厂玻达国准的要求。 规规口安全璃按照同规规品的强制性技规规范规施规规~不合格的不得规口。玻国内 建规、施工规位采规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璃必规具有强制性规规规志且提供规规规印件~规规安全玻国玻档璃提供规品规量合格规~规规口规品提供规规规疫规明。以上规料作规工程技规规料存~规料不全的规品 不得使用。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璃作规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规使用安全璃,玻玻

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检验实施细则 1、目的 为统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申请单元的划分,制定本检验细则。 当用制品进行检验时,应从该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所要求的数量;当用试验片进行检验时,试验片应采用和产品相同的工艺和相同的材料生产。 2、汽车用安全玻璃 2.1汽车前风窗玻璃 根据GB9656-1996第7.2.2条“组批规则”的规定,对每个申请单元的产品采取组批抽样,且按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3的要求进行性能检验。耐环境性能试验优先采用带遮阳带、天线、电热线和/或黑边的试验片(耐辐照试验除外)。力学性能试验优先采用不对称厚度的试验片。 2.2钢化玻璃 取本单元内展开面积最大、拱高最高和邻边夹角最小的制品(不分颜色)分别进行碎片状态试验,取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颜色、带黑边和/或带电热线优先)进行抗冲击试验。本单元内各种颜色均需做透射比试验。 2.3前风窗以外A/B类夹层玻璃

取本单元内同厚度的试验片(带遮阳带、电热线、黑边优先)进行抗冲击、耐辐照性、耐湿性和耐高温性试验。 3、建筑用安全玻璃 根据《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中对建筑用夹层/钢化夹层玻璃的单元划分,应按照CNCA-04C-028:2001《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附件4第1条所要求的性能进行检验 3.1夹层玻璃及钢化夹层玻璃 应根据中间层的种类(胶片干法、灌浆法、EN膜等),分单元分别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抗冲击剥落性能、霰弹袋冲击试验、耐辐照试验耐湿性、耐热性。当产品有不对称结构和/或中间层有色时,以最不对称结构和/或有色中间层进行试验。 3.1.1抗冲击剥落性能 按单元分别都采用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进行抗冲击剥落性能实验。 3.1.2霰弹袋冲击试验 普通夹层合格后,能够替代相应中间层的钢化夹层玻璃,钢化夹层玻璃不得按Ⅲ类试验。 3.1.2.10.38mm胶片或湿法夹层 取申请的4或3mm+该单元的中间层+4或3mm组成的检验样品,按Ⅲ类试验

高层外开窗安全玻璃规定解释2009

高层外开窗安全玻璃规定解释2009-05-01 20:03:01| 分类:建筑资料| 标签:无|字号大中小订阅 . 解释:本规定所指外开窗,指的是合页(铰链)或轴装在窗的左右侧、或上下侧,可以向外开启的窗。 现在很多地方住宅楼不能用推拉窗了,不能满足节能要求。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高秀英撰文解读《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实施旨在有效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受到各方的关注,正在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发挥着积极作用。经过几个月的实施,仍有部分相关单位在条款的理解上还不够明晰。为此,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高秀英处长撰文,对《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部分条文进行解读。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解释: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即满足GB/T9963-1998《钢化玻璃》、GB17841-1999《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和BG9962-1999《夹层玻璃》的产品。安全中空玻璃是指组成安全中空玻璃的两片或多片玻璃应都是安全玻璃。单片半钢化玻璃因碎片过大,破坏时不具有安全性,夹丝玻璃因不能满足霰弹袋试验、落球试验的要求,都不属于安全玻璃之列。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解释:本规定所指外开窗,指的是合页(铰链)或轴装在窗的左右侧、或上下侧,可以向外开启的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解释:本规定所指窗,也包含建筑物内部的墙或隔断上的窗;玻璃底边指的是玻璃在框架中装配完毕,玻璃的透光部分与玻璃安装材料覆盖的不透光部分的分界线。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解释:本规定所指幕墙,是由支撑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全玻幕是指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解释:本规定指各种倾斜安装以及水平安装的玻璃,只要该玻璃破碎后存在坠落的可能性,而玻璃的下方存在人员通行的可能性,应使用夹层安全玻璃。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解释:本规定是指玻璃下方悬空,玻璃起承受人员行走作用的玻璃板应使用夹层安全玻璃;玻璃下方不悬空的玻璃地面不在此列。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解释:本规定应符合JGJ113-2003第9章《水下用玻璃要求》。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解释:本规定所指包括:(1)门玻璃;(2)安装在门上方的玻璃;(3)安装在门两侧的玻璃,其靠近门道开口的竖直边与门道开口的距离小于300mm。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解释:本规定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 1. 签约方 1. 1甲方:中国安全玻璃认证中心 1. 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协议范围 2. 1认证中心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强制认证业务范围向乙方提供认证服务。 2. 2乙方确保向认证中心提供为实施认证所需的信息和设施。 3. 认证人员 认证中心确保使用经评定合格的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或本机构的专职人员,对乙方实施认证检查和证后监督。 4. 费用 4. 1认证中心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强制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向乙方收取认证费用。 4. 2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4. 3认证中心检查员/技术专家实施认证的差旅费由乙方支付。 5. 协议的终止 5. 1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 5. 1. 1当乙方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并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5. 1. 2当乙方决定终止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立即终止。 5. 2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应立即将认证证书及相关附件交回甲方。 6. 权利与义务 6. 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2)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 (3) 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6. 2当乙方是获证方时,乙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当乙方不是最终获证方时,乙方应确保获证方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6. 2. 1获证方的权利 (1) 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可用作广告、展销会、订货会或推销产品 时进行宣传和展示。

发改运行〔2003〕2116号《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发改运行〔2003〕2116号 关于印发《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建委)、质检局、工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质检总局工商总局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建材安全管理规定 附: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监督工作。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应通过引导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必须使用安全玻璃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标准样本

协议编号:WU-PO-366-41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玻璃强制认证协议书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签约方 1.1甲方:_________ 1.2乙方:_________ 2.协议范围 2.1认证中心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强制认证业务范围向乙方提供认证服务。 2.2乙方确保向认证中心提供为实施认证所需的信息和设施。 3.认证人员 3.1认证中心确保使用经评定合格的评审人员

和技术专家或本机构的专职人员,对乙方实施认证检查和证后监督。 4.费用 4.1认证中心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强制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向乙方收取认证费用。 4.2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4.3认证中心检查员/技术专家实施认证的差旅费由乙方支付。 5.协议的终止 5.1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 5.1.1当乙方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并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安全玻璃使用规范大全

安全玻璃使用规范大全?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解释:本规定所指外开窗,指的是合页(铰链)或轴装在窗的左右侧、或上下侧, 可以向外开启的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解释:本规定所指窗,也包含建筑物内部的墙或隔断上的窗;玻璃底边指的是玻璃 在框架中装配完毕,玻璃的透光部分与玻璃安装材料覆盖的不透光部分的分界线。?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解释:本规定所指幕墙是由支撑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 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全玻幕墙是指 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解释:本规定指各种倾斜安装以及水平安装的玻璃,只要该玻璃破碎后存在坠落的 可能性,而玻璃的下方存在人员通行的可能性,应使用夹层安全玻璃。??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解释:本规定是指玻璃下方悬空,玻璃起承受人员行走作用的玻璃板应使用夹层安 全玻璃;玻璃下方不悬空的玻璃地面不在此列。?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解释:本规定应符合JGJ113-2003第9章《水下用玻璃要求》。?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解释:本规定所指包括:(1)门玻璃;(2)安装在门上方的玻璃;(3)安装在 门两侧的玻璃,其*近门道开口的竖直边与门道开口的距离小于300mm。?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解释:本规定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n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 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n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n解释:? 安全玻璃?safe?glass:?? 指破坏时安全破坏,应用和破坏时给人的伤害达到最小的玻璃,包括符合国家标准GB?9962规定的夹层玻璃、符合国家标准GB?9963规定的钢化玻璃和符合国家标准GB?15763.1规定的防火玻璃以及由它们构成的复合产品。?? n门玻璃和固定门玻璃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n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和运动场所中装配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2)玻璃内侧可见线与浴缸或淋浴基座边部的距离不大于500mm,并且玻璃底边可见线与浴缸底部或最高邻近地板的距离小于1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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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运行〔20xx〕2116号 关于印发《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建委)、质检局、工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 质检总局工商总局 二〇xx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建材安全管理规定 附: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监督工作。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应通过引导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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