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纸业反向收购研究

山鹰纸业反向收购研究
山鹰纸业反向收购研究

山鹰纸业反向收购研究

山鹰纸业反向收购案例研究

摘要:本文希望通过对山鹰纸业反向收购案例的研究,回答两个问题:1、反向购买中会计上母公司在确认企业合并成本时,是否包含对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控制权溢价的收购成本;2、反向购买的合并报表中计算每股收益时,自当期期初至购买日,为何采用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同时也提出一个问题: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如此纷繁复杂,是否是孤芳自赏,对社会、企业是否有价值?

关键词:反向收购合并成本每股收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22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经营范围包括纸、纸板、纸箱的制造等。

近年来我国造纸行业整体平淡运行,国内多数纸产品的产能偏大,竞争激烈,严重制约了行业景气的回升。由于需求增长放缓,加上生产要素上涨等因素,导致企业开工率不足,生产成本上升,多数企业处于低谷期。受产能扩张和市场需求减缓的挤压,多数产品市场价格下滑,盈利空间收窄,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增多。

在这样的行业背景下,山鹰纸业也是举步维艰,营业利润每况愈下,依靠政府补贴来弥补亏损,维持上市资格。

表一:山鹰纸业2010-201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2012年12月21日,山鹰纸业发布公司重组预案:1、山鹰纸业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泰盛实业、吉顺投资等法人、自然人购买其拥有的吉安集团99.85363%股份。2、泰盛实业以261,757,834.80元现金协议收购山鹰集团持有的山鹰纸业118,980,834股存量股份,占山鹰纸业总股本7.50%。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与山鹰集团与泰盛实业间就山鹰纸业股份转让方案互为条件、同步实施。

吉安集团成立于2002年5月28日,拥有国外废纸收购网络优势,与山鹰纸业相比,吉安集团单位产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具有相对优势,包装原纸具有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吉安集团纸制品客户相对稳定,且主要客户均为下游行业内优质高端客户,纸制品盈利能力高于山鹰纸业。

吉安集团原系非上市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较难通过股权、公司债等方式进行融资,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进行融资,因而其负债额较高。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多,可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及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最近三年吉安集团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山鹰纸业与吉安集团作为两家大型造纸企业,主营业务均为包装纸及纸板、纸箱的生产和销售。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在生产规模、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等各方面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公司将由区域性企业变为跨地区的全国性造纸企业,成为国内造纸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资产规模成倍增长,公司综合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此次重组方案为:保持山鹰纸业现有资产不变,原大股东国有股权转让和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组合。本次重组完成后,泰盛实业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1.股权转让

2012 年12 月20 日,山鹰集团和泰盛实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山

鹰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50%的股权(计11,898.08 万股)协议转让给泰盛实业,转让价格为2.20 元/股,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26,175.78 万元。

2. 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吉安集团2012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97,900万元,山鹰纸业以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87元/股为发行价格向吉安集团股东定向发行股份,向吉安集团股东定向发行不超过159,071.64万股,吉安集团股东以拟注入吉安集团99.85%股权认购标的股份。

泰盛实业受让山鹰集团持有的山鹰纸业11,898.08 万股股份,并以其持有吉安集团72.5034%的股权作为对价购买山鹰纸业定向发行股份115,501.40 万。泰盛实业将持有山鹰纸业127,399.49 万股,股份比例为40.10%,泰盛实业将成为山鹰纸业的控股股东。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1)2012年12月20日,山鹰纸业召开五届第七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山鹰纸业、山鹰集团、吉安集团、泰盛实业等三十方签署了《框架协议》,山鹰集团和泰盛实业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2012年12月29日,山鹰纸业召开八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3)2013年3月12日,山鹰纸业召开五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山鹰纸业、泰盛实业等三十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

(4)2013年3月28日,山鹰纸业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5)2013年5月31日,山鹰纸业召开第五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交易各方签署了《补充框架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和《业绩补偿补充协议》。(6)2013年7月18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7)2013年7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36号),同意豁免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8)2013年8月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3〕22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7月31日,山鹰纸业已实际收到泰盛实业等二十九方分别以其持有的吉安集团99.85363%股权作价出资缴纳的新增

注册资1,590,716,423元,山鹰纸业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176,733,412元。(9)2013年8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特定投资者资产认股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根据财政部2009年3月13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的规定,泰盛实业认购山鹰纸业定向发行的股份并取得本公司控制权,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持有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本次交易行为为反向收购,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规定,按照购买法的原则进行处理,确认商誉或当期损益。

反向购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股权的方式进行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因其生产经营决策在合并后被参与合并的另一方所控制,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但其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该类企业合并通常称为“反向购买”。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等,可以为投资者等提供股利、更低的成本或其他经济利益等形式的回报。有关资产或资产、负债的组合具备了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即可认为构成一项业务。对于取得的资产、负债组合是否构成业务,应当由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2008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反向购买中,法律上的子公司(购买方)的企业合并成本是指其如果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方式为获取在合并后报告主体的股权比例,应向法律上母公司(被购买方)的股东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数量与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算的结果。

由此条文,我们计算吉安集团并购山鹰纸业的合并成本=吉安集团向山鹰纸业股东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吉安集团每股净资产公允价值=931,867,584.00*3.18=2,963,338,917元。

而山鹰纸业公告的合并成本=3,002,790,030元,两者相差了39,451,113元。

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到,泰盛实业收购山鹰集团持有山鹰纸业7.50%的股权(计11,898.08 万股)价格为2.20 元/股,山鹰纸业向吉安集团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价格是1.87元/股,泰盛实业收购山鹰集团所持股权溢价39,263,664元。

由于反向收购完成后,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失去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如果原控股股东希望退出上市公司,新控股股东往往需要溢价收购这部分股权,因为这部分股权存在控制权溢价。

那么合并成本是否应该包含这部分控制权溢价呢?

本人认为:反向购买中,法律上的子公司(购买方)的企业合并成本应包含收购原控股股东控制权溢价部分。在反向购买中,法律上的子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仅来源于反向购买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权,也来源于原控股股东出让的控制权。如果原控股股东不出让控制权,法律上的子公司就无法完成反向购买,所以把收购原控股股东控制权溢价部分确认为企业合并成本,才是完整的企业合并成本。

[注1]: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截至2012年9月30日可辨认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2〕第985号),根据账面净资产结合评估结果,推算本公司2013年7月31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43,972,713.51元,该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泰盛实业等二十九方合并成本3,002,790,030.60元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山鹰纸业2013年第三季度每股收益计算加权平较股份数时,购买日前使用的股份数是山鹰纸业收购吉安集团向其股东增发的普通股股数,购买日至期末使用的股份数是山鹰纸业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性工具的金额应当反映法律上子公司合并前发行在外的股份面值以及假定在确定该项企业合并成本过程中新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金额。但是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应当反映法律上母公司的权益结构。

发生反向购买当期,用于计算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自当期期初至购买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应假定为在该项合并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数量;2、自购买日至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为法律上母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

对于上文的第1条可以这样理解,在上市公司发生反向购买交易后,合并报表是以法律上的子公司作为购买方(也即会计上的母公司)来编制的,由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是用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子公司购买日后产生的利润表,因此在合并利润表中,购买日之前的利润是由法律上的子公司(吉安集团)形成的,所以这部分利润的股份数量也应该反映法律上子公司的股份数量,由于计算每股收益采用法律上母公司的权益结构,所以使用“在该项合并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数量”。

根据上海东洲出具的《吉安集团资产评估报告》,吉安集团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截至2012年9月30日,吉安集团账面价值为165,439.87万元,按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231,886.20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40.16%;按收益法评估价值为297,900万元,评估增值率为80.07%。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果,吉安集团2013年、2014年、201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预测值分别为17,593.64万元、28,390.31万元、42,635.84万元。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补充协议》,泰盛实业等二十九方对山鹰纸业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3年、2014年、2015年。若利润补偿期间标的公司吉安集团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累积净利润合计数小于《吉安集团资产评估报告》所预测对应的吉安集团同期累积预测净利润合计数的,则由泰盛实业等二十九方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雀巢并购案例分析

雀巢公司的并购资本经营分析 一、并购资本经营理论概述 并购通常指的是兼并和收购。 兼并一般又称为吸收合并,通常情况下说的是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相对独立的企业,公司通过一系列的合并而组成为一家大的合并企业,一般都是由相对有优势的那家公司去吸收另外相对弱势那家或者其它多家公司。 收购则指的是指一家企业用它的现金亦或者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去购买另外的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此来获得对该家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是控制对该家企业的某一资产的所有权,亦或者对该家企业获得的绝对控制权。 一般根据并购的不同功能可以划分为三类不同的基本类型: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本文中的雀巢公司收购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的并购案例属于横向并购的范畴。 企业并购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一种必然现象,对生产的社会化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起着极为积极的推动作用。企业并购是资本运营的一种表现形式。资本运营的基本条件则是资本的证券化如股权,资本运营一方面表现为股权转让的运作,另一方面表现为对收益股权和控制股权的运作。因此,并购与重组也是资本运营最为普通的形式也是资本运营的核心。 二、雀巢公司的并购资本经营情况介绍 1、收购方——雀巢公司 1867年由亨利·内斯特莱创建,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湖畔的沃韦,在全球拥有500多家工厂。 雀巢公司2010年销售额达到1097亿瑞士法郎,纯利润达到342亿瑞士法郎。其中的大约95%来自食品的销售,因此雀巢可谓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制造商,也是最大的跨国公司之一。 公司以生产巧克力棒和速溶咖啡闻名遐迩,目前拥有适合当地市场与文化的丰富的产品系列。雀巢在五大洲的81个国家中共建有443多家工厂,所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由总部领导下的约200多个部门完成。雀巢销售额的98%来自国外,因此被称为“最国际化的跨国集团”。 2、被购方——银鹭食品有限公司 银鹭事业始创于1985年,而厦门银鹭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位于海滨开放城市——中国厦门,是福建省乃至全国最大的罐头、饮料生产基地之一、福建省重点扶持成长型企业、中国罐头工业十强、中国食品工业突出贡献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公司以“人才、科技、名牌”的发展战略为基石,以绿色科技、人文关怀为努力方向,内强管理,外拓市场,实现银鹭处处相伴、关爱时时相随的“银鹭所在,关怀至爱”的愿景。 集团以食品饮料生产为支柱,涉及果蔬保鲜、进出口贸易、包装材料制造、农产品深加工科研开发、电子科技、房地产开发、实业投资等多种产业领域。银

完整的公司并购过程及一般操作流程

完整的公司并购过程及一般操作流程 完整的公司并购过程应该包括三大阶段:并购准备阶段、并购实施阶段、并购整合阶段,其一般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1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还应该聘请技术顾问。并购的准备阶段,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显得非常重要。尽职调查的事项可以分为两大类: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和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并购的外部法律环境尽职调查首先必须保证并购的合法性。直接规定并购的法规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件之中,因此,并购律师不仅要熟悉公司法、证券法等一般性的法律,还要熟悉关于股份、涉及国有资产、涉外因素的并购特别法规。(关于这些法规的名称,可以参看本文的注释)除了直接规定并购的法规以外,还应该调查反不正当竞争法、贸易政策、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税务政策等方面的法规。调查时还应该特别注意地方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特殊政策。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重大并购交易应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组织结构、产业背景、财务状况、人事状况都属于必

须调查的基本事项。具体而言,以下事项须重点调查:1、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首先应当调查目标公司的股东状况和目标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的参与并 购主体资格;其次,目标公司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格;再次,还要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本次并购所必需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制企业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非公司制企业需要职工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如果并购一方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必须获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2、目标公司的产权结构和部组织结构。目标企业的性质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不同性质的目标企业,对于并购方案的设计有着重要影响。3、目标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调查中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及其所有附属机构、合作方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与上列单位、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保证书等等。审查合同过程中应当主要考虑如下因素: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项下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重要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条件等等。 4、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状况,以及产权证明文件,特别要对大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分析。有时在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有可能影响并购价格或其它全局性的问题。 5、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主要包括:目标公司的主要管理

并购经典案例解析

并购经典案例解析 主讲人:王林 引言: 今天上午我们交流话题是“中国企业并购之路”,也就是“并购经典案例解析”。今天这个话题主要是从宏观角度给大家一个理念,并购对企业的发展、对中国未来产业的发展会产生什么作用以及中国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是怎么做的,通过哪些方式做并购,最后我会跟大家讲一下并购在一些经典案例中是怎么做的,中国一些大企业是怎么通过并购来实现自己的扩张和发展,实现产业链的整合,实现自己的战略目标。 我叫王林,盛高咨询集团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京)。我个人在战略、文化、并购几个领域操作项目比较多,也出版了自己的一些书,比如《成功向左,失败向右》,在经济危机时写了两本书——《这个冬天冻死谁》、《中国企业如何过冬》,主要为中国企业在战略方面怎么度过经济危机,怎么做,我做一些指导,这两本书也提到了在当大家不看好现在经济形势时可以通过并购实现企业的扩张。 近年来中国并购市场风起云涌,从国内的国美收购永乐、大中,到国外的联想收购IBM的PC业务,吉利收购沃尔沃,我想问大家,从你们的理解,你们觉得这些并购会对企业、行业本身、产业会产生什么影响?意味着什么?我的理解是:不管是国美收购永乐、大中,联想收购IBM的PC业务,吉利收购沃尔沃,我归结为都是战略性并购,企业为了实现他自身经济发展进行战略性并购,从国美收购永乐大中来讲,大家看到表面上扩到了店面的配置或者在全国的布局更好,但内涵的核心是竞争对手被消灭,其实这是一个企业通过并购实现自己的增值手段,在开始时大家会看到电器零售业在国内烽烟四起,有很多公司,永乐、大中是为数不多的能够跟国美抗衡的电器企业,都被国美收购了,那国美收购永乐、大中之后,现在和苏宁的势力对比,相对来说已经不平衡了,因为当时和苏宁争购大中时,双方进行了力量的拼搏,最终是国美胜出,当然现在在国内除了电器连锁业除了国外公司不讲,国内连锁也现在只剩下了两家,即国美和苏宁,就像国外的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大家会看到,在国内电器连锁业是以两个企业相对垄断的格局已经形成,这个产业

买壳上市及案例分析

买壳上市 —以浪莎集团上市为例 一、买壳上市基本理论 (一)买壳上市的涵义 所谓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然后以反向收购方式注入自己的相关业务的资产。买壳上市是间接上市的一种方式,是非上市公司低成本、高效率、快捷上市的一种方式。所谓壳,是指上市公 司的资格,是一种形象的称呼。 (二)买壳上市的一般模式 买壳上市一般模式的操作流程包括三个步骤:买壳、清壳和注壳。但清壳这 个步骤并不是必需的,在实际操作中,也有只包括买壳和注壳两个步骤的情况。 常见的买壳上市方式有股权的有偿转让1、股权的无偿转让、二级市场收购和资产 置换2。 二、浪莎集团买壳上市案例 (一)背景介绍 自2001年起,浪莎管理层就一直有意进入资本市场,以壮大发展自己。而作为一家濒临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ST长控也致力于寻找重组合作者。1998年4月上 市的*ST长控,上市仅2年零10天,就被冠上ST的头衔,成为当时沪深两市1000多 家公司中从上市到ST历时最短的一家。而与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天科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一次重组宣告失败后,ST长控又被加星号,使其寻觅重组者的愿望更加强烈,可以说*ST长控是一个很典型的壳公司3,具有被收购的潜力,这也是浪莎所看中的。 (二)浪莎集团买壳上市过程 2006年9月1日,*ST长控发布公告称,四川省国资委授权宜宾国资公司与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浪莎控股受让四川省国资委持有的全部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成为*ST长控控股方,从浪莎买壳上市的方式来看采用的主要是股权的有偿转让。第二年2月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ST 长控向浪莎控股定向增发股,每股元,用以购买浪莎控股持有的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100%股权,这样就意味着浪莎买壳*ST长控从而间接上市获得了成功。(三)浪莎集团买壳上市操作流程分析 买壳上市一般模式的操作流程包括三个步骤:买壳、清壳和注壳。在浪莎集团买壳上市的案例中,并不包括清壳这个步骤。 步骤一:买壳。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等方式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即买到上市公司这个壳。四川省国资委授权宜宾国资公司与浪莎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1股权有偿转让:根据股权协议价格受让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一般是善意并购,由于 国内目前股权结构的特点,这种形式的股权转让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府的行为。 2资产置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的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 情况,包括整体资产置换和部分资产置换等形式。 3壳公司:具有上市公司资格,但经营状况很差,准备成为其它公司收购对象,注入资产的公司。

山鹰纸业反向收购研究

山鹰纸业反向收购案例研究 摘要:本文希望通过对山鹰纸业反向收购案例的研究,回答两个问题:1、反向购买中会计上母公司在确认企业合并成本时,是否包含对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控制权溢价的收购成本; 2、反向购买的合并报表中计算每股收益时,自当期期初至购买日,为何采用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同时也提出一个问题: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如此纷繁复杂,是否是孤芳自赏,对社会、企业是否有价值? 关键词:反向收购合并成本每股收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22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经营范围包括纸、纸板、纸箱的制造等。 近年来我国造纸行业整体平淡运行,国内多数纸产品的产能偏大,竞争激烈,严重制约了行业景气的回升。由于需求增长放缓,加上生产要素上涨等因素,导致企业开工率不足,生产成本上升,多数企业处于低谷期。受产能扩张和市场需求减缓的挤压,多数产品市场价格下滑,盈利空间收窄,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增多。 在这样的行业背景下,山鹰纸业也是举步维艰,营业利润每况愈下,依靠政府补贴来弥补亏损,维持上市资格。 表一:山鹰纸业2010-201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2012年12月21日,山鹰纸业发布公司重组预案:1、山鹰纸业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泰盛实业、吉顺投资等法人、自然人购买其拥有的吉安集团99.85363%股份。2、泰盛实业以261,757,834.80元现金协议收购山鹰集团持有的山鹰纸业118,980,834股存量股份,占山鹰纸业总股本7.50%。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与山鹰集团与泰盛实业间就山鹰纸业股份转让方案互为条件、同步实施。 吉安集团成立于2002年5月28日,拥有国外废纸收购网络优势,与山鹰纸业相比,吉安集团单位产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具有相对优势,包装原纸具有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吉安集团纸制品客户相对稳定,且主要客户均为下游行业内优质高端客户,纸制品盈利能力高于山鹰纸业。 吉安集团原系非上市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较难通过股权、公司债等方式进行融资,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进行融资,因而其负债额较高。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多,可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及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最近三年吉安集团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山鹰纸业与吉安集团作为两家大型造纸企业,主营业务均为包装纸及纸板、纸箱的生产和销售。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在生产规模、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等各方面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公司将由区域性企业变为跨地区的全国性造纸企业,成为国内造纸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资产规模成倍增长,公司综合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企业并购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案例分析 一、引言 企业并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下的企业行为,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100 多年的历史了,经历了五次并购高潮。每一次并购高潮都显示出了它强大的经济推动力。我国从二十世纪 90年代推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国民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一批批企业逐渐壮大。2001年加入WTO 的成功,为我国这些大企业在全球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使中国经济逐步成为全球经济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2004年底发生一宗跨国并购案——联想集团并购IBM PC 部门,在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引发了极大的争议!种种结论——看好、保留、不看好——也皆来自于形形色色的判断理由。到底如何看待这些评论呢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因为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战略的问题,也关系到我们怎样理性地评价并购个案的方法与原则问题。 本文的产生正是基于对联想集团公司并购IBM PC案例的浓厚兴趣,为了寻求科学有效的并购案例的评价方法而展开的。本文运用理论探索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研究方法,依据有关的企业并购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借助于图表、统计、对比等分析方法,对联想购并IBM PC部门案例的收益与风险作了系统化的深入剖析。 文章首先介绍了企业并购方面的有关理论知识。然后作者在掌握联想集团并购案大量事实资料的基础之上,按照有关并购的动因理论和风险理论结构化地分析了联想集团并购案的利弊得失。 二、联想并购IBM—PC业务背景介绍 (一)并购背景简介 % 2004年12月8日,在中国个人电脑市场占有近30%市场份额的联想集团宣布,以12.5亿美元的现金和股票收购知名品牌I BM的全球台式电脑和笔记本业务,及5亿美元的净负债转到联想名下,交易总额达到17.5亿美元。届时,IBM将持有联想集团18.9%的股份,成为联想的第二大股东。 此次联想收购IBM全球PC业务,将组建起继戴尔,惠普之后的世界第三大个人电脑厂商。并意味着联想的个人电脑年出货量将达1190万台,销售额将达120亿美元,从而使联想在目前个人电脑业务规模基础上增长4倍。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交易,将对全球PC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并购双方概况 联想集团成立于1984年,由中科院计算所投资20万元人民币、11名科技人员创办,到今天已经发展成为一家在信息产业内多元化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2002财年营业额达到202亿港币,目前拥有员工14000余人,于1994年在香港上市(股份编号992),是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2003年,联想电脑的市场份额达28.99%,从1996年以来连续9年位居国内市场销量第一,至2004年3月底,联想集团已连续16个季度获得亚太市场(除日本外)第一(数据来源:IDC),2003年,联想台式电脑销量全球排名第五。 IBM,即国际商业机器公司,1914年创立于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信息工业跨国公司,目前拥有全球雇员30万多人,业务遍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0年,IBM公司的全球营业收入达到八百八十多亿美元。但联想收购的其个人电脑业务在过去三年半里持续亏损。2004年12月3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的档案显示,到2004年6月30日为止,IBM的个人电脑业务亏损总额已高达9.73亿美元。 三、联想收购lBM—PC业务的动因 (一)联想集团面临的危机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LenovoGroupLimited)创建于1984年,一直是中国PC市场的龙头企业。

企业并购流程

企业并购流程 公司并购过程一般包括三大阶段:并购准备阶段、并购实施阶段、并购整合阶段。 一、并购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工作主要有:公司确立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形成并购方案。 1、确立并购战略 对企业自身进行分析: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即进行企业并购需求分析、并购目标的特征模式,以及并购方的选择与安排。 取得目标企业的并购意向,对目标企业进行持续深入的审查,包括生产经营、财务、税收、担保、诉讼等的调查研究等。 通过对目标企业的前期调查,企业董事会形成书面决议。 2、成立并购小组 并购小组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还应该聘请技术顾问。 3、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形成并购可行性研究方案 通过律师的参与,保证并购的合法性。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详

细的尽职调查。目标公司的合法性、组织结构、产业背景、财务状况、人事状况都属于必须调查的基本事项: (1)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及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情况。首先,调查目标公司的股东状况和目标公司是否合法参与并购主体资格;其次,目标公司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格;再次,还要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已经获得了本次并购所必需的批准与授权(公司制企业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非公司制企业需要职工大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2)目标公司的产权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目标企业的性质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合伙制企业,不同性质的目标企业,对于并购方案的设计有着重要影响。 (3)目标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调查中尤其要注意:目标公司及其所有附属机构、合作方的董事和经营管理者名单;与上列单位、人员签署的书面协议、备忘录、保证书等。审查合同过程中应当主要考虑如下因素: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项下公司的责任和义务;重要的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合同的终止条件等。 (4)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状况,以及产权证明文件,特别要对大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分析。 (5)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状况。主要包括:目标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情况;目标公司的雇员福利政策;目标公司的工会情况;目标公司的劳资关系等。 (6)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形成并购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用

香港借壳上市流程

香港借壳上市流程 二○一○年十月

境内企业在香港买壳上市 企业选择IPO还是买壳上市,取决于自身条件、股东目标、大规模融资的急迫性和计划采用的融资模式。已满足上市要求的企业,IPO是最好的选择,上市和集资可一步到位。 香港交易所和香港证监会对中国企业在上市阶段的合规考量尺度相当严格,两地监管机构交流频繁,监管机构会有针对性地针对企业的软肋要求披露和确保合规,这对许多境内民企提出了重大挑战。买壳通常成为企业在IPO之外的后备方案。尤其在商务部2006年9月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来,民企海外上市的渠道被堵,不少难以在A股上市的企业把重点从IPO转向了买壳。 买壳的成本无疑高于直接上市,不过其优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难以替代。买壳可令企业先控制上市公司,再按时机成熟的程度逐渐注入业务,等待最佳的融资时机,无需为应付“考试”一次性付出重大的代价,无需等待而获得上市地位。但是,买壳更适合股东有一定资金实力、能先付钱买壳再解决融资需求的企业,盈科数码、国美电器和华宝国际都是买壳后抓住机会成功集资套现的案例,国美和华宝甚至为资产注入等待了24个月。而且,壳公司上市已有年头,有时能提供比IPO更广泛的股东基础,使股票更活跃。相反,企业IPO后如跌破发行价,会造成股票流通性和投资者参与程度较差,这会成为日后融资的难题。 1.境内企业在香港买壳上市总体步骤 第一步,香港壳公司剥离原资产(和转移到境内); 第二步,境内资产的控制人获得香港上市壳公司的控制权; 第三步,境内资产通过外资并购,实现资产出境后再注入到香港壳公司,或者由香港上市壳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外资并购,将境内资产直接注入香港上市壳公司。 2.境内企业香港买壳上市的主要法律限制 (1)关于境内企业资产出境限制 商务部10号令规定,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见下文10号文详解)。 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应向商务部办理核准手续;特殊目的境外上市,应经证监会批准(见下文)。 (2)联交所关于反收购行动的规定 香港联交所对在香港买壳上市的行为的限制主要体现在《证券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关于“反收购行动”的规定上。该规定将上市发行人通过交易实现将收购

反向收购详解

反向收购详解 (一)反向购买基本原则 反向购买的涵义:甲公司股份总数为1 000万股,2010年1月1日甲公司发行股票3 000万股,交付给乙公司的原股东张三,从而换取乙公司100%的股权。从而,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假设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从法律形式来看,甲公司是母公司,乙公司是子公司,但从经济实质上看,乙公司的原股东张三取得了甲公司75%(3 000/4 000)的股权,能够控制甲公司,进而能够控制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可见,张三对乙公司的控制没有发生改变,其实质是,张三通过乙公司控制了甲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会计上将乙公司视为购买方(主并方),将甲公司视为被购买方(被并方)。 教材【例24-5】 分析:A公司合并前股份总数为1 500万股,向B企业原股东发行1 800万股,取得B 企业100%股权(共900万股)。从而,B企业原股东拥有A公司54.55%(1 800/3 300)的股权,能够控制A公司,进而控制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企业。 A公司为法律上的母公司,实质上的被购买方;B企业为法律上的子公司,实质上的购买方。会计上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编制合并报表时,将B企业视为主并方,A公司视为被并方,但形式上仍保留A公司的名义,比如,报表名称仍称为“A公司合并报表”,股份总数仍体现A公司股份总数的3300万股。 [答疑编号234240401] 解答: 1.A公司合并的账务处理 A公司取得对B企业的投资,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处理: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合并对价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36 000(1 800×20) 贷:股本 1 8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4 200 完成账务处理之后,A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股本=1 500+1 800=3 300;资本公积=0+34 200=34 200;盈余公积=6 000;未分配利润=15 000。 2.A公司编制合并报表 (1)B企业取得对子公司投资 合并使得B企业原股东持有A公司54.55%的股权。会计上将B企业视为购买方(主并方),理论上应由B企业支付合并对价(以发行股票方式),且发行股票后原股东占的持股比例是54.55%,那B企业应发行多少股呢?900/54.55%-900=750(万股),B企业合并对价公允价值(即合并成本)=750×40=30 000,B企业对取得的A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因此,取得投资时的虚拟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30 000 贷:股本75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 250 该虚拟分录只出现在合并工作底稿中,不是真正的账务处理,不记入B企业的账簿(更不记入A公司账簿)。

企业并购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案列分析 -----阿里巴巴并购雅虎中国 一、引言 2005年8月11日,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收购雅虎中国所有业务,包括门户网站、雅虎搜索、即时通讯、拍卖业务,以及3721网络实名服务等。根据协议,雅虎将拥有阿里巴巴35%的投票权和40%的经济获益权,同时向阿里巴巴支付10亿美元,雅虎因此成为阿里巴巴最大的战略投资者。 二、并购双方简介 (一)阿里巴巴简介 阿里巴巴()是全球企业间( B2B )电子商务的著名品牌,是全球国际贸易领域内最大、最活跃的网上交易市场和商人社区。2003年5月,阿里巴巴投资 1 亿人民币推出个人网上交易平台淘宝网(), 2004年7月,又追加投资亿人民币。截至 2005 年7月10日,淘宝网在线商品数量超过 800万件、网页日浏览量突破 9000 万、注册会员数突破760万、2005 年二季度成交额达亿人民币,遥遥领跑中国个人电子商务市场。2003 年10月,阿里巴巴创建独立的网上交易安全支付产品支付宝(),目前,支付宝已经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招商银行以及国际的VISA 国际组织等各大金融机构建立战略合作。 (二)雅虎简介 雅虎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互联网通讯、商贸及媒体公司。其网络每月为全球超过一亿八千万用户提供多元化的网上服务。雅虎是全球第一家提供互联网导航服务的网站,不论在浏览量、网上广告、家庭或商业用户接触面上,雅虎都居于领导地位,也是最为人熟悉及最有价值的互联网品牌之一,在全球消费者品牌排名中位居第 38 位。雅虎还在网站上提供各种商务及企业服务,以帮助客户提高生产力及网络使用率,其中包括广受欢迎的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网站解决方案的雅虎企业内部网;影音播放、商店网站存储和管理;以及其他网站工具及服务等。雅虎在全球共有24个网站,其总部设在美国加州圣克拉克市,在欧洲、亚太区、拉丁美洲、加拿大及美国均设有办事处。 三、并购背景及其动因 (一)并购背景 1.雅虎: 雅虎中国当时已经进入了一个很严重的瓶颈期,在本地化的道路上步履艰难,因此作为投资一方的软银公司本着投资回报最大化的考虑,自然希望能够将其优化整合。从雅虎的角度出发,把自己处理不了的中国业务盘出去,正好有利于集中精力在其他市场竞争。 2.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本身在国内的B2B领域是无可非议的老大,在业务上与雅虎无大冲突,同时雅虎强大的搜索功能与国际背景还将对阿里巴巴的发展大有益处,因此进行内部处理也就显得合情合理了。 3.国际背景: 百度在美国上市,股票表现抢眼之极,中国概念在纳股再度成为助推力,而阿里巴巴作为中国下一个极具潜力的网络企业,不应忽略,在合并案中,雅虎只是以业务并入和现金入股的方式进入,并不影响阿里巴巴原有董事会的结构与权利分配。 (二)并购动因 一般而言,企业并购的动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为了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二是实现企业特定的发展战略,三是分散企业的经营风险。就阿里巴巴而言,我们认为,其收购雅虎中国的动因有两方面。 1.站在集团战略发展角度,构建一个综合性的网络大国,使其在国内网络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 收购雅虎中国后,阿里巴巴的业务范围将拓展到除了无线、游戏外的所有互联网领域。在中国互联网市场上,阿里巴巴的B2B、C2C已经成为市场领导者,即时通讯工具有雅虎通和淘宝网,搜索是第2名,这时,挤进四大门户的行列也非难事;同时,以阿里巴巴积累的商务用户为基础,加上淘宝网用户群和雅虎中国以白领为主的受众群,若要发展广告业务,其竞争力已与很多门户网站不相上下;另外,有了流量基础,定位可以不再局限于电子商务。

新三板并购流程梳理

并购 1、公司并购属于公司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通常应由股东大会决定。实务中,由股东大会批准投资规划或计划,并授权董事会批准具体投资项目。 2、公司并购目的是取得被并购企业控制权。公司并购,企业规模扩张,产生协同效应和规模效益。通过并购后的整合追求企业规模效益。企业整合应特别关注品牌(商号、商标、产品标牌)、市场和技术的整合。 并购方式的选择 公司并购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种基本形式。 股权并购中被并购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被并购公司控制,其对外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延续承担。目标公司股东承担尽责披露义务,但未披露的债务,或者或然负债的实际发生,是股权并购的主要风险。 资产并购会产生较沉重的流转税负担。资产并购的主要目的是获得被并购企业的市场地位与市场份额,应特别约定,并购完成后,原投资人应退出市场,限制竞争。 公司并购过程中,并购方有尽职调查的权利(买方知情权),被并购方有尽责披露的义务(卖方的告知义务)。由于双方对目标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应当确立依赖被并购方尽责披露实施与完成并购的原则。 1、并购模式选择 基本思路:以企业的竞争环境为背景,全面分析企业的核心能力以及未来可发展方向,再以此为基础,制定合理的并购模式。 (1)相关产业环境分析 主要是对并购方所处的行业和即将进入的行业技术特点、生命周期以及竞争地位等方面进行分析。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位置决定了不同的并购模式,快速发展期采用股权收购、资产收购,衰退期采用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意味着目标公司与并购企业既不是同一行业,又没有纵向关系。对于一个全新的领域,需要考虑准备进入的行业的结构特征和市场机会,包括行业预期投资回报率、发展前景、竞争程度、进入壁垒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 (2)战略资源分析 所谓战略资源,其实就是企业的核心能力。并购方要明白自己已有的关键资源能力是什么,而自身的不足又是什么。其次,还要分析目标企业的战略资源特性和缺陷。最后,要从自身的核心能力出发,从资源互补和协同的角度选择并购对象。侧重分析互补性、兼容性、有异性。 2、交易方式选择 (1)并购交易的种类 并购交易的方式有三种: 资产收购:通过购买目标企业的全部资产,获得该企业所有权。 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企业发行在外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份,当并购方所获得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后即可取得目标企业控制权。 混合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相结合。 (2)三种方式的区别 1、并购方所负担的风险不同。若为资产收购,则不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甚至可以免除未来可能发生的“或有债务”;若为股权收购,收购方即为目标公司的股东,需要对目标公司的债务负责;若为合并,那么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要对目标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2、谈判对象不同。若为资产收购或合并,并购方只需跟目标公司谈判;若为股权收购,则需要与目标公司的股东或其代表谈判,可能会面临部分股东阻挠的风险。 3、对目标企业雇员的负担不同。若选择资产收购,收购方无需接纳目标公司的雇员,也不用继承目标公司的养老金计划;若选择股权收购或合并,收购方必须接纳目标公司原有雇员并继承原有的养老金计划。

反向收购流程详细介绍

反向收购流程详细介绍 下面的流程图,要紧列示了反向收购的运作顺序和公司结构。其中,是否进行私募融资则要视情形而定。关于反向收购的具体步骤,请扫瞄流程详解。 1、选择中介公司 中介公司在反向收购中起了专门关键的作用。通常,这些公司对北美的资本市场都比较熟悉,并具有广泛的人脉。它们能够关心中国的民营企业制定反向收购的策略,并关心中国公司在北美资本市场上查找壳公司、证券经纪公司、会计事务所和律师行等相关机构。中介公司的类型专门多,有的是专业的财务咨询公司,有的是一些私人投资公司或基金。由于近两年来,通过反向收购登陆北美的中国公司越来越多,从事这些业务的中介公司也多了起来。那个地点需要提醒的是,预备到北美进行反向收购的中国公司应该慎重考察这些中介公司的能力,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以幸免以后可能显现的纠纷。 2、壳资源的选择原则 选择壳公司最重要的一条确实是选择一些比较洁净的壳。所谓比较洁净的壳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债务,公司经营历史比较清晰,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和其它遗留咨询题的壳公司。同时,壳公司一直依照美国《证券法》的要求,按时进行了申报和登记,上市资格保持完整。此外,壳公司需要有足够的〞公众股份〞和〞公众股东〞。从以后上市融资的规划考虑,壳公司应该至少拥有300 个持股在100 股以上的股东。买入如此壳公司以后,不需要花太多的时刻和精力进行清理和善后。尽管这类壳公司一样都会贵一些,但能够省去专门多的苦恼。 在选择壳公司时,关于那些出价不高的公司一定要多加注意。这些公司往往是长期业务停滞,各项申报和审计都没有完成。买入如此的公司后需要花专门长的时刻重新向证交会登记、申报。其过程可能和申请上市没有太大区不。 一样在收购壳公司时,买壳方都会派出律师和会计师进行审慎性调查,而壳公司也会进行反向审慎性调查。壳公司应该向买壳方提供法律证明书,证明壳公司的股票能够交易,增发股票也符合证券法144 条款的规定。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及流程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及流程(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直接编辑)

目录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选择 (3) 企业并购路径 (3) 企业并购交易模式 (4) 并购流程 (6) 一、确定并购战略 (6) 二、获取潜在标的企业信息 (7) 三、建立内部并购团队并寻找财务顾问 (8) 四、建立系统化的筛选体系 (9) 五、目标企业的初步调查 (13) 六、签订保密协议 (13) 七、尽职调查 (19) 八、价格形成与对赌协议 (22) 九、支付手段 (22) 十、支付节点安排 (25)

企业并购重组方式选择 企业并购路径 企业并购的路径解决如何与交易对手达成并购意向,也就是交易借助的渠道或者程序。主要分为四种途径。 一、协议并购:是指并购方与目标企业或者目标企业的各股东以友好协商的方式确立交易条件,并达成并购协议,最终完成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根据目标企业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和非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二者无实质不同,只是上市公司的协议并购还需遵循《上市公司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特别规定。 二、要约收购:是指并购方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所持有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并按照公告的并购要约中的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事项,并购目标公司的股份。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核心区别在于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自主做出选择。更具有公开性和公平性,有利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实践中一般为上市公司的并购采用。 三、竞价收购:目标企业通过发布出售公告的形式,邀请具有一定实力的潜在购买方,通过递交密标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价优者获得并购资格。 竞价并购是被并购企业主导的并购模式,根据招标形式

跨国并购案例解析分析

浙江民营企业跨国并购案例分析 案例一 并购方:浙江龙盛 被并购方:德国德司达公司 并购年份:2010年 双方企业介绍: 浙江龙盛 公司简介 浙江龙盛成立于1970年,目前已成为化工、钢铁汽配、房地产、金融投资四轮驱动的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龙盛现在已是国内染料行业的龙头企业。龙盛创始于1970年,前身是浬海公社微生物农药厂。1979年,由农药厂转型开始生产纺织助剂。1993年,又由助剂生产转向染料和染料中间体的生产,企业由此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1997年,龙盛组建了正式的股份制公司。1998年,龙盛分散染料的产销量已经做到了世界第一,并逐渐开始构筑集活性、酸性等多种染料品种和染料中间体为一体的大染料格局。2003年8月1日,龙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国内染料领域第一家上市公司。如今,龙盛已成为横跨化工、钢铁、房产、金融股权投资四大产业,总资产超过150亿元、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所属控股子公司50多家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2010年,龙盛通过启动债转股控股德司达全球公司,开始掌控染料行业的话语权。在全球的主要染料市场,浙江龙盛拥有超过30个销售实体,服务于7,000家客户,约占全球近21%的市场份额,在所有的关键市场都有着销售和技术的支持,在50个国家设有代理机

构,拥有在12个国家的18家工厂,龙盛世界客户群包括知名国际品牌如NIKE、ADIDAS、SWAL-MART、LEVIS等。 现在的情况补上 德国德司达 德国德司达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染料供应商,约占全球近21%的市场份额,可以提供全方位的染色解决方案、高性能化学品和定制生产特殊染料、颜料,它在全球12个国家拥有18家工厂,服务于7000家客户,2008年销售收入约8亿欧元。德司达是由3家昔日染料制造业巨头的染料部门合并而成的。1995年,有近百年染料生产史的德国拜耳公司和赫斯特公司的染料部门合并建立了德司达公司。1999年11月,德国巴斯夫公司的纺织用染料和颜料部门也加入了进来,组成新的德司达公司,并于2000年10月1日正式挂牌运行。2004年8月,美国白金公司从德司达原先3家大股东拜耳、赫斯特和巴斯夫手中全面收购了德司达的股份。 并购过程 这样一家由世界顶级染料企业组成的公司,由于世界金融危机导致德司达近破产,中国企业浙江龙盛把握了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德司达陷入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困境。2009年9月,德司达德国公司向法兰克福法院申请破产保护,2010年2月,印度吉里(KIRI)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吉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支付4000万欧元收购了德司达除美国以外的全球业务。接着,龙盛在2010年初出资2200万欧元认购了新加坡吉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约定在5年之内随时可以转成股份。债转股后,龙盛将持有新加坡吉里控股私人有限公司62.4%的股份。也就是说,龙盛和印度吉里公司是德司达重组后的两大股东,而

并购全程指引(附尽调清单)

公司并购全程指引(附尽调清单) 一、公司并购基本流程 1、并购决策阶段 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即进行企业并购需求分析、并购目标的特征模式,以及并购方向的选择与安排。 2、并购目标选择 定性选择模型:结合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规模和产品品牌、经济区位以及与本企业在市场、地域和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比较,同时从可获得的信息渠道对目标企业进行可靠性分析,避免陷入并购陷阱。 定量选择模型:通过对企业信息数据的充分收集整理,利用静态分析、ROI分析,以及logit、probit还有BC(二元分类法)最终确定目标企业。 3、并购时机选择 通过对目标企业进行持续的关注和信息积累,预测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时机,并利用定性、定量的模型进行初步可行性分析,最终确定合适的企业与合适的时机。 4、并购初期工作 根据中国企业资本结构和政治体制的特点,与企业所在地政府进行沟通,获得支持,这一点对于成功的和低成本的收购非常重要,当然如果是民营企业,政府的影响会小得多。应当对企业进行深入的审查,包括生产经营、财务、税收、担保、诉讼等的调查研究等。 5、并购实施阶段 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的支付方式(现金、负债、资产、股权等)、法律文件的制作,确定并购后企业管理层人事安排、原有职工的解决方案等等相关问题,直至股权过户、交付款项,完成交易。 6、并购后的整合 对于企业而言,仅仅实现对企业的并购是远远不够的,最后对目标企业的资源进行成功的整合和充分的调动,产生预期的效益。 二、并购整合流程 1、制订并购计划 1.1 并购计划的信息来源 战略规划目标 董事会、高管人员提出并购建议; 行业、市场研究后提出并购机会; 目标企业的要求。 1.2 目标企业搜寻及调研 选择的目标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战略规划的要求;优势互补的可能性大;投资环境较好;利用价值较高。 1.3 并购计划应有以下主要内容: 并购的理由及主要依据;并购的区域、规模、时间、资金投入(或其它投入)计划。 2、成立项目小组 公司应成立项目小组,明确责任人。项目小组成员有战略部、财务部、技术人员、法律顾问等组成。 3.可行性分析提出报告 3.1 由战略部负责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交报告 3.2 可行性分析应有如下主要内容:

公司并购流程

公司并购流程 一、发出意向并购书 由并购方向被并购方发出意向并购书是一个有用但不是法律要求的必须的步骤。发出并购意向书的意义首先在于将并购意图通知给被并购方,以了解被并购方对并购的态度。意向书一般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其中涉及保密或禁止寻求与第三方再进行并购交易(排他性交易)方面的规定,有时被写明具有法律效力。一份意向书一般包含以下条款: 1.意向书的买卖目标 (1)被购买或出卖的股份或资产; (2)注明任何除外项目(资产或负债); (3)不受任何担保物权的约束。 2.对价 (1)价格,或可能的价格范围,或价格基础; (2)价格的形式,例如现金、股票、债券等; (3)付款期限(包括留存基金的支付期限)。 3.时间表 (1)交换时间; (2)收购完成; (3)(必要时)合同交换与收购完成之间的安排。 4.先决条件

(1)适当谨慎程序; (2)董事会批准文件; (3)股东批准文件; (4)法律要求的审批(国内与海外); (5)税款清结; (6)特别合同和许可。 5.担保和补偿将要采用的一般方法。 6.限制性的保证 (1)未完成(收购); (2)不起诉; (3)保密。 7.雇员问题和退休金 (1)与主要行政人员的服务合同; (2)转让价格的计算基础; (3)继续雇用。 8.排他性交易涉及的时限。 9.公告与保密,未经相互同意不得作出公告。 10.费用支出各方费用自负。 二、核查资料(这包括律师尽职调查的资料) 被并购方同意并购,并购方就需进一步对被并购方的情况进行核查,以进一步确定交易价与其他条件。此时并购方要核查的主要是被并购方的资产,特别是土地权属等的合法性与正确数额、债权债务情况、抵押担保情况、诉讼情况、税收情况、雇员情况、章程合同中对公司一旦被并购时其价款、抵押担保、与证券相关的权利如认股权证等的条件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等。 三、谈判 并购双方都同意并购,且被并购方的情况已核查清楚,接下来就是比较复杂的谈判问题。谈判主要涉及并购的形式(是收购股权,还是资产,还是整个公司),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与期限、交接时间与方式、人员的处理、有关手续的办理与配合、整个并购活动进程的安排、各方应做的工作与义务等重大问题,是对这些问题的具体细则化,也是对意向书内容的进一步具体化。具体后的问题要落实在合同条款中,形成待批准签订的合同文本。 四、并购双方形成决议,同意并购 谈判有了结果且合同文本以拟出,这时依法就需要召开并购双方董事会,形成决议。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借壳上市全解析 借壳方案、流程(附具体案例)

资本市场有两种方法上市,第一种就是我们最熟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即 ;第二种就是我们常常听到的借壳上市。只要走完流程没什么重大事情基本就可以,重点说说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主要是把非上市的企业或者资产置入到已上市的公司中,彻底改变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以及名称,上市后在一定条件下再通过增发股份(为何要增发?因为之前的资产是买进来的,上市简单的说就是圈钱,借壳并不能圈到钱,只有通过增发股份,才能达到圈钱的目的)。 什么时候借壳会失败? 借壳上市不是说有钱就行,借壳上市过程中需要通过多审批部门,审批程序繁多复杂,任何一个审批关节不行,借壳就会失败。及时这些都通过了,如果没有设置好债务的隔离措施,会使得收购方陷入壳公司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中,也会导致借壳的失败。 对于内幕信息的泄露,也会使得借壳的失败,即在股票进入停牌阶段之前,如果在市场上反应出来了疯狂炒作以及明确泄露了借壳消息,监管部门会找上门,谈及到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以及涉嫌内幕交易,这个时候就会阻碍借壳上市(所以说,满大街都知道股票要被某某借壳的消息,你把它当真就是坑了自己了)。 借壳过程中包括以下基本环节: 第一步:取得壳公司的控制权。 有三种方式取得公司的控制权: 1、股份转让方式:收购方与壳公司原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或者在二级市场收购股份取得控制权; 2、增发新股方式:壳公司向借壳方定向增发新股,并达到一定比例,使收购方取得控制权; 3、间接收购方式:收购方通过收购壳公司的母公司,取得实现对上市公司的间接控制权。 第二步:对壳公司进行资产重组: 其中分为两个方面: 1、壳公司原有资产负债置出: 实施借壳上市,通常需要将借壳对象全部资产、负债及相应的业务、人员置换出去,可以根据资产接受方与借壳对象的关系分为关联置出和非关联置出。 关联置出:向借壳对象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转让,或者由借壳企业的大股东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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