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规范化执法心得

公安规范化执法心得
公安规范化执法心得

公安规范化执法心得

篇一: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交巡警执法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一直以来,各级交巡警机关都在狠抓这项工作,特别在最近几年更是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综观基层执法队伍及执法活动中,种种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还屡禁未止,其深层次原因在哪里?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执法主体、执法环境、执法监督等各个方面都有,也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掣肘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而所有执法行为都是由执法主体来完成,因此执法主体更是执法问题产生的重要环节。下面,笔者就如何从规范执法主体要素入手,推进交巡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初浅认识。一、执法主体构成要素在规范化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宪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执法主体,是指国家明文规定或者通过法

篇二: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

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篇三:警察学习心得体会

公安民警心得体会

从警几年来,由当初的不适应过度到现在的基本适应了,渐渐的我已喜欢上这个职业。

我所工作的单位地处该市最繁华的地段。因此每天值班的民警都要处理少则20个,多则40-50

个的警。我们值班至少一星期一次,但多数时候都是2次。处理警情,是每一个民警的最基

础的基本功。经过这近三年来基层工作,我不断的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在处理众多警情的

经历,使我感到作为一个执法者在用语上要“规范”的重要性。另外在处理任何警情时一定

要公正、耐心、细心。基层工作虽然很辛苦,但看到每个警处理完后群众都满意而归时,即

使辛苦点,累点又算得了什么呢。有为而争位,在工作中深深的体会到当警察要当人民的警察,一切为民。为群众办事,为

群众破案,为群众有所作为,警察才能争得在人民群众心中那一份地位,受人尊敬与爱戴。头

顶国徽,身着制服,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是许多好男儿的梦想。人民警察在百姓的心中是敢

于与邪恶作斗争,毫无畏惧冲峰在危险前沿的英雄、正义的化身。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对公安民警权力的根本要求。在执法工作中要不断的强化宗旨意识,立足本职做好工作,更好

的为民服务。

一、树立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

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公安

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此,我们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要求。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兢兢业业地

做好工作。杜绝公安机关对群众“冷、硬、横、推”甚至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杜绝“门

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说”的四难现象。二、

加强自身的思想纪律建设,严格自律

为警清廉。我们的党内、集体内暴露出的违纪分子,无外乎两类人:第一种,原本是好同志,

为党、为人民兢兢业业工作过多年,但是由于抵制不住个人私欲的诱惑,走上了远离人民的

错误道路。第二种,头脑里从来就没有一点党性,为了掌握权力,表面上积极进步,骗取人

民的信任,混入党组织内部,其实是彻头彻尾的败类。如何从党新民警培训心得体会

xx派出所 xx

人民警察一个神圣而光荣的职业称呼,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平稳有序发展的神圣

使命。我是一个非公安院校毕业的学生,这次培训对我的影响很大,使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

了人民警察的使命与职责。具体来说我有以下几点收获:

一、端正了思想,明确的入警动机。我是非公安院校毕业生没有公安基础知识,最初选择铁路公安主要是为了解决就业。但

是通过这次培训纯洁了我的入警动机,使我明白了人不能这么自私、狭隘,人民警察不仅是

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事业,责任重大值得我们用尽毕生心血而为之奋斗。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以一名小学生的态度虚心的向各位前辈师哥和广大的人民群众

学习,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和学习方法,不断的增长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努力

为我们警营增光。

二、完成了由学生到警察的角色转变。初任民警培训时间虽短但是对我们的帮助却很大,使我们由原来弱不禁风需要父母社会

保护的雏鹰成长为了一名翱翔苍穹铮铮铁骨的大漠雄鹰,由一名天之骄子成长为一名除暴安良维护正义的人民警察。

三、深入学习了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和职业道德。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明白了思想政治

素质作为人民警察的第一素质对于人民警察的重要性,它是人民警察素质的核心和灵魂。我

们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忠诚可靠,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用人民警察职业

道德来规范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强化警察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科学文化素质是人民警察职业发展的丰厚底蕴。完善的知识结构、厚重的人文素养、终

生学习的理念以及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人民警察克敌制胜的最终决定力量。对公安业务和法律法规以及铁路和高铁知识的学习使我认识到坚持岗位练兵、苦练基本功、掌握娴熟的执法技能和以“擒拿格斗、警械使用、控制与解脱等”实用警技,夯实法学

基础注重法律实践,是我们工作创新和创新工作方法力量之源。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是我们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因此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

和日常生活中加强锻炼不断提高自己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来适应不断变化的复杂工作环

境。

四、学会学习。

常言道:“师傅引进门修行靠个人。”学会“以人为师、以敌为师”,学会学习,学会如何在人民警察的职业道路上不断丰富提高自己是我这次培

训的又一重大收获。

总之这次培训使我看到的前进的方向和自身的不足,对于我这么一个刚破壳的雏鹰来说

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培训给我了以知识和信念,赋予了我腾飞的翅膀。常言道:“是雄鹰就

要搏击长空,是蛟龙就要搅起海底狂澜。”我会以此次培训为开端、为契机“立为国奉献之志,

立为民服务之志,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为我们警营,增光添彩”。

我相信“今天我们以铁警为荣,明天铁警会以我们为荣!”篇三:公安干警学习心得体会关于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三整四建”活动心得体会段集乡派出所樊天伟近日,市局和县局大力开展了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三整四建”活动,为进一步推

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民警,下

面我就基层派出所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积

极回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机关最基本的履

职要求和价值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以全面进步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目

标,最大限度地增加规范化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确定因素,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最关

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题目。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强化民警执法意识,进步提高执法

能力;二是强化执法责任,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三是强

化执法审核,加强规范执法的监视;

四是强化执法保障,打牢规范执法的基础;五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二、规范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

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

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

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

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徇私枉法,钱权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执法

犯法、贪赃枉法都是与我们工作要求格格不入的。另一方面还要求我们办案人员要提高素质

提高办案质量,因为案件质量的高低于取决于办案人员的各项素质,与办案人员的各项素质

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三、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促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措施,

也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的直接体现。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进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警民关系是构成和谐社会的要素。

当前,由于少数民警违法违纪或执法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过度渲染,严重损害了公安机

关的良好形象,导致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古人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

善小而不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就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题目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

的事情做起,以良好的业绩和形象取信于民,夯实公安工作群众基础。对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三整四建”活动,一要加强公安队伍思想

政治建设,打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想基础。二要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的业务素质,练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改善公安机关的形象。三要加强公安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增强警务职员的法制观念,进步综合服务水平。四要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消除警民之间沟通渠道上的障碍,缩短警民之间的

间隔。

五要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实施公共关系活动,主动化解警民误解、冲突所引发的形

象危机题目。 2012年6月5日篇四:公安干警学习心

得体会公安干警学习心得体会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积

极回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

一、执法规范化建设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积极回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

公安***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和价值所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就是以全面进步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

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增加***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因素,下大力气解决

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题目。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强化***执法意识,进

步***执法能力;二是强化执法责任,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三是强化执法审核,加强规范执法

的监视;四是强化执法保障,打牢规范执法的基础;五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二、警务信息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的一场新革命,也是当今时代对建立现代化、高效能警

务的必然要求。信息时代的到来,给公安工作带来了一场全面而深刻的革命——公安信息化。

这场革命,打破了公安工作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靠,在

警务运作、公安执法、队伍治理等方

面开辟了新的科学发展路径。加快实施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的必由之路。我以为,公安信息化建设要捉住三个关键:第一、既要瞄准集约高效目标,通

过完善基础网络,优化应用系统;又要不断完善公安警务信息体系,逐步形成公安信息“大

集中、大整合、大共享”格式。包括建设智能化综合指挥系统、建成集约化信息中心数据库

和完善基础通讯网络设施建设。第二、既要确保拥有丰富、正确、鲜活的信息资源;又要不

断提升***运用信息系统的实战能力。具体要把握好“广辟信息来源,严把信息质量关,加强

信息维护和培训信息人才”这四个环节。第三、既要不断强化网上作战意识,构筑网上作战

平台;又要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建立适应现代警务要求的公安信息运行新机制。不断引导广

大***树立“向信息要战斗力”的理念,着力研究和探索建立网上作战信息应用机制的途径和

方法,逐步完善信息预警、快速反应、信息导侦和信息防控等机制。

三、***警民关系建设是促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公安

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公安机关“立

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的直接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

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社会。***警民关系是构成***社会的要素。当前,由于少数***

违法违纪或执法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过度渲染,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导致

部分群众对公安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古人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构建***

警民关系就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题目改起、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以良好的

业绩和形象取信于民,夯实公安工作群众基础。一要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打牢构建

***警民关系的思想基础。二要进步公安***业务素质,练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改善公安机

关的形象。三要加强公安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增强警务职员的法制观念,进步综合服务水平。

四要深化“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消除警民之间沟通渠道上的障碍,缩短警民之间的间隔。五要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实施公共关系活动,主动化解警民

误解、冲突所引发的形象危机题目。篇五:警察学学习心得体会警察学学习心得体会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

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

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

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

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

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

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

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

护者和执行者。

2、人民警察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武装性是警察重要特征之一。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职责,

决定了警察人员同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必然。因此

客观上导致发生暴力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

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

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

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

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

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

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

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

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

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

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人民警察职责、权利、义务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指警察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在其权限、管辖范围内应当承担或履行

的责任和义务。警察机关的职责,是由警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国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

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

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

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

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国人

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

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人民警察义务是指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警察职责,行使警察权力活动中,

必须予以履行和遵守的行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在其第21条所确定的内容

中,对人民警察所应尽的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人民警察法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履行的义务具

有以下五种情形:(一)社会救助义务(二)解决纠纷的义务

(三)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四)抢险救灾义务(五)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

(四)人民警察组织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5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警衔是

表明警察身份、区分警察等级的称号和标志。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是适应人民警察性质

和任务的要求,对于人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警察法确立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队伍管理制度,促进人民警

察队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

施。

2、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及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瞥衔条例》的规定,在我国人

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为五等十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

级警监、三级警监、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一

级警员、二级警员。

3、人民警察警衔的晋升。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应具备规定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好,贯彻

“先培训,后晋升”的原则。经过相应的人民笛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警衔。以上就是我对警察学在学习中的了解。

关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关于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与思考 【摘要】当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着认识模糊、执法保障缺乏、法制部门职能缺位等问题。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安整体执法水平,要提高执法素质,注重岗位练兵;加强制度建设,注重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注重责任落实;改善执法环境,注重执法保障。 【关键词】公安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措施 公安机关能不能顺应时代潮流,履行好和谐社会建设者和促进者的职责,关键在于尽快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具体地说就是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业务、素质,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核心,是一项长期任务。几年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公安厅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以保证公安机关更好地履行所担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近年来,我们在强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也在适应法制化进程的大趋势,进而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显著进步。但是由于我们新疆巴州地处偏远、民族众多、信息不畅、素质不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众多迷惑、疑问和茫然导致几年来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展不大,在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执法规范化建设认识模糊。在当前执法规范化建设讨论中,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是什么、外延有多大等基础性命题仍没有一个权威性的解释。相当一部分同志更是肤浅地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只要有文件、有方案就行了,没有将其作为推进执法质量提高的根本手段摆上重要位置。更为普遍的是,一些同志只重视在执法考评或检查中能取得好成绩,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不足,热度不高,投入不够。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参与者众多但实践不够。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的一个热点话题,上至公安部领导,下至各县市级公安机关甚至基层科所队都在参与该话题的讨论。应当说,全体民警是踊跃参与的。但从实践上看,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大多处在各自为政的状态,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公安机关仍然把执法规范化建设这项系统工程停留在口号、文件的层面上,而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及如何具体实行和推进、如何量化标准等重要问题很少涉及。 (三)公安执法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制约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虽然几年来的“三基”工程建设对我们巴州公安机关的基础工作有了很大的推进,但是在人、财、物方面至今仍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执法主体、执法保障等方面的要求还得不到充分保证和有效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领导认识错位,法制部门职能缺位。当前许多公安机关只重视表面执法问题,工作停留在粗放型经营上,忽视调研执法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甚至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认为是法制部门一家之事,没有从全局上去考虑、去安排。另一方面,当前法制部门机构小、人员少,且大多数仍然把工作重心放在案件审核上,放在具体案件的指导上,对本地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规划、推动、协调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开展和推进。 二、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在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三项建设”中,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前提和基础,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核心和生命线,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新形势下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由此可见,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当前公安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现状之后,笔者以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应有之义作个基本轮廓的理解是当前最为紧迫且最为基础的工作。

学纪守纪执纪心得体会

学纪守纪执纪心得体会 【篇一:民政纪检书记学条例守准则心得体会】 学条例守准则转观念强执纪乐奉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已公布,各级党组织都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加以贯彻。切实 贯彻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 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 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作为一 名老党员、一名纪检组织负责人,受益匪浅,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 的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责任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同样,感觉肩上的责任也更加重了。下面谈谈自己对《条例》和 《准则》的几点学习领会。 一、要认清形势,增强纪律观念 重修后的条例重点突出,实现了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 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所有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 的全覆盖。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 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每名党员 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 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 格的领导干部,我将带 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 的模范。 二、要转变理念,强化执纪方式 作为一级组织的纪检书记,我认为在执纪理念上要发生转变,原先 是以法律为底线,现在要以纪律为标尺;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绝 大多数转变,并且治标要治本,强化自身和单位党员的纪律意识。 在执纪方式上要突出抓早抓小,把握好监督执纪形态,正确处理极 少数与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把纪律 和规矩立在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常态化,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我们党员 干部要率先垂范,时时刻刻脑子里要有“怕”的意识,对党的纪律、

警察招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1)

警察招聘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1) (一) 判断题 1.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只能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 2.传唤犯罪嫌疑人持续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 3.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 ) 4.询问证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的诉讼活动。( ) 5.询问不满18周岁的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 6.询问多个证人时,可同时询问,互相印证。( ) 7.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 8.在现场勘验或者搜查中发现涉及国家机密的证据,应当严格保密。( ) 9.现场勘验是对现场遗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物品进行提取、保全的活动。( ) 10.人身检查时除紧急情况外,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11.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又是刑罚执行机关。( ) 12.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只对刑事案件的侦查、逮捕予以负责。( ) 13.公安机关能够对部分刑罚进行执行。( )

14.为了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坚持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必要时可互相代替,同时又要互相制约。( ) 15.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和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要平等地适用法律。( ) 16.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必须重证据,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经查证后可做为证据使用。( ) 17.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 ) 18.侦查机关必要时可连续传唤犯罪嫌疑人。( ) 19.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可以聘请律师。( ) 20.讯问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教师到场。 ( ) 21.必要时,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可以进行强制检查。( ) 22.现场勘验需要进行侦查实验时,不得有侮辱人格和有伤风化的行为。( ) 23.搜查时,必须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 24.搜查人员在搜查时应当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即属违法。( ) 25.搜查人员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可不用搜查证进行搜查。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心得体会 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有序活动的重要规范和有力保障。作为推动民主法治进程的公安机关,本身就是法律的实施执行机构,不仅要带头学法、自觉守法,更要正确用法、规范执法。 一、抓住观念更新这个先导,用正确的理念引导执法规范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南,决定是行动的方向。为此,该局始终把观念更新放在规范执法的首要位置,组织民警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进行思想解放大讨论、纪律作风整顿,不断纠正民警在思想观念上的偏差和误区。通过持续不断地思想教育,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不仅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也是人民群众和民主法治建设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时代要求,更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由之路,责任非常重大,丝毫不能放松。 二、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核心,用明晰的标准保障执法规范 从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执法职责、权限和责任,通过制度的完善,执法的每个环节均纳入实时的管理,各警种、各岗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权限进一步明晰,程序进一步完善,从接处警、受案、立案到侦办、查处乃至案卷装订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民警在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中逐渐养成了规范执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三、抓住执法监督这个关键,用严格的考核强化执法规范

始终把监督作为约束执法行为的最有效手段,将公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管理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单位警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始终把考核作为保证执法规范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执法考评体系,明确执法行为标准、岗位标准、质量标准,分刑侦、治安、交巡警三个序列考核;始终把责任作为推进执法规范的核心,建立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法责任体系,动真碰硬兑现奖惩,对各序列的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张榜公布,实行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四、抓住素质提升这个根本,用扎实的培训促进执法规范 执法主体的素质直接影响规范执法能力,是提高规范执法水平的根本。为此,我们把学法作为执法岗位职责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培训、强素质,其中,领导干部培训坚持不留情面,学法情况列入执法考核,与民警一样接受考核,不合格的同样予以通报、扣分,促进领导带头抓执法、带头抓学习提高;法制员培训坚持一个不漏,每个法制员每年到法制室跟班作业一次,跟班作业情况列入评先评优,对当年度没有参加跟班作业的法制员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法制员;执法末位培训坚持动真碰硬,每年组织四期执法末位民警培训班,连续两次参加末位培训的民警取消评先资格,促使学法成为民警的自觉行动;全警学法坚持常抓不懈。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老爷升堂”式的执法方式已经被永远地抛在历史的记忆中,成为现代影视业赚取票房的资料。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提出“天赋人权”开始,所有没有人格的“臣民”的心已经被“人权”照得通红通红!“国家权力为公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政权为人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不容回避的是,在基层,我们的队伍依然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极个别同志在执法过程中,唯恐别人轻视了自己,怠慢了自己,说起话来霸气十足,惟我独尊,干起事来不讲原则,刚愎自用。不是摆官相,拉官腔,一说、二吓、三罚款,就是有利于缓解矛盾的话不说,有利于文明执法的事不做,寒凄凄,冷冰冰,一副官差作风。长此以往,结果僵化了关系,伤害了感情,背离了人心,损害了部门形象。更有甚者,借民之权,执法治民,愚弄百姓,深深刺痛了群众的心灵。与此种种,究其根本,还是我们有些同志的“官老爷作风”在作崇,他们缺乏谋利于民、服务于民、怀柔民-意的亲民之心,缺乏那份沉甸甸的、关爱民众的、朴素真挚的为民之情。 我在基层工作生活了两年有余,亲身的经历深深的触动着我。记得一次执法过程中,由于我的同事执法口气过于严厉,处罚幅度过大,在管理相对人的百般哀求下,未作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生、

冷、硬并存,迫使五十余岁的老人跪在我们的脚下。过后,大家未作深刻地反思,反将这些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柄。还有一次,我们进村执法时,村口卫生所的村医早早看见了我们,弃门而逃,消失在地头田间,结果,村里所有的卫生所当天都关了门,我们扑了一场空。过后,大家自嘲地说:我们真是鬼子进了村。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是呀,由于我们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把管理相对人当朋友、当亲人,没有怀着真挚朴素的感情去执法,所以得不到他人应有的理解与配合,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虽然事过境迁,但这些仍发人深思。 我们的团队在摸索中前行,在挫折中磨砺,在总结中成熟。通过建局4年多来的锤炼,我们大部分同志仍然保持着优良的品格,拥有优秀的人格魅力和从政内涵,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血浓于水的感情“执法为民”,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群年轻的同事,自打他们走上药监岗位的那一天起,就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奉行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准则。这就是新时代的人民公仆,我们的好同事,他们以实际行动向群众诠释了一个药监卫士的真正内涵!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们党“三个代表”的崇高思想!真正的药监人就是这样,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默默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不久前,我去外地出差,听到这样一个故事:渭南市华阴县某村一位老村医郭老汉因年世过高死亡,清贫的家中留下六十余岁的老

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将会不断提出新期盼和新要求。通过学习贯彻孟建柱部长的讲话精神,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执法环境正发生着很大变化,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已处于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系社会公平与正义,从而构建社会的和谐。当前,在公安机关工作中如何规范执法成为整个公安机关乃至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之一。 一、公安机关执法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不仅大量存在,而且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不断增强。特别是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化变革,社会结构深化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大变革,必然会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纠纷和问题,而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必然会通过不同渠道、以不同形式反映出来,并因为直接涉及到社会和谐稳定,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最终会源源不断地汇集到公安机关。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特别是党中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思想的提出,社会各方面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得到了普遍的增强,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及其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由于公安机关经常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前沿、旋涡的中心、群众的对立面,如果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在执法活动中不规范执法,那么势必会造成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存在不良的影响。 二、当前基层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 (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公安机关的期望不仅仅是侦查破案、维护治安,更重要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然而,当前公安队伍中尚有部分民警不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特权思想严重,群众观念淡漠,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办人情案等违法违纪行为;还有部分民警法律意识不强,人权观念淡薄,执法过程中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办案,执法办案受个人好恶、感情与利益左右。 (二)执法的基础能力薄弱。一是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较差。部分民警缺乏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理解与适用、对案件的准确推理与判断的能力,对所办的案件不知如何下手,往往导致错案的发生。二是口头表达能力与公安文书制作能力不高。口头表达能力对清楚、全面反映执法经过起重要的作用,民警无论是在汇报工作,了解案情,或是开展各项警务工作,都需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部分民警在这些方面表现出或是阐述不清,或是断章取义,给工作顺利开展造成困难。公安文书是国家的司法文书,它要求要客观、全面地反映民警执法的过程和执法的结果,随着国家法制的健全对公安文书的要求越来越规范,但有的民警其所制作的公安文书不规范、不符合法律要求,有的甚至根本不懂,损害了警察的形象。三是协调能力不足。民警执法工作很大的一部分是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尤其是基层派出所更是经常与各行各业、各种各样的人员发生联系,同时民警之间由于工作联系也需要进行协调,但目前很

如何促进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如何促进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不详| 日期:2010年04月13日] 【大中小】 近年来,临武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可喜的执法效果,实现了警民关系和谐。下面,结合临武县经验,笔者就如何促进基层公安机关规范化执法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必须深刻认识,夯实组织领导,着力强化队伍建设 临武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规范化执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拓宽思路,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将其与“两城三县”建设、“三基”建设、“平安临武”构建等紧密结合,总体把握促进“规范化执法”的方法和途径,从实施效果来看是喜人的,有其值得借鉴之处。 (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与必要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每一位基层民警的执法质量的好坏都会影响到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可以说,基层民的基本素质和执法水平如何,不仅关系到各项工作能否贯彻落实到位,而且关系公安机关及公安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关系到整个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进步。当前,有些基层民警存有特权思想,随意执法及粗暴执法偶有发生,群众对公安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严重的甚至阻碍执法、暴力抗法,造成警民关系紧张,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必须深刻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源头上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方能促使群众对基层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的大幅提高。 (二)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我们必须夯实组织领导。 促进“规范化执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始终贯穿我们工作始终,只有夯实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方能保证规范化执法持之以恒、落到实处。“规范化执法”建设是新阶段、新时期搞好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刻反映了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集中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统一思想,上下一心,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动“规范化执法”建设,形成干群一心、合力共建的良好局面。 (三)促进化执法规范建设,要求我们必须着力强化队伍建设。 强化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是队伍素质建设,应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培训,深化规范化执法的思想基础、观念基础与技能基础,围绕“一个根本、两个提高、三个转变”来促进基层民警的规范化执法。一个根本:是紧紧抓住“政治素质”这个根本,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保持忠诚的本质,执法公正,一心为民。两个提高:一是提高业务素质,基层民警应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合理用法;二是提高基层民警技能素质,成为复合型人才,学会如何做群众工作。三个转变:一是转变思想观念,适应当前新时期公安工作的需要;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扎扎实实把基层基础工作做好;三是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多年公安执法实践来看,我市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从局部来讲问题仍然不少,特别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些方面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 一是受理立案不规范。受工作考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报案,行政案件该受理不受理,刑事案件该立案不立案,不破不立、破了也不立的情况大量存在。 二是调查取证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规范是影响办案质量的最主要原因。从历年执法质量考评和案件抽评情况来看,多数不规范的案件中均能反映出民警重口供、轻物证,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的思想,办案民警该履行的程序不履行,该调取的证据不调取。在市局对2010年上半年全部27起命案卷宗考评中,最高分97分,最低分60分,80分以下的10起,占总数37% ,主要原因是现场证据收集、提取、固定、保管不规范,应当查证的事实、情节没有查证或查清,应当提取、扣押、送检物证、痕迹而没有提取、扣押、送检。同时,取证不规范问题也反映在行政案件中, 2009年至今年6月,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 起,撤销8起,全部是因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三是量裁处理不规范。从近年来行政案件集中抽评情况来看,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在行政执法中相当普遍,在量罚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多数公安机关未考虑同类案件处理的平衡性,处罚的随意性很大,在同一地区、同类案件中,难以找出一个量裁的基准,导致处罚结果与违法的情节、后果严重不相符。执法结果不公正既是群众反映最大的问题,也是影响法律严肃性和执法公信力的最主要原因。一些派出所为完成指标,把本应由派出所裁决的案件上升为公安局裁决的案件,人为提高处罚标准,造成执法不公,侵害被处罚人的权益。 四是服务管理不规范。从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窗口单位“四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办事程序烦琐、办事时间拖沓,群众对“事难办”的反映仍然很大。据林州市公安局调查,在办理“二代证”过程中,一些急于外出务工的群众为尽快办理身份证,步行数十里山路赶到派出所排队等候,可照完相、填完表后,拿到身份证往往还要等上几个月。第二是监督检查不规范,各个行政管理部门在治安巡查、监督检查过程中,还存在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执法扰民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从调研情况来看,上述“四个不规范”在各级公安机关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需要着力整改和规范的重点。 二、公安机关执法中问题的原因分析 经过多年教育培训、整改规范,全市公安民警的执法观念有了很大改变,执法素质有了很大改善,执法形象有了很大改观,但当前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中还存在的诸多不规范,充分说明教育培训、整改规范还不够到位。从对部分县区和局机关各警种的情况分析来看,尽管不同地区、不同个体产生执法问题的原因各异,但总体上可以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加以剖析。 内在原因。主要是执法者个体的原因,即“人”的问题,主要是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观念、素质和责任心问题。一是执法观念不强。“二十公”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执法为民”的执法指导思想,但执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充分说明,在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中,“执法为民”思想还未真正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还仅仅停留在口号上、纸面上,未真正见诸行动、付之实践。在调研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普遍认为,多数执法部门和民警执法办案只是为了完成工作考评,完成工作任务,自身利益考虑较多,群众感受考虑得少。二是执法能力不强。一些公安民警主动学习不够、接受培训不够,该掌握的法律知识未掌握,该具备的执法意识不具备,凭习惯办事、凭情绪办案等情况时有发生,不会办案、不会取证,不会做群众工作,较低的执法能力与较高的执法要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从近年来的案件抽评情况来看,一些民警连最简单的笔录都不会作,该问的不问,该记的不记,错漏百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抓好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所于月召开了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研讨会,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来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年活动。 一、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针对部分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教工作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目标。 二、抓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 1、是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所民警管理。 2、是进一步规范我所各项规章制度,使我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 3、是应深入执法,抓好民警培训,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教育。 三、抓执法制度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总之,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以来,我所始终把转变民警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作为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措施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

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内容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而行政执法状况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和政治文明的实现。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如何提高治安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从完善行政立法、执法体制,监督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策略。 【关键词】公安机关;治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

治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三项教育”和树立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治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在基层公安执法工作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治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在一年的实习期间笔者曾参与简单的治安行政执法,现就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及对策做一粗浅分析,不妥之处,还请大方之家批评指正 一、当前治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执法指的是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付诸实施的活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职务活动均属于执法的范畴。目前由于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环境较差,使得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制裁。案件久拖不决,致使民事纠纷案件激化为刑事案件。一些执法部门,对自已有利的事情争着管,特别是涉及罚款处理的案件。而对自已没有利的事情则嫌麻烦,互相推诿不愿意管。最后,导致执法工作阻力重重。有的当事人自恃靠山强硬,拒不执行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有的还无理取闹,抗拒执法,甚至殴打执法民警。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固然要重视立法工作,但更要重视执法环节。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公安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在履行治安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所谓治安行政执法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治安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的总称。治安行政执法程序包括的内容较多,主要包括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强制程序、行政许可程序、行政决定程序、行政监督程序、行政检查程序以及其他一些治安行政执法的规则、

公安分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结报告

公安分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总结报告 内容摘要:执法公开是增强公安行政工作开放度和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拓宽执法部门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预防和减少了公安行政民警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发生,促进了公安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确保了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市**区公安分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该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该局认真总结了执法公开工作。 一、执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执法公开,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公安机关执法接受外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推进执法公开,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安行政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加强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执法公开、监督执法公开、是执法、公安权力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加强执法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并制定了执法公开的方式方法及执法公开的制度。确保了执法公开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 (三)保障经费,广辟载体 开展执法公开,要用必要的投入开辟更多的载体。我局财政压力大,经费紧张,但为尽量满足执法公开载体建设的需要,我们坚持开源节流,一方面多方筹措经费,一方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争取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在载体建设上,我们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力争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建立了质量较高的执法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的左右两边制作安装了17块塑料彩印公开栏,公开了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法律援助审批事项等内容。二是建立了执法公开工作网站,公开我局今年的工作情况,并指定专门人员对公开内容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换。我们还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宣传我们的网址,让网上信息惠及更多地人民群众。三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简报、公示公告、有线广播、执法监督意见箱和公开电话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规范操作,严格程序 为了让执法公开不流于形式,能够真真实实地反映我局执法工作,成为给百姓一个明白的宣传主阵地,我们首先在精选内容上做到规范操作。一是认真整理公开内容,选择最需要让群众知道的内容予以公开;二是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选择最受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坚持做到“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就公开什么”,尽量减少“公开什么,群众就看什么”,坚决避免“虚、假、空”现象,从而使我们的执法公开真正成为了密切民警与群众关系的桥梁。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保障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意见》指出,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动力,以解决执法问题为导向,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意见》明确,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执法为民,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坚持依法推进,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坚持改革创新,全面落实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任务。同时,明确了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方面,细化执法标准和指引,为公安民警提供健全、完备、可操作的执法指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的范围、程序及标准;健全公安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措施,落实告知辩护律师案件情况、听取辩护意见、接受律师申诉控告法律要求等。 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方面,强化执法质量管控,加强对受立案环节的监督,全面实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健全举报投诉事项的受理处置、核查督办、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完善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 在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完善省区市公安机关统一应用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除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以外,全面实现网上办案;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全面推行现场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打造“阳光警务”,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等。 在提升执法主体依法履职能力方面,强化法治思维养成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决策情况的考核监督;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实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强化一线执法民警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及武器、警械使用等方面的实战模拟训练;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执法勤务警员实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等。 《意见》还明确,推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相关立法,推动完善公安组织管理和相关刑事及公安行政管理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改进行政管理模式,规范执法窗口服务;加强执法保障,健全公安民警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创造良好执法环境,支持、保障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

守法执纪心得体会

守法执纪心得体会 篇一: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 关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 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 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 争当学法知法的表率。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 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 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 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 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 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 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 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 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 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争当敬法畏法的表率。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 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

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 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 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 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 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 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 为一种理性。对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 的循规蹈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 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 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争当依法 用法的表率。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 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 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 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 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公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更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规范什么?怎么规范?由谁来规范?规范到 什么程度?如何评估?怎样才能保障执法规范化以及出现违规行为后怎么办等等,都需要加以明确。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就如何开展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笔者尝试谈一点自已的看法。 一、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范围 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要搞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范围,也就是解决“规范什么”这个问题。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因此,必须从根本上弄清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所涉及到的要素及要求。 (一)明确执法主体,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只有主体合格了,规范执法才有基础,否则,无从谈起。从实际情况看,执法主体建设还不容乐观,协勤、协警参与执法、参与办案,由于素质不一,管理又不到位,难免引发一些执法问题。有的协勤、协警抓赌、抓嫖;有的交警招聘的协警人员,由于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悉与被纠章人员发生纠纷;有的协勤、协警人员在看管被审查人员时,由于不负责导致被审查人逃跑、自杀;甚至有的工勤人员由于参与看守所执法,与在押女犯罪嫌疑人发生性关系等情况都有出现和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主体不合格。因此,必须对那些在执法岗位的工勤、协警、协勤、联防队员等“二警察”加以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同时,在明确执法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人民警察法》规定,凡正式人民警察均有执法权,但有权执法不等于有资格办案。从现有情况来看,与法、检相比,公安机关民警的办案资格门槛较低。一些刚毕业的学生和军转干部刚接触公安工作就被安排办案,法制培训和相关办案经验的匮乏,直接导致办案能力较弱,办案质量较低。因此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案件质量,应实行办案民警资格认定制度。这一制度应在限定范围、严格标准、上岗必考、离岗失效、优胜劣汰的原则下进行。限定范围,即不是要求公安机关内部民警都具有执法办案资格,如指挥、政工、装财等部门的民警;严格标准,即在公安部未进行统一考试前,我省可先行一步,对办案民警进行考试和资格认定;上岗必考,即从事执法办案岗位的民警上岗前必须参加考试,才能取得相应资格;离岗失效,即民警不在执法办案岗位了,可保留一年的办案资格,一年后仍不在执法办案岗位即取销相应资格;优胜劣汰,即执法办案资格不是一劳永逸的,也要定期考核,在严把“进口”同时,对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敞开出口”,随时调离执法办案岗位。

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_姚占军

【基金项目】本文是由程华主持的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项目“公安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与司法审查”(项目合同编号:2007L L Y J G A D X 071)的阶段性成果,属于该项目的基础理论研究部分。 【作者简介】姚占军,男,河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程华(1971— ),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宪法学、公安执法理论方面的研究。 2009年第1期N o .12009 J o u r n a l o f C h i n e s e P e o p l e s P u b l i c S e c u r i t y U n i v e r s i t y(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E d i t i o n ) 总第137期S u m 137 法律视角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 姚占军1 ,程 华 2 (1.河南省公安厅,河南 郑州 450003;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摘 要】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的制度建设的工作重心,但其现状不容乐观,根本原因是没有充分认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实阻力和理论上的认识误区。因此,应当以 法律思维方式作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原则,并在具体实施中予以贯彻。法律思维方式视野下的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必将提出与之相适应的内涵、标志和基本要素。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逻辑关系混乱和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以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情况依然存在。应当进一步明确公安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和效果评估机制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律思维;基本原则 【中图分类号】D 922.1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140(2009)01-0091-06 多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都在强调执法规范化建设。毋庸置疑,公安执法规范化是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日常工作显著进步的标志,既是时代发展之要求,又符合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大趋势。但是,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标准、规则以及如何实施,目前还没有一个权威性的界定和释义。本文拟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谈起,站在法律的视角下以法律的思维方式就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在要素和运作程序谈点浅显的看法,以期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所助益。 一、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的工作重心和理论上的热点话题,上至公安机关最高领导,下至各区、县级公安机关甚至基 层单位的科、所、队都在参与讨论的问题,有相当多的公安执法单位还根据上级机关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出了各式各样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从实施规模和参与人数上看,绝大多数警察是踊跃参与的;但从实施最终效果来看,大多数的参与者都是各自为战,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指导原则,并且大都停留在口号上的、文件上的层面上;从实施内容来看,这些规范化建设规划和方案虽涉及目标、内容、步骤、方法和途径,但对执法规范化建设最为核心的问题即有针对性的指导原则和标准化问题很少涉及。与此同时,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的界定和外延的确定等基础性理论问题的理解还存在重大分歧。在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领 导的潜意识中,认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只要有文件、有规划、有方案就行了,很少考虑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实际效果。更为普遍的现象是, · 9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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