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筹划方法及其运用

国际避税筹划方法及其运用
国际避税筹划方法及其运用

国际避税筹划方法及其运用

国际避税筹划方法及其运用

一、国际避税筹划的概述

(一)国际避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及特征

国际避税筹划,是避税筹划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是指跨国纳税人为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利用有关国家税法或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某些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采取变更经营地点或经营方式等公开的、合法的手段规避或减轻国际税收义务,以达到税负最小化目的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

其特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从定义来看,其利用的是有关国家的税法或国际税收协定中的某些漏洞或不足,是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下,利用税法上没有规定或者没有表明“不允许”的内容减轻税负的一种行为是合法的、正当的行为,它并不触犯法律,只是钻法律的空子;主体是跨国纳税人,它是跨越国境、税境的避税行为。从世界各国的避税活动来看,国际避税筹划一般都会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税收的权益,因此它跨越了其中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管辖范围,而且还可以与国内避税筹划相互交织和促进,使其更为复杂;许多国家特别是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制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甚至开辟了自由港、免税区来吸引外国投资者,避税港以及低税区的存在和发展使其具有了国际普遍性;由于避税活动的普及,需要借助专业的力量才能完成,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的出现使其更具有专业性。

(二)国际避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1.主观原因

国际避税筹划之所以能够广泛产生并且迅速发展,其主观原因是跨国纳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大化是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的纳税人都共同追求的目标。众所周知,在所得一定的情况下,纳税越少,获利越多。大多数跨国纳税人都希望通过一定的方法来减轻纳税义务,达到少纳税甚至不纳税的目的。

2.客观原因

有主观原因就有客观原因,造成国际避税筹划的客观原因是各个国家之间税收制度的差别和由于税法及有关法律的不完善、不健全造成的缺陷和漏洞。这些缺陷和漏洞主要表现在:各国税收管辖权的不统一,各国的税率差异,税基的差异,避免双重征税方法的差异,税收管理水平的差异等等。

总而言之,由于各国家之间很难在税法及税收制度上达成完全一致,从而使跨国纳税人拥有了选择纳税的条件和机会,达到国际避税的目的。

二、国际避税筹划的手段和基本方法

(一)国际避税筹划的手段

国际避税筹划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利用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进行避税;有的利用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进行避税;有的利用国际避税地进行避税等等。其中,跨国纳税人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转移”和“控制”。转移的核心是设法将公司的财产和所得转移到税收待遇尽可能符合自己需求的地方去,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是转让定价。控制就是

跨国纳税人在国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等,通过对这些组织的控制,进行有利于避税的安排。转移和控制相辅相成,转移的实现往往需要依赖于控制;运用控制的目的是为转移的进行提供前提条件。两大手段都是为跨国纳税人实现国际避税筹划的目的而服务的。

(二)国际避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1.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筹划所使用的重要工具。转让定价,又叫“转移价格”或“划拨价格”,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经济联系的企业为了均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的交换或买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而是为了他们之间的共同利益或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之间的利益而进行的产品或非产品的转让。转让定价必须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有关联的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往往受同一个利益主体的支配,他们之间的交易是有利益瓜葛的,无关联的企业要使用转让定价的方法避税几乎是不可能的。国际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往往受跨国企业集团利益的支配,不易受市场一般供求关系的约束,对商品和劳务的内部交易采取的是与独立企业之间正常交易价格不同的计算标准。他们往往是通过从高税国向低税国或避税地以较低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或者从低税国或避税地向高税国以较高的内部转让定价销售商品和分配费用,使国际关联企业的整体税负减轻。“利往低处流、费往高处走、税往低处流”是转让定价的一般规律。

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的方法转移利润进行国际避税,在很大范围内是利用各个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别实现的。跨国企业还可以利用各个国家之间的税率差异,通过转让定价的方法在国际间转移应税所得实现国际避税。

2.人员流动

在国际税收领域里,以人员流动的方式躲避跨国纳税不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跨国迁移,还包括一个人在一国中设法改变其居民身份避免成为税收居民等做法。大多数国家规定,对在本国拥有住所和居住达到一定天数的人的一切收入拥有征税权。因此,跨国纳税人往往采取将居住地由高税国向低税国流动的方式来躲避高税国政府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转移住所的具体方法是:将个人住所或公司的管理机构真正迁出高税国;或者利用有关国家关于个人或公司居住身份界限的不同规定或模糊不清虚假迁出,仅仅在法律上不再成为高税国的居民;或者通过短暂迁出或成为别国临时居民的办法,以得到对方国家的特殊优惠政策。对于个人而言,许多国家把在本国拥有永久性住所或习惯性住所的人确定为本国居民,对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行使征税权。所以,纳税人可以通过迁移住所的方法避免成为某一国的居民,以达到躲避或减轻纳税义务的目的。

【例】纳税人甲现在的固定居住地在高税国A国,税率为50%;有另一低税国B国,税率为20%。假设甲年收入100万元,则甲在原居住地需缴纳税款100×50%=50(万元);但是出于避税的目的,甲可以在B国拥有自己永久性或习惯性的住所,或者在B国居住达到一定时间使其成为B国的居民。这样纳税人甲在B国需要缴纳的税款就为

100×20%=20(万元);比在A国少缴纳税款50-20=30(万元)。同时纳税人甲的财产税以及逝世后的遗产税也可以得到相应的减少。

在国际上,像纳税人甲一样出于避税目的的移居通常被称为“纯粹”的移民,大多数是离退休纳税人或是在一国居住却在另一国工作的纳税人采用的。就公司而言,公司避税与个人避税有相似之处。判定公司居民身份标准的差异以及各国对这些标准具体规定的差异为公司企业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前提条件。

3.税收流亡

税收流亡是采取人员流动方法进行避税的延伸。在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里,有不少国家是采用时间标准来确定居民身份的,即以居民在一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停留的时间达到一定标准为界限来确定其是不是本国的居民。对居住时间的规定,各个国家也不相同,有的为半年,有的为一年,这种时间的差异给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提供了有利的机会。他们可以使自己不成为一个国家的居民,这样既能从这些国家取得收入又可以避免承担任何一个国家居民的纳税义务。同样,在实行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国家里,对临时入境者大多数都会提供税收优惠项目,尤其是免税项目占很大一部分比重。对这种临时入境者的确定,许多国家往往以逗留时间的长短为标准。例如:美国政府规定,凡外来者在美国居住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对其获得的美国收入免于征税;我国政府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不满90天的,对其境外雇主支付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一些国家对未有本国正式公民或居民身份的人一概称为“临时入境者”,这些人在被确认为“完全”公民或居民身份之前一概不负有纳税义务。因此,跨国纳税人只要不断地变换居住地点,在一国停留的时间不超过该国规定的征税起点时间,就可以躲避有关国家的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了。对于跨国公司来说,也可以通过住所的改变,使其成为无居住国的公司,从而不必承担任何国家的纳税义务。

【例】在20世纪80年代初,日本兴建了许多海上流动工厂,这些工厂车间全部设置在船上,可以流动作业。这些“海上工厂”每到一国,就收购当地的原材料,就地进行加工,加工成产成品后就地出售,加工出售完毕之后开船就走,整个生产周期仅为一两个月。由于“海上工厂”在一国停留的时间仅为一两个月,一般都没有达到征税的起点时间,所以这些“海上工厂”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税款。在国际税收领域里,这种避税行为通常被称为“税收流亡”或“税收难民”。

4.利用税收协定避税

各个国家之间,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一般都会签订一些税收协定或条约。在国家间所签订的这些税收协定或条约中,一般都有缔约国双方居民所享有的优惠条款或对某些所得项目的减免等等,并且在所有的国际税收协定中,都明确规定只有缔约国居民才有资格享受协定中所规定的优惠待遇。因此,非居民跨国纳税人往往通过巧妙的手段,设法改变其居民的身份,使其成为规定中适用的人,享受有关条款的优惠待遇,以达到减轻国际税负的目的。缔约国的非居民通过这种方法避税,主要是躲避来源国所征收的营业利润所得税以及股利、利息等。

5.运用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方法避税

企业或个人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服务等活动,往往会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税收管辖的约束,所以很可能负有双重的纳税义务。因此,各个国家纷纷采取措施避免对跨国企业或个人的重复征税。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免税法、抵

税法、税收饶让等等。这些方法,特别是免税法和税收饶让的实施和推广为跨国纳税人实现“双重避税”提供了机会。

除了上述五种基本方法以外,跨国纳税人的避税方法还有通过资金或货物流动避税;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运用不合理保留利润避税;运用不正常借贷避税;利用税境差异避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等等。另外,为了引进外国资金,各个国家几乎都开辟了避税港、低税区,因此利用避税港避税也成了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筹划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三、避税港及其避税模式

(一)避税港的概述

许多国家或地区为了吸引外国资金的流入,弥补自身资金的短缺,或者为了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在本国或本地区划分出部分甚至全部的区域,允许并鼓励外国政府或机构在此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投资者在此区域内进行经济贸易活动可以享受不纳税或者少纳税的优惠待遇。这些区域在国际上一般被称为避税地。避税地可以是港口、岛屿、沿海地区或者交通方便的城市,也可以是内陆城市,因而它也被称为“避税港”。由于在这些区域不用缴纳或者只需要缴纳一小部分税收,税负很低,利益很高,因此往往被跨国投资者称为“税务天堂”、“避税乐园”、“避税天堂”、“税收避难所”等等。一般来说,避税港是指国际上轻税甚至无税的场所,实际上避税港是外国人可以在那里取得收入而不必支付高额税款的地方。美国是国际上避税港最多的国家。

世界上有三种类型的避税港:第一种是指没有所得税和一些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人们常称之为“纯粹的”、“标准的”避税港,如英国的殖民地开曼群岛、百慕大等等;第二种是指虽然开征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是税负远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如以色列、澳门、瑞士等。还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如阿根廷、香港等对境外来源所得免税,只对来源于境内的收入按较低的税率征税;第三种是指在制定和执行正常税制的同时,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待遇的国家和地区,属于这一类型的避税港有希腊、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和地区。

(二)避税港的避税模式

1.虚构避税港营业

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从事避税活动的一个常用方法就是虚构避税港营业,即某些企业虽然设在避税港境内,但是其经营活动很少甚至完全没有真正在避税港内进行。其基本途径是通过总公司或母公司将销售和提供给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劳务等虚构为设在避税港受控公司的转手交易,从而将所得的全部或一部分留在避税港内,以躲避原来应该承担的高税率国家的税收负担。

【例】在高税国有一母公司X,其在避税港F设有一受控子公司,并且该公司在Q国、S国也各有一个子公司。假设Q国子公司的产品应该直接运送到S国子公司进行对外销售。但是母公司出于避税的目的,会在账面上将Q国子公司的产品出售给避税港F的受控子公司,再由这个受控子公司将产品销售给S国的子公司。由此可见,母公司X将本该属于Q 国和S国的业务人为地作为避税港F受控子公司的业务处理,该笔业务实现的销售收入就

转到了受控子公司的账上,从而免除或者减少了该销售收入应该缴纳的税款,达到了母公司X免税或减税的目的。因此,虚构避税港营业必须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跨国纳税人通过虚构避税港营业躲避跨国纳税为取得最佳的避税效果,还往往与转让定价的避税手段结合起来。

2.虚构避税港信托财产

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进行避税的惯用手法除了虚设避税港营业之外,还有虚设避税港信托财产,即通过信托财产或各种信托关系进行避税。其基本途径是跨国纳税人通过在避税港设立一个受控信托公司,然后把高税国的财产转移到避税港,以躲避有关税收。

3.转让定价

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进行避税的惯用手法还有转让定价,其方法与国际避税筹划基本方法中转让定价的方法是大致相同的。

四、防范国际避税筹划的措施

随着国际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跨国公司的大量出现,国家之间的税收问题已经越来越为各国政府所高度重视。在长期的税收实践中,国际社会中许多国家都不断总结经验,纷纷采取对策,通过完善税收立法、制定反避税条款、加强税收管理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来阻止纳税人进行避税活动。国际避税筹划利用的是有关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别和税法的漏洞与缺陷,它并不违法。因此,要防范国际避税筹划必须先完善税收立法,特别是要制定反避税立法。针对已经出现的各种特定的避税方法以及预计可能发生的所有的避税行

为,通过制定相应的反避税条款,逐步整理出一套系统的、完整的反避税方法来完善反避税立法。反避税法的实施以及国际避税筹划的防范,还必须依靠有关税务行政管理机关以及国家政府之间的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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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企业国际税收筹划问题探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815472744.html, 跨国企业国际税收筹划问题探讨 作者:易蕾 来源:《财税月刊》2018年第05期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国家制定“一带一路”的战略性决策,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跨国公司已成为全球经济活动中的核心成员。为了实现全球范围内的经营目标,税收筹划是其重要考虑的因素之一。本文以A公司为例结合现行各国税收环境,分析其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及国 际税收的具体筹划方式。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跨国公司;税收筹划 一、引言 “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唐代诗人张籍笔下繁盛的古代丝绸之路于21 世纪再一次复活。自 2002 年,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走出去”战略以来,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引领下,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与日俱增。跨国企业将面临与以往相比更为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及法律环境。在此背景下,帮助跨国企业做好国际税收筹划工作至关重要。 二、A公司概况 A(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公司主要生产、加工新型合金材料和各类新型有色 金属材料、黑色金属材料。主要产品为铝合金锭,产品广泛运用于汽车、电器、机械、建筑等多个领域,是国民经济建设和居民消费品生产必需的重要基础材料。随着再生铝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A公司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大力拓展海外版图,逐步“走出去”寻求国际化的原材料采购体系,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和全球销售网络,不断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 三、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 1.税制差异 由于各个国家地区经济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反映出的税收政策导向、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税种设定、税基确定、税率及税收优惠政策上。税种的不同,一方面对经营活动的影响不同,另一方面可以直接避开相关税种,如我国不征资本所得税、遗产税等,这就为税务筹划提供了空间。各国税率依据本国国情制定,各不相同,以“一带一路”国家为例,巴基斯坦企业所得税率为 33%、印度为 40%税率较高,而新加坡 17%等国家税率较 低。税率的不同必然造成跨国公司通过国际税务筹划将利润由高税率国向低税率国转移。其次,各国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很大差异,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国家更重视生态平衡和节约资源等,其税收优惠政策也向此倾斜;而发展中国家则注重经济发展而给予更多税收优惠政策。

(整理)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避税的方法 1、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 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2、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发放年终奖要找到一个恰到好外的临界点。 如果将“第13个月工资”当作年终奖发放,则要把具体的金额除以12个月,这样的话,可以大大减少缴税额度。此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年终奖/12)和[(年终奖+双薪)/12]两者不处于同一税率档的,可能筹划失败。“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在计税方式上有明显区别。后者可以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一般情况下,“年终奖”的计税额会比“年底双薪”少一些,员工收入越高,这一差异越明显,但“年终奖”在一年内最多只能计发一次。 3、巧用公积金避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4、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我国跨国公司避税主要方法研究

我国跨国公司避税主要方法研究 摘要:近年来,跨国公司纷纷来我国投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面对跨国公司在我国避税这一问题,探讨和完善我国的国际反避税税制,加强国际反避税工作,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中受关注的话题之一。本文就这一主题展开了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参考了一些文献资料,并结合笔者多年来的实践总结和观察体验,提出了一些观点和思路。 关键词:跨国公司、关联企业、国际避税、国际反避税 一、跨国公司及避税条件 研究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首先要从跨国公司本身说起。跨国公司具有规模大、跨地区、跨国界的特点,对世界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西门子、阿尔卡特、通用汽车、菲利普等,他们的年销售规模可达百亿甚至千亿美元,不亚于一些中小国家的年度GDP。然而,在我们看到跨国公司规模和地位的同时,更应看到他的另一面,国际避税问题。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国的避税,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任何事物有果必有因,跨国公司避税也不例外。纳税人在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在利益机制的驱使下,不仅会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使总收入增加。同时也会千方百计避税,精心研究有关国家的税收法规制度,利用各国税收制度和法律上的种种差异来减轻税负,以谋求利益最大化,这是跨国公司避税产生的主观原因;而各国税收制度存在的差别则给纳税人避税和逃税创造了客观条件。 二、跨国公司避税行为分析 跨国公司是一种性质特殊的经济实体。就跨国公司避税行为而言,传统观点一直认为避税行为的产生于法律的漏洞,且这种因为立法上的漏洞所导致的不利后果不可归责于法律相对人。何谓税法上的漏洞?台湾学者黄茂荣对法律漏洞做出分析:法律A对之无完全规范之情形,或B对之所作的规范相互矛盾,或C

企业利润常用的12种合理避税方法

企业利润常用的12种合理避税方法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经营成果。企业的利润一般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支等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存货跌价损失-营业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折扣与转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投资净收益是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投资收益包括股利和债券利息,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投资损失包括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以及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收到的各种补贴收入,包括国家拨入的亏损补贴、退还的增值税等。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营业外收入包括:罚款收入、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利润常发生的舞弊主要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业务。关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等常发生的舞弊,譬如:虚列产品和其他销售收入调节利润,虚列销售成本和费用调节利润等,前面章节已用阐述。本章重点放在揭示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支等业务事项的舞弊行为。 1、虚列收入,调整利润 企业财务人员受上级领导指示,对已实现的收入不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企业领导人为了私利,授意会计人员虚增利润,造成企业虚盈实亏;有的企业谋求团体利益,虚增、虚减、转移或截留利润;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偷逃税款,对已实现的收入不作销售处理:一是虚挂往来;二是不入帐或跨期入帐,既逃交了税金,又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 如:某企业领导对市场看好,产品畅销,效益较好。企业领导为了控制利润增长幅度,指使财务人员将本年300万销售收入不入帐,500万销售收入虚挂往来。使企业利润虚减了200万元(令相应的销售成本计600万元),从而偷漏了所得税和增值税。 2、虚转成本,调整利润

合理避税的10种方法

1差旅费补贴 (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 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 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3通讯费: 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 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 收个人所得税。 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

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5发票冲抵 (为不实开支不建议) 6大笔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兼职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他如果 一次性申报纳税,则 应纳税所得额 30000-30000×20%=24000元 应纳税额 24000×20%×(1+0.5)-2000=5200元 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应纳税额=(15000-15000×20%)×2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两者相比,节约400元。 评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这样计算后再减去2000的速算扣除数就是该教师的应纳税额。对劳务报酬 所得征税以次数为标准。 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7提高福利降工资

国际避税方式和方法

国际避税方式和方法 国际避税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通过纳税人的国际转移进行避税纳税人(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的国际转移,是指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纳税人迁移出该国,成为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纳税人,或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纳税人,以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国际避税方式。如纳税人从高税国迁往低税国成为低税国的居民。 (二)纳税人不迁移进行国际避税,一般来说,纳税人要规避其纳税义务,就要设法迁移。但利用有关国家税法和税收协定的漏洞和缺陷,纳税人有时不迁移也可以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如纳税人虚假迁移其住所,即纳税人法律上已迁出了高税国,但实际上并没有在其他任何国家取得住所。如果一个高税国的纳税人有足够证据证明他不是这个国家的居民,而是另一个国家的居民,那么尽管实际上他是这个国家的居民,他的纳税义务还是可以减轻,甚至消除。因为各个国家关于住所或居所的法律规定并不一样,法律解释也不相同,使纳税人利用住所或居所的虚假迁移进行国际避税成为可能。 (三)通过征税对象的国际转移进行避税征税对象的国际转移,是指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征税对象转移出该国,成为另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征税对象,或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税收管辖权下的征税对象,以规避或减轻纳税人总纳税义务的国际避税方式。这类避税方式花样很多非常复杂,如通过建立免税常设机构转移应税所得。目前,许多国家的双边税收协定都对跨国纳税人常设机构的经营活动规定了大量免税待遇。这些经营活动包括货物仓储、存货管理、货物购买、广告宣传、信息提供或其他准备性、辅助性营业活动等。这样,跨国纳税人就可以把设在没有这类免税待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企业合理避税不是逃税,财会人利用好这16种方法,做足税收筹划! 现在每个行业竞争都很激烈,每个老板都希望把自己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下来,让企业利润更多一点。企业老板想要降低成本费用,还要搞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别到最后让企业多交了冤枉税,减少企业的利润,这就需要财务上有个会计方面的能手。 所以很多企业的老板,要求自己企业的会计把税收筹划和企业税收风险的问题放在首位。 日前,后台也收到了很多关于税收筹划的会计朋友留言,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具体学习一下! 一什么是税收筹划? 1、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有什么不同?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减轻企业税负,取得企业节税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逃税,本质上与偷税无任何区别,是指纳税人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的逃避纳税的行为。 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或者其他不足之处,采取非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这是纳税人使用一种在表面上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悖的非违法形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2、国家对于避税逃税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5.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

(完整word版)国际反避税措施及对策

国际反避税措施及对策 (一)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 1.对自然人利用移居国外的形式规避税收 有的国家规定,必须属于“真正的”和“全部的”移居才予以承认,方可脱离与本国的税收征纳关系,而对“部分的”和“虚假的”移居则不予承认。如德国规定,纳税自然人虽已失去本国居民身份,但仍有经济联系的,应连续对其征收有关的所得税,视其为特殊的“非居民”。 2对法人利用变更居民或公民身份的形式规避税收负担 有的国家对法人的国际转移给予有条件的允许。荷兰曾规定,准许本国企业在战时或其他类似祸害发生时迁移到荷属领地,而不作避税处理,但对于其他理由的迁移,一般认为是以避税为目的,而不予承认,仍连续负有纳税义务。 (二)转让定价调整 关联企业之间在销售货物或财产时,利用转让定价来避税是一种普遍运用的方法,而如何定价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相关部门也会从这一方面下手,确定企业是否通过转让定价来避税。其中的关键环节就是,确定一公平的价格,以此作为衡量纳税人是否通过转让定价方式,压低或抬高价格,规避税收。 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比照没有任何人为控制因素的卖给无关联买主的价格来确定;2.再售价格法,如无可比照价格,就以关联企业交易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无关联企业关系的第三方时的销售价格扣除合理的购销差价来确定;3.成本加利法;对于无可比照的价格,而且购进货物经过加工有了一定的附加值,则采用以制造成本加上合理的毛利,按正规的会计核算办法组成价格的方法;4.可比利润法,即把关联企业账面利润与经营活动相类似的非关联企业实际利润相比较,或者将关联企业账面利润与其历史同期利润进行比较,得出合理的利润区间,并据以对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三)防止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的措施 一些国家和地区以其极低的税负,吸引着跨国纳税人去这些地区进行投资经营,这些国家和地区也被称为国际避税地。 针对国际避税地的特殊税收优惠办法,一些国家为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分别在本国的税法中相应做出规定,以防止国际避税发生。其中美国的防范措施规定最复杂,也最典型。美国《国内收入法典》规定,只要在国外某一公司的“综合选举权”股份总额中,有50%以上分属于一些美国股东,而这些股东每人所持

税收筹划思路

企业税务筹划的五种思路方法 税务筹划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降低纳税人税负的经济行为。企业税务筹划作为一项“双向选择”,不仅要求企业依法缴纳税款以及履行税收义务,而且要求税务机关严格“依法治税”。企业税收筹划在减轻税收负担、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可采用以下方法开展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 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

利润方面常见的12种合理避税方法

利润方面常见的12种合理避税方法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经营成果。企业的利润一般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收支等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存货跌价损失-营业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折扣与转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投资净收益是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投资收益包括股利和债券利息,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投资损失包括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以及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收到的各种补贴收入,包括国家拨入的亏损补贴、退还的增值税等。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营业外收入包括:罚款收入、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职工子弟学校经费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利润常发生的舞弊主要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业务。关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税金等常发生的舞弊,譬如:虚列产品和其他销售收入调节利润,虚列销售成本和费用调节利润等,前面章节已用阐述。本章重点放在揭示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营业外收支等业务事项的舞弊行为。 1、虚列收入,调整利润 企业财务人员受上级领导指示,对已实现的收入不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企业领导人为了私利,授意会计人员虚增利润,造成企业虚盈实亏;有的企业谋求团体利益,虚增、虚减、转移或截留利润;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为了偷逃税款,对已实现的收入不作销售处理:一是虚挂往来;二是不入帐或跨期入帐,既逃交了税金,又达到隐匿利润的目的。 如:某企业领导对市场看好,产品畅销,效益较好。企业领导为了控制利润增长幅度,指使财务人员将本年300万销售收入不入帐,500万销售收入虚挂往来。使企业利润虚减了200万元(令相应的销售成本计600万元),从而偷漏了所得税和增值税。 2、虚转成本,调整利润 有的企业管理混乱,财务部门受领导指意,人为地增加或减少销售成本,造成利润虚增或虚减。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库存帐没有设,每笔业务和成本结转都是通过计划利润来作相应的调整。 如:某外企,库存帐没有设,为了贷款,报表上必须得稍有盈余,为了将利润控制在200万元,领导便授意将销售成本随意减少500万元,结果导致企业有500万元的销售成本未转销,使利润虚增500万元。 3、转移股利收入,挂往来帐 投资企业收到被投资企业发放的股利,应作为投资收益下帐。有的企业为了截留分得的股利,将股利不作投资收益处理,而计入其他“应付帐款”。 如:1993年1月1日,A公司购入B公司面值为100元的普通股15000股,另支付手续费8000元。年终收到分得的股利65000元。A公司将取得的股利直接挂入“其他应付款”中以备以后挪用。 4、出售股票收益,用于职工福利 出售股票取得的高于股票帐面价值的数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有的企业为了弥补职工福利费的不足,便转作职工福利费,以致于将出售股票收益予以截留。 如:某企业由于职工医疗费和其他福利费支出数额较大,企业有一种潜在的困难,故企业领导者授意财务人员,将出售股票收益20万元,直接记入了“其他应付款”帐户,然后“其他应付款”帐户转入“应付福利费”帐户,而不通过“投资收益”来处理。这样企业既虚减了利润,同时又逃交了应交纳的所得税。 5、截留联营利润,发放职工奖金 企业私心过重,与联营单位协商后,将从联营单位应分得的利润隐匿在联营单位。同时授意联营单位将联营利润由“应付帐户”直接转入“其他应付款”帐户。以后,该投资单位根据需要将应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单位提现,放入“小金库”以备用于职工超税定额的工资及奖金。 6、隐藏联营投资利润,直接转入联营投资 现行制度规定,联营投资利润实行“先分后税”的原则,对外投资的企业分得联营利润后,应作为投资收益下帐,依法交纳所得税。但有的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应从联营单位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作增加联营投资的处理,而不作投资收益入帐。 如:某企业为了偷逃所得税,将从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追加了投资。双方协定,该企业从联营企业分得的联营利润直接从联营企业的“应付利润”转作联营投资,即:借记:应付利润,贷:实收资本。 7、转移罚没收入,不作利润处理

跨国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

加入世贸组织为我国企业实行跨国经营提供了广阔的国际平台,但同时这些企业也将面临更激烈的国际竞争。进入国际市场后,如何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立足,并获得全球竞争优势,是跨国经营企业的当务之急。积极借鉴西方跨国公司的经营方法,结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国各地的税收政策及相互间的税制差异进行国际税收筹划,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是我国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经营策略之一。 一、国际税收筹划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义务人运用合法的方式,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减轻或消除税负的行为。国际税收筹划是国内税收筹划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其行为不仅跨越了税境,而且涉及到两个国家以上的税务政策,因此,国际税收筹划较国内税收筹划更为复杂。 对国际税收筹划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是国际税收筹划既包括国际节税筹划又包括国际避税筹划。国际节税筹划不仅合法,而且纳税人筹划行为的实施是符合东道国立法意图的;国际避税从表面上看也是合法的,但纳税人是通过钻税法的漏洞来实现减税目的的,违背了东道国的立法意图。狭义的理解是国际税收筹划仅指国际节税筹划。从实践来看,国外不少跨国公司在经营中,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避税行为,实施的是广义上的国际税收筹划策略。由于我国的跨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晚,规模小,竞争力弱,为了谋求利润最大化,尽快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在对外经营中,除了开展狭义上的国际税收筹划外,还应适当地使用某些国际避税行为。 “国际税收筹划”在我国还是一个新概念,但在国际上早已成为企业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活动。世界各国(或地区)的税种、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千差万别,为跨国企业开展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金融市场自由化以及电子商务的发展都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在科技进步、通讯发达、交通便利的条件下,跨国企业资金、技术、人才和信息等生产资料的流动更便捷,这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大型跨国公司往往专聘税务专家为本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如以生产日用品闻名的联合利华公司,其子公司遍布世界各地。面对着各个国家的复杂税制,母公司聘用了45名高级税务专家进行税收筹划。一年仅“节税”一项就给公司增加数百万美元。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税收筹划的概念有相当程度的弹性,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由于各国法律标准不同,差异较大,且各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因此,某一跨国纳税者所进行的某种减轻税负的合理税收筹划行为,在另一个国家或者同一国家的不同时间,有时会被认为是应禁止的避税行为,甚至是逃税行为。目前,世界各国都将反避税作为本国税收工作的一个重点,并加大了反避税的力度,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反避税法规,这无疑给我国跨国经营企业的国际税收筹划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我国的跨国经营企业应认真研究、仔细分析并随时关注东道国的税收法规,从中发现不足,寻求筹划空间,并避免有可能遭到的处罚。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一)利用投资地点的合理选择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1.充分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税负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 在跨国经营中,投资者除了要考虑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金融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税收负担水平有很大的差别,且各国也都规定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差别税率、亏损结转等。我国的跨国投资企业如果

税点点企业合理避税的几种方法

税点点企业合理避税的几种方法 企业合理避税一直是每个会计人员都要面对的问题,没有老板愿意多交税,但是又不得不交税,因此,如何合理避税是每个企业到面临的财税问题。那接下来,税点点将在下文中为大家介绍几种合理避税的方法。 小企业如何合理避税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作者:税点点)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避税是企业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它如同法庭上的辩护律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税是合法的,是企业应有的经济权利。必须强调一点:合法规避税收与偷税、漏税以及弄虚作假钻税法空子有质的区别。 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我们将主要为中小企业家们介绍中国国内常用的一些避税方法。 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从更现实的条件出发,企业的老总和财务经理需要解决不同难题。这里简单谈一谈老总们该做什么? 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注册到“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作者:税点点)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本节内容读者可参见《推开“离岸绿洲”的门》一文)。 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论国际税收筹划_1

论国际税收筹划 税收支出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增加,如何减少国际贸易税款支出成了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毕业论文 一、国际税收筹划的客观基础毕业论文 企业要进行国际税收筹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进行深入了解。国际税收筹划的客观基础是国际税收的差别,即各国由于政治体制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税制之间存在着的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和机会。毕业论文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差别是由税收管辖权、税率、课税对象、计税基础、税收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组成的:毕业论文 1、税收管辖权上的差别毕业论文 各国税制上的税收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类型:居民管辖、公民管辖和所得来源管辖。各个国家或地区一般是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情况和法律传统,选择及行使税收管辖权,其中多数国家是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管辖权的。由于各主权国家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从而为国际税收筹划创造了机会。毕业论文 2、税率上的差别毕业论文 税率差别是指不同的国家,对于相同数量的应税收入或应税金额课以不同的税率。企业可以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可以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毕业论文

3、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毕业论文 不同的国家税种的课税对象可能不同,不同国家对于每一课税对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也可能不同,因此计税基础也会存在差异。企业可以利用不同的税收处理进行税收筹划。毕业论文 4、税收优惠的差别毕业论文 许多国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对于国外投资者在征税上给予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优惠。如减免税、各种纳税扣除等。一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跨国纳税人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毕业论文 从上述的分析可见,国际税收筹划的基础就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兼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收筹划方案。毕业论文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毕业论文 依据国际税收筹划的基础和其它相关因素,可以大略总结出国际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如下:毕业论文 1、税收管辖权规避毕业论文 正如上文所论述的,企业可以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居民管辖或公民管辖的国家或所得来源管辖的国家发生联系。这就是所谓的税收管辖权规避。毕业论文 对外投资的企业可以通过避免成为一个国家的常设机构来降低

企业合理避税的12种方法

企业合理避税的12种方法 1.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2. 2 注册到“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 3.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婚姻介绍、殡葬服务,免缴营业税。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缴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4.做“管理费用“的文章 企业可提高坏账准备的提取比率,坏账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企业可以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所得税少交。 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到所得税额。 5.用而不“费”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应考虑到如何对经营中所耗水、电、燃料费等进行分摊,家人生活费用、交通费用及各类杂支是否列入产品成本。 当今的企业界,这一项被频繁运用。他们将自己买房子、车子的支出,甚至子女入托上学的费用都列支在公司经营项目。这样处理并不为国家政策所允许,虽然此方法在时下的企业界并不鲜见,但诚信互通在此并不提倡。 6.合理提高职工福利 中小企业私营业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考虑在不超过计税工资的范畴内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教育基金等统筹基金,进行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些费用可以在成本中列支,同时也能够帮助私营业主调动员工积极性,减少税负,降低经营风险和福利负担。企业能以较低的成本支出赢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7.做足“销售结算“的文章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延迟收入确认的时间。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节税的效果。 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但一般不外乎: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8.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对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浅析——以跨国公司为例

对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浅析——以跨国公司为例 摘要 应对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行为,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中国是世界外资流入超级大国。但是,外资企业一方面是经营生产欣欣向荣,另一方面却是财务数据长期亏损。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与跨国公司的大量发展,在国际税收关系中,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日趋尖锐。本文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现状及避税方法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反避税对策。提出在我国如何进行反避税,并且对改进我国税法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避税;反避税;存在的问题;措施

目录

一.引文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反避税是指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国际避税加以防和制止。主要容从广义上包括财务管理、纳税检查、审计以及发票管理,从狭义上理解就是通过加强税收调查,堵塞税法漏洞。 二.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现状 目前,全球共有6万多家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在全世界拥有80多万家海外分公司,它们掌管着全球1/3的生产、2/3的国际贸易。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角。跨国公司为自身利益最大化。普遍存在利用有关国家税制差异、漏洞等进行纳税筹划和规避纳税义务。 (一). 我国的税收政策 我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以优惠所得税税率、“二免三减”等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有关测算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只有ll%,这一税负水平与世界上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并不算高。

国际税务筹划的方法

国际税务筹划的方法 在实践中,税务筹划的形式多种多样,涉及的范围也极其广泛,有些与国内税务筹划也没有明显的区别。为了研究的方便,这里把几种主要方法分为几部分加以介绍,而不考虑各部分之间的平行关系。比如,回避税收管辖权和费用分摊法都是独立的筹划方法,但由于前者在整个税务筹划中的突出地位和所需决策的复杂性,则对其进行了单独介绍。 1.通过财务决策和选择适合的会计政策讲行税务筹划 (1)利用各国优惠政策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般都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果能够详细掌握,就可以获得相当大的收益。 (2)选择低税点 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对不同的纳税人、征税物件的税收负担总有有失偏颇之处,这就给纳税人留下选择低税点的余地,最终达到增资节税的目的。 (3)成本费用的分摊和否定 这种方法就是通过费用摊销调剂成本和利润,或通过费用转移,否定费用,以规避一些特殊征税的费用。跨国纳税人可以选择不同的计价和摊销方法。 (4)收入所得的分散和转化 在公司所得实行累进税率的国家,如美国、伊朗等,由于所得的集中增大,档次拉开现象会使纳税人税负急剧增加。此时纳税人应尽量合理合法地分散所得。主要可采用:给雇员支付工资,以分散公司所得;通过于公司转移支付,将税负较高的所得分散出去;通过信托的办法,将集中的所得分散到信托公司名下;通过联营,将免税企业或低税企业作为联营的伙伴,以分散公司所得等。 在免征或低于所得税率征收资本利得的国家,跨国纳税人应及时调整财务决策和会计政策,尽力将流动性收益转化为资本性收益,就会获得相当可观的效果。在一般发展中国家,设有特别的资本利得税。而在发达国家,为达到鼓励资本流动、活跃资本市场的目的,对资本利得采取轻税或免税的政策。跨国纳税人在进行股利分配决策时,应对此予以关注。 (5)运用财务分析进行税务筹划 可以采用量本利分析和盈亏临界分析来进行税务筹划。例如,一笔企业所得,是留在企业缴企业所得税,还是转移给个人缴个人所得税等,都存在一个临界点。通过临界点分析,可以作为是否转移这笔所得的参考。

个人工资所得税避税10种方法(2)

个人工资所得税避税10种方法(2)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途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寻求合理、合法的避税途径,是经济社会中维护个人权利和义务,激励人奋发向上,实现理想追求的一个有利条件。在积极纳税的同时,寻求合理避税的途径对于广大的工薪阶层每个纳税人来说都非常现实,很有必要。 一、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二、利用捐赠进行税前抵减实现避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

得额中扣除。这就是说,个人在捐赠时,必须在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同时符合法规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实际捐赠额( 捐赠限额)。 (二)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大地震发布了《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个人如果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助钱物,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按规定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其次,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三)对于地震特殊党费 国税发[2008]60号文件规定,广大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

国际税收筹划

国际税收筹划 税收支出是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加入WTO,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增加,如何减少国际贸易税款支出成了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国际税收筹划的客观基础 企业要实行国际税收筹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实行深入了解。国际税收筹划的客观基础是国际税收的差别,即各国因为政治体制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税制之间存有着的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为跨国纳税人实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和机会。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差别是由税收管辖权、税率、课税对象、计税基础、税收优惠政策等几个方面组成的: 1、税收管辖权上的差别 各国税制上的税收管辖权主要有三种类型:居民管辖、公民管辖和所得来源管辖。各个国家或地区一般是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情况和法律传统,选择及行使税收管辖权,其中多数国家是同时行使居民管辖权和所得来源管辖权的。因为各主权国家行使不同的税收管辖权,从而为国际税收筹划创造了机会。 2、税率上的差别 税率差别是指不同的国家,对于相同数量的应税收入或应税金额课以不同的税率。企业能够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能够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 3、课税对象和计税基础的差别 不同的国家税种的课税对象可能不同,不同国家对于每一课税对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也可能不同,所以计税基础也会存有差异。企业能够利用不同的税收处理实行税收筹划。

4、税收优惠的差别 很多国家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对于国外投资者在征税上给予实行各种不同形式的优惠。如减免税、各种纳税扣除等。一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是跨国纳税人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内容。 从上述的分析可见,国际税收筹划的基础就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相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兼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准确的税收筹划方案。 二、国际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依据国际税收筹划的基础和其它相关因素,能够大略总结出国际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如下: 1、税收管辖权规避 正如上文所论述的,企业能够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同一个行使居民管辖或公民管辖的国家或所得来源管辖的国家发生联系。这就是所谓的税收管辖权规避。 对外投资的企业能够通过避免成为一个国家的常设机构来降低税负。很多国家对企业的“常设机构”的利润是课税的,所以在短期跨国经营活动中,尽量不成为东道国的“常设机构”,则可避免向东道国纳税。这种规避能够通过控制短期经营的时间或是通过改变在东道国机构的性质来实现。 2、利用税率差别 因为不同国家规定的税率存有差别,在实行国际税收筹划时,企业能够选择综合税率较低的国家来投资,也能够将税率高的国家所属机构的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据统计,美国跨国公司持有资产总额25%部分分布在那些公司所得税率低于20%的国家或地区,在这些国家资产收益率普遍较高。 通常实践中转移应税收入的方法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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