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实施方案

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实施方案
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实施方案

地质环境治理与修复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区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有效防治资源开发利用及项目施工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和诱发的地质灾害,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合理、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要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以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基本出发点,切实抓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工作,进一步保护好自然环境,建设绿色生态新安。

二、基本原则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我区地质环境现状

我区矿产资源丰富,开采历史悠久,正在开发利用的矿种有金、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等。建筑用石料是我区最主要的矿产资源,储量丰富易开采。

目前我区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

1、地貌与植被自然生态环境破坏。露天矿山开采,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使山体局部失去了土层,岩石裸露,植被被毁,原始自然生态环境遭受破坏,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2、占用、破坏土地。矿山采场、废石堆放、各种转运占用较多的土地。采场开采剥离时忽视了对表土的保存,造成表土资源的浪费,使矿山生态环境重建资金投入增大。

3、地质灾害隐患。由于矿山作业不规范,开挖时形成边坡坡度陡峻,破坏了原有的山体平衡和岩体力学性能。基岩裸露,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导致局部的山坡失稳,在雨水等长时间的自然作用下,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上述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布局不合理,资源开发利用集约化程度低。破坏了自然环境;二是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采矿权人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表土异地存放,导致回填工程和绿化工程难度增大;三是治理资金严重不足,矿山复绿和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相对滞后,现有露天矿山由于效益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有一定的难度。

四、基本任务和目的

1、治理目的

以建立规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运行、保障长效机制为根本,通过集中整治,使“三区两线”及重要公路两

侧可视范围内已毁山体得到全面治理,做到地质环境保护治理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同步实施。

2、治理任务。

(1)全面完成已毁山体的治理,治理率达到80%。

(2)全面开展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总结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总结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总结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总结 根据20xx年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现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 一、第一章前言存在的问题: 1、方案应补充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概况,即调查工作实物工作量多少,如边坡调查、水质调查等。 2、编制依据中补充264、561号文件。 3、《方案》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年限未超过10年的,适用年限为治理恢复年限,超过10年才进行修编。 4、方案正文以矿山业主的口吻编制。二、第二章矿山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 1、在“2.1.5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建议补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情况。 2、应该说明矿区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已开采矿山现状工程要有图件内容表示,现有采矿、选矿工艺也要说明清楚。 3、较大的矿山每一个探矿特别是采矿活动点都要调查到位,要有照片有视频。 三、第三章矿床特征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存在的问题 不要死搬硬套开采设计中不切合实际的内容,往往造成与后面的地质环境条件、治理恢复工程布置、总平图等产生矛盾,应统一思路,前后一致。 四、第四章矿山地区自然地理与环境地质概况存在的问题:

1、第四系有残积、冲洪积层等多种成因,应分开描述;在地层岩性中无“亚粘土”的说法,应按最新土层命名为粉质粘土。 2、矿山工程地质一节中划分岩组时按岩土体工程性质组合去划分,即具体按岩石的岩性组合、强度特征及岩体结构类型划分;矿区有岩溶的,要对岩溶特征交待。 3、矿区水文地质要交待区域水文地质的内容,并指出矿区地下水流向,矿区在区域水文地质单元的位置(补给区、排泄区、径流区)。 4、矿坑涌水量和矿山疏排水的降落漏斗影响预测要有计算依据,并对周围含水层或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进行分析。 5、上层滞水、包气带水有地表水出露的需交代清楚;有无地下水出露要交代,有要表述其成因。 6、在地下水与含水层之间的关系中应对老窑水的特征进行简述。五、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存在的问题: 1、延续开采的矿山应将矿山开采的现状描述清楚,如地下开采应将采空区分布情况划出,已发生地面塌陷、地裂缝的成因、特征描述清楚;露天开采应对存在的采坑、边坡或已经发生崩塌滑坡的边坡情况描述清楚(即崩塌滑坡的成因、要素、规模),并对存在的采场边坡、堆淋场等应进行边坡稳定性评价,且交代清楚现状是否与设计严格要求相符,最后用剖面图表示以看出现状对破坏的影响程度。 2、同时存在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的,要计算分析相互间的影响,特别是露天采坑底部到地下采区的顶板有效厚度是否存在采空区地面塌陷和导水裂隙带贯穿地面造成矿坑突水,不要把含水层破坏和矿坑突水混为一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 制规范

目次 前言 (1) 引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工作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本编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规范性附录)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C(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D(规范性附录)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E(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F(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错误!未定义书签。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

百色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1-2020年)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制订《百色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目的在于使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从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促进全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二、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广西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二)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国土资源部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09~2015年)》(国土资发[2010]44号]; 《广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 《广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广西省地质灾害防治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十二五”规划》; 《百色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纲要》; 《百色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矿山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2012~2015年)》;

《百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三)技术依据: 《省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编制指南》(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5]119号文附件); 《百色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报告》(2009年); 《百色年鉴》(2011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 三、规划适用范围 本规划是广西省百色市近期与中远期依法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重要依据,是市辖各级人民政府管理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适用于2011—2020年本市行政区内的生产、在建、扩建、新建、闭坑矿山以及历史遗留矿山的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四、规划期与规划基准年 规划基期为2010年。 规划期2011~2020年,分为两个阶段: 近期规划为2011~2015年; 中远期规划为2016~2020年。 第二章社会经济概况 一、自然地理 百色市位于广西省南部,五岭山脉北麓。东与广西省衡阳市的常宁,郴州市的临武、嘉禾、桂阳相连;南与广东省清远市的连州、广西省贺州市、桂林市的富川交界;西与广西省桂林市的恭城、灌阳、全州接壤;北与衡阳市的祁东,邵阳市的邵阳、新宁毗邻。地理坐标为东经111°06′~112°21′,北纬24°39′~26°51′,南北最长距离245公里,东西最宽距离144公里,土地总面积22441.43km2,占广西省总面积的10.59%。全市地貌类型多样:山地面积11044.53 km2,占49.45%;丘陵3242.00 km2,占14.45%;盆地3979.13 km2,占17.81%;平原3191.13 km2,占14.29%。

20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6年年度落实实施方案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2016年年度落实实施方案 一、矿山基本情况 (1) 二、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1)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3)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3) 五、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 (4) 六、保障措施和效益分析 (5)

一、矿山基本情况, 王家岭煤矿为新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500万吨/年,建有配套的500万吨/年的选煤厂。矿井位于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境内,地处河东煤田北段,井田东部以吕梁山脉与宁武煤田相隔,南部为河东煤田白家沟资源补偿项目详查区,西部邻黄河与陕西神府煤田隔河向望,北部为神华集团神东公司保德煤矿。行政划隶属于保德县桥头镇和孙家沟乡所辖。 国土资源部划定的矿区范围呈南北走向的多边形,南北最长8.32km,东西最宽5.43km,井田面积34.4471Km2。 公司新建的运煤专线(由厂区到窑洼收费站)和S46五保高速在窑洼收费站相接,王家岭总体对外交通便利。 二、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1、王家岭煤矿属于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冬季漫长而寒冷,西北风盛行;春季较长,多风沙、常干旱;夏季湿度大,多高温;秋季较短,气候温和,天气凉爽。 2、矿区属黄河水系,黄河从矿区西部垂直距离约6km的地方通过。由天桥北入境,冯家川南出境,全长约54km。石塘河从工业广场由东相西通过,由于受上游煤矿排水影响,河道常年有水,但是水量不大,王家岭为其在井田范围内留设了保护煤柱。 3、井田土壤分为两个土类,栗褐土和黄绵土,地带性土壤为栗褐土,与黄绵土交错分布。 4、矿区在植物区系分区上属于泛北极植物区,欧亚草原植物亚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文字报告编写题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1 前言 1.1 任务由来及编制目的 阐述任务由来:主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的委托书或合同要求而编制。 编制方案的目的: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的落实;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任务、措施、计划和资金落到实处;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监管和矿山业主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依据。 1.2 方案编制工作概况 阐述矿山资料的收集、调查工作量情况;前期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施及验收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现状调查,现状和预测评估情况,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与部署情况,经费估算情况,方案编制过程、公众参与(包括义务人、土地权人、有关部门的意见,下级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 插工作量表、工作程序图。 1.3 方案编制依据 按下列顺序列出依据: 1)法律法规。 2)部门规章 3)政策性文件。 4)技术标准与规范。

5)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矿山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矿产地质详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详查报告、前期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尾矿库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方案编制委托(或协议)书等。 1.4 方案的服务年限 据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的剩余年限(或拟申请的、或拟延续的采矿许可证期限),加上超出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的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年限(一般1年),再加上监测管护年限(一般3年),确定方案服务年限(自××年××月-××年××月)。 2 矿山基本情况 2.1 矿山概况 2.1.1 矿山简介 阐述矿山采矿权人、矿山名称、项目位置、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面积、开采深度、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和剩余服务年限、若为申请变更或者延续的矿山,需说明变更或者延续的理由,同时附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2.1.2 矿山开采历史与现状 2.1.2.1 以往取得矿山采矿许可证情况,开采范围、层位、开采方式方法、矿种、深度、生产规模、开采时间等。 2.1.2.2 矿山现状采矿许可证情况,开采范围、层位、开采方式、矿种、深度、开采规模、矿山生产服务年限等。 2.1.2.3 现有采空区的分布范围、矿柱、矿墙、采空区充填状况、坑口标高、开采的最大深度及标高、积水情况、坑口排(注)水水量与水质情况、废渣场、堆淋场、堆矿场、尾矿库(含赤泥库、排泥库)的状况,以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1.2.4 相邻矿山分布与开采情况。 2.1.3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包括矿山生产规模,矿山开拓布局、开拓工程参数、采剥比或采掘比、开采段高、采矿方法、掘进施工工艺、采矿生产工艺、采场生产能力、采场技术参数和接续方式矿山批准的(或拟开采的)开采层位、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矿山资源及储量、矿山设计生产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编制说明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编制 说明 一、制订目的、工作简况 为有效爱护矿山地质环境,实现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爱护的和谐进展,为矿山地质环境爱护及治理复原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技术依据,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国土资办[2009]251号文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爱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治理暂行方法》,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要求与验收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治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广西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查院,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等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编制而成。 本标准是在我国和我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验收没有现行规范可依,而我区面临有大规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需要验收的背景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要求,结合近年来我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验收实践体会和新技术的使用,提出编制稿,现征求广西矿山业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意见,进行修改,最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组织审查定稿。 二、项目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广西地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打算的通知》(桂质监函[2010]169号)文,将本标准

列入2010年第一批广西地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打算,项目编号为:20 10—1001。 三、确定规范要紧内容的依据 本标准由十部分和三个附录内容构成:范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总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要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要求,矿山公园建设要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工程验收,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验收,矿山公园治理复原验收。本标准的要紧内容是矿山地质灾难类,矿山含水层破坏类,和地势地貌景观破坏类的治理复原要求和验收标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的第二条“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倒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势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复原,适用本规定”,界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的范畴是地面塌陷、地裂缝、倒塌、滑坡等地质灾难类、含水层破坏类,地势地貌景观(含地势地貌、土地、植被)破坏类。另据《矿山地质环境爱护与治理复原方案》(DZ/T223—2009修订稿)的9.2.4 条“泥石流治理,可采纳清理泥土石以复原场地,或者修建拦挡工程防止形成新的泥石流物源;潜在的泥石流隐患可采纳疏导、切断或固化泥石流物源,排除引发泥石流的水源条件”,的条款要求,和我区矿山中确实存在废石、弃土、废渣作为要紧物源的泥石流灾难,因此,矿山地质灾难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的第二条的地质灾难类的4个灾种中增加一个泥石流灾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爱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复原后,对具有观赏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矿业遗迹,国家鼓舞开发为矿山公园”,和第二十二条关于国家矿山公园建设条件的规定,以及第十二条关于矿山地质环境爱护与治理复原方案应当包括内容的第五款“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方案”和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动态监测,指导、监督采矿权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采矿权人应当定期向矿山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情形,如实提交监测资料。县级

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

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矿山地质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采矿权人应当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状况进行验收。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按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的,可以委托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第四条采矿权人在矿山被批准关闭之日起1年内,应当向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矿山开采已连续三年及以上且已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采矿权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登记时,可以向负责组织验收工作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矿山地质环境分期验收。 第五条矿山地质环境验收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并承担过二级以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

估工作。 第六条采矿权人申请矿山地质环境验收,应当经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确认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签定验收合同,并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矿山地质环境申请验收报告; (二)矿山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缴存收据复印件; (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情况说明书及恢复治理工程一览表; (五)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合同; (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验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认真审查,验收承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业绩条件的,应当责令申请人重新委托验收单位。 第八条验收承担单位在接受验收任务后,应当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主要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不应少于3人。 第九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按照《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执行。 第十条矿山地质环境验收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察看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二)听取当地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对地质环境的意见; (三)考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的质量,查阅有关施工和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编制技术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5年5月.

目录5

前言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行业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第212号政府令)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实际,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中心。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乔文光、王海军、田力、高宏、陈军、杜贵旺、史生胜、曹志忠、宋利军等。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编制 技术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GB 958 区域地质图图例 GB/T 12328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 12719—1991 GB/T 14538 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 5033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 0133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 DZ/T 0157 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 DZ/T 0218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19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 DZ/T0261-2014 滑坡崩塌泥石流调查规范 DZ/T 0220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 0221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TD/T 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DZ/T 0223—201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TD/T 1031.1—2011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 TD/T 1031.2—2011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2部分:露天煤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前言 一、任务的由来 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灰岩矿位于王益区王益乡石坡村,矿山始建于80年代末,在2008年底将原来的五个采矿证进行了整合,石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是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开采的矿山,该矿点距铜川市约19km,交通较为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为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规范矿山企业采掘生产,加强地矿行政管理,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和正常建设。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工作。 二、方案编制的目的和主要任务 本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的目的是:在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影响评估的基础上,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进行分区,提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恢复的措施,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达到有效防治矿山地质灾害,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为矿山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提供科学依据,为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督,为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提供技术依据。据此目的提出以下主要任务: 1、阐明矿山及周边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 2、基本查明矿山因采矿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包括采矿活 1 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铜川市王益区石坡永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种类、分布、规模、发育特征、引发因素、危害及危险性大小)、对地形地貌及人文景观的破坏和影响、对含水层的破坏(范围、规模、程度及生活用水)和影响、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影响、对重要交通设施的破坏和影响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和治理效果; 3、对矿山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评估,包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4、根据矿产资源开发方案或开发计划、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分布特征及 其危害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结果,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5、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措施和监测方法; 6、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包括工程部署、防治工程经费估算、保证措施和效益分析。 三、方案编制的依据 本次工作主要以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和技术规程以及矿山工程技术文件等为依据,主要包括: (一)政策、法规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7)《土地复垦规定》; (8)《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9)《陕西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

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指导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考核、验收采矿权人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达标程度,按照《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06]102号)的要求,制订《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试行)》。 二、编制依据与术语定义 (一)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部委及地方性法规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 《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7月28日); 《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71号); 《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06]102号。 3、技术规范与标准 《地质灾害分类分级(试行)》(DZ0238- 2004);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 2002);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及设计标准》(DZ/T0239-2004);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20-2006);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 2006);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规范》(DZ/T0222-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UDC- TD);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上列技术规范与标准执行其修订的最新版本。 (二)术语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1、矿山地质环境 矿山地质环境是指因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所涉及的地层、构造、岩石、土壤、地质遗迹、地下水、地形地貌等要素的总体,是蕴藏矿产资源的载体,具有环境和资源的双重属性。 2、矿山环境地质问题 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是指矿业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引起的环境破坏、污染,以及与之相关的地质灾害等问题。 3、矿山地质灾害 矿山地质灾害是指开发矿产资源造成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现象,主要包括崩

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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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程技类模版 0.1任务的由来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6月兼并重组了××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现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属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单独保留矿山。为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矿产资源,有效的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及办理采矿权延续,根据国土资源部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发(2009)28号文《关于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中换发采矿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要求,××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太行矿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原××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是实施保护、监测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的技术依据之一,本方案不代替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 0.2方案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程、规范及技术资料。 0.2.1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国发(2005)28号文《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 (3)××省人大颁发的《××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5)国土资发[2004]6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 (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联合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7)国土资厅发[2009]6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8)××国土资发[2010]18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9)××市人民政府同政发[2009]1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南郊区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的核准意见》。 0.2.2 技术标准及规范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223-2009报批稿),简称《编制规范》; (2)《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06); (3)《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20—2006); (4)《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DZ/T0245—2004); (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最新)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为持续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中省环保督查反馈我县矿山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如期销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省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切实做好X 生态保护工作。 二、预期目标 通过治理确保中省环保督查反馈矿山问题按时销号,确保媒体和社会关注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改,确保全县矿山更加注重生态修复,自觉走绿色矿山的发展道路。 三、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重点围绕中省环保督查、“绿盾行动”、环保卫星遥感监测反馈矿山问题,各类新闻媒体聚焦负面反映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X年排查出的其它矿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重点包括X矿破坏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及保护区退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县范围内废弃矿洞封堵工作。

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对其它矿山破坏生态环境的历史遗留问题“僵尸”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治理措施。 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施策、量力而行的原则办理。对于三类治理范围内的5个重点矿山统一由县国土局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单位针对矿山破坏生态环境具体问题做出工程设计,然后按照设计采取工程治理措施修复生态环境。鼓励激励企业投资自行治理,从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中适当予以奖励。 对于类似X铁矿的“僵尸”企业,为了尽快完成环保督查销号,由县国土局直接采取工程措施治理,企业承担的资金可以采取欠账措施,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对于无主矿山破坏生态环境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全县范围内废弃矿洞封堵工作由县国土局组织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所需费用从市县财政补助的矿山治理资金中解决。 (三)资金来源。 本方案资金来源于市县两级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共320万元。其中:市国土局下达市级财政补助150万元(分别以安国土资发〔X〕309号文件下达50万元,安国土资办发〔X〕48号文件下达100万元),县财政局下达X年市级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20万元,县国土局报告政府拨付50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目录 前言 1 第一节任务由来 1 第二节方案编制地依据 1 第三节方案编制地目地及义务 1 第四节方案地实用年限 1 第五节工作方案及完成工作量 1 第一章矿山基本情况 1 第一节矿山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概况 1 第二节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1 第三节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1 第二章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1 第一节自然地理 1 第二节地形地貌 1 第三节地层岩性与地质构造 1 第四节水文地质条件 1 第五节工程地质条件 1 第六节矿体(层)地质特征 1 第七节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工程活动情况 1

第八节矿山已开展地地质环境工作及治理工程 1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1 第一节评估区范围和级别 1 第二节现状评估 1 第三节预测评估 1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1 第一节分区原则及方法 1 第二节分区评述 1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目标任务 1 第一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 1 第二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和任务 1 第三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项目工作部署 1 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 1 第一节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设计参考地规范及标准 1 第二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 1 第三节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1 第七章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1 第一节经费估算 1 第二节进度安排 1 第八章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1

第一节保障措施 1 第二节效益分析 1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1 第一节结论 1 第二节建议 1 附图: 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图(比例尺1:5000) 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图(比例尺1:5000)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部署图(比例尺1:500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2019

*****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提交单位:*****(公章) 编写单位:*****公司(公章) 提交日期:二○一九年五月

*****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提交单位: *****(公章) 总经理: 王** 项目负责人: 左** 编写单位: *****公司(公章) 项目经理: 王-- 总工程师: 王-- 项目负责人: 王- 编写人: 王-- 提交报告日期: 二○一九年五月

目录 前言 (2) 一、任务由来 (2) 二、方案编制依据 (2) 三、方案适用年限 (5) 四、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方法及工作量 (5) 五、上期《方案》编制情况与恢复治理情况 (6) 第一章矿山基本情况 (14) 一、矿山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概况 (14) 二、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15)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17) 第二章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21) 一、自然地理 (21) 二、地形地貌 (23) 三、地层岩性与地质构造 (24) 四、水文地质条件 (25) 五、工程地质条件 (28) 六、环境地质条件 (28) 七、矿体形态、规模及产状 (29) 八、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工程活动情况 (30) 第三章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30) 一、评估范围及级别 (30) 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 (32)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 (38) 第四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48) 一、治理恢复分区原则及方法 (48) 二、分区评述 (49) 第五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原则、目标和任务 (50)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原则 (50)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和任务 (52)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部署 (53) 第六章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 (54)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54) 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 (59) 第七章、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60) 一、经费估算 (60) 二、资金安排 (65) 三、进度安排 (65) 第八章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66) 一、保障措施 (66) 二、效益分析 (68) 第九章结论与建议 (69) 一、结论 (69)

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凝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采石厂

1.目的意义、规划依据及规划期限 1.1目的意义 矿产资源为不可再生性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矿山开采规模和强度不断增大,必将出现矿产资源 逐渐枯竭的现象。盲目开采既浪费了矿产资源又破坏了当地的地质环境、使地质环境条件逐渐恶化,地质灾害不断发生,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达到既合理开发,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又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及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有关法律法则,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要进行合理规划,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地质和生态环境,把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限度,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此,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有着重要意义。 1.2规划依据 主要依据为: 《矿产资源法》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 《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3规划期限 *************凝灰岩矿矿山服务年限为8年,矿山闭坑后还需进一步监测与治

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期限预计为10年。 2.矿业开发概况 2.1开发现状和发展规划 *****凝灰岩矿位于***************村约1.5km,矿区东有铁路直通*********市,距********火车站约4.0km,从***********至矿区有公路相通,距**********约10km,交通比较方便。 矿区拐点坐标为: 点号X Y ① 本次储量核查范围面积为0.092km2。 该矿山为一小型新建矿山,属个体企业性质,矿山投资总额55万元,该凝灰岩矿已探明(333)矿石量79.4×104t,预计年产矿石13×104。根据《*********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服务年限暂定为8年。 2.2开采方式和开发利用程度 (1)开采方式 根据《**************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该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人工或装载机装车,小型汽车运输,开拓运输方案为公路运输,运输公路利用原采矿公路并加以改造。 露天边坡参数如下: 露天采场尺寸(长×宽):290m×100m 露天采场底标高:220m水平 最终阶段高度:10m 台阶坡面角:7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国土资源分局、各有关资质单位:为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切实加强我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案名称 统一名称:“广西+柳州市(或县)+地名+(矿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二、方案编制规范 方案编制规范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和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要求。 采矿权人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编制方案。 方案适用期限可依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的设计年限确定。 方案编写可参考附件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写大纲。 三、方案评审 (一)、方案材料提交 报送方案审查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方案审查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 2、方案报告书(或表)及附图; 3、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承诺书。 (二)、资质确定 方案编制单位资质由矿山发证权限确定。国土资源部发证的矿山,方案编制单位应具备甲级资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证的矿山,方案编制单位应具备乙级以上资质。市、县级发证的矿山,方案编制单位应具备丙级以上资质。 编写单位应当在签订方案编制项目合同后十日内,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见附件3)。 (三)、建立市级方案评审专家库,专家库由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矿产地质、采矿工程、岩土工程、土地整理、生态环境、工程预算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入选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名单要向社会公告。并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专家组应对方案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审,主要内容包括:编制单位是否符合资质要求;方案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编制要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是否清楚,评估是否准确,预测是否科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任务是否合理,工程部署及措施是否可行;经费估算是否合理等,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由专家组签署方案是否予以通过的评审结论,并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备案表”(见附件2)。 (五)、评审原则上采取专家组会审方式。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受理方案评审的专家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表”可采用函审。 四、方案审批 (一)、方案经专家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需出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评审备案表”(见附件2),不再出具专门的备案证明文件。 (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按采矿权审批权限对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评审程序是否合法;评审专家组成是否合适;评审意见是否获得通过;对评审提出的意见是否已按要求进行修改等。并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评审表”(见附件2)上签署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审查意见。 附件

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总结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总结根据2010年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现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 一、第一章前言存在的问题: 1、方案应补充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概况,即调查工作实物工作量多少,如边坡调查、水质调查等。 2、编制依据中补充264、561号文件。 3、《方案》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年限未超过10年的,适用年限为治理恢复年限,超过10年才进行修编。 4、方案正文以矿山业主的口吻编制。 二、第二章矿山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 1、在“2.1.5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建议补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情况。 2、应该说明矿区与周边环境的关系,已开采矿山现状工程要有图件内容表示,现有采矿、选矿工艺也要说明清楚。 3、较大的矿山每一个探矿特别是采矿活动点都要调查到位,要有照片有视频。 三、第三章矿床特征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存在的问题 不要死搬硬套开采设计中不切合实际的内容,往往造成与后面的地质环境条件、治理恢复工程布置、总平图等产生矛盾,应统一思路,前后一致。 四、第四章矿山地区自然地理与环境地质概况存在的问题: 1、第四系有残积、冲洪积层等多种成因,应分开描述;在地层岩性中无“亚粘土”的说法,应按最新土层命名为粉质粘土。 2、矿山工程地质一节中划分岩组时按岩土体工程性质组合去划分,即具体按岩石的岩性组合、强度特征及岩体结构类型划分;矿区有岩溶的,要对岩溶特征交待。 3、矿区水文地质要交待区域水文地质的内容,并指出矿区地下水流向,矿区在区域水文地质单元的位置(补给区、排泄区、径流区)。 4、矿坑涌水量和矿山疏排水的降落漏斗影响预测要有计算依据,并对周围含水层或居民饮用水源的影响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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