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弗兰克金融集团交易细则及集团简介

Frank弗兰克金融集团交易细则及集团简介
Frank弗兰克金融集团交易细则及集团简介

弗兰克金融集团

交易细则:

品种名称现货黄金LLG 现货白银LLS

品种代码100盎司/标准手5000盎司/标准手报价单位0.01美元(USD)买卖单位(最小)10盎司即0.1手500盎司即0.1手最大持仓(每标准手)1000手100手最大下单单笔20手20手

合约差价(每标准手)0.5 0.03

交易佣金(每标准手)50美元(USD)

交易保证金1000美元(USD)1000美元(USD)止损止盈跨度3美元(USD)0.1美元(USD)挂单有效期当日有效

挂单跨度3美元(USD)0.1美元(USD)

强行平仓(穿仓)当帐户风险率低于30%时,所有的未平仓合约将被全部强行平仓、挂单全部撤销。强行穿仓:例如,当休市后开盘,价格高开或低开会造成风险率小于

30%的实际余额。此情况公司免责!

锁仓保证金多空对锁进行交易的情况下,只收取单边保证金

延期仓息多单与空单的隔夜费均为4美元(USD)

亚太区出入金汇率因受汇率波动牵涉的风险,固采用固定6.5的汇率进行结算。

交易时间周一08:00 至周六03:00 (夏令时) 周一08:00 至周六04:00 (冬令时)

出入金时间

入金24小时不间断。

出金早上9.00至下午5点止。到账均为实时到账出金依据各银行不同时间段及时到账。

公司简介:

Frank Credit Union Limited目前针对亚洲市场主要开展伦敦金/银投资业务。其经营业务受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监管,FCA认证监管号为:138941。

Frank Credit Union Limited总部位于英国爱丁堡金融街。Frank Credit Union Limited凝聚了一支经验丰富(平均从业时间超过20年)、熟谙本土金融投资、眼光独到且一直活跃在全球金融投资市场的管理运营团队。该团队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持续为广大投资爱好者创造可观收益,赢得一致好评。Frank致力于金融投资市场开发,经营范围包括黄金、股票、共同基金、贵金属等业务。Frank坚持全心全意为客户利益着想的经营理念,旨在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专业规范公平稳定的伦敦金/银/电子交易平台。除了在欧美投资市场享有盛誉,Frank业务范围已成功覆盖了包括英国、美国、加拿大、中国、印度、哥斯达黎加、约旦、捷克、南非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金融市场行业内投资规模最大、成功经验最为丰富的综合性投资机构之一。

Frank Credit Union Limited作为英国Frank投资控股集团在亚洲的子公司,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累积了广泛、高价值的业内一手独家资源,同时秉承集团一贯的“客户至上”理念,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回报。同时Frank提供24小时全年无休全方位一站式专业客户服务,其良好声誉在金融界得到了广泛认同,获到广大客户一致好评,被誉为最佳的投资理财平台。

Frank荣获FX Week在纽约举行E-FX 2013年度“最佳流通量分布服务奖”。该奖项认可了我们的商业模式,通过我们的综合平台连接全球一级银行提供的流通量和20多个世界各地的交易所。Frank QQ六六三八二六一九作为在线交易投资方面的专家,获得2013年世界金融奖的两项大奖。Frank荣获最佳贴牌解决方案提供者奖和最佳移动设备交易平台奖。这两个奖项确认了Frank在外汇市场上的主导角色,肯定了我们长期在技术上投资和超前定位促进了我们事业的成功,并被整个行业认同。

Frank获得2011年世界金融奖, 北欧最佳外汇交易商。Frank更第三次被评为最佳贴牌解决方案的提供者。这两个奖项确认了Frank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主导角色,及我们在外汇市场上的位置。Frank面向活跃交易员的交易工具, 在由Shares Magazine举办的Shares Awards中被评获“ 最佳主动交易工具奖”。QQ六六三八二六一九历经一年的平台强化,Frank很荣幸我们的交易平台被行业认可为领先的交易平台

1.资金安全(Money Safe)

Frank 受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监管并与全球伙伴开展合作,其中包括:全球几大银行、世界著名的交易所、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和托管、保险机构。Frank 提供多种账户类型和入金方案,为零售和机构客户提供业内一流的资金安全保障。

Frank 提供多种金融产品,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让客户在Frank 的交易更放心。您可以使用一个或同时使用几个金融产品,从而最大程度地确保您的资金安全。我们的安全方案包括:

2.隔离账户(Segregated Accounts)

Frank 根据全球各地金融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要求,开设了隔离账户,专门存储客户资金。隔离账户独立于Frank 的资本和开支账户。

Frank 的客户资金存储于国际各大主要银行的隔离账户中,只用于客户交易,不得另作他用。因为根据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Frank 有责任将客户的钱视为客户的财产,而不归Frank 所有。3.入金担保(Deposit Guarantee)

Frank 全球分公司Frank Finance 的客户可获得多重资金安全保护,客户资金将由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CA") 提供担保。这意味着若Frank 旗下公司不能履行财务义务(当然这个可能性很小),赔偿将由英国政府支付。由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CA)担保客户的资金安全,每个账户最高可获得85000 英镑(约合14 万美元)的补偿。

香港金融管理局非现场监管情况及启示

香港金融管理局非现场监管情况及启示 编者按:近期,银监会派工作小组赴香港,对香港金融管理局(文中简称金管局)银行监管法规体系、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非现场监管工作流程及非现场监管数据信息系统等情况进行了考察。本文重点介绍了金管局非现场监管的有关情况,有助于业界同行借鉴参考。 1997年之前,金管局银行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职能并没有分开,所有监管人员兼顾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其弊端在于常常顾此失彼,且不够专业,影响到监管工作的整体计划安排和效率。1997年金管局监管部门实施改革,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职能进一步专业化,由不同的监管人员专门履行其职责,非现场监管人员被称作“个案主任”。在整个日常监管的工作流程中,非现场监管人员要先去发现问题,而且是独立地看问题,现场检查人员完全不介入,非现场监管人员对被监管机构承担最终的监管责任。金管局非现场监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管局非现场监管工作的职责分工 1、提交每年工作计划:负责非现场工作的高级经理须在每年年末前一个月向上级主管提交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包括不同频度的日常非现场检查、为现场检查而做的非现场检查、审慎会谈、三方会谈的具体时间表。在制定非现场工作计划时要充分与现场检查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2、日常非现场监管:分为两种情况的非现场检查,一是与现场检查没有联系的,日常的非现场检查和分析(月度)以及风险评级(年度);二是为现场检查项目而做的非现场检查和分析以及风险评级,在现场检查离场会谈的同时举行审慎会谈,会后完成会谈记录并跟进备忘事项。 3、审慎会谈:确定会谈时间,为审慎会谈做准备工作,完成会谈记录,在会谈后跟进备忘事项。 4、三方会议: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三方会谈”,会议之前准备必要的分析和摘要介绍,会后完成会谈记录和跟进备忘事项。 5、与现场检查有关事项:根据检查前的非现场分析结果以及与检查人员沟通情况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提交上级主管审定;参加会议讨论检查内容;必要时可以参加现场检查;参加离场会谈(针对那些审慎会谈须独立进行的被检查机构);对现场检查报告提出意见;跟进所有现场检查的整改情况。 6、其他监管事项:收集和分析统计报表;银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7、其他特别调查任务:针对特别事项对被监管机构的短期走访;基于了解更详细情况的调查。 此外,金管局对于非现场监管领域不同级别的人员,诸如助理经理、经理和高级经理的职责都作了清楚明确的界定。 二、金管局非现场监管的工作流程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

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结算,是指: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含资金)的结算,包括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业务、资产处置、资金调拨等往来结算。 第三条内部交易结算涉及的价格、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财务中心是内部交易结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交易结算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各单位执行交易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公司交易结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中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无理拒付(收)的业务负责办理强制转账。 第二章内部交易结算的原则 第五条办理交易结算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办理交易结算,应明确交易的结算主体,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做到结算依据合法、合规,结算内容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必须遵守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在产品、产成品流转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协议)、实物流转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才能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内部交易当期的收支应在当期进行结算,双方同时(即以收款方入账时间)办理交易的内部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结算时间,不得跨月、跨年。对交易手续齐备、程序规范的内部交易,收、付款单位不得无理拒收、拒付。 五、除内部资金拆借外,其它内部交易实行非货币结算,且通过母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第三章内部交易结算的要求和程序 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结算: 一、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办理结算所需的相关原始结算凭据,经双方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结算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结算凭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一般包括:合同(协议)或公司批准文件、结算价格依据、机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形成发展及其启示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形成、发展及其启示 陈万灵唐曦宁 2012-7-28 17:41:12 来源:《南方金融》2011年12期内容摘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高度开放、透明的经济体制和公平、自由的竞争市场环境。本文回顾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历程,总结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主要经验,提出中国内地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对策建议,包括提高金融市场的自由度和透明度、实施对金融业的适度监管、充分利用经济腹地因素、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拓展国际市场等。 关键词:国际金融金融中心香港 作者简介:陈万灵(1964-),男,四川武胜人,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教授; 唐曦宁(1986-),女,广东清远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 香港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起步于香港开埠。二战后,香港金融业先后经历了多次内外部冲击。通过不断摸索和完善,香港建立了一套自由、透明并受国际标准规管的成熟金融体系。而得益于有竞争性的金融制度、经济体系以及优越的地理位置,香港受到国际资本、机构以及客户的青睐,逐步成长为全球最重要的国际金融市场之一,奠定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成功经验为内地发展金融业和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借鉴。 一、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 (一)香港金融业的起步 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外资银行相继进入香港;同时保险业开始出现,并于19世纪末成立了首个证券交易市场。在二战期间香港金融业遭到了破坏。战后,香港经济经历了恢复、发展和转型,对外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催生了对融资和结算等与贸易相关的金融业务的需求。这一时期,港英政府采取的自由放任主义政策,推动香港金融业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香港的商业银行由29家增加至73家。

期货交易制度

期货交易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期货交易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调整,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是由统一组织进行。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及、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 会员的不足时,应当及时或者自行。 三、涨跌停板制度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即指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的为基准确定的。 四、熔断制度

所谓“熔断”制度,就是在中,当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 五、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六、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有积极作用。 七、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我国对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八、强制减仓制度

香港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_刘如翔

一、香港新型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产生背景金融危机结束后,欧美各国纷纷将消费者保护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出台了多部重要法案,并相继设立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专门机构。如美国政府于2010年7月通过《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并据此设立了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同一时期,英国财政部在其公布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中提出设想,拟分散金融服务局的功能,并成立独立的消费者保护和市场监管局。此外,2010年9月,欧洲议会通过欧盟金融改革法案,决定采取包括建立跨国金融监管机构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后金融危机时代,境外各国(地区)金融体制改革的整体思路是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除前述金融监管理念的转变以及新型监管机构的设立外,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动态是各类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健全。如2009年,日本对其《金融商品交易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了金融纠纷解决机构的设立与运行机制,要求金融服务机构至少与一家纠纷处理机构缔结合约,并在处理金融消费纠纷时接受该机构的强制性管辖。2011 年6月,我国台湾地区公布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并据此设立了台湾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专门用于解决金融消费纠纷。 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香港地区也造成了巨 大影响,其突出表现之一是所谓“迷你债券”事件。据称,香港金融管理局以及香港证监会收到超过 16000份投诉,同时出现众多抗议及示威活动,引发 社会动荡。在此类纠纷处置过程中,由于高额的诉讼成本,很少有当事人选择立即向法院起诉。事实上,香港金融管理局、证监会、行业协会、小额钱债审裁处,金融机构等均受理了部分投诉或提出了某种纠纷解决的方案,虽然该事件整体上已经得到解决,但从过程来看,纠纷解决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缺乏统一的处置流程,甚至是赔偿标准。在这一背景下,香港政府也开始反思金融危机的应对策略, 2010年2月,在迷你债券危机告一段落后,香港财 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名为《设立投资者教育局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议》的咨询文件,寻求建立一种统一、方便、快捷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2010年5月咨询结束,根据反馈意见,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 香港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 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总结,香港政府创设了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为载体的新型纠纷解决机制。新机制主要用于解决金融消费纠纷,即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因为金融商品或者金融服务引发的纠纷。在制度设计方面,新机制充分体现了公平、高效等原则,并对金融消费者进行特殊保护。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新机制一方面借鉴了西方金融督察服务机制的理念和制度设计,另一方面结合香港实践进行了较大程度的创新。同一时期,我国内地也开始在金融领域设立和完善各种类型的纠纷解决机制,但对比而言,内地纠纷解决机制未对金融消费纠纷给予足够重视且缺乏整体规划,可以考虑在借鉴香港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机制加以完善。 [关键词]香港;金融纠纷;金融消费者;启示[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69X (2014)04-0045-0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期金融法变革中的消费者保护研究”(12AFX012)阶段性成果。刘如翔(1978-),安徽阜阳人,法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金融法。(四川成都610068) ■刘如翔 J 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金融与经济2014.04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内部交易管理办法,

内部交易实施办法 1.目的 (1)规范集团内部交易行为,整合集团资源,发挥各主体协同作用,降低不经济行为 (2)明确内部交易范围、定价、核算办法,提供业绩评价及考核依据 2.适用范围 XXXX集团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3.职责 XXXX财务管理部负责收集、核算和报告内部交易情况。 各主体根据本实施办法履行相关手续。 集团总裁确认各主体之间内部交易能否成立。 4.内容 内部交易定义 本办法所指内部交易是指发生在XXXX集团内部各核算主体之间的资源使用和被使用的经济行为,具体的交易类型见所述。 内部交易实施原则 为了促进集团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各主体协同效应,各核算主体应优先考虑购买集团内部其他核算主体的产品或服务。 经济和竞争原则 为了促进各核算主体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集团总部鼓励各核算主体之间进行内部交易但并不限制集团内各核算主体向外单位购买价廉物美的产品或优质的服务,但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暂定为年采购额五万元或每次采购额两万元以上的交易)应由总经理室决定是否采购。 内部投诉和积极改善原则 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核算主体应该以市场的眼光对待集团内部交易,如果造成违约或其他有损另一方的行为,商品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有权向总经理室投诉。被投诉的核算主体应积极改善,否则将应相应的处罚。 内部交易定价原则 (1)如果为货物买卖,交易价格每月由财务管理部提出,交总裁批准;

(2)如果为固定资产转售,交易价格按销售方的帐面净值; (3)如果为提供劳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财务管理部审核,交总裁批准; (4)如果为房屋、设备、人才租赁的,财务管理部提出指导价格,该价格每季度调整一次。 内部交易类型及核算方法 货物购买和销售:(规范该类型内部交易能够使集团整体减少增值税支出。) 不动产或其他资产的购买和销售: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商场ifc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商场ifc 香港最时尚的购物休闲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商场座落于香港核心地段的中环金融街,位于机铁香港站,其连接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和二期,以及四季酒店和Four Seasons Place,面向维多利亚海港,为港岛中区海旁带来崭新的购物饮食新体验。商场除云集多元化的名店外,并设有多种消闲娱乐设施,包括中区首家备有五间影院的 Palace IFC 及园艺花园,以及可欣赏维港景致的户内户外食肆,方便游客随时投入舒适惬意的购物消闲环境里。 国际金融中心商场楼高4层,占地八十万平方呎。商场连接机场快线香港站的大堂,并将国际金融中心其余三个部分连接在一起。商场的各项交通设施,都十分方便,游客可自行乘搭机场快线抵达。此外国际金融中心商场位于中区海旁,宏伟建筑设计,气派不凡,不论午间消闲购物或晚上喜庆聚会,皆献给国内游客称心满意的娱乐新体验。 商场汇聚了超过二百间国际品牌商户亦设有包括多家大型的特色食肆。商场更设有一间设计新颖独特的电影院Palace IFC,此殿堂级大型建筑为游客带来一流的生活娱乐体验。 2004年10月,国际金融中心商场曾举办法国国宝展览,展出国宝级画家毕加索在1917年为俄罗斯芭蕾舞家狄亚基列夫(Serge de Diaghilev)同名芭蕾舞剧绘画的最大幅帷幕画《巡游》,并由专程来港的法国总统希拉克主持仪式,为保护此幅作品,商场需特别安装深色的布帘遮挡强光,及把灯光调至较暗,以免损害画上的油彩;保安亦需特别加强,是次展览是全亚洲首个大型幕画展览。 座落于香港中环海滨及商业中心的唯一商场,可近距离欣赏世界驰名的维多利亚港醉人日夜景致,为香港的国际地标。 商场集购物、休闲、娱乐于一身,为香港最时尚的高级购物休闲中心之一、游客指定的观光点及名人消费热点。经常到访名人歌手及影星包括刘嘉玲、章子怡、张柏芝、陈慧琳、梁朝伟及甄子丹等等! 商场云集名店近200间:国际一级时装服饰名牌及高级餐厅,商户组合多样化,特色概念店一应俱全,现已跻身国际级商场之列。 国际金融中心二期55楼香港金融管理局信息中心之展览馆及图书馆,可居高临下一览维港及中环的繁荣景致。 国际金融中心商场与毗连的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及二期顶级写字楼、世界级的四季酒店及四季汇套房酒店,合组成国际金融中心综合发展项目,总面积达近44万平方米,为全港最高商业及休闲之地标。 主要店铺 连卡佛、Calvin Klein Jeans、City's Super、Anne Klein New York、Atsuro Tayama、BOSS Hugo Boss、Nine West 商店及餐厅 H One 及其集团餐厅 H One、Harlan’s、G Bar及The Box为JC Group饮食集团旗下餐厅,全都座落于香港心脏地带中区国际金融中心商场及坐拥迷人维港景致,所有餐厅都有不同的主题和氛围,广受政商界及娱乐界名人欢迎;其中H One更成为米其林所推介的餐厅。H One向以其时尚形象及国际级餐饮享誉国际,最近更邀请到芬兰米其林二星级餐厅总厨加盟。 国金轩 美丽华集团旗下之国金轩,以广东雅膳为题,位于名店云集的国际金融中心二期三楼,

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详解

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详解 1.保证金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2.每日结算制度: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金。 3.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4.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期货风险高,申穆温馨提示,请警惕期货市场风险) 5.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 6.实物交割制度: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7.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香港金融环境分析

香港的金融环境怎么样? 1 当地货币 香港货币港元可以自由兑换。所有主要货币(例如美元、英镑、日元等)都可以在银行以市场价兑换。2019年5月,1美元=7.849港元,1欧元=8.78港元,1元人民币=1.1418港元。香港于1983年开始实施联系汇率制度,香港金融管理局维持港元兑美元汇率在7.75:1至7.85:1区间内波动。 2 外汇管理 香港无外汇管制,旅客携带各类币别现金、有价证券、旅行支票等入境均无需申报。海关人员检查旅客行李时,如发现旅客携带大量现金(港

币十万元以上),会记录旅客的个人资料后再予放行。 香港本地货币港元可自由兑换。所有主要货币(例如美元、人民币、英镑、日元等)都可在银行以市价兑换。大部分在香港的银行都提供人民币服务。香港没有外汇管理局,对货币买卖和国际资金流动,包括外国投资者将股息或资金调回本国,都无限制。资金可随时进入或撤出香港。 香港的外汇市场成熟活跃,与海外金融中心保持密切的联系,确保外币交易得以每天24小时在全球市场不停进行。内地企业更可在香港银行开立多种货币账户,使用不同货币方便业务往来或进行投资。 3 银行机构 香港是亚太区重要的银行和金融中心,全球排名前100的银行中有75家在香港开设分支机构。截至2019年5月,香港共有194家认可机构,包括160家持牌银行、18家有限制牌照银行和16家接受存款公司,此外,还有46家外资银行在香港设立的代表办事处。据国际结算银行调查(每三年一次)显示,2016年,香港是亚洲第二大和全球第四大外汇市场,平均每日成交额达4370亿美元。 截至2019年5月底,在内地注册成立的金融机构,共有12家持牌银行和7家代表处在香港经营业务。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大型机构已在香港开展分行业务。其他内地商业银行包括北京银行、东莞银行、渤海银行、广发银行、华夏银行及平安银行则在港设有代表处。 【开设银行账户】内地投资者应先在香港的银行开设往来账户,以方便其公司的日常商业运作。投资者可以个人名义或香港公司名义开设银行账户。 香港公司开设银行账户需出示以下文件的正本或由注册律师、会计师或公司董事签署验证的副本。所需文件可能因个别银行而异。当中主要包括: (1)公司注册证书; (2)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3)公司商业登记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开设银行账户及授权某董事操作银行账户的记录; (5)授权董事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通行证件及入境签注; (6)每家银行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有些银行可能要求公司提供咨询人。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国际银行的基本情况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国际银行的基本情况 100200113 罗雅尹一、香港金融业 香港金融业是以汇丰集团、中银集团及外资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股票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国际租赁市场等银行和金融中介机构的经营和运行相结合,离岸业务与境内业务一体化组成的香港经济部门。 二、香港国际银行的基本情况 香港银行业历史悠久,20世纪60~70年代后大幅度发展,并逐步成为世界银行业的中心之一。香港是国际性银行最集中的城市之一。全球最大的100家银行,近70家在香港开展业务。截至2010年7月16日为止,香港共有196家认可银行机构以及70家代表办事处。香港作为主要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建基于市场透明度高、对金融机构披露要求严格和审慎监管。伦敦金融城于2010年3月发表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中,香港排名第三。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下,香港银行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门槛有所降低。从2009年7月开始,香港银行获准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业界数据

资料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数据月报》、香港政府统计处《就业及空缺按季统计报告》 服务提供者 香港银行体系的特点是实行三级制,即由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三类银行机构组成。这些银行机构均获授权接受公众存款。 三级银行机构按不同的规定营运,只有持牌银行和有限制牌照银行才可称为银行。截至2010年7月16日,全港共有146家持牌银行、23家有限制牌照银行和27家接受存款公司。这些认可机构共经营约1,388家分行,组成庞大网络。此外,还有70家海外银行在香港设立代表办事处。 服务范围 银行是亚洲区内筹集资金最重要的渠道之一。香港银行业的重要性不单可从其庞大规模反映出来,更重要的是其在区内所处的地位举足轻重。香港的完善银行体系,令其服务可远远超出香港本土,发挥重要作用。很多香港银行亦于亚洲其他地区如中国内地营运。 截至2010年6月底,香港外汇储备资产达2,568亿美元,全球排名第七。同期,香港人均外汇储备资产约36,500美元。 根据伦敦金融城于2010年3月公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香港名列第三位,紧随伦敦及纽约之后。 香港人民币业务 另一方面,由2004年初起,香港银行获准在香港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包括人民币存款、汇款、兑换及人民币银行卡等。本港的人民币存款由2004年的120亿元人民币上升至2010年7月底的1,004亿元人民币,共有77家持牌银行在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

期货交易规则.doc

1.保证金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2.每日结算制度: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金。 3.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顶尖操盘手寻找资金合作(以下是实力简介) 把巨额学费交给市场,不如尝试与我们合作,只要你有勇气加入我们,我们就不会让你失望。 1.资金及股票账号你自己掌控或者代理操盘,前期免费提供2-3周操盘建议检验操盘实力(真金不怕火炼)。 2.本人十年外汇(期货)经历,曾任私募基金首席操盘手,有着丰富的外汇(期货)实战操盘经验,稳定的盈利模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操作系统,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社会寻找资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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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电子银行监管手册

Supervisory Policy Manual TM-E-1Supervision of E-banking Consultation This module should be read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Introduction and with the Glossary, which contains an explanation of abbreviations and other terms used in this Manual. If reading on-line, click on blue underlined headings to activate hyperlinks to the relevant module. ————————— Purpose To set out the HKMA’s approach to the supervision of AIs’ electronic banking (e-banking) services and to provide AIs with guidance on general principles for risk management of e-banking Classification A non-statutory guideline issued by the MA as a guidance note Previous guidelines superseded Guideline 15.1 “Electronic Banking” dated 07.07.97 Guideline 15.1.1 “Security of Banking Transactions over the Internet” dated 25.11.97 Guideline 15.3 “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 and Legal Environment for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Banking” dated 07.10.98 Circular “Guidance Note on Management of Security Risks in Electronic Banking Services” dated 06.07.00 Circular “Guidance Note on Independent Assessment of Security Aspects of Transactional E-banking Services” dated 26.09.00 Circular “Overseas Fraud Cases involving Fake E-mails or Websites” dated 19.05.03 Application To all AIs Structure 1.Introduction 1.1 Terminology 1.2 Background approach 2. Supervisory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如何制定并且加以实施的呢?下文是我收集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欢迎阅读! 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结算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结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会员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划拨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当口无负债结算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 第四条交易所只对会员进行结算,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结算。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结算活动,交易所及其工作人员、交易所会员及其工作人员、客户和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内设置的结算部门。结算机构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结算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控制结算风险;

(二)登录和编制会员的结算帐表; (三)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四)统计、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情况; (五)处理会员交易中的帐款纠纷; (六)办理交割结算业务; (七)按规定管理保证金。 第八条所有在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成交的合约应当通过结算机构进行统一结算。 第九条交易所可以检查会员的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的凭证和帐册,会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会员应当设立结算部门。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 易所、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结算工作;非期货公司会员结算部门负责会员与交易所之间的结算工作。 结算部门应当妥善保管结算资料、财务报表及相关凭证、帐册,以备 查询和核实。 第十一条结算交割员是经会员法人授权代表会员办理结算和交割业务 的人员。每一会员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含两名)的结算交割员。 结算交割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培训合格,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交割员培训合格证书》,并经所属会员的法人授权后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交割员证》(以下简称《结算交割员证》)。

员工内部交易制度

《员工个人交易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出现利益冲突,防止员工个人投资交易中的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和业务活动开展或者对公司构成重大合规风险,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及派遣制员工(以下统称“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所规范的证券和股权投资行为包括: 1、股票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如权证、股指期货等)投资;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3、股权投资,指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初始投资以及通过股权转让、赠与、继承或增资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 4、资产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中所指直系亲属,指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章交易行为准则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只能从事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违规进行交易,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交易活动或做出投资决策,不得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或建议,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坚持勤勉、谨慎、尽责原则,诚实、公正地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遵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信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监管机构和公司做出的承诺,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得从事任何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八条员工进行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并认真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申报、处置义务。 第三章交易限制 第九条公司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应当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强化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意识,公平对待公司管理的基金,不得为牟取短期利益从事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第十条公司员工持有一只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持有期不足6个月的,不得卖出、赎回或转换为其他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经理持有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员工多次投资同一基金的,应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分别计算单次投资基

关于集团公司内部交易关联交易探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81693997.html, 关于集团公司内部交易关联交易探讨 作者:钱熙文 来源:《时代金融》2013年第17期 【摘要】集团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除了与国外企业一样具备一般动机之外,我国集团公司也具备自己特殊的动机,此种动机便直接催生了不公平关联交易。在我国,上市子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可以划分成抽取利益型和输入利益型。关联交易的不公平对债权人、中小股东、公司自身的利益造成了一定损害,因此就需要对集团公司的内部关联交易加以规范。文中就集团公司内部交易关联的动机进行了大致分析,并就其类型与危害作了大致论述,并就此提出了对集团内部关联交易加以规范的对策。 【关键词】集团公司内部交易关联交易 一、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不公平危害及其类型 (一)集团公司不公平交易类型 集团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特殊的动机,直接造成不公平关联交易的产生。从子公司角度出发,与集团公司实行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最主要有如下两种类型:一是“抽取利益型”的关联交易,也就是集团公司对控股地位加以利用,经过关联交易对子公司利润进行直接转移或者占用子公司的资源。二是“输入利益型”的关联交易,也就是为了在子公司业绩欠佳之时将配股资格保住,又或者为了取得上市的资格,通过与子公司展开资产托管、资产重组、承包经营、关联购销等行为,通过集团公司来对子公司的经营利润加以转移,在短时间内,将子公司经营的业绩进行人为提升。其中,有一点值得关注,由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在筹资渠道、经营状况等方面有明显差距,使得“输入利益型”的关联交易只能沦为手段,而“抽取利益型”的关联交易才是真正的目的。集团公司的不公平交易会对广大的债权人、中小股东以及上市子公司本身造成一定损害。 (二)集团公司不公平交易危害 1.对子公司利益产生损害。一方面,由于上市子公司对集团公司过于依赖,对子公司自身健康的发展不利。另一方面,上市子公司为集团公司所提供的资金、贷款和担保金额远远超过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所提供的资金、贷款和担保金额,从而使上市子公司财务风险得到了极大增加。 2.对子公司小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关联交易的不公平性最主要危害便是对子公司中的小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大股东可通过表决形式,对子公司关联交易进行安排,如此一来,便使得子公司在包装上市之后,集团公司通过关联交易把小股东募集而来的资金进行套现使用,在这个过程中,最大的受害者便是中小投资者。

香港金融管理局 组织架构图

香港金融管理局 組織架構圖總裁:陳德霖 副總裁:彭醒棠 ?助理總裁(金融基建):李建英 ?主管(金融基建發展):李樹培 ?主管(支付系統運作):鮑克運 ?助理總裁(貨幣管理):李達志 ?主管(貨幣):陳葉小明 ?主管(金融穩定監察):何漢傑 ?主管(市場發展):馮殷諾 ?主管(貨幣市場運作):黎巧兒 ?助理總裁(經濟研究):何東 ?主管(經濟研究):張麗玲 ?主管(市場研究):許祖愷 副總裁:余偉文 ?助理總裁(外事):李永誠 ?主管(外事)1:尹子輝 ?主管(外事)2:許海芝 ?首席代表(紐約辦事處):張錦堂 ?助理總裁(儲備管理):朱兆荃 ?主管(直接投資)1:伍展恒 ?主管(直接投資)2: ?主管(外聘投資經理):松井馨

副總裁:阮國恒 ?助理總裁(銀行操守):朱立翹 ?主管(支付系統監察及牌照審批):祁能賢 ?主管(銀行操守)1:李夢蘭 ?主管(銀行操守)2:劉紹全 ?助理總裁(銀行政策):簡嘉蘭 ?主管(銀行政策)A:楊雲雲 ?主管(銀行政策)B:朱兆熊 ?助理總裁(銀行監理):鄭發 ?主管(銀行監理)1:譚漢廣 ?主管(銀行監理)2:劉寶運 ?主管(銀行監理)3:張永廉 ?主管(企業信貸風險監理):容渭燊 ?主管(業務操作及科技風險監理):李偉文 ?主管(打擊清洗黑錢及金融罪行):麥敬倫 ?執行總監(法規):戴敏娜 ?主管(法規)1:陳世起 ?主管(法規)2:黎樹仁 ?主管(存款保障計劃):梁靜嫻 ?助理總裁(機構拓展及營運):陳維民 ?主管(行政):黃巧瑩 ?主管(機構發展):劉中健 ?主管(財務):陳景宏 ?主管(資訊科技):陳永華 ?首席法律顧問:簡賢亮 ?副首席法律顧問1:張少慧 ??副首席法律顧問 副首席法律顧問 2:黃敏詩 3:羅承恩 ?總裁助理:區毓麟 ?主管(內部審核):葉茂林 ?主管(風險管理及監察):劉慧娟

xxxx国际金融中心排名(ifcd index).docx

2010国际金融中心排名(IFCD INDEX) 城市榜单2010-07-11 11:55:31 阅读262 评论1 字号:大中小订阅 IFCD INDEX通过综合66项客观指标、2386份主观调查问卷,对全球45个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发展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客观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金融市场、成长发展、产业支撑、服务水平和综合环境五个方面。 新华-道琼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显示,纽约取代伦敦成为全球排名第一的国际金融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前十名分别是纽约、伦敦、东京、香港、巴黎、新家坡、法兰克福、上海、华盛顿和悉尼。 这份指数报告认为,从整体看来,排在前9位的城市都是世界著名的金融中心,聚集了大量金融机构和相关服务产业,全面集中地开展国际资本借贷、债券发行、外汇交易、保险等金融服务业,认知度较高,影响力较强。 从地域分布上看,欧洲城市最多,达到21个;其次为亚太及非洲地区,达到14个;美洲有10个城市,但有8个分布在北美。在中国大陆的金融中心中,上海排在第8位,北京排在第13位,深圳排在第22位,均处于一个中上的位次。 1、纽约——全面领先

纽约是世界上最主要的商业和金融中心,更被视为都市文明的代表。有著名的自由女神,帝国 大厦,时代广场和百老汇等 作为此次排名第一的纽约,其“产业支撑”和“综合环境”在所有参评的45个城市中位于第一位,综合得分87.2。纽约的“金融市场”和“服务水平”也排在第二高位。仅有“成长发展”相对薄弱,位列中国三个城市之后,排名 第四。 纽约的全面发展是纽约超越伦敦、在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指数中排名第一的主要原因。国际上可与纽约抗衡 的竞争对手目前只有伦敦。在成长发展、产业支撑和创新产出方面,纽约的表现优于伦敦;而在市场和服务水平方面则略逊于伦敦。 2、伦敦——老牌劲旅

香港、新加坡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比较研究

亚农任厮一,?比较研究? 香港、新加坡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比较研究 王倩薛波★ I内窖摘要】本文以金融中m的功能定叉为基准,Ⅸ金融发展理论为基础。d金融系统功能分析为思路,对香港、新加坡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功能进行比较分析,探寻上海的比较优势和劣 势。得出结论:从历史和现实来看,香港和新加坡在金融系统功能的诸多方面都超越上 海,上海只是在商品期货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上海的最大优势之一是它和伦敦、纽约、东 京一样有着强太的国家经济体作为后盾,近几年发展态势赴好,有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能 力;开放型、多功能是构建上海国际金融中?o的趋势和方向。 K关键词J国际全融中m金融发展金融系统功能国际银行服务 E中图分类号jF831《文献标识码月A《文章编号】1000—6052(2007)06--0102-04 许多学者对亚太地区国际金融中心的比较和网络布局进行r卓有成效的研究。太多数研究认为,东京属于“Big--3”的层级,香港与新加坡在20世纪中后期先后发展成为颇具影响的亚太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台北、上海、马尼拉、曼谷、汉城等属于第三层次(胡坚,1997)。poon(2003)指出,国际金融体系从空间角度看是由众多层级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组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1980年到1998年间,香港和新加坡作为亚洲国际金融中心的迅速崛起。这一点也是与亚洲成为世界经济增长和国际贸易投资领域开放程度最高的事实相符台的。他运用股票市场的1998年数据进行聚类分析,得出处于第一层级的是纽约、伦敦,其次是法兰克福、东京,香港、新加坡与汉城位于第四层级。 本文将基于一个基本假设:亚太地区国际金融中心分层为:东京第一层次;香港、新加坡第二层次;上海第三层次,并在构建一个创新分析框架基础上.对香港、新加坡和上海的国际金融中心功能表现进行比较分析。 一、基本理论依据和分析框架 (一)金融中口的功能定艾 根据Kinderbcrg(1974)关于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义,众多学者对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一般来说,国际金融中心在国际方面具有以下六大功能(曾康霖,2003): 第一,融资功能,主要表现为有能力参与国际性的同业拆借和外汇买卖。第二,筹资功能,主要表现 ’王倩:上海财经太学金融学院博士研览生 ‘薛波: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 ?墟?AlIA-iDAcnlic|COMOMIC|RYlRW为有条件发行债券和股票。第三,投资功能.主要表现为通过该地区金融机构融人与融出资金进行投资。第四,交易功能,主要表现为金融产品的交易活跃。第五。创新功能,主要表现为能够不时推出新的金融产品。第六,综合服务功能,主要表现为基础漫施完善和服务质量上乘。这六大功能最终表现为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金融发展理论 1969年,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出版了《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一书。他认为,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之和构成该国的金融结构。所谓金融发展就是金融结构的变化,涉及到金融工具的多样化和金融机构的多元化。金融结构优化主要是指金融工具的数量、种类、先进程度以及金融机构的数量、种类、效率的综合井形成不同程度的金融发展。合理的金融结构对于经济增长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因为金融结构优化改善了经济的运行,为资本的快建有效转移提供了便利,提高了资本的利用效率。在此之后.金融发展理论又不断发展深化,主要代表是Mckinnon(1973)和Shaw(1973)的“金融压抑”和“金融深化”理论、Hellman等(1996)提出的金融约束论等。20世纪80年代。内生增长理论的兴起拓展了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角度。经济金融学家开始把内生经济增长和内生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纳人金融发展模型中,解释金融中介体和市场是如何内生形成以及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关系(谈儒勇,2000,P.40)。 但金融发展理论并未对国际金融中心研究引起足够重视i只有Shaw(1973)提到了一些金融业空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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