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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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一般要求. 2

5 核心要求. 2

5.1 方针目标. 2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3

5.3 安全生产投入与工伤保险. 3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3

5.5 教育培训. 5

5.6 生产设备设施. 5

5.7 作业安全. 8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11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12

5.10 职业健康. 13

5.11 应急救援. 14

5.12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5

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5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编制依据GB/T 1.1。

本标准依据AQ3013-2008、AQ/T9006-2010制订,共同用于指导涂料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涂料行业协会、国家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华制漆(深圳)有限公司、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东莞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海峰、曹永友、曲福年、何炳福、林雪南、张卓杰、方永年、周耀、董国胜、田敏。

本标准首次发布。

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属于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涂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过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原料、中间产品或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涂料生产企业,其生产过程包括配料、分散、研磨、调漆、检验、包装、储运等,以及相关的树脂合成或油脂热炼等操作工艺和作业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安全技术条件

GB 4053.4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206.1 色漆和清漆詞汇第一部分通用术语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

GB 17914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7916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35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T 8196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AQ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T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HG 23012-1999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T 20675-1990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HG/T 23003-1992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AQ 3013-200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涂料 coating

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功能,如绝缘、防腐、标志等,并能形成固态涂膜的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注1:本标准特指属危险化学品的涂料。

注2:在具体的涂料品种名称中可用“漆”或“涂料”表示,如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3.2

溶剂型涂料 solvent base coatings

主要稀释成份,即非成膜物质为有机溶剂的涂料。

3.3

稀释剂 thinner

单组分或多组分的挥发性液体,加入涂料中以降低其粘度。

4 一般要求

企业应按照AQ 3013-2008第4章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5 核心要求

5.1 方针目标

a)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b)企业应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可结合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1)零死亡;

2)千人重伤率;

3)千人负伤率;

4)事故起数降低率;

5)隐患治理完成率;

6)有毒有害场所检测合格率等。

c)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有效完成。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组织机构

5.2.1.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

b)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3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应按不低于企业总人数5‰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1.2 企业应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5.2.1.3 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5.2.2 职责

5.2.2.1 企业应制定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5.2.2.2 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5.2.2.3 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5.2.3 负责人

5.2.3.1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按照AQ3013-2008第5.1.1条款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5.2.3.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内容包括:a)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

b)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c)坚持预防为主,开展风险管理,抓好隐患治理;

d)提供必要资源,保障安全生产;

e)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f) 对从业人员、相关方的承诺。

5.2.3.3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内容应通过合适的方式、渠道向所有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宣传或告知。

5.2.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并主持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审查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决策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应实施方案,并保存会议记录。

5.3 安全生产投入与工伤保险

5.3.1 安全生产投入

5.3.1.1 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5.3.1.2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5.3.2 工伤保险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4.1.1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5.4.1.2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5.4.1.3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5.4.1.4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5.4.2 规章制度

5.4.2.1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3.3.1条款要求,制订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下列内容的管理制度:

a)门卫管理;

b)厂区道路交通、车辆管理;

c)废弃物管理等。

5.4.2.3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5.4.3 操作规程

5.4.3.1 企业应根据涂料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辅助材料的危险性设立生产操作岗位,编制岗位操作规程。应编制但不局限于下列岗位的操作规程:

a)漂油、脱酸、脱色岗位;

b)树脂,如醇酸、聚酯、丙烯酸、聚氨酯、环氧酯、氨基等合成岗位;

c)基料,如油脂基料、天然树脂基料、酚醛树脂基料、沥青基料等热炼岗位;

d)固体树脂,如硝化棉、改性松香树脂、环氧树脂、丙烯酸树脂、乙烯树脂、氯化橡胶等溶解岗位;

e)树脂、基料压滤,如使用板框式压滤机、油水分离机、高速离心机、袋式过滤机、纸芯过滤机、过滤塔筛等设备的岗位;

f)研磨,包括使用搅拌机、高速分散机、砂磨机、三辊机、球磨机等分散设备的岗位;g)色漆、清漆配料岗位;

h)调漆、调色岗位;

i)辅助材料配制岗位;

j)包装岗位;

k) 仓储岗位。

5.4.3.2 企业还应编制但不局限于下列通用设备的操作规程:

a)输送系统,包括气动式隔膜泵、齿轮泵、真空泵、转子泵、离心泵、空气压缩机等;b)起重设备,包括电梯、电动葫芦、吊车、升降机、液压升降平台等;

c)加热系统,包括有机热载体炉、锅炉、电热棒加热、电感应加热等。

5.4.3.3 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

b)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c)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d)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e) 紧急停车操作程序;

f) 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g)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5.4.3.4 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4.4 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a)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宜性和充分性;

b)企业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行为;

c)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和行为的整改情况等。

5.4.5 修订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3.5条款要求执行。

5.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5.4.

6.1 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5.4.

6.2 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5 教育培训

5.5.1 教育培训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4条款规定执行。

5.5.2 安全文化建设

5.5.2.1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5.5.2.2 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5.6 生产设备设施

5.6.1 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5.6.1.1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5.1条款规定执行。

5.6.1.2 企业应选择具有相应化工设计资质和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

5.6.1.3 企业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可采用多层厂房结构。

5.6.1.4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

5.6.1.5 冬天使用采暖设施的企业应按照GB50016规定执行。

5.6.1.6 企业应编制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并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6.2 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5.6.2.1 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5.6.2.2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5.6条款规定执行。

5.6.3 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5.6.3.1 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5.6.3.2 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5.6.3.3 企业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5.6.3.4 企业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5.6.4 安全设施

5.6.4.1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5.2.1、第5.5.2.2条款规定,配置安全设施,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台帐。

5.6.4.2 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a)检测报警设施

1)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散发硫化氢、氰化氢、氯气、一氧化碳、丙烯腈、环氧乙烷、氯乙烯等有毒区域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探头宜在可燃气体、可燃蒸气释放源处安装;

(2)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仪,其安装高度应距地坪

0.3 ~0.6m;

(3)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其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2 m。

2)下列设备设施:

(1)输送泵宜配置压力表;

(2)密闭式砂磨机应配置压力、温度安全联锁装置;

(3)溶剂储罐应配置压力表、呼吸阀、液位计。玻璃管液位计应加护套保护措施,易燃易爆液体不宜使用玻璃管液位计,储罐液位计指示宜为电子液位显示并设置液位高低限报警,报警信号送至控制室;

(4)蒸汽锅炉应配置压力表、温度计及水位计;

(5)树脂反应釜的超温报警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如压力表、温度计、水位计等应完整、齐全、有效;

(6)属特种设备的树脂反应釜(工作压力≥0.1Mpa 表压;负压或真空下工作;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等),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应定期校验、检修、记录;

(7)有机热载体炉应配置液位计、温度计、安全阀、膨胀器、自动调节保护装置;

(8)单体聚合釜应设置防爆膜及溢沫槽。

b)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l)防护栏、安全梯、平台的设置应符合GB4053.1、GB4053.2、GB4053.3、GB 4053.4的规定;

2)各种外露的机械转动设备和皮带传动部位,应设置便于观察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应符合GB/T 8196要求;

3)分散机、搅拌机的转盘或转叶使用时,应置于移动分散缸内的中央位置,分散缸应设置固定装置。

c)防爆设施

1)易燃易爆场所应按GB50058规定配置防爆型电气设备;

2)甲乙类厂房、仓库内的起重设备和电梯应为液压升降平台或防爆型电梯和防爆型电动起动设备;

3)甲乙类厂房、仓库应采用防爆工具;

4)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按照GB50016第3.6.6条款规定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地面;

5)在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子台秤,即防爆型称重显示控制器;

6)砂磨机、分散机、包装机、树脂反应釜、树脂过滤装置等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

7)电线、电缆应采用穿钢管敷设或防火电缆槽盒铺设。

d)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1)企业应按照GB50057规定设置防雷设施;

2)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应设置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e)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

(1)树脂、固化剂反应釜应设置用于泄压的阀门、防爆膜(片)、溢位槽、放空管等设施;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和仓库应按照GB50016第3.6条款规定设置泄压设施;(3)工艺上需要排空的设备,如树脂反应釜、容器、物料储罐(槽等)均应安装排空管,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易燃、易爆液体的储罐(槽)的排空管应设有阻火器,并加装伞盖。

2)紧急处理设施

(1)配备紧急备用电源;

(2)树脂反应釜应配置通入氮气封闭液面设施;

(3)密闭砂磨机应设定限温、限压的紧急停车、仪表联锁设施。

f)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1)当必需在间墙、楼梯间开门时,应按照GB50016的规定采用防火门;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在甲乙类车间、仓库防火分区的间墙、楼梯间按照GB50016第7.4和7.5条款规定设置防火门;

(3)甲乙丙类液体的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按照GB50016、GB50351的规定设置防火堤;

(4)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如墁坡;

(5)甲、乙类厂房内部或顶层(即天台)不应设置溶剂储罐及储罐区。如工艺需要设置高位储槽时,其储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用量,但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进入生产厂区、罐区及爆炸性气体环境或危险化学品作业区范围的机动车辆应在排气管出口处,佩带防火罩;

(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防火堤出口处的含油污水排水管应设置安全水封设施,雨水排水管应设置阀门等封闭、隔离装置。

2)灭火设施

(1)应按照GB50140、GB50016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室内外消防栓、给水管道、灭火器材、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2)在易燃液体储罐区、甲类可燃液体桶装堆场、溶解硝化棉的厂房应设置喷淋装置;

(3)建筑面积超过60m2或储存量超过2t的硝化棉仓库应设置喷淋灭火系统;

(4)树脂反应釜、热炼锅应采用热载体加热,不应采用明火直接釜底加热工艺;有机热载体炉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及自动控制和自动保护装置应符合《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企业应根据规定配置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应急救援设施:包括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的急救箱、担架等医疗抢救装备。

5)逃生避难设施

企业应按照GB50016第3.7条、第3.8条款规定设置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和安全出口。

5.6.4.3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5.2.3条款、第5.5.2.4条款、第5.5.2.5条款规定执行。

5.6.5 特种设备

5.6.5.1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5.3条款规定执行。企业涉及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

a)压力容器,含储存沸点低于45℃甲类液体的容器、压力管道;

b)锅炉、有机热载体炉;

c)起重机械,包括电梯、吊车、垂直升降机、电动葫芦等;

d)企业内机动车辆。

5.6.6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5.5条款规定,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管理,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a)关键装置:

1)树脂合成装置;

2)固化剂合成装置;

3)有机热载体炉;

4)蒸汽锅炉;

5)研磨机,主要为三辊机、砂磨机;

6)高速分散机或搅拌机;

7)稀释剂配制釜。

b)重点部位:

1)溶剂储罐区;

2)硝化棉仓库;

3)TDI仓库;

4)甲、乙类物品仓库;

5)硝化棉溶解、稀释剂包装工序;

6)树脂溶解锅;

7)发电机房和变电站等。

5.7 作业安全

5.7.1 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5.7.1.1 企业应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

5.7.1.2 企业应根据生产场所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划定禁火区,按照AQ3013-2008第5.

6.1条规定,对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相关作业活动。

5.7.1.3 各种作业许可证存根应至少保存1年。

5.7.1.4 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申办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

5.7.1.5 企业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5.7.2 工艺安全

5.7.2.1 企业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a)化学品危险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反应活性;

3)腐蚀性;

4)热和化学稳定性;

5)毒性;

6)职业接触限值;

7)自救和救援措施。

b)工艺信息

1)工艺流程图;

2)化学反应机理;

3)最大储存量;

4)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c)设备信息

1)设备和管道图纸;

2)设备材质;

3)设备安装与调试;

4)电气设备类别;

5)调节阀系统设计;

6)安全系统,如报警器、联锁等。

5.7.2.2 应按照AQ3013-2008第5.5.4.2、第5.5.4.3、第5.5.4.4条款规定执行。

5.7.2.3 企业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a)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

b)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c)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d)设备、容器卸压时,应按规定排放和散发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防止造成事故;

e)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5.7.2.4 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a)发生紧急情况,应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b)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c)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d)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5.7.2.5 企业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

到妥善处理。

5.7.2.6 企业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偏差得到纠正。

5.7.2.7 有机热载体炉新加的导热油不得马上加热运转,宜慢慢升温,将导热油中的水分逐渐蒸发出去后才能正式运转传热。

5.7.2.8 砂磨机、三辊机、分散机、搅拌机,除短时间调试、洗机外不得空转。

5.7.2.9分散机运转时,禁止用油刀和铁棒接触搅拌轴。分散机由低速转向高速时不宜一步到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5.7.3 作业行为管理

5.7.3.1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

6.3条款执行。

5.7.3.2 凡是在转动部位旁边操作时,操作人员应戴工作帽,不得穿戴各类手套。

5.7.3.3 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做到:

a)涂料用硝化棉应按照GB15603附录B条款规定,专库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内,严禁与氧化剂、碱类等性质不同的物品混存;

b)铝粉应按照GB17914第3.3.2.4条款规定单独储存;

c)甲醇、乙醇、丙酮等应按照GB17914第3.3.2.3条款规定专库储存;

d)有机过氧化物与还原剂应按照GB17914第3.3.2.7条款规定分别储存;

e)过氧化苯甲酰(含稳定剂)、过氧化甲乙酮的储存环境应符合GB17914第3.5.1条款规定。

5.7.3.4 剧毒化学品,如TDI,应按照GB17916第3.2.4条款的规定专库储存或存放在间隔的单间内,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企业应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7.4 警示标志

5.7.4.1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

6.2条款规定,在有可能产生各类危险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在产生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告知牌;至少在生产区的入口,甲、乙类厂房、仓库、储罐区等危险物品存在区域设置安全标志、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5.7.4.2 企业应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安全标志、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确保无破损、变形、严重褪色等,保存检查记录。

5.7.5 相关方管理

5.7.5.1 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5.7.5.2 企业应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

5.7.5.3 企业应建立合格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5.7.5.4 不得将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条件的相关方。

5.7.6 变更

5.7.

6.1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

a) 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b) 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c) 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d) 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5.7.

6.2 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5.7.7 风险管理

5.7.7.1 范围和评价方法

a)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2.1.1条款规定,成立风险评价小组,评价小组成员应包括生产、技术、设备、电气、仪表、安全、工程等部门的人员,且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其他要求;

2)具备涂料专业知识和经验;

3)熟悉风险评价方法等。

b)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2.1.2条款、第5.2.1.3条款、第5.2.1.4条款规定确定评价范围、评价方法和准则。

5.7.7.2 风险评价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2.2条款要求进行风险评价,应重点但不局限于对以下生产工艺过程、场所、设备设施等进行评价:

a)树脂、基料、固化剂的生产工艺过程,包括合成或热炼、稀释、压滤、检验、上槽(入库);

b)成漆生产工艺过程,包括配料混合、分散研磨、调漆(色)、检验、过滤、包装、入库;

c)硝化棉、固体树脂溶解工艺过程;

d)稀释剂、辅助材料的配制工艺过程;

e)树脂储罐区、溶剂储罐区的物料储存、物料进出(或装卸)过程;

f)硝化棉、甲苯-2,4-二异氰酸酯(下简称TDI)及其他甲、乙类危险化学品的储运过程;

g)有机热载体炉、蒸汽锅炉、电热棒加热、电感应加热等系统;

h) 停水、停电、停蒸汽;

i) 停仪表风气源;

j) 工艺参数偏差等。

5.7.7.3 风险控制

a)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2.3条款规定,对风险进行控制。

b)企业应形成重大风险清单,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并对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保存记录。

5.7.7.4 风险信息更新

a)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b)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c)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8.1 隐患排查

5.8.1.1 企业应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5.8.1.2 隐患排查前应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选择合适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应依据:

a)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

b)设计规范、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c)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等。

5.8.2 排查范围与方法

5.8.2.1 企业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5.8.2.2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并与责任制挂钩。

5.8.2.3 企业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应满足:

a)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b)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c)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d)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

e)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5.8.2.4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10.1条款规定,做好安全检查管理。编制下列但不局限于下列检查形式的安全检查表:

a)综合性安全检查表:

1)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表;

2)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表;

b)专业性安全检查表:

1)工艺管理安全检查表;

2)设备管理安全检查表;

3)变配电系统管理安全检查表;

4)仪表管理安全检查表;

5)储存罐区、仓库管理安全检查表;

6)消防管理安全检查表;

7)职业卫生管理安全检查表;

8)现场检维修作业管理安全检查表;

9)安全设施管理安全检查表等;

c)季节性安全检查表(根据各地情况自定):

d)日常安全检查表:

1)岗位操作人员日常安全检查表;

2)工艺、设备、安全、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日常安全检查表;

f)节假日安全检查表。

5.8.3 隐患治理

5.8.3.1 企业应对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5.8.3.2 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a)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b)评审意见;

c)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d)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e)竣工验收报告。

5.8.3.3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5.8.3.4 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8.4 预测预警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运用定量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技术,建立体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发展趋势的预警指数系统。

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1 辨识

5.9.1.1 企业应依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9.1.2 企业应按照GB18218标准对硝化纤维素、甲醇、乙醇、丙酮、松节油、乙酸正丁酯、过氧化甲乙酮、过氧化(二)异丁酰、苯、甲基苯、甲苯-2,4-二异氰酸酯等危险化学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9.2 登记建档与备案

5.9.2.1 企业应当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a) 物质名称和数量、类别、性质;

b) 所在位置;

c) 检测报告;

d) 管理制度;

e) 管理人员;

f) 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方案、演练记录;

g)监控检查记录;

h)评估报告等。

5.9.2.2 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9.3 监控与管理

5.9.3.1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5.9.3.2 企业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5.9.3.3 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5.9.3.4 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9.3.5 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5.10 职业健康

5.10.1 职业健康管理

5.10.1.1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8.2条款规定执行。

5.10.1.2 企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目标、方法、资金、时间表等,并对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职业危害的防治与控制效果。

5.10.1.3 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指标应符合GBZ2.1和GBZ2.2规定,作业场所空气中下列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下列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指标:

a)苯(皮)6 mg/m3

b)甲苯(皮)50 mg/m3

c)二甲苯50mg/m3

d)丙酮300 mg/m3

e)环己酮(皮)50mg/m3

f)甲醇(皮)25mg/m3

g)丁醇100 mg/m3

h)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0.1 mg/m3

i)过氧化苯甲酰5 mg/m3

j)煤焦油沥青挥发物0.2mg/m3

k)石油沥青烟(按苯溶物计)5 mg/m3

l)丙烯酸(皮)6 mg/m3

m)甲基丙烯酸70 mg/m3

n)丙烯酸甲酯(皮)20 mg/m3

o)丙烯酸正丁酯25 mg/m3

p)铬酸盐0.05 mg/m3

5.10.1.4 企业应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出职业接触限值的,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5.10.1.5 企业应根据从业人员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有关管理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存入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5.10.2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5.10.2.1 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10.2.2 企业应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5.10.2.3 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5.10.3 职业危害申报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8.1条款规定执行。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包括:a)苯类;

b)异氰酸酯类;

c)醇类、酮类、醇醚类、石油溶剂类;

d)涂料用硝化纤维素;

e)重金属,如铅、镉、铬、汞、铬盐等;

f)沥青、焦油;

g)噪声等。

5.10.4 劳动防护用品

5.10.4.1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8.3条款规定执行。

5.10.4.2 企业应根据GB11651及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护目镜、手套、安全带、披肩、鞋罩、围裙、袖套、防尘口罩等,必要时配备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

5.10.5 危险化学品安全

5.10.5.1 危险化学品档案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7.1条款规定执行。

5.10.5.2 化学品分类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5.10.5.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7.3条款规定执行。

5.10.5.4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生产企业应设立24h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有专业人员值班并负责相关应急咨询。没有条件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咨询服务代理。

5.10.5.5 危险化学品登记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5.11 应急救援

5.11.1 应急机构和队伍

5.11.1.1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工作。

5.11.1.2 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即厂级、车间级管理。

5.11.1.3 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5.11.1.4 企业应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的职责。

5.11.2 应急预案

5.11.2.1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9.

6.1条款规定,编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具体事故类别,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重点考虑因素有:着火、爆炸、泄漏、中毒、烧伤、灼伤、降温、冷却、排料、停进料、停汽、停电等。

5.11.2.2 企业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5.11.2.3 企业应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评审、修订。

5.11.3 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5.11.3.1 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应急设施、装备,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并保持完好,严禁挪用。

5.11.3.2 企业应配备常用的医疗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

5.11.3.3 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5.11.4 应急演练

5.11.4.1 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5.11.4.2 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车间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5.11.5 事故救援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全套)

高晶钒钛汽车板簧 GJ–AQ02-2017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依据标准AQ/T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 受控状态:受控 版本号:A/O-A Q02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7-3-25发布2017-4-31实施 高晶钒钛汽车板簧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手册管理 第三章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基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1.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A1.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A2.1安全生产责任制 A2.2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A2.3安全会议制度 A3.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A3.2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A4.1法律法规规管理制度 A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A4.3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A5.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A5.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A6.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A6.2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A6.3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A6.4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制度 A6.5生产设备设施验收安全管理制度 A6.6生产设备设施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A6.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A7.1“三违”行为检查管理制度 A7.2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A7.3现场带班安全管理制度 A7.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A7.5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A7.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A7.6变更管理制度 A8.1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A9.1危险物品和危险源管理制度

A9.2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 A10.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A10.2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A11.1应急管理制度 A12.1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A13.1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A13.2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其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用电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制度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规定 装卸、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应急救援器材维护制度 第四章各类操作规程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六章安全作业证 第七章安全生产技术通则 第八章应急救援预案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实施指南》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编 二〇一二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述 (1) 第一节概述 (1) 第二节建设原则 (4) 第三节作用和意义 (6) 第二章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构成 (8) 第一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8) 第二节专业评定标准 (8) 第三节考评办法和评审管理办法 (11) 第四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关系 (11) 第三章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流程 (13) 第四章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 (16) 第一节二、三级企业评审指导 (16) 第二节评审相关单位和人员管理 (17) 第三节现场评审程序 (18) 第四节评审报告编写 (20) 第五章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解读 (22)

第一章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述 第一节概述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了在全国所有的工矿、商贸、交通、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要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均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为了全面规范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必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规定,使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做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而且,对各行业已经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形式要求、基本内容、考评办法等方面也需要作出相对一致的规定,从而全面推动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因此,根据我国国情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共性特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成为各行业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提出了基本要求和依据,同时对达标分级等考评办法进行了统一规定。这一规范的出台,使得我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电子版) 序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增扩大,建设资源供给与需求不适应的矛盾逐渐显现,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对工程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生产安全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立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仅是解决当前建设任务日益繁重与管理力量相对有限这一矛盾的有效举措,更是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就是把工程管理的相关要素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明确设定符合实际、符合规范要求的操作性标准,并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从而实现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施工场地更加有序、管理流程更加合理、安全施工更加到位。 一直以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认真践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理念,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在隐患治理、安全防护、应急工作、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显加强。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部质监局组织

福建、湖南等地编写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充分吸收、总结各地区的成熟经验,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地解析了施工安全标准化在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希望《指南》能成为广大建设管理者的良师益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是你我共同的责任和心愿。从我做起,关注安全,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实现人、物与系统安全可靠性,真正达到“本质安全”要求,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编写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交通运输部从2010年起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大力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了一批“零伤亡”工程,形成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典型做法。结合近年来“平安工地”建设成果,秉承现代工程安全管理新理念,部质监局组织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为主的8家单位共同编写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为重点,针对施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部位,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现阶段施工安全标准化的重点建设内容,为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对提高施工工

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车辆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二○一二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按照“经济要上去,事故要下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实行以人为本、坚持生命至上、构建和谐交通”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司实际情况,为了明确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二○一二年度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制定如下规程: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责任人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为指导思想,必须以“安全就是效益”为企业的生产宗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意识,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全局,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人)要亲自抓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与职工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严格约束所属营运车辆的违章行为,加强对承包经营者及驾乘人员的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将违章行为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到安全工作有目标,管理有制度,责任目标到人,各部门职责如下: 1.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对各项安全生产提出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务的研究与决策,审议下属单位呈报的各类文案及报表; 2. 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起领导、检查、监督的作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全面了解所管辖车辆驾乘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作好驾乘人员的安全学习,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行车安全,认真向下属各科室、各营运车辆承包经营者、驾乘人员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 业务人员负责做好车辆的各种规费缴纳、报停、复驶,车辆的变更、迁出、二保、检测,各种牌证的申办、变更、缺补等工作,及时督促车辆办理保险,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4. 保险人员负责做好所辖车辆的保险承保、续保、事故索赔等工作,车辆保险期满前一星期应通知车主续保,到期车辆未接到通知而延误保险,造成车辆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公司车辆各种规费的征收,做好运输发票的开具、发还等工作,缴纳各种应交的税费,编制员工工资册、花名册等相关报表,做好职工的工资、福利的结算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评审组织单位端)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通信信息中心 2016年1月

目录 1.登录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办理证书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办理证书申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签收证书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处理证书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看已办理及其证书申请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证书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待颁发证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询待颁发证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修改证书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删除证书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打印证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将证书信息变更为已发证状态.............................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已颁发证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自评信息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询自评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将自评信息退回企业重新填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看自评的详细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证书信息查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查询统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目录 1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1.1 安全生产方针 1.1.1 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 1.1.2 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 1.1.3 安全生产方针的传达与沟通 1.1.4 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与修订 1.2 安全生产目标 1.2.1 目标的设立 1.2.2 目标的实施计划 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1 安全生产法律意识 2.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获取 2.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融入要求 2.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用性的评审与更新 3 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3.1.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1.2 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1.3 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 3.2 安全机构的设置与人员任命 3.2.1 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 3.2.2 安全管理机构 3.2.3 安全生产委员会 3.2.4 最高管理者需书面任命的职位 3.3 员工参与 3.3.1 员工权益 3.3.2 员工参与 3.4 文件与资料控制 3.4.1 文件控制要求 3.4.2 基本安全规章制度 3.4.3 记录要求 3.5 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 3.5.1 外部联系 3.5.2 内部沟通 3.6 系统管理评审 3.6.1 管理评审程序 3.6.2 管理评审的输入 3.6.3 管理评审的输出

3.6.4 管理评审沟通 3.7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 3.7.1 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 3.7.2 承包商的选择与管理 3.8 安全认可与奖励 3.9 工余安全管理 4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4.1 辨识与评价要求 4.1.1 一般要求 4.1.2 方法的确定 4.1.3 辨识与评价流程 4.1.4 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原则 4.1.5 持续风险评价 4.2 企业风险评价 4.2.1 初始风险评价 4.2.2 风险分级管理 4.3 关键任务识别与控制 4.3.1 识别与分析关键任务程序 4.3.2 作业指导书 4.3.3 认定需要工作票或许可证的任务4.3.4 操作控制程序 4.3.5 任务观察 4.3.6 外部需要的许可 5. 安全教育与培训 5.1 员工安全意识 5.1.1 意识的辨识与输入 5.1.2 意识的提升 5.2 培训 5.2.1 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 5.2.2 培训内容与执行 5.2.3 培训评审 6 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 6.1 设计要求 6.2 生产工艺系统 6.2.1 井巷掘进 6.2.2 采矿工艺 6.3 生产保障系统 6.3.1 运输与提升 6.3.2 供电系统 6.3.3 通风系统 6.3.4 防排水系统 6.3.5 防灭火 6.4 变化管理 6.4.1 变化的识别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

不通过 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 退回企业 撤销评审结论或降级,并退上一级确认 撤销评审结论或降级,并退上一级确认 材料退回企业或降级撤销评审结论或降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指南 退回企业补正材料 重新递交至市安协

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指南 标注事项: 1:危化企业申报材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6〕111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沪安监行规〔2017〕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7〕28号) 工贸企业申报材料 《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1】8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29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沪安监行规〔2017〕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通知》(沪安监执法〔2017〕28号) 2:操作手册申报网址 3:市安协公示界面 4:市安监局公告界面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安全生产总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入厂职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电气、焊接与切割、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长辫必须罩入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15. 16、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8、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凡进入厂油库、锅炉房、配电间、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技安等

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手册

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手册 目录 一、企业安全管理 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五、安全生产投入 六、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八、安全生产检查 九、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生产预警 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 十一、职业病防治与劳保用品管理 十二、对分包企业的管理

十三、安全管理记录工作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对于本手册未涵盖的内容,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程执行。 工作内容一、企业安全管理 (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前,应依法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于期满前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二)、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备案施工时应当在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在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认真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备案表》,如实提供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南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南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指南 (试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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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综述 一、编制目的 为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提供规范的创建工作流程,指导企业自主创建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提高创建效率和创建效果最大化,达到事半功倍作用,特制定创建工作指南。 二、创建工作原则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应遵循: ——以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 ——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 ——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建立并保持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 三、创建工作程序 创建工作程序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流程一部分。它主要有创建实施工作、企业评审和持续改进三个阶段。 创建实施工作阶段主要有策划准备及制定目标、教育培训、现状梳理、管理文件制修订、实施运行及整改过程。 企业评审阶段主要有企业自评、评审申请过程。 创建工作程序见下图: — 5 —

创建工作流程图 定责任部门、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 1.策划准备和制定目标 2.教育 培训 3.现状 梳理 4.管理文 件制修订 5.实施运 行及整改 6.企业 自评 9.持续改 进 完成各层次培训 摸清存在问题和缺陷 责任制 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首次会议 现场分组自评小组分析汇总 自评组内部会议,形成自评组 意见 自评组与企业领导层沟通 末次会议 按照管理文件运行 对不符合问题整改 自 评 期满 复评 年度自评7.企业 申请 8.外部 评审见评审 网 — 6 —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拆车前要切断电源,方能进行工作。 2、拆装搬抬较重机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大家协作配合,互相呼应,稳抬稳放。 3、拆卸机件必须按工作法规规定使用工具,不准硬敲硬砸。 4、拆下机件应按规定妥善放置。 5、安装机件时,如需转动曲轴等转动部位,要打好招呼,确认无危险方可进行。 6、试车前必须清点工具,检查车上有无杂物。装好安全罩,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试车,要先开慢车,检查机器运行是否正常。 7、机器外漏的转动部件上不得装有明螺丝。 8、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机器的主体同时平修,同时安装,同时交接验收。 9、落在地上的油污要搽拭干净。 10、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 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点”,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黄砂扑火,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样本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 册样本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公司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2011-12-30发布 2012-01-01实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 编码:YL-AB-01 版次:第一版 起草:xx 审核:xx 批准:xx 0.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目录

0.2 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发布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云锡股份xx分公司全面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与运行,以提高本质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保证云锡股份xx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为目的,策划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是云锡股份xx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与运行的纲领性文件,现予以批准并发布,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和贯彻本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此令 经理: 2011 年 12 月 30 日

任命书 兹任命xx同志为云锡股份xx分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负责统筹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与运行各项工作,并代表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上级公司要求,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全面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并保障安全标准化体系的持续运行与改进。 2、督促、检查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员安全意识显着提高。 4、就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有关事宜与外部各方进行联络。 5、负责体系运行过程中经理对文件审核的代理行使权。 经理: 2011 年 12 月 30 日

AQ3016-2008-T_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AQ/T 3016-2008 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氯碱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过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隔膜法或离子交换膜法电解氯化钠或氯化钾水溶液工艺技术,生产氯气、氢气、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等产品的企业。 采用其他工艺技术路线生产氯气的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AQ3013-2008中引用的标准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安全标志 GB4962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1984氯气安全规程 GB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Z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AQ/T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HGT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 3术语和定义 AQ3013-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要求 4.1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4章的规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4.2本标准适用范围外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应按照AQ3013-2008规定执行。 5管理要素 5.1负责人与职责 5.1.1负责人 5.1.1.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AQ3013-2008第5.1.1条款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其安全承诺内容包括: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2016版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立、保持与评定的原则和一般要求,以及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的核心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行业制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评定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评审、科研、管理和规划等。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768(所有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一部分:标志 GB/T 15499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T 9004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AQ/T 9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规范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China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3.2安全生产绩效 work safety performance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职责 在经理孙逢慧的领导和直接指挥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工作~审议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讨论和决定企业内部重大安全事宜。 公司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各业务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安全员李霞岗位职责 1、公司安全员李霞必须认真贯彻“安全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和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2、公司安全员李霞定期分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现状~调查、首届事故发生的类型及分部特征~进行安全状态评价分析~并据此提出防范措施及改进意见。 3、公司安全员李霞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岗位练兵以及多种丰富多彩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活动。 4、上班时~佩带"安全环保督查"袖章~对本公司实施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每天上班后~首先检查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并保持配备充足~状态良好,发现危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奖惩办法》处理违章者, 负责对各动火点巡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才准许动火,发现

紧急情况时~立即指令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王宏亮~并立即参与抢救、保护现场以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要精通安全管理法规及保险理赔知识~工作认真~敢于坚持原则~要达到“六勤”,手勤、腿勤、脑勤、口勤、眼勤、耳勤,“六会”,会开车、会组织、会出现场评评估损失~会公关、会写材料、会作报告,~“两敢”,敢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奖罚分明~敢认真执行理赔规定做到降低事故损失,。同时履行“六员”职责~即宣传员、教员、事故预防员、书记员、协调员、资料员。 各派出机构和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安检和安全技术检查站~各安全员和车辆检验技术员是企业内部具体负责安全事物的经办人员。任命的案件科长和安全员必须经公司监事会考核同意。 企业内部具体负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是公司安检科 安检员具体负责制度有关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本企业驾驶员及聘用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培养、选拔和对违章、肇事驾驶员的处罚等工作,负责本企业安全技术检查及定期审查工作,协助或委托代处理交通事故和使用管理安全保障金。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队长职责 1、负责车队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务、团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解 决处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经常深入用车单位听取意见~抓好车队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改进措 施。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指南doc

禅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指南 一、适应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禅城区安全监管部门及工贸企业开展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 二、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否决项)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2、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金。 3、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模以上企业必须按照人业人员的2%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主任); 4、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并明确安监总监的有关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董事长或总经理)参与培训考核,取得安全资质,持证上岗; 5、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记录须100%覆盖企事业全部员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宿舍未发生“三合一”状况; 7、每季度有向属地镇街安监分局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并与当地镇街或村(居)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8、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过演练,有演练记录(300人以上的企业要按《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区安监局备案,300人以下的企业应急预案可自行组织人员进行评审); 9、近两年未发生亡人事故和未发生职业中毒及新发职业病。 10、依据《佛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以下简称《评分细则》)和本实施指南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按规定进行了自评; 三、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创建工作程序 佛山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初审、评审、审核、公告、发证、复评,延期申请的程序进行。 (一)自评。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自评工作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自评员1人)。自评小组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情况,依据相关行业评定标准或《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组成及格式见附件1)。,企业自身安全基础较差或没有能力自已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可以委托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 (二)申请。企业经评估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行业标准要求的,将《评估报告》连同《佛山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申请表的格式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所在地的镇(街)安监分局进行初步审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附件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 序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 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 挖。 1、深度≥5m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 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 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1、滑坡量大于10×104m3的中型以上滑坡体; 2、高度≥20m的土质边坡,或高度≥30m的岩质边坡。 3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 基础及围堰工程 1、深度≥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 条件复杂,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2、深度≥5m的挡墙基础; 3、水深≥20m的深水基础;水深≥10m的围堰工程。 4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 等构件施工 1、长度≥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2、长度≥150m的钢管拱的运输安装; 3、高度≥40m的墩柱、高度≥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 5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 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 或海底隧道等 1、隧道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 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 2、浅埋、偏压、连拱、小净距、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 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3、VI、V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 超过50m以上; 4、高瓦斯隧道; 5、长度≥1000m的水底、海底隧道。 6 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 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 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 业等 1、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 2、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 3、沉箱的浮运与安装作业; 4、深水防波提施工; 5、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 7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 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1、水下爆破工程; 2、30米水深以上的潜水作业(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等)。 8 爆破工程爆破工程为c级及以上。 9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 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 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 固与拆除 1、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 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8m;跨度≥18m,施工总荷载 ≥15kN/m2;集中线荷载≥20kN/m; 3、挂篮、移动模架等模板施工工艺; 4、便桥搭设、中型桥梁、中型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上跨下穿或临近既有线路施工。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进一步细化。 此表依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标准化指南》(交通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编写、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发表时间:2010年05月25日文章来源: 桂安监管危化〔2010〕20号 关于印发《广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实施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广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标准化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标准化指南》的实施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自治区安监局的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底前,全区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达标企业,在其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办理延期许可手续时,可直接办理延期换证,免于现场审查。 三、自2011年1月1日起,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等级;自2012年1月1日起,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等级,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等级。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在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内达到相应的安全标准化等级。 请各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辖区内相关安全评价机构和企业。 附件:《广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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