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单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单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单

宝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工程的(部位、分部),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将于

年月日时进行(隐蔽、验收)。请你单位派人参加予以监督。

施工单位(章):监理单位(章):

项目经理签字: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模板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我站受理工程的安全监督,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我站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核查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一)核查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按名单核查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符合建设部的规定。 (二)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电工、焊工、架子工、卷扬机操作工、电梯司机、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司机、指挥员、信号员、司索员)、起重设备装拆工、爆破工。 (三)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其他监理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 二、核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与实施完成验收手续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方案应能指导施工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实施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工程投入使用。 请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以便进行有关专项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查。 (一)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深度达到及超过5m,或深度未达5 m但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3、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与安装; 4、起重吊装; 5、脚手架的设计与安装; 6、卸料平台的设计与安装; 7、拆除与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预应力张拉、网架、索膜结构、高6 m以上的边坡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徐州市土木工程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国泰品山名邸A1#楼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现定于年月日时(地点施工现场)进行竣工验收,请你单位派员参加,予以监督。 附:1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2、竣工验收方案 质监站签收人:建设单位: (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量监督机构。 2、竣工验收组应包括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项目) 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 附件1: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附件2:竣工验收方案 附件1: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分组姓 名 单位专业 职务 /职 称 土建组戴震 宇 徐州国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 人 工程 师李春 荣 徐州国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工程 师易永 胜 徐州市建筑设计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 人 工程 师节书 光 徐州市建筑设计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师 工程 师张定 坤 徐州市建筑设计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师 工程 师

褚慧芳徐州市建筑设计研究 院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师 工程 师 许明徐州中国矿大岩土工 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 司 项目负责 人 工程 师 吴圣林徐州中国矿大岩土工 程新技术发展有限公 司 项目负责 人 工程 师 翟秋枫徐州市菲迪克建设工 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 程师 工程 师 汪允逢徐州市菲迪克建设工 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工程 师 工程 师 张取徐州市菲迪克建设工 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工程 师 工程 师 陈洁徐州市菲迪克建设工 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工程 师 工程 师 李娟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 限公司 项目经理 工程 师 高志友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 限公司 技术负责 人 工程 师 张明飞南通新华建筑集团有 限公司 质检员 工程 师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监督备案号: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江苏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

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5、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9、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

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明确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服务质量与效率,并使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督告知书。 第一部分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在实施安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进行监督检查。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安全责任 1、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履行合同约定工期。 4、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6、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 9、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一)、质量方面 1、建筑工程 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钢结构和网架子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幕墙子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屋面防水工程验收、住宅逐套验收、卫生间蓄水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通水)试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2、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床弯沉、基层、面层等验收; (2)桥梁工程:地基验槽、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桩基子分部验收和桥梁基础及墩台等下部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桥梁预制及安装、桥跨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附属构筑物及引道等验收和桥梁动静载试验; (3)给(排)水工程:沟槽验槽、安装管道验收、给(排)水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回填土验收等; (4)泵站工程:地基验槽、模板及钢筋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5)园林工程:广场、园林道路、建筑景观、湖、景观灯、绿化工程等验收。 (二)、安全方面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告知书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告知书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促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该工程的特点,现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有关要求及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安全监督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国务院第373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 7、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 8、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建建[2002]223号) 9、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 10、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 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 1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1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竣工验收通知单【竣工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

《竣工验收通知单【竣工工程质量验收通知 单】》 竣工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 工程拟于年月日进行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现将拟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程序、方案及有关验收条件情况上报,请派员监督。 一、验收组织 1、本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填报。验收组中的职责填写在验收负责人栏(组长、副组长、专业组长、专业副组长)。 2、验收组成员应为单数,不宜少于5人,也不宜过多。高层或大型公建、厂房及其他复杂工程验收组人数可适当增加。并应按照相应专业组进行验收,每个专业组人数宜为3人或5人。各参建责任主体方参加人数应相对均衡、合理,且验收组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总监、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质检员、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工程可聘请有关专家,参与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检查情况 1、首先由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别汇报合同履行情况,在工程建设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分包情况,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新技术应用情况,监理旁站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配合情况,设计功能、指标实际情况,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情况。 2、审阅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工程档案资料。

3、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实地检验工程实体质量,主要内容包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文件要求,是否有影响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问题,并对观感质量进行评估等。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及各管理环节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签章)监理单位总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质量监督机构签收人: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组验收记录 说明: 1.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 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2.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 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况 说明: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

验收通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竣工验收通知书 监督申报号: 平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平川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由白银市平川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单位施工、我单位建设(监理) 平川休闲一条街A、B、C、D段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安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验收的条件,现拟定于年月日时(地点)进行验收,现将已给我们审核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验收方案和验收成员名单报送(提交)你站审查,如符合验收条件,请按拟定、验收时间派员参加验收,实施项目监督。 附件:1、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2、验收方案 3、施工安全阶段性安全评价 4、其他资料 安监站(意见): 质监站(意见): 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总监(意见、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准备验收15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检站。 2、验收组应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 3、此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ZJ10: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书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通知书 监督申报号: 平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平川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由白银市平川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单位施工、我单位建设(监理) 甘肃忠恒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花苑小区一期沿街商铺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安全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验收的条件,现拟定于年月日时(地点)进行验收,现将已给我们审核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验收方案和验收成员名单报送(提交)你站审查,如符合验收条件,请按拟定、验收时间派员参加验收,实施项目监督。 附件:1、验收人员组成名单 2、验收方案 3、施工安全阶段性安全评价 4、其他资料 安监站(意见): 质监站(意见): 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总监(意见、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注:1、建设单位应在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准备验收15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检站。 2、验收组应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组成。 3、此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

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

再生资源专业分拣加工利用中心 #厂房 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 阜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再生资源专业分拣加工利用中心5#厂房工程拟于2016 年04月25 日进行工程 验收,现将拟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程序、方案及有关验收条件情况上报,请核查。 序号 姓 名 工作单位 部门 职务 专业 职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验收负责人: 说明: 1、本表由建设单位在深基坑支护、基槽(坑)、桩基、基础等工程质量验收前填报。验收负责人栏组长。 2、验收组成员应为单数,不宜少于5人,也不宜过多。普通单层、多层建筑宜为5人或7人。高层或大型公建、厂房及其他复杂工程验收组人数可适当增加。并应按照相应专业组进行验收,每个专业组人数宜为3人或5人。各参建责任主体方参加人数应相对均衡、合理,且验收组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总监、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专职质检员、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 装 订 线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勘察单位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结构类型层数面积整体(分段) 原材料复试、配比报告有否检验(检测)报告有否 施工组织设计、各项施工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制度等有否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机构人员 证书有否 地下防水完成后效果检查结论 有否计量器具检验、鉴定手续、计量器具设置是否到位 深基坑变形观测桩位检查平面图、移交手续几何尺寸、轴线、标高、平面控制桩、水平控制点设置、 边坡坡度、安全防护措施、排水措施等是否检查复核 现场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堆放、存储条件是否与 施工平面图、帐、卡、物一致 检查验收依据规范、标准、强制性标准、 图集是否配备齐全质量事故(问题)的处理记录和整改报告有否 施工技术资料是否完整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资格及岗位证书有否 验收工作拟采用的常规检测设备和检查工具名称1、2、3、4、5、6、 验收程序、方案: 1、施工企业汇报开工、现场情况,施工质量自检等预检情况。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汇报资料、实物核查等初验情况。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内容、方法:基槽(坑)土质、几何尺寸、轴网,标高测量、平面控制桩、水平控制点、基准点引测、复核、抽查。 观感检查内容、方法: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堆放、存储条件、设备器具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土方堆放、基槽(坑)排水措施、边坡坡度、各项责任制度、措施等情况,全面检查。 4、参加验收人员对各环节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形成明确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签章)监理单位(签章)施工单位(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

附件5 ()建监()号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 通知书 单位工程名称: 监督机构(公章):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我站对你单位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站监督内容 1、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验槽、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 4、接受并即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5、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监督要求 1、建设单位应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场地,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及毗邻区域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应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单位不得将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屋面工程分部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中的一项检测业务拆分委托不同的检测单位。 3、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竣工验收前7天由建设

单位书面报我站。 4、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变动时,由建设单位书面报我站,并附其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5、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协调、督促专业承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统一管理,否则建设单位应承担该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前,应将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资料报我站。 当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将变动方的资质等级证书、合同以及变更前后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资料书面报我站。 三、监督人员委派 我站委派以下人员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请各方紧密配合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质量监督人员:联系电话: 安全监督人员: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公章): 年月日

竣工验收监督一次性告知单

竣工验收监督一次性告知单 一、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0)墙改与建筑节能验收报告。 (11)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附件1) (12)质量专家评价验收意见(附件3)(冀建质[2014]36号文件附表一、二、三) 注:抽取的专家不应有与被验收工程有关的参建单位成员,评价验收组应不少于3人,且专业齐全 (13)八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附件6)(冀建质[2014]44号)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符合后,建设单位应当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附件2),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报质量监督机构。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和程序: (1)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及组织形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应为:

【精品】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的通知 湘交质安〔2011〕161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范从业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和管理,现将《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厅直相关行业管理局、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公路水运工程行业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指导,确保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及时将《告知书》告知所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督促各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告知书》的规定与要求,加强对工程施工安全的组织和管理,依法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职责。同时,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将《告知书》印发各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按要求签收,并将签收单汇总后上报主管部门和受理监督的交通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附件:1、《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2、《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签收单 3、《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档案分类目录》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交通安全监督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1年4月8日印发

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项目编号:金建安[ ]第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监督单位:(章) 贵州省建设厅监制

安全监督交底告知说明: 1、建设单位领取《告知书》后,应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认真仔细阅读。 2、各方责任主体按照告知书所述内容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备审。 3、各方责任主体如有好的建设性意见,亦可提供备用。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金沙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致: (工程名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持、配合。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 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建设单位向所属建设安全监督机构领取《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及《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提交下列资料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监:(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一)《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一式五份;以及表中所列安全责任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附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印件) 1.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 4.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 5.总监理工程师上岗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教育证书; 6.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培训教育证书; 7.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副本复印件;(盖单位印件)(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印件) (四)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印件) (五)建设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的付款凭证及计划;(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七)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八)《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已签字盖章 (九)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十)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或实施细则; (十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十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附建筑施工图:一层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剖面图、正立面图审查完后退回)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3)施工进度计划 (4)安全技术措施; (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臵图; (6)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设臵)计划; (8)拟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型号、数量;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项目编号:黔()建安[ ]第号 工程名称惠水县上马南路居住小区(二期) 建设单位(章)惠水五月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章)贵州省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单位(章)惠水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贵州省建设厅监制 安全监督交底告知说明: 1、建设单位领取《告知书》后,应组织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认真仔细阅读。 2、各方责任主体按照告知书所述内容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备审。 3、各方责任主体如有好的建设性意见,亦可提供备用 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致: (工程名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本工程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之日起由我站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给予支持、配合。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 在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建设单位向所属建设安全监督机构领取《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及《贵州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交底告知书》,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提交下列资料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监:(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一)《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表》一式五份;以及表中所列安全责任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复印件(附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单位印件) 1.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 4.专职安全员资格证书(上岗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原证(工程完工后退还);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质(2017)改字第 001 号

春节开工工作检查及安全文明施工 一: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 1、所有塔机维护及临电维护的完善并具备相关资料。 2、所有外架及四口五临边防护的检查及完善。 3、施工现场道路清理及施工现场临时围挡的搭设完善(钢管架搭 设、铺挂密目网)。 4、现场架料清理并及时归还库房或租赁公司。 二:分栋进度、质量遗留问题 (一)11栋 1、内装贴砖班组:1、 2、 3、4单元的梯间未完善。地砖地面与外墙交接处的处理不合格。2单元因从楼上乱扔烂地砖将外墙漆面损坏的未处理。4单元的二层厨房生活阳台泛水墙不合格。 2、内墙涂料班组在作业时将外墙漆面污染未处理。 3、室内门的安装进度未跟上。 4、外墙变形缝V型镀锌板由谁负责?变形缝V型镀锌板订好后的外墙抹灰处理? 5、室内水电安装。 6、防护栏安装 7、屋面工程的完善(含二层的屋面卫生清理)。 8、零星工程:一层通道的梯步砌砖等。 9、室外工程:化粪池的设计及定位是否合理?回填土方(38处轴线填土方案)?室外散水及道路的完善? (二)9栋 1、外架检查,1、2单元吊地砖的落地平台搭设。 2、底框的填充墙砌筑(民工住宿的调节、建渣清理、放线、标高控制、植筋),所有的楼层建渣清理(特别是需要做防水的厨房、厕所、客厅阳台、厨房生活阳台、厕所外阳台)。 3、木工组的胀模剔打、丝杆、步步紧拆除清理、排烟道孔的清理。 4、内抹灰的返工处理,厕所找平层返工处理、落地灰的处理。 5、外抹灰的局部墙面处理,落地灰的处理。 6、水电安装的材料采购计划申报,现场进度、开槽后的建渣清理。 7、地砖的材料采购计划申报,班组人员安排。 (三)7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内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内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监督申报号: 建筑质量监督站: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资料完整,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现拟定于年月日(地点)进行竣工验收,现将已经我们审核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方案和验收员组成名单报送(提交)你站审核,如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请按拟定验收时间派员参加竣工验收,予以监督。 附件:1、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2、竣工验收方案 质监站:(盖章)建设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注: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将本通知报质量监督机构。 2、竣工验收组应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专家。 3、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建设、监理、施工、质监站各一份。 竣工验收组主要成员名单

分 姓名单位专业职务/职称组 土 建 组 安 装 组 附件2:竣工验收方案(另附页) 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申报单雨花台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由我单位建设的工程,面积为 m2,造价为万元,并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并整理完成如下资料: 1、竣工报告□ 2、竣工验收主要成员及验收组长名单□ 3、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方案□ 4、施工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 5、有关节能保温工程专项验收文件□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7、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单元、户号抽签记录表□ 8、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组复核记录□ 9、住宅单位工程验收问题记录表□ 10、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1、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2、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3、验收通过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4、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 15、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16、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依据质量监督检查要求,现向你站申报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公章) 年月日 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方案 根据有关要求,我单位特制定项目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方案,请监督。 一、本项目有关情况: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告知书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暂行规定》,我站受理上思县2011年廉租住房项目5标段(7栋)施工工程的安全监督,为使监督工作顺利有序实施,现将我站监督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核查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一)核查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培训记录;按名单核查专职安全员数量是否符合建设部的规定。 (二)核查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上岗证:电工、焊工、架子工、卷扬机操作工、电梯司机、塔式起重机操作工(司机、指挥员、信号员、司索员)、起重设备装拆工、爆破工。

(三)核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按名单核查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其他监理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和培训记录。 二、核查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与实施完成验收手续 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方案应能指导施工作业;方案编制与审查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方案实施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将工程投入使用。 请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本工程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资料,以便进行有关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查。 (一)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2、深度达到及超过5m,或深度未达5m但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高于坑底的土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3、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与安装; 4、起重吊装; 5、脚手架的设计与安装; 6、卸料平台的设计与安装; 7、拆除与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预应力张拉、网架、索膜结构、高6m以上的边坡施工、隧道、桥梁、特种设备安装、江河的导流和截流、港口和航道工程。

安全监督工作告知书(1)(1)

附件4 安备字(20 )第号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 你单位申报的安全监督备案文件和资料,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该工程将纳入我单位拟实施安全监督工程范围。 为了贯彻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你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应在项目开工前不少于7日,将施工许可证提交我单位审验,并告知具体开工日期。我单位将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对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首次安全监督工作交底,明确监督人员,提出工作要求,正式开始实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请你单位根据项目有关情况与我单位联系确定交底会的时间地点,并做好被交底人员的组织召集工作。

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交底会上提交保证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方案,包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相 应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项目开工条件准备情况等资料。对于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组织机构不全、岗位职责不清或不具备开工条件,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我单位将责令限期改正。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告知书接收人签字: (监督机构盖章) 年月日

附件5 安交字(20 )第号 安全监督工作交底书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现对 项目安全监督工作有关事宜交底如下: 一、监督工作的依据 (一)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标准规范规程等; (二)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三)本项目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二、监督的内容 工程建设主体各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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