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

一、卖房前哪些工作需要做:

卖房前卖方应汇总房屋存在哪些瑕疵(水管、电路、采光等),在出售信息中一并列明,避免因为房屋瑕疵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权属证书原件应该由卖方本人持有

中介一般会以方便代理为由要求卖方把《房产证》交给中介代为保管,但是一旦卖方和中介发生纠纷,中介往往会扣住产权证不还。卖方要回房产权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建议卖方把房产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交给中介,需要原件时可由产权人亲自出面办理。同时卖方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仅供xx中介公司代为出售xx房产之用,不做其他用途。

3、谨慎收取定金

二手房交易流程进行到议价过程的时候,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如果房子卖了,定金可以转为佣金,但是如果买方毁约卖方定金不予退还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

4、签署合同等文件不能留空白

卖方在签署合同等文件时一定要仔细审核文件的内容,如果有空白之处要么要求明确填写要么用笔划掉相应空白。避免中介或买方后续填空造成纠纷。

5、对交易可能发生的费用应该在委托中介时提前确认清楚

在与中介签订正式的有权利义务约束条件的协议或承诺之前,应该先就委托中介售房可能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由哪一方承担、要委托中介代为处理的所有事项都进行明确约定,并把相关费用标准形成书面文件,由各方确认。以免在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因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三、房款交割有讲究

1、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收取定金,买方第一天签约、第二天反悔很常见。

没有定金的约束,买方可以随时违约。卖方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损失耗时耗力,而且损失数额难以举证。

2、办理过户时,要确保买方已经拿到了贷款承诺函。

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且放款一定要直接进入卖方账户。

另外卖方也可以要求买方与担保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卖方过户房产后如拿不到尾款由担保公司承担。目前很多中介公司为促成交易,也会以自有房产提供担保。

3、更名完成后提醒中介支付过户押金:

此款项属于中介代管款项,一般3000到5000左右,用于结清水电煤气以及管理费的,交房之后,一定要及时提醒中介返还过户押金。

1.议价

既然是买卖,只要是有人想要买,就一定会涉及到杀价这一项。毕竟,谁的钱都不是风刮来的。这个时候,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价钱高低往往取决于消费者的认定与市场的销售行情,所以售房者要预留杀价空间,给买方去发挥。

2.付定金

如果购房者相中了您的房子,就需要付一些定金。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3.签约

交付定金之后1星期左右,买方必须准备:印章、身分证、订金收据。然后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确定买卖销售,并付签约款。

4.用印:(签约后7-10天)

买方必须先到户政事务所申请印鉴证明,做为买房子契约中所用印鉴的法律效力。并持户口名簿影本3份、印鉴证明3份、印鉴章和卖方在所有文件上盖上双方印鉴。同时再付第2次款,付款后,卖方就会将印鉴、所有权状等相关证件拿出来交给买方办理过户。

5.完税(签约后30日内)

买方必须在签约后30日内,向当地的部门缴交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

此时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缴纳税费的时候,必须查明卖方是否积欠房屋税、地价税,确定付清所有税费才能办理过户,并付第三次款。

6.过户(签约后30日内)

卖方必须持:买卖契约书正、副本(贴足印花税票)、身份证影本、增值税单、契税单、土地、建物所有权状,到地政事务所办理土地及建物的所有权转移以及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的涂销或更名,核发新权状后,房屋所有权便转移至你的名下。

7.付尾款(过后10至15天内)

将剩余的屋款全数付清,通常是向银行贷款来支付较后的尾款,也可由银行直接将贷款拨入卖方的帐户,并完成过户、交屋手续。

卖房子的技巧:

一、定价技巧如何给房屋定价是卖房子最重要的第一步。房价如果定的太高,买家无法承担,或者觉得不实惠,就没办法卖出去。可是如果房价定低了,房主肯定不会愿意。订房价时要根据交通状况、地理位置、建筑年代、建筑质量、建筑形式、房型结构、社区环境、生活配套、物业管理等几个方面综合考量。这样在说服买家时也有理有据,能够让人接受。

二、签约要警惕

很多时候在签署售房合同的时候合同事项内容模糊,这样会对双方造成一系列的麻烦,所以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使用权利如实的标注出来,再一个就是提供“三项证明”,出售的证明、房屋抵押权的证明、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所有的交易流程要与房款的支付挂钩,这样才能确保在房屋过户后才能够得到房款。

三、取得放款承诺

在签约之前卖房子这一方通常只能够得到买房的首付款,而尾款的话通常是通过银行支付,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就要注意到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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