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少年犯罪案例

2016青少年犯罪案例
2016青少年犯罪案例

2016青少年犯罪案例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手段残暴程度,影响之恶劣对社会仍产生着较大影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青少年犯罪案例,希望对你有帮助。

【案例一】13岁少年犯罪缺乏关爱造两家庭悲剧

为抢劫手机,四川一名13岁少年小武将汽油泼向素不相识的女教师,纵火将对方烧成特重度烧伤。这一低龄重罪案件,再次掀起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热议。

只为抢一部手机,竟然向素不相识的女青年泼汽油并点燃,造成其全身大面积烧伤,其手段之残忍,性格之冷酷,让人瞠目。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个孩子母亲离异,父亲外出打工,无人看护,经常在外面惹是生非,在泼汽油烧人到被警方控制这几天内,又接连犯下了盗窃和抢夺路人两起案件。如此恶性案件,只因小武还未满14周岁,按照刑法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当地警方对其作出了由监护人看管的决定。

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话,小武就不会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犯案;而小武父亲所谓的“看管”,就是用一根铁链,将肇事的儿子锁在家里。

像小武这样监护人无看管条件的,依照法规需要收容教养。不过,该地区工读学校尚在筹建,开学时间暂时无法确定。换言之,这个为所欲为、无知无畏的孩子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依然处于逍遥法外的阶段。

【案例二】少年21天撬车130辆混江湖2年被捅3刀不愿回家

他叫易明,一个年仅13岁的懵懂少年,稚气未脱却身材高大;原本应该在学校读书的他,无意之中卷入“江湖”。

在行走“江湖”的两年间,易明先后被警察抓过10余次;短短21天,他和同伙们疯狂撬车130余辆。也是这两年,易明曾被人连捅3刀;他身上还有没有痊愈的烟头烫伤,这是团伙成员为了逼迫他参与盗窃施下的“黑手”。

“警察抓不得,家长管不了,社会容不下。”易明身上的“问题少年”特征,让警察头痛,让家长绝望:该拿他们怎么办?易明也有自己的纠结:想回归正常生活,该怎么办?

7月28日,宜宾县公安局专案组破获一起团伙撬车盗窃案,主要实施撬车盗窃的人叫易明,案发时年仅13周岁。在短短的21天里,这个由刘僵、易明等8人组成的团伙,疯狂撬车130余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万元,间接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所有的撬车盗窃案,都是这个叫易明的孩子具体实施。另有5名17周岁至22周岁的团伙成员,每次作案时或躲在暗处,或控制指挥易明,以逃避警方打击。

最让办案民警痛心和气愤的是,易明是警方的老熟人,曾多次因为盗窃被抓。易明又是根“老油条”,一旦被放,又立即“回归”团伙中继续作案。

【案例三】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

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案例四】青少年吸毒犯罪案例

为追求新潮和酷感,3个90后女孩竟想出了用吸食毒品作为庆祝生日的方式,还邀请了3个男孩一起到宾馆来“分享”毒品。长寿区检察院近日透露,经该院提起公诉,这3个女孩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已于1月7日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

今年20岁的小丽,和同龄的小馨,以及21岁的小红,是很要好的朋友,3人都没有正式职业。去年10月24日是小丽的生日。为了能让这个生日过得刺激、够酷,小丽和姐妹们竟有了一起吸毒庆祝的想法。于是,小丽将自己的身份证和100元钱交给小馨和小红,拜托两人帮自己到长寿区某宾馆开一间房。她还神秘地暗示姐妹们“晚上有好节目”。

小馨和小红来到宾馆后,用小丽的身份证和两人各自的身份证一起开了一间房,并交了100元房费,小红还帮忙垫付了100元押金。当天下午,小丽和两个姐妹邀约另外3个90后男孩,一起来到宾馆房间为小丽庆贺生日。期间,6个人一起吸食了冰毒。第二天凌晨,小丽被公安机关捉获,小馨和小红也很快落网。

据小丽交代,吸食冰毒是她们早就计划好的庆贺生日的方式。几人以前也偶尔吸食毒品,这次过生日,“分享”毒品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种“交流方式”,也是一种“酷”的表现。

小红表示,在90后的朋友圈里,大多数人的父母都忙于工作,甚至常年在外打工,很少有时间管她们。平时她们在家无所事事,感觉特别无聊。大家混在一起,经常想些新奇的办法,追求新潮和“酷”感,寻求“给力”的生活方式。吸毒是她们这类年轻人认为很“拽”的一种行为,感觉和吸烟区别不大。“那么多人吸烟也没有啥啊,吸毒更有‘个性’。”小红语出惊人。

因吸食毒品,去年11月4日,小丽、小馨、小红被长寿区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同年12月17日,长寿区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对3人提起公诉。

【案例五】少年杀害幼童被收容教养引议

日前,广西一名13岁少年杀害3名儿童后,因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被执行为期3年的收容教养。这一事件再次让“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需要降低”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前不久,针对这一争论,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共同召开“刑事责任年龄圆桌讨论会”,并公开发表“关于理性看待刑事责任年龄的倡议书”,强调鉴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特殊性和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应当客观、理性地看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不应为极端个案或舆论左右科学判断。

【案例六】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

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案例七】一刀斩断了三个家庭

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顾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给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顾放学刚走校门,上去对准顾就是一刀。顾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追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顾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顾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

【案例八】

今年13岁的少年费小林是江苏省东海县曲阳乡曹庄村村民。由于其父母年迈,家庭贫困,自小就被父母娇纵的他,为了上网、吃喝玩乐,从6岁开始就经常偷拿家里的钱。小学六年级辍学后,更加无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泥潭。2004年8月中旬的一天,某电视台播放了一桩绑架勒索案,绑架者绑架并杀害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敲诈勒索赎金19万美金。这则案例给费小林带来了“灵感”,为了搞钱,他开始盘算着如何绑架杀害同村的小伙伴小龙,向他的父母勒索赎金。

同年9月6日,费小林用欺骗的手法将小龙骗到村西杨树林,用一根旧拉链绞勒小龙颈部致其窒息死亡,并就地挖坑埋尸,然后携带小龙的部分衣裤离开,准备伺机向小龙的父母实施敲诈。

费小林在供述完自己的犯罪事实后,竟还念念不忘悬赏,一直问办案人员:“案子现在已经破了,我能拿到你们的2万元悬赏金吗?”

【案例九】

杨某(男,17岁,福建省平和县人),其在2005年3月,在湖里马垅某网吧上网时发现该网吧服务器的漏洞,并多次利用该网吧服务器漏洞,修改网吧电脑网络服务器系统中上网卡帐户数据,为其同学徐某、陈某、韦某等人在该网吧增加上网帐号上的金额数据,以达到不向该网吧缴费而上网的目的。

【案例十】

广东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两名初中生为了搞点上网费,潜入一名八旬老太家中盗窃,被发现后将老太残忍杀害,由于听说死者死亡前看到的东西会记录在瞳孔里,两名初中生又残忍地拿打火机将死者的眼珠烧掉。

行凶的甘华(化名)的奶奶今年76岁,算是文婆(死者)最好的朋友,所以文婆经常到甘华家坐坐。

事发前几日,文婆到甘华家闲聊时说到,香港亲戚知道文婆的生日快到了,给文婆寄了几千块钱,这话被甘华听到了,记在了心里。3月6日,大家最后看到文婆的时候是下午4时30分,当时文婆正在街上和大家聊天。甘华和赖平(化名)就潜进了文婆家中准备偷钱。

甘华和赖平正在盗窃,文婆从外面回到家。甘华和赖平就藏了起来。文婆找她养的猫时,发现了甘平和赖华。两人情急之下,用衣服将文婆的头包住,直到老人窒息死亡。

记者从警方人士处了解到,甘华和赖平盗得4000余元现金及其他财物,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他们二人怕被发现,竟然学着影视片中的手段,用湿布将指纹擦掉,最后警方是从门把手下侧的一枚残留指纹发现了二人的踪迹。

记者调查时了解到,育新中学是蓝塘镇最好的初中,每年都有不少学生可以考到县里的重点高中。校长刘森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都是网吧惹的祸,学校说实在无能为力。据了解,从2003年开始,学校边上开了三家无牌网吧,育新中学从此就展开了和这些网吧的拉锯战,学校每年都往上打报告,要求关闭这些两百米内的网吧,可是一有人查这些网吧就关门,没人管的时候就又开了起来。老师要是到网吧去找学生,就会被网吧老板赶出来。

2016会计继续教育(选择题)

2016年会计继续教育——选择题 考试课20课时: 一、营改增——交通运输业专题 二、营改增——三大行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比较 三、营改增——部份现代服务业专题 四、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五、会计职业道德 1、营业税与增值税相比,最大的缺陷是()。重复计征 2、下列不属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区别的是()。是否属于流转税 3、交通运输业营改增后,装卸搬运服务适用的税率是()。6% 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执行的日期是()。2013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0号-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在()会议通过。财政部门 6、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伪造票据者()。不承担票据责任 7、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伪造票据者()。不承担票据责任 8、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的期限为到期日起()。10日内 9、结算类票据是指()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行政事业单位 10、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财政、审计 11、下面关于财政票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财政票据实行定期换版制度 12、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并发放财政票据。财政票据领购证 13、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14、票据保证的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 15、被监督检查单位逾期未执行财政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屡次书面催促无效,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经本机构领导审查,呈主管领导审定,局长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由综合岗位负责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一月

网络黑客案例

网络黑客案例 【篇一:网络黑客案例】 五起黑客犯罪典型案例一、假冒客户骗取货款 事发经过 2015年3月,越南海防市某公司向中国山东文远建材有限公司订购价 值7.5万美元的货物。但是越方公司付款后,中方公司并未收到货款。后经核查发现,越方公司遭到网络诈骗,货款被汇入另外一个银行账户。2015年4月,山东文远建材公司向山东淄博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越 南公安部也提出协助请求,希望中国公安机关协助开展调查。 案件侦破 淄博公安机关立即就此开展调查。经侦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采取 入侵受害人电子邮箱的方式获取中越两国公司往来贸易信息后,利用 与中方公司电子邮箱地址类似的邮箱仿冒中方公司与越方联系,诱使 其将货款汇入另一个银行账户。近日,淄博公安机关转战上海、武汉、广州等地,打掉了这个以外籍人员为主,境内外人员相互勾连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外籍人员3名。 五起黑客犯罪典型案例 二、盗取网银信息转款 事发经过 2015年年初,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机关发现,一个由中韩两 国犯罪嫌疑人组成的团伙涉嫌针对韩国网民银行卡实施跨国网银盗窃。延边公安机关专案组历经数月缜密侦查,结合韩国警方提供的证 据材料逐渐查明,这个团伙由多个分工明确的犯罪小组组成,分布在吉 林省延边州、长春市,福建省龙岩市,广东省广州市等地,专门针对韩国 金融机构银行储户存款实施网络盗窃。 案件侦破 近日,吉林公安机关开展统一行动,在吉林、福建、广东、山东、河南 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捣毁犯罪窝点4处。 经查,这一犯罪团伙利用木马程序和网站等方式获取韩国居民银行卡 信息,然后由韩国籍犯罪嫌疑人冒充韩国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方 式诱骗用户解除银行卡保护设置,利用已获取的韩国居民网银账户信 息登录韩国受害人网银账户,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移至专门用于接收 赃款的韩国银行卡,再由位于韩国的犯罪嫌疑人通过银行atm机取出 赃款。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2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个人日记2010-07-03 19:11:26 阅读442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2009年12月25日银杏乡发生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当事一方为五名青少年令人震惊的是这五人中有两名初中生两名高中生。其中最小的当事人不到13岁,最大的年仅17岁。这起伤害案不光要引起了家长的思考学校的思考还要引起政府的思考全社会的思考。让全社会都来了解青少年,重视青少年、关心青少年、帮助青少年让他们成长成材。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其能否健康成长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存续发展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当前,青少年的成长从总体上看是健康的、良好的。但是,不容回避的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并产生了种种负面影响。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制止青少年犯罪是目前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对此我进行了以下 思考: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般说来,青少年犯罪是指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青少年犯罪以其犯罪主体年龄小、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周期长等因素而倍受人们关注。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在各类犯罪中的比重不断攀升,影响日益增大,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其现状和特点主要 表现为: (一)犯罪情节恶劣,犯罪手段升级。当前,在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重、特大案件比例逐年上升,居高不下。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类重大刑事案件中,每1000件此类案件至少有30件是青少年所为。而且,从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看,其作案手段往往凶恨残忍,犯罪的暴力化倾向十分明显,一些青少年在犯罪过程中,往往表现出天不怕地不怕的心态,实施犯 罪行为极少顾及后果。 (二)犯罪年龄提前,低龄化严重。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有所提前,呈现出明显的低龄化趋势。据调查,我国青少年犯罪年龄较以前平均提前了2?3岁,其犯罪的年龄阶段大致为:10岁?12岁开始有劣迹,13岁?14岁开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14岁?17岁进入犯罪高峰期。据统计,2002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18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上升了大约120%,14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上升了大约280%.(1)随着犯罪年龄的提前,越来越多的花季少 年走上了犯罪道路。 (三)团伙犯罪增多,集团化趋势明显。据有关资料统计,团伙犯罪在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占据大约60%以上的比例,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在青少年的犯罪团伙中,其成员有的是同学,有的是同一区域的邻居,有的是不良少年,他们经常在一起消遣、玩乐,相互纠合,相互利用,逐步结成犯罪团伙。团伙犯罪的增多是青少年犯罪向组织化、集团化发展的重要表现。

2016会计继续教育会计职业道德

选择 1.在较早时期我国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花费高价聘请四大会计事务所而非本土事务所,这主要说明了(职业道德所造就的声誉对于会计行业至关重要)。 2.作为一名会计从业人员,除了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拥有(职业道德)。 3.一夫多妻在下列哪个社会时期被认为是道德的(封建社会)。 4.最早的成文法是(《汉穆拉比法典》)。 5.安然公司的会计公司是(安达信)。 6.专业职业是相对以下哪点而言的(商业性投机)。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注册会计师在职业活动中涉及的保密信息的是(自我辩护)。 8.守信是指(遵守自己所作出的承诺,讲信用)。 9.注册会计师的生命是(独立性)。 10.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诚信)。 11.独立性原则的体现是(客观和公正)。 12.或有收费会破坏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独立性)。 13.在下列各项会计职业道德中,能够保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地处理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员工等之间利益关系的是(坚持准则)。 14.会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首要条件是(爱岗敬业)。 15.在下列各项中,企业的会计人员在面临企业的利益与债权人的利益相冲突或者企业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相冲突的情况时,应该采取的行为是(与各级人员沟通)。 16.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可能原因的是(会计人员专业技能较差)。 17. 在下列各项对会计职业道德缺失原因的分析中,属于体制论的是(“大跃进”的“浮夸风”遗留)。 18.在下列各项中,无法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是(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 19.在下列各项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措施中,属于深化体制改革、转换政府职能的是(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20. 在下列各项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措施中,属于自我履行措施的是(自我控制)。 21.当前社会所呼唤的职业道德的核心是(诚信)。 22.在下列各项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措施中,属于强制履行措施的是(完善社会法律)。 23. 在下列各项中,企业的会计人员在面临企业的利益与债权人的利益相冲突或者企业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相冲突的情况时,应该采取的行为是(与各级人员沟通)。 24.以下属于法律范畴的事件是(遗弃小孩)。 25.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可能会在利益冲突中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如果没有职业道德为基础,(可能会提供误导性的会计信息)。 判断 1.只要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就能够成为一名好的会计从业人员。(错误 2.会计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德才兼备,以才为先。(错误) 3.如果一名会计从业人员存在职业道德方面的缺失,即使拥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其给出的意见也可能会损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正确) 4. 一个公司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声誉以及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错误) 5.法律是通过自律起作用,道德是通过他律起作用。(错误) 6.道德是人主观自生的,其本质是由一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错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6年12月27日,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江苏省法院年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基本情况。并发布江苏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一:韩彩菊等六人加入境外诈骗团伙冒充司法工作人员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4年3月至2014年8月,蔡秉喨(又名蔡可名,由台湾另案处理)等人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市设立诈骗窝点实施电信诈骗活动。后被告人韩彩菊等六人至该诈骗窝点担任话务员,假冒相关单位客服人员、司法工作人员,通过发送诈骗语音信息诱使被害人拨打诈骗窝点电话,虚构国家工作人员查案需要查验资金、收取保证金等事实,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诈骗。通过上述方式,该诈骗窝点共计骗取人民币2200余万元。 【裁判结果】 本案经昆山市人民法院一审,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生效。 法院认为,韩彩菊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均属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韩彩菊等人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六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韩彩菊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宋秀芳等五人十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系国内人员加入境外诈骗窝点进行电信诈骗的典型案件。由于我国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一些诈骗窝点转移到境外,甚至将拨打诈骗电话、网络平台、转账取现等设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案件侦破和赃款追缴带来了不少困难。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国际合作的进一步开展,对境外诈骗窝点的打击力度将持续加强。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加大对冒充司法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税务工作人员等诈骗电话的警惕,遇有此类情形要理性分析,必要时及时向警方求助。 案例二:黄阳华等四人虚构领取生育补贴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4年1月至4月,被告人黄阳华组织被告人黄晓程等三人共同实施诈骗。谢阿玲、黄晓程作为“一线”,在掌握新生儿及父母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冒充卫生局工作人员,同新生儿父母电话联系,虚构领取生育补贴事由,并要求其联系“二线”黄阳华。黄阳华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指示被害人根据其语音提示通过ATM机操作,将钱款转账到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其中黄阳华、谢阿玲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54327元,黄晓程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25823元,蔡评举涉案金额为人民币8790元。 【裁判结果】 本案经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现已生效。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阳华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中黄阳华、黄晓程、谢阿玲三人诈骗数额巨大,蔡评举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黄阳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黄晓程等三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阳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晓程等三人三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以上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针对新生儿父母虚构领取生育补贴诈骗的典型案件。随着我国“二胎时代”的到来,在迎来生育高峰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黄阳华等人在掌握新生儿及父母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分

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精选3篇)

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精选3篇) 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精选3篇) 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一: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通过我行组织的《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案件责任追究暂行 办法》的学习,使我认识到我行的规章制度办法不仅仅是工作的规范,更是涵盖了生活作风的方方面面。通过办法的学习,让我们体会到了合规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体现了一个新兴农村商业银行在内控和风险防范上面所注重的程度与防范能力。 一、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合规意识 作为赣榆农商行的一员,点滴小事往往是最能够反映对相关制度办法的理解程度。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本次学习的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上级行组织的各类集中培训;在工作上要对自己的工作,尽力做到让同事与领导满意,以合规、合法为基础;生活上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二、结合工作实际,领会学习内容 我行把提高资产质量和防范案件作均为重要工作之一,这也是规范办法中对业务上所要求的,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步伐,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降低不良资产和防范案件“攻坚战”向纵深推进。在对存量不良贷款全力压缩的同时,加强对存量正常贷款和增量贷款的预警和基础管理工作,从贷前、贷中、贷后三个环节严格履行信贷监管的职责,保证信贷业务稳健运行。同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加强基础管理和内控建设,为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业务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 此次的办法学习是对现实出现的案例的归纳与总结,对进一步加强工

作要求与规范行为、严格监督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作为赣榆农商行员工,要时刻以办法为行为规范,保持清醒头脑,远离不良风气,免受各种诱惑,严格按照办法上的规章制度来要求自己。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努力做好工作、遵守纪律的想法,而忽视了对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日久会产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导致违规违纪的情况发生,甚至是违法的案件发生。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使我深刻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也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赣榆农商行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通过这次活动的学习,联系全行实际,我感到当前关键要加强约束机制,严格业务操作管理,加强业务监督,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业务运作交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各项要求,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二:银行违规案例学习心得(1282字)由总行编辑并下发全行员工学习的《中国建设银行警示教育案例》,收集了近几年来全行发生的30个重大典型案例,通过讲述分析具体的事例,详尽地描写了案件的经过,深刻地剖析了案件的成因,同时也揭示出那些曾经同我们一起并肩工作的同志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觉得这本书印发得非常及时,有很强的真实性,警示性和可读性,对我们全行员工有很强的警示作用。 《走错一步入深渊》这篇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山西省长治市郊区支行曾是长治市分行多年的盈利大户和先进单位,也是长治市分行会计工作中最早达总行一级标准的基层行。然而,就在这耀眼的光环下,原行长李伟伙同金融掮客们,通过伪造客户印章等非法手段,

青少年犯罪案例及对策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分析及对策 ——法制专题教育月材料 中学生违法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具有它本身的特点。下面结合几起青少年违法行为的案例,简要的分析下青少年犯罪的一些特征 案例1:今年暑假三位初中女生因无聊到某舞厅玩,碰到年龄相仿的一群青少年,为首的是女孩A某,因一言不合,A某指使随她来的几个男少年,劫持三位女生到某宾馆进行轮番殴打折磨,其中一女生在A某的同意下还遭到了强暴,手段令人发指。 这一案例突出了青少年犯罪的突发性、团伙性、动机单一性和手段残忍性。追溯他们犯罪的原因,A某父母离异,她曾混入社会后受骗失身。随后破罐破摔,成为害群之马中的为首分子,称王称霸,惹是生非。三位受害女生也开始出入舞厅,追求高档消费,她们有的缺乏家庭温暖,有的缺少管教,自我保护意识差,到舞厅寻刺激,嘴巴不饶人,终因势单力薄而受害。从中可以看出,青少年控制自我情绪的能力差,在心理尚未成熟的前提下,受到外界不良的因素侵蚀之后,意志颓废,又有虚荣心理作祟,想在同伙面前“扎台型”,往往容易不计后果,做出令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案例2:某一中学生在上学路上骑自行车撞倒一老太,他开始表现不错,即送老太进医院,并表示愿赔偿医药费。经交通警察处理,裁定赔偿经费后,老太的丈夫逼他再增一倍赔偿费。该生的父母是瞎子,经济拮据,他被逼后想不通,用酒把自已灌醉,产生了“杀死老头”的想法,借着酒胆,他冲到老头家用榔头砸死了老头。 上述案例纯属突发事件。该男生平时并无劣迹,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差,这也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在偶发事件中,他们往往意气用事,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容易想不通而走极端。 案例3:某高一女生与邻居海员谈恋爱,当海员出海后又遇到另一俊男追求,她沉迷这一男子,不听父母劝告,并逃学。该男青年把她带到表哥嫂处过夜,当晚,男青年翻出表哥家的2万多现金,她未作阻止,第二天逃离后挥霍游玩。回家被抓后男青年推说自已有前科,要女生顶罪。审判时,男青年把全部责任推到该女生身上,致使女生重判,二审时,女生才说出实情而改判。 此案可以看出,由于受年龄、文化水平的制约,未成年女性认识客观事物往往凭自已的主观愿望片面地认识问题,有时形成错误的道德观和世界观。女生的心理,尤其是早恋的女生往往执迷不悟,对劝告无动于衷,又表现出对异性的盲目崇拜,依赖性强,缺乏辨别能力,她们涉世未深,容易受骗上当。 案例4:少年犯B某原是重点中学的初中生,几分之差未考取重点高中常受到父亲的讽刺、挖苦。虽然他向父亲表示,一定考取大学,但父亲仍多次训斥。B某在又一次受到父亲奚落之后,忍无可忍进行反驳,被父亲打了一记耳光。B某负气出走,一周后被拉入偷窃团伙犯罪。父亲的“一记耳光”把他打入了监狱。

自考00159《高级财务会计》(2016版)主要知识点和课后习题答案-第九章 会计信息披露

自考试00159《高级财务会计》(2016版) 主要知识点和课后习题答案 第九章会计信息披露 重点应用知识点: ⑴分部报告的相关判断 (2)关联方关系的认定;关联方交易的认定及类型。 知识点: (1)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的联系与区别。教材P299 见教材P30简答题答案在P33 (2)分部报告的判断标准,教材P305-306 1.原则、 2.三个10%、 3.低于10%情况 4.75% 5.垂直一体化 6.可比性要求 (3)中期报告: 1.确认和计量的要求P312 2.编制要求P313 3.中期财务报告与年度财务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企业的财务报表按编报时间不同,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中期报告是指年度财务报告之外的其他按一定期间(如月、季、半年等)编报的财务报告。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中期财务报告,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 编制中期报告可以及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较为完整的会计信息,帮助他们较为全面地评价企业的经营业绩。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作为综合反映企业单位年末财务状况、全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报告,在沟通企业单位管理层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之间起着十分重要的桥梁作用。 (4)关联方披露 1.关联方关系认定:P319(1-10) 2. 关联方交易的认定及类型:P322. 课后习题答案: 一、单选题 1.A.2.B 3.A 二、多选题 1.DE 2.BD 3. ABCDE 三、分析题 1.分部收入大部分是对外收入,超过50%,只有E分部。但占所有企业收入份额没超过10%。 2.盈利分部绝对数合计是880+260+120=1260 亏损分部绝对数合计是110+105=215 两者较大者为1260 盈利或者亏损绝对值超过126(1260*10%)的企业为A分部;B分部。 3.资产合计数为16400万元,其10%为1640万元,超过此数的是A.B.C.D.分部。 综上所述,可作为报告分部的是:A\B\C\D分部。

201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试题

201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试题 (5’×20=100’) 1、某企业年固定成本1,000,000元,产品单价10元,计划在产销为400,000件的水平上实现200,000元的利润,该产品单位变动成本为() A 、4元B、 5元 C、 6元 D、 7元 2、当企业的生产经营处于盈亏临界状态时() A 、固定成本同贡献毛益相等 B、总成本同贡献毛益相等 C、变动成本同贡献毛益相等 D、销售收入同贡献毛益相等 3、预算会计不包括() A、企业会计 B、行政会计 C、财政总预算会计 D、事业单位会计 4、下列会计等式中,预算会计所特有的是() A、资产=权益 B、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C、资产=负债+净权益 D、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5、某科研单位资产总计为288万元,负债为120万元,则该单位的净资产为()万元。 A、0 B、168 C、288 D、408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起施行。 A、2002年1月1日 B、2003年1月1日 C、2004年1月1日 D、2005年1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所称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使用()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A、财政性资金 B、非财政性资金 C、经营收入 D、捐赠收入 8、下列对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来源确定的原则不正确的是() A. 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B.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收款地确定 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D.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9、某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2008年亏损50万元,2009年盈利55万元,那么,该企业2009年要缴纳的所得税为()万元 A. 0.75 B. 1 C. 1.25 D. 0 1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境外所得在我国汇总纳税时的抵免限额为() A. 税收抵免的最低限额 B. 税收抵免的最高限额 C. 境外实际缴纳税额 D. 境外应当缴纳税额 11、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A.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B.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C、财政拨款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D、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12、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A、十日 B、十五日 C、二十日 D、三十日您的回答: 13、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内进行。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 14、某市财政局向市水利局的临时借款10万元经批准转作为对该局的经费拨款时,可冲减() A、借出款 B、国库存款 C、暂付款 D、预拨经费 15、财政部门借给下级财政部门预算资金时,会计核算的科目是() A、暂付款 B、与下级往来 C、预拨经费 D、借出款项 16、本级财政向上级财政部门借款时,应采用的会计科目() A、借入款 B、暂存款 C、上级往来 D、预拨经费 17、“借入款”账户贷方余额反映的是() A、尚未偿还的债务 B、.应偿还的债务 C、借入款总数 D、应偿还债务 18、档案的本质特性是() A.原始记录性 B.集中保存性C.社会实践性D.确定性 19、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是档案工作的() A、管理体制 B、基本要求 C、组织原则 D、根本目标 20、档案不同与一般的历史遗物,在于它具有() A、可读性 B、可视性 C、实物性 D、记录性

对B市某高校财务违规的案例分析

一、背景情况 B市某高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余人,该校设有水利工程系、电力工程系、勘测工程系、机械工程系、基础部和继续教育部等,开设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专业。 二、案例分析 2007年9月4日至9月8日,B市财政监督局对该校200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B市财政监督监察局通过检查发现,该校存在事业收入列其他应付款、无依据多列支出、偷税漏税、违规使用发票、违规支出冲抵应交税金等多项财务违纪问题。 (一)违规事实 1.事业收入列其他应付款。一是“其他应付款—79届学生捐款”,这一会计科目反映上年结转4000元;本年收79届学生捐款45万元;本年支付79届校友联谊费94426.40元;“本年转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劳务费”209573.60元,期末余额15万元继续列其他应付款少转事业收入。二是“其他应付款—青山校区教师课酬”这一会计科目反映本年收青山校区交来学生费、教师下半年课酬、专职管理干部课酬及收缴管理费1638191.03元;本年付青山校区2006年工资课酬113097.03元,转事业收入1325580元;期末余额199514元继续列其他应付款少转事业收入。三是“其他应付款—学生邮局”这一会计科目反映本年收缴学生费28000元,转事

业收入16000元,期末余额12000元列其他应付款少转事业收入。四是“其他应付款—青山校区”,这一会计科目反映本年收青山区款及费用共计1736535.45元未转事业收入。 2.无依据多列支出。检查发现,该校事业支出无依据,多列支自筹基建共2044435.47元,其中当年从“预付工程款—基建”科目中无依据转入“事业支出—维修费—基建组征地费用”2044435.47元。 3.偷税漏税。检查发现,该校应税收入应缴未缴营业税及附加37295.98元。 4.违规使用发票。检查发现,该校使用过期作废收据金额863322.30元。其中,当年使用过期作废收据列支职工违约金、生活服务部设计院工资、收水文系学习实习费414734.80元。 5.违规支出冲抵应交税款。 (二)处理结果 第一,对收入列其他应付款及相关支出冲减其他应付款,实属隐瞒真实的收支行为。根据《会计法》第42条规定,应责令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并作出相应处罚。 第二,对事业支出无依据多列支自筹基建,实属虚增支出及固定资产,造成了事业结余及资产不实。根据《会计法》第42条规定,应责令调整有关会计科目。 第三,未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实属偷税行为,同时也隐瞒

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预防青少年犯罪

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预防青少年犯罪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概述: 青少年犯罪预防一直是社会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工作之一,也是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近年以来,我校在上级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在各安全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校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部门颁发的各种安全会议精神,坚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泰山”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学校安全教育,通过齐抓共管,营造气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我班在班委会的组织下开展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题班会做一个全面的总结。 二、活动目标: 1、知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我国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2、情感:结合个人的亲身感受、所见所闻、或利用在课前的探究活动中调查了解到的典型事例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对“我国颁布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有一个深刻的认识,逐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 3、技能:掌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三、活动过程: (一)出示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

1、学生分组讨论:还有哪些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如何才能有效制止这些现象?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板书) (1)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板书) 2、案例分析: 学生分析:和大家一样的学生,为什么会如此? 分析方向:社会的不良影响;自身的抵抗力弱,法律意识淡薄。 现在请同学们谈谈,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与国家的利益有什么关系?(同学发言后,教师归纳。) (2)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重大,需要国家给予特殊关注,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但是我们通过前面的讨论知道,在当今社会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我国现行的法律又不足以充分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所以,制定关于保护青少年的专门法律,就显得尤为重要。 (3)、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 A、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项原则的意义:就是国家、社会和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救济、恢复已经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 第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在法律上指能够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的资格。内容包括人的姓名、人身、荣誉和肖像等。人格尊严受到新生是公民做人的起码权利。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尤其重要。不尊重人格尊严,就谈不上保护。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70)

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70) 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解释1】“亏损”,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即税法口径的亏损额)。 【解释2】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先亏先补,后亏后补。 【解释3】亏损弥补期限是自亏损年度报告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 【案例】

年,尚有20万元亏损未能在税前弥补完,这20万元不得再结转以后年度在税前弥补。 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 1.5年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2.抵免限额应当“分国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简化): 抵免限额=境外某国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我国税率 【案例】甲企业2016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甲企业分别在A国和B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在B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

综上,甲企业当年在我国境内应纳税额=100×25%+2.5=27.5(万元)。 源泉扣缴★ 1.扣缴义务人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

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计提弃置费用应计入的会计科目是()。 A.预计负债 B.其他应付款 C.长期应付款 D.预提费用 A B C D 答案解析:计提弃置费用应计入“预计负债”。 2.在经营租赁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发生的数额不大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A.营业外支出 B.投资收益 C.管理费用 D.其他业务成本 A B C D 答案解析: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3.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的年度内基本每股收益在计算时应考虑的因素是()。 A.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可能性 B.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金额的确定性 C.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可撤销性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4.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普通股和50%的累计优先股,2015年甲公司实现净利润10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的累积优先股应分配的利润为20万元,则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万元。 A.72 B.73

C.74 D.75 A B C D 5.下列项目中,关于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出售金融资产时,因不附追索权,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所以不应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B.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C.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 D.企业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A B C D 答案解析:出售该金融资产时,因为不附追索权,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应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附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方式下,企业因负 有连带还款责任,这种责任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企业应当分析这一经济业务的实质。 6.下列各项中,属于限制性股票因未达到解锁条件而失效或作废时,上市公司进行回购的 价格是()。 A.发行时的价格 B.事先约定的价格 C.回购时的市价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7. 下列项目中,关于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可交易、一对多、标准化、低杠杆率的信用风险缓释合约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 B.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是指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及其他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简单的基础性信用衍生产品 C.2010年10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试点业务指引》,创设了一种信用衍生品,即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 D.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应当一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有关财务担保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 B C D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16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9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并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据悉,2015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 案例1 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强等人虚构推荐优质股票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10年5月,被告人周文强为实施诈骗活动,承租了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经典大厦某楼层,并通过中介注册成立了江西三合科技有限公司。周文强将招聘来的数十名公司员工分配至公司下属名爵、德联、创达三个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财务、后勤等事务。三个部门又各下设客服部、业务组和操盘部。其中,客服部负责群发“经公司拉升的某支股票会上涨”等虚假手机短信,接听股民电话,统计股民资料后交给业务组。业务组负责电话回访客服部提供的股民,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票交易”、“有实力拉升股票”、“保证客户有高收益”等为诱饵,骗取股民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提成费”。操盘部又称证券部,由所谓的“专业老师”和“专业老师助理”负责“指导”已交纳“会员费”的客户购买股票,并负责安抚因遭受损失而投诉的客户,避免报案。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间,周文强诈骗犯罪团伙利用上述手段诈骗344名被害人,骗得钱款共计3 763 400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文强等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股票服务”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周文强以实施诈骗犯罪为目的成立公司,招聘人员,系主犯。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文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陆马强等被告人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以虚构推荐所谓的“优质股票”为手段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参与炒股的人群急速增多。有不法分子即抓住部分股民急于通过炒股“致富”的心理,通过“推荐优质股票”实施诈骗行为。被告人周文强组织诈骗犯罪团伙,先通过向股民群发股票上涨的虚假短信,后通过电话与股民联系,谎称公司掌握股票交易的“内幕信息”,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帮助分析股票行情、操纵股票交易,保证所推荐的股票上涨,保证客户获益等,骗取客户交纳“会员费”、“提成费”。一旦有受损失的客户投诉、质疑,还有专人负责安抚情绪,避免客户报案。以周文强为主的诈骗团伙分工明确,被害人数众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希望广大股民在炒股过程中,不要轻信所谓的“内幕消息”,不要盲目依赖所谓的“股票咨询服务”等,应当充分认识股票投资客观上所具有的风险性,谨慎作出投资理财的决定。 案例2 河北省兴隆县谢怀丰、谢怀骋等人推销假冒保健产品诈骗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谢怀丰、谢怀骋系堂兄弟,二人商议在河北省兴隆县推销假冒保健产品。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间,谢怀丰、谢怀骋利用从网络上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聘用多个话务员,冒充中国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等身份,以促销、中奖为诱饵,向一些老年人推销无保健品标志、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保健产品”。如话务员联系的受话对象确定购买某个产品后,则由负责核单的人进行核实、确认,再采取货到付款方式,通过邮政速递有限公司寄出货物,回收货款。谢怀丰等人通过上述手段,共销售 3 000余人次,涉及全国20余省份,涉案金额共计1 886 689.84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一审,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违规警示案例分析

违规案例分析 一、ST 琼花违规担保 案例简介:自2006 年3 月起,江苏琼花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私自以江苏琼花及控股子公司名义违规为其本人、公司控股股东琼花集团等关联方提供高额担保,并因涉诉,导致江苏琼花主要银行账号被法院冻结。经核查,截至2009 年2 月 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江苏琼花及控股子公司名义累计违规提供担保13,792.5 万元,占公司2008 年6 月30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3.63%,其中已解除担保907.5 万元,违规担保余额12,885 万元。上述违规担保涉及诉讼金额8,698.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4%。江苏琼花股票于2008 年12 月29 日起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处理结果: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所于2009年2 月17 日对江苏琼花及其实际控制人、琼花集团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开认定江苏琼花实际控制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启示:江苏琼花违规行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制意识淡薄,对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认识不够;二是公司公章管理较为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私自借用上市公司公章较为便利;三是民间融资不规范,客观上提供了滋生违规担保行为的场所。 二、久联发展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案例简介:自2008 年4 月起,久联发展控股股东久联集团及其关联方存在以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1)久联发展于2008 年4月30 日公告2008 年一季报,久联发展控股股东久联集团的控股孙公司在2008 年4 月25 日至4 月30 日期间存在买入久联发展股票的行为,涉及金额合计232,221 元。(2)久联集团及其控股孙公司在2008年4 月25 日至7 月24 日期间频繁买卖久联发展股票,短线交易涉及的金额合计7,104,565 元。(3)久联集团作为久联发展持股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在与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员接触过程中,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庞、一行行因悔恨流下的泪水,还有那仍未泯灭的对未来的向往,让人一时无法将他们与“罪犯”这个名称联系起来。当问及“导致你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受社会上的坏人引诱”、“不想回家”和“自己不学好”的回答占绝大部分。 这些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除了主观表现出的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薄弱及行为缺乏自制力等内因外,家庭和社会对他们的不良影响也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客观外因。家庭教育措施不力。现今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而有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过分地溺爱,使这些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的坏习惯;随着社会上“大款户”的增多,学生“大款户”也逐渐增多。而恰是这些经商的“大款户”,由于常年外出,常常无暇顾及自己的子女,造成家庭教育的“漏洞”。有些家庭不健全,对子女疏于管教,子女缺少父母的爱,或受继父母的冷落歧视,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有些家庭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子女性格孤僻、偏激,心态不够正常;有些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挣钱,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孩子犯了错误非打即骂,甚至采取极端粗暴的方法;有些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使子女个性畸形发展,行为放荡不羁;有些家长本身就有不良行为,赌博、吸毒或看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影碟,导致子女沾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上一些文化垃圾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少数经营者公开出售夹杂大量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杂志、音像制品,以

及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的游戏厅、网吧,对抵御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严重侵害。 中学生中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会上偷鸡摸狗;有的对低年级敲诈勒索;有的肆意破坏公共财物;有的结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迹于社会上不法青年之中,开始“拜师学艺”。几此种种,不一而足。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真实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通过这些案例,希望同学们能够从中汲取教训,知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健康成长。 [案例1]:成都:9名少年偷垮高压电塔一座高压电力输送塔突然拦腰倒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倒塌原因竟是电塔底部被人偷走了68块钢条,而下手的竟是9个未成年的孩子! 某日凌晨,青白江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电话铃声骤然响起:“一座220KV高压电力输送塔倒塌,交通被阻断!”几乎是同时,当地电力部门也接到了报告。这座220KV电塔所在线路是成都输往绵阳输电主线备用线路。正值用电高峰期,该电塔的骤然倒塌,造成备用线路全线断电,青白江、金堂等地的居民生产、生活用电也因此受到影响。电塔倒塌还压坏了电信公司分路器等设备,造成20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间接经济损失不可估量。 民警们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工作,最终得到一条线索,发现当地的王平(化名)等人长期在附近实施盗窃。就在电塔倒掉的前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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