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统计指标体系说明 - 中国标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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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

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统计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起草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

国家标准

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统计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标准工作概况

1.1 前言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人均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人均资源占有量不足世界人口人均资源占有量的一半,仅排在世界第80位。资源短缺、浪费严重和生态恶化的状况,使得资源的综合利用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通过将社会生产和消费后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我们既减少了对原生资源的开采,又节约了大量的能源,更有助于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大力开展废弃产品的回收和利用,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要求。

我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行业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50多年来,回收处理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到强,逐步发展到具备一定规模的大中型回收企业。废弃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产业,大力开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是保障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国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理企业的分布很广,回收处理的产品涉及到废弃机电产品、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废金属、废高分子材料、废玻璃、报废船舶、报废汽车等等。回收的废弃产品,相当一部分被拆解成废金属、废塑料等材料进行再生利用,再次进入生产制造环节;同时,废旧产品的再制造也是产品回收处理的一个重要流向。对于很多工业产品尤其是机械产品来说,回收之后通过再制造技术进行修复和改造,可以使得已经达到使用寿命的产品恢复甚至超过原型产品性能。

再制造过程启动了产品新的生命周期,是机械维修业进入高级阶段的表现,也是提高机械装备服役年限的有效途径之一。

当前我国回收处理企业多数规模不大,管理相对落后,使得我国对于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情况了解不够,缺乏第一手的准确数据支持,这对于我国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鉴于目前现状,从管理角度,对废弃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从废弃产品的回收到加工利用,建立一套完整、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监管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立废弃产品的统计体系,用以准确掌握我国废弃产品的产生、回收、处理和流向等重要内容。要了解废弃产品的回收利用情况,最基本的就是要在回收企业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统计指标体系,这是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利用统计工作的第一步。本标准正是在上述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提出的,它旨在为我国广大的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做好自身的统计工作提供参考,并为进一步的信息和数据收集工作奠定基础。

1.2 任务来源

为了配合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和实施,进一步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规范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行业的市场秩序,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支持下,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该标准于2009年正式立项,(立项编号20091233-T-469)。该标准立项时的名称为“废弃产品回收利用统计指标体系编制通则”,在起草过程中,相关专家建议明确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为标准的使用方,同时由于废金属等产品的利用过程大多是钢铁企业、冶炼企业等完成,需要将统计环节限定在回收和简单拆解、处理阶段,所以标准名称改为“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统计指标体系”,以更加突出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该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起草,归口单位是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15)。

1.3 标准编写过程

截止目前,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共经历了如下2个阶段:

(1)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基本情况调研

废弃产品的类型非常复杂,根据不同的划分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如图1所示:

按废弃产品的物质形态划分:可分为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和废玻璃等。广义的再生资源还应包括报废汽车、废船等;

按废弃产品的形成过程划分:可分为两大来源,分别是社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废弃产品和生活消费过程产生的废弃产品;

按废弃产品的来源途径划分:可分为国内废弃产品和国外废弃产品。

图1 废弃产品分类图

鉴于废弃产品的分类十分复杂,一定程度上说,任何产品都存在最终的废弃阶段。所以,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的类型也各不相同,而且不同的企业其回收处理的产品也差异很大。在这种情况下,该标准需要从原则上确立一个回收处理企业建立统计指标体系所必须尊重的原则,以及需要包含的信息类别。具体的企业依据这一原则性的标准,再制定适合企业回收处理产品对象的统计指标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该标准出台之后,使用面是很广的。

(2)标准的起草和研讨

2010年8月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成员由行业协

会、高校及其企业代表共同组成,并首次召开了标准启动会,初步确定了标准内容框架。

2010年10月到2010年5月,根据调研和研讨初步结果,起草形成《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国家标准工作组讨论稿。

2011年5月和2011年9月分别召开了2次专家研讨会,与会者包括来自研究机构的专家和处理企业代表,对标准中有关内容进行了讨论。会议讨论最终确定了该标准的使用方为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不包括后续的金属再生利用过程等,同时明确了企业在回收处理过程中需要统计的关键数量和数据信息,再考虑企业的统计能力和实际需求,设计形成了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统计指标体系的一级和二级指标,并以示例的形式,在附录中给出参考形式。

2010年10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制定的依据与指导思想

2.1 标准依据以下相关的政策法规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关于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等。

2.2 标准要与已制订的标准相协调: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20861《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术语》、GB/T 23685《废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通用技术要求》等。

2.3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的内容。

2.4 本标准应突出导向性原则,同时兼顾可操作性。

三、内容结构及主要条文说明

3.1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统计指标体系

附录A

3.2主要条文说明

(1)适用范围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统计工作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统计指标体系设定的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的统计和管理活动。

(2)术语和定义说明

废弃产品回收处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环节很多,如废弃产品、二手产品、有害物质、收集、贮存、拆解、处理、再使用、再生利用、回收处理、回收处理企业、再制造、零部件等等,均采用GB/T 20861和GB/T 23685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此外,本标准中对回收处理企业和统计指标的界定也参考了教科书和其它标准。

(3)基本原则和要求说明

本标准是为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的统计工作提供一个参考,也为在区域或全国的废弃产品回收处理情况的进一步盘查提供基础条件,所以,对于企业具体设置统计指标时,基本原则中提出:“4.1.1基本概念、定义和分类标准应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协调,统计指标要与国家重要的统计调查指标相衔接。”

另外,为了全面准确的反映企业自身的情况,就要求“4.1.2统计指标要准确并且全面,能够准确反映该类废弃产品的来源、去向、产品属性、经济属性等内容。”

在具体指标的设计、指标内容、方法和要求方面,依照数据统计的一般规律,提出如下要求:“4.1.3每类废弃产品都应明确规定所包括的具体产品细目,以避免出现重复统计而造成数据不准确。4.1.4各项指标的设定应有统计依据,并应对数据来源、收集、计算和校核等方面做出相应的界定和说明。4.1.5统计指标的设定必须全面反映废弃产品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形成一套相互联系的指标体系。”

在企业具体制定具体统计表时,就要求企业要在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和需求来设定,即:“4.1.6企业统计指标体系需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设立多级指标,但应至少包括废弃产品入厂时种类和数量、加工处理产生的零部件和材料数量、零部件和材料的流向和数量、加工处理过程环境影响等重要数据。”

(4)统计指标体系说明

这部分内容以列举的方式给出了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企业统计指标体系的一级、二级和三级指标的基本内容,在满足4.1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具体指标的选择不局限于表1中所列的各项指标,企业须结合自身涉及产品的类别做适当选取,形成适用于具体企业的统计指标。

(5)附录说明

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以废金属回收处理企业为例,给出了企业统计信息表的设计样式示例,供企业参考。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课件.doc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 2013年10月31日经中国标准化协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以及市场需求,推动我国标准化事业的发展,加强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以下简称为:标协标准)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标协标准为自愿性标准。 第三条标协标准制修订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优先支持符合经济发展方向,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满足市场需求的项目; (四)积极采用国际标准; (五)协调融合、有序优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六)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标协标准编号由代号、发布顺序号和发布年号构成。标协标准的代号由中国标准化协会英文名称缩写CAS三个大写英文字母构成。 第五条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协标准采用双编号。 CAS ×××—××××/ISO×××××:×××× 第六条标协标准以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编写并出版。发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七条从事标协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人员应当在本专业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和检验等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二章标协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 第八条标协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按图1所示的流程进行,如未通过或者未进行前一项程序,则不得进行下一程序。 第一节立项 第九条标协标准的制修订项目由标准需求者(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立项申请,填写标协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一)。 第十条立项申请须附相应论证资料,其内容一般包括: (一)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状况; (二)标准主要技术要素及参数说明; (三)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测试)报告。 第十一条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部门组织对该项目进行论证。 如项目未通过论证,则通知该项目提出者不予立项。 第十二条项目通过论证后,由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部门报中国标准化协会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批准后,发文正式立项。如需对项目补充论证,则应当在补充论证后重新申报审议。 如项目未被批准,则通知该项目提出者不予立项。 第二节起草 第十三条标协标准一经正式立项,应当确定主要起草人员,组成起草工作组进行起草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国内外状况分析,必要的实验验证等。 第十四条标协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编写规则,同时编写“编制说明”(见附件二)。 第十五条标协标准起草工作组完成标协标准草案后,应当向使用本标准的生产者、消费者、管理者、研究者等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形式为信函征求意见或者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材料应当包括标协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 第十六条被征求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截止日期前回复意见,逾期不回复,按无异议处理。对比较重大的意见,应当说明论据或者提出技术经济论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30日。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GBT

国家标准GB/T 13017修订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国家标准GB/T 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修订任务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纳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修订项目计划,编号为:53032Z-1101,项目代号20030435-T-424。 2.背景 《指南》于1991年发布后,曾于1995年第1次修订为V.2版,现为第2 次修订的V.3版。从V.2到目前即将发布的V.3的逾十年间,科学技术和标准都已呈现出巨大的发展与进步,使《指南》V.2版内容对照当前高新技术已显出很大的差距。首先,企业在面对瞬息万变的环境而又不能制定可预测的长期规划时,自身必须具有一种自然和动态的演进和适应能力,而不是偶然强加于企业的被动举动,这需要企业制订相应措施来应对。其次,我国目前在国民经济产值上虽然蒸蒸日上,但生产中的能耗、资源消耗、安全事故、劳动生产率、管理水平及在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上都居世界相当落后的地位,这对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再次,我国日益认识到标准的重要作用,起动了国家标准战略的研究,而企业的标准化是标准化战略的基础和落脚点。 3.主要工作过程 承接本标准的修订任务后,我院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的标准修订课题组,并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做了调研工作,在鲍仲平同志的直接指

导和亲自带领下,收集了大量标准和文献,做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工作。经过课题组的努力,2006年初基本完成了本标准的草案稿,3月向本院的院领导及各研究所做了汇报,相继走访了多家企事业单位,深入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对草案做了多次修改,于2006年6月完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二、内容简介 1.本标准的定位 a)为编制先进、科学的企业标准体系提供指导 《指南》第三版采纳并融合了国际上最新管理理念和高技术水平的标准。 b)面向所有企业的中性标准 定位在实施系统集成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同时也适用于不实施这些集成 的传统企业。既适合于制造业企业,也适用于服务业等其他企业,也可 以为政府电子政务项目建立标准体系提供指导。 2.技术创新 a)以企业建模标准体系(企业工程和集成标准体系)为指导ISO发布了企业建模的系列标准,包括“通用企业参考体系结构与方法 论”GERAM,其范围包括企业工程/企业集成所需的所有知识。要求把 改变过程中利用的多种学科的方法统一起来,例如工业工程、管理科学、 通信和信息技术等方法。GERAM框架的目的是要把基于产品模型和基 于业务过程设计的两种不同的企业工程方法统一起来。 b)以企业管理体系为指导 ISO已发展和制定出“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等成套的标准体系,此外还有“风险管理”、

CNAS-CL01-S01-2018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认可方案

CNAS-CL01-S01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认可方案Accreditation Scheme for NIM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前言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简称NIM)是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国家计量基(标)准和国家计量院签发的校准与测量证书互认协议》(CIPM MRA)的签署成员,是我国的计量科学研究中心和国家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承担研究、建立、保存、维护国家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标准,复现单位量值,研制标准物质等的职责。 基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在量值溯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依据ILAC-BIPM对于国家计量院认可的联合声明,制定本认可方案,在认可周期、认可评审方式、评审员资格、评审报告和证书格式等方面做出专门的规定。 本文件代替CNAS-SL01:2012《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认可方案》。 本次修订是按CNAS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内容没有变化。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认可方案 1引言 由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在量值溯源体系中的地位和其校准和测量能力水平的特殊性,为确保与亚太计量合作组织(APMP)联合评审的顺利进行,确保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评审的有效性,制定本认可方案。 2范围 本认可方案仅适用于CNAS对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认可。 3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3.2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3.3 CIPM-ILAC 对国家计量院认可联合声明 4术语和定义 4.1校准和测量能力(CMCs): 是指在常规条件下,提供给用户的校准与测量能力: a) 在CIPM MRA的BIPM关键比对数据库(KCDB)中发布的;或 b) 签署ILAC协议的实验室认可范围中所描述的。 4.2《国家计量基(标)准和国家计量院签发校准与测量证书互认协议》(CIPM MRA):由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起草的国际多边承认协议,在《米制公约》中赋予其权力,由《米制公约》缔约国和国际计量大会附属成员的国家计量院(NMIs)院长签署。其目的为: ●建立由NMIs维护的国家测量基(标)准的等效; ●建立NMIs签发的校准和测量证书的互认机制; ●为政府和其他部门签订国际贸易、商业和法务相关的更广泛协定提供可靠的技术基础。 4.3 同行评审专家(PR):符合区域计量组织(RMOs)、国际计量委员会(CIPM)导则要求的,熟悉和参加相关计量领域的技术活动,有能力对国家计量院的技术能力进行评审的人员。 5 对认可规则的补充要求 5.1 评审组组成

能源统计 指标体系讲解 (张凡讲稿 )

能源统计指标解读 能源统计是认识能源经济现象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也是国民经济核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国国情国力的现实与未来看,对能源问题的认识,已由关系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战略物资,提升到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息息相关的历史高度。但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各个时期“节能”工作的开展,能源统计由来已久。 一、首先,我谈谈能源统计的沿革 能源统计是运用综合能源系统经济指标体系和特有的计量形式,采用科学统计分析方法,研究能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转换、输送、储存、流转、使用等各个环节运动过程、内部规律性和能源系统流程的平衡状况等数量关系的一项专门统计。早在1982年3月,为了解重点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促进和加强“节能”工作,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统计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在重点工交企业建立能源季报的通知”,建立起了改革开放后最早的《能源进、消、存季报》统计制度。在随后的两年中,能源统计的范围和指标不断扩大,1984年,又增加了《重点工业企业能源消耗表》。1985年10月,国家统计局正式建立了《地区综合能源平衡统计报表制度》;同年12月,为适应能源供求平衡和节能的要求,又建立了能源加工转换统计制度。到1990年,国家统计局已初步建立起一套包括工业企业能源进消存统计、重点工业企业能耗统计、工交及邮电业分行业能源消费统计、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统计、地区工业部门节能量统计和地区能源平衡统计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能源统计制度。

“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十一五”时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这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客观、真实地做好节能降耗统计工作,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进程和数据质量的监测,是各级政府及其统计部门的神圣职责,是扎实推进节能降耗的重要基础,是科学评价节能降耗工作的基本依据。 根据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抓紧建立和完善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的要求,国家统计局今年以来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提出了《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为了满足各级政府指导、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的需要和考核工作对能耗数据质量的要求,国家统计局提出了《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 《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的实施对象是全国统计系统和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全国和区域性大型能源生产经营公司;统计对象涵盖全部能源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用能单位。方案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健全能源统计指标体系。重点是建立健全从供应角度核算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所需要的地区间能 源流入与流出统计指标,流通企业能源商品的批发、零售、库存统计指标,同时健全能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统计指标。二是健全能源统计调查体系。重点是健全规模以下工业能源产品生产调查,流通企业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家用炒菜机智能水平评价技术规范》

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 《家用炒菜机智能水平评价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团体标准《家用炒菜机智能水平评价技术规范》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于2018年8月份批准立项,计划编号:中国标协〔2018〕197号。本团体标准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提出,主要起草单位有杭州九阳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等。 2、编制背景和目标 随着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与应用,发展智能家电产品已经成为了家电行业的共识,智能家电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2017年至今,智能炒菜机行业蓬勃发展,不仅解放了消费者的双手,同时给消费者提供了一种安全、健康、便捷的新烹饪方式,提供了新的烹饪解决方案。智能炒菜机可以实现器具自检、智能烹饪、食谱管理、烹饪助理等等多种智能功能,不仅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同时也为生产者、制造者提供便利的后期维护服务。智能炒菜机给消费者在安全、可靠、美味和易用这四个方面提供了更优的体验值。 然而,随着行业的发展壮大,产品的质量水平参差不齐、智能程度差异巨大。为了规范行业的发展和引导技术的进步,鉴别炒菜机的智能化发展水平,量化考核指标以及测试评价方法,指导消费者选购智能炒菜机产品,亟需推出炒菜机的智能化评价标准,以便客观、科学地评价炒菜机的智能化水平。 3、主要工作过程 2018年4月开始,标准编制相关人员开始进行相关资料收集与背景调研,对各类智能炒菜机的发展及市场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调研,并对相关标准进行了调查和研究,确定了其智能评价的初步技术要求。 2018年5月,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杭州九阳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成立本团体标准工作组,开展标准的相关制定工作。 2018年5月至7月,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对炒菜机产品通过市场调研、用户回访、互联网手机的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对用户需求和目前主流产品的智能功能有了充分的了解,为具体测试的方法、依据提供了大数据的支撑;中家院

消费品分类-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消费品分类》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起草组 2015年11月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组织起草国家标准《消费品分类》,项目编号为20141128-T-469,计划2015年完成报批。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8)归口。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组织编写,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等单位参加编写。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1、对消费品进行科学分类是监管消费品安全的重要依据 2014年6月,质检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多项“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强化处置为核心,以保障安全为底线”的新举措。作为全国质检系统聚焦的“三大安全”之首,消费品安全既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考验着质检工作的改革创新能力。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消费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保障消费安全,净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出发点,突出民生导向、底线思维、风险管理、多元共治4项原则。 基于全社会对消费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消费品进行深入研究任重道远。消费品的内涵和分类是国家消费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然而,我国目前尚未有针对消费品内涵的权威界定,并缺乏对消费品分类的相关依据,使诸如标准制修订、国家监督抽查、专项抽查、风险监测等相关监管工作常常陷入无序和不科学的境地。因此,对消费品的内涵进行界定,并对消费品范围进行科学分类可为监管消费品工作提供依据。 2、以标准或法规形式界定消费品分类界定是世界其他国家监管消费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纵观国际社会,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均有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消费品安全,且均出台了《消费品安全法》,在该法中,对消费品的内涵和分类均做出了相关界定,使消费品安全监管具备了法律依据。在我国,尚未有相关法律或标准对上述内容进行规范,而由于各国的国情各异,上述国家的相关材料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国情,因此,需要依据我国政府职能的设置、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与我国政治、经济、技术发展相适应的消费品内涵和分类规范。标准化作为一种规范相关技术文件的重要手段,是使全社会认同和固化消费品内涵和分类的关键途径。 三、标准编制过程说明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数据库软件采购项目 2012年12月

目录 第一部分软件采购需求 (3) 第二部分资质要求 (4) 第三部分系统集成服务 (4) 3.1 系统集成服务范围定义 (4) 3.2 服务内容清单 (4) 3.3 项目验收 (5) 第四部分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 (6) 4.1 售后服务 (6) 4.2 技术支持与服务 (6) 4.3 培训 (6)

第一部分软件采购需求 1、在原厂售后服务基础上,要求供应商提供三年技术支持服务; 2、所投产品为原厂商正品行货; 3、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货,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产品部署安装; 4、针对以上服务内容进行逐条应答。

第二部分资质要求 1.投标公司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描件; 2.投标公司需有类似供货项目案例,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3.投标公司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中央政府采 购协议供应商; 4.投标公司需具备工信部颁发的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 扫描件; 5.投标公司需是项目主要产品的高级认证代理商,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扫 描件; 6.投标公司需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第三部分系统集成服务 3.1系统集成服务范围定义 1)服务要求:服务商提供本次采购所有产品的实施计划和安装部署,按照用户 要求,将SQL Server服务器采用故障转移群集模式部署,合理规划数据迁移和实现数据大集中,协助用户进行数据库与现有业务系统的集成工作,在完成集成工作以后,进行相关业务系统集成测试工作,并对测试过程中系统平台出现的相关故障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涉及与本次项目相关的已有设备系统,服务商应负责实现用户需求的相关调试和配置。 2)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到货,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产品 的安装调试、应用测试等服务内容;培训的具体时间须与用户协商后确认; 售后服务期限为验收通过后3年。 3.2服务内容清单

3能耗指标体系的分类计算

能耗指标体系的分类 钢铁企业能耗指标主要有吨钢综合能耗、吨钢可比能耗、主要产品的工序能耗、主要产品的实物单耗(如炼铁焦比、炼焦煤耗等)以及产值能耗、增加值能耗等等。能源分析评价指标中,包括企业内部能源加工转换指标和企业损失指标。 按钢铁企业能耗经济技术指标体系可分为: (1)企业级能源技术经济指标:如吨钢综合能耗、万元产值能耗、吨钢耗新水、吨钢电耗、损失率等。 (2)工序级能源技术经济指标:如炼钢工序能耗、炼铁工序能耗等。 (3)耗能设备级能源技术经济指标:加热炉燃耗、高炉焦比、制氧机电耗等。 按钢铁企业能效对标指南中能耗指标体系可分为: (1)综合性指标:如企业级能源消耗总量、工序级能源消耗总量、各类能源介质消耗总量、企业能源亏损量等指标。 (2)单耗性指标:如吨钢综合能耗、企业吨钢可比能耗、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3)经济性指标:万元产值能耗、万元增加值能耗等。 2.能耗指标的范围及计算 钢铁制造流程是由多个不同的生产工序组成的,前一道工序的产品为下一道工序的原料,这是钢铁工业的特点,由于其复杂性,因此,统计范围和指标定义必须规范,以便于对标,找出节能潜力,提升企业效益。 (1)吨钢综合能耗范围及计算 综合能耗是规定的耗能体系在一段时间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 吨钢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吨钢综合能耗是企业生产每吨粗钢所综合消耗的各种能源自耗总量;也就是每生产一吨钢,企业消耗的净能源量。其计算公式为: 吨钢综合能耗=企业钢产量 企业自耗能源量(吨标准煤/吨钢,千克标准煤/吨;tce/t ,kgce/t ) 式中,企业自耗能源量即报告期内企业自耗的全部能源量。统计上报按企业全部耗能量。 企业自耗能源量= 企业购入能源量 ± 库存能源增减量 - 外销能源量 = 企业各部位耗能量之和 + 企业能源亏损量 作为行业对标,吨钢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可按照企业生产流程的主体生产工序(包括原料储存、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连铸、轧钢、自备电厂、制氧等动力厂)、厂内运输、燃料加工及输送、企业亏损等消耗能源总量,不包括矿石的采、选工序,也不包含炭素、耐火材料、机修、石灰、精制及铁合金等非钢生产工序的能源消耗量。 吨钢综合能耗指标一般不宜于企业之间直接对比,它主要用来考核和分析本企业历年能耗水平的变化,也可作为钢铁联合企业之间对比参考用。

腾讯研究院:2018中国“互联网+”指数报告

腾讯研究院:2018中国“互联网+”指数报告2018中国互联网+指数报告! 腾讯研究院发布了《中国“互联网+”指数报告(2018)》,对国内数字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全面展现,通过指数特征直观地反映了2017年数字经济在国内351个城市的发展情况,刻画出一幅“数字中国脉动地图”。 数字经济年增长17% 发展不均衡问题得到改善 报告指出,数字经济总量持续增长,2017年全国数字经济体量较2016年增长17.24%,为26.70万亿元人民币。相较2017全年6.9%的GDP增速,中国数字经济的增长速度迅猛。而且,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也由2016年的占比30.61%上升至2017年的占比32.28%,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稳步提升。由此可见,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从指数排名来看,具体看“互联网+”指数的省份分布,珠三角地区的广东省连续三年排名第一,江苏省、浙江省紧随其后,三省总和占全国的33.1%。北京市和山东省分列4、5位。中部地区的河南省表现出色,从去年的11名上升至第8名。具体到城市,深圳市、广州市、北京市位列三甲。成都市、武汉市、重庆市与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的差距逐渐缩小。长沙市再接再砺,跻身全国前十。可以看到,西南地区已成为新的增长极,在数字中国省份十强中,四川省位列第六,数字城市十强中,成都、重庆则占据了第五、第七位次。 从指数增速来看,内蒙古,河南增幅最大,分别为 97.03%以及 91.85%。广西、山东增速也超过 80%,四个省、自治区的排名位次都上升 3 位以上。从排名动态变化中可以看到,在全国经济社会整体快速数字化的背景下,中西部地区后起之秀不断涌现。 从城市增幅看,2017 年,数字中国发展具有明显的地域辐射效应。以长三角地区,广深,厦门,川渝,武汉,长沙,济南,郑州,西安,沈阳这些城市为局部核心,其周边城市的增幅均表现良好,更为可喜的是,这些增长极正在由中部和沿海的人口大省,向西部延伸。 报告今年还首次引入了“数字基尼系数”概念. 根据“互联网+”指数估算的数字基尼系数为 0.59,属于相对不均衡的状态,但较去年的0.62有所缩小,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301所、中质协等单位负责起草,任务来源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编号:20141415-T-469)。 二、名称变更 本标准批准立项名称原为“服务企业质量分级通则”,在后期组织的多次专家研讨会中,多位专家提出了该标准应重点解决服务质量评价的问题,而“服务质量分级通则”在不同领域差异较大,难以统一进行分级,故建议本标准更名为“服务质量评价通则”,标准起草组采纳了专家的意见。 三、编制背景 近年来,我国的服务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涌现出大批新兴的服务行业,而且它们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无论是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低,管理落后。因此,改进服务质量、完善服务管理、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将成为我国服务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些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又是重中之重。虽然有关制造业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日臻成熟,然而由于服务质量的特殊性质,其相对应的理论方法研究则显得相对滞后,对服务质量评价方法的研究更是不能

满足实践中的要求。 在我国,近年来虽然人们对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已经有所认识,但是由于相对落后的服务业发展现状,人们对于如何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及如何对评价结果进行管理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实践中也没有或者很少去做这方面的工作。因此对于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就有一定的必要性了。服务质量是服务或服务业满足规定或潜在要求(或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特性是用以区分不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的概念,如旅游有陶冶人的性情给人愉悦的特性,旅馆有给人提供休息、睡觉的特性。特征则是用以区分同类服务中不同规格、档次、品味的概念。服务质量最表层的内涵应包括服务的安全性、适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等一般要求。 鉴于服务交易过程的顾客参与性和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服务质量必须经顾客认可,并被顾客所识别。服务质量的内涵应包括以下内容: ——服务质量是顾客感知的对象; ——服务质量既要有客观方法加以制定和衡量,更多地要按顾客主观的认识加以衡量和检验; ——服务质量发生在服务生产和交易过程之中; ——服务质量是在服务企业与顾客交易的真实瞬间实现的; ——服务质量的提高需要内部形成有效管理和支持系统。 四、标准起草过程 (1)2015年12月;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服务质量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三轴向精密转台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技术部分文件

技术部分 仪器设备名称:频谱分析仪 1.采购背景/目标: 1.1采购背景 随着半导体行业的迅猛发展,各种高精度、多分量、高性能振动传感器技术得到长足发展,广泛应用于航天、航空、海洋工程、医疗卫生、国民经济等领域,国际上以MEMS 传感器为代表的新型振动传感器正在逐步取代传统振动传感器,成为主流运动测量产品,2008年的销售额超过了10亿美元,2010年仅ST公司的销售额就超过了20亿美元。近年来我国生产的MEMS运动传感器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国外一些传统传感器行业 巨头也正在寻求我国MEMS运动传感器生产企业为其代工。然而,我国缺乏对这类传感 器的一些主要技术参数进行计量的能力,且国外对我国进行技术封锁,致使我国同类产品难以得到国际认可,无法与国外贴牌产品竞争;另一方面无法对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测量,难以摸清技术改进方向,制约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以日本国家计量院(NMIJ)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计量院正在帮助日本和美国企业在ISO、IEC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将其产 品和计量方法起草为新的国际标准,从而帮助其垄断未来的国际市场。例如以日本为主导起草的国际标准“IEC 60747-14-4 半导体加速度计”明确要求采用多分量重力分量 法对MEMS加速度传感器进行校准。 传统的振动台随着振动频率的下降,振动台加速度幅值以频率平方的速率下降,使得信噪比变差,不能满足新兴振动传感器的量值溯源需求,急需购置三轴向精密转台系统,建立多分量重力分量法振动标准装置,利用重力场来进行振动校准,利用传感器与重力场的夹角确定加速度幅值,实现低频1g加速度幅值的多分量振动激励,以较高的 信噪比保障校准结果的精确性和可靠性。例如,用于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监测的传感器由于灵敏度较低(10mV/(m/s2)),低频段只能通过重力分量法校准。美国PCB公司和美国标准技术研究院合作研制了重力分量法振动标准装置,使得美国PCB公司几乎垄断了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监测传感器的市场。我国振动监测传感器生产企业虽然可以提供类似的传感器,但由于无法校准,难以进入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监测市场。 1.2 采购目标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CECS27:×××× 工业炉水泥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EMENT REIONFRACTORY MATERIALS GROOLING IN WINTER FOR INDUSTRIAL FURNACE CONSTRUCT (征求意见稿) 2015-××-××发布2015-××-××实施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4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4﹞02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材料;4.施工准备;5.施工;6.养护与脱模;7.质量验收。 因CECS27:90《工业炉水泥耐火浇注料冬期施工技术规程》在1990年开始实施,至今第一次修订,按《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要求,重新划分章节,对原条款及内容重新修订,在此不作表述。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负责管理,工业炉砌筑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工业炉砌筑专业委员会(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56号,邮编:430081)。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冶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陶树森、王瑞峰、支吉涛、董慧荣、刘树仁、高明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 1 总则 (1) 2 基本规定 (1) 3 材料 (1) 4 施工准备 (2) 5 施工 (2) 5.1浇注料预热 (2) 5.2浇注料搅拌 (3) 5.3浇注料运输 (4) 5.4浇注料模板 (4) 5.5浇注料浇注 (4) 6 养护与脱模 (4) 6.1养护 (4) 6.2脱模与维护 (6) 7 质量验收 (6) 7.1主控项目 (6) 7.2一般项目 (6) 引用标准名录 (8) 附:条文说明 (9)

关于能耗统计的几点思考

关于能耗统计的几点思考 牛红兵 一、能源统计现状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能源统计,成立了专门的能源统计机构,设置了能源的基本统计指标并开始编制我国的能源平衡表。到20世纪90年代初,从国家到地方,建立了适应当时需要的相对完善的统计机构和统计指标体系。随着我国能源供应形势的逐步好转和几次大的统计改革与调整,能源统计工作有所削弱,但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及网络还是基本建立,重点工业能源消耗单位己被纳入重点监测范围,能源统计数据也能较准确地反映重点耗能单位的能耗水平、结构及趋势,为科学制定节能降耗政策提供了一定的科学依据。1能源消耗统计逐步受到重视。随着能源问题被社会各界关注程度的提高。能源消耗统计也正逐步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提出建立“单位GDP综合能耗公告制度”、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家发改委制定《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国家经贸委出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l各省、市、地区也试图在节能降耗上做出大文章。各种“节约能源办法”、“节能降耗目标”、“加强能耗监测”等文件规定层出不穷。就专业层面讲。能源统计已经不再是一个附属于大工业统计下的“小专业”了。而是被高度重视的相对独立的重点“专业”,各地也相继成立“能源处”、“能源办”等专门从事能源宏观监测管理工作的机构。

2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及网络已基本建立。企业是能源消耗的最基层单位。工业企业又是能源消耗的重要产业。能源消费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0%以上,做好能源消耗统计是工业企业了解生产状况、进行技术改造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对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因此能源消耗统计要从企业基础工作抓起。现有的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己对能耗主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了基层报表制度,统计网络基本建立,为及时、准确地采集能源消耗数据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3重点工业能源消耗单位已被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在能源消耗主体行业中,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村等高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占整个工业终端消费的70%以上,因此,中国高耗能行业消耗了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0%左右。科学地反映高耗能行业的综合能耗,促进节能降耗,对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GDP能耗具有重要意义。现有的能源消耗统计制度除了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到统计范围之外,对于高能耗行业年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的单位)又进行了重点2B踪监测,用统计数据有力地反映出重点耗能单位的能耗水平、结构及趋势,为科学制定节能降耗政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二、能源统计存在的问题 1统计范围不全。仅统计工业能耗,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等非工业企业、政府及住户能耗无法反映,就工业行业而言,仅统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只反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情况,规模以下能耗无法反映。全社会综合能耗统计目前尚

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框架简介-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框架综述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2007-09 北京

主要内容 一、背景和编制思路 二、对国外EC标准化态势的认识 三、对我国EC标准化状况的诊断 四、对我国EC标准化需求的分析 五、对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的定位 六、对策和措施

1、编制背景 国办[2005]2号文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化意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抓紧完善电子 商务的国家标准体系;鼓励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和科研 机构研究制定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标准和规范,参与国际标准 的制订和修正,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标准化进程。 国家标准委的要求:围绕国办[2005]2号文的要求,尽快提出《国家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并会同国信办、发改委、科技 部、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等,力争在3~5年的时间里,完成 以发展我国电子商务为核心的一系列关键技术标准。

2、编制思路 摸清国际态势 把握我国现状、问题和产生问题的根源 分析我国发展对标准化的需求 提出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明细表 指出未来标准化工作重点

1. 国际主要EC标准化组织 ISO/TC154商业和行政中的业务过程、数据元和文档格式 UN/CEFACT联合国贸易便利与电子业务中心 OASIS国际结构化数据标准组织 RosettaNet ISO/IEC/JTC1/SC32数据管理与交换 W3C/IETF 电子业务谅解备忘录ISO、IEC、ITU、UN/CEFACT、OASIS

2、标准化思路 参考模型(ISO/IEC 14662) 业务交易 业务交易的信息技术方面 功能服务视图业务操作视图开放式edi 参考模型视作业务标准支撑技术标准 符合被…涵盖 业务交易的业务方面 符合被…涵盖 相互关联

能源统计工作现状及建议

能源统计工作现状及建议 能源问题近年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党中央、国务院对能源问题的关注是空前的,建设节约型社会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流。作为政府统计部门,切实的做好能源统计监测工作是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如何运用准确、客观、真实的能耗数据,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是做好当前能源统计工作的关键和重点。目前国家和**省统计局已经制订了一系列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各级统计部门在坚决落实国家能源统计制度的同时,也在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下面就**市当前的能源统计现状以及日常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分析和研究。 一、**市能源统计发展状况 **市能源统计的发展情况 80年代初期,在国家统计指标体系中设置了能源统计指标,当时能源统计隶属于物资统计;到90年代中期,能源统计作为工业统计的一部分,归属于工业统计管理;XX年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能源统计逐步进行了恢复性的调整、完善和加强。特别是XX年以来,能源统计调查工作由规模以上向全社会扩展,调查范围的扩大和指标的不断增多,与能源统计力量的相对薄弱形成明显的对照。在这种形势下,各省辖市以上统计部门相继建立了专门的能源统计机

构。XX年以来,各省、市两级统计局也设立了专门的能源统计机构,目前我省11个地市基本上都成立了能源科,**市也于XX年下半年经编办批文正式成立能源科,专门负责全市的能源统计调查。 统计调查制度和数据调查情况 近几年的能源报表范围 近几年根据国家和省里的能源报表制度规定,**市统计范围包括:⒈辖区内一、二、三产业及城乡居民生活能源消费活动。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⒊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⒋规模以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⒌铁路、公路、运输企业。⒍主要能源生产和销售企业等。 近年**市能源消费现状 近几年来,**市在加速推进工业化进程中,始终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重要抓手,使能源消费增长明显慢于经济增长,单位GDP能耗水平呈现稳定下降态势,节能降耗取得初步成果。 一是总体能耗水平逐年下降。近两年,**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呈现增速减缓、能源消费结构继续改善的态势,XX 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为686.75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9.60%,低于GDP的增长速度2.2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为3.67吨标准煤,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78吨标准煤。XX年全年能

中国标准化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标准化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加强中国标准化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标协)会员管理,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根据《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 申请加入中国标协的单位或个人,应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1.3 中国标协会员享有《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享受《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和本办法规定的服务。 1.4 中国标协每年将开展优秀标准化成果、优秀会员、先进标准化工作者或标准化工作志愿者、标准化管理先进单位等评选和表彰活动。评选和表彰颁奖大会在每年10月14日的“世界标准日”进行。 2 会员分类 2.1 按照《中国标准化协会章程》第七条规定:本协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含资深会员、荣誉会员)、团体会员及理事会员。 2.1.1 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应是热爱或从事标准化工作、承认中国标协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中国公民。 中国标协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和荣誉会员: 1)普通会员是指热爱或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标准化工作者。 2)资深会员是指在标准化领域有一定影响,在协会专业刊物上发表过10篇以上论文或参加过中国标协组织出版的标准化专着,加入中国标协五年以上的个人会员。 3)荣誉会员是指在标准化领域有突出贡献,长期帮助中国标协开展工作的个人会员。荣誉会员为中国标协的终身会员。 2.1.2 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应是依法成立的热爱或支持标准化工作,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承认中国标协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业。 2.1.3 理事会员: 理事会员应是依法成立的支持标准化工作,关心标准化事业的发展,积极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标准化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承认中国标协章程,自觉履行会员义务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企业。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拟处置锅炉房供暖设备项目现场踏勘管理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拟处置锅炉房供暖设备项目现场踏勘管理规定 为保障各意向受让方顺利有序到现场踏勘,同时维护转让方科研、工作正常秩序,特制订本规定,各意向受让方须经过相关许可,并服从转让方现场人员的指挥与安排,遵守以下现场踏勘纪律: 1.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让方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64524361向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申请。申请经许可后在转让方安排的时间内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 2.意向受让方代表人提出申请及现场踏勘时,需提交踏勘申请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踏勘确认书等资料。 3.踏勘时须遵守现场要求,按照现场指导人员安排的时间、地点和顺序进行踏勘。不得以踏勘为名,要求拆解或破坏设备,更不得夹带任何现场物资出场。 4.踏勘时须服从转让方人员的指导和陪同,禁止脱离现场指导人员视线范围,私自进入其它场所或空间,为确保人身安全不得擅自挪动现场设备,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院区管理的各项规定,禁止与周

边居民或转让方其他人员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6.踏勘现场严禁烟火,也不得酒后进入现场踏勘。 7.意向受让方踏勘现场时,若有拍摄需求,必须经转让方同意。未经批准私自拍摄的,转让方有权删除拍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分配的踏勘时间,并在安排的时间内,自行前往踏勘,不得随意更改,也不得私下相互邀约、与其他意向受让方一同前往现场踏勘。 9.意向受让方对现场踏勘了解的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10.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需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交易所报名时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 11.意向受让方经现场踏勘并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签订交易《动态报价成交确认书》之前,转让方不再接受最终受让方提出的踏勘申请。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财务部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能源统计

煤炭企业能源统计报表填报讲解 1.能源统计 能源统计是运用综合能源系统经济指标体系和特有的计量形式,采用科学统计分析方法,研究能源的勘探、开发、生产、加工、转换、输送、流转、使用等各个环节运动过程、内部规律性和能源系统流程的平衡状况等数量关系的专业统计。其研究对象是由能源统计实践所决定的。可概括以下几方面: ①、研究经济系统运行的全过程以及相互联系的数量表现及其关系,揭示能源内部运行规律; ②、研究能源利用情况,挖掘节能潜力,促使合理有效地使用能源; ③、研究能源综合平衡状况及规律,反映能源资源的形成及能源使用方向,揭示能源供需之间的矛盾; ④、研究如何搜集、整理和分析能源系统数量关系的方法论。 能源统计的任务是: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整个能源系统流程的统计资料,如实反映能源经济的发展水平、能源经济效益、能源综合平衡状况等发展变化情况,为宏观决策和管理,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供统计信息和依据。 1.1 能源统计特点 能源统计是范围极广的国民经济统计中的分支,其对象是能源系统。能源系统相当复杂,包括能源资源、能源生产、能源加工转换到最终用能等环节,并通过这些环节与所有的社会活动联系起来。能源系统的特殊性决定了能源统计工作的一系列特点,使它和其他国民经济统计分支有很大的不同。 1.1.1 能源工业要把自己的产品分配给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包括能源工业自身在内),同时又要把产品分配给每一个社会消费成员,其联系面之广几乎没有任何其他工业部门可以与其相比。

1.1.2 能源生产形态多样化:除了化工产品,没有一个工业的产品同时具有固、液、气三态,另外还有载能体。这些产品在生产、储存、运输、控制和使用的难易程度均有很大差别,但同时又有共同的特点,就是都能发热,而且某些产品在一定条件下,还可在一定程度上互相转换或在用途上可以相互替代。 1.1.3 能源统计对象——能源统计边界复杂;其中包括能源产品与非能源产品的边界,也包括能源工业与非能源工业的边界问题。能源统计对象不是一个相互孤立的燃料或动力系统,而是一个种类多、涉及面广、相互制约的错综复杂系统。 1973年“石油危机”以后,国际上非常重视能源问题,有关能源的系统分析、能源模型、能源的生产需求预测、代用能源战略的研究等迅速展开。这些研究需要多方面的数据资料。数据的完备程度与质量好坏,是进行能源管理和研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能源管理和研究工作对能源统计工作的要求,也推动了能源统计分为三级,第一级为从一次能源生产到加工转换,第二级为从加工转换到交付最终用户使用,第三次为能源在最终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用什么设施使用的?用什么工艺流程?“有效能”是多少?经济效益如何?第三级能源统计工作最为复杂,目前也是整个工作的薄弱环节。 当前能源统计工作的发展趋势是:从一种能源的分别统计,向多种能源的综合统计的方向发展;从只注重生产量的统计,转向对节能潜力,确定节能投资方向,提高需求预测的精确性等方面的研究。 企业能源统计体系是属于第三级能源统计范围内,我们将对它进 行更加系统、更加详尽的讨论。 1.2使用单位 1.2.1原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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