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安全、可靠、经济和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电网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适应电网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绝缘技术监督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行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发现电网和设备隐患,及时消除缺陷,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电网的安全运行水平。

第三条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在管理上应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四条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以电网设备可靠性为中心,标准为依据,状态评估为手段开展工作。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其它企业接入电网的涉网设备也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绝缘技术监督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第七条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包括电气设备的内外绝缘、过电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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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以及设备通流能力,电气设备主要指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组合电器、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耦合电容器、输电线路、电力电缆、接地装置、发电机、调相机、电动机、封闭母线、晶闸管等。

第八条在电力工程的规划、可行性论证、设计、招标采购阶段,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运行经验、反事故措施等提出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的意见和要求。如变压器承受短路能力等要求;根据污湿特征、运行经验等综合考虑绝缘子的选型;室内变电站、GIS变电站和土壤腐蚀性较强地区的变电站接地网材质的选用;发电机非正常工况运行能力等。

第九条对入网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应提出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的具体要求,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条在设备采购合同中,明确制造和出厂验收过程中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的要求,加强对设备进行监造和出厂验收。监造工作应依据《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

第十一条重要设备运输至现场后,应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重点检查有可能影响绝缘性能的冲击记录、密封(渗漏或压力变化)等情况。

第十二条在设备安装阶段,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技术合同,做好交接试验工作,形成完整的设备交接资料,及时移交生产单位。重要设备的主要试验项目,如变压器局部放电测量、GIS耐压、接地网测试、发电机进相运行等应由具有相当技术力量和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

第十三条在设备的验收启动阶段,应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进行绝缘技术监督检查验收,出具绝缘技术监督检查报告,提交运行和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在设备的生产运行过程中,应根据设备特点、运行情况、季节变化等加强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如变压器(电抗器)的油温、油位、绝缘油色谱;SF6气体绝缘设备的气体压力;避雷器的泄漏电流;- 2 -

发电机的机内温度场的分布规律等。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应注重全过程的数据积累,及时更新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数据。

第十六条技术监督执行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和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专项检查,根据设备的检测试验结果、运行参数和设备的运行情况等,进行设备的诊断与状态评估,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运行和技术监督执行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可靠的试验和检测手段,如红外、紫外、超声波、光电技术、带电测量技术、雷电定位系统等,对受监设备进行诊断和状态评估,为设备检修维护策略、技术改造方案等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八条应加强在线监测装置的入网和运行管理,在线监测装置的选用应遵循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十九条对于典型性、频发性缺陷的重要设备,要重点进行技术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二十条大修、技术改造项目应实行全过程绝缘技术监督,在方案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等环节,落实绝缘技术监督的要求。项目完成后,要形成完整的记录资料。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各区域电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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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引用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技术监督规定”

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意见的通知”

DL/T 596-1996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586-95《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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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总结

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总结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标准、规程、反措执行情况。

2、绝缘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3、预试率、消缺率、完好率等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4、受监设备的绝缘事故、故障、异常及缺陷消除情况。

5、新技术、新仪器应用情况。

6、存在问题及下阶段的工作重点。

7、绝缘、过电压、防污闪等绝缘技术监督汇总表见表A1-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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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电气设备绝缘定级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填写: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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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2:

电气设备绝缘缺陷汇总表

填写: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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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3:

电气设备绝缘事故情况汇总表

填写:审核:批准:- 8 -

表A4:

线路雷击跳闸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注1. 雷击跳闸率和事故率计算:

雷击跳闸率(事故率)=(实际雷击跳闸(事故)次数/线路总长度(百公里))╳(40雷电日/实际雷电日)

单位为:次/百公里〃年(40雷电日)

2. 事故次数指线路跳闸后,重合闸未动或重合闸动作后未成功的次数。

3. 跳闸率、事故率和线路总长度按750kV、500kV、330kV、220kV、110kV分别统计。

填写: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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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5:

线路污闪跳闸情况汇总表

填写:审核:批准:- 10 -

附录B:

电气设备绝缘定级原则

根据设备绝缘的试验结果,结合运行和检修中发现的缺陷,以及对安全运行的影响程度,确定设备的绝缘等级。设备绝缘等级分为三级(见表B1)。

表B1

设备绝缘缺陷分类:

危急缺陷:设备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绝缘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的绝缘缺陷,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绝缘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如色谱试验数据超过注意值,但跟踪显示数据稳定,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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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力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5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7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8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生产 第 2 页共 23 页

性企业的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电力公司,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目标 第9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七种事故: 1、人身死亡; 2、大面积停电; 3、大电网瓦解; 4、电厂垮坝; 5、主设备严重损坏; 6、重大火灾; 7、核泄漏。 第10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 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4、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 5、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6、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第11条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群亡事故; 第 3 页共 23 页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号:LTHB-MZW-AQ-066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湾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一月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术语和定义 (2) 4.管理职责 (4) 5.监督内容与方法 (7) 6.附则 (10)

1.目的 为加强本项目部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两级技术监督网 由部门、项目部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

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脱硫脱硝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脱硫脱硝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 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旋转部件(循环泵叶轮、叶片、氧化风机、消音器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国家电网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3: 国家电网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充分总结试点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大建设”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大建设”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推进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变革组织架构、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推进建设管理的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三化”),统一管理流程、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建设标准(“三统一”),加强建设职能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建设队伍管理(“三加强”),全面提升电网建设能力与水平。 (二)总体目标 构建适应坚强智能电网建设要求的大建设体系,提高电网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提升建设管理效率与效益,实现电网建设“国际同行业领先、国内各行业领先”目标。 明确建设职能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参建队伍管理定位,压缩管理层级,优化机构设置,实现建设管理组织架构的扁平化。 明晰职责界面,优化管理流程,健全技术规范和建设标准,建立集中管理操作平台,强化建设关键环节的集约化管控,全- 54 -

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与工艺水平,提升电网建设管理的效率与效益。 加强建设职能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强化技术支撑队伍和参建队伍管理,加强公司建设队伍建设,提升公司电网建设整体能力。 二、“大建设”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架构 明确管理定位、管理范围、机构设置,构建与建设管理任务相适应的大建设组织架构。 1.管理定位 公司电网建设管理工作分为建设职能管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和参建队伍管理。 建设职能管理主要是制订管理制度与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造价、技术管理和关键环节管控;负责公司内部建设队伍的专业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主要是执行建设职能管理要求,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进度、安全、质量、造价、技术进行控制;以业主项目部为执行单元,组织、协调、推动工程项目建设。 参建队伍管理是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队伍;通过合同管理方式对参建队伍管控。充分利用公司内部建设队伍资源,通过优化整合、规范管理和培育扶持,提升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为公司电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 55 -

国家电网公司计量现场施工质量工艺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计量现场施工质量工艺规范 1 总则 1.1 为确保电能计量、用电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落实电能计量装置、采集系统建设质量管理要求,提升计量装置、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及其附属设备的现场安装质量和工艺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规定了计量箱(柜)、电能表、互感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试验接线盒等设备及连接导线的现场施工质量、工艺要求。 1.3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计量现场施工质量、工艺过程控制和检查验收。 2 计量现场施工一般要求 2.1 计量现场施工应遵守Q/GDW 1799的规定《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定》。 2.2 计量现场应按照计量箱(柜)安装(检查)、箱(柜)内设备安装、导线敷设、设备连接、检查、封印的顺序进行施工。 (1)计量箱(柜)安装(检查):高压计量柜(高供高计),低压计量柜(高供低计),直接接入式三相动力表箱,经互感器接入式表箱,配变出口表箱,单相表箱。 (2)箱(柜)内设备安装: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刀闸开关,试验接线盒,电能表,采集终端,采集器,集中器,断路器,接线端子等。 (3)导线敷设:互感器至试验接线盒,试验接线盒至电能表,电能表至采集终端。先强电,后弱电安装,先安装采集器、集中器电源线,安装采集终端、采集器至电能表的通信线,安装采集终端天线。 (4)设备连接:

(5)检查:核对计量倍率,接线是否正确,是否专用计量绕组,导线连接是否可靠,电能表是否清零,标识和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 (6)封印:互感器二次端钮盒、试验接线盒、电能表端钮盖、采集终端、计量箱柜门。 2.3 计量装置、采集终端配置应满足GB/T 16934、DL/T 448、Q/GDW 347、 Q/GDW 11008及其他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4 施工前应对设备外观进行检查。设备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2.4.1 设备外观完整、无破损、变形现象; 2.4.2 计量箱(柜)应有永固铭牌、有电气原理接线图、条码等必要信 息;各类信息正确、字迹清晰,无缺失或脱落可能,如图1、图2所示; 2.4.3设备资产号、型号、规格应与SG186系统的任务单、图纸一致; 2.4.4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封印应齐全、合格证应在有效期内、计量准 确度等级应符合DL/T 448规定的要求。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电流互感器(JJG1021:电磁式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10年,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4年,JJG313/314是2年检定周期)。 电能表: 图1 计量箱外壳标识安装位置示意图 图2 计量箱内部标识安装位置示意图 2.5 施工后应满足如下要求: ; ; 3 设备施工要求 3.1 安装前(后)应重点检查计量箱(柜)下列项目: ,柜门、铅封设施及防误操作安全联锁装置应完备、好用; 3.1.2各单元之间宜以隔板或以箱(盒)组件区分和隔离; ,并配置电能表、采集终端安装支架;

国家电网公司送变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标准

安全设施标准(施工) 一、安全标志牌 1、使用范围线路工程、变电工程。 2、设置场所线路工程:杆塔组立、爆破工程、张力放线场地、仓库及危险区域、跨越架搭设、大跨越及交叉跨越施工等场所。变电工程:变电站施工现场、仓库及危险区域、施工电源、变电扩改建工程分区等场所。 3、标志牌内容:标志牌分4类。禁止标志牌:包括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等;警告标志牌:包括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眼镜,等:指令标志牌:包括止步高压危险、当心触电、当心坠落、当心坑洞、当心落物,等:指示标志牌:包括从此上下、在此工作,等。 4、制作要求标志牌宜采用塑料板或镀锌铁板制作。制作尺寸和图形要求见附录A。 二、安全围栏和临时提示遮拦 1、使用范围线路工程、变电工程。 2、设置场所线路工程:牵张场、带电跨越危险作业区等场所;变电工程:改扩建工程与带电区的分界、高压试验区、重要作业区、危险场所、安全通道等场所。 3、制作要求型式:采用钢管立柱,围栏采用钢管框形组件或用红色和白色相间的安全围绳。结构:立柱刷红、白相间漆、围栏框刷红漆。受现场条件限制时,用红、白尼龙绳代替围栏框,固定于主柱套管内。临时提示遮栏的制作参见附图B-3。 三、孔洞盖板 1、范围变电工程。 2、设置场所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孔洞,防止人员或物体坠入的临时封盖。 3、制作要求型式:根据需要,制成矩、方、圆三种盖板。结构:采用花纹钢板厚3~4 mm,边角钢条用厚10~15 m m 钢板,盖板边缘应大于孔洞边缘100 m m,盖板下应设限位块,限位与孔洞边缘距不大于30 m m,限位块用角钢,盖板的承重不小于200 kg/m 2,盖板上刷红、白相间标志漆,大于1m 的孔洞盖板应有加强筋。 四、低压配电箱 1、使用范围变电工程。 2、设置场所变电施工用电配电箱,根据需要设置。 3、制作技术和使用要求(参考附录C)盘柜制作应符合GB4720-84第一部分第四条规定,外表喷涂蓝或绿漆,内壁喷涂米黄或白色漆,盘门标有“低压配电箱、有电危险”红色标记。配线一律采用铜芯截面且不小于16mm2,所配设备应按规定试验合格,配电箱设置应远离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场所。 五、便携式卷线电源盘 1、使用范围变电工程、线路工程。 2、使用场所现场电动、照明电源线。 3、制作要求(参考附录D)在市场选购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的厂商和产品;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装置齐全;限在单相220伏,2KW 及以下使用;电气元器件、电缆线损伤,漏电保护器不动作,壳体严重变形损伤时禁用。 4、使用条件用于无积水,环境温度在+40℃以内,对电缆线无损伤无明火,要远离易爆、易燃、有腐蚀的场所。 六、水平安全绳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题库 1资料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题库1 一、单选题 1.《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自( C )起施行。(第一一一条) A. 2014年12月1日 B. 2014年11月1日 C. 2014年10月1日 D. 2014年9月1日 2. 公司各级单位实行以各级( A )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第三条) A. 行政正职 B. 主管安全领导 C. 安全部门主任 D. 分管安全领导 3. 公司各级单位的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责任分担,并实行( B )的安全逐级负责制。(第十五条) A. 上级对下级 B. 下级对上级 C. 三级安全网络 D. 安全监督体系 4. 安全保证体系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D )负责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第十五条) A. 安全保证体系 B. 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保障体系 C. 安全生产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体系 D. 安全监督体系 5.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 C )。(第二十四条) A. 生产运维部门 B. 总经理办公室 C.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D. 后勤保障部门 6. 新上岗生产人员运维、调控人员(含技术人员)、从事倒闸操作的检修人

员,应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至少( B )的跟班实习,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第四十一条)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7. 在岗生产人员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 A )。(第四十二条) A. 8学时 B. 16学时 C. 32学时 D. 40学时 8. 外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 D ),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四十三条) A. 业务培训 B. 现场作业注意事项培训 C. 紧急救护培训 D. 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 9. 省公司级单位对所属地市公司级单位的领导、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一般( C )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考试。(第四十五条) A. 毎半年 B. 毎年 C. 毎两年 D. 毎三年 10. 省公司级单位应( C )召开一次安全监督例会,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应( C )召开一次安全网例会。(第五十四条) A. 毎半年毎半年 B. 毎半年每季度 C. 毎半年每月 D. 每季度每月 11.离开特种作业岗位( D )的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四十二条)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12. 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电网事故,由( A )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无论任何原因均对发包方进行考核。发包方根据安全协议对承包方进行处罚。(第九十六条) A. 发包方 B. 承包方 C. 监理方 D. 施工方 13. 公司各级单位应按照“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实施隐患

技术监督告警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规范国华定电公司技术监督告警管理的目标、程序和要求。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与检查要点》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火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2004 年)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96 年版)《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 2000)《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 —2004)《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 度》 《河北南网技术监督检查标准》国华发电管理系统“环境保护管理子系统”(GHFD-07) 国华电力公司技术监督检查细则 4 定电公司生产内部预警、告警制度 4.1 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中,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或接近超标值,但未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实行定电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制度,向责任部门发出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 4.1.1 参照发电管理系统技术监督告警制度内容,在定电公司内执行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异常超标通知单,由技术监督专责人依据试验报告和监督条例提出,由总工程师签发后,连同试验报告送至相关责任部门经理。 4.1.2 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的整改:责任部门接到通知单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72 小时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技术监督专责人,生技部和相关设备责任部门对其进行验收登记并对异常情况继续进行跟踪。对于无法立即实施的应制定临时控制措施,应做好实施准备,并将情况进行反馈备案。 4.1.3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即形成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告警一次。 4.1.3.1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已接到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积极解决、制定防范措施。. 4.1.3.2 设备运行数据、试验数据弄虚作假;技术监督季度报表、技术报告、记录档案、工作总结内容失实。 4.1.3.3 在大修、小修和临修中安排的技术监督项目漏项,未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并隐瞒不报。 4.1.3.4 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工作制度,造成监督工作失效。 4.1.3.5 监督异常事件漏报、瞒报或越级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1.3.6 因管理不善造成标准计量器具仪表丢失或损坏的。 4.1.3.7 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监督工作和项目无法正常开展。 4.1.3.8 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导致公司上级职能部门对公司依据发电管理系统告警条例发出告警的。 4.1.3.9 在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且没有在一个月内解决、制定 防范措施,由运行部门专业主管提出,总工程师签字,向技术监督专业一级网负责人(生技部专业主 管)发出技术监督指标异常通知单,实现相互监督的目的。 5 河北省电力研究院预警制度 出现以下异常情况,但没有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根据与河北省电力研究院的《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由河北省电力研究院向定电公司发技术监督预警单 5.1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已处在事故边缘,但仍强制运行。 5.2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督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5.3 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国家电网技术标准基本配置清单(20160410)

技术标准基本配置清单 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称 一法律 1 2009年第3号主席令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 2014年第9号主席令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1996年第71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4 2010年第39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 2011年第46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 2013年第8号主席令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7 1999年第15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8 1999年第21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9 2014年第13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版) 10 2002年第74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1 2002年第77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评法 12 2004年第28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3 2004年第31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4 2008年第6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5 2009年第18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6 2014年第 4 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法规 (一)行政法规 1 1984年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 2 1987年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 理办法 3 1993年120号国务院令 2011年1月8日修正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4 1998年239号国务院令 2011年1月8日修正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5 1998年253号国务院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 2000年279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 2003年393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 2005年432号国务院令电力监管条例 9 2006年466号国务院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 (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发布 关于印发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的通知 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为规范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管理目标,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树立新时期国家电网施工新形象,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并征求了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及送变电施工企业的意见,现予以印发。 与本规定配套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另行印发。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印) 二00五年六月十七日 国家电网公司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监督和指导。 (1) 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业绩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2) 负责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并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3) 依据本规定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管理及保障措施,并对本规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4) 依法管理工程项目,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5) 招标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用(此费用不作投标报价,具体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另行发文),并确保此费用及时拨付到位。 (6) 委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7) 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方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五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 (1) 根据业主提出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 (3) 监督施工项目部自身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转,严格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4) 监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并配备合格的专责安全工程师。 (5) 对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6) 控制工程关键节点(如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运行等)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7) 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进行跟踪控制。 (8) 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第六条工程设计单位应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和支持。 (1)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工程本体安全设施设计,为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创造条件。 (2) 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防范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性意见。 (3)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特殊结构的工程,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人员安全和预防事故的措施建议。 (4) 工程设备与材料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5) 及时交付图纸,合理设计地下电缆、管道等沟道,使变电所(换流站)有条件在工程开工初期即能完成主要混凝土道路施工。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力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5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7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

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8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生产性企业的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电力公司,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发电、供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目标 第9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七种事故: 1、人身死亡; 2、大面积停电; 3、大电网瓦解; 4、电厂垮坝; 5、主设备严重损坏; 6、重大火灾; 7、核泄漏。 第10条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 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电气技术监督

DL/T1051——2015 目录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 (2) 3 术语定议 (2) 4 总则 (2) 5 电力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2) 5.1电力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主要监督内容 (2) 5.2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主要监督内容 (2) 5.3重要电力用户的主要监督内容 (4) 6电力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4) 6.1电力主管部门职责 (4) 6.2电力行业协会职责 (4) 6.3电网企业职责 (4) 6.4发电企业的职责 (4) 6.5电力试验研究院(所)职责 (5) 7电力技术监督管理 (5)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技术督的原则、主要内容、职责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用于电力规、设计、建速设、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RT311.1像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T478-2010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2009.15、GB/T2900.17、GB/T 2900.49和DL/T 1010.2确定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力技术监督technology supervision for electric power 在电力规划、设计、建设及发电、供电、用电全过程中,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监督有关标准、规程执行落实情况,对电力设备的健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经济运行。 3.2 发电企业electric power generating enterprise 认事电能生产及经营管理的企业。 3.3 电网企业electric power grid enterprise 从事电能输送和销售及经营管理的企业。 3.4 重要电力用户important electric power user 以110kV(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或对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有重要影响的用户。 4 总则 4.1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2电力技术监督实行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流程,依法监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监督执行分开、技术监督与技术服务分开、技术监督与日常没备管理分开,坚持技术监督工作独立开展,对电力规划、建设和生产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和管理。 4.3电力系统中所有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程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 4.4电力系中所有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设备都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 4.5实施电能质量、绝缘、电测、保护与控制系统、自动化、信息通信、节能、环保、化学、热工金属、水工、汽(水)轮机等技术监督,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 5 电力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5.1电力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主要监督内容 监督电力企业和主要电力用户在电力的发、输、配和用电的各个环节中的电力安全、节能降耗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电力技术监督工作贯穿电力生产的全过程。 5.2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主要监督内容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名单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个) 冀北公司国网新源张家口风光储示范电站有限公司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胶州市供电公司 浙江省电力公司义乌市供电局 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电业局 湖南省电力公司永州电业局 河南省电力公司三门峡供电公司 河南省禹州市电力工业公司 河南省温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电力公司抚州供电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资阳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电业局高新供电局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阜新供电公司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通化供电公司 吉林双辽市农电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力实业集团公司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兴安电业局 青海省电力公司玉树电网灾后重建筹建分公司 南瑞集团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8名)

王月鹏北京市电力公司昌平供电公司带电作业班班长 张黎明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运维检修部配电急修一班班长 郭建明河北省电力公司邢台柏乡县供电公司财务主管 潘旭河北省电力公司石家庄辛集市供电公司培训中心主任 刘晓辉(满族) 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承德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玉山西省电力公司送变电工程公司一分公司项目经理 赵运建山西省电力公司运城供电公司变电检修工区油务班工人 范益山西省电力公司吕梁分公司孝义供电公司经理 缪庆庆(女)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济宁供电公司高级工程师 卢刚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检修公司党委副书记 冯军上海市电力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蒋卫东浙江省电力公司金华电业局检修公司输电运检工区带电作业班班长 裴江淮安徽省电力公司工会主席 庞利民华中分部副主任、党组纪检组长、工会主席,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纪检组长、工会主席 邓楚元湖南创业电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阮羚湖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兼设备状态评价中心主任 田宁湖北省电力公司孝感安陆市供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杨卫礼河南尉氏县供电局城市第三供电所班长 董瑞锋河南长葛市电力工业公司党委书记 成荣泉江西万载县供电责任有限公司工程师 周义水江西上饶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殷显树四川省电力公司西昌电业局线路运检中心线路运检一班班长 张力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武佳辽宁输变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 赵云柱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供电公司桦甸市农电有限公司经理 陈宏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电业局局长

国家电网公司10kV~66k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

附件11: 10kV~66kV干式电抗器 技术标准(附编制说明) 国家电网公司

目 次 1.总则 (1) 1.1目的1 1.2依据1 1.3内容1 1.4适用范围1 1.5干式电抗器安全可靠性要求1 1.6电抗器的型式1 1.7选型原则2 1.8关于干式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的说明2 1.9引用标准2 1.10使用条件3 2.干式电抗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4) 2.1基本要求4 2.2.引用标准4 2.3.使用条件4 2.4.技术要求4 2.5.工厂监造和检验10 2.6试验11 2.7.制造厂应提供的资料16 2.8备品备件16 2.9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6 2.10包装、运输和保管要求16 2.11技术服务16 2.12干式电抗器性能评价指标17 附录A制造厂应提供的技术数据178 10k V~66k V干式电抗器技术标准编制说明22

1.总则 1.1目的 为适应电网的发展要求,加强干式电抗器技术管理,保证干式电抗器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1.2依据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行业和国际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评估报告、生产运行情况分析以及设备现场运行经验制定。 1.3内容 本标准对10kV~66kV干式电抗器的设计选型(运行选用)、订货、监造、出厂验收、包装运输、现场安装和现场验收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1.4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10kV~66kV干式电抗器,包括并联电抗器和串联电抗器(含并联补偿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或滤波电抗器、阻尼电抗器、限流电抗器、分裂电抗器)。 1.5干式电抗器安全可靠性要求 10k V~66k V干式电抗器应优先采用设计制造经验成熟、结构简单、经受过运行考验的干式电抗器。 1.6电抗器的型式 1.6.1按电抗器有无铁芯分为三类: (1)空心电抗器:由包封绕组构成、不带任何铁芯的电抗器。 (2)铁芯电抗器:由绕组和自成闭环的铁芯(含小气隙)构成的电抗器。 (3)半芯电抗器:在空心电抗器的空心处放入导磁体芯柱的电抗器。 1.6.2按电抗器接入电网方式分为两大类: (1)并联电抗器:主要用于补偿电网中的电容性电流等。 (2)串联电抗器:主要用于限制系统的短路电流、涌流及抑制谐波等,包括限流电抗器、阻尼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或滤波电抗器等。 1.6.3按相数分类:分为单相电抗器和三相电抗器。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测试试题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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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试题 单位:姓名:成绩: 一、单选题(共10题,每题3分,共30分) 1.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自()起施行。 A. 2014年12月1日 B. 2014年11月1日 C. 2014年10月1日 D. 2014年9月1日 2. 安全保证体系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负责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A. 安全保证体系 B.安全生产思想政治工作保障体系 C. 安全生产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体系 D.安全监督体系 3. 新上岗生产人员运维、调控人员(含技术人员)、从事倒闸操作的检修人员,应经过现场规程制度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至少()的跟班实习,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4. 外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A. 业务培训 B. 现场作业注意事项培训 C. 紧急救护培训 D. 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 5.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的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6.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以上者,应重新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再上岗工作。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7. 公司所属各级单位应与电力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在合同中明确()。 A. 供电范围 B. 设备分界点 C. 电费电价 D. 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8. 公司各级单位应按照“平战结合、一专多能、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快速反应、战斗力强”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基干队伍。加强()建设,提高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A . 应急培训机制 B. 应急演练机制 C. 应急联动机制 D. 应急评估机制 9. 公司各级单位应设立(),主任由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主任由党组(委)书记和分管副职担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A. 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B. 安全生产委员会 C. 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D. 事故调查体系 10. 建立安全指标控制和考核体系,形成()机制,是公司各级单位行政正职安全工作的基本职责之一。 A. 考核 B. 奖励 C. 监督考核 D. 激励约束 二、多选题(共5题,每题4分,共20分) 1. 公司各级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查处的工作机制,形成科学有效并持续改进的工作体系。 A. 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B. 应急管理体系 C. 安全三级网络体系 D. 事故调查体系 2.公司各级单位应全面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对各类安全风险进行超前分析和流程化控制,形成( )的安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A. 管理规范 B. 责任明确 C. 闭环落实 D. 持续改进 3. 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每年应对()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书面公布有资格担任的人员名单。

技术监督工作职责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批准执行的国家、行业和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术措施等对新规程、标准进行宣贯: 2建立、完善分公司、中心、部室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档案资料,并保证其完整性、连续性、有效性、准确性; 3车间分公司新建、改进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级的技术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 4,制订并上报分公司、中心、部室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规划、工作总结;5对设备在运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如果自己不能解决的,报上级有关部门并与相关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取得联系,请求帮助解决; 6根据分公司、中心、部室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安排、落实相应的技术监督工作项目; 7参加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内容,定期组织召开分公司、中心、部室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并对所辖专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 8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及人员取证,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技术监督权限 分公司、中心、部室对热工、汽轮机、节能、电能质量、电解槽、特种设备中的起重设施、电梯、公司内车辆(非交管部门管理的)机型技术监督,并负责特种设备中起重设施、电梯、公司内车辆(非交管部门的)的取证及对外联系事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监督是设备管理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工作,覆盖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设备运行、检修、报废等全过程; 2技术监督的项目包括:绝缘、化学、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电能质量、继电保护、特种设备、汽轮机、电解槽11项; (1)绝缘监督:包括发电机、高压电动机、变压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和电容器、开关设备(包括GIS)套管、绝缘子、电缆、母线、避雷器、接地装置、整流装置及其它装置;以及绝缘油、六氟化硫气体和其它绝缘介质;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 (2)化学监督:包括汽轮机油、燃油(燃气);变压器油色谱分析;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用保护;在线化学仪表;运行设备蒸汽、给水、凝结水、补给水、疏水、循环水、浓缩倍率、磷酸根检测等。 (3)金属监督:包括金属监督范围内的金属材料、焊接质量、主蒸汽‘再热蒸汽系统,受热面管子,锅炉汽包,高温紧固件,高温高速转动部件,汽轮机叶片,转子焊缝,发电机护环,各种疏水管道,入库原材料及设备配件等技术监督管理。 (4)电测计量监督:包括电能计量系统、遥测量系统、电器仪表、计量标准设备与检测设备。 (5)热工监督:包括参数监测、显示记录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系统、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顺控系统;锅炉炉膛安全控制系统;汽轮机检测、保护系统;量值传递系统;程序控制系统;电气量采集系统;检测元件(压力、温度、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 2004年5月,国家电网公司印发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该办法执行以来,对加快和规范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促进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贯彻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适应国家发改委关于电力项目核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公司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工作管理,促进电网与电厂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可靠送出,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04]第19号)和国家对电力项目核准的要求,特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两部分内容。对火电项目,还包括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内容。 第三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必须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电网总体规划,坚持以大电网引导大电源,促进电源优化布局和集约化发展,确保电网、电源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第四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五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级电力公司和各有关发电公司在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中,应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拟接入国家电网的所有电厂。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电厂前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 第八条为引导电源合理布局,确保电厂输电方案符合电网总体规划,在开展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之前,须对以下大型新建电厂项目在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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