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户实名制实施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对账户实名制实施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对账户实名制实施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XX工程项目部实名制管理方案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方案 为加强和推进本工程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切实维护劳务人员和各管理方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建设的和谐与稳定,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本制度涉及的分包队伍是指在我项目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 二、实名制工作难点 本工程属于宿舍改造工程,管理难度大、施工现场作业面狭长,封闭式管理难度大、单位工程工期短,施工作业环境复杂、人员流动性大。 三、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劳务管理员

成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单位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各班组长为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分包单位作业人员1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100人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劳务管理人员,负责相关的具体工作,其名单及联系方式应上报项目部,专/兼职劳务管理员纳入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由 负责实名制日常事务的处理。 四、工作流程

五、管理措施 1、进场人员信息管理 分包方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进场前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特种作业人员证复印件、《班组承包协议》报项目部备案,项目劳务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并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国务院令[2000]第285号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国务院令[2000]第285号 Gaooooo 2017-12-01 现发布《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和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个人存款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个人存款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外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一)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 前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 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第七条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第八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为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保守秘密的责任。 金融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金融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 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按照本规定施行前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施行后,在原账户办理第一笔个人存款时,原账户没有使用实名的,应当依照本规定使用实名。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实名制管理制度58681

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工地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卡由项目部统一购买进行登记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1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项目部应在核实后及时予以重新办理,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衔接。 七、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八、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应上交IC卡。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在工资册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南京永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古尔兹项目部

实名制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登记; 二、按规定办理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 三、悬挂实名制管理制度、流程、实名制管理员岗位职责公示牌 四、向施工作业人员发放实名制宣传册,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宣传画,播放宣传片。 五、齐备实名制设备,按规定申报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并及时更新进场、离场信息; 六、通过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申办施工作业人员的市民卡,在领取市民卡后及时发放。 七、安装市民卡考勤机,管理并监督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市民卡考勤; 八、制作施工作业人员工资表,及时上传至实名制管理平台; 九、项目现场如有人员发生工伤,应及时申报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做好后续申报工作。 十、组织农民工参加体检工作。 南京永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古尔兹项目部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最新整理)

附件1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对各省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并统一制订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六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及时和联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八条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并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用工企业(包括: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下同)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在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和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个人存款业务的机构。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个人存款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外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一)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

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 前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 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第七条 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账户。 第八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为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保守秘密的责任。 金融机构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在金融机构的款项;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金融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银行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便利存款人开立和使用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银行账户),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号)及《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银监发【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辖内各支行。 第二章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要求社会公众用真实身份参与各类社会活动。 银行账户实名制的核心包括核验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的真实开户意愿三方面。支行在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时应围绕上述核心要素开展工作:一是开户申请人申请开立银行账户,必须向银行提交合法的身份证件和资料。二是支行应利用多种有效手段核验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合法性,确保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三是核实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第五条审核身份证件。支行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要求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银行通过有效身份证件仍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

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

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维护建筑企业和工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订《LNS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企业是指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应承担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应责任。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人均应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凡在LNS行政区域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办法》规定,通过“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对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指以建设项目为管理单元,将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用工管理及工作量结算等信息一并纳入实名制管理全过程。 第五条LNS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省级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并与住建部管理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各市(含新区,下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自行搭建市级平台,并与省级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按照实名制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所报送的企业基本情况、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用账户设立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考勤等信息数据进行核对把关,确保实名制平台内数据真实完整。 第六条实名制平台施工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运营单位,应由各市主管部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技术指标与服务规范标准确定。 运营单位须做好与实名制平台的对接工作,做好建设工程现场考勤设施安装及相关软件使用培训服务,提供施工现场人员入网考勤设置接入、联通、测试等全过程保障。应根据各市主管部门的需求提供相应保障服务。 第七条承揽工程的企业应按《办法》规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入网注册、登录实名制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录入。 项目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地点、工程名称、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开竣工时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基本情况。 人员信息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身份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及安全培训等信息。 从业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卡信息、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 诚信信息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银行存款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11农村33银行存款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存款人合法利益,依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我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个人,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严格执行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关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个人的存款(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存款账户,是指个人在我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一)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在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件除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外,还包括户口簿、护照。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军队(武装警察)离退休干部以及

在解放军军事院校学习的现役军人,在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件还包括:离休干部荣誉证、军官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和军事院校学员证。 (四)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的华侨在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可以是中国护照。 (五)外国公民,为护照。外国边民在我国边境地区的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或在原账户上办理第一笔存款时,其实名身份证件除护照外,还可是所在国制发的《边民出入境通行证》。 学生证、机动车驾驶证、介绍信以及法定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不能作为实名证件使用。 前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个人在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 代理他人在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第七条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

实名制自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实名制自查报告 篇一: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省联社通知要求,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我社开展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成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核实工作,积极推动此次工作的开展。对辖内所有网点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进行全面摸底,了解了账户种类及数量、开户时间、金额大小、留存身份证件种类等情况,确保核实工作平稳开展。 (二)按照指导意见中的核实工作措施,逐条对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进行核实。各网点对前来办理开户等业务的客户,均要求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核对,核对为真实的,在系统中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对客户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均要求客户在下次办理业务时携带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核实工作。

(三)存款人开户资料中留存的开户证明文件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的,我们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或公安部门对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经核查,如信息相符的,可以认为账户相关身份信息为真实;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存在一项或多项不一致的,作为疑义身份信息核实。 留存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已过有效期,或姓名为手写、生僻字等难以识别的,要求存款人重新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 存款人的开户资料中未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存款人重新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查。经核查,信息相符的,可以认为账户相关身份信息为真实,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对于20XX年1月1日以后在本系统开立业务的,各社 都以提供的真实身份证件核实,对于办理新开户业务的客户,根据要求,16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必须提供真实身份证,16 周岁以下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通过此次检查,未发现我联社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中存在问题。以上核实工作,实现了在我社业务系统中标识、查询、统计核实结果,切实落实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维护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劳资纠纷,维护施工作业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人数清、基本情况清、考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 理(包括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轧机和农民工信息管理登记表进行采集,轧机录入由劳务队伍设立劳务管理员配合项目部统一进行登记录入。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唯一的考勤通道刷脸或指纹进入施工区域作业。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劳务管理员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入场安全三级教育的同时提交入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 五、项目部在施工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2 天内,及时录入信息,并在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本人考勤,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考勤,违者双方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予以书面通知警告(通知贴于告示栏)、第三次予以不良行为、不服从管理记录在考核评价中并上报公司。项目部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要每月23日进行考勤和劳务队伍上报的手工考

勤进行核实、监管,如发现考勤信息有出入,须及时指出,与劳务队伍核实情况,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七、为了确保所有人员的生命安全,实行定位监控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项目部统一发放的安全帽,同时上交押金200元/顶。安全帽配备有定位监控装置,必须妥善爱护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恶意损坏加倍处罚。 八、施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施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将定位安全帽上交劳务队伍的专职劳务管理员,向项目部退还定位安全帽,办理离场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须向项目部赔偿定位安全帽工本费200元/顶。张。如作业人员离开时不退定位安全帽,项目部将对劳务队伍予以200元/人的罚款即不予退还押金。施工作业人员离场后,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及时在农民工信息管理登记表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备注工资结算情况。 九、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必须每月留存考勤记录表原件和有效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工资凭证,将以此做为劳务队伍工资发放审核依据。

实名制管理方案

项目部实名制管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肯定了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问题和不足、为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其中、建筑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将在我国全面推行。 为响应上级部门及公司要求加强和推进本工程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切实维护劳务人员和各管理方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建设的和谐与稳定,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本制度涉及的分包队伍是指在我项目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 二、实名制工作难点及管理 本工程属于研发建筑楼,施工现场作业面积大,封闭式管理难度大、施工作业环境复杂、人员流动性大。施工现场共有3个大门、计划实名制通道设北门闸机作为主要考勤通道,西门闸机主要为管理人员通道,南门直接封锁以备用应急通道。实名制信息网络平台采取云筑网络与政府部门以及公司连接,届时会在云筑平台上面上传新入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劳动合同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等信息,便于能够及时、明了的掌握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 建设单位需向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且能够按月足额支付,需要开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且与总承包单位需要共同缴纳农名工工资保证金。 三、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如下:

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2019版

******* 工程 实 名 制 管 理 制 度 ************ 有限公司******* 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4)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3、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4)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5) 2、实名制系统建立 (5) 3、电子考勤 (5) 4、临时出入登记 (6) 5、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6、工人退场 (6) 三、注意事项 (6)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 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劳 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 信誉,促进企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天津市下发文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建立总承包单位民工管理责任制 作业人员首次进入工地现场 由总承包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基本 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 动态人脸识别一体机 施工人员出入实行动态人脸 识别管理进行电子考勤+登记 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退场 动态人脸识别 做好登记 办理退场手续并 管理进行电子 从动态人脸识别 考勤+登记 管理系统删除记 录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 1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设1 名后勤管理员,负责工人生活区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 1 名,管理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负责在项目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 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6)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 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并确保人、册、证、合同、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 场。 (4)依据《劳务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 理和控制。 (5)负责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 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劳务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1)组织本单位工人落实实名制信息填报工作,参加进场培训学习工作,带领 工人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2)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人员花名册》及 时上报项目部备案。 (3)负责收集本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人员上岗证、工人劳动合同等并及时报

实名制管理制度36784

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实 名 制 管 理 和 工 资 一 卡 通 制 度 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敦煌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部 2018年3月15日

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一卡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敦煌市中医医院项目工地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卡由于项目部统一购买进行登记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施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1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应人员基本信息,并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项目部应在核实后及时予以重新办理,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衔接。 七、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八、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应上交IC卡,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在花名册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九、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以确保农民工工资直接足额支付到位。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每个项目,建立《实名制管和工资一卡通制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 十、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上,实行农民工工资委托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即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农民工工资银行账户和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 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敦煌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部 2018年3月15日

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1、每一位进场施工人员及各分包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首先应到总包项目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普法维权教育培训,并培训考试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合同签定后方可进场施工。进场施工人员带上身份证,要到工程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处对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后,按照班组、工种、编号等信息进行输入。 2、工人工资发表人员要与实名制人员、考勤记录相对应,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要及时足额发放,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 3、建立进场人员电子档案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对分包单位上报的人员进、退场周报表进行核实,并在电脑上对进场人员电子档案每周定时更新,以便准确掌握项目劳动力流动情况,对项目施工人员不参加考勤人员严使用权用,对项目未经实名制考登记就进入工地施工的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4、凡是年满 50- 60岁之间劳务分包人员必须做体检,体检项目包含心电图及血压两项内容。 5、进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根据《劳动法》规定,年龄为18-60周岁之间,未满18周岁及60周岁以上不得使用且不得进入现场施工,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残疾人。 6、当月所有资料必须在次月的7号前报送到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查,延时报送将处以500元罚款,多次延时报送将加倍处罚。 7、办理退场手续退场人员在退场前必须签订退场承诺书,人员

变更周报表,在总包劳务部门留存备案。 8、劳务专项检查总包项目劳务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定期开展实名制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下发整改,并组织复查,落实整改情况。相关整改、反馈、影像资料等管理痕迹应留存备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使用他人身份证及违反实名制管理的将予以说服教育为主,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接受批评教育的并严重违反正常工作的,将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除施工现场不得使用。 9、劳务例会:项目必须每月定期开展劳务专项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留存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及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备查。请各分包劳务公司积极配合我项目工作,并遵照执行,劳务人员进场管理流程图附表一分包单位报送人员进场花名册普法维权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留存影像资料及签订进场施工承诺书人员每周更新建立进场人员电子档案,每月组织专项检查人员进、退场报表考勤表签订退场承诺书检查。 杭州临安兴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

(完整版)实名制管理办法(1)

南京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项目部劳务分包和用工行为,促进项目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根据“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等各项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一、成立实名制管理小组 分管领导:李玥 组长:陈亚军 副组长:葛启元吕钢 组员:张媛吴宁章国兵张国强房寿萍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二、项目进入实名制管理流程 方式一:由建设方缴纳社会保障费 项目取得中标通知书→建设方缴纳社会保障费(具体缴费要求参照《关于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建设方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方向建设方索取社会保障费缴纳收据→施工方前往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中标项目正式进入市实名制管理流程。 方式二:由施工方缴纳社会保障费 项目取得中标通知书→由施工方直接缴交社会保障费(目前缴费比为工程中标价的0.42%,缴纳内容为社会保障费中的大病,

工伤保险部分)→施工方前往工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中标项目正式进入市实名制管理流程。 三、实名制管理部门职责分工 1、人资部: (1)建立并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 (2)与工管中心核实各项目社会保障费缴纳费用及流程。 (3)与纳入实名制管理的项目部签订实名制管理协议。 (4)落实并监督项目部工资发放、考勤、工伤、体检等实名制日常管理工作。 (5)依照工管中心出台的实名制动态评价表(附件一)跟踪项目得分情况。 (6)按季度对实名制管理各项目的分数进行评估,不合格项及时向项目部开具整改通知单(附件二)并限期整改。 (7)定期组织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及负责人召开实名制管理会议,完善项目部实名制管理相关事宜。 (8)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实名制管理小组会议,及时向领导及各部门汇报实名制管理情况。 2、财务部: (1)审核项目部每月工资发放额并汇款至劳务公司账户。 (2)社会保障费汇缴及退款相关事宜。 (3)项目部季度考核分数不达标导致扣款的,由财务部在项目年底奖金中扣除。 (4)定期参加公司实名制管理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实名制管理动态。(5)完成部门与实名制相关各项事宜。

实名制管理制度.doc

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包括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 卡由各班组配合项目部或劳务公司配合项目部统一进行登记发放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唯一的考勤机通道刷卡后进入施工区域作业。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2 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后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应在核实后及时报项目部或劳务公司补办,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街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

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IC卡上交班组长。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并在务工人员信息系统中及时输入离场时间。 贵州建工延能化职工住宅工程项目部 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

劳务实名制实施方案

XXXXX项目经理部劳务实名制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推进本工程项目劳务管理工作,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切实维护劳务人员和各管理方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建设的和谐与稳定,根据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2013年6月经过市场投标,XXXXX集团有限公司成立XXXXX项目部并进场施工。先后与XXX投资有限公司共签订两期框架协议,合同总价XX亿元。先后实施单项工程78个,完成产值13.37亿元,目前仍有在建项目15个,均采用劳务分包形式进行分包。 二、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难点 XXXXX属于新区开发的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作业面分布较广,建设区间较大,封闭式管理难度大、单位工程工期短,施工作业环境复杂、人员流动性大。 三、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XXXXX项目经理部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1、专班小组组长(XXX)负责统一部署、协调工作。

2、专班小组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协助组长落实项目施工人员实名制管控。 3、专班工作小组成员落实各项目管理要求,协同合作,切实做好项 目。4、实名制登记工作归入安全部,暂由安全部部长XXX担任,负责对实名制登记资料归纳收集,全面负责实名制管理工作。 5、协作单位应在项目部出具书面委托委派实名制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实名制劳动工资工作。 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劳务实名制日常事务的处理。具体管理组织机构如下图: XXXXXXXXXX项目部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小组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

【法规名称】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 【颁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银办发[2007]126号 【颁布时间】 2007-05-21 【实施时间】 2007-05-21 【效力属性】有效 【法规编号】 136289 【正文】 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业务处理,进一步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促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和反洗钱工作开展,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以下简称联网核查),是指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联网核查系统)核对或查询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以验证相关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所记载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照片及签发机关等信息真实性的行为。 第三条银行机构可通过其综合业务系统接入联网核查系统,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或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系统登录联网核查系统,或直接登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 第四条银行机构在办理下述人民币银行业务时,如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需要核对相关个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证,则应进行联网核查: (一)银行账户业务,包括开立、变更个人储蓄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二)支付结算业务,包括票据结算业务、银行卡结算业务、汇兑等业务。 本规定将应进行联网核查的银行业务统称为规定业务。 银行机构为加强内部管理,在办理除规定业务之外的其他银行业务时也可进行联网核查。 第五条银行机构在办理规定业务时,需当场为客户办结的,应当场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不需当场办结的,应在办结相关业务前联网核查相关个人的公民身份信息。 第六条银行机构为办理规定业务而进行联网核查时,若相关个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

劳务管理实名制方案.doc

劳务实名制管理专项方案 中建七局南阳分公司

目录 1、工程概况 3 2、开工前期策划 3 2.1生活区配套设施的规划 6 2.2各项管理职责的明确 6 2.3各项制度的建立8 2.3.1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8 3、各项管理办法的实施及基本流程11 3.1制定劳务分包采购计划12 3.2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12 3.3劳务分包人员进场13 3.4安全生产管理13 3.5现场劳动力调度13 3.6现场劳动力统计13 3.7现场劳动纪律13 3.8劳动力退场14 3.9分包队伍考核14 3.10现场工人生活区管理14 3.11施工现场劳务管理15 4、应急预案措施15 4.1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16

4.2预案的启动条件16 4.3应急处理程序16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开工前期策划: 2.1生活区配套设施的设置:

项目生活区临时设施设计、规划须考虑配套房的建设,例如:食堂、淋浴间、厕所、小商品店、开水提取处等配套设施,以尽可能的做到人性化设置,并保证满足施工人员基本要求, 2.2各项管理职责的明确 2.2.1项目经理部职责 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机构设置,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施全面管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中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收集、保管各种备案的材料。(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 (4)建立工人出勤统计台账,及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情况。 (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6)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考核。 (7)负责审核、监督检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 (8)成立“劳务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本项目劳务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处理劳务纠纷问题。 (9)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施工分包的预结算工作。 (10)定期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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