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现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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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管理规定

项目现场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1.一般规定

1.1项目经理部应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1.2现场门头应设置承包人的标志。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施工现场场容文明形象管理的总体策划和部署;各分包人应在承包人项目经理部的指导和协调下,按照分区划块原则,搞好分包人施工用地区城的场容文明形象管理规划,严格执行,并纳入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范畴,接受监督、管理与协调。

1.3项目经理部应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牌,包括: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发包人、设计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名称,施工起止年月等。

2)安全纪律牌。

3)防火须知牌。

4)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

6)施工总平面图。

7)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

1.4项目经理应把施工现场管理列人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认真听取邻近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反映,及时抓好整改。

2规范场容

2.1施工现场场容规范化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科学合理化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基础上。承包人应根据本企业的管理水平,建立和健全施工平面图管理和现场物料器具管理标准,为项目经理部提供场容管理策划的依据。

2.2项目经理部必须结合施工条件,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认真进行施工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布置、使用和管理。

1)施工平面图宜按指定的施工用地范围和布置的内容,分别进行布置和管理。

2)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宜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需要,分别设计成阶段性施工平面图,并在阶段性进度目标开始实施前,通过施工协调会议确认后实施。

2.3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施工总平面图或相关的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划定的位置,布置施工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密封式安全网和围挡、模具、施工临时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管道或线路、施工材料制品堆场及仓库、土方及建筑垃圾、变配电间、消火栓、警卫室、现场的办公、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等。

2.4施工物料器具除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就位布置外,尚应根据不同特点和性质,规范布置方式与要求,并执行码放整齐、限宽限高、上架入箱、规格分类、挂牌标识等管理标准。

2.5在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危险品库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挡设施。

2.6施工现场应设置畅通的排水沟渠系统,场地不积水、不积泥浆,保持道路干燥坚实。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

3环境保护

3.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GB/T24000一ISO14000)建立项目环境监控体系,不断反馈监控信息,采取整改措施。

3.2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人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3.3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3.4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每日进行清理。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装载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机动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污水应进行处理。

3.5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爆破、打桩等施工作业前,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申请批准,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3.6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7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环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事先告示。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标志。

3.8温暖季节宜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4防火保安

4.1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其他现场施工人员宜有标识。有条件时可对进出场人员使用磁卡管理。

4.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人和行驶的道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

态。在火灾易发地区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承包人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可设吸烟室。

4.3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人口、紧急疏散楼道等,均应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4.4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提供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四邻距离等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

(区)公安局申领"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5卫生防疫及其他事项

5.1施工现场不宜设置职工宿舍,必须设置时应尽量和施工场地分开。在办公室内显着位置应张贴急救车和有关医院电话号码。根据需要采取防暑降温和消毒、防毒措施。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应分区明确。

5.2承包人应明确施工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人和投保范围。

5.3项目经理部应对现场管理进行考评,考评办法应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制定。

5.4项目经理部应进行现场节能管理。有条件的现场应下达能源使用指标。

5.5现场的食堂、厕所应符合卫生要求,现场应设置饮水设施。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新版

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年月

目录 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4) 一、项目责任领导人和项目责任人 (4) 二、项目名称 (4) 三、办理程序及期限 (4) 四、监督检查 (4) 五、责任追究 (4) 第一条为了确保县城城市集中供热新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条款完成项目工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仅限于公司在实施项目工程中有效。 第三条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公告制、工程招标制、项目法人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审计制。同时建立项目领导人和项目管理责任人制度。 第四条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项目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组成,并建立项目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请项目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决策。 第五条严格执行工作作息时间,严禁在高危作业区进行晚间加班作业。 第六条项目实施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有现场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负责记录并如实统计,对不可抗力因素,比如停水、停电、风雨天气如实记录。 第七条现场负责人负责督促监督施工企业制订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及月度进度报表。 第八条认真落实安全施工的各项制度和规则,对施工过程中,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协助监理单位严格纠正,绝不姑息,必要时加重经济处罚力度。 第九条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有关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负责人按照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度表以合同约定的条款审核项目及资金的落实拨付。 第十条项目竣工后,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过程中指出的整改部分督促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不履行整改措施的施工企业,对该项目不予以决算,暂缓工程款拨付。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一、为全面提升我公司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的建设管理,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树立建设工地的良好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以下简称临建)是指在本市 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等建设工程及拆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建设的施工围挡、办公生活用房、厨房及卫生间、材料加工棚和仓库等临时设施。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消 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能满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的要求,不得占压城市规划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 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建设应在经批准的项目规划区域内进 行。需要临时另外占用其它场所的,依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是为项目建设施工搭建的临时设施,不 得转让、抵押、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六、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要求 建设完成并具备使用条件。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自 行拆除,并清理场地。在使用期内,因城乡规划建设需要拆除时,

必须服从规划予以拆除。 七、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 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各负其责。 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施工,按照规定设置隔离围挡,并符 合下列要求: a)隔离围挡应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要求,沿工 地四周连续设置,有基础和墙帽,且进行美化装饰,上方设置景观 灯,与周边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 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 b)市区主干道的建设工程隔离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般道路隔离 围挡咼度不低于1.8m。围挡材料应选可周转使用砌块、金属板材等 硬质材料,做到稳固、安全、整洁、美观。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 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围挡内侧堆放材料 时,应与围挡保持安全距离。 c)围挡出入大门应固定, 且设置值班室。大门门柱高度应不小于 5m,宽度不小于6m,门口应有美化、亮化措施,门头上方应当标示企 业名称和企业标志。 d)围挡内、外部应粉刷 (油漆) 美化。墙体表面保持干净、整洁、 形式、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街景风貌相融合,有创建国

(完整版)项目进度管理办法(最新版)

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办法(试行) 为使项目更为有序、高效地组织施工生产,使公司及时了解和监控项目实施进程,推动公司生产与工期管理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将过程控制做到精细化、系统化,保证工程工期履约,公司特制定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局和公司等有关文件规定编制。 第二条指导原则: 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制定措施,严格考核,规范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的生产与工期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指导和帮助项目部建立并落实项目生产与工期管理体系和生产与工期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关键词解释 工期管控计划:以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为编制依据,将群体工程分解到单体工程,再分解到关键节点,最后任务分解到各分部或分项工程和流水节拍上,反应项目施工、试运、阶段验收、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在各任务间的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管控计划做为公司(分公司)考核项目生产和工期管理的依据,用于项目管理层指导执行层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执行。项目工期管控计划做为《项目策划书》、《项目目标责任书》的组成部分。 生产与工期管理计划:项目部在项目工期管控计划基础上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到项目部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是为项目工期管控计划的实现而编制的支持性综合计划;该计划以项目工期管控计划中各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始施工时间为完成基准,反映为保障各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始实施的前置任务(包含:深化设计、施工方案、招投标、物资设备订货加

工进场、劳务、现场作业条件、资金等)的准备周期,并编制详细的工作计划。 月进度计划:从项目工期管控计划中截取每月的实际需要完成的任务,形成月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在项目工期管控计划的基础上将任务分解到各施工工序。 第二章项目生产与工期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公司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为首,以工程部、机电部、安全管理部、质量保证部、经济管理部和人力资源部等部门为主的项目生产与工期管理体系。 第七条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目标责任承包团队为责任主体,由项目各责任工程师参加的项目生产与工期管理体系。 第八条项目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配备一定数量及相应专业的部门及人员。 第九条工程规模参见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局和公司等有关文件。 第十条各项目部定员的标准按公司《项目薪酬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执行。 第三章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责任制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的生产与工期管理职责: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工程顺利施工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将工程进度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参加重要的工期工作会议,签发有关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的重大决定,决定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方面的重要奖惩。 2、督促分管领导和所属各项目经理抓好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工作。 3、督促建立健全项目生产与工期管理体系,听取分管领导和项目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项目生产与工期管控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的生产与工期管理职责: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1. 总则 1) 为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 经管国家秘密事项人员,在项目下达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4)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2. 国家秘密项目定密范围 1) 涉密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项目从立项到成果鉴定,其研究过程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工程图纸等阶段成果及可能成为涉密内容的一切载体。 2) 公司行政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3. 国家秘密项目的确定 1) 公司定密工作责任部门 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 2) 涉密项目定密依据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总体单位下达的《任务书》、《合同书》及协作单位的《协议书》标定的密级。 3) 涉密项目定密程序 a) 工程项目密级确定分为两个阶段 λ第一阶段工程项目申报和投标阶段。本阶段项目承办人应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或任务下达方的项目保密要求,拟定项目的密级,报公司保密办审批。并根据拟定密级对项目相关的秘密载体进行管理。 λ第二阶段工程项目批复或立项阶段。项目承办人应以项目主管单位或与任务下达方协商后的项目密级为依据,办理工程项目定密审批手续。 b) 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附合同书,报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c) 涉及秘密事项部门应根据合同书,认真核对《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初审意见报保密办审核。

施工现场临建、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目录 一、目的和范围 (2) 二、名词解释 (2) 三、管理职能 (2) 四、临建、办公设施的管理 (3) 五、临建设施搭建 (8) 六、临建设施、办公设施日常使用管理 (9) 七、临建、办公设施处置 (12) 八、临建、办公设施拆除 (13) 九、临建、办公设施监督检查 (14) 办公设施最高限价表 (15)

施工现场临建、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为使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办公设施有效的服务于施工生产及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办公环境,并在公司各项目上合理调配、使用,达到办公设施的有序流动、提高使用率及防止重复购置、减少损失和浪费,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A、C 类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管理、办公设施管理。B 类项目参照执行。 二、名词解释 1.现场临建设施: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施工、办公、生活的设施。如:临建房屋、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时道路、临时加工场地、临时供水、临时供电设施等。 2.现场办公设施:本办法所指施工现场办公设施主要指应用于现场办公的各种除低值易耗品之外可周转使用的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书柜、电话、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空调、电风扇、饮水机、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碗筷消毒柜、计算器等。 三、管理职能 1.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项目“临建设施”、“办公设施台帐”,在公司各项目间合理调配使用;负责自然报废设施的确认;负责现场临建、办公设施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2.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提出“临建设施需求计划”、“办公设施需求计划”申请,并上报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审批、工程管理部备案;建立“项目临建设施台帐”、“项目办公设施台帐”;采购经公司批准且没有现货调配的临建、办公设施;负责办公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3.分公司专业项目部:负责本单位使用的临建、办公设施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四、临建、办公设施的管理 现场临建、办公设施管理内容:现场临建设施管理内容:计划、调配、采购、布置、搭建、使用维护、处置等几方面内容。 现场办公设施管理内容:计划、调配、采购、管理等几方面内容。 1、临建设施计划 (1)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经理部副经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临建设施总平面图和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临建设施需求计划,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2)临建设施需求计划包括临建房屋、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时道路、临时加工场地、临时供水、临时供电设施等详细需求计划。 (3)临建房屋(临建宿舍、办公用房、临建仓库)采用装配式活动房屋,或者集装箱。现场临建房屋一般不采用砖房。

剥离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办法

胜利西三露天矿业分公司 2012年剥离工程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更加完善,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设计标准、计划工程量、计划工期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目标 2012年土石方剥离工程全部达到合同规定目标,现场管理全部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露天煤矿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遵守法律法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

控制管理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确认后执行。 3、人员与教育: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安全员、相关工种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学习,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执行,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配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当初投标书上或考察名单,并经过双方确认的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各专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任何施工单位未经监理公司的允许不得私自更换以上人员,否则罚款5000元/次。监理单位有权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管理,并报建设方项目管理部门。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之前项目管理部门向监理、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自检: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分部分项的自检工作,质量评定工作,实事求是,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直接报验收的现象。 7、质量验收程序遵循:“三检制”+“监理验收”+“项目管理部门验收”。 (1)首先施工单位要作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并确保真实性,严格执行“三检制”。 (2)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质量验收报验

项目部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一、组织原则 1、项目经理向总经理负责,主持本项目日常工作,履行项目部职责,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2、项目部编制人员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 3、项目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各专业工长必须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坚持执行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 1、配合甲方(总包)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根据工程性质制定并实施有关制度和计划。 三、工作制度 1、项目部组织制度 ①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施工队负责制; ②项目部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需要,组建相应力量的施工管理人员。 2、项目部会议制度 ①项目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参加项目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3、检查制度 ①要求施工员实行作业面日巡制。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并落实整改方案及时间。 ③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编写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

④完成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四、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建立项目管理班子,全面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机具、人员的安排调配,是工地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及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的实施。 全面负责项目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安排工序,确保产品质量。 负责劳动力、机械、材料等资源的调配与供应,有计划的安排施工机械和材料的进出场。 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保证措施。 做好与施工班组、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等单位的配合工作。 按周、月、年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下达施工任务、制定项目目标,签订施工班组承包合同。 协调工地各方的关系,代表单位全面处理、办理工程的变更签证。在组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主动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 在技术层面上全面统筹项目设计和施工的技术工作,协调深化设计部和项目施工部的关系,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项目深化设计部和项目施工部人员与业主、设计等沟通,确保方案优化、深化设计满足合同和设计的功能及成本要求,全面组织实施与项目质量、进度有关的各项目施工方案,确保现场的施工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及制度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首先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抓安全。定期组织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现场临时设施的标准要求

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99)中,新增加了文明施工的内容。其中临时设施的分值在文明施工中占很大比例,能否规范建设,是搞好工地文明施工的关键。现场临时设施共分七项,包括办公室、宿舍、厕所、食堂、卫生室、文化娱乐室和淋浴更衣室。现将本地区的一些经验和作法介绍如下。一、办公室 1.室内净高 2.8 m,面积不少于 28 m2。 2.室内应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种制度图表齐全,悬挂位置得当,资料归盒入橱。二、宿舍 1.宿舍要牢固,有吊顶、纱门、纱窗,夏季有防蚊蝇措施,冬季要防寒保暖,有防煤气中毒措施。 2.宿舍设置 2 m× 0.8 m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舍居住不超过 30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 2 m2。做水泥地面或铺地板砖。 3.保持宿舍卫生整洁、通风良好,日常生活用品放置要整齐有序,要建立宿舍用电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 4.严禁在正施工的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三、厕所 1.建立水冲式厕所,人与蹲位比为 (25~ 30)∶ 1,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 2.厕所应有防蚊蝇措施,并设专人定期消毒。 3.高层建筑 (30 m以上 )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域内应有便溺设施,设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四、食堂 1.食堂应距厕所、垃圾场 (箱 )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 30 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污物。 2.食堂应安装纱门、纱窗,外墙应抹灰刷白,内墙面应贴白色釉面砖,做水泥地面。 3.食堂应有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措施。 4.生、熟食品要分开,有防尘、防蚊蝇措施,储藏室门口要设挡鼠板。 5.食堂炊具、餐具放置整齐,并及时消毒,生活垃圾要有专人负责清理。 6.食堂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炊事人员上岗前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炊事和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实行健康证制度。 五、卫生室 1.卫生室应有保健医药箱、急救器材。 2.急救人员要经过培训,先持证后上岗。 3.室内有各类受伤人员的急救措施 (应上墙 ),及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材料。六、文化娱乐室 1.娱乐室要设专人负责卫生清理。 2.室内有文化娱乐设施,有开放时间及值班表。七、淋浴更衣室 1.淋浴、更衣分内外套间。内墙用釉面砖镶贴,顶棚用塑料扣板,设防水照明灯。 2.人与淋浴头比为 (15~20)∶ 1,应保证热水供应。

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监理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力度,搞好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以下简称“公司”)所辖的监理服务项目工程,其安全监理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派驻现场为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监理部负责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司管理层应当加强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其职责是: (1)公司管理层负责指导、协调、监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 (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项目管理公司所确定的人力资源和技术骨干进行安全技术和法律法规等安全监理知识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3)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监理及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监理工作交流会议,研究和讨论各自项目部针对安全监理工作所提出的综合防范现场安全的处理办法和经验,完善项目部安全监理措施,促进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4)每年对所辖项目监理部组织两次以上安全监理工作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协调处理,并对该项目部下发书面整改落实通知单。 (5)为项目监理(部)人员及时免费提供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信息资料和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丢失损坏应由责任人赔偿)。 (6)当所监理的工程发生安全事故后,该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分公司经理),本公司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具有技术、施工经验丰富的相关人员(专家)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应对措施,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 第四条在监理合同评审阶段,公司合同评审人员应对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做出如下评审:(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制度。 (2)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的监理合同,应审查其建设单位是否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进行下步投标活动。 (3)合同评审人员应在工程正式投标前,对工程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细致踏勘,了解和掌握安全风险因素,制定风险对策,确定下一步投标动向。 第五条项目监理部不得与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要求,同时,项目监理部应定期接受公司管理层对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第六条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安全监理档案,以备公司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检查。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分公司工程建设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在建工程现场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现场管理必须统一步调,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3 职责 3.1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进行统一管理,以满足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和道路畅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2 分公司工程部、技术质量部负责对项目申报的临建方案进行审批,包括临时用电、用水、房屋、道路等。 3.3 分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施工现场调度和报告 4.1.1 施工现场调度由每日日例会完成,协调解决施工现场交叉作业相互影响问题,避免工期延误。 4.1.2 项目部于每月18—25日期间陆续向分公司相关部门上报当月施工生产完成情况报表,并同时上报下月需用计划。 4.2 施工总平面管理 4.2.1 总则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设备、材料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 4.2.2 要求 4.2.2.1 项目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要求,在进场后7天内分公司工程部、技术部申报临建方案。 4.2.2.2 分公司在收到项目临建方案后3天内反馈审批意见,项目部依此实施。未

经审批的临建方案项目部不得擅自实施,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内容变更或条件发生变化时确需增减临建工程,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公司工程部及技术部批准后实施。 4.2.2.3 现场临建应三做到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三区分开,后两区地坪要硬化,三区间采用金属定型材料或其他方式进行围档封闭管理,围档高度不低于2米。 4.2.2.3 办公区、生活区的用房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符合中建总公司企业形象的规定。 4.2.2.4 现场办公室位置应靠近现场办公区大门,一般不宜设置在在建工程内。 4.2.2.5 现场食堂布局合理、实用,按工地季度平均用餐人数搭建,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0.2平方米,且必须单独设置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 4.2.2.6 项目部应对其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道路和给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 4.2.2.7 项目部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混堆,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和上级部门要求。 4.2.2.8 项目部应经常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实施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分公司抽检,同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及其他相关方监督。 4.3 现场安全环境管理 4.3.1项目部施工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受分公司和公司双重领导。 4.3.2 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管理制度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项目经理对现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使安全生产制度化、经常化。 4.3.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分公司相关条款组织施工。 4.3.4 当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及火灾、环境污染、设备事故时,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安全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研究形成报告上报分公司领导,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按事故严重程度责令项目部按期完成整改内容,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4.3.5 项目专职安全员,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要求对现场进行巡查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被检方根据整改单内容及时整改并复查。 4.3.6 当安全与生产相抵冲时,安全第一。 4.3.7 施工现场各相关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分公司关于安全、环境的各项管理制度。 4.4 消防和保卫管理 4.4.1 项目部开工前应对现场进行平面布置,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消防安全要求。

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关于下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确保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下发本制度。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执行。 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施工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第1章目的和范围 第1条为加强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临时设施管理工作,结合各个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明确了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基本要求,以保护建筑工程周边环境及人身安全,推动项目现场安全健康发展。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 第 4 条 本规定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第2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科公司安全科是其所辖项目的临时设施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审核、标准进行评估确认、费用进行核实批准。对临时设施的标识、使用、周转、维护等进行统一计划协调。各项目部负责各自项目范围内临时设施的租用、使用、维护,负责租赁临时设施的出入场。 第3章临时设施管理内容 第八条临时设施计划 1、公司所辖项目部组建后,针对项目规模和现场环境,依据项目所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划,经过公司对项目的策划,按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效益,在保证安全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装备、满足经营、保证生产的指导思想,在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公司策划并按公司标准图集自行采购、租赁临时设施。 2、项目部临时设施规划按以下原则进行: (1)有效利用场地的使用空间,遵循公司标准化图集的要求,对施工机械、生产生活临建、材料堆场等进行最优化的布置,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便生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项目部组织架构

第二章项目部岗位职责与权限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全面管理,是项目经营、施工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期、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机械、材料、分包、文明施工和等负有直接责任。 2、负责与公司总经理签定《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议书》,严格执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确保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 3、负责提出项目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建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负责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并适时进行考核,建立健全项目规章制度,确保项目经理部的正常运转。 4、指挥项目经理部人员,办理施工前的各种手续,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临建搭设、现场准备,配备办公设备、交通设备等工作。 5、负责领导项目有关人员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创优策划、工程总结等项目文件,并按照权限划分进行审批。 6、参与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劳务分包商和工程分包商评审和选择工作,与公司选定的分包商签定相应分包合同。 7、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项目制造成本测算会议,根据公司下达的制造成本,领导编制并保证项目制造成本计划的实施。

8、搞好与业主、监理、设计、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政府和社会各部门的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9、在公司协助下,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基础、主体结构、节能及竣工验收工作。 10、接受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对检查出来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承担第一责任。 11、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按照人力资源部培训计划,编制部门培训计划和培训指导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12、每周定期组织主持召开项目生产会议,协调各职能部门与分包单位的关系,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科学组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的供应和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工序程序文件。 项目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主持本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在施工中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强制规范和标准,严格按图施工。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 4、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月度总的进度目标,负责编制项目详细的月、周进度计划。

管理制度:项目现场管理费实施标准

项目现场管理费实施标准 目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2) 2 参考文件 (2) 3 项目管理费实施细则 (2) 3.1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2) 3.2外派人员现场津贴管理标准 (2) 3.3现场人员伙食补贴管理标准 (3) 3.4业务招待费管理标准 (3) 3.5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费用管理标准 (4) 3.6车辆使用费管理标准 (5) 3.7办公与生活用房费管理标准 (6) 3.7.1 办公用房费用标准 (6) 3.7.2 生活用房费用标准 (6) 3.8通讯费用管理标准 (6) 3.9现场人员差旅费标准 (6) 4 说明 (7) 4.1项目类型 (7) 4.1.1 不需走签报流程的项目类型 (7) 4.1.2 须走签报流程的项目类型 (7) 5 附录 (7) 附录1:光伏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8)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所管辖项目的现场管理费用的管控,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实行“分类计取、总额包干、限额使用”的原则,加强费用支出有效监管,并贯彻勤俭节约、降低成本的方针,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管辖的项目现场管理费管控,包括外派人员现场津贴、现场人员伙食补贴、业务招待费、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费用、车辆使用费、办公与生活用房费用、通讯费用、劳保用品配置费、现场人员差旅费等。 2 参考文件 《差旅费、招待费、项目现场费用管理标准》 3 项目管理费实施细则 3.1 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根据项目装机容量大小,按需配置标准如下,具体详见附录1。 表:3-1 人员配置标准 10MW 以下10-20 MW 20-35 MW 35-50 MW 50-60 MW 60-70 MW 70-80 MW 80-90 MW 90-100 MW 现场配置121418192323262931 本部配置666777777 合计配置182024263030333638备注:项目库管、保安、厨师及资料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自行招聘。原则上费用在每月每人2500元及以下的由项目部以签报形式上报工程部经理,经同意后方可招聘;高于2500元每月每人的,以签报形式上报公司并经批准后方可招聘。劳务人员费用计入项目成本。3.2 外派人员现场津贴管理标准 派往现场人员不按地区划分,统一享受现场津贴标准为30元/天。 备注:外派人员是指公司派往现场项目部的工作人员,不含公司本部职能部门人员及当地招聘人员。外派人员享受本标准规定相关待遇的时间界限为自外派之日起至结束当地工作返回公司止。离开公司所在地连续工作时间达15天及以上的现场管理人员享受现场津贴(监造人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和地相关规定、标准的规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和地相关标准、规和规定。 第二条适用围 (一)施工现场轻钢结构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娱乐活动室、仓库和其他临时用房。 (二)施工作业区临时性加工棚及围档。 第三条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30)。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 (五)《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第四条正文 一选址 1、地段选址应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坍塌、泥流和山洪等危险地段。

2、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4、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和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厕所宜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侧。二设计、施工、验收 1、使用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应包括的主要容有: (1)现场总平面布置、排水、电气和消防图等; (2)主要部位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3)主要部位施工图纸与工艺; (4)过程安全保证、节能降耗、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等措施;(5)检验、验收与使用; (6)拆除案。 4、搭设和拆除单位必须是经公司评审、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临时设施搭设和拆除合同。 5、搭设和拆除前,使用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搭设和拆除必须按已经批准的《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进行,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

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

《 《 《 《 《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 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信用体系,加强项目负责人动态管理,保 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根据《建筑法》、安全生 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注册建造 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 153 号)、杭州市建筑业现场与市场联动管理 办法》、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从事建筑市 场活动和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负责人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已取得工程建设类相应专业 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 权的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 理的项目管理者。 大中小型所有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取得工程建设类 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来担任。 第四条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项目 负责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杭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杭州市建设 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 简称市建管站)、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质安 监总站)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实施项目负责人的日常监管和检查。

第五条坚持以人为本,推进项目负责人素质教育,健康规范地 开展项目负责人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促进项目负责人提高诚信意识、规范自身行为;通过对项目负责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效益。 第六条行业管理部门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实行动态管理。按照 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制度,对项目负责人实施IC卡信用管理,并依 照《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和《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 记分标准》对项目负责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记录和使用。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把提高项目负责人素质、培养和管理好 项目负责人人才队伍纳入企业的发展规划;企业在选聘项目负责人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执行行业制定的准入标准;企业应加强对项目 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人检查和考核机制。 第八条在推动项目负责人培养和加强职业化建设、建立项目负 责人岗位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过程中建设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作用,探 索和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项目负责人教育培训机制、 社会考核评价机制、行业长效激励机制与市场优化配置机制。 二、项目管理 第九条施工企业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前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 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建设项目现场巡查管理办法--2017

建设项目现场巡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建设项目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通过对集团所有在建项目的巡视检查,协助项目建设公司规范作业流程,发现并纠正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从而促进集团工程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新建、改扩建、修缮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建设项目现场巡查由集团投资管理部负责,集团审计监察部配合。 1. 投资管理部职责: (1)编制项目工程检查标准; (2)组织检查组人员,包括外部专家、集团审计监察部相关人员; (3)组织对各项目的检查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2. 项目建设公司职责: (1)配合集团投资管理部组织的检查工作; (2)根据检查意见制订相关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 第三章巡查内容及频次 第四条巡查内容包括项目合规性、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成本管控、合同管理、档案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等八方面(具体见附表一《工程项目巡查表》)。 第五条巡查频次 原则上对各建设项目至少每季度应组织一次联合检查,

重大项目可视推进情况随时组织检查;检查专家组可由投资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安委会等部门人员共同参加。 第四章巡查过程及整改落实 第六条项目巡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工程管理流程合规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2. 现场抽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管理状况; 3. 现场抽查工程相关档案台账等资料; 4. 对现场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拍照记录,听取项目主体公司的意见。 第七条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整理汇总,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反馈至项目建设公司,重要问题要求整改。 第八条项目建设公司在收到检查组签发的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分析问题并整改问题,对照整改通知附整改结果和整改计划,并将整改结果或整改计划经项目建设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纸质文件回复至检查组。 第九条检查组将收到的整改结果报送至集团投资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安委会,对时间较长的有整改计划的需跟踪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并按时汇报集团相关部门。 第十条项目建设公司对项目实施及整改完成情况将作为各项目建设公司年度考核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工程项目巡查表 附表二问题整改反馈表 工程项目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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