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

关于严禁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
关于严禁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

关于严禁学校违规办班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

一、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除高三年级可以按规定进行补课外,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在晚自习、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二、严禁公办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

四、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以提高学生语、数、外等学科考试成绩为内容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托管中心等有偿培训活动。

各中小学要把禁止有偿家教作为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测评考核内容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有偿家教监督制度、违规处罚制度,督促教师严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规范教学行为。各中小学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于4月25日前报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县教育体育局将贯彻执行“令行禁止、有举报必查、查必处理、处理必严”的方针,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利用补课、办班等谋取私利的违规行为,同时将结合信访举报、督导评估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的力度,对发现

学校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学校被查到办班补课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上级通知,现将2012年“五〃一”节放假通知如下:2012年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公休,共3天,5月2日正常回校上课。

为确保孩子过上一个安全快乐、充实有意义的假期,希望您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教育和督促:

1、注意交通方面的安全。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在公路上行走靠右,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做游戏,有车来要及早避让。禁止乘超载车辆,禁止乘农用车、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严禁骑自行车上路。

2、注意饮食方面的安全。家长要教育子女不购买过期、变质、有异味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变质的饭菜和不干净的水

果,少吃生冷食品;不喝生水,不吃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山上的野果,严防食物中毒。

3、防止意外侵害。学生假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走亲访友必须由家长接送,要教育子女不走茂密小道,要走大路并做到3人以上结伴而行,在路上遇见生人不与搭话,不随意听信别人的话,防止上当受骗,确保子女路途中人身安全。

4、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安全。要教育子女身上不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携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用电,家里电器使用要注意按说明书操作,指导孩子用电用气的基本常识,防止火灾和触电。打雷天气不在大树下躲雨,家里电器及时关闭等避雷安全。教育子女不得私自到沟渠、池塘、河流、水库洗澡、戏水、捉鱼等,不要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

5、注意活动安全。教育子女尽量少外出,少到公共场所,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有效预防流感、手足口病等春季流行性疾病。教育孩子外出游玩要有大人陪同,不能任由子女结伴外出旅游、野炊、爬山、踏青等。不做危险性游戏,不参加刺激性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娱乐活动。引导孩子文明上网,禁止到游戏厅、舞厅、录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不看不良书刊、光盘、信息,不侮辱欺诈他人,不沉溺虚拟时空。不得携带玩耍管制刀具。

6、注意生活安全。教育孩子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不要随意让陌生人进家,更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记住常用电话119、110、1 22、120及父母亲人电话,有了危险及时求助。教育子女要遵守社会公德,严禁抽烟喝酒,严禁参与打牌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7、防心理伤害。要尊重、关心、理解孩子,教育孩子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切忌对孩子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要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

孩子的健康、快乐、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做好每一个孩子的教育工作,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平安、祥和的假期。感谢各位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后,真诚地希望您和孩子“五一节”快乐!

根据县老科协“服务三农”的工作主旨和要求,本教育分会拟不

定期组织“主题教育服务基层学校”的相关活动,现已开出的主题菜单有学会感恩、戒除网瘾、校园安全、科技创新、遵纪守法、良好学习习惯养成等。请各有关学校将此精神传达到完小,并将基层完小的设置等基本情况及完小校长的联系电话在月底前用电子文本发至

各位家长:

你们好!

首先,对各位家长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这次家长会表示深深地感谢!我们学校召开这个家长会,主要目的是希望我们相互交流一下学生在校及在家的情况,加强家长和学校之间的联系,这样,我们老师能够及时调整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希望家长进一步配合老师,做好一些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到学生

的教育管理中来,让孩子们学得更好,更快乐地成长!

希望通过这次家长会的召开,使我们大家体会到成长比成绩更重要,体验比名次

更珍贵。

(三)给家长们提一个建议;

1、重视家庭教育

家长的善导是家庭教育的黄金,要掌握孩子的心理,抓好萌芽教育,才能使孩子逐渐步入正道。教育孩子是我们教师的责任,也是家长们的责任。学生来到学校接受教育,提高和进步,是我们老师的愿望,也是家长们的愿望。在剩下的这段时间里,我希望家长朋友多费点心思,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给孩子自信、鼓励点滴进步,在很大程度上,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靠外部驱动,他们更需要得到大人的赏识,有一位家长做得很好,只要有亲戚朋友来家做客,就把孩子画的画拿来给大家欣赏,客人们都把孩子夸奖了一番,后来孩子越画越好,取得了不少成绩。在别人面前,我们应该夸奖自己的孩子,孩子犯错误我们要关起门来耐心教育,给孩子面子。尤其在学习上,任何一个孩子都愿意

取得好成绩,只是因为方法不当或是努力不够而暂时落后,教师和家长要为他们树立自

信、指导方法,花时间帮助他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3、与孩子交流,多关注孩子的学习,检查孩子的作业,询问孩子在校的学习。尊敬的家长朋友:

大家下午好!请允许我代表学校全体教师向前来参加家长会的各位家长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诚挚的感谢!

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各位家长进行一个简短而又必要的交流。自您的孩子入学以来,我和在座的家长朋友一样,亲身经历了学校、老师和孩子们的共同成长,这种成长历程是长久的、也是可喜的。然而,学校的发展离不开家长们的支持和配合。接下来,我代表学校跟各位家长朋友一起来探讨几个需要共同努力的问题。

首先,来谈谈安全问题。如果说质量是学校的生命,那么安全便是生存的基础,在保障孩子健康与安全方面,我们在教育局的指导支持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在硬件设施方面,在原来安装了摄像头的基础上,完善了周界警报系统。软件教育方面,我们每周有一天晨会是专门的安全主题教育,从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社会交往安全和心理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教育,每学期进行一到两次逃生演练,让孩子理论联系实际,紧紧牵住安全的手。

不过,关于规范早晨到校的问题,不得不着重提出。对于“不过早到校”,学校已经三令五申,反复通过短信、告家长书的形式告知家长,但收效甚微。家长朋友们,江苏省教育厅颁布的“五严”规定中明确指出:小学生在校集体活动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集体活动时间是指由教师组织的面向全体学生的集体活动,

包括晨会、夕会和各科课堂教学、课间休息时间,根据规定及实际情况,我校集体活动时间是上午7点50分到10点50分,下午1点到4点。教师上班时间是7点半,值日教师到岗时间是7点整。因此,校方7点开校门,值日教师到岗,学生方可陆续进入校门,进行上交作业、保管区清扫等工作,但这些内容属于值日生工作范畴,并不是集体活动。由值日教师巡视,能保障到校学生的活动安全。但现在发现在7点前到校的学生不在少数,这就让学校进入两难境地,如果不让孩子进校,孩子在校外逗留,会有许多安全隐患;如果让孩子提前进入校园,值日教师没有到岗,同样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基于孩子的安全,我校强调各位家长7点以后送孩子到校,尽量让孩子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定定心心用好早餐,如果已经养成早起的习惯,可以继续培养在家早读的习惯。学校将严格按照值日教师到岗后,7点开校门这个规定进行。请各位家长务必配合,以保障孩子的安全。

最后,我想说说家校联系的问题。我校目前已经开通了江阴市家长学校校信通平台的试用,与以往的短信不同,现在是可阅读也可及时回复的,且班主任的短信号码是一长串固定的号码,家长可以随时用短信免费与老师联系。

家长朋友们,一直以来,学校有三大中心任务:第一,尽全力保障孩子的健康与安全;第二,尽全力培养合格的社会小公民;第三,尽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而老师们也是围绕这三大任务进行工作的。因为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视、更因为老师们都有很强的责任感,所以很多老师感觉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这是与时代的进步相符合的。在这里,我要请家长们尊重、理解、支持我们的老师,她们的辛苦工作是为了国家和社会的未来,更是为了您所在的每个家庭的未来!在此,我以老师和家长的双重身份向您建议,因为您的尊重、理解、支持与配合能改变所在家庭的命运,能让您的孩子、甚至您的后代从此过上更美好、品质更高的生活,所以就从今天开始,我们共同努力!

接下来的时间,交给我们各位老师,他们将跟大家探讨孩子们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会后也请您留下宝贵的建议。最后,请允许我再次表达对各位出席家长会的谢意!期待我们之间能有更多的交流、创造更大的成功!祝各位家长朋友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首先我代表学校全体教职工对各位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我校参加家长会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行动表示衷心感谢,同时,也恳请大家对学校管理建设、教育、教学、教研等各个方面提出宝贵意见。本次家长会我主要谈两方面的问题:

一、简要介绍学校的管理。

二、就家长关心的孩子教育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学校的管理

1、我校的育人原则是“先成人、后成才”,为学生一生奠基。本着这个原则学校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每一项每一条规章制度的制定都是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原则而制定的。

2、民族的兴亡在教育,教育的关键在教师。在工作中,我们要求教师们不仅要传授给学生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言传身教,使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以教师的品德培养学生的品德,以教师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能力,以教师的理想培养学生的理想,以教师的情操陶冶学生的情操,以教师的境界提升学生的境界,以教

师的人格塑造学生的人格,达到一个以人育人共同发展的育人目标,这就要求全体教职员工时刻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努力塑造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3、“好习惯就是好人生。”学校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常抓不懈,本着“先成人,后成才”的原则,对学生进行高标准、严要求。从生活中点滴小事抓起,对学生进行规范化教育。通过规范教育使学生真正达到会生存、会求知、懂合作、懂尊重,有爱心、有追求、有责任感的合格社会公民。

4、学校的规章制度需要教师领会、内化、贯彻、落实。学校通过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对教师对学校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学校教务处、政教处每天要对教师的教学、班主任的管理进行考核,做到每天有考核、周周有公布、月月有总结。目的是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真正履行好教书育人的职责,不辜负各位家长的厚望和社会的重托。

我们坚信有了科学的学校管理、和谐的教育环境,就一定能让每一个学生获得发展和成功!

二、下面我来重点谈一谈家庭教育问题。

白中的每一位学生,虽说是属于在座的每一位家长,属于各自不同的家庭,但是,他们的大部分时间并不家中渡过,而是在学校渡过,在座的每一位家长,虽说对你的孩子拥有绝对的监护权,但是你们与孩子相处的时间也并不多,相反,孩子绝大多数的时间是生活在学校之中,成长在老师的教导之下。因此,作为一个家长,如果确实关注孩子的成长与成才的话,就应该毫不怀疑地主动加强与学校和老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就应该时刻关注孩子在校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等等。所以说,家校联系在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下面我分别从孩子培养的两个核心方面谈谈我的看法:

1、给孩子以智爱而不溺爱。

什么叫溺爱?溺爱就是不论孩子的要求合不合理,都一味的去满足他。智爱和溺爱的区别是:智爱是全面的关心,尤其是关照孩子的心灵;而溺爱是片面的关心,只关照孩子的表面需要。那么,我们该怎样做?

2、培养孩子可发展的资源。

①责任意识,父母应当时时想着让孩子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如做错事,让他受到惩罚,在家里做家务劳动等等。

②懂得爱别人,让孩子学会关爱,如尊重父母,孝敬老人,说话有礼貌等等。这是父母必须为孩子上好的一堂课。(步入社会周围需要的是懂得关爱别人的人,而不是自私,以我为中心的人,有助于事业的发展。)

③善良教育。美国作家享利?詹姆斯说,人生有三样东西是最重要的,第一是善良,第二是善良,第三是善良。有同情心,懂得关爱,这是助你人生走向成功的重要因素。

④良好的心态,乐观、输赢、争取、放弃。

执着追求,冷静面对,能放能收,乐观豁达的良好心态。

⑤守规则、规则意识,秩序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家庭、社会、集体、规矩意识是一个人基本素质的体现,有了规矩才能受到尊重、欢迎,也只有有了规矩才能分享生活的乐趣。⑥理财教育。

珍惜,理解父母的不易,父母要告诉孩子挣钱的辛苦,教会学生珍惜现有的学习、生活环境,教会学生懂得感恩。

⑦让读书成为孩子的终生习惯。

学校学的知识是有限的,要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读书的好习惯,这是一个人一生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

各位家长朋友,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目的是一样的,都希望把孩子培养成才。那么,让我们给孩子以尊重和理解,给学校以尊重和理解。也只有尊重和理解,学校才能按教学规律办事,孩子才能产生学习的动力。真诚的希望各位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参与到学校的教育教学中来,成为学校教育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同盟军,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为学生营造一个温暖、健康、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从而使学生真正健康成长。最后,我对各位家长提几点建议和希望:

1、勤联系,不仅要与班主任联系,而且要与任课教师联系

2、理解支持周六上辅导课。竞争的需要,改革的需要。

3、支持孩子适当购买辅导资料。

4、正确看待这次期中考试的成绩,成绩差了,不要一味的责怪,要分析原因。

5、住校生家长不仅要关心孩子的生活,还要关心他的思想和学习,要经常与学校联系。

尊敬的各位家长:

我坚信,有了您的配合,有这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充满活力、有爱心、有耐心、有事业心的教师队伍,您的孩子一定会健康地成长。让全体师生与您一起同心同德,为学生美好未来共同努力。

祝各位家长生活愉快、家庭合美、事业顺利!

再次感谢各位家长的光临!

尊敬的各位家长:你们好。

首先,我代表全校1000多名师生,向各位家长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四、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

回眸走过的路,回味特殊时刻的艰辛,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学校的工作离学生、家长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个学生没教好,对教师来说,可能只有几十分之一的遗憾;但一个孩子来说,将导致整个家庭百分之百地失望。我们不敢有半点马虎,我们将竭尽全力,将自己满腔的热情和无私的师爱倾注到工作中去,但是孩子的父母们,你们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任教师,是孩子的第一责任和监护人,你们要保障孩子上学所需,科学合理的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关注孩子的喜怒哀乐,帮扶孩子顺利走好人生每一步。如今家庭教育已成为一门学问,希望家长能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做一名称职合格的家长。

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希望家长们从以下方面进行配合。

第一、我们双方必须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达成共识。

第二、宽严有度,不要溺爱、娇惯,也不要求全责备,尤其加强对孩子零花钱的控制。希望我们家长要控制孩子的零用钱,不给孩子买昂贵的衣物和学习用品。不要滋生孩子们的攀比之心,不利学生节约习惯的养成。

第三、不管工作多忙多累,每个星期和您的孩子作一次谈话和交流,注意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

第四、要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但千万不能只关心孩子的成绩。要客观地认识学生的成绩,要帮助学生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要多方面综合评价我们的孩子,关注我们的孩子,做到不急不燥,有方法,有耐心。

第五、关注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要让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加强锻炼,体育不仅是强身之育,也是强心之育,它更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关注孩子生理发育状况,介绍相关常识。引导孩子善于与人相处,学会对待困难和挫折。

第六、及时与教师进行沟通。学校只能承担起教育孩子的一部分,家长如果把教育责任全推给老师,老师同样无法取代家长。尤其是品德教育、习惯养成、性格培养等重要教育任务,更需要家长与教师的合作,才能完成。

第七、注重习惯养成。教育就是习惯培养。实践证明,没有克服不了的坏习惯,没有教育不好的学生。任何不良习惯都不是固定不变的,只要教育得法,一切都会向好的方向发展变化。

第八、教育孩子“关心他人、奉献爱心,”让孩子学会感恩,乐于助人。

第九、注意培养孩子的自立意识。如督促孩子认真按时完成家庭作业,有意识地进行复习和预习,遵守时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帮助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等。

第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创造有利孩子成长的条件,引导孩子爱读书,与书交朋友,善于思考,有广泛的兴趣爱好。

我坚信,有了您的配合,信任、理解和支持,有我校这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充满活力,有爱心、有事业心的教师队伍,您的孩子一定会健康愉快地成长。

最后,我衷心的祝您:合家欢乐,身体健康。祝愿您的孩子在以后的日子里有更大的进首先,让我代表学校及全体教职工,对各位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我校参加家长会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行动表示衷心地感谢。

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放学后不逗留,要径直回家,不接触陌生人,行路家长要带头遵守交通规则,横过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跑。每天到校接送孩子的家长,接送时不要拥挤在校门口,根据学校发的《给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的要求,在规定地点接送,请家长作好配合。

三是要督促孩子重视学习英语,尤其是刚开始学就要足够重视,一旦脱节,将难以跟上。

四是平时要主动多与学校、老师联系,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来校来电均可,及时沟通,方便教育,一切为了孩子,坦诚交流,尊敬老师,为孩子作好榜样。最后,敬请各位家长对我们的工作以大力支持和配合,同时也请各位家长会后能留下你们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不胜感激。

谢谢大家的光临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有偿家教的界定 有偿家教是指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进行教学辅导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从事有偿家教: 1.在住宅内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2.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3.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4.为个人或校外辅导班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5.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自己或以亲属名义招收学生提供食宿,进行学习辅导,并收取费用的; 6.其他有关情形。 二、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 1.各中小学校的教室、课桌凳、器材等教学设备,不得租给或借给他人(包括本校教师),供其为学生收费补课。 2.严禁学校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得与校外办学机构合作,组织学生进行收费补课。 3.禁止教师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动员、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家教,不得为校外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介绍家教学生。 三、处理办法 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按照国家工资政策,两年内不予正常晋级。处理后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予以解聘。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上述办法处理外,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市、县级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上述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荣誉称号。 3.学校对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监管不力,发现有偿家教行为而未及时制止和处理的,校长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正副校长给予免职处理。 四、健全禁止有偿家教的工作责任制 1.广大教师要加强学习,提高觉悟,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崇高性,主动作出承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 2.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树立正面典型,建立教育、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以“禁止有偿家教”为内容,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师作出不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建立“禁止有偿家教”自查制度,学校领导班子要在业余时间,不定期调查、走访学生或家长,了解教师有无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发现苗头及时进行阻止和处理。监管和查处不力的,取消学校参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表彰奖励资格。

关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

关于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 及乱订教辅资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规范教育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和在职教师家教家养有偿补课等问题自查自纠的 通知》、中共招远市纪委、招远市监察局《关于转发<中共烟台市纪委、烟台市监察局关于涉及教育收费违纪行为量纪处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违规办班补课”是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工作以外的休息时间进行校内(外)教学、辅导或提供其他服务,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乱订教辅资料”是指违反省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联合发文规定的“面向学生的教育刊物、其他教学辅助资料要不折不扣

地确保学生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订购,严禁学校统一组织或老师指定征订、强制学生购买”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教师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及教育科研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和教育行政人员。 第二章基本准则 第五条在职教师不得违规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等时间,对中小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或者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第六条在职教师不得以各种名义,在校、在家或租赁房屋举办各种收费性质的“特长班”、“提高班”、“兴趣班”、“辅导班”、“寄读所”及“托管班”。 第七条在职教师不得留下新课内容放到课外进行有偿家教或辅导。 第八条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各类有偿办班补课;不得暗示家长或利用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的家长机构,组织有偿办班补课,收取礼金、礼品等。 第九条在职教师不得相互提供家教生源,不得为退休教师、社会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及组织生源,收取介绍费。

禁止有偿家教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深化我校行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有偿家教的界定 1、在家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获利的。 2、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获利的。 3、利用学校设施设备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获利的。 4、擅自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群团组织)中兼课获利的。 5、利用职务之便为退休教师或其他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二、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 1、公办中小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不得租、借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严禁学校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公办中小学校不得以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合作的形式,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禁止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和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3、未经学校批准同意,在职教师不得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代课。 三、处理办法

凡违反本规定,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学校对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综合督导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2、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当年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考试命题工作,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或担任评委。 3、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首次,由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取消年终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资格;再次,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并给予待岗处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家教,由有关部门(单位)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从事有偿家教,由有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未满见习期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给予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四、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 学校要广泛宣传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文件精神,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设立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信访举报。确保本规定的落实。 大高小学

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完整资料).doc

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 徐教规(2014)4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教师为本市范围内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职教师。 前款所称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有偿补课包括: 1、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的有偿补课; 2、教师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及各种形式校外补习班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3、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相互介绍、提供补课生源或为其他教师、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利益; 4、教师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从重处理: 1、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的教学内容留到有偿补课活动中进行,并以此吸引、强迫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的; 2、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

3、教师组织有偿补课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第五条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不得租借给个人或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活动。学校、教师不得参与各种有偿补课的宣传、组织活动。学校不得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 第六条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由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学校可根据情况将当事人调离教学岗位,或由学校申请、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将当事人调离原单位。当事人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部门三年内不得聘其担任中高考、学科质量检测的命题人和市、县(市、区)两级学科中心组成员,不得聘其担任市、县(市、区)两级名特优教师评选、学科竞赛、教科研活动评比、职称评定的评委。 2、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从事有偿补课被查实一次的,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查实两次的,给予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的处分;查实三次的,给予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情节严重的,可直接给予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处理规定的,按有关程序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有偿补课活动方案

AA小学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5?11号)以及AAAAA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师德建设和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开展自查督查、加大违规惩处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坚决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建立防止有偿补课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注重正面引领。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形成学生、家长、学区等共同参与防治有偿补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问题导向。严肃查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等问题。 (三)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依法执教,坚持依法依规处理违规学校责任人和违规教师。 三、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以及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一)严禁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注重宣传教育,强化正面引导。我校将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宣传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AA市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AA市揭东区教育局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要求,将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将有关学习活动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和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为契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鼓励学校和教师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辅导。 (二)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刚性约束。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承诺制度,镇教育组与各中小学校签订工作责任书,在职中小学教师应结合师德考核与学校签订书面承诺书,层层落实防止有偿补课工作。各中小学要建立违规学校和教师定期通报制度,在所辖范围内通报违规责任人。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教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机制,确因工作需要,教师在校外向学生提供公益性辅导或授课活动的,实行事前报告制度。 (三)开展自查督查,强化作风建设。我校将加强对全体教师行为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偿补课自查活动,教师

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报告

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报告 信庄小学 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在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全面强化和推进教育教学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我校成立了以张明恒为组长、以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深入到专项治理工作的每一环节,引领全体教师提高认识。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举措: 1、仔细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学校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分析了我校教师有偿家教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重审了专项治理方案和禁止有偿家教的措施与处罚办法,将有偿家教和聘任、评优、职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 2、出台制度 我们在成立组织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认真学习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教师廉洁从教,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关心与支持。同时对于仍然从事有偿家教的老师进行处罚:①、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当年年度考核一律评定为“不合格”;②、取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等称号以及相应的待遇。取消当年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定资格;③、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社会影响较大的,定位师德考核不合格,申请调离本学校。④、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移交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公开承诺 首先是全体班子成员公开承诺。在全体教师会上,从校长到班主任、任课教师,按顺序进行公开承诺。坚决不搞有偿家教,并且承诺,假如再搞有偿家教,将引咎辞职。然后,全体教师共同宣誓,表达拒绝有偿家教的决心。最后,我们要求每一位教师签定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和责任书。反思以前的行为,谈现在的体会,写清今后的打算,并且承诺:假如再从事有偿家教,接受学校以及上级部门的任何处理。 4、召开家长座谈会 召开家长座谈会是这次自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座谈会向家长汇报我校整治有偿家教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希望家长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并且做到:一、坚决不把孩子送到老师家去补课;二、理直气壮地拒绝老师家教的要求;三、如果发现我校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时向校长室举报或反映。并且向全体家长承诺:在绝对保密的前提下,由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对举报的情况进行督查,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临沭双语实验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的通知、市教育局《临沂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做好我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民主评议行风政风为契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整治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之风,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方法与步骤 1.积极宣传,落实责任 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的行为,明确各自责任。 2.检查落实,及时整改 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我校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向社会和家长公布举报电话和校级主要领导的手机号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每一个个案都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教育 我校按照《临沂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

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台《临沭双语实验学校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一是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思想上明确作为一名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二是集中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三是召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加大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力度,树立教师正确职业道德观念。 2.完善制度建设 规范教师教学职责,加强对教学工作的考核和监控,要求教师备好每一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继续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与承诺书。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的考核,把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公开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箱,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 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学校严禁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不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学校不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4.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 开展教职工绩效考核是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的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5.严禁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 不准教师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严禁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未经学校批准,教师不准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6.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刘家镇中心小学校 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有偿补课是指教师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从事有偿补课: (一)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二)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课从事学科类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四)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五)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教师委托他人或社会机构举办各类补习辅导班,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一律视同本人行为处理。 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退回违规所得,当事教师当年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务;并视情节轻重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其中: (1)情节较轻的(或初次查实),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处分,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当事人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调离工作岗位,三年

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务,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 (2)情节较严重的(或经第二次查实),除按上述处理外,再对当事人予以记过处分,所聘教师职称和职务工资降一档; (3)情节严重(或经三次查实以上),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除按照上述2项处理外,撤销当事人专业技术职务。 (4)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给予当事人辞退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本规定第五条处理外,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按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 刘家镇中心小学校 2016年2月28日

教育部明确表态坚决反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教育部明确表态:坚决反对在职教师" 有偿家教" 在今天下午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续梅回应了近期备受关注的“有偿家教”问题,她表示,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有记者问,最近媒体相继报道了有关浙江立法允许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可以说给有偿家教开了一个口子,而山东的立法规定不允许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请问教育部对此有什么看法? 续梅说,我们也注意到了相关的报道,应该说教育部对有偿家教这个问题始终非常关注。大家都知道,教师是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的工作,有他的特殊性,和其他工作相比,确实特点也是很突出的,需要我们老师付出很大的心血,投入大量的精力才能教育好孩子。我们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从全国的范围来讲,中小学教师是有1000多万,我们绝大多数教师应该都是兢兢业业、爱生如子,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我们经常被这些普通老师的事迹所感动,看似平凡,但是却能从中体会

到老师的伟大。 续梅称,像刚才这位记者提到的,在极少数教师身上还存在着一种情况,就是上课该讲的内容可能不讲,要放到课后有偿家教的时候去讲,甚至于有一些极个别老师利用职务方便组织学生去进行有偿家教,以此来谋取一些利益,我想这样的行为肯定是影响了我们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也违背了教育的宗旨,也影响了教师的职业形象。 续梅表示,这种行为、这种现象,不但是广大的家长、社会所不能接受的,也是我们广大的教师所不能容忍的。所以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续梅说,去年秋季开学的时候9月份,教育部会同相关的部门出台过一个规定,就是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当时媒体也做过比较充分的报道。这其中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就是要求广大老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我们也要求各地要把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贯彻实施好,同时各地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包括我们教师的职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相

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

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责任书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同时取消三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现任名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举报电话:3851142 青州市邵庄初级中学(盖章) 章) 教师签字: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关于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自查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与《蓟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自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决禁止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努力建立长效监督防控机制,弘扬正气,通过自查治理,积极营造我校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三、自查治理内容 1、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行为。 2、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3、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行为。 4、在职教师组织、推荐与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5、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她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6、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与她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王化谊同志就是严禁有偿补课自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加强对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注重“纠察”与“治理”同步推进,有效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3、制定专项治理与自查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专项治理与自查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积极整改列到位。通过治理有偿补课,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规范职业行为,提高师德修养水平。 4、加强对教职工的宣传与教育,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教师、学生与家长。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自尊自爱,注重形象,抵制诱惑,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5、通过自查治理,净化教育环境,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及时调查、核实、查处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具体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自查治理舆论氛围 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宣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与《蓟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与师德师风教育,就是教师人人知晓,人人明白。 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与校讯通等形式,向学生与家长宣传禁止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发挥学生、家长的民主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138XXXXXXXX)。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学习试题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判断 1\退休教师已经不在学校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行为不在《规定》调整范围。(A )A对B错 2\对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A )A对B错 3\中小学必须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纳入教师聘用合同管理,从事有偿补课,不听劝阻的,学校必须解除聘用合同。(A )A对B错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是《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的六条禁令之一。(B )A对B错 二、单选 1\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件予以()。 A庇护 B实名曝光 2\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以治理(A )为重点。 A教师有偿补课问题B体罚 三、多选 1\在职中小学教师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有(ABC ): A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B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C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2\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认为,治理有偿补课,要做好以下几点(ABCDE) A加强领导B明确责任。C加强教育D加强监管E强化问责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专项治理,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ABC )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内容 A教育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B要委托第三方评价C建立中小学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 4\对于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ABCD ) A通报批评B取消评奖资格C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D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5\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ABCD ) A批评教育B诫勉谈话C责令检查D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教师〔2014〕1号)、《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教师〔201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偿补课就是指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获取经济利益或额外报酬为目的,从事课外辅导、补习(含提供食宿)的有偿服务行为。经教育部门或学校批准同意,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农村学校少年宫等履行兼职工作以及学校竞赛辅导等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对违反本规定的在职教师受处分种类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处分期间不得评优评先、晋升职称与提拔任用。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从事有偿补课: (一)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地下室)等场所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有偿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二)未经批准组织、参与校外办学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进行学科类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她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或为社会培训机构课外辅导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四)以获利为目的,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的; (五)其她按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行为。 第五条学校发现教师可能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应及时指出与制止。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对经查实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进行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与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有偿补课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六条经查实,教师有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清退违规所得,并给予以下处理: 对于情节较轻的,由学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在全区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的,当年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给予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给予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级以上等次。 因有偿补课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有关老师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措施c28

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措 施c28 https://www.360docs.net/doc/fd16697807.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尤鲁都斯巴格镇中学治理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的措施 我校根据县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校长进行了原文传达,要求根据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执行《转发新和县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方案,具体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艾合买提·阿布拉校长为组长,教务主任艾则孜主任、政教主任色皮古丽、教研主任热萨来提为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艾合买提·阿布拉(校长) 副组长:王建伟(党委书记),阿曼古丽·尼亚孜(副校长) 成员:艾则孜·阿木提(教务主任)、色皮古丽(政教主任)、热萨来提(教研主任),所有任课老师。 二、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通过教师会组织学习自治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具体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通过学生大会告诫学生与家长坚决抵制任何个人或组织举办的有偿补课,并进行大胆举报。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在绩效考核中一票否决。 要求全体教师要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同时将学习《新和县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2017-2018年度师德考核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自查自纠。

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规定

龙江县教育局 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县教育局对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补课违规违纪行为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教师组织中小学学生在家或其他场所收费或变相收费补课。 二、严禁任何学科教师课堂不讲新课内容,课后办班收费讲新课。 三、严禁教师以家属、亲友及他人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四、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为退休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而从中获利。 五、严禁不同学科教师联合办班,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集体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接受民办学校或社会其他文化补习学校聘请,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七、严禁学校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校内外机构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以上七项行为,一经查实,对学校、学校领导及教师将给予如下处理: 一、学校组织开展有偿补课的取消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从严追究校长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校长作出组织处理。 二、学校一年内出现两起教师个人有偿补课行为将追究校长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年终绩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三、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本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四、取消其两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等资格。 五、对已经取得了职称的,实行“高职低聘”,在其后三年中予以降职聘用。 六、对已经评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等称号的,取消其称号。 七、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调离教师岗位,由学校解聘。 以上办法可以单独执行,也可以合并执行。凡过去规定与此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有偿家教的界定 本规定所称有偿家教,系指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或其它时间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行为。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1.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里等 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2.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 回去报酬的; 3.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4.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二、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 1.禁止在职教师从事第一条中列举的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2.禁止公办中小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教师个人或社会办学机构,供其举办 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活动。 3.禁止公办中小学校参与各种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学校不得以与校外办学机构合 作的形式,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进行收费补课。 三、处理有偿家教的办法 凡违反本规定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 回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绩效工资的扣减按 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情节严重的,由 教育行政部门依照相关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或者由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3.凡经查明中小学在职教师具有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学校及相关部门一律不得聘任 其参与中、高考命题、重要学科质量检测命题,不得聘其担任市、区两级学科中心 组成员、重要学科竞赛活动的评为工作。 4.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单 位)给予诫勉谈话;特级教师、教授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家教的,经教 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撤销其相关 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不再与其签 订聘用合同。 5.因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家教活动,致使受辅导的学生受到伤害或发生安全事故 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公办学校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未及时予以查处的,教育行政部门给 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治理有偿家教的机制 1.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纳入本地区教育行风建 设、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加强在职教师的管理,加强 督促检查,形成教育、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有偿家教长效治理机制。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1]

倪邱小学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 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孙飞为组长,吴修中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孙飞 副组长:吴修中 成员:王永进、何彬、段奇、凡思建、刘玉芳、刘维强、刘维 鹏 二、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通过政治学习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具体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 相关信息

通过学生大会告诫学生与家长坚决抵制任何个人或组织举办的有偿补课,并进行大胆举报。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师和个人,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部门给出相应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要求全体教师要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同时将学习《规定》作为2018 年度师德考核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自查自纠。 围绕“六个严禁”,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督查,如教师阶段性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去社区调查摸底,确保无违反《规定》的现象。 四、建立监督体系。 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本校举报电话为0558-*******,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活动将纳入学校的绩效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对于在职教师是否参加或组织有偿补课的行为,我校专项整治小组将做严格把关,对于违反规定的老师,在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 太和县倪邱小学 20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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