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我院高危药品应用管理,促进该类药品的规范、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事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2、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酮医、药、护人员注意。

4、高危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药晶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7、相关科室至少每半年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高危药品知识学习,确保相关人员知晓管理制度,并具备高危药品的识别技能。

8、药学部门应及时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每季度进行总结汇总,并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9、新引进高危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晶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本制度由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监督落实,原则上为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总结反馈,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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