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理论教学问题与对策

高校法学理论教学问题与对策
高校法学理论教学问题与对策

高校法学理论教学问题与对策

高校法学理论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传授法学知识、训练大学生的法律思维,进而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现阶段,高校法学理论教学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其在课程设置与安排、法学理论教方式等方面都不够科学和完善,这就严重影响到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学理论的积极性。以下是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以及分析调查,就法学理论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几点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一、当前高校法学理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法学理论教学目标不明确。现阶段,关于高校法学教育的目标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学理论教育就是法学专业的教育,其教学目标就是全力培养法学专业人才,一切以专业教育为主。二是法学理论教育属于法律职业教育,一切以法律领域职业需求为导向,为职业需求服务。三是法学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法学理论教学是为了培养出具有更高素质的综合性人才。以上三种教学目标代表着几种主要趋势,还有非常多小众化的教学目标。这足以看出高校法学理论教学还没有一个足够清晰、明确的法学教育定位,教学目标混乱,必然会影响到教学的质量,进而影响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效果。

2.教学方式、内容传统,不符合当前大学生的学习需求。当前,高校法学理论教学还在沿用着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也只是以各种原理、理论、概念为主。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学生在下面听讲、记笔记。这种教师占主导,学生处于被动学习地位的传统教学方式,教师和学生之间没有交流与互动,严重影响到学生学习法律理论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考试形式单一,成绩代表一切。在很多高校中,考试成绩始终代表着一切。高校的期末考试形式主要以笔试为主,虽然加入了平时成绩,但平时的成绩没有明显差距。一些教师为了提高学生考试的通过率,就会降低实体难度和判卷标准,从而造成了学生不重视平日里的考试。

二、如何提高高校法学理论教学的质量

1.创新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众所周知,传统的教学方式主要指的便是课堂讲授法。讲授法虽然存在着很多不足,但是,高校必须要考虑到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因为法学理论教学中有很多理论性非常强的法学知识,这对于刚

刚进入大学学习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学习和理论难度都非常大,他们还是需要课堂讲授这种教学方式来逐渐学习和了解法学理论知识的。因此,高校必须要保留讲授法这种传统的教学方式,并且将讲授法作为主要教学方式之一。以讲授法为主,要适当创新和引进其他教学方式。诸如,案例教学法。教师在讲授理论知识时,可以适当引入各种各样具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例,通过实际案例来讲授理论知识,进而实现从真实到理论的升华。案例教学法可以很好地培养和提升大学生运用和归纳法学理论知识的能力,也能够有助于法学专业学生树立起法律思维方式。高校还可以尝试应用启发式教学的方式。启发式教学最大的特点便是将学生作为中心,教师所做出的一切教学活动都应该围绕学生来进行开展。这种教学方式,学生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的理解能力、判断能力以及创造力。此外,模拟法庭教学也是一种比较具有吸引力的教学方式。模拟法庭教学是为了使学生真正了解司法实务,有效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将所学知识同实践相联系,进而学以致用。2.明确教学目标。笔者认为,高校法学理论教育的目的并不是单纯地进行法学教育,而应该是培养出具备良好法学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综合性、高素质人才,其不应该将教学目标完全定位在法律这一范畴之内,作为法律人才,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德才兼备。因此,高校进行法学教育不要只传授学生相应的职业知识和技能,更要培养学生的基本职业素养,训练学生们的人文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知识技能,拓展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较高的批判精神及公正气质。3.优化考试结构,引入口试。我们都知道,一名大学专业的大学生,其不仅仅需要掌握各种法学理论知识,更需要具备良好的口才。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也是他们在实际法律工作中维护他人利益、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法宝。因此,笔者建议高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引入口试这一种考试形式,其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以及临场应变能力。口试内容可以是分析案例,也可以阐述自己对某些理论的理解,时间可以放在期末,也可以放在期中。优化考试成绩的结构,提高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从而更好的体现课堂教学效果。

综上所述,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当今社会对于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标准也越来越高。高校必须要高度重视起法学理论教学的创新与改革工作,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切实可行的针对性解决方案,

进一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参考文献:

[1]蒋国宏.以案例教学为例,分析法学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知识窗(教师版),2017年.

[2]陈文兴.地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7年.

[3]韩燕茹.网络时代下高校法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西部素质教育,2017年.

[4]惠丽敏.高职院校法律类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徐州财经分院为例[J].纳税,2017年.

高校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高校学院教学事故认定 及处理办法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为了贯彻从严治校的方针,使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明确职责,增强责任心,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使教师在良好的教学秩序中完成工作任务,尽量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教学事故一旦发生,必须严肃、妥善、及时处理;为使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有章可循,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第二条教学事故认定范围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见习、考试、教学管理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学院教学事故,按类别分为A类、B类,A类为教学类事故,B类为教学管理类事故。每类按程度分为三个级别:1级(重大教学事故);2级(严重教学事故);3级(一般教学事故)。 第二节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与级别 第四条各类教学事故的认定标准如下: A类教学事故认定标准

B类教学事故认定标准

第三节教学事故的认定 第五条教学事故一旦发生,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上报主管部门领导。所在部门的领导应立即核实情况,填写《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意见表》,并报教务处。 第六条教学事故当事人为个人者由教务处负责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认定。 第七条教学事故当事人为部门或教务处工作人员的由教学委员会负责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认定。 第八条在教学事故认定过程中如有上表未列的其他教学事故,按其性质及造成的后果比照上表的教学事故等级认定,或按照学校其他规章制度认定、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读 众所周知,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共有两亿多名在校学生,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社会群体。近年来,在校学生伤亡事故屡屡发生,由此而引发的纠纷案及其索赔数额也与日俱增。学生伤害事故不仅给学生本人及家长带来终身的不幸和痛苦,而且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教师造成管理上的困惑和不安。如果用“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来形容着泪事故的发生,用“焦头烂额、疲于应付”来形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用“痛不欲生、悲愤难容”来形容那些受害学生家长,用“提心吊胆、杯弓蛇影”来形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恰如其分。面对“防不胜防”的这类事故,不少学校感到“管不胜管、赔不胜赔”,迫于无奈,采取一些诸如取消有危险性的活动内容,对学生在校活动范围严格限制等被动、消极的措施。 为了切实保护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明确学校、学生应履行的责任,达到既保护在校学生不受伤害,又维护好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目的,近年来,教育部已经相继颁布了10多项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教育部最近发布的第12号教育部令,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做出了具体规范。该《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办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界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办法》具体规定了学校不必承担责任的六种情况下的学生伤害事故;《办法》具体规定了学校应该承担责任的十二种情况下的学生伤害事故。今天,我们就《办法》中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12种情况”、“学校不承担责任的4种情况”、“学校无法律责任的6种情况”以及“学生或监护人应承担的责任”四方面与各位家长进行探讨。 一、学校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12种情形

论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的必备素质

论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的必备素质 摘要: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是学校教学管理理念的贯彻实施者,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执行能力和决策水平,对学校教学中心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必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本文从高校基层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建设,学习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建设探讨了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关键词:教学管理;政治素质;学习能力;管理能力 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是学校教学管理理念的贯彻实施者,在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发展中担负着重要职责。通过听取专题报告、参加教育教学管理培训班、实地参观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的学习提高,增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理论素养、执行能力和决策水平,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必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政治素质 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主要分布在二级学院(部),工作中应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深入贯彻勤政廉政的工作作风,深刻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教学管理工作无小事的理念,认识到由于自己工作的疏忽将给学校、学院教学工作带来的严重后果。基层教学管理人员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管理水平和执行力,努力提高为师生服务的水平。基层教学管理人员要提倡电灯精神,照亮别人的同时也照亮自己,进一步树立开拓创新意识、爱岗敬业意识和服务意识,摆正心态,在平凡的工作中寻找乐趣,尽量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学习能力 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应坚持学用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围绕学校教学工作当前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理论学习、总结经验、研讨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真正把学习日常化,拓宽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

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为强化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能,理顺教学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学院教学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研究决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其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教学管理机构包括院、系两级。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院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工作。 (三)教务处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以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主要负责全院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系级教学管理主要负责本系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并根据各系具体情况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教务处职责:

1.负责拟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布置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织对各系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并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编印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4.负责指导、监督各系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并完成对调整报告的审批。 5.负责审核各专业课程标准,并指导、监督各系执行。 系、部职责: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以及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原则性意见,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制、修订本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论证,经系主任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如需调整,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 3.根据课程标准编制原则,组织编写各课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审核后编印成册,并组织实施。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编制学院学年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 (2)根据培养方案,每学期第12周下达下学期各系各专业教学任务。

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总结【精选】

一个学校最重要的就是要教育好学生,一年的教学已经结束,那么就需要写出一份教学管理工作总结。下面是的为大家收集整理的“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总结”,供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 一、统一教师思想,以提高学科教学质量为工作中心。 利用区期中质量调研分析机会,进行区内乡镇校学科对比,让我校教师清醒地认识到:绝不能躺在过去的成绩簿上,我校曾经的辉煌只属于过去,未来的工作任重而道远,空谈只会误人子弟,实干才能创造辉煌。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智慧育人,智慧教学,以提高学科教学质量为每天必想必干的事情。 二、教学管理力求规范务实。 教学管理要得理得法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适得其反。 1、课程管理严落实 教导处对照学校“总课表”、班级“课程表”、教师“个人小课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与当面指正,此举有效地保障我校能够严格按照省课程设置实施方案要求,开齐学科门类并上足学科课程。同时,实施“校长室请假—教导处调课—代课人签字—调课人补上”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在有教师请假的情况下班级课程的落实。 2、规范强化“五认真”。继续以备课、作业为着力点,完善课前准备、课中教学、作业与辅导三环节的实施与管理。课前教学设计抓好准确定位教学目标、整合优化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活动方案三点。制定了我校青年教师电脑备课方案,并对照方案进行检查。期中根据学科成绩与平时的教学工作实绩评选出优秀学科教师,由学科组进行优秀学科教师五认真展示。 3、着力抓好学生的“学习规范”教育。 全校每周一的第一节课都是班会课,有计划的对学生进行“学习规范”等常规教育。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上课、及时复习等事情。出台了晨读与午练规定,并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及时与班级老师进行沟通交流。 4、利用学科质量调研,促进教师及时反思教学得失,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与工作措施。上半学期进行了校内二年级语文和数学的学科质量调研,利用区期中质量调研练习题进行了全校性的一次调研。调研后都组织学科老师进行客观的、务实的考情分析,是自己责任的,绝不推诿,是学生或者家长原因的,也反思一下是不是自己的工作做得不到位造成的。 5、利用省小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契机,集中进行四年级薄弱学科质量的提升工作。 三、反思 区教学检查反馈评价得分低,区抽检学科成绩位序不靠前,一改以往我校教学工作处处

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守则

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大河坎中学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班主任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年级组长、班主任应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同时,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由体育教师和相关班主任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同时,班主任或体育教师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 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教职工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或送往附近医院,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 4、学生在校内食堂用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学校科任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校警等立即向值周领导报告并

将学生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总务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抢救,并向校长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安保处、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年级组及班主任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 “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使用场地、设施者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值周领导并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组织者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并知学生的监护人。 8 、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总务处、安保处、教导处、政教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二、事故报告制度:

学校教学事故处理规定

学校教学事故处理规定 教务处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学校领导和其他教职工都有责任发现和汇报所检查到的教学事故情况。 一、教学事故级别 教学事故包括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方面的事故,一般分三个级别,可参照以下情形确定事故级别: (一)三级教学事故——指持续时间较短,影响面不大,程度不深的事故。 1、未能按时书写教案或教案内容不够翔实,无授课计划或教案上课的;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或无正当理由和处置办法,中途离开教室的;课堂上教师懈怠(如:看报纸等与教学无关的书籍、接听手机、组织学生收看与教学无关的音像资料、未按教案准备内容授课等等);无正当理由,提前下课的; 2、课上发现学生违规违纪(睡觉、说话、下位、玩手机、 照小镜子、看报纸、随便出入教室等等),不制止、不教育、不处理的; 3、工作时间离岗、脱岗,或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4、私自调课之双方当事人;私自让学生停课、对学生罚款的;

5、使用多媒体教室、试验、实训室、机房,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包括学生在计算机实训室上课时玩游戏的,体育课、实训课、专业教室等课中学生擅自离开教学现场的); 6、作业、考核与要求差距较大,或不批阅作业、试卷的; 7、未经教务处同意备案,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地点的; 8、监考老师迟到(5分钟以内)或考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造成考试延误的; 9、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计划任务,未按规定上交有关材料,给工作造成一定影响;或上交材料作假的; 10、上课未考核学生出勤情况,出现学生未请假而逃课的; 11、漏课、误课、旷监考5分钟以内,经教务处或学生找寻后到岗的; 12、其他类似行为的。 (二)二级教学事故——指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损害学生权益或学校声誉的事故。 1、未经同意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2、放松监考,听任作弊,或发现违纪和作弊不上报的; 3、阅卷评分不公正,评分误差严重的; 4、无故不接受代课、调课安排,给教学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学校突发事件处理 办 法

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处理学校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预防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保障师生人身安全,预防事件的发生是学校、教师、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的共同责任。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及时、合法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监督、指导和协调下开展安全工作,落实事件预防措施,处理事件。 第二章事件的预防 第六条学校制定本校安全工作的管理规范,配备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应当符合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第七条学校制定本校卫生工作的管理规范,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教学用具、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状况依法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学校改进卫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制定师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对师生进行安全和自护自救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制度,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处理突发的师生人身伤害事故。 第九条学校制定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请求公安机关维护学校治安秩序,打击危害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和监督本校工作。请求规划、建设、质量监督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学校相关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学校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理学校火灾或火警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制定传染病防治预案,切实做好学校师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将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使用中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符合安全标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 备,应当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维修或更换;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 当立即停止使用。 (二)配备消防设备,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三)对校园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依法管理。 (四)在选择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有关的产品与服务时应当选择质量与安全性能符 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产品与服务。 (五)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本地教学要求开体育、实验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 (六)组织学生参加与其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劳动、实习、考察、社会实践和其 他集体活动,并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七)对已知患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及辅助工作的疾病的教职工,不再安排其担任 相应的工作。 (八)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者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给予必要的 照顾。 (九)对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的学生及时救助。

高校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的过程控制与优化模式-教育文档

高校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的过程控制与优化模式 一、高校二级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管理控制。高校二级教学单位的管理控制作用主要表现在其对所属院系师生的管理控制。高校二级教学管理单位通过向院系师生传达校部意见,并辅助校部做好有关决策的落实监督职能,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的管理帮助,此外,高校二级教学管理单位也是高校师生的主要培养责任人,因此,可以根据师生的切实需要帮助他们制定相应的培养、发展方案,并提供必要的培训。 2.沟通协调。高校二级教学单位是承接高校院系师生与校级领导以及学校其他校内院系之间关系的重要部门,高校二级教学单位在这之中起了重要的调和以及上传下达的重要作用,通过高校二级教学单位有效协调这几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帮助高校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工作环境。 3.资源分配。高校二级教学单位通过对上级分配的教育资源在院系内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从而使院系内的人、财、物等能够物尽其用、各自发挥所长,从而帮助院系有效的完成各项教学目标、教学任务,同时,还有助于院系高校教师的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 4.激励。高校二级教学单位是高校师生的主要发展、培养单位,因此,在高校二级教学单位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注重利用一

定的激励手段加强高校师生的工作学习动力,同时还有助于激发他们的创造力,使二级教学单位中的师生共同努力完成教学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教学任务以及教学目标。 二、高校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管理理念存在的问题。高校二级教学单位的管理工作长期以来一直沿用校部规定的发展战略,但是经济、科技的高速发展,以及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社会生活正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高校在这一变化过程中也不例外,但由于校级指定方针政策的对象是全校的不同院系,因此,其政策具有普适性、以及相对固定性,但院系由于发展需要不同,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发展结合自身院系的发展特点进行相应的革新,但当前在这一领域中高校二级教学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并没有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不能根据时事的变化对教学管理进行及时的转变,仍然固守传统的教育发展理念,对于高校以及院系自身的发展都极为不利。 2.教学管理方式落后。高校二级教学单位长期以来在工作中都是采用单向命令式的信息传递方式以及管理工作方式,但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以及全球化浪潮的冲击,高校师生的思想较之前有了较大的转变,其对独立、自主、公平性要求更高,在这样的形势下,很显然传统单项式的命令传递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教学管理的要求。 3.教学管理的定位模糊。高校二级教学单位是高校各项工作

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建设和管理

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建设和管理 摘要:学校从部队院校移交地方后,通过坚持教学质量是生命线、坚持不断开展教学改革、坚持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坚持制度建设整体性、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等措施,不断加强校外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走出了一条在“发展中求规范、在发展中求效益、改革创新促发展”的路子,使成人教育取得快速发展。 关键词:普通高校;医学;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点;南方医科大学;建设与管理 目前,终身教育理念已深入人心,作为终身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成人教育,成为广大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提升自身实力的首选。由于教育资源分布很不均衡,大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偏低,迫切需要参加高等教育,却由于工作和家庭等因素的限制,难以离开工作岗位到省会城市学习。医学高等院校与卫生类中职、高职学校合作办学,设置校外教学点,是医学高等院校送教上门、服务基层的重要手段,受到基层卫生人员的欢迎。《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基本原则第一条明确提出:“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夯实人才基础”。[1]加强医学高等院校校外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是加快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南方医科大学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基本情况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2004年8月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的命令,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移交地方后,为了尽快适应转变,南方医科大学从2005年开始建设校外教学点。南方医科大学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公平公正、确保双赢”的原则对外合作办学,坚持选择社会声誉好、师资与办学条件好、生源好的学校合作,原则上一个地级市只与一家学校合作,确保每个教学点具有发展空间,招生宣传互不影响。经过近8年的努力,目前已与广东省内10所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设立校外教学点,基本形成以校本部为中心、以联合办学为依托的成人教育发展模式,开设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两个层次,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等22个专业(见表1)。 二、南方医科大学成人教育的招生情况 学校将教学点作为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桥梁和纽带,不断加强教学点建设,做强做大教学点。目前,南方医科大学有10个教学点,其中1个教学点在读学生超过3,000人,4个教学点在读学生超过2,000人。随着南方医科大学成人教育教学点的增加,成人教育招生人数迅速增加,办学效益进一步明显(见表2)。校本部与合作院校全方位合作,相互促进、资源整合,不断形成合力发挥出更大

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最新版)

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64

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最新版) 说明: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责任,防患于未然,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章可循,根据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事故责任人的确定 依据“谁当班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人的对象为: 1、课堂 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2、课间 值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3、集会 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4、餐厅、宿舍,每日值班定人定岗为责任人。 二、责任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方法 1、学校各班级、各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班主任为各班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2、每位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发现安全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任应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校园内外,所有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都应及时制止、教育,并反映给学生的班主任,继续加强教育。若视而不见,造成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要切实加强课间巡视,排查一切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消除隐患。 5、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果断采取措施

民办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运用的论文

民办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运用的论文 (摘要)柔性管理是强调要通过人内在驱动性,影响持久性和激励有效性等特点来实现“人性化管理”和“自我管理”,从而由内激发人的潜力和创造热情,提高其工作主动性和工作效率。这种较为新型的管理模式在如今飞速发展的高校管理中运用越来越多。本文首先分析了民办高校基层教学管理人员一直以来在高校不被重视、地位不高、薪资偏低的客观现象,长期的低待遇水平导致这支队伍人员思想极不稳定,工作调动换岗频繁。其次通过探索运用柔性管理的模式和手段,力图改变基层教学管理这支队伍的思想现状和所处地位,使其从内心深处增强在民办高校的归属感和主人翁精神,使其“爱校乐教”,并不断提升完善自我,探索在教育领域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业通道。 (关键词)柔性管理;民办高校;基层教学管理;运用 柔性管理的基本法则是“以人为中心”,它作为一种比较新型的管理模式,在高校的教学管理运用中越来越多。柔性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关注了基层教学管理者的情感需求,发挥了凝聚其主人翁情感的导向作用,让基层员工充分实现和体会到个人的价值,激发其工作主动性和工作热情,其管理模式和手段不断深入人心。 1柔性管理模式的引入 1.1柔性管理的定义 “柔”是相对于“刚”而言,“柔性管理”则是相对于“刚性管理”提出来的。“刚性管理”旨在用制度约束管理员工,是以各种“规章制度为中心”;而“柔性管理”旨在对员工进行人格化管理,充分强调“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管理概念。 1.2柔性管理的特征 “柔性管理”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主要不是依靠外力(如上级的发号施令、各种明确的规章制度、各类员工要求规范等),而是依靠人性解放、权力平等、民主管理,从内心深处来激发每个员工的内在潜力、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使员工能真正做到心情舒畅、不遗余力地自发主动追求创新,创造佳绩。 1.3高校引入“柔性管理”模式 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地,更加需要一种宽松的、民主的管理模式,而人才的培育也需要一个开放的、可以自由发挥人才潜能的环境。以往的刚性管理方式制定了太多的条条框框,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在越来越追求创新发展的大环境来看,其弊端也渐渐暴露出来,因为划定太多的制度条款,严重束缚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思维和创新。而柔性管理则是强调要通过人内在驱动性,影响持久性和激励有效性等特点来实现“人性化的管理”和自我管理,从而达到管理效果的最优化。因此作为一种相对于刚性管理而言的

2020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总结范本

2020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总结范本 高校教学管理工作总结【一】 一、统一教师思想,以提高学科教学质量为工作中心。 利用区期中质量调研分析机会,进行区内乡镇校学科对比,让我校教师清醒地认识到:绝不能躺在过去的成绩簿上,我校曾经的辉煌只属于过去,未来的工作任重而道远,空谈只会误人子弟,实干才能创造辉煌。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智慧育人,智慧教学,以提高学科教学质量为每天必想必干的事情。 二、教学管理力求规范务实。 教学管理要得理得法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否则适得其反。 1、课程管理严落实 教导处对照学校“总课表”、班级“课程表”、教师“个人小课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与当面指正,此举有效地保障我校能够严格按照省课程设置实施方案要求,开齐学科门类并上足学科课程。同时,实施“校长室请假—教导处调课—代课人签字—调课人补上”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在有教师请假的情况下班级课程的落实。 2、规范强化“五认真”。继续以备课、作业为着力点,完善课前准备、课中教学、作业与辅导三环节的实施与管理。课前教学设计抓好准确定位教学目标、整合优化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教学活动方案三点。制定了我校青年教师电脑备课方案,并对照方案进行检查。期中根据学科成绩与平时的教学工作实绩评选出优秀学科教师,由学科组进行优秀学科教师五认真展示。 3、着力抓好学生的“学习规范”教育。 全校每周一的第一节课都是班会课,有计划的对学生进行“学习规范”等常规教育。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上课、及时复习等事情。出台了晨读与午练规定,并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及时与班级老师进行沟通交流。 4、利用学科质量调研,促进教师及时反思教学得失,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案与工作措施。上半学期进行了校内二年级语文和数学的学科质量调研,利用区期中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循,有章可依,根据有《长春市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事前追究暂行规定》和《长春市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班主任:谁当班谁负责 3、教职工: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4、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5、活动:谁组织谁负责; 6、值周领导及教师责任区:属地管理,全面负责。 二、责任事故处理程序: 1、同班内学生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班主任会同少先队协调处理; 2、异班(级)间一般学生伤害事故,由各部负责人会同少先队、教务处协调处理; 3、学生伤害事故,影响大、矛盾尖锐或学生群伤、死亡或学校财物丢失等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协调处理;重特大事故移交司法部门,学校配合处理; 4、行风责任由学校行政处理。

三、责任追究制: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1、行风责任追究制: (1)私自向学生和家长代购、推销学习用具、教辅资料或其他生活用品、保险等或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2)私自收费办班、补课;随意调课、提前或滞后放学、私自放假等造成伤害事故或不良影响。 (3)在对学生管理中,有过激言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有家长反映。 (4)在与家长交换意见时,语言过激,与家长发生争执,反映到学校,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5)在与同事交往、共事中,因工作关系发生口角或动手,造成不良影响。 (6)酒后上课,上课期间随意接听电话。 (7)煽动、鼓惑他人、聚众滋事。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学校声誉和经济损失,视其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通报批评,承担经济责任或经济处罚,年内不评优选先,实行工作岗位调整;报上级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安全责任追究制: (1)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发现有损害学校或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严格和规范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标准 第二条教学事故系指由教师、教辅人员、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以及管理、服务部门所造成的直接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的责任事故。教学事故按情节轻重分三级,一级为重大教学事故,二级为严重教学事故,三级为一般教学事故。 第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一级教学事故: 1、在教学中向学生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论,造成严重后果; 2、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使学生受到严重人身伤害; 3、向学生泄露考题,或协助学生作弊,造成严重后果; 4、徇私舞弊或对学生进行打击报复,影响恶劣者; 5、阅卷、成绩评定或成绩报送错误率超过20%; 6、一学期旷课6学时及以上或晚辅导缺席4次及以上; 7、未经教研室和教导科批准,舍弃学期授课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l/3以上: 8、按授课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不批改达2/3以上: 9、工作人员或监考人员工作失职,导致一个考场试卷丢失;

10、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第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二级教学事故: 1、教师不服从教学、监考等工作安排,劝说无效; 2、出现一次无故缺课、晚辅导缺席、监考缺席,或擅自停课、停考; 3、未经教研室和教导科批准,舍弃学期授课计划规定的课程教学内容l/4以上但不足l/3; 4、按授课计划规定的作业不布置或不批改达l/2以上但不足2/3: 5、不接受学生正确意见,打击报复,影响较大者; 6、贬损、侮辱、体罚学生,影响较大者; 7、擅自向学生强制性推销教材、书刊、资料; 8、试题严重出错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 9、考试命题、试卷印制及保管过程中,因工作不认真,造成漏题; 10、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考场秩序混乱、试卷丢失或漏收: 11、阅卷、成绩评定或成绩报送错误率超过5%,但不超过20%: 12、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000~5000元或学生人身伤害; 13、因管理部门或人员工作失职,造成上课空堂或上课、考试等不能正常进行: 14、其他程度相当的教学事故。 第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三级教学事故: 1、非紧急或特殊情况,未经教导科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或地点,或擅自占用教学场地,影响教学秩序: 2、未经教研室和教导科批准,擅自请人代课、互相窜课;

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当前,我国中小学未成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频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每年有1、44万名中小学生死亡,平均每天约40人。其中发生在校园里的伤害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类事件大体可分为类:一是学校管理不当引起的,比如放学时因拥挤而发生的踩踏事件,已多次出现过的学生大面积中毒事件等;二是同学间因为小矛盾导致冲突而酿成的刑事案件;如学生因口角发生矛盾用匕首将同学伤害致死这样的例子是举不盛举;三是上体育课或课外活动时造成的意外伤害,这类事件在各种意外伤害事件中是发生频率最高的,让人防不胜防。譬如说一小学生在课间和同学嬉戏,因互相胳肢对方,这名学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突然一头栽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责任在谁?由此引发的纠纷与日俱增,赔偿标的不断攀升,加之新闻媒体的介入,使得学生伤害事故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促使教育界、法学界研究者思考和研究。如何在事故发生后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消除已经造成的损害和影响;如何在学校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寻求多渠道损害赔偿的救济途径,既依法保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学校及教师的利益,就成为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也是教育法学理论工作者亟待攻克的难题。基于这样一个背景,教育部在调研、征求各方意见的情况下,于2002年8月21日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个《办法》已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教育部出台这样一个办法,动机是好的、善意的,是为了使目前解决起来较为棘手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解决的依据和办法。这个办法规定了各种情况下学校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学校不承担责任,这对学校今后处理这类事故提供了操作性较强的依据。一、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为监护关系论。监护人应履行的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等。这种观点认为,一般而言,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学生与其父母之间存在着监护关系,但未成年子女在校读书期间,他们是实际上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对其子女的监护权已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事实上的监护关系。一旦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了意外的伤亡,学校应该为未尽监护义务所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为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论。学校是实施国家义务教育的机构,承担的只是"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这不能简单的等同于监护当中的"监督、保护"。学校若是监护人,将会导致一种自相矛盾的结局。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对学生负有进行安全教育、通过约束指导进行管理、保障其安全健康成长的职责,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应为教育、管理和保护的关系。”这种观点认为学生与学校之间不是一种民事关系。由于对此问题争论如此激烈,上海市教育法制研究与咨询中心专家为此作了相关的问卷调查(实际调查429人),调查显示,有113人认为学校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占21%;有45人认为学校是委托代理人,占8%;有142人认为是临时监护人,占26%;有245人认为是教育管理者,占45%。 2000年9月7日,北京一中一初三学生因患有脑膜炎,上完厕所后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猝死校园。家长认为孩子在校读书,学校理应对他的安全负责,因而提出索赔。而学校认为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学校没有责任,后经有关部门协商,学校付给家长3万元作为道义上的帮助。再如:2000年1月10日,郑州市南阳路二小例行升旗,2名学生在楼梯拐弯处失足摔倒,后面的10名学生压在摔倒的这2名学生身上,造成12名小学生受伤。家长认为孩子在校出了事,学校应该负责。12名小学生的医疗费高达10万元,而学校拿出了账上所有的钱和教师们的医疗费才勉强凑足5万元。家长和学校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应该是截然相反的,因为不同观点对学生的伤害后果的赔偿是不一样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仍然是学生家长而非学校,学校只是代为履行因学生在校期间其法定代理人不便于行使的部分监护职责,而且该职责应限制在未成年学生在学校的管理和控制之下的特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所以,并非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所有伤害事故均由学校承担责任。确定校方是否尽到其责任的标准应与未成年学生的年龄、认识能力、防范风险的能力以及社会经验等因素联系在一起。学校的责任还应与学生活动的性质、时间、地点相适应,因此,确定校方责任还应区分伤害事故的时间、课间休息和上课时间,伤害事故发生的地点、校内、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和学校组织活动期间。因而在法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重构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纵向结构中以教学教研为主职的组织。当今,我国高校的大部分基层教学组织仍是教研室建制。笔者认为,教研室建制在履行大学使命、 发挥教学教研功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过程中,存在诸多有待改进之处。本文试图分析其存在的问题、致因,及以何种方式进行重新设计和改组才能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功能。 一、教研室建制存在的问题及致因 教研室建制始于19世纪上半叶的俄国,后来成为前苏联大学主要的基层教学研究单位。前苏联时期颁布了《高等学校教研室条例》,对教研室的性质、职能、结构、建制、工作方式等都作了详尽的规定。[1]1951年,我国高等院校进行全面调整,照搬前苏联高校设置模式,采取了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基层教学组织普遍设立了教研室,课程性质相近的教师组织在一个教研室,作为教学科研的基本单位。 教研室在我国高校已经存在60年。笔者在探究此问题的过程中查阅相关文献,看到的论点大都是“完善”、“改良”而非“重构”。重构是重新架构,是革 命性、颠覆性的变化。教研室建制需要“推倒重来”吗?鉴于高校教学实践中教研室建制的弊端日益显现,笔者主张重构。 笔者认为,教研室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教”而基本无“研” 教研室按理应是又“教”又“研”,教学应该建立在研究的基础上。但现实中高校老师们都忙于教学事务,作为教研共同体的组织研讨名不符实。笔者曾对所在学院2003、2004、2005三个学年各教研室的活动内容作了一个统计,按活动内容出现频率高低依次为:传达校、院精神;应付评估验收;安排课务及实习带队工作;总结考核评比;讨论学院发展规划;外出考察;课堂教学观摩。真正有“研”的内容比例不到20%,而且“研”的形式单一,层次甚低,成效甚微,感知和觉察教学问题、自主确立研究主题的意识和能力甚弱,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要求相距甚远。很多时候,教研室忙于完成学院的各种事务性工作,俨然变成了一级行政机构,与其应有的职责不相称。 2.有“室”而基本无“聚” 高校基层教学组织的重构 笮步社民 摘要:本文剖析了教研室作为基层教学组织的诸多问题及其致因,提出了任务取向的组织重构思路。即以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单元为依据组建基层教学组织课程组,课程组实行首席教师负责制;以项目制推进其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以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 关键词: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课程组 步社民/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副院长 教授(杭州310012) 教育发展研究2010.17 专题·高等教育发展·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1

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一、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高等学校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要点。 第二条教学工作的地位。高等学校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从事社会服务等多种职能。各种类型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都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高等学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第三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四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第五条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要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要注重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 第六条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后勤服务系统、卫生保健系统等。高等学校各个部门都要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为中心,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第七条教学投入与教学条件。学校要保证教学经费在全校总经费中占有合理的比例。要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聚地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要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并随着收费制度的改革,逐步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 第八条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要改革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着眼于更好地调动各种类型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学生发展志趣和特长提供机会,从而有利于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 二、教学计划管理 第九条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是在国家教委宏观指导下,由各校组织专家自主制定的,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条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定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教委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实际,体现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要求,体现不同层次、不同学校的培养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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