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联系点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联系点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联系点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31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联系点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领导干部安全承包联系点管理规定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促进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关于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暂行

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

单位,参股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领导干部安全生

产联系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联系点实施细则的制定、监督执行和考核,定期向公司HSE管理委员会通报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第四条各个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联系点制度的督促执行和检查考核。

第三章联系人范围

第五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分公司和油库实行安全生产联系点归口承包。

第六条公司各处室副职以上成员在主管领导承包点内落实2个以上加油站或1座油库为安全生产联系点。

第七条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本公司加油站为安全生产联系点。

第八条联系人岗位调整变化的,新任职人员

自然接替联系点。

第九条安全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到联系点检查指导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联系人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对联系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联系点贯彻执行国家、行业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指导联系点加强基层建设、基础管理和提高员工基本业务素质。

第十二条对联系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帮助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和制定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及时反馈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促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五章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第十四条安全会议、安全工作文件传达学习和执行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库站重点要害部位管理情况和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第十七条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员工操作技能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第十八条设备设施管理情况及隐患治理和监护情况。

第十九条各种台帐、报表等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情况。

第二十条非常规作业许可审批情况以及动土、登高、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和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佩带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二条“六条禁令”执行情况及事故处理情况。

第二十三条数量、质量管理情况。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年初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定点联系点,并经HSE管理委员会(二级单位分委会)会议通过后行文公布。

第二十五条联系人检查后由陪同检查人员负责整理检查情况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至联系点,存在问题整改完成后由联系点负责人反馈给联系人,联系人确认后填写《安全联系点意见反馈表》交质量安全环保处存档。

第二十六条联系人对联系点的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应及时在有关会议上进行汇报。

第二十七条联系人按照监督检查内容和检查时

限,及时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以联系人送交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联系点意见反馈表》为依据,每少一次,扣罚联系人年度个人安全风险奖励金的10%。

第二十八条联系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视事故的大小和影响程度,按一定比例扣罚联系人年度个人安全风险奖励金或个人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

第二十九条各级领导干部在年度工作述职报告中,应有HSE职责履行情况的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细则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有与上级公司规章制度相违背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安全操作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操作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988-20 安全操作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为了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得到有效的保证,特制定相关安全操作规定。 2.作业规定: (1)生产线工作台面不准放置茶杯、饮料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电气开关和插座附近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3)通道严禁堆放一切物品,任何时间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4)各工序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 (5)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控制屏和各用电设备、配电箱等。 (6)各工序用电时,先开电源总开关,然后打开电源分开关,最后打开用电终端的用电设备,使用结束后关电顺序则与开的顺序相反。必须确保切断电源

开关,单位管理者应进行检查。 (7)发现电路或用电设备有异味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设备单位进行处理。 (8)不准用湿手、湿布去触、抹电器、插座及开关。 (9)离开工作岗位前,应断开电源。 (10)各用电单位确认用电设备输入电压与实际电压必须符合,比如将AC110V电器错插到AC220V电源上,则后果严重。 (11)对加热高温的设备,如高周波机器、L型塑料封口机、回形炉、波峰焊等要 有专人负责操作,严禁用手触摸发热元件。(见机器操作注意事项) (12)对自动控制的加温的设备,如烘炉、回形炉、波峰焊须由专人负责设定、操作,下班后要严格检查,以免自动控制失灵。 (13)高温加热的设备旁边1米以内不能摆放易燃物品。

公司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陕煤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红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职工遵章守规意识,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和部分单位的管理经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管理“红线”。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管理规定,防止触及“红线”。 第二章“红线”管理内容 第二条红线管理内容: (一)公司安全环保“63红线管理”: 1.“六杜绝”即:井下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地面杜绝轻伤及以上事故、杜绝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杜绝CO有害气体超限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严重“三违”行为; 2.“三必须”即: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xxx中心“23红线管理” 1.“二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必须落实项目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三严禁”即: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严禁超控顶距作业、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三)xxx中心“33红线管理” 1.“三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必须落实项目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先探后掘;

2.“三严禁”即: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严禁超控顶距作业、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 (四)xxx中心“22红线管理” 1.“二必须”即:必须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必须落实吊装作业“十不吊”制度; 2.“二严禁”即:严禁损坏天然气管路及设施、严禁违规使用自制工装作业。 (五)xxx公司“31红线管理” 1.“三杜绝”即: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杜绝电梯事故、杜绝窒息事故; 2.“一严禁”即:严禁损坏天然气管路及设施。 第三章“红线”管理措施 第三条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安监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等制度,对井下、地面各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作出明确规定。 2.严格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监督检查各中心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编审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确保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3.组织举办“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活动”、消防知识讲座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事故案例演讲比赛等活动,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对生产岗位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经理层、各部门中层及管理员。 3.带班领导的工作职责 3.1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带班领导干部要通过检查、抽查、巡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公司生产期间安全生产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要求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3.2落实规章制度。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要检查、抽查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3.3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带班领导在检查、抽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监控、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要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3.4强化对重点部位、环节的管理。带班领导要加强对

公司重点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储罐、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的巡查,认真查看重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重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要加强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检查,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证管理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措施,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3.5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严禁违章指挥。 3.6处置紧急情况。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4. 领导干部带班类别 领导干部带班分为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和车间值班两类。 4.1现场带班干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工艺、生产)、副总经理(分管设备、技术负责人)及职能部门中层领导组成;带班领导负责指挥公司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各部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公司的连续安全生产。 4.2车间值班由各车间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组成。车间值班人员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1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充实发挥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突显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法”的地位,提高职工规范操作能力,依据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及公司管理相关规定。 二、各类作业规程、工艺技术设计、工程设计、工艺纪律设计及标准等技术文件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三、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纵有关的其它不安全因素。 四、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五、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新的环境下作业、特殊作业时,必读由相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实物或模拟进行作业全过程推演,在次基础上完成操作规程的编制。 1、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殊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 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进

行严格检查,查证件有效期、真实性等。 3、检查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基础情况。 第七条检查方法 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 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操作,使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相关制度、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必须严格按照“一岗位、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套用、沿用作业规程。 4、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由工作单位技术人员负责。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生产需要,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 5、作业规程编制前,应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范文3篇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范文3篇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的;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 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 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 瓦检员、爆破员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 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四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调度室主任职务 接到紧急汇报,没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作业地点存在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强行安排生产的;安装、回收 工作面未编制安装、回收网络图进行安装回收作业的;安装、回收工 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排进行作 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地测科科长职务 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断层、陷落柱、突出危险煤层等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批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 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 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机电中心主任职务 担任主负提升任务绞车的安全设施失效或者钢丝绳出现磨损超限仍继续使用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 两闭锁”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规定值的;同一地点发生两次无计 划停电停风造成高浓度瓦斯超限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

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山东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落实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集团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各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安监机构、调度部门负责考核。 二、职能职责 1、集团安全监察处对各单位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监督监察。 2、参加值班带班领导,必须是各单位班子成员。 3、各单位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4、各单位自行编排月度领导值班带班计划表,并负责将领导值班带班月度安排表经负责人签字后报集团安全监察处。 5、领导值班带班时,必须严格履行下列职责: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4)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督促整改,并将整改

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负责检查施工质量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问题。 三、管理规定 1、值班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按月度领导现场值班带班计划表规定时间进行值班带班。 2、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值班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空岗、脱岗。 3、领导值班带班时,姓名及班次必须公示。 4、领导干部每月值班带班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监督。 5、各单位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带班档案管理制度。 (1)作业现场带班人员实行交接班制度。安监部门负责做好现场值班带班的记录和考核,建立台帐,纳入档案管理,存档备查。 (2)领导干部值班带班的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四、考核规定 1、不按规定值班带班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人次。 2、领导值班带班,必须认真填写记录表,交班后将记录表交安监部门存档备查。凡不填写记录的一律按无值班带班处罚。 3、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弄虚作假伪造记录的,一律取消单位负责人当月安全奖。 4、值班带班期间擅离职守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红线管理制度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 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 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 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 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 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 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 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领导干部带班 值班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各车间、班组(班长以上管理人员)。 3 职责 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环保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环境卫生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督促限期整改; (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

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环卫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 工作要求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 (2)公司带班、值班表由办公室排班; (3)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提前向提前协调进行换班; (4)带班、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30前到门卫室签到;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标准版)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强化源头安全,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承压水开采未按防治水专项措施进行采掘活动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超防突检测范围进行采掘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技术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与执行、落实、监督中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从事生产、生活的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需编制安全操作规 程,并审核通过,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本企业现场的条件,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安全性,使于标准规范化 操作。 第三条安全操作规程应涵属如下内容: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 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 个操作环节;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四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施。 第五条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 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工区(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七条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都均断定为“三违”,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要按有关规 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 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的处 罚,因无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十个区域为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健全建立的岗位:

公司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一、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的安全、高效、连续,增强领导和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公司生产部各车间、仓库。 2. 人员范围:本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 三、职责与内容 1. 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2. 认真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及人员安全行为,发现有不安全行为者,应立即予以纠正。 3.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有权对“三违”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和指导各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5.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发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6. 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 7. 负责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

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8.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隐患问题和处理情况。 9. 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四、领导干部带班的时机 1. 重点部位、关键装置进行:停工抢修、重大工艺调整、特级动火等。 2. 发生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事件。 3. 特殊时段:重大活动、节假日和夜间。 五、相关要求 1. 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规 定,深入现场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现场带班人员有事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管理部安排其他领导干部替班。 3. 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和拖鞋进入生产现场。 4. 带班现场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相关部门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5. 带班领导干部对当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带班领导干部必须坚守岗 位,按带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作好记录。 六、监督考核 1. 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情况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从扣罚至辞退不等。 2.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责任人绩效分

生产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污水处理厂内运行安全生产一般要求 1、凡本厂职工(包括学员、实习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2、生产作业时必须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后上池子。 3、经常检查走道板、栏杆,如有不牢固或损坏情况,立即汇报修理。 4、夜里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积雪或结冰时,应先清扫,然后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并作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条防毒气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须先填写《井下、池内作业工作票》,向领导申报,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须检测池内、井下毒气浓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时,不得下去工作。 3、当井下、池内毒气超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等安全条件具备后,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明确负责人、安全员、抢救员,作业人数不得少于3人。 5、井下、池内作业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确实需要明火作业的,必须经安全主管负责部门批准,批准后才能进行。 6、井下、池内作业必须全神贯注,密切配合,工作时不许嬉戏及随意离开岗位,以免发生危险。 第三条防溺水和防高空坠落要求 1、池上栏杆必须经常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2、不准随意越栏工作,经批准后,越栏工作必须穿好救生衣或系好安全带并有人监护。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备不测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须保持平整和无积雪、无结冰。 5、全厂井盖如有腐蚀损坏,要及时调换。 6、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深度近视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7、迷雾、大雪、大雨或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登高作业。 8、登高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 9、夜间不摸黑登高。 10、饮酒、精神不振或医院证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业。 11、登高必须检查脚手架、脚手板的牢固情况。 12、登高不准穿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建设行为方面。

领导干部值班管理办法

管理人员值班制度规范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领导、干部值班工作,使生产系统能够及时得到协调组织与技术指导,保障生产组织系统得到高效、有序、顺畅的运行,确保生产系统安全、经济、稳定并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能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加强煤采样系统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人员组成范围 公司值班人员:指服务生产的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部技术员组成的当天当班的值班人员。 第三条:值班人员的基本任务 1、值班人员应负责组织、协调当日的公司生产,要求全面掌握生产动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有效地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组织实施,保持工艺装置运行平稳,确保产、供、销畅通,使生产均衡、安全、稳定、有秩序地进行,保证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检查各岗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值班人员应在公司当班生产调度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生产装置的巡检与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并及时协调处理公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公司生产系统稳定运行。 第四条:值班人员的职责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以当班作业计划为依据,协调完成当班生产计划。 2、了解当班的原料、产品的储备状况。 3、了解当班的设备检修情况。 4、了解各装置生产动态。 5、对生产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有关车间、部门,及时处理,必须做到处理问题不过夜。 6、及时组织协调处理生产事故,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服从当班生产调度的指挥,及时执行并解决当班调度令所涉及的问题。 8、对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主动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主动联系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解决,对未解决的问题,在未征得当班调度同意前,不得自行离开现场。 9、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和岗位责任制。 10、按时参加公司调度大夜班交接班会。 11、及时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当班的生产状况。 12、有权处理当值时间内所有违章违纪行为。

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构建完善“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是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岗位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第二章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条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需要党委决策的安全生产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州、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安全发展战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班子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 (二)按照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要求协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保持相对稳定。 (三)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 (四)督促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承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4.2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项目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充分发挥规程指导作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相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审核和颁发等环节管理。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3.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 3.5《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 3.6《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 3.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规程》SL401-2007 3.8《局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职责 4.1 项目部生产技术部负责现场操作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和培训;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4.2 项目部综合部负责施工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和培训;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4.3项目部质量安全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检。 4.4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过巡视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纠正。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发放

5.1.1 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安全法规和标准。 5.1.2项目部技术部应根据《局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识别适用于本项目部的岗位和施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以方本或电子方本形式下发到操作相关人员。 5.2实施与检查 5.2.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对违章操作或因违章操作引发伤亡事故的行为,承担违章责任或法律责任。 5.2.2项目部生产技术部要将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张贴在设备、工序、岗位等明显部位,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现浸油、玷污、破损等影响阅读时须及时维护或更换。 5.2.3施工现场采用新工艺,出现新的作业种类或新车型、新的设备进厂后,项目部生产技术部应及时识别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5.2.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通过巡视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纠正。项目部生技部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2.5项目部生技部、质安部应结合专项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项目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3培训与考核 5.3.1项目部生技部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本岗位作业。 5.3.2项目部采用新工艺,出现新的作业种类或使用新车型、新设备时,项目部生技部应组织操作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本岗位作业。 5.4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修订 5.4.1项目部生技部、质安部应根据评估结果、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分析等,及时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5.4.2安全操作规程修订完成后,按原审批程序执行。并按我局《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条款及时收回废弃版本,以防混用,引发事故。 6、记录 6.1《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学习记录》 6.2《安全操作规程标志、标牌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部、梁场: 为加强我局在云桂铁路施工建设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可控,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现将中铁十局云桂铁路I 标“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附: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中铁十局云桂铁路I标“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云桂铁路I标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长期稳定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I标工程施工的实际,确定营业线施工、运架梁施工和安全管理作为控制重点,制定红线范围,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各分部必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并在施工生产中各负其责,认真履行。 第四条各分部要细化安全红线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能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于违反安全红线管理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 第五条各分部在每个既有线开工点开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安质部,在经过项目部安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二安全红线的范围 第五条“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于施工管理和施工生产的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予以整改或必须停工整改的条款。安全管理红线分为A类红线和B类红线。A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B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根据云桂铁路I标工程施工的实际,确定营业线施工、运架梁施工和安全管理安全红线范围如下: (一)营业线施工 1、A类安全红线 (1)未按规定与运输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无铁路局施工计划或超计划施工; (3)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履行职责; (4)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防护员; (5)未按规定设置固定或移动防护标志; (6)大型机械邻近既有线施工施工未做到一人一机专职防护,未按规定在来车前停止作业; (7)自轮运转设备上道未做到“三项设备”性能良好;(8)未按规定存放机具、材料造成侵线; (9)达不到列车开通条件,冒险放行列车; (10)其他严重危及行车安全情形的。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doc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生产车间、部门 三、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见附表1。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与职责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安全科室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安全科室。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安全科室报告。 8、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五、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安全科室,由调度人员安排其它领导干部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安全科室。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班下班前交生产、安全科室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规定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技术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与执行、落实、监督中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从事生产、生活的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需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通过,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本企业现场的条件,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安全性,使于标准规范化操作。 第三条安全操作规程应涵属如下内容: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 危险和危害。 第四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施。 第五条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六条工区(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七条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都均断定为“三违”,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否则,因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贯彻执行不力的,给予责任人 100—500元的处罚,因无操作规程施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 人员责任。 第九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分为十个区域为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健全建立的岗位:

最新安全管理红线管理规定

余吾煤业公司“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责任科室科长或责任队组负责人免职处分: 1、掘进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3、有一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测监控执行不到位的; 4、一个季度内发现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的; 5、“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达100%的; 6、承压开采采掘活动未执行防治水专项措施的; 7、瓦斯、地质异常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未执行瓦斯异常区域停、复产流程及专项措施的; 8、石门揭穿煤层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 9、井下采掘面瓦斯超限作业以及安排在无风、微风区作业的; 10、采掘工作面遇地质异常无专项补充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继续组织生产的; 11、井下生产条件发生异常变化而未编制、变更设计及作业规程的; 12、石门揭穿煤层没有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 13、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审批并执行《通风系统调整申请票》的; 14、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测不到位,无计划揭露断层(指落差超过3m的)、陷落柱的; 15、主要提升设备甩保护或无保护运行的;

16、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的; 17、一次检查查出三处或同一地点连续出现两台井下电气设备严重失爆; 18、电气设备甩保护或使用非标准保险及其他材料代替保险或无保护运行的; 19、采掘工作面局部通风系统不完善的; 20、“手指口述法”、“岗位作业标准化”、“白国周班组管理法”达不到三个百分之百的; 21、下井、带班、“三必到三走到”无故三次不达要求的; 22、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测系统的; 23、出现两次未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的; 24、斜巷运输作业期间两端挡车装臵未打到常闭状态的。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矿籍留矿察看半年至一年处分: 25、无计划、无措施作业的; 26、井下现场人为堵塞瓦斯传感器进气孔的或采取其它方法造成传感器测值不准的; 27、用风筒直接吹瓦斯传感器的; 28、私自调整、改动、拆卸监控、通讯及人员定位设施或私调、修改系统数据,造成各系统数据不实或信息不准确的; 29、移动瓦斯传感器未执行“三位一体”制的; 30、随意改变瓦斯传感器悬挂位臵或移动瓦斯传感器时造成瓦斯传感器误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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