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劳动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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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劳动法”复习资料

法律条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限制工作长度的法律。(现代意义上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广州召开第一次劳动大会,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职工运动当前任务的决议》。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劳动法是北洋政府于1923年由农商部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

1924年11月,孙中山以大元帅的名义颁布了《工会条例》,承认了公人与雇主团体立于对等之地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农村根据地的最重要、最完备的劳动立法。

国际劳动法思想发源于19世纪上半叶。

第一次由国家政府提出召开国际劳动会议、开展国际劳动立法的倡议是瑞士。

《国际劳动宪章》是国际劳动立法的重要依据。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1944年我国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

1944年6月在美国费城召开第二十六届劳工大会,通过著名的《费城宣言》。

第一次劳动立法会议展开地点,柏林。

要点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承揽关系和劳务关系都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民事关系,因此,应由民法而不是劳动法进行调整。

个体工商户最大不超5个学徒。

当前时期的劳动就业方针是:职业介绍机构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

特殊群体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等。

用人单位招收雇佣职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当地少数民族人员。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部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不抱括当事人的变更。

6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减的人员中录用。

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育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集体协商的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期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集体协商中止期限最长不超60天。

社会主义国家集体合同最早产生与苏联。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期限一般1至3年。

最低工资标准应当“高于当代的社会救济金和待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平均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原则。

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最低工资制度实行统一管理。

一个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后,还需要换算成单位劳动时间,才能具体支付。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职工在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标准工资发给。

在破财清偿中,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政权替代货币支付。

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公休操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内。

1995年5月1日起我国已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

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标准处罚。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0日。

静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指满16周岁至18周岁的少年工人。

每招用一个童工,罚款3000元至5000元。

用人单位对未成年工在安排工作之前、工作满1年、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时要进行健康检查。

我国将培训活动分为三类,即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转业培训。

学徒的学习期限,一般3年或2年,不得少于2年。

职业病者脱产修养,在1年内的,发原工资;1年后,按原工资的90%发给生活补助费。

医疗期为3到24个月。

离休后发原工资100%。

我国职工福利制度大致上包括生活福利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和福利补贴三个部分。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适用下列形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等。

仲裁裁决送达后,15日内当事人不起诉的,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书送达后即生效力。

争议当事人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争议,应组成特别仲裁庭,适用特别审理程序解决。

从劳动责任的形式来看,有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名词解释

劳动法:狭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利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上理解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劳动关系:是指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现实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种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失业: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要求就业而无业可就或者曾经就业而又失去工作岗位的人。

劳动就业方针:是指党和国家制定的劳动就业工作的总原则。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职业介绍机构:即职业介绍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协商的行为。

集体合同:亦称团体契约、劳动协约、集体协议,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工资:是指基本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货币报酬。

工资总量: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总额。

最低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

工资等级制度:是指根据劳动的复杂性、繁重性和责任大小划分等级,按等级发放工资的制度。

结构工资制度:亦称“分解工资”制,它把劳动者的工资与本人的工作职务、责任和劳绩密切结合起来,以立于提高劳动者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促使人才的合理流动。

效益工资制度:又称工效挂钩制度,即企业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制度。

工资形式:是指计量劳动和支付工资的形式。

计时工资:是指按照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

奖金:是有效超额劳动报酬,是职工工资的补充形式,是对在工作和生产建设中取得卓越成绩得职工得一种奖励。

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得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依法或按协议在非正常工作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工资保障:是指实现“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的宪法原则的全部制度,如提高工资、稳定物价、扩大劳动就业、举办各种福利事业、修建住宅等确保工资水平的稳定和提高的所有制度。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规定,在一昼夜之内或一周之内由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休息和休假: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休息时间和法定假日。

工作日:也称劳动日,是指法定的以日为计算单位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日:指在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

缩短工作日:指少于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日: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每日无固定的工作时间。

公休假日:是职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每个星期日。

法定假日:事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

探亲假:是指职工工作地点与父母或配偶居住他不属同一城市而分居两地时,每年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休假。

年休假:是指职工每年享有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加班:是指单位行政经过法定批准手续,要求职工在法定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

加点:是指单位行政经过法定批准手续,要求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

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它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的法律保障

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指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劳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健康,防止、消除职业病和各种职业危害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职业病:是指在劳动过程中,由于有危害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长期影响所造成的人体器官的疾病。

职业培训:(也称职业技术培训)是指直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以培养和提高素质及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就业前职业培训:是指对新成长起来的、尚未进入职业领域的求职者所进行的初始培训,目的在于帮助其掌握某种基本职业技能、准备进入劳动市场的必要条件。

学徒培训:是由用工单位招收学徒工,在师傅的直接教导下,通过生产实践活动,学习并掌握生产技艺或业务技巧从而成为新技术工或专业人员的一种培训方式。

就业培训中心:是指劳动部门及有关社会组织为城镇待业人员和其他求职人员培训职业能力、准备就业条件而举办的独立的教学实体。

学校培训:是采用规范的教学实体形态、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材。按既定学制,以规范的教学活动所进行的培训教育。

在职培训:也称职工教育,是对企业内部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所进行的提高教育。

在岗业余培训:是指职工基本不脱离工作岗位,在坚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培训,它是实现企业全员培训的基本形式。

离岗专门培训:是指职工带薪脱产,进入学校或专门研究机关,从事系统的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

职业技能鉴定:是由有权机构依照既定的技术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考试和考核,并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有效技术证书的一系列职业能力认证活动。

职业技术证书:是一定的职业培训活动结束,经考试考核及格,由劳动行政机关颁发的,证明其职业技术能力等级的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伤病、残废、生育、死亡造成劳动能力丧失或失去职业岗位等客观情况导致经济困难而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补偿和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

职工福利:是指用工单位和国家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设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形式,为职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所提供的物质帮助。

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

职业道德:是指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完成岗位职责活动中形成的评价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真、善、美与假、恶、丑,光荣与羞耻,公证与偏私,诚实与虚伪,文明与愚昧的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

工会:是代表和维护公人利益的组织,是工人运动发展和阶级斗争的必然产物。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争执。

简答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密切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章。

我国劳动法的作用

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

2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3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2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3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权利的原则

4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原则

5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的原则

6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7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的原则

劳动法律关系特征

1他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2它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3它具有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

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特征

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公民

在年满16周岁时同时产生的。

2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必须由劳动者本人实现。

3 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劳动就业原则

1国家促进就业原则

2平等就业原则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择原则

4劳动者竞争就业原则

5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

6禁止未成年人就业原则

解决劳动就业的其他途径

1发展生产,节制生育

2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

3办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扩大就业安置

4开展职业培训事业,提高后备劳动力就业素质

5采取多种办法,分流企业富余人员

6大力发展乡村企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特征

1它是以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为主的经济组织

2它是由国家和社会扶持兴办的经济组织

3它是劳动者生产经营自救的经济组织

4它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股份合作制集体经济组织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履行原则

1亲自履行原则

2权利义务统一原则

3全面履行原则

4协作履行原则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况

1因劳动者部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有严重过错或触犯刑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因经济性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与被裁减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不同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签订集体合同的目的是协商、稳定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关系。

3集体合同内容是规定职工集体劳动条件,包括职工集体劳动报酬、工作时

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劳动合同的内容是规定劳动者个人劳动条件,包括劳动者个人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

4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循合法、平等、合作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则应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5签订集体合同,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集体职工讨论通过,由双方首席代

表签字;签订劳动合同,则由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

6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全体员工;劳动合同则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孤儿和用人单位。

7集体合同规定了最低限度的集体劳动条件,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个人劳动

条件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一律无效。

我国当前工资法律调整的三大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

2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

3用人单位自主分配和劳动者个人物质利益原则

我国工资立法的作用

1可以保证职工生活水平的稳定和不断提高

2可以保证合理组织劳动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3可以鼓励职工学习文化,钻研技术,提高职工素质和业务技术能力,从而促进社会生产率的提高。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特殊意义

第一最低工资制度是建立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条件。

第二最低工资制度作为国家干预分配,可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保障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第三我国工资制度与国际劳工组织工资制度接轨。

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

劳动安全卫生的意义

1有效地防止伤亡事故,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保证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有利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减少繁重的体力劳动,保护我国劳动力

3促进我国现代化生产技术的发展

职业培训的意义

1加强职业培训是现代化生产的客观需要

2加强职业培训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

3加强职业培训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民族的素质

4加强职业培训有助于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实现公民的劳动权

法律调整职业培训的原则

1先培后用、优质优用原则

2需求导向原则

3投资受益原则

4效益责任原则

5学以致用原则

社会保险的作用

1保护退出劳动领域者的正当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2免除职工后顾之忧,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3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4有利于职工队伍的正常更新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社会保险法律调整的原则

1保证基本生活需要,量力提高原则

2有利于生产发展的原则

3社会化原则

社会保险支付依据

1劳动能力丧失

2劳动能力暂时中断

3劳动能力使用中断(失业)

4职工死亡

保险待遇计算依据

1以职工原工资为依据

2以工龄为依据

3以保险费的交纳为依据

4以国家宏观政策为依据

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作用

1可以保证社会主义劳动生产正常进行,从而促进国民经济顺利发展。

2可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劳动纪律是严格科学管理,完善企业各种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条件。

4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树立和培养职业道德的共同点

1热爱劳动,以主人翁态度对待本职工作

2努力学科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生产技术

3遵守劳动纪律,维护生产秩序

4勤俭节约,爱厂如家

5尊师爱徒,团结互助

论述工会的性质

我国工会的性质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广泛的群众性和重要的社会性。

阶级性说明,工会决不是超阶级的组织,也不是任何别的阶级组织,而是真正的公人阶级组织。

群众性说明,工会在其本阶级范围内有广泛的组织性、内部的民主性和自愿性。

社会性说明,工会是团结公人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动力。

怎样确定工会的法律地位

第一工会的法律地位应当与工人阶级的地位相适应。

第二工会的地位必须与工会的组织宗旨和目的相一致。

工会的权利

1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2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权。

3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参与的权利。

4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工会的职责

1教育职工的职责

2组织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

3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行政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

第一可以充分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

第二可以保障厂长负责制的顺利执行。

第三可以增强企业活力。

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

1审议权

2同意或否决权

3审议决定权

4评议监督权

5选举权

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1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原则

2依法处理原则

3公证处理原则

4三方原则(劳动行政机关企业用工方工会组织)

我国劳动争议法律调整的意义和作用

1强化依法处理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协调,激励双方积极性的发挥

2通知争议处理,加强劳动法制宣传,提高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3及时处理争议,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保障经济建设和劳动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法发展

1949,1956 建立和形成期

1957,1976 复苏到低估

1976,现在恢复到大发展

国际劳工组织三方原则

政府雇主公人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合法行为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合法行为违法行为事件

劳动就业方针“三结合”

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自谋职业

劳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完成一定的工作

劳动合同法定内容

1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劳动待遇

劳动合同商定内容

1工作单位

2工作内容

3工作期限

工资总额的构成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津贴

奖金

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主要工资制度

工资等级制度结构工资制度效益工资制度

加班工资支付

1延长工作时间: 150%

2休息日: 200%

3法定休假日: 300%

停工津贴

1职工造成: 不发

2非职工造成 75%

3试用新机器、工具 100%

4停工3个工作日之内工资照发,3日后发停工津贴公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3天共十天

探亲假(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探望配偶: 一年一次: 30天

未婚探父母一年一次: 20天:或两年一次 45天

已婚探父母四年一次: 20天

伤亡事故1――2人

重大伤亡3――9人

特大伤亡 10人以上

就业前培训形式

1学徒培训(初级技术工人)

2就业培训中心(初级技工和非等级初步职业知识和技能)

3学校培训(技校中级技术工人职校初级技术人员初级业务人员)

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1――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6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7――10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死亡保险待遇工伤死亡: 3个月工资的丧葬费 25,50%工资比率定期给付抚恤费非工伤死亡: 2个月工资的丧葬费一次性发放6,12个月工资的救济金

退休(连续工龄达到10年)

一般男 60 干部男 60 特殊男 55

女 50 女 55: 女 45

退休费

不满20年 60%

满20部门25 70%

满25不满30 80%

自考 00167劳动法复习资料[1]

自考劳动法复习资料 1)劳动法:狭义的劳动法是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 3)劳动法的体系:是指劳动法各项法律制度的结构体系。我国劳动法的体系由促进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组成。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某些关系的基本准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体现在劳动法制度和法律规范之中。确立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应以我国宪法为基本依据。 5)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际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劳动关系为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结果。 6)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各种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劳动法律关系,都是由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法律关系内容和劳动法律关系客体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 7)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依照劳动法律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具有特定性。劳动法律关系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8)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9)劳动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只有同时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充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10)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它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是联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媒介,也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 11)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共同指向同一对象,才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构成劳动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可分为完成一定工作成果的行为和提供劳务活动的行为。 12)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它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13)行为:是劳动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以行为人(包括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它是行为人根据劳动法律规范,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一定行为和不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和不作出一定行为,从而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它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14)事件:是劳动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不以行为人(包括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它虽然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事件包括自然现象,也包括劳动能力暂时或永久消失。 15)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约定,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只能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而不是违法行为。 16)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 17)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就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消灭。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包括行为人的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及事件。 18)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某中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19)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是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持,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股份合作制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 20)职业介绍机构:即职业介绍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专门机构。分为境内职业介绍机构和境外职业介绍机构两类。 21)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22)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设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23)正式工劳动合同: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正式工劳动合同是正式职工劳动合同的简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内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工作岗位的职工。

自考劳动法学习笔记复习资料

自考劳动法学习笔记复习资料 1、劳动法在广义上,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7.5通过,自1995.1.1日起施行。 2、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包括:⑴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⑵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⑶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⑷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⑸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3、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基于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4、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⑴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⑵劳动者有享受\职业技术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⑶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原则;⑷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原则;⑸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的原则;⑹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⑺ \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的原则。 5、我国劳动法的作用:⑴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⑵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⑶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6、劳动法的体系是劳动法律规范的逻辑排列,劳动法学的体系则是以劳动法为基础而进行科学分析和理论概括地排列,其内容不局限于劳动法。 7、我国职业培训制度包括二大类:一类是就业前的职业培训,它又可以分为初次就业前的培训和再就业(转业)前的培训两种;另一类是在职职业培训。 8、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赖以存在的基础是雇佣劳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方是拥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另一方是自由劳动者。 9、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是第一个限制工作日长度的法律,一般认为这是资产阶级工厂立法的开端。 10、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发源于19世纪上半叶。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劳工公约,是《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的公约》和《关于禁止火柴制造中使用白(黄)磷的公约》。

自考劳动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自考劳动法考试试题及 答案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全国2010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作为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利,并在下列各项劳动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 () A.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 B.休息休假权 C.劳动就业权 D.获得报酬权 2.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 A.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B.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C.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D.劳动法律事实 3.下列关于劳动就业服务的表述不正确 ...的是() A.就业服务的内容包括失业登记、职业指导、生产自救、就业训练等 B.就业服务的对象包括有劳动力供给愿望的各种劳动者及需求劳动力的各种用人单位 C.提供就业服务是政府的职责和义务 D.享受就业服务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4.甲公司在新建化工生产线投入生产的过程中,其下列行为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是() A.试运行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已经接受了专门培训,但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B.安排女技术员参加公司技术攻关小组并到位于地下的设备室进行检测 C.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新生产线上从事夜间劳动 D.在防止有毒气体泄漏的预警装置调试完成之前,将生产线投入生产和使用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自用工 之日起() A.十天内 B.十五天内 C.一个月内 D.一年内 6.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无须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 A.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 者不同意续订的 B.劳动合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

20174月份自学考试劳动法真题(最全)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最先同意制定国际劳动法的国家是( ) A、瑞士 B、美国 C、意大利 D、英国 2、季某是某物业公司的水电维修工,公司安排其在国庆节期间加班3天,公司为其提供的加班待遇应当是( ) A、安排季某补休,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B、按照不低于季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费 C、按照不低于季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费 D、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3、王某与日广电子厂于2015年1月1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单证明王某的社会保险金一直是由观澜公司缴纳。日广电子厂以内部人员调整为由,于2015年12月28日通知王某终止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的社保个人账户单足以证明其与观澜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B、日广电子厂与王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C、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 D、观澜公司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4、下列选项不属于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的是( ) A、参与用人单位卫生决策的权利 B、拒绝危险工作的权利 C、工伤保险权 D、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 5、职工王某的下列劳动收入,属于工资的是( ) A、计划生育补贴 B、稿费 C、劳动竞赛奖 D、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 6、在下列人员中,适用最低工资的是( ) A、在工作时间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的职工 B、医疗期内病休的职工 C、企业内待岗的职工 D、回家乡探亲的职工 7、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不属于非法用工,应当满足的条件是( ) A、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工 B、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过批准招工 C、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过批准且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招工 D、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过批准且经未成年人同意招工 8、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 A、女职工周某在哺乳期内,但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

自考劳动法学第九章笔记

第九章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1、(识)集体协商的概念。 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2、(应)集体协商的意义。 ①集体协商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总是处于不平衡的状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处于弱者地位,劳动者合法权益常常会受到侵害。劳动者联合起来,通过工会或以全体职工的名义与用人单位交涉,即以集体协商的方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带有普遍性的共同利益,是逐步被接受的有效方法,成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②集体协商是实现劳动关系协调的必要手段。 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表现为: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关系密切,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商谈过程,而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的结果。集体合同的签订明确了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同时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了相对稳定的和平期间,使劳动关系得到协调稳定。 ③集体协商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和劳动合同之不足。 通过集体协商订立的集体合同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可以高于劳动立法所规定的保障标准,这就可以起到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的作用。同时,集体合同还可以弥补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劳动者个体谈判力量不足的缺憾,起到帮助和救济个体劳动合同的实际效果。 3、(识)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 在我国,法律上将集体协商的代表确定为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 集体协商的代表由工会和企业指派,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其职工方代表由职工民主推举。每方代表为3至10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4、(识)集体协商代表的义务。 ①外部义务。指集体协商代表一方当事人在参加协商谈判过程中对另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的义务。 ⑴遵守双方确定的协商规则; ⑵保守企业商业秘密; ⑶不得采取过激、威胁、收买、欺骗等行为。 ②内部义务。指集体协商代表对自己所代表的工会或企业所应当承担的义务或应当履行的职责。 ⑴应当了解和掌握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⑵应当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⑶应当接受本方人员对集体协商有关问题的质询。 5、(识)集体协商代表的保护。 《集体合同规定》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领)集体协商的内容。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是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 7、(领)集体协商的程序。 ①集体协商的提出和协商代表资格的确定; ②进入谈判准备阶段; ③正式进行谈判阶段;(★可暂时中止协商,但中止协商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 ④签订集体合同。 8、(识)集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007劳动法自考历年真题及答案

全国2010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作为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利,并在下列各项劳动权利中居于首要地位的是() A.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 B.休息休假权 C.劳动就业权 D.获得报酬权 2.劳动法律关系的核心和实质是() A.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B.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C.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D.劳动法律事实 3.下列关于劳动就业服务的表述不正确 ...的是() A.就业服务的内容包括失业登记、职业指导、生产自救、就业训练等 B.就业服务的对象包括有劳动力供给愿望的各种劳动者及需求劳动力的各种用人单位 C.提供就业服务是政府的职责和义务 D.享受就业服务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4.甲公司在新建化工生产线投入生产的过程中,其下列行为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是 () A.试运行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已经接受了专门培训,但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B.安排女技术员参加公司技术攻关小组并到位于地下的设备室进行检测 C.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新生产线上从事夜间劳动 D.在防止有毒气体泄漏的预警装置调试完成之前,将生产线投入生产和使用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自用工之日起 ()A.十天内 B.十五天内 C.一个月内 D.一年内 6.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无须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

A.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B.劳动合同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的 C.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D.劳动者以住所距离工作单位过远为由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制定该法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法国 8.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经济性裁员中下列人员可以被裁减的是() A.管理层人员、技术骨干和劳动模范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员工 C.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D.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9.在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意志因素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 A.当事人意志 B.劳动者意志 C.用人单位意志 D.国家意志 10.下列关于试用期规定的表述中,错误 ..的是() A.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B.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C.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D.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11.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李某中秋节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工资 报酬不低于 ...工资的比例是() %% %% 12.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须报县级以上的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形是() A.某私人餐馆招用勤杂工 B.某国有企业招用电工 C.某俱乐部招用体操运动员 D.某职业介绍所招用职员

2015年10月自考劳动法(00167)试题及答案解析[1]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1.下列法律关系中适用劳动法调整的是 A.公司董事与公司的关系 B. 在某饭店从事社会实践实习的学生与饭店问的关系 C. 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担保而发生的关系 D.某律师事务所与其聘请的助理之问的关系 2.某建筑企业用工总量为2000人,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使用被派遣的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 A.100人 B.200人 C. 300人 D.500人 3.国际上最早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立法规范是 A.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B. 英国《工厂法》 C.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法》 D.日本《工人赔偿法》 4.下列关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B.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平等性也具有从属性 5. 按照争议标的的不同,劳动争议可以分为 A. 合同争议与法律争议 B.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 C. 社会争议与经济争议 D.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 6.商某于2012年9月27日到加隆酒店工作,任前厅部领班。2013年3月7日,加隆酒店将空白劳动合同交予商某签字后,将该合同送到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并加盖了天娇公司公章。2014年4月商某提出辞职,要求加隆酒店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l l965.45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加隆酒店与商某存在劳动关系 B.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与商某虽有书面合同,但商某与加隆酒店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该合同无效 C.加隆酒店要求其员工与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未反映商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的劳动合同 D.因未订立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 7.下列关于服务期的表述,正确的是 A.违反服务期约定,劳动者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B.在约定服务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能调整 C. 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返还其所提供的全部培训费用 D.劳动合同期满,但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 8.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表述,错误的是 A.我国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 B.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D.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不能约定 9.下列关于集体劳动合同的表述,错误的是

202年7月自考劳动法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 选均无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可以终止 劳动合同的是() .. A.劳动合同期满B.工资待遇约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D.劳动者违背合同期限内不生育的约定 2.按照劳动争议标的性质的不同,劳动争议可以分为() A.个人争议和集体争议B.个别争议和团体争议 C.合同争议和法律争议D.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 3.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的是() A.企业规章制度B.劳动合同 C.法律法规D.集体合同 4.下列选项中的关于社会保险项目,劳动者无需 缴纳保险费的是() .. A.养老保险B.生育保险 C.医疗保险D.失业保险 5.我国确定不同行业工伤保险费率的方式是() A.统一费率B.差别费率 C.浮动费率D.固定费率 6.下列选项中属于劳动合同法定条款的是() A.试用期条款B.劳动报酬条款 C.竞业限制条款D.补充社会保险条款 7.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无需 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是() .. A.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B.经济性裁员 C.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 D.非过错性辞退 的是() 8.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合法 ... A.某砖厂女职工董某怀孕期间,厂里安排她简单打扫清洁卫生,不再做搬运工 B.某企业为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便要求每个职工每天加班1个小时,怀孕达6个月的女职工刘某也不例外 C.某公司通知其女职工周某,鉴于她的孩子已满13个月,公司决定恢复她“三班倒”的工作制 D.某矿山女职工肖某被安排到井下工作 9.安排劳动者在星期六、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工资报酬,具体比例是()

(精选)2018年4月自学考试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6089)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在劳动关系中,权力往往集中在 A.政府 B.员工团体 C.管理方 D.雇主协会 2、按照差异化视角的分类方法,与通用人才相适配的劳动关系契约类型是 A.激励约束型契约 B.规范合作型契约 C.交易松散型契约 D.互惠共生型契约 3、影响企业劳动关系诸多因素中最复杂、最深刻、最主要的变量是 A.政治环境 B.经济环境 C.技术环境 D.社会文化环境 4、在一切需要之中,最优先的需要是

A.生理需要 B.安全需要 C.感情需要 D.尊重需要 5、提出“通过建立各种明确的规定、条例、标准,使一切科学化、制度化是提高管理效能的关键”的学者是 A.亚当?斯密 B.弗雷德里克?泰勒 C.雨果?芒斯特伯格 D.哈罗德?孔茨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第1页(共5页) 4.现代劳动关系管理的新趋势是 A.冲突型劳动关系 B.协调型劳动关系 C.合作型劳动关系 D.对峙型劳动关系 5.组成雇主协会组织的是 A.企业法人 B.自然人 C.雇主 D.管理方 6.标志着管理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的是 A?自主型组织设计的出现B.雇员参与计划的出现 C.全面质量管理的建立 D.薪酬体系的建立 7.工会的基本职责是 A.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B.遵守、维护宪法和法律 C?协助政府开展工作D.支持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 8.自由改革主义的代表是 A.管理主义理论 B.公共选择理论

自考劳动法案例大题

柳某于2007 年3 月入职A 公司工作,直至2010 年12 月31 日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2011 年3 月11 日,柳某就其与A 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A 公司支付其2009 年度年终奖金。2012 年2 月23 日,柳某又以要求A 公司向其支付2010 年度加班费为由再次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根据提示,回答下列问题:(1)若柳某不服该仲裁结果,欲寻求司法救济,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2)若柳某主张其于2011 年3 月11 日第一次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时效中断,其所主张的2010 年度的加班费未超过仲裁时效,是否应当支持该主张,为什么? (3)若柳某提出应由A 公司提供考勤记录,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仲裁庭应如何处理? (1)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柳某必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应该支持主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劳动关系终止的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受一年时效的限制,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害之日起算”。柳某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时已明确知道其自身劳动权利受到侵害,柳某申请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应为2010 年12 月31 日。所以,陈某于2011 年3 月11 日提出仲裁申请是在仲裁时效起算日起一年内提出,是受法律保护的。 (3)(3)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

2015年10月自考劳动法(00167)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劳动法试卷 (课程代码00167) 本试卷共 6 页,满分l00 分,考试时间l50 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o 3 .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 分,共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下列法律关系中适用劳动法调整的是 A .公司董事与公司的关系 B. 在某饭店从事社会实践实习的学生与饭店问的关系 C. 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担保而发生的关系 D .某律师事务所与其聘请的助理之问的关系 2 .某建筑企业用工总量为2000 人,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使用被派遣的劳动者数量 不得超过 A .100人 B .200 人 C. 300 人 D .500 人 3.国际上最早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立法规范是 A .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B. 英国《工厂法》 C .美国《职业安全和卫生法》 D .日本《工人赔偿法》 4.下列关于劳动法律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 B .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也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劳动者、用人 单位之间的关系 C .劳动法律关系既包括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D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既具有平等性也具有从属性 5. 按照争议标的的不同,劳动争议可以分为 A. 合同争议与法律争议 B .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 C. 社会争议与经济争议 D .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 6.商某于2012年9月27日到加隆酒店工作,任前厅部领班。2013年3月7 日,加隆酒店将空白劳动合同交予商某签字后,将该合同送到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并加盖了天娇公司公章。2014 年 4 月商某提出辞职,要求加隆酒店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l l965 .45 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劳动关系从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加隆酒店与商某存在劳动关系 B .天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与商某虽有书面合同,但商某与加隆酒店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 该合同无效

劳动法自考笔记

第一章劳动法的概述 第二章劳动法律关系 第三章就业促进制度 第四章劳动合同制度 第五章集体合同制度 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第七章工资基准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基准制度 第九章社会保险法 第十章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第十一章劳动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要点: 一、新教材变动情况 二、考情分析 三、劳动法的考试特点 四、本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五、学习方法和要求 一、新教材变动情况 2011年版《劳动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从章节体例上看,旧版(2003年版)教材一共20章,新版教材是12章。 从内容上看,新版教材删除了一些内容,比如旧教材第三章、第十四章。有些章节进行了合并和删减。有些章节是把名字进行了略微修改。 考试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二、考情分析 (一)基本情况 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满分是100分,及格线是60分,考试时间是150分钟。 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是:识记占30%,领会占40%,应用占30%。 从难度上看,劳动法课程的难度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是2:3:3:2。 (二)题型 依据最新教材的题型示例,这门课程考试的题型有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论述和案例分析题。完整版请联系QQ1273114568索取

单选题相对简单一些,从历年的考试情况来看每道题目的难度不大。 多项选择题相对于单选题来讲,难度要大一些。要求对具体的知识点掌握的非常牢固,考核的内容大多是法条中分点列举的事项。 名词解释题考核的要点是概念。要求考生对具体的概念进行准确记忆。 简答题的难度比名词解释题大,在解答的时候,不用长篇大论,写出具体的几点就足以,考试的时候是按照具体的点来给分的。 论述题要求首先写出具体的点,然后针对每个点做分析论证。要有开头、过程和结论。这样解答得分就会比较全面。 案例分析题主要通过具体案例提出疑问,要求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点对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在提问设置上分点进行。 三、劳动法的考试特点 围绕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考核,由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比较多,考察的范围相对广泛一些,因此要求考生对具体的知识点掌握的都非常扎实。 四、本课程的重点和难点 重点包括: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基准、劳动安全卫生基准、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 难点包括:劳动权利的行使及其维护、具体劳动法律制度的适用、分析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思维方式等。 五、学习方法和要求 学习这门课程要以教材和大纲为基础,在学习之前,一定要先看考试大纲。只有看了考试大纲,才能准确的把握考试的要点。 在学习不同的知识点的时候,要把相关联的知识点串联起来,形成知识群。 考试大纲中将知识点列举为三个层次:识记、领会和应用。 识记,就是以具体的记忆为主,考试的时候多以选择题或者名词解释题的形式出现。 领会,要求理解,不仅是记忆的内容,考试的时候可能以简答题的形式出现。 应用,是最高一级的要求,通常给出具体案例要求分析,得出结论。 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要清楚立法目的。 一、劳动法的概念 (一)劳动法的定义完整版请联系QQ1273114568索取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上的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劳动基本法以及与其实施相配套的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 狭义上的劳动法,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综合性的法律。 【提示】新版教材在此部分对旧教材内容进行了略微简化,考生应主要把握劳动法在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可能出名词解释。 (二)劳动法上的劳动 劳动是人们利用劳动资料改造劳动对象,使之符合人类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真题版2015年04月自学考试00167劳动法历年真题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第一部分选择题 答案请私信我或者百度搜自考一点通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选项中被视为现代意义上劳动法起源的法律是【】 A.法国的《劳动保护法》 B.英国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C.英国的《煤矿业限制法》 D.德国的《普鲁士工厂矿山规则》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工会形式的是【】 A.行业工会 B.地方总工会 C.产业工会 D.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下列选项中属于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形是【】 A.事假 B.探亲假 C.婚假 D.年休假 4.下列选项中关于中国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非常任理事国 B.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 C.中国已经签署了涉及劳动者基本人权方面内容的全部核心劳动标准 D.截至2010年9月中国陆续批准了24个国际劳工公约【25个国际劳工公约】 第 1 页

5.下列选项中关于劳动法律事实的表述错误的是【】 A.劳动法律事实是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之一 B.劳动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C.劳动争议判决也属于劳动法律事实 D.劳动法律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6.下列选项中关于某私营企业的行为不违反劳动法的是【】 A.不同意职工组建工会 B.以女性为由拒绝招收5名女工 C.招收2名15周岁的工人 D.辞退1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怀孕女工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劳动安全卫生义务的是【】 A.开发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用品 B.按规定提供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 C.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技术培训 D.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 8.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患职业病职工享受的待遇是【】 A.医疗待遇 B.疗养待遇 C.安排住房 D.调换工作 9.赵某是青峰公司的员工,某休息日逛街过程中被孙某驾车撞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孙某负全部责任。期间赵某花费医疗费若干,下列关于该医疗费用负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可以要求青峰公司申报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B.赵某在得到孙某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申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C.赵某可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机构不能拒绝 D.在孙某不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赵某可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然后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孙某追偿 10.在劳务派遣用工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受派遣劳动者之间应当依法订立的合同是【】 A.集体合同 B.派遣合同 C.劳动合同 D.人才租赁合同 11.王某2012年4月1日到甲公司工作。2014年5月10日王某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能从事甲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甲公司提出并与王某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王某月工资为1万元,当地平均月工资为3000元。甲公司依法应向王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是【】 A.0.75万元 B.1.8万元 C.2.25万元 D.2.5万元 12.张某到一家,水泥厂工作,在用工时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10个月后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的下列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双方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支付过去9个月每月2倍的工资 C.用人单位划小过去9个月工资赔偿金 D.用人单位支付过去9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3.下列选项中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表述错误的是【】 A.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 2 页

劳动法重点法律自考本科

自学考试《劳动法》复习笔记第一部分 1 劳动法:狭义的理解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颁布的关于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法律,即第八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广义的理解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的总和。 2 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⑴劳动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彼此之间发生的关系,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⑵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也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①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②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③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④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 ⑤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为:①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②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单位; ③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部劳动规则。 3 我国劳动法的作用表现在:①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积极性;②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③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 4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①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②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③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原则;④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原则;⑤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参与权利的原则;⑥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⑦劳动者有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的原则。 5 为什么说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①劳动法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②劳动法具有独特的基

劳动法自考复习资料

劳动法自考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劳动法》复习资料(1)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公民的劳动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能够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选择职业的自主权。 休息权:是指劳动者除了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可以自行支配时间的权利。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各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有:1、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2、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3、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4、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5、有关国家机关对执行劳动法进行监督检查而发生的关系。 我国劳动法体系结构:由下列法律制度组成:1、促进就业制度,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4、工资制度,5、劳动安全制度,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7、职业培训制度,8、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9、劳动争议制度,10、监督检查制度,11、法律责任。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2、劳动者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劳动者享有获得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原则,4、劳动者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 1

原则,5、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利的原则,6、劳动者有组成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的原则,7、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8、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的原则。 劳工法规:是指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新兴的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化的封建贵族为剥削工人公开使用暴力颁布的一系列血腥恐怖的“关于工资雇佣劳动的立法”。 新中国劳动立法几个阶段:1、1949,1956~建立和形成时期,2、1957,1976~复苏到低谷时期,3、1976年至今~恢复和大发展时期。国际劳动立法:起源于19世纪初~主张采取国际统一行动处理劳资关系中普遍、共同的问题的思想~其立法主要形式是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1919年巴黎和会~通过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来影响成员国劳动立法的国际性政府间组织。国际劳工公约:是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公约~对批准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1、基本权利,2、就业政策,3、工作条件,4、社会保障,5、女工、童工、未成年工、老年工人以及特殊工 、劳动关系,7、劳动管理。人的劳动保护、劳动福利,6 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作用:1、公约一经会员国批准~就对批准国具有约束力~未批准公约的会员国有义务向劳动局提交为什么尚未批准的报告,2、建议书供各国在制定本国劳动法律时参考,3、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提出的劳动立法标准~对成员国制定或修改本国劳动立法产生明显推动作用~成为劳动立法的重要参考依据~这对推动各国劳动立法趋向协调起着积极作用。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

自考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名词解释及简答题教学文案

劳动法: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指调整特定劳动关系及其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均衡型劳动关系:指劳动关系双方的力量相差不大,能够相互制衡。 技术环境:内容包括产品成产的工序和方式,以及采用这些工序和方式所必需的资本密度(人均资本投资量)的程度,产品和工序是否容易受到新技术的影响,工作是否复杂和需要高水平的知识和技能。 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企业在长期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文化观念,是企业制度,企业精神,企业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的总和。 举证责任后果: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并在自己的主张最终不能得到证明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责任。 劳动关系: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别于一定社会中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的背景的影响。 倾斜型劳动关系:指劳动关系双方的力量相差悬殊,一方在组织运行中起主要作用,并支配另一方行为。 管理方: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广义上,管理方不仅包括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各类正式与非正式的雇主协会。 工资:劳动法中,是雇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能本管理:是一种以能力为本的管理,是人本管理发展的新阶段,它通过采取有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能力,实现能力价值的最大化,并把能力这种最重要的资源作为组织发展的推动力量,实现组织发展的目标以及组织创新。 集体谈判:指雇主和工会之间针对工作报酬、工作时间及其他雇用条件,在适当的时间以坦诚的态度所进行的协商和交涉。 产生行动:指在集体谈判过程中由雇员(无论是否通过工会)或雇主以施加压力为目的,单方面引起正常工作安排暂时停止的一种活动。主要表现罢工、怠工、关闭工厂等。 全面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模式的一种,它是指整个企业共同努力来满足顾客的需要及经常性的超出顾客的期望要求,并通过引进新的管理体制和企业文化来大幅度消减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成本因素。 集体协议:指工会代表员工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凭证,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沟通:就是主体之间交换信息的过程,﹤在劳关中﹥特指管理方向员工及其组织传达信息的过程。 共同协商:指资方为协调与员工的关系而在指定决录之前,先征求员工的意见或态度,但是不需要征得员工或其代表同意的决录程序。 雇主协会:是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 企业管理模式:是指管理方对待雇员和处理特殊问题的一种参考原则,是管理方的行动指南。工会: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 劳资合作:是指工会与管理方寻求实现共同利益的一种方式。 社会倾销:指跨国公司利用各国劳动力市场的差别,将本国的就业机会转移到国外以获取更大的利润。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加班加点:即延长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的工作时数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意以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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