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存货损失的税法规定

会计实务:存货损失的税法规定
会计实务:存货损失的税法规定

存货损失的税法规定

2003年以前,除了应收账款确认坏账,判断其他资产发生损失的标准,税法一直没有明确。内资企业所得税法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标准做了明确。应该说这些标准基本上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主要差别是,税法除了规定判断标准外,还规定了申报纳税程序中对资产损失处理的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提取坏帐准备金。取消该审批事项后,主管税务机关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工作:

(1)应要求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说明坏帐、呆帐损失采取直接核销法还是备抵法。

(2)主管税务机关应着重审核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已计提准备金的合理性和真实性。重点是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准备金数额,是否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和《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的规定执行,其计算基数和比例有无超出规定的范围。(国税发[2004]82号)

企业的各项资产当有确凿证据证明已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扣除变价收入、

论会计与税法的关系

论会计与税法的关系 从静态角度看,会计是为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信息,以便与他们做出正确决策的信息系统;从动态角度看,会计是为了使信息使用者能够合理的做出判断与决策,而对一个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过程。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会计与税法相辅相成,两者在本质上都是为经济活动服务,但由于许多原因存在不同。会计与税法既相互联系有存在差异。 会计与税法相互联系,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会计信息是税收的基础,会计准则的制定同时受税法的影响。会计信息提供的收益、利润、资本、收入等资料是税额计算的依据和基础,只有在会计信息与税法不一致的情况下,税法才通过纳税事项的差异做相应的调整。会计准则的制定受税法的影响。税法优于会计法。具体来讲,会计准则的制定必须考虑税法对收益和费用处理的规定,特别在会计实务的处理中,需要充分体现税法的要求,不允许在税收征纳上会计准则与税法相违背。税法优于会计法,两者存在差异时,以税法的规定为准。 其次,两者有内在的一致性。会计准则的服务对象实质为企业所有者,服务于企业所有者的经济利益,以保障和维护所有者的利益为根本目的。因此在会计核算上要求提供企业生产经营的最终务成果,以便于所有者资本的保值与增值。税收法规的服务对象则直接体现为国家服务,但最终通过国家再服务于所有者的根本利益。这是因为国家通过税收筹集的资金,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每个纳税人都属于公共利益服务对象的组成部分。国家是所有者利益的代表,所以说会计准则与税法都是共同服务于所有者的根本利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但由于会计与税法主体的不同,目的的不同,使得二者之间存在着差异。会计与税法在收入与费用的确认方面存在不同,会计规定注重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和货款的结算,在收入确认与费用时,采用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比较注重交易的经济实质,并不注重表面上商品是否已发出,形式上是否已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要针对不同交易的特点,分析交易的实质,确认收入。税法侧重于货款的结算和发票的开具等法律要件是否具备。从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税负等的角度出发,侧重于收入的实现,不考虑收入的风险问题。另外税法还对一些收入进行减免,例如购买国债所获得的收益。因此,企业必须依据会计制度等会计规范对经济事项进行核算与反映,再根据税法计算纳税。 由于会计与税法直接存在的差异,复杂了企业的核算,在日常管理中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目前,人们正通过加强会计与税收的制度协调,增强部门沟通;强化会计制度建设,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处理方法的协调等方法是二者日渐趋同。但由于两者目的不同,主体不同,会计与税法虽然正在相互融合,却不可能达到完全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差异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开放性政策逐渐与市场环境相适应,相关税法制度不断调整与完善。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不仅要遵循会计准则,保证会计管理的髙效性,同时也要处理好会计准则与税法规立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长远发展的目标。基于此,本文分析了企业会讣准则与税法规定之间存在的差异,并提岀协调二者关系的建议,希望能为相关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企业会讣准则:税法规立:差异;协调 新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苴中会计处理方式方面就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与此同时,企业作为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英在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国家也进一步进行了税法规定的改革。在这样背景下, 企业而临着较大的挑战,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实力,需要正确认识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关系,并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税法规泄的基础上, 进一步提升会汁处理的效率与质量,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存在的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目标不同、基本前提不同、il慢基础不同、汁量属性不同四个方而,以下进行一一阐述。 1 .目标的差异性 在《企业会il?基本准则》中明确规左:财务会计报告的生成,主要的作用是给予报告使用者关于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管理情况、责任履行情况等多方而的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作岀相应的决策。而财务会计目标则是"受托责任观”;与"决策有用观";两大主流观点。具体而言,”受托责任观”;强调财务会计的目标要反映出受托责任履行的情况,即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的情况,所以要求财务会计应肖以反映企业经营业信息为重点,并且保证所反映的财务信息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决策有用观”;则强调财务会计的目的是能够给予报告使用者有效的参考依据,从而作出合理的决策,所以要求财务会计要以反映企业现金流动信息为重点,并且保证所反映的财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税法规宦的目标主要是对国家在征税过程中与纳税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进行调整,在维持正常经济秩序的同时,能够稳定国家的税收收入。可见,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在目标上存在差异,会计准则强调的是财务会汁信息的准确性和客观性,而税法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如此一来,企业在进 行某一项经济活动时,可能遵循的规范会有所不同。 2?基本前提的差异性

2015会计继续教育中华会计网校试卷及答案

安徽财政2014年工作纪实 一、单选题 1、2014年安排()亿元支持皖江示范区、皖北三市九县、大别山革命老区建设,拨付()亿元,助推“3+5”南北合作共建园区建设。 A、500,4.6 B、800,8.3 C、1400,6.8 D、2800,9.7 2、2014年拨付民生工程资金()亿元,占年初计划的()。 A、686.3,100% B、180.5,25% C、350,67% D、1800,99% 3、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亿元,增长()。 A、4664,7.2% B、1678,2.1% C、2678,4.2% D、7980,10% 4、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亿元,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亿元,增长()。 A、3663,8.9%,2218,6.9%

B、1567,3.5%,1354,2.1% C、4567,9.8%,2560,5.6% D、9870,15.2%,5670,14% 2015年公共类考试卷 一、单选题 1、(A)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的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 A、职业道德 B、法律法规 C、人文知识 D、会计基础 2、(A)是法律调整的基本手段,没有法律责任或法律责任的追究程序不完善,就无法充分发挥法律的调整作用。 A、法律责任 B、道德约束 C、个人自律 D、其他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预算绩效评价中定性评价方法的是(C)。 A、文献研究法 B、德尔菲法 C、红绿灯评价系统

D、逻辑框架法 4、最接近实际成本,能激励工人努力达到所制定的标准并为管理层提供衡量的标准的是(C)。 A、理想标准成本 B、正常标准成本 C、现实标准成本 D、历史标准成本 5、2014年拨付民生工程资金(A)亿元,占年初计划的()。 A、686.3,100% B、180.5,25% C、350,67% D、1800,99% 6、销售量在寿命周期各阶段上的变化趋势不同,当销售量前期增长稳定,后期增长减慢时,属于(C)阶段。 A、萌芽期 B、成长期 C、成熟期 D、衰退期 7、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C)亿元,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亿元,增长()。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第五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会计基础 第1页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从业会计基础第五章 第五章 会计账簿 第一节 会计账簿概述 一、会计账簿的概念 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事项的簿籍。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设置和登记账簿,是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是连接会计凭证与会计报表的中间环节,在会计报表中具有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 1.通过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可以记载、储存会计信息 2.通过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可以分类、汇总会计信息 3.通过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可以检查、校正会计信息 4.通过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可以编报、输出会计信息 二、会计账簿与账户的关系 (一)账户的概念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账户是会计机构的具体应用。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账户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 (二)账户的基本结构 账户分为左方、右方两个方向,一方登记增加,一方登记减少。 账户基本结构包括账户名称、记录经济业务的日期、凭证的编号、摘要、增加额、减少额和余额。 (三)账簿与账户的关系 账簿与账户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账户存在于账簿之中,账簿中的每一账页就是账户的存在形式和载体。账簿只是一个外在形式,账户才是其真实内容。 三、会计账簿的分类 (一)账簿按用途分类(多选) 1.序时账簿。又称日记账,是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的账簿。在我国,大多数单位一般只设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便加强对货币资金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2.分类账簿。分类账簿是对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按照会计要素的具体类别而设置的分类账户进行登记的账簿。分类账簿按其反映指标时的 详细程度分为总分类账簿和明细分类账簿。 总分类账簿:按照总分类账户分类登记经济业务事项的账簿。 明细分类账簿:按照明细分类账户分类登记经济业务事项的账簿。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摘要:近年来,全球一体化和经济市场化在日趋增强,中国已经逐渐加快会计和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在变革过程当中,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了也越来越大,这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和税法体系逐渐独立完善的必经之路,给整个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如何正确处理两者之间差异的协调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从多角度对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并用实证分析法论证了差异存在的客观性,阐述了过度差异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提出了处理会计与所得税差异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方法。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差异;协调 第一部分引言 从古至今,会计与税收一直都是相互联系的,它们始终紧扣其发展历程经历了从统一到彼此分开,再到两者的联合发展,然后到今天为止的根据两者本身规则发展完善的过程。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环境的主要动力,以会计准则为依据,针对企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囊括管理层、投资人等提供保证准确完整可信,可供决策的财务报告;此外,企业还应按照税法的规定来承担缴纳税负的责任。在日常的企业活动中,企业应遵循这两个不同的法律规定履行其义务。 近年来,全球一体化和经济市场化在日趋增强,中国已经逐渐加快会计和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我们的会计和税收体系正逐步慢慢地与公认会计准则(GAAP)和国际税收标准惯例接轨。财政部06年发布了包含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从07年1月1日开始在国内上市公司执行,其中具体准则在2014年又发布了3个,所以一共41个。 07年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加强税收征管部门和会计政策制定机关之间的沟通交流,完善了在会计核算和税收等方面的规定。新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影响了公司的投资策略并促进企业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让社会资源分配结构更加完美,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并使之呈现稳步快速增长的状态。然而,由于企业和国家奉行目标之间的本质差异,导致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的差异。 针对变化莫测的市场经济环境,对于企业而言要求会计制度体现其灵巧性,但税法具有强制性,国家要求企业必须履行纳税义务,他要求体现统一性。两者之间的区别,使会计和所得税法之间有所互异,为更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协调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_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_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会计作为岗位大类,细分为很多职能的会计工作。本期乔布简历小编将就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做出比较,让大家能对二者有更加全面的认识。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税务会计工作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区别与联系吧~ 关键词: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也就是说,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它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帐簿或报告之中。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 1、目标不同。财务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企业的财务成果,并为企业利益相关人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便于他们投资决策。而税务会计则是按照税法来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系统,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为国家税务部门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信息。 2、核算对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而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与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 3、核算依据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而税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税法。 4、核算原则不同。财务会计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为使报表公允地反映某一会计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允许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而税法则主要是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一般不允许企业估计收益和费用。 怎么样,现在大家对于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吗?小伙伴们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在校园招聘中关于相关岗位~ 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_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联系 https://www.360docs.net/doc/ff18082391.html,/knowledge/articles/56710e3d0cf2c053fb9fb32c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分析

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分析 摘要: 会计准则与税法同属规范经济行为的专业领域,但二者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且存在诸多的差异。会计要素中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在核算内容、涉税事项处理方法上均有不同之处。而这些差异必然会增加纳税人遵从税法和会计准则的成本及难度。本文在依据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探讨了二者的差异,并举一简单例子进行分析。 关键词: 成因目标要素原则存货 会计准则是国家依法规形式制定的,用来规范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核算和反映会计管理活动的依据;税法是调整国家和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依据。这就必然存在诸多差异。 一、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成因 会计和税法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会计制度规范的是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会计能够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满足各方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需要。税法规定了国家征税机关和纳税人的征税行为,体现的是财富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分配,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这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的不同 税法和会计准则都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但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而税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调整国家与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国家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依据公平税负、方便征管要求,对会计准则的规定有所约束和控制。 因为两者的目标不同,所以表现出不同的形式特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依据其权利制定税法时税收具有强制性,纳税人必须依据税法对经济义务进行税收分析;政府的无偿征税行为着重考虑税收收入的实现、及时和确定,对成本范围标准和诸处范围限制;税法的固定性表现为税法统一,各税种税制要素确定,不需考虑适应不同经营范围、对象和经营管理方式下

试论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 论文_0

试论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论文 一、对有关会计准则与税法关系不同观点的简要分析在有关会计准则与税法关系的讨论中,大体有两种看法:(1)统一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应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或者将会计准则与税法统一起来。(2)分离论。持此种观点的人则认为,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会计准则与税法存在着现实差异,需要单独建立所得税会计。甚至有人认为,鉴于上述情况,再考虑到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需要集中研究与处理,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实际上,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与一个国家所采用会计模工相关。根据诺布斯(Nobes)分类法,世界各国会计可以分为两大模式:(1)以微观经济理论为基础建立的会计模式。这种模式的会计,其职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为决策者服务。在以美国为首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资本为投资者所拥有,财务报表是企业经营者向企业投资者进行报告的一种书面文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是为企业投资者服务。会计准则一般由公认的、独立的会计职业团体来制定,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可以完全不受税收规定的限制。(2)以宏观经济理论为基础建立的会计模式。这种模式的会计,其职能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为政府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控制服务。以法国、荷兰为首的政府计划在经济中占有一定位置的国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要是为了满足政府管理部门的需要,而为投资者、债权人提供会计信息则是次要的。其会计的特点表现为:一是有利于国家税收的实现。在这些国家,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一般都符合税务机关征税的有关要求,即会计利润与税收利润是一致的,一般直接将会计核算成果作为税款计算的主要依据。二是有利于政府管理企业。这些国家的会计准则通常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并强制执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应满足有关税款计算的需要。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大多是公有的,且政企不分,国家、企业、社会之间的.利益高度一致,用来规范会计核算的会计制度实际上是执行税法的工具,会计制度与税法是完全统一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问题的提出,企业理财自主权问题被重新摆在一个突出的位置上。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国颁布实施了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传统的会计模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的需要,站在一定的会计立场①上,在会计准则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选择某种具体的会计方法。会计不再仅仅是执行税法的工具,会计准则也不再是税法的“翻版”。问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 税务会计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制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个会计学分支。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在财务会计的形成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而,税务会计与传统的财务会计有着质的继承性和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二者之间也存在种种不同,因此,在我国,许多专家学者曾提出二者分离的观点。在西方国家,税务会计早已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 1.核算目的不同 财务会计通过对纳税人所有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和核算,最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将其报送投资者、债权人、企业主管部门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为债权人、投资者的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同时也为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而税务会计则是通过对企业涉税活动的反映和核算,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使纳税人的经营行为既符合税法,又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 2.核算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按照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程序和方法组织会计核算和提供信息。但会计人员基于自身的理解或情况的特殊性,对某些相同的经济业务可能有不同的表述方法,以致出现不同的会计结果,这是会计方法灵活性和会计准则、制度具有弹性的正常表现;而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税收法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额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其会计处理具有强制性、客观性和统一性,一般不会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也不允许在计算口径和方法上有悖于税法规则。 3.核算对象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其核算范围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既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又要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对纳税人可以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不论是否涉及纳税事宜,都要通过财务会计进行核算与监督,以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及企业债权人、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的需要;而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等经济活动的资金运动,其核算范围包括经营收入、成本(费用)与资产计价、收益分配、财产与特定行为目的、纳税申报与税款解缴、税收减免和税收筹划等与纳税有关的经济活动,对纳税人与税收无关的业务不予核算。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七)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企业所得税(七) 为了方便备战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中华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扣除项目及其标准——共20项 1.工资、薪金支出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2)新增内容: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区分工资薪金与福利费 (3)新增内容:对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所得税处理: ①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②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规定标准以内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标准为: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了解: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项目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条件: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提示】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社会保险费

财务与税务的关系

财务与税务的关系 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 计学科范畴。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因此,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他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 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 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帐簿或报告之中。 二、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 1、核算目的不同 财务会计通过对纳税人所有经济业务进行记录和核算,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将其报送 投资者、债权人、企业主管部门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为债权人、投资者的决策提 供有用的信息,同时也为进行宏观调控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而税务会计则是通过对 企业涉税活动的反映和核算,保证纳税人依法纳税,使纳税人的经营行为既符合税法,又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 2、核算依据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按照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程序的 方法组织会计核算和提供信息。但会计人员基于自身的理解或情况的特殊性,对某些 相同的经济业务可能有不同的表述方法,以致出现不同的会计结果,这是会计方法灵 活性和会计准则、制度具有弹性的正常表现;而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税收法规,按 照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额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其会计处理具有强制性、客观性和统一性,一般不会出现模棱两可的情况,也不允许在计算口径和方法上有悖于税法规则。 3、核算对象不同 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企业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其核算范围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既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又要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资 金变动情况。对纳税人可以用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不论是否涉及纳税事宜,都要通 过财务会计进行核算与监督,以满足宏观管理及企业债权人、投资人和经营管理者的 需要;而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等经 济活动的资金运动,其核算范围包括经营收入、成本费用与资产计价、收益分配、财 产与特定行为目的、纳税申报与税款解缴、税收减免和税收筹划等与纳税有关的经济 活动,对纳税人与税收无关的业务不予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原则的差异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原则的差异比较 摘要: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本身都有自身的原则,两者存在着差异,其原因是两者的目标不同。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税法原则差异比较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11-177-02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 会计的目标是为决策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决策者的决策及其实施后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对提升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具有现实的推动作用。为了确保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要求会计信息应具备规定的质量特征,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会计一般原则。 1.真实性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2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真实性原则可最大程度地避免交易与事项的不确定性。 2.相关性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3条

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为了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对信息使用者有用,会计核算的整个过程必须与信息需要相关联。企业在选择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时必须考虑企业经营特点和管理的需要,设置账簿时要考虑有利于信息的输出和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3.明晰性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明晰性要求会计记录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4.可比性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5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16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

税法、会计准则及沪深交易所、证监会、银监会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定义汇总

税法、会计准则及沪深交易所、证监会、银监会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定义汇总 目录 一、关联方定义 (1) (一)税法上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是: (1) (二)会计上对关联方的认定: (2) (三)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关联方的认定 (3) (四)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方 (4)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方: (6)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定义的关联方: (7) 二、关联交易定义 (8) (一)会计上对关联交易的认定 (8) (二)《国际会计准则第24 号—关联方披露》定义的关联交易 (9) (三)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交易 (9) (四)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交易 (10) (五)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定义的关联交易 (10)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交易 (10)

一、关联方定义 (一)税法上的关联方认定标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另一公司、企业和其它 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另一企业)有下列之一关系的,即构成关联企业: 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或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以上(含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业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供应并控制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税法》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

一、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关系 (一)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区别。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有着一定的区别,首先,两者的制定机关不同,法律级次和法律效力也不同。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实施,在法律方面是第一级次法律。而财务会计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在法律方面属于第五级次法规;其次,两者的目标不同,财务会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为政府部门和企业管理者提供决策信息。而税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纳税人和国家的利益,以维持我国社会正常的税收秩序,并保证我国的财政收入;再次,两者的原则不用。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根据职业与业务进行计算,而税法则主要坚持公平原则、法定原则、收入均衡原则等;最后,两者前提不同。财会会计制度以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为前提,而税法以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 (二)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联系。首先,财务会计制度对我国税法目标的实现有着一定影响。我国税法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进而保证我国财政收入,促进经济正常发展。而税款的征收与财务会计制度有着密切关系,财务会计制度的目标就是要实现统一核算标准,确保会计核算质量,进而保证税收目标的实现。因此,从本质上来讲,财务会计制度是我国税法目标的基础,为我国税法目标服务;其次,税法对财务会计制度也有着一定的影响,税法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属性、计量尺度等都进行了规范。同时,税法也制定了税率,会计主体需要在税法所规定的税率、属性、计量尺度等要求下开展工作。 二、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 (一)收入确认差异。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在收入确认上存在差异,其中,收入概念方面的差异有劳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折扣与折让销售、租赁收入、劳务收入、补贴收入等。收入确认时间和确认范围方面的差异有利息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技术转让费收入、劳务收入等。特殊销售业务差异有售后回购业务、折扣销售业务等。 (二)成本费用差异。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着成本法费用的差异。其中,营业成本差异主要包括存货计价方法、营业成本、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工资薪金支出、固定资产计价等。管理费用的差异主要包括技术开发费用、坏账及其损失、业务招待费用、开办摊销、无形资产等。营业费用主要包括业务宣传费用、保险费用、广告费用、佣金支出。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借款费用处理、贷款利息处理等。 三、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差异协调的必要性 (一)导致税收流失。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差异过大会导致税收流失严重。具体来讲,我国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业务处理方面存在着很多不同的规定,税法十分关注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和税收收入,并将税收收入作为税法修订的重要机遇,导致税法存在一定的漏洞。而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则强调公允的会计信息,没有与税法进行主动协调,导致两者存在差异性,给纳税人提供了偷税漏税的空间,进而导致我国税收流失。 (二)增加社会成本。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差异过大会导致社会成本的增加。具体来讲,我国财务 《税法》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 □文/杨洪霞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 [提要]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有着密切关系,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与调整有着较大影响。本文着重分析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关系,探索两者的差异及差异协调的必要性,提出两者协调的原则及策略,以优化我国财务会计工作,增强税法的实效性。 关键词: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6月19日 财会/审计《合作经济与科技》No.10s2018 142--

(完整word版)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txt男人应该感谢20多岁陪在自己身边的女人。因为20岁是男人人生的最低谷,没钱,没事业;而20岁,却是女人一生中最灿烂的季节。只要锄头舞得好,哪有墙角挖不到?序号差异类别差异项目产生差异原因 1 暂时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1.会计上计提坏帐准备的方法、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计算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坏帐准备; 2.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而税法规定按合同约定的应付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 2 暂时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3 暂时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上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但由于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会计处理时不确认该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4 暂时性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分配,投资方确认投资收益时应首先按会计准则规定的办法计算本期应当冲减的投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不作账务处理。税法规定,计税基础按照历史成本确定,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相应追加投资计税基础。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随着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作相应调整;计提减值准备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不作账务处理。税法规定,计税基础按照历史成本确定,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转增股本,投资方相应追加投资计税基础。 5 暂时性贷款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若与税法规定扣除的比例不同,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6 暂时性存货 1.存货减值准备(含建造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2.建造合同资产(建造时间超过12个月的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开发产品等),因会计资本化利息大于税法资本化利息,导致会计基础大于税法基础。但考虑到影响历史成本的准确性,实际操作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7 暂时性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一次还本付息的投资,其利息收入的确认时间与计税收入的确认时间不同 8 暂时性商誉商誉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产生。会计上规定商誉不得摊销,但可计提减值准备。税发规定,外购的商誉在整体转让或公司清算时一次性扣除。 1. 与商誉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直接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和权益,不涉及损益。 2. 与商誉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由于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因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使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 誉价值量的变化不断循环,会计上不予确认。 9 暂时性固定资产 1.弃置费、残值、固定资产折旧、减值准备等因素导致不同年度的会计折旧和税法折旧不同,从而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 2.租赁准则中规定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税法规定融资租入资产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付款额以及在取得租赁资产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作为其计税基础。 3.除房屋、建筑物外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 4.应当资本化的借款,如果是向非金融部门取得,并且超过了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则固定资产的原价大于计税基础。由于该项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会导致固定资产初始计量违背历史成本原则,故实务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5.2007年12月31日前内资房地产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公允价值确定,会计上按开发产品账面价值结转。2008年1月1日以后发

2017年中华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综合考试(企业类)

2017年中华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综合考试(企业类)考试卷 一、单选题 1、单位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A、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 B、出纳 C、记账人员 D、审计人员 A B C D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D 【答案解析】暂无 2、()年初,腾讯财付通与华夏基金合作打造“微信版余额宝”——理财通。 A、2011 B、2012 C、2013 D、2014 A B C D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 [正确]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宝宝”类产品的源起和盈利模式。2014年初,腾讯财付通与华夏基金合作打造“微信版余额宝”——理财通。 3、大数据的分类不包括()。 A、结构化数据 B、非结构化数据 C、半结构化数据 D、全结构化数据 A B C D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大数据的定义。大数据的分类: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 4、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 A、记账凭证 B、发票 C、火车票 D、收据 A B C D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正确] 【答案解析】暂无 5、(),国内首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正式上线。 A、2011年1月 B、2011年7月

C、2011年11月 D、2012年3月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 [正确]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众筹的发展历程与现状。2011年7月,国内首家众筹网站“点名时间”正式上线。 6、在一线城市调研,为6月可能公布的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准备的事件主体是()。 A、证监会 B、中国人民银行 C、证券业协会 D、全国人大常委会 A B C D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正确]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我国股权众筹的监管。在一线城市调研,为6月可能公布的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准备的事件主体是证监会。 7、为测试银行存款截止期的正确性,应审查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期间是()。 A、决算日后任意一天 B、决算日当天 C、整个审计期间 D、决算日前后数天 A B C D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D [正确] 【答案解析】审查银行存款决算日前后数天,可以测试银行存款截止期的正确性。 8、审计人员参加现金盘点后,应与审计人员共同在“库存现金盘点表”上签字的人员是()。 A、会计员和出纳员 B、出纳员和会计主管 C、会计主管和总经理 D、出纳员和总经理 A B C D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 [正确] 【答案解析】现金盘点表必须经由出纳员、会计主管和审计人员签字。 9、某人于2013年12月31日在银行存入1000元,利率5%,复利计息,两年后他能获得利息()元。 A、1102.5 B、1100 C、102.5 D、100 A B C D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A

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一、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的成因 (一)会计准则与税法目的上的不同 1.会计的目标: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对企业单位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因此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会计人员必须以会计准则和制度作为会计工作的准绳,以反映企业单位相关的财务状况,为该企业的股东、债权人、等财务报表阅读者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使得财务报表使用者让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以及企业的盈利情况。 2.税法的目标:在市场经济这样的大背景下,税法以保证财政收入、调节经济等为作为目标。其主要在于满足国家自身的需要。所以税法的规定带有强制性,无偿性,通过税收杠杆对国家的经济进行宏观调控,以实现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以及社会分配制度的巩固和发展。 (二)会计和税法要素的不同 1.会计要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将会计核算的对象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六大要素,这些要素的定义以及计量原则在准则中也有所根据。 2:税收实体法的要素:税收实体法的要素有纳税主体、征税客体、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税率、减税、免税等要素。 (三)会计和税法在执行规范上的不同 会计的执行规范:会计的执行主体的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不管是大的集团公司还是中小型企业,企业的会计工作一律严格地遵适用的相关会计制度;规范方面,会计制度的规范内容主要是有关企业的会计核算,使企业实现客观公正,

真实准确的反映企业的财务信息;在执行时间方面,会计原则要求会计工作必须具有及时性,企业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及时准确的进行记录核算,以保证反映的财务信息是及时准确的。 税法的执行规范:税法的执行主体主要是个级别的税务机关;规范方面,税法主要是协调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在执行时间方面,税法的执行并不具有及时性,并不需要企业在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马上进行税款的计算,而是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下的纳税期间,由纳税的机关部门根据企业的财务资料,计算当期应纳的税款。 二、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在核算中的表现 (一)会计准则和税法核算原则的不同 1.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要求企业不管款项是否实际收付,只要是企业当期实现或者发生的收入和的费用,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确认;但是如果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就算企业在当期发生了对该款项的收付,也不应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这一原则的使用使得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应记和递延项目,这意味着核算过程中融入了大量的主观估计、判断成分。税法在《企业所得税》中明确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会产生一些需要税务机关对某些应税项目的相关风险进行估计,因此税法在执行的过程中并不是完全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具体的说,税法在企业的收入确认上体现了权责发生制,在费用的扣除方面则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收付实现制。如在所得税的处理上,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期确定的预计负债,不得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扣除,因为企业的负债按照实际成本计量。而预计负债并没有实际发生,所以税法上并不承认,因而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种处理并非按权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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