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多久可以拿到商标证书【憨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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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多久可以拿到商标证书

众所周知,目前商标从申请到拿到注册证的时长大约要12-15个月。耗时长,流程繁琐已经成为了注册人的普遍印象。但是具体有多复杂,可能很多人还没有直观的感觉,今天憨牛网小编就带你看一张图来感受一下,一个商标可能经历多少事情。

第一阶段:形式审查

代理机构一般于收件3日内(优质代理机构时间)提交商标申请,自申请日算起(代理机构提交至商标局的日期)1-2个月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第二阶段:实质审查(2018将缩短)

自申请日算起9-11个月(多数情况)审查程序,审核通过了,初审合格,进入3个月公告期;没有通过,下发驳回通知书。

第三阶段:公告期(2018将缩短)

公告期为3个月,若该时间段内无人异议,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核准注册公告》,注册通过。

第四阶段:印刷邮寄(未来将改为电子证书)

自注册日期一般加上一个半月,为商标局的印刷邮寄时间,这时商标证书会到了代理机构手里,代理机构会通知和邮寄给商标申请人。

整个过程非常顺利的话,大约需要12-14个月的时间,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每个阶段十分顺利!下面再说下不顺利的情况,下面两种情况,都会超过12个月时间。

1.审核没通过被驳回

商标被驳回,此时可以选择在15天内请求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复审期约7-12个月会下发驳回复审决定书。若复审通过,商标进入第三阶段公告期。同时意味着一旦驳回,商标注册流程至少会额外加长一年。如果放弃复审,那么商标就意味着注册失败了。

2.审核通过了,公告期内被异议

商标审核通过了,进入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这是绝对的周期),如果有人提出异议。收到异议通知书后,需要代理机构协助异议答辩,异议期一般10-12个月,少数除外。若异议答辩成功,商标准予注册,进入印刷流程。如果答辩失败,需要提出复审答辩,周期会更长。

以上就是憨牛网小编对多久可以拿到商标证书?相关讲解,如果你有想要注册商标或关于商标的相关问题,可向憨牛网专业顾问咨询。

商标授权书(例范本)

商标授权书 (范本 ) 商标授权书(范本) XXX公司授权 XXX 公司授权使用 XXX 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为XXXXXXXXX ,用于XX 大街XX 号店铺广告牌匾的使用。授权使用时间: XXXX年XX 月XX 日至XXXX 年XX 月XX 日。授权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时间:被授权单位或个人签字盖 章时间: 第二篇:商标授权书范本3100 字 商标授权书 编号:-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 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 (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 的说明文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 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 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 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 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

欧洲商标注册流程

欧洲商标(也可称为欧盟商标) 欧洲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洲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现今阶段,欧共体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捷克斯洛伐克,爱沙尼亚,塞浦路斯,拉托维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 所以一旦注册了欧共体商标,就会获得以上27个国家的保护,这样就省去了繁杂的在每一个国家的注册手续。 欧洲商标系统被称为开放的商标系统。在欧洲国家、所有巴黎公约成员国、TRIP协议签署国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申请欧共体商标。 中国是巴黎协定和TRIP 协议的成员国,所以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营业场所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申请欧洲商标。 申请特点 优点 申请人通过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欧洲27 个成员国内得到对该商标的保护,无需再分别指定所希望得到保护的国家; 一件商标申请一个或者多个分类的商品或服务,每增加一类费用增加少量费用。 欧洲商标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将被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即使商标只在加盟国中的一个国家使用,也不会因为没有在其它国家使用使该商标而遇到被撤销的危险;

欧洲商标的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全部成员国范围内发生效力。 注册费用较低,欧洲商标申请注册所需费用比逐一国家的相关费用便宜很多,续展费用也较低。 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欧洲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欧洲商标享有先前权(Seniority):欧洲商标系统是对国家商标注册系统的补充而设计的。如果欧洲商标的申请人或所有权人,已经在欧洲的国家商标注册系统内,对于某些商品或服务注册过同一商标,则可申请该国商标的先前权,保留先前的商标权利。 缺点 欧洲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很高。27个成员国中只要有一个成员国中有人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将导致该注册被驳回。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且保留原申请日,但申请人须支付向每个国家的转换费用。如果商标的显著性不是很强,则不适合申请欧洲商标注册。 在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的时间较难确定。如果一切顺利,可能在一年内获得注册。但是,只要有异议,该商标就不能及时得到注册。解决异议需花费很长时间,通常是2 年左右。 申请条件 无基础注册要求。国内任何希望在欧洲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欧洲商标局或欧洲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怎么注册欧盟商标注册的费用分析

怎么注册欧盟商标?注册的费用分析 经常有人咨询注册欧盟商标,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具体的内容,今天商标注册查询网给大家整理了注册欧盟商标相关的知识要点,包括其费用、注册流程是怎么样,要多少钱,为你注册欧盟商标提供最专业、最快速、最权威的商标注册一站式服务! 1993年12月20日第40/94号欧共体商标法颁布,并于1995年3月15日生效。该法直接适用欧盟各国,并与随后颁布的实施细则一起自动成为欧盟各国商标制度组成部分。下面我们从其项目内容、费用,以及一些注意事项方面详细列表说明: 申请及注册 商标注册采用《商标注册用商 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商标注册的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立体商标、颜色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的申请注册。一个商标三个分类:46,500人民币 增加一个分类:600美元 ※以上包括领证费用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官方回执时间:4周内 注册时间:8--10个月 注册有效期:10年 查询(单类别报价)普通查询:5天200美元 加急查询:2天200美元所需资料: 1.商标图样(含义说明)2.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 答复审查意见/听证基本费用:700美元如不需要提交使用证据,不涉及费用 复审基本费用:1,600美元所需资料: 1.授权委托书2.理由及证据资料 异议、答辩基本费用:1,600美元所需资料: 1.授权委托书2.理由及证据资料 提交使用证明基本费用:500美元商品图片,广告宣传材料,销 售合同,进出口报关文件等 商标争议基本费用:1,600美元所需资料: 1.授权委托书2.理由及证据资料 商标转让一个商标三个分类:700美元所需资料:1.授权委托书

注册商标授权书范本

商标经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必须与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通鼎知识产权)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2)许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范本1 商标授权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注册欧盟商标的注意事项

注册欧盟商标的注意事项 知识产权保护从国内到国外已经是普遍逐渐升级。不过对于商标使用的地域性,国内商 品想要在国外市场销售,并受到商标法额保护,注册海外商标是必不可缺的。 欧盟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世界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最大进出口方,在 国际舞台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申请国际商标是经营进出口贸易公司的首要工作,注册欧盟 商标成功后,拿到商标注册证书,这样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都可以使用的,而且还能受到成 员国的法律保护。 那么可作为欧盟商标注册的标记有哪些呢? 欧盟商标可包括任何可用图表代表的标记,特别是文字,包括人名、图案、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其包装外观,只要这些标记能够把一种商品或服务用途同其它种类的用途区分开来。因此,可以用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的标记包括:文字标记包括字母、数字、或字母、数 字和文字的组合;包含或不包含文字的图形标记;彩色图形标记;颜色或多种颜色的组合; 三维立体标记;声音标记;商标申请须包含一份所申请商标的图表。 那么不可作为欧盟商标注册的标记有哪些? 不具备任何显著性特征;专指商品或服务的用途、产地、价值、数量、种类、质量、生 产日期或提供服务日期,其它商品或服务特征;在现行语言或商业现有及普遍实践中已成为 惯例;同公共政策或广为接受的道德准则相违背;具有欺骗公众的性质,例如对商品或服务 的质量、性质或产地的不实描述;对于酒精饮料产地、产品形状或某些官方象征有被驳回的 绝对理由;在独个欧盟成员国的在先商标注册或注册申请;用于贸易的,在多个欧盟成员国 内有效的非注册商标或其它标记。 欧盟商标注册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欧盟商标局会将申请内容 通知给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便于在同一时间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审查通过后,进 入为期三个月的公告。在这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在三个月的 公告期内没有人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那么申请的商标可以在一年内获准注册。申请注册 周期约 12-15个月。

欧盟商标注册价格

https://www.360docs.net/doc/0f5392271.html, 欧盟商标注册价格 欧盟商标注册价格 第一步:查索(选择性质) 每个商标种别查索费用***美元 第二步:商标申请注册 一至三个商标种别费用***美元; 额外增加的每个种别费用***美元 第三步:商标申请证书 一个商标种别费用***美元; 额外每个种别费用***美元. 商标注册付款时间和程序 客户需于鹰飞国际开展每个步骤之工作前支付该步骤工作之用度。 备注 (1)上述各项用度已经包括本机构的服务费,政府规费和税款,但不包括文件快递用度或文件公证用度。 (2)上述各项用度不包括商标复审、异议费等。假如商标申请被初步审定公告后遭他人异议或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复审,还会有一定用度,根据具体情况约定。 (3)上述各项用度不包括商标翻译用度。 欧盟商标的注册程序 欧盟商标注册程序采用的是审查程序,主要由以下3部分组成: 首先是申请的审查,包括是否有一致的申请日期,形式审查及是否有绝对驳回问题。这时,建立查询报告。第二是公告;第三是获准注册(包含异议审定程序阶段。) 程序的第一步开始于受理申请,申请要么被OHIM直接受理,要么通过各个国家工业产权局,并且包括: - 审查申请日期是否一致,申请指定商标或服务的类别的审查; - 发送此商品或服务单到欧盟翻译中心(卢森堡);

https://www.360docs.net/doc/0f5392271.html, - 建立欧盟商标查询报告,发送此申请到成员国工业产权局,在各成员国注册中查询,发送所有的报告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 - 是否有绝对驳回的理由的审查; - OHIM不会对驳回的相对理由进行审查。此审查只会因第三方提起异议或欧共体商标获准注册后的撤销申请而进行; 第二步是欧盟商标注册申请的公告,这表明OHIM已同意该商标注册。 第三步程序中有在先权利的第三方提起异议。 异议须在欧盟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如果异议裁定申请人胜诉,或异议期间无异议提交,那么此欧盟商标申请将被获准。 复审构成一个特别的程序阶段。复审可以在上述审查过程中提出以反对审查意见、异议及商标管理和法律部门的裁定。对于一方,对非终局的裁定可以提出复审,除非终局裁定允许另外提出复审。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申请的裁定。

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合同示范样本

合同编号: 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注册号或证件号():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代理方): 注册号: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传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行条例》以及其她关于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基本上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代理事项 甲方拟就如下件商标委托乙方向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含商标局规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代理费用支付方式(请在选取项前打“√”): □本合同订立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 □在年月日之前,甲方一次性付清。 □其她:。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有关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2.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将变更状况告知乙方,因未及时告知导致后果由甲方承担。 3.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理解和征询本合同委托事项进展状况。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有关文献资料。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商标代理承办人,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承办人,应当告知甲方。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关于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管和保守秘密义务,除已公开,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因泄露秘密给甲方导致经济损失,应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完整资料和按照合同商定款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材料。 4.乙方应对甲方申请注册商标进行查询,并依照查询成果客观、如实地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程序及风险。 5.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进展状况,在收到商标局有关告知后个工作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征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商定向商标局提交甲方委托注册申请资料,应退还所收取费用,并按代理费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导致经济损失,应依法予以补偿。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商定支付各项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商定期间向乙方提供代理事项所需文献、信息,或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情形,给乙方导致经

欧盟商标注册费用标准及商标保护制度

欧盟商标注册的较大优势是费用低,企业只须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欧盟28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且商标保护期限为10年,并可以续展。 近些年,中国商标在海外被抢注事件层出不穷,这让在国内拥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对海外商标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同时,申请注册海外商标也成为众多企业进军国际市场,拓展品牌的重要一步。 在发达国家中,欧盟是商标遭遇抢注风险较高的地区。一方面欧盟各国经济开放程度相对较高、司法环境健全、社会基本稳定、治安条件良好、较少发生商业欺诈行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赴欧盟投资。另一方面,欧盟商标无须像美国那样,取得证书或延续商标权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使用证据。因此,欧盟成为了中国企业海外品牌保护的重点地区之一。 欧盟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诞生地,是当今世界较大的发达国家群体,欧盟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十分重视,其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都较为完善,甚至在某些方面比美国更为严格。 商标由欧盟知识产权局负责注册和管理,在欧盟各成员国具有法律效力,成员国商标体系与欧盟商标体系同时并存,互有分工。在欧盟商标注册时,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时,在巴黎成员国申请后

六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欧盟国家商标所有人享有对该商标使用的专有权,有权阻止任何第三方未经其同意而使用该商标,且欧盟商标可以转让。商标注册后5年时间内,如未能在欧盟进行正常的商业化行为,该商标权可被驳回。新的欧盟商标法中,申请提交途径发生了变化,企业只能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改变了先前既可向欧盟知识产权局,也可向欧盟成员国商标机关提交申请、再由成员国商标主管机关转交至欧盟知识产权局的申请方式。另外,对商标申请的时间、费用、注册类别要求、商标标记类别、过境假冒商品侵权判定等相关条款均有大范围修改。 注册欧盟商标时,首先,由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其次,欧盟商标局将申请内容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便在同一时间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再次,审查通过后,进入三个月的公告期。这三个月内任何第三者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较后,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可以在一年内获准注册。申请注册周期约12至15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文字、图案、字母、数字、商标形状、包装外观都可以注册欧盟商标,只要能把这些标记的商标或服务用途区分开。由于欧盟商标涵盖国家众多,进行商标注册时,常有被驳回的情况发生,中细软小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728-83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内在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欧盟商标注册

欧盟商标注册 欧共体是西欧主要发达国家为了加强相互间的合作,推动本地区和各自的经济而于本世纪50年代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区域性经济贸易组织。欧共体商标简称CTM(European Community Trade Mark),亦称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早已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25个国家适用的商标体制。欧共体商标注册是根据《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来进行的一种注册方式,这是一种区别与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方式,它也有其优越性,为方便广大客户朋友考虑自己企业的商标发展策略,登尼特商标事务所将简单介绍一下这种注册方式。 一、欧盟商标注册主管机关 1993年12月20日,欧洲理事会发布了关于欧盟商标注册的40/94号“条例”(即欧共体商标法),该“条例”于1994年3月15日生效。根据该“条例”规定,在欧盟内部设立“欧盟内部市场一体化管理局(OHIM)”,简称“内协局”,负责处理商标注册事宜。位于西班牙Alicante 的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 二、欧共体成员国 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当地时间2007年1月1日零时正式加入欧盟,至此,欧盟成员国增加到27个,欧盟现有27个会员国,注册欧共体商标在上述27个国家都受到保护。此前的欧共体注册商标和申请商标将自动延伸至新的成员国,并受到应有的保护。 三、欧盟商标优势 1、申请人无限制。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 2、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五个成员国使用该注册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3、注册商标在欧盟成员国保持整体效力:申请人通过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欧盟25个成员国内得到对该商标的保护,无需再分别指定所希望得到保护的国家;共同体商标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将被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即使商标只在一个国家使用,也不会因为没有在其他国家使用使该商标而遇到被撤销的危险;共同体商标的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全部成员国范围内发生效力。 4、共同体注册是双重保护原则,共同体注册商标不取代国家注册商标,国家注册商标与国际

亚马逊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详解

亚马逊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详解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简称美国,是一个联邦共和立宪制国家,由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50个州和关岛等众多海外领土组成。美国主体部分位于北美洲中部,是一个移民国家。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亚马逊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详解。 进入美国专利局网站; 在打开的网页中,选择Quick Search(快速检索)或Advanced Search(高级检索);

进入页面后,选择Application Type为4(外观设计),然后配合其他信息进行检索。此处以专利名称中包含“electronic device”为例进行说明,如下: 快速检索: 高级检索: 检索语言根据自己想要搜索的精确程度,可以可以自行更改。本文主要给大家介绍我们在提交外观专利的时候,一般需要我们提交哪些资料,而在这申请的过程中,我们一般会咨询哪些问题呢? 外观专利提交的资料: 1.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所需资料: ① 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立体视图和六面图。六面视图尺寸必须一致,必要时提供参考视图; ② 申请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身份证或护照; ③ 外观设计者声明;

④ 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需要)。 2. 欧洲外观专利申请所需资料: ① 申请专利的公司资料,包括英文或是拼音的公司全称,公司的英文地址以及电话传真邮箱等; ② 要注册专利的产品资料以及六视图; ③ 一份申请中可以包含同一专利分类下的多个产品,费用相比分别单独申请便宜; ④ 若主张存在国内注册的优先权,需要国内已在先注册的优先权外观设计的官方证明的副本以及对应的英文或法文翻译。此类文件可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 3. 外观专利审查时间及有效时间 ① 美国外观专利:授权所需时间1-2年;外观专利的有效时间为专利授权日起15年;之后无年费。 ② 欧洲外观专利:授权所需时间为3-4个月,保护年限为25年

公司注册欧盟商标如何注册

欧盟商标如何注册 There are 25 member countries for the European Union, namely: Austria, Belgium, Denmark, Finland, France, Germany, Greece, Ireland, Italy, Luxemburg, Netherlands, Portugal, Spain, Sweden, United Kingdom, Cyprus, CzechRepublic, Estonia, Hungary, Latvia, Lithuania, Malta, Poland, The Slovak Republic and Slovenia. 25个欧盟联合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 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 瑞典﹑英国﹑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 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共和国和斯洛文尼亚。 A. Costs Estimate For TRADE marks Application in the EU 欧盟商标注册申请费用 (for one trade mark per class & for simple straightforward application ) (Based on prevailing exchange rates of to HKD and EUR(EUR 1.00= HKD 9.5, rounded up to nearest HKD)

(于一个商标一个类别和简单直接的申请) HKD EUR Ⅰ。 SEARCH (Optional) Availability Search (One mark one class in 25 member countries): 查询以一个商标一个类别在欧盟的25个国家内计算 a) On-line Availability Search (optional but recommended) 综合的查询及报告(非必须的但建议查询) (IPIHK can arrange the search in Hong Kong by paid on-line systems, but the mark should be in character form. The aim of the search is to find out whether there is any filed/registered similar or identical marks which may bar your application. The fees consists of conducting the search in the Trade Marks Registry, obtaining relevant print out and reviewing and reporting the search results with advice on registration)

商标注册申请书【模板】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商标注册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国籍/地区: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 人: 国内接收人地址: 邮政编码: 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 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 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基于展会的优先权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

申请/展出国家/地区: 申请/展出日期: 申请号: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人签字:

下框为商标图样粘贴处。图样应当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商标说明: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

填写说明 1.办理商标注册申请,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并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申请人名称”栏: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证明文件号码。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3.“申请人国籍/地区”栏: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4.“申请人地址”栏: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5.“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栏:此栏供国内申请人和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填写其在中国的联系方式。 6.“代理机构名称”栏:申请人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的,此栏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申请人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的,不填写此栏。 7.“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8.“商标申请声明”栏: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9.“要求优先权声明”栏: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10.“申请人章戳”栏: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所盖章戳或者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11.“代理机构章戳”栏: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在此栏加盖公章,并由代理人签字。 12.“商标图样”栏:商标图样应当粘贴在图样框内。 13.“商标说明”栏: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 14.“类别”、“商品/服务项目”栏: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15.“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此栏填写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并在空白处按顺序加盖申请人章戳或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16.收费标准:一个类别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人民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服务项目,本类中每超过1个另加收30元人民币)。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500元人民币。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500元人民币。

欧盟商标注册常见业务问题汇总(一)

欧盟商标注册常见业务问题汇总(一) 1、什么是欧盟商标? 答: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2、怎样理解欧盟商标的统一性? 答:欧盟商标及其注册申请在整个欧盟有效。商标申请及其相应的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25个成员国。把地域保护限定在某几个成员国是不可能的。而且,欧盟商标注册有一个由OHIM实行控制的注册程序,而无需各个国家工业产权局的介入。另外,任何一欧盟商标的无效、驳回或期满都会适用于整个欧盟。最后,欧盟商标是一个单一的财产。它只能作为整个欧盟(而不是单独成员国)的财产被转让。但是,一些有地域限制或其它限制的商标许可,甚至只限定于某一特定成员国的许可,是可以的。 3、欧盟商标现覆盖的25个成员国是哪些? 答:欧洲联盟之25个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普勒斯,捷克,伊斯坦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 4、欧盟商标超越单独成员国商标吗? 答:欧盟商标注册体系对其成员国商标注册体系没有任何影响(包括比、荷、卢商标体系)。企业可以自由选择申请单独成员国商标注册或欧盟商标注册,也可以二者都申请。大批现有的、已在成员国获得注册的商标仍然有效。是完全依赖欧盟商标的保护,还是同时获得成员国商标和欧盟商标的双重保护,则完全取决于商标申请人和所有人的战略需要。但是,如果成员国的商标注册先于欧盟商标的注册,那么成员国商标享有在先权,反之亦然。成员国的工业产权局不会主动审查该在先权。只有在先权拥有人可以提出请求,即通过在欧盟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异议,或根据有关规定在欧盟商标注册后申请其无效。 5、如果申请被驳回的原因只涉及某一成员国,关于这种驳回是否有普遍适用的原则? 答:是的。成员国工业产权局将驳回欧盟商标的申请,即使其驳回的理由只对该部分成员国适用。例如,如果某一商标包含使用欧盟成员国的一种官方语言的商品名称,该成员国工业产权局将驳回此申请。在先注册权会影响欧共体商标的注册,即使这种在先权只存在于一个欧盟成员国。但是,此种情况的影响不应过分被渲染。因商标包含一个不显著的、或具有描述性的、或使用欧盟一种官方语言(非世界主要贸易通用语言之一)的通用名称而被驳回的案例并不常见。如果在先权仅存在于一个成员国,那么无疑此在先权不会因他人后来申请欧盟商标注册而变得无效。在OHIM进行的提出异议和使在先权无效的程序为此类问题的妥善解决提供了足够的空间。最后,被驳回或被宣布无效或被废止的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可改为在所有不适用驳回理由的各个欧盟成员国的商标注册申请。而该类成员国商标申请还享有欧盟商标的申请日期。 6、能否以欧盟商标注册为基础进行符合马德里议定书的国际注册?通过马德里议定书的国际注册的商标是否可以获准欧盟商标注册? 答:就目前来讲,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欧盟目前还不是马德里议定书的签约国。尽管欧盟委员会已将欧盟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和修正CTMR以对有关国际注册的程序进行调整两件事提上议事日程,欧盟理事会还未做出最后决定。 7、什么样的标记可以被注册为欧盟商标? 答:欧盟商标可包括任何可用图表代表的标记,特别是文字,包括人名、图案、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其包装外观,只要这些标记能够把一种商品或服务用途同其它种类的用途区分开来。

欧盟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第1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 业粘合剂 第2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3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第4类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 ,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第5类 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锈剂 第6类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 ,可移动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 ,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第7类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 第8类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9类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 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 第10类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11类 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12类 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13类 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 第14类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第15类 乐器 第16类 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俱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 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第17类 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18类 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 第19类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20类 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21类 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第22类 缆,绳,网,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欧盟商标注册好还是单独国家商标注册好

产品想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卖到欧洲一些国家,是应该注册欧盟商标还是进行单独国家注册?两者之间有何不同?今天,特讯知识产权顾问来谈谈他们的专业看法。 首先,让我们看看欧盟商标注册有哪些好处: 1、欧盟商标注册对申请人无限制。欧盟商标注册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 其他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 2、欧盟商标注册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八个成员国使用该注册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3、注册欧盟商标在欧盟成员国保持整体效力:申请人通过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欧盟28个成员国内得到对该商标的保护,无需再分别指定所希望得到保护的国家。共同体商标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将被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即使商标只在一个国家使用,也不会因为没有在其他国家使用使该商标而遇到被撤销的危险; 共同体商标的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全部成员国范围内发生效力; 4、欧盟商标注册是双重保护原则,共同体注册商标不取代国家注册商标,国家注册商标与国际注册商标一样继续存在: (1) 如果一个申请人向共同体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共同体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2) 欧盟注册商标申请在共同体内部公告期间,共同体国家的在先权利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国家在先的权利人在知道的情况下容忍在后的共同体注册商标连续使用五年,则就丧失了提出无效或反对使用的权利,两个商标共存,在同一地域内将会有两个不同的商标权人; 5、欧盟商标注册对申请语言没有限制,可使用任一共同体成员国的语言。申请人在申请的同时可以使用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中的任意一种语言,作为他人异议、撤销或无效的语言; 6、欧盟商标注册对国内基础注册未做要求。 其次,欧盟商标注册也存在自身的一些不足:

欧盟商标注册流程解析

随着世界全球经济化越发激烈的情况下,对于企业家来说维护企业的形象是需要照顾全面的,特别是在计划上市的时候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尤其重要,企业一旦想突破国门走向全球,首先要做的就是注册各地商标,而欧盟商标可以说是非常有利的。 欧盟商标又称欧洲共同体商标(European Community Trade Mark, 简称CTM)。目前,欧盟共有27 个成员国。通过该种方式注册的商标同时在欧盟所有成员国中有效。 欧盟商标是指根据CTMR(欧共体商标条例)规定的条件获得OHIM(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在欧盟范围内有效的,用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记。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所以商标获得欧盟注册后,将在欧盟各个成员国受到保护,这样就省去了繁杂的在每一个国家的注册手续。 现今阶段,欧共体成员国有27个,分别是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德国、卢森堡、瑞典、丹麦、希腊、荷兰、芬兰、爱尔兰、葡萄牙、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欧盟商标优势: 1.费用低,只须一次申请,即可在27个成员国使用所申请商标; 2.无申请人国籍或企业注册国限制; 3.受欧盟27个成员国法律保护; 4.对申请语言无限制,可使用任一成员国的语言。 欧盟商标申请条件: 无基础注册要求。国内任何希望在欧盟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 注册所需资料: 1.委托书 2.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3.商品或服务项目 4.商标图样 5.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名义)/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名义) 注册流程: 免费商标查询--确认能否注册--准备申请材料--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下发受理通知书--进行实质查询--准许注册--进入公示区--公示区无异议--核发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检索: 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后,OHIM及各成员国将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 办理时间: 1.商标检索: 需2-3天时间 2.商标受理: 约15个工作日左右收到欧盟受理回执 3.注册时间: 顺利的情况下8-12个月左右商标申请成功 有效期:10年 续展:有效期满前6个月可申请续展,续展有效期10年 以上就是本期恒通小编给各位介绍的关于欧盟商标注册的内容,有任何不明白的均可留言咨询小编,想了解更多行内知识就点击关注/订阅哦~

申请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申请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 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均可申请注册商标。对于外国人,所属国是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国民,或在欧盟成员国或巴黎公约成员国有住所的自然人或有真实营业场所的法人,或所属国与欧盟有互惠协定的该国国民,均可申请注册商标。 欧盟商标首先要进行一下前期的商标查询,查询是否有在先申请的相同商标或者近似度很高影响注册的商标。查询一般是免费的。 欧盟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文件 1.一张商标图样 2.三张带有商标的产品图片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者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官方回执时间:1周 注册所需时间:6-10个月 欧盟商标注册程序采用的是审查程序,主要由以下3部分组成:首先是申请的审查,包括是否有一致的申请日期,形式审查及是否有绝对驳回问题。这时,建立查询报告。第二是公告;第三是获准注册(包含异议审定程序阶段。)

程序的第一步开始于受理申请,申请要么被OHIM直接受理,要么通过各个国家工业产权局,并且包括: 审查申请日期是否一致,申请商标或服务的类别的审查; 建立欧盟商标查询报告,发送此申请到成员国工业产权局,在各成员国注册中查询,发送所有的报告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是否有绝对驳回的理由的审查; OHIM不会对驳回的相对理由进行审查。此审查只会因第三方提起异议或欧共体商标获准注册后的撤销申请而进行; 程序的第二步是欧盟商标注册申请的公告,这表明OHIM已同意该商标注册。 第三步程序中有在先权利的第三方提起异议。异议须在欧盟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如果异议裁定申请人胜诉,或异议期间无异议提交,那么此欧盟商标申请将被获准。 复审构成一个特别的程序阶段。复审可以在上述审查过程中提出以反对审查意见、异议及商标管理和法律部门的裁定。对于一方,对非终局的裁定可以提出复审,除非终局裁定允许另外提出复审。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申请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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