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的通知 1997署监201

关于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的通知 1997署监201
关于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的通知 1997署监201

关于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的通知

广东分署,各直属涨关、院校:

根据全国保税区海关监管工作研讨会的精神,总署决定自1997年4月1日起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的目的

为促进保税区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我国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海关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以促进保税区经济发展为中心,体现和发挥保税区应用的作用,满足海关监管和统计工作的需要,做到手续简化、监管有效、管理科学。

二、对保税区进出境试行“备案制”的适用范围

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备案制”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对保税区企业进出境货物,改变传统的单与报关方式,实行备案制与报关制相结合的申报制度,即:对保税区内加工贸易企业所需进境的料件和转口货物、仓储货物、由保税区运往境外的出境货物,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向保税区海关备案。

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和区内企业进口自用合理数量的机器设备、管理设备及办公用品以及工作人员所需自用合理数量的应税物品,仍实行报关制。

三、“备案制”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与《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在试行备案制的基础上,保税区海关与企业应实行电脑联网,企业进(出)境货物前,应将备案清单内容录入计算机,并传送到海关。

五、备案清单应按附件四《关于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栏目填制说明》的要求填制,不符合要求的,海关不接受备案。

以上,请各保税区涨关遵照执行。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附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附件四:《保税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栏目填制说明》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通知,为促进保税区的健康发展,从1997年4月1日起,海关对保税区企业界进出境货物,实行备案制与报关制相结合的申报制度,即:对保税区内加工贸易所需进境的料件、转口货物、仓储货物和由保税区运往境外的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和对区内企业进口自用合理数量的机器设备、管理设备、办公用品以及工作人员所需自用合理数量的应税物品,仍实行报关制。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略)

附件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略)

附件四:

保税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栏目填制说明

01.预录入编号

指申请备案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备案清单的编号。

预录入备案清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备案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02.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备案时给予备案清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备案环节确定,应标识在备案清单的每一联上。

备案清单海关编号的9位数码,由各直属海关统一管理。各保税区海关对进(出)境备案清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标识本保税区海关每一张备案清单。

备案清单海关编号类同报关单海关编号。

03.进境口岸/出境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境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的名称及代码,出境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04.进境日期/出境日期

进境日期指教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出境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05.备案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境备案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06.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保税区内企业或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为十位数字,指保税区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保税区内企业的经营单位代码第5位应为“4”。

07.运输方式

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时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

(1)非邮政渠道进出境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乘运输工具填报;

(3)进境转关运输货物根据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境转关运输货物根据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08.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目填制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一致。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船名及航次,或载货清单编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垮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及车厢号,以及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号的本栏目为空;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进境转关运输填报转关运输标示"@"及转半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境转关运输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其他运输方式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

09.提运单号

指进出境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内容一致。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进境提单号或出境运单号;

(2)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3)汽车运输免于填报;

(4)航空运输填报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按接受备案的海关规定,或分单填报,或填报一个提运单号和多个提运单标志“+”及提运单数,其余提运单号填写打印在备注栏中或随附清单栏中。

10.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指进境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发货单位指出境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及海关注册编码,无海关注册编码的,填报国家标准标识码。

11.贸易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备案清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否则应分单填报。

12.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进境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境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否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庆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及代码。

13.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进境货物应填写进境地的保税区名称及代码;

出境货物应填写出境地的保税区名称及代码。

14.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

15.运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境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境货物,应填报该份备案清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可按运费单位、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

例如:

5%的运费率填报为5/1;

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

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16.保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境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境货物,应填报该份备案清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

例如:

(1)0.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1;

(2)1000港元的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3。

17.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

应计入完税价格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1;

应人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报为-1/1;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值报为303/500/3。

18.合同协议号

指进(出)境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19.毛重

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

本栏目填报进(出)境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公斤。

20.净重

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

本栏目填报进(出)填货物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

21.随附单据

指随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商业发票及载货清单。

22.备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3.项号

指备案清单的商品排列序号。

24.商品编号

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境货物的商品编

号。

25.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出)境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在中文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说明外,加注原文的名称或名称的关键说明部分。

本栏目填报要求如下:

(1)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相符。

(2)商业名称应当规范,规格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要求。禁止、限制进出口等实施特殊管理的商品,其名称必须与交验的批准证件上的商品名称相符。

(3)加工贸易货物,本栏目填报录入的内容必须与加工贸易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名称与规格型号一致。

26.数量及单位

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成交数量及计量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进出境货物必须按海关统计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海关统计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的第一行;

(2)凡海关统计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的第二行。无统计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

目第二行为空;

(3)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统计计量单位不一致时,还需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统计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27.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指进境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紧终目的国(地区)指出境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

本瘭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28.单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境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29.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境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无实际成交价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30.币制

指进出境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

31.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自

理申报的,应申报进(出)境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委托代理申报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名称及代码。本栏目应加盖申报单位有效印章。

32.申报人

指备案清单申报单位的报关员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33.海关备案审核

本栏目供海关内部作业时批注,由接受清单备案的海关关员手工填写并签章。

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的区别

备案制、核准制和审批制的区别 一、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区别: 审批制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它的核心应该是“审”,但缺乏了审什么?怎么审?达到什么条件就可以批这些公开、透明的内容。 核准制是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体现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原则。因此新政策对如何备案、核准列出了详细的标准和程序。新政策明确了,国家和地方都要按照一系列的条件来核准或备案,如,专用汽车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新建汽车企业项目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亿元人民币等。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 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从一定意义上讲,实行核准制是我国固定资产

投资管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为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作为《决定》的附件,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其内容是: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一律不再审批,而是针对少数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实行核准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主要区别是:(1)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核准项目的范围,由《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严格限定,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核准范围。(2)程序简化。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须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而无需报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3)政府管理的角度改变。政府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审查。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 二、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

一般进出口货物__保税货物__特定减免税货物__暂准进出境货物比较

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一般进出口保税特定减免税暂准进出境 概 念进出境时交纳进出口税费,并办结所有手续, 放行后不再监管。经海关批准, 暂时不办理纳税手续进境, 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再复运出境。 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 使用于特定(地区、企业、用途)的货物。 为了特定目的暂时进出境,有条件暂时免交进出口 关税并豁免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在特定期限内 按原状复运出进境的货物(除使用中正常损耗外)。 ( 属于监管货物 ) 解释符合特定条件的货物在进口时免(减)交 关税或增值税,货物在进境后须在特定的 条件下或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至监管期满 解除监管后可进入流通领域的货物。 由于特定目的和用途进出口的,在预定时间内原状 复出进口的货物。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暂准免交 (部分)进出口税,上述担保直至货物复进出口后 撤消,核销结案。 区别进出境后可进入生产消费领域 不再监管。 不是在国内销售和流通为目的。是以实际进口为目的。不是在国内销售和流通为目的。 特征1、进出境时交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时即为办结手续。 1、必须经海关批准; 2、是属于监管货物; 3、最终应复运出境。 监管1、特定条件下减免税; 2、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除另有规定外 3、货物进口后有确定的(特定)监管期限 4、货物应在特定范围内使用。 1、有条件暂免交税费; 2、暂免交许可证件(除另有规定外); 3、货物在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4、根据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5、特定使用目的进出境货物在完成使用目的后应复 运出进境 1、批准保税 2、暂缓交税 3、监管延伸 4、核销结关 范围适用于所有实际进出口货物 (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 共12项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2、转口货物; 3、供国际航线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 零件等进境货物(船舶和航空器); 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5、外商进境暂存货物; 6、一般进出境货物(未办结海关手续); 7、经海关批准的其他进境货物 (未办结海关手续)。 特定减免税货物1、适用ATA单证册报关的; 2、展览品(不使用ATA单证册); 3、集装箱箱体; 4、暂时进出口货物。 特定(地区、企业、用途)进口货物 特定(用途)减免税货物适用我国ATA单证册 1、国内投资项目; 2、利用外资项目; 3、科教用品; 4、残疾人专用品。 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中供陈列或使用。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 编号: (1)海关: 我单位拟对(2)办理暂时进/出境手续,特向贵关提出申请。 (3)(公章) 年月日 填写规范说明: (1)海关名称; (2)申请暂时进/出境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颜色、品牌; (3)申请单位名称。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批准决定书 编号:(1): 经审核,你单位《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2)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予以批准。 (3)海关(盖章) 年月日 填写规范说明: (1)被告知单位名称; (2)单位暂时进出境申请书编号; (3)海关名称。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编号:(1):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你单位《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2)的申请,决定不予批准。 你单位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主管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3)海关(盖章) 年月日 填写规范说明: (1)告知单位名称; (2)单位暂时进出境申请书编号; (3)海关名称。

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书 编号: (1)海关: 因(2)我单位拟对(3)办理暂时进/出境延期手续,特向贵关提出申请。 (4)(公章) 年月日 填写规范说明: (1)海关名称; (2)延期原因; (3)申请暂时进/出境延期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颜色、品牌; (4)申请单位名称。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区别 (一)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政策界限。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 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

面掌握投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二)三类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实际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 1、审批类项目 A审批依据:《河北省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冀政[2003]19号);《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改投资[2008]733号)。 B审批范围: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政府性资金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审批、核准、备案,其实是政府行政许可的三种制度(出自《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中对行政许可制度的表述就只有这三种,其他字眼的行政许可制度出处没有进一步查询,例如注册、登记等),即称为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也就是说政府允不允许你投资这个项目,以及通过什么形式对你进行核查允许的一种制度。三种行政许可制度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适用对象上的区别 (1)审批制:企业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 (2)核准制: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ps:国家出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链接 https://www.360docs.net/doc/0c14725541.html,/zwgk/2013-12/13/content_2547379.htm),规定哪类项目需要进行核准制许可,一般各个省也会出具更为细化的核准目录,例如《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0c14725541.html,/view/6666818.htm),目录也会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更新)(3)备案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 二、审查内容上的区别 (1)审批制:审查很详细,审查速度慢,包括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等等的审批工作 (2)核准制: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审查。 (ps1:国家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链接 https://www.360docs.net/doc/0c14725541.html,/fzgggz/wzly/zcfg/wzzczh/200507/t20050715_36610.html),对核准制审查的内容作出规定,各省也会出台相应的细化办法,例如《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链接 https://www.360docs.net/doc/0c14725541.html,/link?url=ZuK0u0BYofUpEmEIZ-I5JzTuPv2YE6bbTMGBV297AJv_IMeITVZ zqA4KtnZHHSuCX03yIfb0oNKnwI6p2w3_Hq),其中说明项目核准机关审查项目主要有:1、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2、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3、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4、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和生产力布局的要求;5、是否符合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6、是否影响国家经济安全;7、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是否得到有效保护;9、是否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备案制: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是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例如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链接 https://www.360docs.net/doc/0c14725541.html,/link?url=eDiDyqPBK2YWfHqR0G6fOAhQxwVAUsE6ljxRUVH8tLKEoZk1m8B B-5zbRhKWSdSLCRQUVlDK8D6tZ9fkhbBZDq),备案机关对申报备案项目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核查:1、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和行业准入标准;2、是否符合即期宏观调控政策;3、是否符合应予备案的项目范围。另外经济特区或者其他一些地区政府也有制定其自己的备案管理办法,例如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就是由厦门市政府另行制定的。 Ps:结合前面所说的,可知,政府通过制定“目录”划分行政许可的类型,然后分别通过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对不同行政许可的审查项目作出规定。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 (一)审批制 1、审批范围。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地方项目。 2、投资内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省发改部门是负责全省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政府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总投资的10%。确需超过的,应当按程序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政府投资3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按职责权限和隶属关系由省直有关部门或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组织竣工验收。 (二)核准制 企业投资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三)备案制 凡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四)三者的区别 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

项目建设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关于行政许可法-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

问: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是什么? 答: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 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 限制类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关于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核准、核发的异同 行政许可,只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它具有这么几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在行为类别上,行政许可是一个依申请进行的管理型的外部行政行为,是一种单方性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管理,这是与行政审批最大的区别。因为行政审批针对行政机关内部事务的内部行为。二是在行为性质上,行政许可是一种准予从事某项特定活动的行为,表现为对相对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力资格和行使权利条件的审查核实,凡是符合资格和条件的,就准予从事某种特定活动。可以说,行政许可对行政机关而言不是一种可随意处置的权力,而是责任,行政机关有责任为许可申请人实现其权利提供相关服务,如对相对人的申请必须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一旦批准后,要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等。 行政审批,则是行政机关对其内部事务的审批(比如对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审批)或者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事项的审批(比如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申请的审批)。两者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管理行为。2002年8月23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杨景宇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草案)〉的说明》中就指出:“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属于行政机关内部行为)……,不适用本法”。这是有关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不同之处的比较权威的解释。 至于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它只是对既存事实状态的一种确认或认可,通过审核,使其得到法律上的认可。行政核准,是指由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经济技术规范的判断和确定,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也就是说它不像许可一样是准予从事某项特定活动,而只是对是否达到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状况或条件的确认。 至于核发,是许可最后的一步,即当事人取得行政许可批准后,交纳相关费用,由有关部门核发相应的权利证照。 补充一点:关于行政审批,在国务院开展国家机关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过程中,就专门设立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审批项目两类,分别进行清理。当然,这只是许可和审批的一种狭义的区分。就学理上而言,广义的行政审批包括了对内部的审批和对外部的审批,行政许可实际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详细流程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详细流程 .什么叫暂准进口货物? 暂准进口货物( Temporaire Temporary Admission Goods. 是法文和英文两词的第一字母的组合)是按照本国立法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准许暂时免纳关税及其他税费进口,并保证在限期内复运出口的特定货物。他的特点是:1.货物进口须向海关申报,经海关批准,暂予免纳进口关税及其他税费;2.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3.期满后要按原状复出口。 二.我国现行对暂时进境货物的报关方法。 1.申报。暂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必须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并注明“暂时进口货物”,连同进口货物清单和国务院主管部、委、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主管司、局级以上机关的批文,向进口地海关申报。暂时进口的展览品在进口前,展出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将有唛头、件数、重量、名称、规格、价格等内容的展览品清单一式两份,译成中文,向展出地海关申报。展品运抵境地时,展出单位应向进境地海关递交展出地海关核准签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连同其他有关单据,向进境地海关申报。下列货物申报暂时进口,还应交验有关管理部门的证明。

(1)无线电器材--检验中国商检机构在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或检验证书。 (2)动植物--交验口岸动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检疫放行通知单》或在货运单上加盖的检疫放行章。 (3)药品--交验口岸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书》。 (4)食品--校验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采样证明》或在报关单上所注采样日期的标志。 2.提供担保。对于经过申报和海关核准的暂时进口货物,申报人应向海关交纳相当于应付税款的保证金,或提供海关认可的书面担保后,准予暂时免领进口货物许可证和暂时免纳税款。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

附件1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 编号: (1)海关: 我单位拟对(2)办理暂时进/出境手续,特向贵关提出申请。 (3)(公章) 年月日 填写规范说明: (1)海关名称; (2)申请暂时进/出境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颜色、品牌; (3)申请单位名称。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批准决定书 编号:(1): 经审核,你单位《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2)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予以批准。 (3)海关(盖章) 年月日 填写规范说明: (1)被告知单位名称; (2)单位暂时进出境申请书编号; (3)海关名称。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编号:(1):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你单位《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2)的申请,决定不予批准。 你单位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主管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3)海关(盖章) 年月日 填写规范说明: (1)告知单位名称; (2)单位暂时进出境申请书编号; (3)海关名称。

附件4 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书 编号: (1)海关: 因(2)我单位拟对(3)办理暂时进/出境延期手续,特向贵关提出申请。 (4)(公章) 年月日 填写规范说明: (1)海关名称; (2)延期原因; (3)申请暂时进/出境延期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颜色、品牌; (4)申请单位名称。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现行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权利。 (二)规范政府核准制。要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 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 (三)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 1、审批制:针对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 2、核准制:针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备案制:除适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管理以外的项目。 ?简单来说, 适用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项目都有上级发改部门制定的参照目录,这两种参照目录之外的项目都施行备案制。 ?具体来讲,

报关员复习指导:第三章 第六节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第六节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暂准进出境货物概述 (一)含义 暂准进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的货物。 暂准出境货物是: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出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货物。 (二)特征(掌握) 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 2、免于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判断题(2006年考题) 暂准进出境货物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境时,暂不缴纳进出口税费,但收发货人须向海关担保。 答案:对 (三)范围(两大类) 1、第一类: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出境,缴纳保证金,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物。包括的范围一共有12项(参见教材第169页掌握记忆) 2、第二类:按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其在境内滞留时间与折旧时间的比例计算,按月或者在规定期限内货物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时征收进出口税的暂准进出境货物。(考试不作要求) 二、暂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1. ATA单证册概述 (1)含义 ATA单证册:是“暂准进口单证册”的简称,是指世界海关组织通过的《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及其附约A和《ATA公约》中规定使用的,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 (2)格式(了解) 我国海关只接受中文或者英文填写的ATA单证册。 (3)适用 仅限于12项内容的第1种情况: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的货物。除此之外,我国不接受持ATA单证册办理进出口申报手续。

判断题(2002年考题) ATA单证册既是国际通用的暂准进口报关单证,又是具有国际效力的担保书,在我国目前仅适用在展览会、交易会、会议及类似活动中供陈列或使用的货物。 答案:正确 (4)管理 ①出证担保机构:中国国际商会是我国ATA单证的出证和担保机构。 ②管理机构:海关总署在北京海关设立ATA核销中心。 ③延期审批 自货物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超过6个月的,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在规定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直属海关受理延期申请的,于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或不批准决定书)。 参展期在24个月以上的,在18个月的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 单选题(2008年考题) 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暂准进出境期限为自进出境之日起( )。超过期限的,ATA单证册持证人可以向海关申请延期。参加展期的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 )审批。 A. 6个月;主管地直属海关 B. 6个月;海关总署 C. 12个月;主管地直属海关 D. 12个月;海关总署 答案:B ④追索 ATA单证册下暂时进境货物未能按规定复运出境或过境的,ATA核销中心向中国国际商会提出追索。在9个月内,中国国际商会提供货物已经复运出境或者已经办理进口手续证明的,ATA核销中心可撤销追索;在9个月期满后,未能提供证明的,中国国际商会向海关支付关税和罚款。 2、报关程序(了解) (1)进出口申报 持ATA单证册向海关申报进出境货物,不需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也不需要另外再提供担保。

《进出口报关实务》电子教案24暂准进出境货物通关

注:两小节课为一次课

【学习目标】 通过本部分学习,掌握暂准进出口货物、范围、特征、时间和程序。 知识点: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掌握以下知识: 1.使用ATA单证册的暂准进出境货物暂准进出; 2.暂时进出口货物范围、行政许可; 3.暂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4.ATA单证册的使用流程 技能点: 针对暂准进出口货物的性质办理货物通关的前期和后续手续 [案例导入] 广州中田机械有限公司欲参加莫斯科CRUCOS展览中心举办的2008俄罗斯莫斯科工程机械展(CTT),展览日期:2008年5月15日至5月22日,展出使用装修机械115台和气动工具300台。该公司委托广州中外运报关公司办理有关展览事宜的一切手续。在展出期间,气动工具50台被莫斯科某贸易公司购买,其余货品在展览结束后退回中国。 作为广州中外运报关公司的报关员,要完成的工作任务具体如下: 任务1:判断该批货物属于哪类海关监管货物,并分析货物的报关程序; 任务2:准备具体的申报单证; 任务3:办理报关出运手续; 任务4:办理货物复运进境手续,补办50台气动工具的正式出口报关手续; 任务5:向广州海关报核,办理结关手续。 一、含义 为了特定的目的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有条件暂时免纳进出口关税并豁免进出口许可证件,在特定的期限内除因使用中正常的损耗外按原状复运出境或复运进境的货物。 二、范围 1、适用ATA单证册的货物; 2、不使用ATA单证册的展览品; 3、集装箱箱体; 4、暂时进出口货物。 举例说明 三、特征 ?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 ?2、除另有规定外,免于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但涉及公共道德、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所实施的进出境管理制度的,应当凭许可证件进出境。 ?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复运进出境。 ?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一)审批制 1、审批范围。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地方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2、投资内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各级发改部门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政府投资项目根据建设性质、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分别由国家、省级和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委托有咨询评估机构进行咨询评估或评审;重大项目应当进行专家评议。咨询评估没有通过的不予审批。 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办理核准、备案手续,要求政府补助、贴息的,企业直接向投资主管部门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核准制 企业投资属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三)备案制

凡属于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实行备案制。在一般情况下,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四)三者的区别 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资的中小项目。 第二,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第三,程序环节不同。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备案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

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

附件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特殊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货物在同一特殊区域企业之间、不同特殊区域企业之间或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流转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原则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制,对部分栏目说明如下: (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实际进出境货物,填报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在特殊区域内流转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相互流转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第六位为D)备案号。 (三)运输方式 实际进出境货物,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区内企业填报“其他运输”(代码9); 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非特殊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区外企业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分别填报,“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代码Y),“出口加工区”(代码Z)。 (四)运输工具名称 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在出口备案清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备案清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报关单/备案清单号)。

最新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审批核准备案的区别

对于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 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审批类项目

A审批依据:《河北省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冀政[2003]19号);《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改投资[2008]733号)。 B审批范围:使用政府性资金的项目,政府性资金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投资资金(含国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审批程序及附件 凡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且建设规模小于10000平方米(含)(省发改制定的标准是5000平方米)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含办公楼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只审核概算下达投资计划。 其余项目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项目建议书阶段 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初审意见 资金筹措意向资料 建设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城市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 国土资源部门土地使用预审意见 国土资源部门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是否覆盖重要矿床报告审查意见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

附件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填制规范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企业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境、进出区,以及在同一特殊区域内或者不同特殊区域之间流转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外企业应同时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特殊区域主管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货物在同一特殊区域企业之间、不同特殊区域企业之间或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流转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原则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填制,对部分栏目说明如下: (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实际进出境货物,填报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特殊区域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在特殊区域内流转的货物,填报本特殊区域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相互流转的货物,填报对方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海关名称及关区代码。

(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备案号; 进出特殊区域的企业自用设备、基建物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账册(第六位为D)备案号。 (三)运输方式 实际进出境货物,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同一特殊区域或不同特殊区域之间、特殊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流转的货物,区内企业填报“其他运输”(代码9); 特殊区域与境内(区外)(非特殊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区外企业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分别填报,

暂时进出境案例

经批准某地举行国际商品博览会。展品及与展出活动有关的其他物品,使用境外集装箱装载进境,经黄埔海关验放,由主办单位向展出地海关申报进口。展出期间,部分展品被境内单位购买。展出结束后,上述展览品,除复运出境及已被留购的以外,因修建、布置展台等进口的一次性廉价物品被展览品所有人放弃;部分展品被展览品所有人赠送给境内与其有经贸往来的单位。 请根据上述案例,选择回答下列问题: 1、下列哪些物品可按展览品申报进境: A.参展商免费提供并在展出中免费散发的与展出活动有关的宣传印刷品、说明书、价目表等 B.为配合展出,将在展览会上出售的小卖品 C.为展出的机器或器具进行操作示范,并在示范过程中被消耗的物品 D.展览会期间招待使用的含酒精饮料 2、进境展览品在办理进境海关手续时,主办单位应: A.使用ATA单证册作为报关单据 B.在展览品进口前,向海关提出暂时进境申请 C.向海关提供担保 D.在展出地海关申报进境 3、关于展览品和展览用品的进境许可证件管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因不属实际进口,免予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B.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当向海关交验相关证件,办理进口手续 C.展览品,除另有规定外,免予提交进口许可证件;展览用品,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当向海关交验相关证件 D.海关派员进驻展览场所执行监管的,进境展览品、展览用品免予提交进口许可证件:否则应当向海关交验相关证件 4、下列展览用品中在海关核定的合理范围内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的是: A.在展览活动中的小件样品,包括原装进口的或者在展览期间用进口的散装原料制成的食品或者饮料的样品 B.为展出的机器或者器件进行操作示范被消耗或者损坏的物料 C.布置、装饰临时展台消耗的低值货物 D.展览用品中的酒精饮料、烟草制品及燃料 5、在展览期间和展览结束后,展览品的各种处置,应符合下列海关规定: A.在展览期间,部分展品被境内单位购买的,由主办单位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 B.展览品所有人已申明放弃的一次性廉价物品,由海关变卖后将款项上缴国库。有境内单位接受的,应当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 C.展览品被其所有人赠送的,受赠人应当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海关根据进口礼品或经贸往来的赠送品的规定办理 D.展览品的各种处置如符合海关规定的,还需由主办单位向海关办理核销结关手续

一、暂时进出口所需文件

一、暂时进出口所需文件 一、暂时进出口所需文件: 介绍信(加盖正本红章) 报关委托书(加盖正本红章) 报检委托书(加盖正本红章) 货物清单(加盖正本红章) 双方检测协议(加盖正本红章) 发票(一式两份) 箱单(一式两份) 运单(一式两份) 代理协议(一式两份) 二、双方检测协议内容要求 1(国内检测单位名称 2(检测地点 3(国内检测方联系电话、联系人 4(所需进口物品在国内检测时达到目的、工艺、标准 5(检测后达到成果归属于哪一方 6(是否付国外检测费用 7(检测费用是多少 8(双方签字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批准决定书 编号: . : 经审核~你单位《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 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暂进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予以批 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盖章,

年月日 填写规范说明: ,1,被告知单位名称, ,2,单位暂时进出境申请书编号, ,3,海关名称。 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 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 我单位拟对办 理暂时进/出境手续~特向贵关提出申请。 ,公章, 年月日 填写规范说明: ,1,海关名称: ,2,申请暂时进/出境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颜色、品牌, ,3,申请单位名称。 附件1 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 申请暂时进(出)境单位名称: 申请人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暂时进(出)境货物类别: 暂时进(出)境货物征免税类别: 申请暂时进(出)境期限: 年月日

序号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货值及币制 一次延期期限: 年月日延期事项: 二次延期期限: 年月日延期事项: 三次延期期限: 年月日延期事项: 申请人(签印): 年月日 附件2 货物暂时进/出境海关审批表 海关暂号报关单号进出境日期 北京中艺嘉业国际货运经营单位名称报关单位名称代理有限公司申请内容 经办人: 日期: 年月日隶属复核意见: 海关 审批科长: 日期: 年月日意见 审批意见: 关(处)领导: 日期: 年月日 经办人(科长): 日期: 年月日直属 海关复核意见: 职能 部门处领导: 日期: 年月日审批 审批意见: 意见 关领导: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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