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赞比亚税收协定(国税总局2011年第72号)

中国赞比亚税收协定(国税总局2011年第72号)
中国赞比亚税收协定(国税总局2011年第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10年7月26日在卢萨卡正式签署,双方分别于2011年3月21日和2011年6月1日相互通知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该协定自2011年6月30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12年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所得。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

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 愿意缔结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人的范围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第二条税种范围

一、本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或其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二、对全部所得或某项所得征收的税收,包括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对企业支付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征收的税收以及对资本增值征收的税收,应视为对所得征收的税收。

三、本协定特别适用的现行税种是:

(一)在中国:

1.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

(以下简称“中国税收”)

(二)在赞比亚:

所得税。

(以下简称“赞比亚税收”)

四、本协定也适用于本协定签订之日后增加或者代替现行税种的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收。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法所作的重要变动通知对方。

第三条一般定义

一、在本协定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外:

(一)“中国”一语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地理概念时,是指所有适用中国有关税收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包括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勘探和开发海床、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资源主权权利的领海以外的任何区域;

(二)“赞比亚”一语是指赞比亚共和国;或者赞比亚根据国际法能行使主权或管辖权的任何区域;

(三)“人”一语包括个人、公司和其他团体;

(四)“公司”一语是指法人团体或者在税收上视同法人团体的实体;

(五)“企业”一语适用于开展的任何营业活动;

(六)“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分别指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

(七)“国际运输”一语是指缔约国一方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不包括仅在缔约国另一方各地之间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

(八)“主管当局”一语,在中国方面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代表,在赞比亚方面是指赞比亚税务局局长或其授权的代表;

(九)对缔约国一方来说,“国民”一语是指:

1.任何具有缔约国一方国籍的个人;

2.任何按照缔约国一方现行法律成立的法人、合伙企业或团体;

(十)“营业”一语包括从事专业性劳务或其他独立性活动。

二、缔约一方在实施本协定的任何时候,对于未经本协定明确定义的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的以外,应当具有协定实施时该国适用于本协定的税种的法律所规定的含义,该国税法对有关术语的定义应优先于其他法律对同一术语的定义。

第四条居民

一、在本协定中,“缔约国一方居民”一语是指按照该缔约国法律,由于住所、居所、成立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或者其他类似的标准,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并且包括该缔约国和其地方当局。但是,这一用语不包括仅因来源于该缔约国的所得或坐落在该缔约国的财产而在该缔约国负有纳税义务的人。

二、由于第一款的规定,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个人,其身份应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应认为仅是其永久性住所所在国的居民;如果在缔约国双方同时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仅是与其个人和经济关系更密切(重要利益中心)的国家的居民;

(二)如果其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无法确定,或者在缔约国任何一方都没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仅是其习惯性居处所在的国家的居民;

(三)如果其在缔约国双方都有或者都没有习惯性居处,应认为仅是其国籍所属国家的居民;

(四)如果发生双重国籍问题,或者其不是缔约国任何一方的国民,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协商解决。

三、由于第一款的规定,除个人以外,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为仅是其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缔约国一方的居民。

第五条常设机构

一、在本协定中,“常设机构”一语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营业场所。

二、“常设机构”一语特别包括:

(一)管理场所;

(二)分支机构;

(三)办事处;

(四)工厂;

(五)作业场所;以及

(六)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或者其他开采或开发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常设机构”一语还包括:

(一)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但仅以该工地、工程或活动连续超过9个月的为限;

(二)企业通过雇员或雇用的其他人员在缔约国一方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但仅以该性质的活动(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在任何12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的为限。

四、虽有本条上述规定,“常设机构”一语应认为不包括:

(一)专为储存、陈列或者交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

(二)专为储存、陈列或者交付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库存;

(三)专为由另一企业加工的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库存;

(四)专为本企业采购货物或者商品,或者搜集信息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

(五)专为本企业进行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

(六)专为本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活动的结合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如果由于这种结合使该固定营业场所的全部活动属于准备性质或辅助性质。

五、虽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当一个人(除适用第六款规定的独立地位代理人以外)在缔约国一方代表缔约国另一方的企业进行活动,有权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并经常行使这种权力,该人为该企业进行的任何活动,应认为该企业在该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除非该人通过固定营业场所进行的活动限于第四款的规定。按照该款规定,不应认为该固定营业场所是常设机构。

六、缔约国一方企业仅通过按常规经营本身业务的经纪人、一般佣金代理人或者任何其他独立地位代理人在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不应认为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

七、缔约国一方的居民公司,控制或被控制于缔约国另一方的居民公司或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公司(不论是否通过常设机构),此项事实不能据以使任何一方公司构成另一方公司的常设机构。

第六条不动产所得

一、缔约国一方居民从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所得(包括农业或林业所得),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不动产”一语应当具有财产所在地的缔约国的法律所规定的含义。该用语在任何情况下应包括附属于不动产的财产,农业和林业所使用的牲畜和设备,有关地产的一般法律规定所适用的权利,不动产的用益权以及由于开采或有权开采矿藏、水源和其他自然资源取得的不固定或固定收入的权利。船舶和飞机不应视为不动产。

三、第一款的规定应适用于从直接使用、出租或者任何其他形式使用不动产取得的所得。

四、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也适用于企业的不动产所得。

第七条营业利润

一、缔约国一方企业的利润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但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的除外。如果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则其利润可以在缔约国另一方征

税,但应仅以归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

二、除适用本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外,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应将该常设机构视同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从事相同或类似活动的独立分设企业,并同该常设机构所隶属的企业完全独立处理,该常设机构可能得到的利润在缔约国各方应归属于该常设机构。

三、在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时,应当允许扣除为常设机构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行政和一般管理费用,不论其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所在国还是其他地方。

四、如果缔约国一方习惯于以企业总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所属各单位的方法来确定常设机构的利润,则第二款规定并不妨碍该缔约国一方按这种习惯分配方法确定其应税利润。但是,采用的分配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应与本条所规定的原则一致。

五、不应仅由于常设机构为本企业采购货物或商品,而将利润归属于该常设机构。

六、在执行上述各款时,除有适当的和充分的理由需要变动外,每年应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归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

七、利润中如果包括本协定其他各条单独规定的所得项目,本条规定不应影响其他各条的规定。

第八条海运和空运

一、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的缔约国征税。

二、海运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船舶上的,应以船舶母港所在缔约国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没有母港的,应以船舶经营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

三、在本条中,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利润特别包括:

(一)以光租形式租赁船舶或飞机取得的利润;

(二)使用、保存或出租用于运输货物或商品的集装箱(包括与运输集装箱有关的拖车和设备)取得的利润,

上述租赁、使用、保存或出租,根据具体情况,应是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国际运输业务的附属活动。

四、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也适用于参加合伙经营、联合经营或者参加国际经营机构取得的利润。

第九条关联企业

一、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

(一)缔约国一方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或者

(二)相同的人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管理、控制或资本,

两个企业之间商业或财务关系的构成条件不同于独立企业之间商业或财务关系的构成条件,并且由于这些条件的存在,导致其中一个企业没有取得其本应取得的利润,则可以将这部分利润计入该企业的所得,并据以征税。

二、缔约国一方将缔约国另一方已征税的企业利润——在两个企业之间的关系是独立企业之间关系的情况下,这部分利润本应由该缔约国一方企业取得——包括在该缔约国一方企业的利润内征税时,缔约国另一方应对这部分利润所征收的税额加以调整。在确定调整时,应对本协定其他规定予以注意。如有必要,缔

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相互协商。

第十条股息

一、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然而,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协商确定实施限制税率的方式。

本款不应影响对该公司支付股息前的利润征税。

三、本条“股息”一语是指从股份或者非债权关系分享利润的其他权利取得的所得,以及按照分配利润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法律,视同股份所得同样征税的其他公司权利取得的所得。

四、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作为缔约国一方居民,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缔约国另一方,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该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不适用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第七条的规定。

五、作为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公司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利润或所得, 该缔约国另一方不得对该公司支付的股息征税,也不得对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征税,即使支付的股息或未分配利润全部或部分是发生于缔约国另一方的利润或所得。但是,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或者据以支付股息的股份与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除外。

第十一条利息

一、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然而,这些利息也可以在该利息发生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10%。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协商确定实施限制税率的方式。

三、虽有第二款的规定,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的政府或地方当局、中央银行或任何完全由政府拥有的金融机构的利息,或者由缔约国另一方的政府或地方当局、中央银行或任何完全由政府拥有的金融机构担保或保险的贷款而支付的利息,应在首先提及的缔约国一方免税。

四、本条“利息”一语是指从各种债权取得的所得,不论其有无抵押担保或者是否有权分享债务人的利润;特别是从公债、债券或者信用债券取得的所得,包括其溢价和奖金。由于延期支付而产生的罚款不应视为本条所规定的利息。

五、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作为缔约国一方居民,在利息发生的缔约国另一方,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据以支付该利息的债权与该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不适用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第七条的规定。

六、如果支付利息的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应认为该利息发生在该缔约国。然而,如果支付利息的人——不论是否为缔约国一方居民——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支付该利息的债务与该常设机构有联系,并由其负担该利息,上述利息应认为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所在的缔约国。

七、由于支付利息的人与受益所有人之间或者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就有关债权所支付的利息数额超出支付人与受益所有人没有上述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时,本条规定应仅适用于在没有上述关系情况下所能同意的数额。在这

种情况下,对该利息的超出部分,仍应按各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应对本协定其他规定予以适当注意。

第十二条特许权使用费

一、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然而,这些特许权使用费也可以在其发生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5%。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协商确定实施该限制税率的方式。

三、本条“特许权使用费”一语是指为使用或有权使用任何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包括电影影片、无线电或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磁带)的版权,任何专利、商标、设计或模型、图纸、秘密配方或秘密程序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或者有关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的信息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

四、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作为缔约国一方居民,在特许权使用费发生的缔约国另一方,通过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据以支付该特许权使用费的权利或财产与该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不适用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视具体情况适用第七条的规定。

五、如果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是缔约国一方居民,应认为该特许权使用费发生在该缔约国。然而,如果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不论是否为缔约国一方居民——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常设机构,支付该特许权使用费的义务与该常设机构有联系,并由其负担该特许权使用费,上述特许权使用费应认为发生于该常设机构所在的缔约国。

六、由于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人与受益所有人之间或他们与其他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就有关使用、权利或信息所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数额超出支付人与受益所有人没有上述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时,本条规定应仅适用于在没有上述关系情况下所能同意的数额。在这种情况下,对该支付款项的超出部分,仍应按各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应对本协定其他规定予以适当注意。

第十三条财产收益

一、缔约国一方居民转让第六条所述位于缔约国另一方的不动产取得的收益,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转让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营业财产部分的动产,包括转让常设机构(单独或者随同整个企业)取得的收益,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三、缔约国一方企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或者转让属于经营上述船舶或飞机的动产取得的收益,应仅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四、转让一个公司的股份取得的收益,如果该股份价值的50%(不含)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缔约国一方的不动产,可以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五、转让第一款至第四款所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应仅在转让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一方征税。

第十四条受雇所得

一、除适用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外,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除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以外,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报酬,可以在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虽有第一款的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报酬,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一)收款人在有关纳税年度开始或结束的任何12个月中在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

(二)该项报酬由并非缔约国另一方居民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

(三)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所负担。

三、虽有本条上述规定,在经营国际运输的船舶或飞机上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报酬,应仅在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的缔约国征税。

第十五条董事费

缔约国一方居民作为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取得的董事费和其他类似款项,可以在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第十六条艺术家和运动员

一、虽有第七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作为表演家,如戏剧、电影、广播或电视艺术家或音乐家,或作为运动员,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个人活动取得的所得,可以在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表演家或运动员从事个人活动取得的所得,未归属于表演家或运动员本人,而归属于其他人时,虽有第七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所得仍可以在该表演家或运动员从事其活动的缔约国征税。

三、如果缔约国一方居民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的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活动,完全或主要由首先提及的缔约国一方或其地方当局公共资金资助,或是在缔约国双方政府文化协议或安排下进行,该项活动所得应在缔约国另一方免税。

第十七条退休金

一、除适用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因以前的雇佣关系支付给缔约国一方居民的退休金和其他类似报酬,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二、虽有第一款的规定,缔约国一方政府或其地方当局按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共福利计划支付的退休金和其他类似款项,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第十八条政府服务

一、(一)缔约国一方或其地方当局对向其提供服务的个人支付退休金以外的薪金、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二)但是,如果该项服务是在缔约国另一方提供,而且提供服务的个人是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并且该居民:

1.是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国民;或者

2.不是仅由于提供该项服务而成为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

该项薪金、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应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二、(一)缔约国一方或其地方当局支付或者从其建立的基金中支付给向其提供服务的个人的退休金,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二)但是,如果提供服务的个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并且是其国民的,该项退休金应仅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三、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应适用于向缔约国一方或其地方当局举办的事业提供服务取得的薪金、工资、退休金和其他类似报酬。

第十九条学生、学徒和企业实习人员

学生或企业实习人员是、或者在紧接前往缔约国一方之前曾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仅由于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停留在该缔约国一方,对其为了维持生活、

接受教育或培训的目的收到的来源于该缔约国一方以外的款项,该缔约国一方应免予征税。

第二十条其他所得

一、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各项所得,不论在什么地方发生,凡本协定上述各条未作规定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动产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如果所得收款人为缔约国一方居民,通过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进行营业,据以支付所得的权利或财产与该常设机构有实际联系的,不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第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消除双重征税方法

一、在中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消除双重征税如下:

(一)中国居民从赞比亚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协定规定在赞比亚缴纳的税额,可以在对该居民征收的中国税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额不应超过对该项所得按照中国税法和规章计算的中国税收数额。

(二)在赞比亚取得的所得是赞比亚居民公司支付给中国居民公司的股息,并且该中国居民公司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不少于10%的,该项抵免应考虑支付该股息公司就该项所得缴纳的赞比亚税收。

二、在赞比亚,消除双重征税如下:

赞比亚居民从中国取得的所得,按照本协定规定可以在中国征税的,对该项所得所征税款应在赞比亚对该居民征收的税收中抵免。但是,抵免额不超过该项所得应在赞比亚征税的数额。

第二十二条非歧视待遇

一、缔约国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国另一方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要求,在相同情况下,特别是在居民身份相同的情况下,不应与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国民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要求不同或比其更重。虽有第一条的规定,本规定也应适用于不是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居民的人。

二、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常设机构的税收负担,不应高于缔约国另一方对从事同样活动的本国企业征收的税收。本规定不应理解为缔约国一方由于民事地位、家庭责任给予该国居民的任何税收上的个人补贴、优惠和减免也必须给予缔约国另一方居民。

三、除适用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七款或第十二条第六款的规定外,缔约国一方企业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款项,在确定该企业应纳税利润时,应与支付给首先提及的国家居民一样,在相同条件下予以扣除。同样,缔约国一方企业对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任何债务,在确定该企业应纳税财产时,应与首先提及的国家的居民的债务一样,在相同条件下予以扣除。

四、缔约国一方企业的资本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为缔约国另一方一个或多个居民拥有或控制,该企业在该缔约国一方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要求,不应与该缔约国一方其他同类企业负担或可能负担的税收或者有关条件不同或比其更重。

五、虽有第二条的规定,本条规定应适用于所有种类和性质的税收。

第二十三条相互协商程序

一、如有人认为,缔约国一方或者双方所采取的措施,导致或将导致对其的征税不符合本协定的规定时,可以不考虑各缔约国国内法律的救济办法,将案情提交该人为其居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或者如果其案情属于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可以提交该人为其国民的缔约国主管当局。该项案情必须在不符合本协定规定的征税措施第一次通知之日起,3年内提出。

二、上述主管当局如果认为所提意见合理,又不能单方面圆满解决时,应设法同缔约国另一方主管当局相互协商解决,以避免不符合本协定的征税。达成的协议应予执行,而不受各缔约国国内法律的时间限制。

三、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通过协议设法解决在解释或实施本协定时所发生的困难或疑义,也可以对本协定未作规定的消除双重征税问题进行协商。

四、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为达成第二款和第三款的协议,可以相互直接联系。为有助于达成协议,双方主管当局的代表可以进行会谈,口头交换意见。

第二十四条信息交换

一、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交换可以预见的与执行本协定的规定相关的信息,或与执行缔约国双方或其地方当局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国内法律相关的信息,以根据这些法律征税与本协定不相抵触为限。信息交换不受第一条和第二条的限制。

二、缔约国一方根据第一款收到的任何信息,都应和根据该国国内法所获得的信息一样作密件处理,仅应告知与第一款所指税收有关的评估、征收、执行、起诉或上诉裁决有关的人员或当局(包括法院和行政部门)及其监督部门。上述人员或当局应仅为上述目的使用该信息,但可以在公开法庭的诉讼程序或法庭判决中披露有关信息。

三、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理解为缔约国一方有以下义务:

(一)采取与该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另一方的法律和行政惯例相违背的行政措施;

(二)提供按照该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另一方的法律或正常行政渠道不能得到的信息;

(三)提供泄露任何贸易、经营、工业、商业或专业秘密或贸易过程的信息或者泄露会违反公共政策(公共秩序)的信息。

四、如果缔约国一方根据本条请求信息,缔约国另一方应使用其信息收集手段取得所请求的信息,即使缔约国另一方可能并不因其税务目的需要该信息。前句所确定的义务受第三款的限制,但是这些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理解为允许缔约国任何一方仅因该信息没有国内利益而拒绝提供。

五、第三款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被理解为允许缔约国任何一方仅因信息由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被指定人、代理人或受托人所持有,或者因信息与人的所有权益有关,而拒绝提供。

第二十五条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

本协定应不影响按国际法一般原则或特别协定规定的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的税收特权。

第二十六条生效

缔约国双方应相互通知已完成本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国内法律程序,协定自后一份通知发出之日起第30天生效。本协定将适用于在协定生效年度的次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

第二十七条终止

本协定应长期有效。缔约国任何一方可以在本协定生效之日起满5年后任何年度的6月30日或以前,通过外交途径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定。在这种情况

下,本协定自终止通知发出年度的次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起终止效力。

下列代表,经各自政府正式授权,在本协定上签字,以昭信守。

本协定于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在卢萨卡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赞比亚共和国政府

代表代表

驻赞比亚大使财政与国家计划部长

李强民西通贝科?穆索科图

中国赞比亚税收协定(国税总局2011年第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执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已于2010年7月26日在卢萨卡正式签署,双方分别于2011年3月21日和2011年6月1日相互通知已完成协定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根据协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该协定自2011年6月30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12年1月1日或以后取得的所得。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 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 愿意缔结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人的范围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第二条税种范围 一、本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或其地方当局对所得征收的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二、对全部所得或某项所得征收的税收,包括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对企业支付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征收的税收以及对资本增值征收的税收,应视为对所得征收的税收。 三、本协定特别适用的现行税种是: (一)在中国: 1.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 (以下简称“中国税收”) (二)在赞比亚: 所得税。 (以下简称“赞比亚税收”) 四、本协定也适用于本协定签订之日后增加或者代替现行税种的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收。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法所作的重要变动通知对方。 第三条一般定义 一、在本协定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外: (一)“中国”一语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地理概念时,是指所有适用中国有关税收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包括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勘探和开发海床、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资源主权权利的领海以外的任何区域;

全球语言使用概况综合统计

全球语言使用概况统计

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法语、俄语、德语、意大利语 西班牙语 西班牙语像汉语一样也是世界上的大语种,是联合国五大工作语言之一.世界上有21个国家把西班牙语作为官方语言,除了欧洲的西班牙之外,拉丁美洲的绝大部分国家(除了讲葡萄牙语的巴西等)都讲西班牙语,非洲的赤道几内亚和菲律宾也把西班牙语作为官方语言.就使用人数而言,世界上有3亿2000万人讲西班牙语(包括美国讲西班牙语的2500万人),仅次于汉语和英语,居世界第三位. 西班牙语是非盟,欧盟和联合国的官方语言。使用西班牙语作为官方语言的国家有:阿根廷、玻利维亚、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萨尔瓦多、赤道几内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西班牙、乌拉圭和委内瑞拉。 西班牙语也在安道尔共和国、伯利兹、加拿大、直布罗陀、以色列、摩洛哥、荷兰、菲律宾、波多黎各、美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以及西撒哈拉被使用。 阿拉伯语 阿拉伯语即阿拉伯民族的语言,属於闪含语系闪语族,主要通行於中东和北非地区,现为27个亚非国家及4个国际组织的官方语言。以阿拉伯语作为母语的人数超过二亿一千万人,同时阿拉伯语为全世界穆斯林的宗教语言。阿拉伯语因分布广阔,因此各个地区都有其方言,而「标准」阿拉伯语则是以回教经典《古兰经》为准。 国家: 埃及苏丹阿尔及利亚摩洛哥伊拉克沙乌地阿拉伯也门叙利亚查德突尼斯索马利亚以色列利比亚约旦厄利垂亚阿联黎巴嫩茅利塔尼亚科威特阿曼卡达吉布地巴林葛摩 地区: 巴勒斯坦索马利兰邦特兰西撒国 法语 法文是下列国家的第一语言:法国(六千万人使用,包括瓜德罗普岛、马提尼克岛和圣皮埃尔和密克隆)加拿大(6,700,000使用者,特别是魁北克、新不伦瑞克)比利时(4,000,000使用者,瓦龙语是Langue d'O?l语的一种方言,与比利时法语有显着的差异)瑞士(跟德文(German),意大利文(Italian)和罗曼文四文共行) 摩纳哥法属圭亚那(Guyane fran?aise)海地 同时法文也是下列国家的主要第二语言:阿尔及利亚、黎巴嫩、毛里裘斯、摩洛哥、新喀里多尼亚、留尼

赞比亚中国驾照换赞比亚驾照指南

中国驾照换取赞比亚驾照指南 本文作者:许肖康 换驾照只需要提供护照、工作许可、中国驾驶证,以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建议把带记录的页面都复印了。(一定要有工作许可,旅游签、商务签不能用) UTH和车管所就在我们中国大使馆附件,从中国大使馆往南开,过了一个十字路口再开一会就到UTH,再往右开一会就到车管所。 1.去UTH检查 去急症室附近的地方挂号,其实就是直接交钱。检查的费用,根据我的询问,有K200或K150或K100。因为我是外国人,所以交了200,但我也听说有华人交了150或100的就挂号的。当地人一般是100,驾校的只要50。这个钱我也不清楚,太混乱了,也许是可以讲价也说不定。就算你早上去,一般也只能预约到下午2点,近视眼请必须戴眼镜,否则视力测试会不通过的。我由于是近视,所以第一项测试没通过,后来好说歹说,蒙混过关。奉劝朋友们如果近视请带眼睛,如果沟通能力不行,否则就是不通过。之后是量血压,和另外房间的印度医生测试的内科,非常简单,一般都能通过。 2.测试,交资料 车管所就在UTH附近,走路都只要10分钟。第一项就是去ROOM1 填表格和测试《道路宝典》。去的时候会发现有好多当地人在门口排队,人人拿着小本本在背什么东西,其实就是《道路宝典》中的10条基本规定。直接略过到大门口,ROOM1是在小平房的最靠里面的一件,跟门口的保安说自己来换驾照,他会让你进去,在小房间里等候,外国人是可以在里面等的(当官的下午4点就下班,所以你去太晚也不行)。一般你一和当官的说,他马上就问你,看过highway code没有,你要回答说看过,这时候他就要考你10项基本原则了,本文底部我会列出来,有英文底子的朋友可以自己背。英语不行或者记忆力不行的,据说给K100消费也可以通过。据说中国人给小费都是把钱夹在护照里面,心照不宣,我是没搞过,本人在新西兰正规院校毕业,背这个简简单单,虽然是作弊的,以下是我通过的方法: 如果你拿到Highway code《道路宝典》这本书,那么十项基本原则在书的第6章。我是通过在自己的纸上做了标记:知注判回让慢松号车学,分别一个汉字对应一条。因为是汉字,所以他们看不懂这是作弊,背的时候看一眼就算提示,很快就通过。 据说考官还有可能考你对道路标示的认识,所以如果是自己考,也必须先学习一下各种道路标示,和国内大体相同。在《道路宝典》的后半部分全是这些道路标示。 在此你要上交护照、工作证、驾照各一份的复印件。 3.填表,资料录入 考试通过后,就会给你一张表格,你在同一间房子的另外办公桌写表格。表格无非是地址,名字,护照号码,电话号码,不懂的地方别填,貌似有什么车型号什么的,我没填。之后那女的把你的资料录入到电脑中,很快就完成了。 4.拍照录指纹 在旁边的另外一个办公桌,有个女人专门负责为你拍照录指纹。很好就弄好,完成后就要去另外地方交费了。 5.付费 貌似是在ROOM11是负责收费的,跑过去,可能需要排队。注意问下保安应该先去哪个窗口,那里有2个窗口,先去一个窗口交了K70,然后又在隔壁的窗口交了K142。之后那个女人就会告诉你该去测试场地拿某个当官的签字。

赞比亚铜矿市场投资环境

赞比亚赞比亚铜矿市场投资铜矿市场投资铜矿市场投资环境 环境赞比亚概况 赞比亚为非洲中南部内陆国家,东界马拉维、莫桑比克,南接津巴布韦、博茨瓦纳和纳米比亚,西邻安哥拉,北靠刚果(金)及坦桑尼亚。 赞比亚经济主要包括农业、矿业和服务业,其中矿业占重要地位。赞比亚采矿业较发达,是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之一。其主体是铜矿和钴矿的开采和冶炼。农业是赞比亚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赞比亚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适合多种农作物生长。赞比亚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小麦、大豆、水稻、花生、棉花、烟草等。 主要出口铜、钴、锌、木材、烟草、食糖、咖啡等,其中铜出口是赞主要的外汇来源。主要进口机械设备、石油、化工产品、医药和纺织品等。 主要出口国为瑞士、中国、南非、刚果(金)和埃及等,主要进口国为南非、刚果(金)、中国、印度等。

赞比亚铜矿市场概况 赞比亚自然资源丰富,以铜为主,是世界第四大产铜国,铜蕴藏量1900万吨,约占世界铜总蕴藏量的6%,素有“铜矿之国”之称。钴是铜的伴生矿,储量约35万吨,居世界第二位。 铜矿工业对赞比亚国民经济影响很大。随着赞比亚铜矿全部矿山私有化的完成和外国投资的增加,导致赞比亚铜矿工业得到恢复发展。 赞比亚新当选的领导人加大力度兑现民粹主义的竞选承诺,提高矿产税和控制矿产出口等。但赞比亚依然需要依靠外国投资者,尤其是中国投资者对该国矿业进行投资,以维持国民经济的运转。 赞比亚投资环境世界排名: 在2013年营商环境排名中,赞比亚的营商环境排在全球185个国家和地区的第94位。

赞比亚对外资企业利润汇出的政策 1993年1月,赞比亚政府取消了外汇管制,汇率由市场调节,资本项目和现金项目项下的货币均可自由兑换,汇率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外国居民可在赞比亚外汇市场上自由交易,外国投资者的利润及红利可兑换成外币并可自由汇出境。 赞比亚同中国的关系 中国与赞比亚于1964年10月29日建交,赞是南部非洲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国家。两国传统友谊深厚,双边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发展。 卡翁达总统执政时期(1964-1991年),中国积极支持赞政府巩固政治独立、反对西方殖民主义控制的斗争,援助赞建设的坦赞铁路成为中赞乃至中非友好的丰碑。中赞关系也随之发展和密切。卡翁达总统任期内曾4次访华,他称中国为“可信赖的全天候朋友”。 多党民主运动于1991年执政后,中赞关系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双方在新形势下加大经济合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果,政治友好关系进一步巩固。 文档来源:《中国企业投资赞比亚铜矿市场前景研究报告》

去赞比亚必看———个人经验之谈

现在哥就来扒一扒在非洲地所见、所闻、及个人之见吧. 那事年地月日.哥从埃行下机后,出了赞比亚机场,看到中国银行地广告,感到很亲切(后来才知道为什么一般只能到中国银行换美元了),在去地路上.哥发现沿途地风景都不错,草很高,树很绿.天空很蓝.其次就是发现在这片土地上,没有看到山脉,基本上都是平原.(气候不错,可以穿两件,也可以穿一件.你可以走在街上看到有穿棉袄和皮衣地,也可以看到穿短裤和衬衫地黑人.年平均温度度,很适宜居住.一般每天都是阳光明媚,雨季经常下雨,不注意就下了,之后放晴).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之后哥发觉这里地黑人很黑.不过牙齿很白,一点不好地地方是黑人一般都有浓浓地味道. ().所以说黑人一般来说只要有一点点,都会去买香水来天天擦一点在身上地,用来驱味.不过据说在这里香水不贵.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开始地时候,哥一般都不出去,感觉黑人比较吓人.觉得要是出去了他们抢劫怎么办、或是发生意想不到地事情怎么办,所以前两个星期一般呆在住地地放,很少一个人出去,要出去也是很同事一起开车出去.不过后来慢慢熟悉了,哥开始一个人出去办事.没有觉得有什么危险地.因为黑人总体上来说比较友善.最多有些黑人动歪脑筋时,给它个几千小钱就行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赞比亚地货币价值比较低,最高面额为万相当于人民币除以≈元人民币.一般来说他们所几块就是几千块.为了避免数字过大,他们用来表示千.这点和一千美元相差地价甚远.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黑人们地收入差距非常大,和中国地贫富距离差距差不多,只不过中国太广,不是一下子能看出来.在非洲这么小地国家里,在其首都就可以看得出来.因为赞比亚首都卢萨卡比上饶市要小一点.要不了几十分钟地乘车路程就可以转一圈.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下面讲一下黑人地素质.也许是白人侵略后地产物,黑人守秩序地素质比国内很多人高. 本人在这里不是崇洋媚外,黑人地素质确实是比较高.他们穷,但是素质比较高.哥来到现在没有看到黑人乱扔过垃圾,也没有见过黑人乱吐痰过.行车在路上,黑人都是比较规矩地,即使没有任何摄像头,他们在行车时都是规规矩矩地等红灯变绿了才走.要是哪个人闯红灯,比较危险,因为没有人想到他会闯红灯.在他们地意识里没有为了自己方便就去闯红灯这种概念,而且大家都会很鄙视不守秩序地人.他们地路是靠左行地,通常是只能容纳下一去一来地单行道,就想火车到一样.所以经常堵车.而且开车要技术好.哥虽然在国内拿到了驾照,在这里还是不敢上路.一是怕交警,但最主要是怕技术不过关发生事故.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比较值得注意地一点是,在这样地国家里.签名是非常重要地.有时签名比你盖章还管用. 比如说到银行里去取钱,什么证件都不用,你只要签一个名就可以了.卡也不用,密码也没有.就是这么简单.当然账户里必须要有钱咯.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要轻易签名.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在这里有很多中国地产品.大大小小地都有,一般在中国超市里出现地大部分吃地用地都用.北京二锅头、贵州老干妈、大白兔奶糖等等都有.不过价格翻了好几倍.上次发现有好多人用地电脑有一行小字 . 服装累也是,本来以为店里卖地东西会是正宗货,拿起一件衣服看到后哥郁闷了半天.不过这边地皮鞋不错,看得出来是真正地皮革做地.不过美观方面不是很好,没有国内地漂亮.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在这样地国家里,工业产品地价格是很贵地.因为这个国家没有自己地工厂.没有工业成品都是靠进口.来到这里才发现,中国地物价太低了.举个例子不看报纸地人们天天抱怨国内油价高,在这样地穷国家里油价元人民币一升.哥在上饶配一把钥匙最多块钱,在这里花了多.三双袜子元人民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但是一般黑人地工资并不高.哥问了在中国人中心打扫卫生地和在一些中国餐馆工作地黑人

去赞比亚必看———个人经验之谈

来非洲已经有两个多月了。没有用时光飞逝修饰,也没有用不知不觉来形容时间。因为在这里的生活比较孤单。基本上都是在数着日子过。因为想回去,这里的生活对于像哥这样喜欢热闹的人来说。寂寞是一种罪过。 现在哥就来扒一扒在非洲的所见、所闻、及个人之见吧。 那事2011年的3月19日。哥从埃行下机后,出了赞比亚机场,看到中国银行的广告,感到很亲切(后来才知道为什么一般只能到中国银行换美元了),在去Chinese center的路上。哥发现沿途的风景都不错,草很高,树很绿。天空很蓝。其次就是发现在这片土地上,没有看到山脉,基本上都是平原。(气候不错,可以穿两件,也可以穿一件。你可以走在街上看到有穿棉袄和皮衣的,也可以看到穿短裤和衬衫的黑人。年平均温度15---25度,很适宜居住。一般每天都是阳光明媚,雨季经常下雨,不注意就下了,之后放晴)。 之后哥发觉这里的黑人很黑。不过牙齿很白,一点不好的地方是黑人一般都有浓浓的味道B.O. (Body Odor)。所以说黑人一般来说只要有一点点money,都会去买香水来天天擦一点在身上的,用来驱味。不过据说在这里香水不贵。 一开始的时候,哥一般都不出去,感觉黑人比较吓人。觉得要是出去了他们抢劫怎么办、或是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怎么办,所以前两个星期一般呆在住的的放,很少一个人出去,要出去也是很同事一起开车出去。不过后来慢慢熟悉了,哥开始一个人出去办事。没有觉得有什么危险的。因为黑人总体上来说比较友善。最多有些黑人动歪脑筋时,给它个几千小钱就行了。 赞比亚的货币价值比较低,最高面额为5万相当于人民币50000除以730≈70 元人民币。一般来说他们所几块就是几千块。为了避免数字过大,他们用pin来表示千。这点和一千美元grand相差的价甚远。 黑人们的收入差距非常大,和中国的贫富距离差距差不多,只不过中国太广,不是一下子能看出来。在非洲这么小的国家里,在其首都就可以看得出来。因为赞比亚首都卢萨卡比上饶市要小一点。要不了几十分钟的乘车路程就可以转一圈。 下面讲一下黑人的素质。也许是白人侵略后的产物,黑人守秩序的素质比国内很多人高。 本人在这里不是崇洋媚外,黑人的素质确实是比较高。他们穷,但是素质比较高。哥来到现在没有看到黑人乱扔过垃圾,也没有见过黑人乱吐痰过。行车在路上,黑人都是比较规矩的,即使没有任何摄像头,他们在行车时都是规规矩矩地等红灯变绿了才走。要是哪个人闯红灯,比较危险,因为没有人想到他会闯红灯。在他们的意识里没有为了自己方便就去闯红灯这种概念,而且大家都会很鄙视不守秩序的人。他们的路是靠左行的,通常是只能容纳下一去一来的单行道,就想火车到一样。所以经常堵车。而且开车要技术好。哥虽然在国内拿到了驾照,在这里还是不敢上路。一是怕交警,但最主要是怕技术不过关发生事故。

赞比亚铜矿带地质

赞比亚铜矿带地质 1(自然地理概况 赞比亚铜矿带,处在东经28?,南纬13?位置,呈带状展布,宽约50km,长150km左右(图1)。自西北的奇利拉邦布韦(Chililabombwe),向东南的卢安夏(Luanshya)和布瓦纳?姆库布瓦(Bwana Mkubwa)延伸。铜矿床主要赋存在矿带的两翼,由两条近乎平行的次级矿带组成。一条经布瓦纳?姆库布瓦进入扎伊尔的金森达(Kinsenda),另一条自卡皮里?姆波希(Kapiri Mposhi)的北部,经卢安夏、基特韦(Kitwe)、钦戈拉(Chingola),以及奇利拉邦布韦向边界外继续延伸。人们企图把矿床的带状分布同组成卡弗(Kafue)背斜岩层的区域几何形态联系起来,但是,这种对称性,仅仅用一般的地质概念是很难说明的。 1.1地形 该铜矿带地处中非高原的中部,海拔高约1200m。总的来说,其地理环境荒凉而寂寥,平坦而无奇特之处。但值得注意的是,靠近卢安夏的莫瓦和姆帕塔?希尔(the Muva and Mpata Hills)以及在奇利拉邦布韦附近与扎伊尔接壤的卡苏姆巴莱萨一带的地理特点。在上述地区,河流处在宽阔而平缓的山谷中,山谷中很难见到岩层露头。为此,人们不能不赞叹早期的地质勘探工作者的坚韧不拔的精神,他们为弄清某些地质现象,不得不挖掘成千上万个探槽或浅坑。 钦戈拉(Chingola)地区出现的恩昌加花岗岩露头,是一种剥蚀残余的现象。1.2水系 铜矿带的地表形态,受卡弗河制约。该河流发源于沼泽地带,由此婉蜒而下,进入宽阔的山谷。在恩昌加瀑布处,河流冲刷了较坚硬的罗安(Roan)组岩层。卡弗背斜核部不太坚硬的基底片岩和花岗岩为河流提供了良好的河道。河流在被剥蚀的背斜脊部,蜿蜒流向东方。铜矿带的各矿区因有这样一条长年河提供的水源而庆

投资赞比亚面临的外部环境

第二章投资赞比亚面临的外部环境 2.1赞比亚的政治环境 2.1.1赞比亚的基本政治制度 1991年8月修改宪法,规定:国家的最高权力归总统。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由普选产生,任期五年,可连任两届;实行总统内阁制,取消总理职位,增设副总统,内阁部长由总统从议员中任命;在总统负责制下实行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权分立的体制。允许反对党存在。1996年6月,议会再次修改宪法,增加“总统候选人父母和本人必须是赞比亚人”、“酋长不能从政”等条款。国民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实行一院制,共有150个席位,总统可另选派8位指定议员。 2.1.2赞比亚的主要党派 赞比亚的主要政治党派包括执政的多党民主运动(Movement of Multi-party Democracy 或MMD)、爱国阵线(Patriotic Front或PF)和国家发展联合党(United Party for National Development或UPND)。 其他小党派包括联合国家独立党(United National Independence Party或UNIP)、民主发展论坛(Forum for Democracy and Development)、传统党(Heritage Party)和改革党(Reform Party)。 2.1.3赞比亚的外交政策与外交关系 外交上,奉行不结盟、睦邻友好的对外政策,强调外交多元化,主张在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把“睦邻、民主、自由、人权、和平”作为外交政策的基石。注重经济外交,争取外援,吸引投资。主张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重视发展同邻国关系,致力于本地区政治、经济一体化与和平解决南部非洲地区冲突,支持建立“非洲联盟”。 与中国关系:1964年10月29日,赞比亚同中国建交。2003年11月,赞比亚总统姆瓦纳瓦萨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2005年12月,赞比亚副总统卢潘多·姆瓦佩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中国与赞比亚双边贸易额创历史新高。

中国和赞比亚经贸合作情况介绍.doc

中国和赞比亚经贸合作情况介绍 一、总体合作情况 中赞两国是“全天候”的朋友,有着悠久的传统友好合作关系。 1964年10月24日,赞比亚共和国摆脱英国的殖民统治宣布独立。1964年10月29日,刚刚独立的赞比亚共和国就与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将近四十年来,双方领导人多次互访,两国在国际交往中彼此信任,相互理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两国在经济贸易上互惠互利,相互合作。赞比亚政府一贯支持一个中国的立场,不与台湾发生任何官方关系,对联合国的人权提案始终投票支持中国的立场。中国在赞比亚独立初期,克服自身的经济困难,对赞比亚进行了多方面的经济援助,为赞比亚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特别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两国经济贸易合作在许多领域都取得了稳步发展。 中赞两国1967年签订贸易协定,1969年正式生效。1986年两国又签订经济贸易混合委员会协定, 1993年在北京召开经贸混委会第一次会议,重新签订了两国政府贸易、经济和技术合作协定。 20世纪60年代,中赞两国的贸易额不大。70年代,由于坦赞铁路等经济援助项目陆续上马,中国对赞比亚的出口剧增。1974年,双方贸易额达到3680万美元。1976年,坦赞铁路建成移交后,当地工程费用减少,中国对赞比亚的商品出口随即大幅下降。进入80年代,由于赞比亚经济困难,外汇短缺,中国对赞比亚出口进一步下滑,从1980年的740万美元下降到1987年的31万美元。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对赞比亚的出口不断增加。1996年,双边贸易总额1546万美元。1997 年双边贸易额3719万美元,比1996年翻了一番,创历史新高。1999年,双边贸易总额2007万美元,其中,中国从赞比亚进口1762万美元,向赞比亚出口840万美元。2000年,双边贸易总额10225万美元,其中,中国从赞比亚进口6939万美元,向赞比亚出口3286万美元。2002年,双边贸易总额8325万美元,其中,中国从赞比亚进口4606万美元,向赞比亚出口3719万美元。 中国对赞比亚主要出口商品为纺织产品、药品、小型机械、服装、电器产品、鞋类、化工原料、轮胎、陶瓷、旅行用品等。中国从赞比亚主要进口商品为铜、钴金属。 20世纪70年代,中国政府援助赞比亚修建了坦赞铁路,坦赞铁路成为中赞友谊的象征。 坦赞铁路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援外成套项目之一。坦赞铁路东起坦桑尼亚首都达累斯萨拉姆,西至赞比亚中央省的新卡比里姆博希(New Kapri Mopshi),全长1860公里,由中国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考察、勘测、设计并帮助坦、赞两国政府组织施工。全线共修建桥梁320座,总延长米为16520米;隧道22座,总延长米8898米;兴建车站93个;建设房屋总面积37.6万平方米。该项目于1968年5月开始进行勘测设计,1970年10月正式开工,1976年7月全部建成移交。为建设这条铁路,中国政府提供无息贷款9.88亿元人民币,共发运各种设备材料近100万吨,先后派遣工程技术人员近5万人次,高峰时期在现场施工的中国员工多达1.6万人。坦赞铁路建成后,成为坦赞两国的一条主要交通干线,为赞比亚铜金属出口提供了一条新的可靠的出海通道,打破了当时南非种族主义政权的封锁。20多年来,坦赞铁路促进了坦赞两国经济发展和城乡物资交流,铁路沿线涌现了不少新兴城镇,成为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002年,中国政府又捐赠5000万元援助赞比亚政府完成政府办公大楼的建设工程。

中国与赞比亚之间的血檀红木贸易

中国与赞比亚之间的血檀(红木)贸易Paolo O. Cerutti, Davison J. Gumbo, Kaala B. Moombe, George Schoneveld, Robert Nasi, Nils Bourland, Xiaoxue Weng 血檀原木剥皮,赞比亚/CIFOR 重要信息 ? 虽然赞比亚存在明确的林业治理法规,但近年来,一个特殊的价值链围绕着珍贵木材发展起来,这些木材称为‘血檀’并在中国市场一般以‘红木’名义出售。 ? 赞比亚政府对这个价值链从木材出口、生产与运输颁布一系列禁令。但这些禁令往往昙花一现且法理含糊,造成法律框架混乱甚至有时自相矛盾,让赞比亚的政治和经济精英继续掌控血檀贸易,并且利用它 作为直接、私人的收入来源。然而,这也令投资者却步,不愿经营长期可持续的木材业务。 ? 虽然血檀的盈利能力和存量都逐年下降,并且血檀买卖有涉嫌犯罪和被起诉的风险,但它确实给农民和樵夫带来(主要是短期的)重要的生计利益和商机。 ? 该价值链对环境有许多潜在的负面影响。我们需要对紫檀属进行更多研究,以澄清 ‘血檀’ 的植物特征,并确定其对东南非州旱地林区脆弱的生态系统有哪些广泛的影响。 ? 在短期内,一个可能的解决方案是将相关物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 ? 长远而言,我们急需更多综合性超越国家级、区域性的解决方案。现有的国家级法律不足以控制快速蔓延、空间分离和资本密集的商业模式。赞比亚政府必须通过试探和实施2015年‘森林法’中的创新措施 ( 包括社区、联营与私营的林业管理),加强保护赞比亚森林和人民的长远生计。

No. 20刊号:224 2018年5月 2 背景 在撒哈拉以南非洲 (SSA) 大部分地区,非正规经济非常重 要。非正规经济常被定义为‘未受监管的生产、供销及服务活动’ 。这些活动在SSA地区内为农村和城市人口带来关键性的现金收入和就业机会。治理非正规经济是SSA各国政府的政策难题,归因于 (i) 非正规经济对当地民生的贡献,(ii) 它经常与违规、逃税和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有所关联。鉴于全球商品交易日益频繁,全球性的资本来源也成为支持当地非正规经济的一部分。赞比亚在这趋势上也不例外。 本简报报告2016和2017年进行的研究结果,讨论赞比亚该如何更好地权衡管治非正规经济:这种支持农村生计、同时极可能损害其森林资源、又为财政收入和寻租行为提供重要机会的经济活动。为了说明全球资本 (特别是赞比亚境内的中国资本)与农村生计、环境和资源管治的关联,本简报将集中讨论红木(具体称之为‘血檀’ )的国际贸易。在赞比亚法规中,血檀以Pterocarpus chrysothrix 或P. tinctorius的科学名称出现(但并不属于中国红木国标中的木种)。‘血檀’意指单一品种还是多品种至今意见不一,因此我们加上括号以突显此名称。事实上,由于这些品种外形相似度高,造成对血檀判定不易(Cunningham 2016)。 近年来,血檀被广泛采伐、出售并从赞比亚出口,激起传 媒、民间、私营部门和政府的关注。血檀在中国价位非常 1020 304050 607080 901000 10,000 20,000 30,000 40,000 50,000 60,000 70,000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数量(立方米) 原木出口(赞比亚,数量)原木进口(中国,数量)原木出口(赞比亚,美元) 原木进口(中国,美元) 价值(百万美元) 图1 原木出口与进口(2008-2016,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统计与中国海关数据) 高,是广泛影响东南亚大部分地区及非洲和南美部分地区的红木贸易的一部份 (Huang 及 Sun 2013)。中国以原木形式进口大量深红色热带硬木来制造红木古董家具。红木过去是帝王将相专用,现在受新崛起的中产阶级垂青。 由于这项贸易的国际层面,加上全球资金在赞比亚法规和资源管治上可能发挥的推拉作用,血檀可以说是一个理想例证,用来说明一种商品的生产和贸易在理论上可以在正规经济中进行并接受严格监管,却几乎完全被归于非正规经济体系内 (Puustj?rvi et al. 2005; FEVCO 2007; Lwaile 及 Gumbo 2016)。 本简报作者举办了一系列研讨会,与政府官员讨论使得绝大部分生产仍归于非正规经济的政治和技术等因素。同时与伐木工、经纪商、买家及关键信息提供者进行了266个一对一访谈,另外在4个地区29个村庄取52个焦点小组与共494名参与者进行讨论。本简报列出这些讨论的主要结果并提出改善该价值链、扩大其正面并减低其负面影响的政策推荐。 主要研究结果及政策推荐 研究结果1:虽受法规禁止,血檀仍继续以原木方式大量出口 近期赞比亚血檀产量每年约110,000 立方米,政府收入损

世界森林资源概况

世界森林资源概况 世界森林资源概况- 弄潮儿- 绿缘思潮专业驿站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改善人类居住环境、维护全球生态平衡、保障国土生态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992年世界环发大会提出了国际森林问题,通过了《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森林问题已成为相关国际公约的重要内容和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焦点问题,全球森林资源的保护与发展越来越受到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联合国粮农组织(FAO)致力于开展以“获取全球森林信息”为目标的森林资源定期评估工作,得到了各国政府的积极参与。FAO最新开展的2005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以掌握世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进程为目的,对1990年以来全球森林资源及其功能效益变化趋势进行了监测与评估。并于2006年2月,通过联合国森林论坛发布了《2005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报告》,公布了2005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

结果,全面分析了全球及各国森林资源状况及其演变趋势。 一、世界各国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2005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报告》,2005 年全球森林面积39.52亿公顷,占陆地面积(不含内 陆水域)的30.3%,人均森林面积0.62公顷,单位面积蓄积110立方米/公顷。从世界各国情况看,森林资源呈现如下特征: (一)世界各国森林面积分布不均衡。全球三分之二的森林集中分布在俄罗斯(20.5%)、巴西(12.1%)、加拿大(7.8%)、美国(7.7%)、中国(5.0%)、澳大利亚(4.1%)、刚果民主共和国(3.4%)、印度尼西亚(2.2%)、秘鲁(1.7%)和印度(1.7%)等10个国家,其中前5个国家森林面积占全球的50%以上。有105个国家的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不含内陆水域)的比重超过全球平均水平。但世界上也有62个国家的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不含内陆水域)的比重不到10%,其中,有些国家如莱索托、吉布提、埃及、利比亚、毛利塔尼亚、科威特、摩纳哥和瑙鲁不足0.5%。

《中国与超级大国》Word文档

中国为什么成不了超级大国 自从北京奥运会之后,“中国成为超级大国”、“中国国际地位提升”、“中国没有榜样”、“中国不高兴”等等豪言壮语不绝于耳,充斥着每个角落以及国人的每根神经。导致国人逐渐意淫:中国已经是世界上的超级大国,能够在国际上发出强有力的声音,中国可以主宰世界,引领世界各国,撼动大国们的权威。除了北京奥运的八方来朝,还有亚非论坛、亚欧会议、金砖四国、20国集团金融峰会等等,中国都以正面、务实、大气的姿态傲视世界。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一、是什么掣肘中国成为超级大国? 大国心态的精髓在于包容和开放,这恰恰是中国最缺乏的。性格决定人的命运,心态也决定一个国家的高度。目前,有两种心态是最为危险,是掣肘中国走向超级大国的拦路石。 1、孤芳自赏。炫耀是自卑的写照,自欺欺人则更为可悲。中华五千年文化石最为国人所乐道,但是一场文化大革命,断裂了;中国举办一场奥运会就成为大国了,才一个花甲就足以傲视群雄了?其实国人的心态是很矛盾的,想说中国好的又觉得自己并未有什么获益,一直说中国好的又偏偏裸奔到国外去了。所以,愤青们认为这一切都是美国的错,都是月亮惹的祸。当社会遭遇不公的时候,民族主义都空前高涨,民粹主义也跃跃欲试。惹谁别惹中国,中国很强大,全世界都必须有足够的重视和尊敬。正是这样的夜郎自大,让中国一直无法摆脱“自我独大”的思想,改革开放30年后,依然没有完全走出国门。 2、敌对思想。中国经历了近代以来列强的入侵,以及执政朝代的不断更替,绵延战火不休的百年以来,对外悄然树立了“敌对思想”,也就是任何国家都是中国的“假想敌”,中国是没有朋友的。这样的局面,都是怎样造成的呢? 敌强我弱,先入为主。一个新近事例说明了这点:随着美国高调“重返”东南亚,并宣称将“完全致力于在东南亚的伙伴关系”,国内对美国此举猜度为收复失地制衡中国。在一些媒体的报道上,美国有些什么动静

中国援建国外项目运作模式

长期以来,中国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一直为非洲提;2.;3.这些援助中方表示是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真是;4.经过这些的援助中非之间有取得哪些方面的合作,;整个援助非洲项目进行了很多年了;一,非洲一直作为我朝政治资源的后援地;“不附加政治条件”只是不像西方国家一样“附加政治;而在早期外交中,兔子一直强调“第三世界国家”的利;当年,周恩来提出“中国对外援助八项 长期以来,中国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一直为非洲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例如:基建、医疗、贷款、农业、教育、人力等等。 1. 2. 3. 这些援助中方表示是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的,真是如此吗?中国援助的动机是什么?在我国大部分山区偏远地区还如此困难,却如此大力度的向外援助,值得吗?援助背后我们获得了什么? 4. 经过这些的援助中非之间有取得哪些方面的合作,非洲又为我们做过些什么? 整个援助非洲项目进行了很多年了。。主要原因无非就是这么几块,先写原因,在做些批评: 一,非洲一直作为我朝政治资源的后援地。 “不附加政治条件”只是不像西方国家一样“附加政治条件”,不等于没有“政治考量”。国际发展合作领域中,中国的身份比较特殊,身兼受援国和援助国双重角色。 而在早期外交中,兔子一直强调“第三世界国家”的利益共性,以及我朝在整个第三世界阵营中的“和平主导”作用。。那么为了体现这种折衷主义的外交策略,必然会主导这种“相互交流”。。 当年,周恩来提出“中国对外援助八项原则”,表明“中国对非洲提供援助时严格尊重受援国的主权、绝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绝不要求 任何特殊权利。在整个70年代,我国同25个非洲国家建交,并对许多非洲国家进行了无偿的经济援助。仅在1965到1969年之间,中国对非援助总额就高达2亿美元,主要用于诸如坦桑尼亚、赞比亚以及几内亚等“核心盟国”的建设。 那么在中国在涉台、涉藏、人权、入世、申奥、申博、联合国改革等诸多问题上得到了广大非洲国家的支持。。这种话语权在国际博弈中是需要的,政治联盟的体量一定程度上会是对话语境有很多微妙的变化。。

非洲国家与地区 非洲概况

非洲国家与地区非洲概况 非洲国家与地区 非洲概况 非洲位于地球的西南部,东濒印度洋,西临大西洋,在拉丁语中意为“阳光灼热的地方”。全非洲有56个国家和地区,人口约8.51亿,约占世界人口总数的1 5.5%,居民主要有黑种人的白种人。非洲面积约5020万平方千米,约的20.2%,为世界第二大洲。语言约有800种,分属苏丹语系、尼日尔一科尔多凡语系、尼罗-撒哈拉语系、亚一非语系和科伊桑语系,非洲人大多信奉原始宗教和伊斯兰教。 非洲历史 非洲是人类文明最早的发祥地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孕育了世界最古老的文明国家——埃及。继埃及之后,北部非洲陆续成为迦太基、希腊、罗马文明的重要地区。中世纪,非洲农牧业、商业发展水平较高。中世纪后,在尼日尔河、塞内加尔河流域建立了不少王国。1 5世纪后,西方殖民者相继侵入,贩卖奴隶,掠夺财富和土地。“二战”后,非洲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各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 非洲地势 非洲海岸比较平直,缺少海湾和半岛,是各洲中岛屿最少的

一个洲。大陆北宽南窄,呈倒三角形。非洲为高原大陆,地势较平坦,南北两端有山脉,平均海拔750米。非洲以风沙地貌为主,沙漠面积占全洲面积的1/5。世界最大的撒哈拉沙漠位于其北部,东部有世界著名的“东非大裂谷”。非洲多峡谷、急流和瀑布,拥有世界最长的河流——尼罗河以及流域面积和流量位居世界第二位的刚果河。非洲湖泊多集中分布于东非高原,多为断层湖,其中维多利亚湖是非洲最大的湖泊和世界第二大淡水湖。坦噶尼喀湖是世界第二深水湖。 非洲气候 非洲有“热带大陆”之称,其气候特点是高温、少雨、干燥。雨水分布不均匀,气候带分布南北对称。赤道横贯中部,降水量从赤道向南北两侧减少。赤道多雨带,是世界上降水最多的地区之一;撒哈拉和纳米布沙漠中的许多地区年降水量在10毫米以下,甚至数年无雨,是世界上大面积雨量最少的地区。全洲95%以上的地区,年平均气温在20℃以上。野生功物的乐园 非洲有“天然动物"之称,野生动物资源极为丰富,大型哺乳习胪有100多种,淡水鱼有2000余种,鸟类达400种以上。非洲有许多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主要有坦桑尼亚的恩戈罗恩戈罗保护区和塞伦盖蒂国家公园、南非的克鲁格国家公园、赞比亚的卡富埃国家公园、西非的科莫埃国家公园、

中国在赞比亚的真实存在

超越争议的非洲开发中国在赞比亚的真实存在 40年前,坦赞铁路刚刚开工,那是中国援助非洲弟兄的标志。而40年后在赞比亚,中国在海外最大的矿产企业年产10万吨铜,最大的中非农业合作项目铺开几千公顷,“赞比亚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拔地而起。 40年前,中国曾总计派出5.6万人次工程设计和施工人员,打造象征中非友谊的钢铁道路——坦赞铁路。如今,大气磅礴的时代过后,空旷的站台上甚至能隐隐传来风声。 “中国”,无处不在 中国的银行,大标牌闪闪发亮。 南部非洲大陆的雨季刚刚结束,雨水的下一次到来恐怕还要等待长达半年的时间。 在首都卢萨卡,一位典型的赞比亚市民很可能发现,他一天中的生活将与“中国”这个陌生又熟悉的事物发生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吃个早饭。当地传统食品希玛,原料玉米却产自距卢萨卡50公里的中国国企,中垦农场。 他走上街头。在繁华的商业街开罗路上,“中国银行”的大标牌闪闪发亮。即便是其他建筑,他听说,中国公司已经占据了赞比亚建筑市场80%的份额。 不论手机还是固定电话,他打个电话,都得使用由中国的华为和中兴公司架设的通讯网络。他打开报纸看到连篇累牍的党派争斗,反复争论的话题,是关于中国的矿业公司、中国的商人。 卢萨卡街头没有麦当劳,但他可能会遇到“远东饭店”或者“四川饭店”,满街的连锁超市“Budget Store”是中国人开的,当地最大的购物市场“Kamwala”是中国公司修建的。 他累了回家。中国制造的电视机里却传来新闻,“总统班达在访华期间同中国政府签订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政府将把贷款的70%用于本国公路建设……” “资源报国”,“我们虽然是企业经营,但也要兼顾政治责任。” 从赞比亚首都卢萨卡出发,一路向北,大约5个小时的车程,就可以进入铜带省(Copperbelt),到达赞比亚第二大城市基特韦(Kitwe)。“铜带”指的是一条长250公里、宽65公里、向西北延伸至刚果(金)的铜资源区。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沉积型铜矿床,赞比亚境内已探明储量为12亿吨。矿业,是这个国家的支柱。“到目前为止,这是中国在境外唯一已经正常生产和盈利的矿山。”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色集团)总经理罗涛告诉记者。 罗涛指的是离基特韦30公里处,著名的谦比希铜矿区。1998年,中色集团旗下的中色

世界七大洲各国的分布及概况世界各国划分一览表大全

亚洲(48个国家)? 东亚:中国、蒙古、朝鲜、韩国、日本(5)? 东南亚: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 亚、东帝汶(11)? 南亚: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7)? 中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5)? 西亚:阿富汗、伊拉克、伊朗、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 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阿曼、也门、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耳其、塞浦路斯(20)? 注:锡金现已并入印度成为其一个邦,所以这里不出现 欧洲(43个国家/1个地区)? 北欧:芬兰、瑞典、挪威、冰岛、丹麦法罗群岛(丹)(6)? 东欧: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白俄罗斯、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7)? 中欧: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奥地利、瑞士、列支敦士登(8)? 西欧: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摩纳哥(7)? 南欧: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马其顿、阿尔巴尼亚、希腊、斯洛文尼亚、克罗地 亚、波斯尼亚和墨塞哥维那、意大利、梵蒂冈、圣马力诺、马耳他、西班牙、葡萄牙、安道尔(16) 北美洲(23个国家/13个地区)? 北美:加拿大、美国、墨西哥、格陵兰(丹)(4)? 中美洲: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7)? 加勒比海地区:巴哈马、古巴、牙买加、海地、多米尼加共和国、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基茨和尼维斯、多米尼克、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波多黎各(美)、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安圭拉(英)、蒙特塞拉特(英)、瓜德罗普(法)、马提尼克(法)、 荷属安的列斯、阿鲁巴(荷)、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开曼群岛(英)、百慕大(英)(25) 南美洲(12个国家/1个地区)? 北部: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法属圭亚那、苏里南(5)? 中西部: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3)? 东部:巴西(1)? 南部: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4) 非洲(53个国家/6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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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48个国家) 东亚:中国、蒙古、朝鲜、韩国、日本(5) 东南亚:菲律宾、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马来西亚、文莱、新加坡、印度尼西亚、东帝汶(11) 南亚:尼泊尔、不丹、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7) 中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5) 西亚:阿富汗、伊拉克、伊朗、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

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阿曼、也门、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耳其、塞浦路斯(20) 注:锡金现已并入印度成为其一个邦,所以这里不出现 欧洲(43个国家/1个地区) 北欧:芬兰、瑞典、挪威、冰岛、丹麦法罗群岛(丹)(6) 东欧: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白俄罗斯、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7) 中欧: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德国、奥地利、瑞士、列支敦士登(8) 西欧:英国、爱尔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摩纳哥(7) 南欧: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马其顿、阿尔巴尼亚、希腊、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墨塞哥维那、意大利、梵蒂冈、圣马力诺、马耳他、西班牙、葡萄牙、安道尔(16) 北美洲(23个国家/13个地区) 北美:加拿大、美国、墨西哥、格陵兰(丹)(4) 中美洲:危地马拉、伯利兹、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7)加勒比海地区:巴哈马、古巴、牙买加、海地、多米尼加共和国、安提瓜和巴布达、圣基茨和尼维斯、多米尼克、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波多黎各(美)、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属维尔京群岛、安圭拉(英)、蒙特塞拉特(英)、瓜德罗普(法)、马提尼克(法)、 荷属安的列斯、阿鲁巴(荷)、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开曼群岛(英)、百慕大(英)(25) 南美洲(12个国家/1个地区) 北部: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法属圭亚那、苏里南(5) 中西部: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3) 东部:巴西(1) 南部: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巴拉圭(4) 非洲(53个国家/6个地区) 北非:埃及、利比亚、苏丹、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亚速尔群岛(葡)、马德拉群岛(葡)(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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