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单位资格条件(精)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单位资格条件(精)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单位资格条件(精)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单位资格条件

(征求意见稿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该具备的资格条件,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核安全局颁布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中列出的各类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的资质审查。

3.许可条件

3.1 法人条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3.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申请单位必须取得GB/T 19001(或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申请单位应根据《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 及其导则的要求,结合所申请活动的技术和管理特点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核质保体系。

该体系应得到有效实施。

3.3 制造能力要求

申请单位的人员、厂房和装备、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状况应当与所申请目标产品的制造要求相适应,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该具备的制造能力条件分别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3.4 模拟件制作要求

申请单位应针对所申请的目标产品,选择有代表性的模拟件进行试制,试制活动从原材料采购开始,包括加工、检验、装配等各中间环节,直至所有的检测、试验项目完成为止。在模拟件制作过程中,申请单位所须具备的同目标产品制造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应得到体现,同时,申请单位已经建立的核质保体系也应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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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附二: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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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目录

1. 反应堆压力容器和稳压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2. 主泵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3. 蒸汽发生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4. 不锈钢主管道制造(包括预制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5. 核级铸、锻件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6. 一回路主设备支承件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7. 控制棒驱动机构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8. 堆内构件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9. 核二、三级泵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10.核二、三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11.核二、三级热交换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12.核级阀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13.核一、二、三级管道(主管道除外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14.核一、二、三级传热管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15.核级配管和管件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16.核级波纹管、膨胀节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17.核级管道支承件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18.核级闸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19.核级阻尼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20.核级风机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21.核级压缩机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22.核级机械贯穿件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23.核级法兰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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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应堆压力容器和稳压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1.1 人员方面

1.1.1 总则

反应堆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配备机械制造、焊接、热处理、无

损检验、材料、质量保证等各类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不应低于本单位职工的15%,且不少于100 人。

1.1.2 关键技术岗位要求

技术负责人(如总工、技术副经理、技术总监等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至少有5 年从事相似产品制造的经验,其中至少一人应具有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执业资格。

各主要制造环节(如材料、机加工、焊接、热处理、功能性试验等的技

术责任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和3 年以上的相关活动经验。焊接技术人员数量

应不少于10 人,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5 年以上相关活动的经验。

1.1.3 质保人员

申请单位应至少有5 名专职质保(QA人员,其中质保负责人应具有高级

技术职称和5 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的经验。

1.1.4 焊接操作人员

从事反应堆压力容器(RPV和稳压器焊接作业的焊接人员应当取得核级资

格证书。持证焊工的数量应不少于20 人,焊工持证项目应满足RPV 和稳压器的制造需要。

1.1.5 无损检验人员

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应当取得核级资格证书。持证无损检验人员的数

量和项目应满足RPV 和稳压器的制造需要,即RT、UT 项目应具有核Ⅲ级人员, VT、MT、PT、RT、UT 等每一项目至少都应具有2 名核Ⅱ级以上人员。

1.1.6 理化性能检验人员

申请单位应配备专职的理化性能检验人员,在数量上应保证化学成分分析、

力学性能测试、金相检验等每一检验项目至少都具有2 名持有合格资质的人员。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示范文本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国家监督管理的特种设备范畴 目前我国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是国家质检 总局,根据20xx年最新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其监察 的范围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 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7大类。 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规章如下。 (1)电梯原劳动部《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的通知》(劳 安字[1992]13号,1992年12月24日)。 (2)起重机械原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督规定》(劳 安字1-1991]8号,1991年3月21 IE])。 (3)客运架空索道原劳动部《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 监督规定》(劳安字[1991]11号,1991年4月16日)。

(4)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技监局发E1994]08号,1994年4月13日)。 (5)压力管道原劳动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督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1996年4月24日)。 (6)防爆电气(器) 原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国家机械委员会、煤矿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石油化工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劳人护E1987]36号,1987年12月16 let)。二、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内容 锅炉和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具爆炸危险性的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不仅破坏设备本身,还会破坏附近的设备和建筑物,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给国家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为防止发生事故,对特种设备必须从产品设计、制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工作-生态环境部

附件2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 安全检验工作流程的说明 2008年《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国家核安全局基本建立了适应我国核电发展现状的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工作制度。安全检验工作在督促设备采购单位提升采购监造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造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安全检验合格审批”被确定为环境保护部33项行政许可事项之一,为了更好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满足“既不下放、又不委托”要求,建立更加规范、严密、高效的安检工作制度,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对现有安全检验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优化,并申请了“国家核安全局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专用章”(简称安检专用章),用于批准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口岸检查放行单》和《开箱文件审查单》。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原有安检工作流程 2012年5月,按照《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原则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发布了《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大纲》(试行),安全检验工作划分为口岸文件审查、开箱文件审查、开箱见证检查和安全性能试验见证检查四个阶段。 工作职责方面,国家核安全局机关(简称局机关)全面负责安全检验归口管理;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简称核安全中心)

具体负责口岸文件审查放行、开箱文件审查放行、核设施场外的开箱见证检查和编制机组安全检验总报告等工作;环境保护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简称地区监督站)负责核设施场内的开箱见证检查和安全性能试验见证检查工作。 工作流程方面,口岸文件审查、开箱文件审查和设备实体开箱见证检查工作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检查结果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工作接口方面,核安全中心完成口岸、开箱文件审查后,向报检单位出具《口岸检查放行单》和《开箱文件审查报告》;设备在设施场内开箱检查的,核安全中心出具《安全检验工作联系单》,通知地区监督站;在核设施场外开箱检查的设备,核安全中心完成见证检查工作后,向报检单位出具《开箱见证检查报告》;在核设施场内开箱检查的设备,各地区监督站完成见证检查工作后,向核安全中心出具《开箱见证检查报告》;设备安全性能试验见证检查工作完成后,各地区监督站向核安全中心出具《安全性能试验见证检查报告》;机组装料前调试工作完成后,核安全中心出具《机组安全检验总报告》,报送国家核安全局。 工作进度方面,目前核安全中心完成口岸文件审查工作需5个工作日左右,开箱文件审查工作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不包括技术问题澄清时间),考虑到两次文件流转时间,进口设备开箱检查之前,安检文件审查放行所需要的总体时间约为30个工作日。 对比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总体要求,目前的安检工作还存在如下不足:

HAF601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已于 2007年 12月 25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年第四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年 1月 1日起施行。 1992年 3月 4日国家核安全局、机械电子工业部、能源部发布的《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同时废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 二○○ 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主题词 : 环保法规民用核安全设备令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许可 第三章质量管理与控制 第四章报告与备案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运离民用核设施现场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维修活动的,应当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批制定并发布。 第四条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范围和条件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 第五条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进行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做好监造和验收工作;对在役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进行检查、试验、检验和维修,并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使用和运行安全承担全面责任。 第六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许可 第七条申请领取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或者安装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按照拟从事的活动种类、设备类别和核安全级别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领取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许可证的单位,应当按照无损检验方法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无损检验方法包括射线检验 (RT 、超声检验 (UT 、磁粉检验(MT 、涡流检验(ET 、渗透检验(PT 、泄漏检验(LT 、目视检验(VT 等。 第八条申请领取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或者无损检验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 (一具有法人资格;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有关业绩方面要求的通知 国核安函[2011]118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有关业绩方面要求的通知 国核安函[2011]118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管理要求,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现对条例及配套规章中有关业绩方面的要求明确如下: 一、“相关工作业绩”和“相近工作业绩”的定义 “相关工作业绩”是指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申请单位从事过与拟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类别和设备类别相同的活动;“相近工作业绩”是指核设施中非核级同种设备或常规工业中相类似设备的活动业绩。 二、关于取证申请的业绩要求 申请单位应具备五年以上和近五年内的核设施中非核级同种设备工作业绩,且须向我局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针对核安全机械设备,初次提出取证申请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领核2、3级设备的许可证。 三、关于扩证申请的业绩要求 申请单位应具有同种设备五年以上和近五年内的相近工作业绩,且须向我局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同时: (一)针对核安全机械设备,申请由核2、3级扩至核1级的单位,须具有原许可活动范围内核2、3级同种设备的供货业绩和良好的质量史; (二)申请增加设备品种的单位,须具有原许可活动范围内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质量史。 四、关于延续申请的业绩要求 (一)对于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无损检验的持证单位,持证期间须有原活动范围内相应的活动业绩,并且质量史良好; (二)对于核安全设备安装的持证单位,持证期间须有原活动范围内的核安全设备安装业绩或有常规岛安装业绩; (三)具备完整的合同、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的核设施备品制造活动可作为相关业绩; (四)关于许可证到期时正在执行的合同,因相关活动还未完成,质量还存在不确定性,不能作为业绩。 五、所申请许可范围国内持证单位数量不足三家的,其业绩可视情况特殊处理。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核安全设备业绩通知 抄送: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核电工程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单位资格条件(精)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单位资格条件 (征求意见稿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该具备的资格条件,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核安全局颁布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中列出的各类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的资质审查。 3.许可条件 3.1 法人条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3.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申请单位必须取得GB/T 19001(或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申请单位应根据《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 及其导则的要求,结合所申请活动的技术和管理特点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核质保体系。 该体系应得到有效实施。 3.3 制造能力要求

申请单位的人员、厂房和装备、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状况应当与所申请目标产品的制造要求相适应,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该具备的制造能力条件分别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3.4 模拟件制作要求 申请单位应针对所申请的目标产品,选择有代表性的模拟件进行试制,试制活动从原材料采购开始,包括加工、检验、装配等各中间环节,直至所有的检测、试验项目完成为止。在模拟件制作过程中,申请单位所须具备的同目标产品制造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应得到体现,同时,申请单位已经建立的核质保体系也应得到有效实施。 -2- 附一: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附二: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3- 附一: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目录 1. 反应堆压力容器和稳压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2. 主泵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3. 蒸汽发生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4. 不锈钢主管道制造(包括预制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5. 核级铸、锻件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6. 一回路主设备支承件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制造能力要求

科普消防安全知识

科普消防安全知识 一、燃烧必须具备的条件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 1、可燃物质。凡是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一般都称为可燃物质。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氢气、钠、镁等。 2、有助燃物质。凡能和可燃物发生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称为助燃物质。如:空气、氧、氯、过氧化钠等。 3、要有着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叫做着火源。如:明火、赤热体、火星、聚焦的日光、机械热、雷电、静电、电火花等。 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上3个燃烧所必需的条件,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但是某些条件下,除要具备了燃烧的三要素外,还要有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有足够的可燃物质。若可燃气体或蒸汽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够,燃烧就不会发生。例如: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汽油,能立即燃烧,但若用火柴在常温下去点柴油,却不能燃烧。 第二、要有足够的助燃物质。燃烧若没有足够的助燃物,火焰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如在密闭的小空间中点蜡烛,随着氧气的逐渐耗尽火焰会最终熄灭。 第三、要让引火源达到一定的温度,并具有足够的热量。如火星落到棉花上,很容易着火,而落在木材上,则不易起火,就是因

为木材燃烧需要的热量较棉花为多。白磷在夏天很容易自然着火,而煤则不然,这是由于白磷燃烧所需要的温度很低(34oC),而煤所需的燃烧温度很高(3652oC)。 二、火场上如何逃生 逃生的方法因火场上的火势大小、被围困人员所处的位置和使用器材不同而有所不同。概括起来讲,主要有如下几种:(一)立即离开危险区 一旦发现自己处在火场的最危险地区,生命受到威胁时,要立即停止一切工作,争分夺秒,设法脱险。脱险时,要观察、判断火势情况,明确自己所处环境的危险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逃生措施和方法。 (二)选择简便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设施 选择逃生路线,应根据火势情况,优先选用最简便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措施。如楼房着火时,首先要选用安全楼梯、室外疏散楼梯、普通楼梯、消防楼梯等,特别是防烟楼梯,室外疏散楼梯,更为安全可靠,在火场逃生时应充分利用。 若以上通道被烟火封锁,可考虑利用阳台、窗口、屋顶、落水管、避雷针等脱险。 (三)使用简便防护器材 火场上的烟雾含有许多有毒有害的粒子,因此逃生时要注意隔开浓烟,可用湿毛巾、湿口罩捂住口鼻,若无水时,使用干毛巾、干口罩也可以,在穿过烟雾区时,要将口鼻捂严,还要尽量贴近地

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正确使用,精心维修保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改率、事故结案率符合规定要求,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使用。 (一)三落实 “三落实”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含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法规规定的相关文件。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也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于特大安全事故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予以责任追究。这些无疑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内,设置相应数量具有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和安全技术,懂得法律法规、管理业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应急处理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从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2、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 (1)协助使用单位领导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及试车。 (3)组织制定或修订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编制特种设备的年检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销。 (7)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参加特种设备的事故抢救、调查、分析、报告、处理;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管理规定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核安全局的规定统一组织考核,经国家核安全局核准,由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资格证书。 第三条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人员应按本规定进行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方法和级别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方法包括超声、射线、磁粉、渗透、涡流、目视、泄漏检验等。国家核安全局认为有必要时,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其他无损检验方法的人员考核和管理工作也应满足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国家核安全局设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核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制订相关管理办法、核准资格或认可在国内从事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人员的资格、组织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核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建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委会”),负责组织审查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考核中心(以下简称“考核中心”)的资格,负责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考试和鉴定工作。 第七条鉴委会成员组成至少应包括核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工业部门及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的代表以及核安全与核工程方面的专家,其中绝大多数成员应为已取得Ⅲ级证书的无损检验方面的专家。鉴委会的成员名单应报国家核安全局备案。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鉴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将审查和认可的考核中心报经国家核安全局核准,组织制订考试大纲,编制有关无损检验方法的考试题库,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书颁发以及档案管理等。

安全科普知识问答题

安全科普知识问答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人们通常把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煤气等可燃性气体都叫做煤气。煤气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但如果使用不当,它也会造成灾难。下列使用方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使用人工点火的燃气灶具,在点火时,要坚持“火等气”的原则,即先将火源凑近灶具然后再开启气阀; B.经常保持燃气器具的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检修;使用过程中遇到漏气的情况,应该立即关闭总阀门,切断气源; C.燃气使用十分方便,即使燃气器具处于工作状态,只要其运行稳定,门窗关闭完好,人也可以长时间离开; D.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2.生活中发生烫伤,可以采取以应急措施,下列措施中不正确的是: () A.对只有轻微红肿的轻度烫伤,可以用冷水反复冲洗,再涂些清凉油就行了。 B.烫伤部位已经起小水泡的,可以直接用小刀或细针将其弄破,然后再涂抹一些药膏,以加快药物吸收。 C.烫伤比较严重的,应当及时送医院进行诊治。 D.烫伤面积较大的,应尽快脱去衣裤、鞋袜,但不能强行撕脱,必要时应将衣物剪开;烫伤后,要特别注意烫伤部位的清洁,不能随意涂擦外用药品或代用品,防止受到感染,以免给医院的治疗增加困难。

3.烟花爆竹在许多城市已经明令禁止燃放了,但在有些地方仍然是允许的。在明令禁止的地方,大家要认真遵守当地的有关法规;在允许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时该注意安全,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儿童燃放爆竹时应该由大人带领。 B.为了防止发生火灾,严禁在阳台、室内、仓库、场院等地方燃放鞭炮。也不1允许在商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燃放。 C.燃放时,应将鞭炮放在地面上,或者挂在长杆上,不要拿在手里,这样做很危险,容易发生伤害。 D.点燃鞭炮后,若没有炸响,应马上上前查看,及时排除隐患。 4.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下列做法中不安全的行为是: () A.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B.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C.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D.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在确认前后左右都没有车后,可以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5.当在居住的楼房中遭遇火灾时,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自救逃生,减少人身伤亡损失。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doc

第三部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单位: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章)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特种设备监管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 二、监督检查内容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存在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国家命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按要求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

登记;是否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定期检验; (五)特种设备销售、出租单位是否存在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或者国家命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等行为; (六)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运营使用单位,是否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投入使用前是否按要求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放置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等; (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存在未经核准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工作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地级市的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安排对以下单位进行检查: 1.取得许可资质未满1年的; 2.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

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管理要求试行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管理要求(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活动的监督管理,明确设备调配的管理方式,提高设备调配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制定本管理要求。 第二条 编制本要求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0号令) (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 (三)《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其导则 (四)《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检查大纲(试行)》(国核安函〔2012〕75号) (五)《关于公布<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国核安发〔2007〕168号) (六)《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民用核安全设备类别许可范围的通知》(国核安发〔2012〕106号) 第三条 本管理要求所指的调配活动是指一台机组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至另一台机组的单向活动。两台机组之间民用核安全设备互换应视为两项调配活动。

目前,纳入许可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指《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国核安发〔2007〕16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民用核安全设备类别许可范围的通知》(国核安发〔2012〕106号)确定的设备类别。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部门规章,国家核安全局负责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涉及的单位或部门包括: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机关 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一司) 核电安全监管司(核二司)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派出机构 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北站) 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地区监督站) —环境保护部技术后援单位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安全中心)及其他技术后援单位 第五条 国家核安全局机关全面负责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并为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活动提出管理要求。国家核安全局机关各部门的职责是: 核一司负责归口管理核设施现场外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活动的监督管理。

全国安全科普知识学习材料

全国安全科普知识学习材料 (三) 全国安全科普知识学习材料(三)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一. 单项选择题 1.集装箱和成组货物的危险货物标志应该贴在( C ) 。 A. 侧面和顶端 B. 两个顶端 C.4 个侧面 2. 下面( A ) 是化学品标签中的警示词。 A.危险、警告、注意 B. 火灾、爆炸、自燃 C. 毒性、还原性、氧化性 3.标明了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和防护基本要求的是( B ) 。 A.化学品标志 B. 化学品安全标签 C. 危险化学品标志 4. 浓硫酸属于( B ) 化学品。 A. 爆炸品 B. 腐蚀品 C. 易燃液体 5.下面对剧毒品的描述中, ( C )是错误的? A.不准露天堆放 B. 必须双人收发 C. 不能用玻璃瓶储存 6.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可以使用( B ) 采暖。 A.蒸汽 B. 热水 C. 机械 7.下面( A ) 物质属于自燃物品? A.黄磷 B. 盐酸c. 丙酮 8.工业上使用的氧化剂要与具有( A ) 性质的化学品远远分离。 A. 还原性物品 B. 惰性气体 C. 腐蚀性液体 9. 搬运剧毒化学品后,应该( A ) 。 A.用流动的水洗手 B. 吃东西补充体力 C. 休息 10. 强酸灼伤皮肤不能用( A ) 冲洗。 A. 热水 B. 冷水 C. 弱碱溶液 11.吸湿性强、遇水释放较多热量的化学品沾染皮肤后应立刻( C ) 。 A.用清水清洗 B. 用冷水清洗 C. 用软纸、软布抹去 12.遇水燃烧物质起火时,不能用( B ) 扑灭。 A.干粉灭火剂B 泡沫灭火剂C. 二氧化碳灭火剂 13.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 应该向( B ) 方向疏散。 A.下风 B. 上风 C. 顺风 14. 进行腐蚀品的装卸作业应该戴( B ) 手套。 A.帆布 B. 橡胶 C. 棉布 15. 以下物品中露天存放最危险的是( C ) 。 A 氯化钠B. 明矾C 遇湿燃烧物品 16. 在易燃易爆场所穿( C ) 最危险。

HAF604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 第三章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的监造、装运前检验、监装和验收 第五章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以下简称“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以及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 第三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境外单位进行注册登记管理,并对其从事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检验机构依法对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进行安全检验。 第四条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在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对外贸易合同中,明确约定下列主要内容: (一)境外单位应当配合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有关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造、装运前检验、监装和验收等方面的要求; (三)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技术条件和安全检验的相关事项。 第二章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 第五条境外单位应当事先到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拟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或者安装活动的,应当按照活动种类(设计、制造、安装)、设备类别和核安全级别提出申请。 拟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应当按照无损检验方法提出申请。无损检验方法包括:射线检验(RT)、超声检验(UT)、磁粉检验(MT)、涡流检验(ET)、渗透检验(PT)、泄漏检验(LT)、目视检验(VT)等。 第六条申请注册登记的境外单位,应当符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主要包括: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为所在国家(地区)合法设立的经营企业; (三)具有与拟从事活动相关的工作业绩,并且满5年以上; (四)具有与拟从事活动相适应的工作场所、设施和装备,以及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与拟从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六)已取得所在国核安全监管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七)使用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技术是成熟的或者经过验证的; (八)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认可的标准。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已于2007年12月25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四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995年6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及焊接操作工培训、考试和取证管理规定(HAF603)》同时废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周生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主题词: 环保法规焊工焊接操作工令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考试内容和方法 第四章考试结果评定、证书颁发与管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的资格管理,保证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焊接质量,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的资格管理。

第三条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活动的焊工、焊接操作工依据本规定参加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活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准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其主要职责是: (一)选定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以下简称“考核中心”); (二)组织制定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试大纲、基本理论知识考试题库,并组织焊工、焊接操作工基本理论知识考试; (三)监督检查考核中心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四)审查考核中心的考试计划和考试结果,并向考试合格的焊工、焊接操作工颁发资格证书; (五)归档和保存持证焊工、焊接操作工的有关资料。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鉴定委员会,具体履行相关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定为考核中心: (一)建立了健全的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质量保证体系,具有完善的考核和管理制度、考试细则、满足考试要求的焊接工艺规程和专项理论知识考试题库等; (二)具有5年以上的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业绩,且考核焊工、焊接操作工不少于300人次;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活动相适应的场地,包括技能操作考试场地(至少20个工位)、理论考试教室、钢材库或者试件库、焊材库、检验场地、档案库或者资料库等; (四)具有与拟从事的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活动相适应的设备,包括焊接设备、焊条和焊剂烘干设备、试件和试样制作设备、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设备、热处理设备及测量工具等; (五)人员组成至少包括: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职焊接专业技术人员3名,专

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

附件一: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国家核安全局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计批准与备案 第三章制造许可与备案 第四章运输批准与备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实施《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运输安全许可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等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将对放射性物品实施分类管理,放射性物品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设计批准书。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制造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制造许可证。 二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备案。 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存档备查。 一类、二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其制造的一类、二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统一编码,并将编码清单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其制

造的三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型号和数量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其使用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能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使用境外单位制造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使用批准书。 使用境外单位制造的二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设计批准与备案 第四条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档案管理,如实记录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和安全性能评价过程。 第五条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应当满足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标准,其设计单位可通过试验验证或采用可靠、保守的分析论证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价。 第六条申请领取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拟从事设计活动相关或者相近的工作业绩,并且

网络安全知识科普试题

网络安全知识科普题目 一、单选题 1. 下面哪些行为导致电脑被安装木马程序可能性最大() A. 上安全网站浏览资讯 B. 发现邮箱中有一封陌生邮件,杀毒后下载邮件中的附件 C. 下载资源时,优先考虑安全性较高的绿色网站 D. 搜索下载可免费看全部集数《长安十二时辰》的播放器参考答案:D 答题解析:务必在正规应用商店下载播放器,不要安装不明来源的播放器,防止电脑被安装木马程序。 2. 以下哪种不属于个人信息范畴内() A. 个人身份证件 B. 电话号码 C. 个人书籍 D. 家庭住址 参考答案:C 答题解析: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个人书籍属于私有财产,不属于个人信息范畴。

3. 国家()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A. 公安部门 B. 网信部门 C.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D 通讯管理部门 参考答案:B 答题解析:《网络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4. 关于注销App的机制,不正确的是() A. 注销渠道开放且可以使用,有较为明显的注销入口 B. 账号注销机制应当有简洁易懂的说明 C. 核验把关环节要适度、合理,操作应便捷 D. 找不到注销入口,联系客服注销不给予回复 参考答案:D 答题解析:App开发运营者应当设置合理的注销条件,符合用户习惯。 5. 以下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A. 在社交网站类软件上发布火车票、飞机票、护照、照片、日程、行踪等 B. 在图书馆、打印店等公共场合,或是使用他人手机登录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所辖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的规范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特种设备:指国务院、劳动部规定的,需要由劳动部门及其认可的 有资格的检验单位依法进行监察、检验并由劳动部门归口管理的设备,目前包括承压设备、起重设备和叉车。 2.2 承压设备:指已纳入国家监察管理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 管道。 2.3 起重机械:指已纳入国家监察管理的固定式与移动式起重机、电动 葫芦升降机、电梯、架空索道等。 2.4 特种作业: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 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锅炉司炉、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其他符合标准编译的作业。 3 职责 3.1 综合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定期备 案、使用监督、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培训。 3.2 供应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委外维修、检测等委外联系工作。 3.3 各使用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配合 归口部门对特种设备的规范管理。 4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1 特种设备的采购、验收管理 采购部门必须采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验收人员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 的相关文件,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 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4.2 特种设备的使用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 日内,由归口部门向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登记标志应当置 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在安装、修理之前,其安装、修理单位必须持有关技 术资料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按

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审批工作管理程序(试行)

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审批工作管理程序 (试行) (2008年5月19日修订版) 1.0 目的 为了规范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工作,明确国家核安全局系统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工作中的职责、接口和工作流程,依据《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国家核安全局及其派出机构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 3.0 制定依据 (1)《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0号令); (2)《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2007年12月28日发布)。 4.0 职责 4.1国家核安全局 - 对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4.2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北方监督站”) (1)受国家核安全局委托,组织实施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的技术评审工作; (2)负责编制有关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的程序; (3)负责编制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资格条件。 4.3技术后援单位 - 为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5.0 工作内容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国家核安全局负责对境外单位申请受理、审查以及注册登记确认书颁发工作。北方监督站负责组织和实施技术评审。 6.0 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注册登记的境外单位,应当符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7.0 注册登记流程 7.1申请 拟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或者安装活动的境外单位应当按照活动种类(设计、制造、安装)、设备类别和核安全级别提出申请。拟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应当按照无损检验方法提出申请。 申请单位按照《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第七条的要求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申请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为中文或者中英文对照文本。 7.2 受理 国家核安全局接到注册登记申请后,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简称形审),形审合格的,予以受理。受理后,国家核安全局以项目官员文(国家核安全局项目官员文格式见附件1)的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并抄送主审单位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形审不合格的,可暂不受理,通知申请单位补充或修正申请材料;或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未受理的,申请单位应在不予受理的通知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视为自动放弃,国家核安全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销毁。 7.3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包括文件审查、审评对话和现场核查(必要时)等工作。 (1)北方监督站按照申请单位注册登记活动种类合理配置各专业注册登记评审人员,包括机械、电气和无损检验等专业人员。技术后援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

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China Food Safety Publicity Week ),是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1年确定在每年六月举办的,通过搭建多种交流平台,以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多条途径,面向贴近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交流、普及科普知识活动,因活动期限为一周(因主题日的丰富而适当延长),故称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药品安全科普知识 1、家庭小药箱怎样保存? 家庭小药箱一定要放在避光、干燥、阴凉、洁净的地方,因为很多药品在光照下或暴露于空气中存放都可能出现因化学结构的变化而使药品出现变质如氧化、风化或挥发;有些药品尤其是一些片剂在潮湿的环境下极易发生松散、潮解、发霉;不洁净的环境会造成药物的污染,疗效消失或服用后出现新的疾病。对于一些特殊的药品(如需要放置冰箱保存)则一定按照要求进行存放。 2、胰岛素制剂应如何保存? 由于胰岛素是一种蛋白质,所以最适宜的储存温度是摄氏2~8℃。在30~50℃时,各种胰岛素都会部分失效,在55~60℃时各种胰岛素会迅速失效。但温度也不能低于零度,因为胰岛素冰冻后即会变性,失去生物活性,失去降血糖的作用。 胰岛素制剂在开封前需放在2~8℃冰箱中保存,开封后可室温保存,最好放置在阴凉处。 3、药品贮藏与保管条件有哪些? 根据最新药典所示,药品贮藏与保管条件包括: (1)阴凉处:指不超过20℃; (2)凉暗处:指避免阳光直射,不超过20℃;

(3)冷处:指2~10℃; (4)常温:系指10~30℃; (5)避光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而并不是指非阳光直射处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审批,质量监督等,负责组织查处这些产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等。拟订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简称是CFDA,官方网址是https://www.360docs.net/doc/15913842.html,。登陆该网站消费者可以了解到我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监管法规、合法产品记录,违法事件曝光、及安全用药相关知识等内容。 5、维生素一般在何时服用? 一般来讲,维生素可以分为水溶性维生素和脂溶性维生素。水溶性维生素主要在小肠吸收,当胃肠道有食物时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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