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文心雕龙_情采_中的_情_采_关系新解.kdh

[收稿日期]2009-11-11

[作者简介]胡言会(1979-),男,安徽全椒人,川北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讲师,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

义文论研究;郭梅,女,川北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

□古代文学

《文心雕龙·情采》中的“情”“采”关系新解

胡言会1,2,郭

梅1

(1.川北医学院

人文社科学院,四川

南充637000;2.四川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

610064)

[摘要]学界对“情”与“采”范畴的论析并没有因《文心雕龙》研究的深化而清晰起来,

相反矛盾与分歧逐渐增多。因此,还原其主要范畴的应有之义,回归刘勰论述的意义原点,成为

深化“情采”篇研究的重要理路。文章着重从文本出发,重新审视范畴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认为“采”非“文”,“文”与“质”是“采”的两个维度;“情”非“质”,“情”是刘勰“情性”本体观的体现。这一研究有利于澄清当下的种种误读。

[关键词]情采;关系;文质;情性本体[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652(2010)02-0005-04

《文心雕龙》作为我国一部“体大而虑周”

的文学理论著作,探讨了很多重要的文艺理论问题,“情采”篇无疑是其中重要的一篇,备受文论家的重视,2008年5月白建忠博士所发表的《<文心雕龙·情采>辨疑》一文[1],即为最新的研究成果,颇具启发性。但笔者认为此文在努力突破传统理念的同时,对一些关键问题的阐释并没有真正打破思维上的樊篱,这种试图突破而不能成功的现象形成了当下对“情采”篇的解读困境。基于此,本文将在尊重文本,细读原文的基础上回归意义原点,对“情采”篇的关键词作新的阐释和探讨,以解开“情采”篇的一些迷雾和疑团。例如“采”究竟如何理解,它与“文”、“质”存在何种关系;“情”的内涵又是什么,它与“质”是否存在同一性的关系;“文质论”和“情采论”呈现怎样的关系等。

“情采”篇的误读

白建忠博士主要阐述了三个问题。其一,“情采”篇的主旨;其二“情”与“采”的内涵;其三,后人对“泛咏皋壤”与“虚述人外”的理解。本文仅就前两个相关问题展开辨疑。白建忠认为,“情采”篇中的“情”常常与“理”或

“志”字联用或通用,“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感性层面的情感因素,一是理性层面的思想因素,这两层含义彼此之间并不排斥,而是融合成一个整体。”在他看来,“情”是属于内容的诸多因素之一,不能狭隘地把“情”与内容相等同,这样他就将“情”的内涵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

那么何为“采”呢?他认为“采”指“文采”

,其具体内涵有三点:有韵之文的对偶、声律、辞藻;经书等散行文的文采;作品中作家思想感情的色彩。不赞成把“文采”的具体内容缩小为对偶、声律、辞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传统的理解。不难看出,白建忠的突破是在传统的维度内进行,将“情采”篇的关键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向前推进一步,具有积极意义。不过,这种渐进推进的方式并不能根本上解决种种疑点,他的解释并不能有效解决“情采”篇所提出的问题,相反产生了很多矛盾与症结。兹举三个主要问题。

其一,“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

”刘勰用一个“采”字概括了所有文章的美学风貌。如果说“采”即“文”,能否认为“立文之道”即是“立采之道”?诚如有的学者所言,刘勰用字准确而讲究,这难道仅仅为了避免同义词的重复?白建忠据刘勰所说的“立文之道”有三种,即形文、声文、情文,而得出“采”的内涵即为此三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Yangtze Normal University

第26卷第2期Vol.26No.2

2010年3月

Mar.2010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个方面,就简化了刘勰对“采”的理解。“采”与“文”的内涵是有区别的,刘勰阐释的对象是“立文之道”。

其二,“文附质”、“质待文”。这诚然说明了刘勰的“文质”观,但如果说“文”即“采”,“质”即“情”,将会造成刘勰的“情采”论与孔子的“文质”论的混淆,从而误读和曲解了刘勰对孔子“文质”观的继承与发展。

其三,“研味李、老,则知文质附乎性情”。这是“情采”篇相当重要的观点,折射刘勰对“情性”的理解,也是理解刘勰“文质”观的一个文本依据。若说“质”即“情”,“质”如何附乎“情”,两者具有何种层次关系?如果说“质”即是内容,“情”作为构成内容的一个因素,“质”以何种方式附乎“情”?

如何看待这些问题并解开其症结,则需要彻底打破二元思维的束缚,重视文本,考辨关键概念。白建忠恰恰没有从根本上跳出内容与形式的二元困境,没有真正从文本出发,而是在现代文论家们的阐释中进行理论分辨,因此对“情”与“采”的认识,仅仅将其内涵由“内容与形式”扩展至“内容与形式的因素”。值得注意的是,他避开“质”的内涵而不谈,是对文本关键性问题的忽视,使得他的阐释无法使人信服。

二“采”非“文”,“情”非“质”

(一)“采”的两个层次:“文”与“质”

很多学者对“文质论”作了深入研究,笔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谱系性的考察“文质”论的流变以及其含义转化的路径,进而探讨刘勰的“文质”观的应有之义。纵观文质论的发展,不难发现其沿着两条线索交错向前衍生与裂变。

其一,文质论是关于人物的品评。《论语·雍也》云:“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文。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王运熙通过包咸、何晏、邢昺的注疏认为“文质是就一个人的文化修养、礼仪节文、言谈举止等而言”,是“行礼及言语之仪”[2]。也就是说君子的文质彬彬是通过礼乐的外在形式表现的,同样,礼乐教化的目的在于“成人”,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朱熹对此注曰:“成人,犹言全人……廉足以养心;勇足以力行;艺足以泛应。而又节之以礼;和之以

乐。使德成于内,而文见乎外……而其为人也亦成矣。”[3]朱熹则把孔子对言谈举止的强调转化为对内在道德修养的强调,这与宋代理学家们把文质向道德修养方面的发挥是一致的,从而把质理解为内在的道德,文为外在的文化知识一类了。这种把“质”理解为道德的、内在的或者本质的内容,与文章本质或内容有着本质的区别。

其二,“文质”论向审美范畴转变。这种转变是与其他古典美学范畴的相互作用和伴随而发生的。段玉裁《说文解字》“沚”注:“质”“为模也,地也,如有质有文是。”《说文解字》:“模,木素也。”段玉裁注:“素犹质也。以木为质,为雕饰,如瓦器之坯然。”《仪礼·乡射礼》云:“凡侯、天子熊侯,白质”,郑玄注:“白质、赤质,皆谓采其地。”“质”即是指底子、本色。《乡射礼》又云:“凡画者丹质。”郑玄注:“皆画云气则以为饰,必先以丹采其地。”同样,朱熹注孔子“绘事后素”云:“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采,犹人有美质,然后可加文饰。”也就是说,“素”与“朴”就是人们对于“质”作出审美界定的最初尝试,是人们对事物或人有了本色美的追求,从而增加了“质”的审美内涵。朱熹的“美质”说就是一种本色美的追求。阮瑀在《文质论》中也将文质与疏密、虚实等美学范畴并举。他说:“夫远不可识,文之观也;近而易察,质之用也。文虚质实,远疏近密。”[4]“文质”的审美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逐渐成为文艺审美的范畴。如果把质理解为文章内容,不管是道德亦或思想的都将抹杀“质”作为美学范畴的审美内涵,而这种内涵就在于对本色美的追求。王运熙认为,“后来魏晋南北朝以至唐代的文论,经常借用《论语》文质彬彬的那段话,用来评论文学,指文学作品的文华与质朴,指以语言为基础的文与质两种不同文学风貌以及作家的总体风貌特征。文与质,均指文学的艺术风貌特征,至于以质指作品的思想内容的,那只是个别场合。”[5]这是有根据的真知灼见。

由上观之,“文质”论对于文章而言,其意义是明确而显见的,即“文”非形式,“质”非内容。“文质”观是指文章的语言表达及其造成的美学风貌。探讨其内涵时,混淆所谈的维度,则极易导致范畴之间相等同的局面,这显然不符合刘勰的原意。

(二)情:情性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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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卷第2期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多次论及“情”,“情采”篇中也以“情”为评价标准,把文章分为“为情而造文”、“为文而造情”,强调“依情待实”。在情性本体观的关照下,他认为当下之作者,“体情之制日疏”,导致“真宰弗存”。因此,刘勰对六朝浮夸文风的批评是立足于情性本体而言的。

情性本体中的“情”指的是感情、本性,原出于人的本性的情感。清俞樾《群经平议·孟子二》:“盖性、情二字,在后人言之,则区以别矣,而在古人言之,则情即性也……孟子以恻隐为仁,羞恶为义,正是以情见性。”黄宗羲也说:“由性之流露而言谓之情。”因此,中国文学是情性为本体,这符合刘勰对“情”的强调,也符合中国的文学传统。如上文所述,“文”和“质”都是外在的言辞表达及其美学风貌,“质”为本色,“文”是在本色基础上所作的修饰,“采”则是两者的统一,因而“采”具有外在性,“情”则属于文章内在范畴,但并非西学所理解的内容或者构成内容的一个因素,而是中国文学一以贯之的“情性”观[6]。文章的内容与“情”是其两个不同的维度和概念,其外延和内涵皆不具备同一性。

三主要问题的回答

通过以上梳理和分析,不难看出“文”与“质”是“采”的两个维度,“质”属于“采”的范畴,而非“情”。由此观之,上文所提及的三个问题不是因刘勰的矛盾论述而产生,恰恰相反是现代西学理论对刘勰论述理路的遮蔽以致阐释失效的结果。

其一,“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宇文所安解读这一句话时认为,刘勰让“采”与经典所尊崇的价值建立起血缘关系,并且确立了它与事物本性的有机联系。宇文所安的理解是深刻的,因为“采”是在“质”的基础上的修饰,包含了“文”和“质”,“文”无法离开本色或底色进行修饰,不能远离事物的本色。而圣贤辞书在什么层次上进行修饰,修饰到何种程度,无疑积累了很多经验,其“采”的运用也最具说服力,凝结了中国文化的智慧,通过经典体现了出来,“采”与经典拥有一样的文学地位,因此宇文所安特别指出,这句话抵御了那种关于“文”的最老生常谈的说法——

—“文”可能不过是浮华的修饰[7]。也就是说,“文”不是浮华的修饰,而是写作的艺术,是根据“情”在“质”的基础上作有限和适度的修饰。圣贤书辞皆有“采”,有的是本色之美,有的是在本色之上的修饰之美,无论何种情况,绝不等同于浮华的修饰。“文”和“质”的区别在于修饰与否。刘勰在其“通变”篇也表达了这一看法:“是以‘九代’咏歌,志合文则。黄歌《断竹》,质之至也;唐歌《在昔》,则广于黄世;虞歌《卿云》,则文于唐时;夏歌《雕墙》,缛于虞代;商、周篇什,丽于夏年。至于序志述时,其揆一也。”也就是说,文质的风格尽管有别,但它们都是外在的语言表达形式,其内在的表达思想感情、叙述时事方面,它们的原理、原则却是一致的。总之,“采”是“文”与“质”在语言中形成的艺术魅力,“采”非“文”,还应有“质”。

其二,“采”所包含的“文”与“质”在修饰程度上的不同带来了一个重要的审美现象,即文质的相互消长所引起的审美趣味的不同。刘勰强调文学的通变,需要“酌乎质文之间,而檃括乎雅俗之际”。为此,刘勰吸收了孔子的观点,探讨了“文附质”、“质待文”。但刘勰仅仅就文章的言说方式上的言语层次来谈的,“文”“质”关系不是“内”和“外”、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鞟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这里的“质”表现在水的“性虚”、木的“体实”、虎豹的皮毛、犀兕的皮等,都是事物的本色而非其本质内容,因而,文质关系的探讨是在修饰与否的层次上展开的,“文”是修饰,“质”指不修饰,保持自然,和孔子“文质彬彬”的本意,即“行礼及言语之仪”的修饰与否、恰到好处是一致的,宇文所安将“采”译成“coloration”是有道理的。可以说,刘勰继承了孔子的思想,用文学批评的“文质”论改造了孔子伦理道德意义上的“文质”论,但其维度依旧限于修饰与否的问题上。在这个意义上说,认为刘勰用“情采”论转换了孔子的“文质”观[8],则是一种误解,他的“情采”论并没有取代“文质论”,而是包含了“文质”论,从而更加全面的认识文学的创作活动。刘勰不但阐释了“文质”论,并且扩大了概念的文学内涵。

其三,刘勰说:“研味李、老,则知文质附乎性情;详览庄、韩,则见华实过乎淫侈”。这里“情”指的是文章的情性,“文质”是情性外在的

胡言会等:《文心雕龙·情采》中的“情”“采”关系新解□7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语言表达,也就是说文章根据内心情性抒发的需要,选择文辞及其修饰的方式。“文质”与“性情”的关系在宇文所安看来是“心和物”的关系,也就是说体现在语言中的魅力就是“采”,可它不是语言自身的魅力,而是“情”的魅力[9]。所以说,“文质附乎性情”讲得是“心和物”的关系。“物”即是“文质”,即“采”,“心”即是“性情”,“采”由“心”定,“文质附乎性情”,它们的关系不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对此,陈伯海也认为,现代文论家每喜欢用“内容”与“形式”这对范畴来概括“质”与“文”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确切。“质”作为事物的原质,与朴野、厚实、自然乃至古拙等习性相关联,并不同于一般的内容[10]。总之,只有确切理解了“质”与思想内容、“性情”与“质”的区别,“文质附乎性情”这个关键处的理解则更加圆满顺畅,不会产生意义上的矛盾。综上所述,“情采”篇的写作主旨,并非如白建忠博士所认为的“主要论述了‘情’与‘采’的关系,它们属于今人所说的文章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范畴,或者说二者都是内容与形式的因素”,也不是一般的批评修饰问题,而是批判没有真情性的“繁”、“浮”、“晦”,“令循其本”[11]。刘勰强调的是抒发真性情,以及文辞进行恰当修饰的问题,从而形成文章不同的艺术风貌。刘勰一边反对齐梁的浮夸文风,一边称赞“圣贤书辞”的文采,同时还专述“丽辞”、“夸饰”,这种看似矛盾的现

象只有在这个主旨的基础上才会得到统一。总而言

之,正确理解刘勰所运用的范畴,弄清楚它们之间的真正关系则有利于我们正确把握或接近刘勰论述的本义。

[参考文献]

[1]白建忠.《文心雕龙·情采》辨疑[J].语文学刊,2008,(5):1-3.[2]王运熙.文心雕龙探索[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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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陈伯海.“文”与“质”:中国诗学的文辞体性论[J].学术月刊,2006,(1):108.

[11]黄侃.文心雕龙札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112.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Qing (情)”and “Cai (采)”in the Chapter of “Qing and Cai ”in Carving a Dragon at Core of Literature :A New Interpretation

HU Yan-hui 1,2,GUO Mei 1

(1.School of Humanity and Social Science,North Sichuan M edical College,Nanchong,Sichuan 637000;2.School

of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Sichuan University,Chengdu 610064,China)Abstract :Instead of reducing the controversies,the deepened academic researches of Carving a Dragon at Core of Literature has brought about more contradictions and divarications about the categories of “qing ”and “cai ”.Therefore,it is the primary task to restore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Liu Xie ’s theory.Starting from the text,this article resurveys the interrelationships and distinctions between the categories and arrives at the conclusion that “cai ”is different from “wen(文)”,because “wen ”and “zhi (质)”are the tw o dimensions of “cai ”,and that “qing ”is different from “zhi ”,because “qing ”is the embodiment of Liu Xie ’s ontological theory of “qing and xing ”.It is the author ’s hope that his research can help clarify the misinterpretations.

Key words :qing and cai;relationship;wen and zhi;ontology of qing and xing

[责任编辑:黄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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