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坠事故应急预案

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混凝土事业部

高坠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成都混凝土事业部

编制人: 胡勇

审核人:张华

审批人:刘华东

编制时间: 2013年4月16日

预案编号:JCHNT-010 预案版本号:A2

发布令

为了提高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混凝土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的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事业部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要求,事业部《高坠事故应急预案》已组织修订完成,现予批准发布实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事业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做实、做强、做大、做持久和永续经营是事业部永恒的主题。同时以人为本、关注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和环境保护,也是事业部一切管理工作的重心。

本预案是事业部高坠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要求和基本规范,是指导事业部下属各单位编制专项高坠事故应急预案、实施高坠事故应急管理的准则,事业部所属分厂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编制本单位的高坠事故专项处置方案,并与高坠应急预案相互衔接,将预案中的要求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做好员工的教育培训和应急物资的准备,保证在突发高坠事故中能够采取科学、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事故危害。

本预案现经审定颁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

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混凝土事业部

总经理:

二0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目录

第一条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编制依据 (1)

1.3适用范围 (2)

第二条高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

2.1 危险源识别 (2)

2.2 危害程度分析 (3)

2.3 事故发生主要区域 (3)

第三条应急处置原则 (3)

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3)

4.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4)

4.2事业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5)

4.3应急指挥原则 (6)

4.4应急指挥程序 (6)

第五条预防与预警 (7)

5.1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7)

5.2事故发生的季节 (7)

5.3危险源监控 (7)

5.4预警行动 (8)

第六条信息报告程序 (10)

6.1报警与通知 (10)

6.2 高坠事故上报程序 (10)

第七条应急处置 (11)

7.1 响应分级 (11)

7.2 响应程序 (11)

7.3 处置措施 (12)

7.4 应急结束 (13)

第八条注意事项 (13)

第九条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14)

9.1常备药品及救护用具 (14)

9.2抢险工具 (15)

9.3应急器材 (15)

第十条附则 (15)

10.1 应急预案备案 (15)

10.2 维护和更新 (15)

10.3制定与解释 (16)

10.4预案实施 (16)

第十一条附件 (17)

第一条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四川华西绿舍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混凝土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生产现场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控制,以便紧急情况下做出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带来的职业人身安全方面危害,事业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设部建质[2003]82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第9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建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事业部所辖区域内发生的高坠事故而造成的Ⅲ级及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

1.3.1.1 Ⅲ级响应,造成1人重伤,或者2万元≤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或被困有生命危险的职工1人的事故。

1.3.1.2 事业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响应的高坠事故。

1.3.2 事业部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编制适合于本单位的高坠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作为本预案的补充和完善,予以实施。

第二条高坠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 危险源识别

高坠事故是指在距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作业时发生的坠落而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根据事业部生产工艺、设备装置及危险源辨识,确定可能发生高坠事故的危险源如下:

2.1.1 台架上栏杆失效、楼梯口等处有重大危险源。

2.1.2 搅拌楼等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不按照使用安全带、安全网处存有重大危险源。

2.1.3脚手架安装、吊装大型设备作业。

2.1.4在机械设备安装、维修时,因用力不均匀造成人员重心失稳。

2.1.5滑跌、踩空、拖带、碰撞等引起坠落存有重大危险源。

2.2 危害程度分析

高坠事故在施工中较为普遍,占有比例较大,属多发性事故。高坠事故由于其特殊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3 事故发生主要区域

根据事业部实际情况,高坠事故主要发生的区域有:

2.3.1搅拌站操作室及上下楼梯处;

2.3.2行车、龙门吊等操作间及上下楼梯处;

2.3.3高于2米的设备上部作业时;

2.3.4其他高处作业坠落(电杆上、设备上以及其它各种物体上坠落等)。

第三条应急处置原则

3.1处置突发高坠事故应本着“以人为本、科学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措施得力,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各级联动、企地配合,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有效开展。

3.2高坠事故现场抢险本着“员工生命第一”的原则,先抢救遇险员工,迅速组织切断危险源和灾害链,防止事态扩大。为迅速采取应急行动,避免或减少损失。

3.3 按有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组织应急抢险行动。

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4.1.1事业部成立高坠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刘华东副组长:张华

事业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安全处,负责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4.1.2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警戒组、预警中心和物资供应组等。

4.1.3高坠应急组织体系。

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现场救援小组:各单位负责人担任各小组组长,成员由各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实际情况安排组成。

各单位救援小组附属于事业部应急办公室,在发生Ⅲ应急响应时,现场救援小组实施救援;发生Ⅱ级应急响应时,由事业部救援机构实施救援,并将单位救援机构功能部门和各单位现场救援小组功能部门整合,由事业部应急组长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当发生Ⅰ级响应时,向建材公司报告,并由建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4.2事业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表4.1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各小组具体人员见附件一。

4.3应急指挥原则

各级应急指挥遵照“先到指挥责任”原则,即: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最高级别管理人员作为事故应急临时组长,上级指挥人员到达后,上交指挥权。并在随后的救援工作中密切配合组长的工作。

4.4应急指挥程序

4.4.1 各级指挥人员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最先到达事故现场的最高级别管理人员为临时组长。

4.4.2 上级指挥到达事故现场后,临时组长必须向上级指挥报告事故情况、救援情况和损失情况,并上交现场救援指挥权。

4.4.3 上级指挥接受抢险救援指挥权后,可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

况担任现场组长,也可以将指挥权授予下级指挥,由下级指挥继续指挥现场救援工作。

第五条预防与预警

5.1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1、搅拌站、行车、龙门吊操作室防护栏松动;

2、搅拌站、行车、龙门吊等楼梯松动、缺档等;

3、高处作业时作业面晃动;

4、高处作业时,安全措施未做到位等。

5.2事故发生的季节

事故四季均可发生,特别是雷雨季节更容易发生。

5.3危险源监控

建立健全公司高坠重要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完善危险源辩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管理措施上加强重要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要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的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5.3.1监测监控方式、方法

具有高坠重要危险源的单位,要根据重要危险源的特征确定主要监控的方法,相对重要危险源须全部登记建档,定期监测、检查和评估,并如实做好记录:

⑴建立事业部危险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⑵建立危险目标安全管理台账、档案;

⑶事业部各部门对危险场所定期安全检查,极端气候(干旱、暴雨、高温、低温等)实施专项检查,查“三违”,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5.3.2 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采取早发现、早报告、早准备、早处置原则。

5.4预警行动

5.4.1预警级别

按照高坠事故的严重性并结合综合预案,本预案将预警的级别分为三级。具体如下:

I级预警表示安全状况特别严重,I级预警适用范围为:可能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或者需疏散的员工在50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II级预警表示受到事故的严重威胁,II级预警适用范围为:可能造成2人(含2人)重伤,或者1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或者需疏散的员工在30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III级预警表示处于事故的上升阶段,规定III级预警适用范围为:可能造成1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或需疏散的员工在10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5.4.2预警启动程序

(1)现场一旦出现事故苗头,或即将出现事故,则马上启动Ⅲ级预警。

(2)如事态情势恶化,现场救援小组无法消除隐患,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启动Ⅱ预警。

(3)如情势越来越严重,即将超出本单位应急救援能力范围时,向建材公司或政府请求救援,并启动Ⅰ级预警。

5.4.3预警启动程序

5.4.3.1Ⅲ级预警由各单位发布;

5.4.3.2Ⅱ级预警由事业部应急负责对外发布。

5.4.3.3Ⅰ级预警由建材公司应急办公室或者政府负责对外发布。

预警发布可通过电话、对讲机或广播等形式发布,也可通过逐

级下达,通过现场喊话等方式均可。

5.4.4预警解除

应急办对高坠事件预警进行分析,认为已经达到预警解除的条件,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发布解除令。

第六条信息报告程序

6.1报警与通知

事业部应急办预警中心24小时应急值守(预警中心:

028-********),负责接收各部门高坠事故报告信息。预警中心在接到报警电话确认高坠事故后,立即将事故信息通知事业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有关部门、人员,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时效性。6.2 高坠事故上报程序

事业部及各单位发生高坠事故后,人员受伤时,现场人员在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应急办公室预警中心报告,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120”;应急办公室应根据现场报警人报告的高坠事故基本情况判断本单位是否有能力实施救援和控制,超出其救援和控制能力时,立即向上级应急办公室报告高坠事故的具体情况,同时与高坠事故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高坠事故发展情况。高坠事故信息报送的内容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6.2.1.1事故单位;

6.2.1.2高坠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或部位;

6.2.1.3可能的原因、性质、危害严重程度;

6.2.1.4有无人员被困事故现场;

6.2.1.5事故可能发展趋势及救援要求、已采取的措施;

6.2.1.5报警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第七条应急处置

7.1 响应分级

事业部针对高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事态发展趋势和控制能力实行分级响应机制。根据引起事故的方式及影响面积大小、人的危害程度,可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Ⅰ级响应,造成一人(含)以上死亡,或者3人(含)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或者被困有生命危险的职工在5人以上,或者事业部应急领导小组无法达到救援目的的高坠事故。

Ⅱ级响应,造成2人(含2人)重伤,或者1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或者被困有生命危险的职工在2人以上,或者现场救援小组无法达到救援目的的事故。

Ⅲ级响应,造成1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或被困有生命危险的职工1人的事故。

7.2 响应程序

按照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并根据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

指挥机构及对应的预案见表7.1。

表7.1预警、响应、指挥机构、预案对应表

7.3 处置措施

7.3.1 处置措施

(1)、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方,移至安全地带。

(2)、保持呼吸道通畅,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3)、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视伤情采取报警或简单处理后去医院检查。

(5)、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要进行简易固定。

(6)、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量用干布包裹,转送医院。

(7)、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8)、立即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受伤程度、联系电话,并派

人到路口接应。

(9)、各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7.4 应急结束

高坠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高坠人员得到有效救治,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现场应急结束。

各级应急小组相关成员根据事件处理的实际情况,对事件进行总结评价后,向组长进行书面汇报;并由应急组长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总结报告一般应包括:应急运作的起始和终止日期、事件或事故原因及过程简述、人员受伤或死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经验与教训、改进意见与计划。

如果以下情况清楚(不限于此),也应写入总结报告:

应急处置过程;

处置过程中动用的应急资源;

处置过程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

对预案的修改建议。

第八条注意事项

8.1根据高坠地点周围环境情况,正确佩戴相应防护措施。

8.2使用抢险的救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专人保管,定期检

查确保安全有效。

8.3要确认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方案,联系上级部门、公安部门经行救援,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8.4现场应急能力确认由应急组长负责,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人员所使用的器材符合当前情况,检查各抢险器材的完好情况及确认抢险人员的抢险能力;抢险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8.5应急救援结束后,现场应急组长必须安排各带队领导清点现场人数,做到人数整齐;安排安全、设备、岗位人员等尽快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评估事故影响,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8.6未经允许,除应急救援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第九条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对付可能发生的高处坠落事件,要事先准备一定量的抢险物资材料、机具。设专人进行管理,确保抢险物资设备能随时投入使用。

9.1常备药品及救护用具

9.2抢险工具

9.3应急器材

第十条附则

10.1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事业部应急办负责保存,并报建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备案。

10.2 维护和更新

10.2.1预案维护和更新的组织工作,由事业部应急办公室负责。每三年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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