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方案】新丰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安监方案】新丰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

方案

新丰县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夯实我县安全生产基础,排查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防范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本次检查督查专项行动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方式,于xxxx年8月-xxxx年10月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要将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及时发现、登记和整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边查边改。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和全县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督查。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专项行动范围覆盖全县各行业的生产、经营、建设领域及公共设施安全。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查。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督查。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重点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等,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隐患;严禁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防范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发生。借助镇(街)、村(社区)安全监管网络,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及时组织力量予以打击取缔。

2、消防安全。由各镇(街)、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结合“清剿火患”行动,全面排查消防火灾隐患,重点检查督查地方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网吧、KTV、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重点检查督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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