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管药品管理制度

特管药品管理制度
特管药品管理制度

菏泽润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文件名称: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编号:YS-ZD- 起草部门:起草人:审阅人: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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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强化特殊管理药品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特殊管理药品的购、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制定本制度。

2、编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3、定义述语:特殊管理药品:多指除普通药品以外,分别规定特殊管理办法的医疗用诊断或治疗药品,包括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特殊药品。

4、人员分工:

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史永生

付组长:张勇

组员:王婷婷、龚瑞、任春阳

验收员:龚瑞

微机管理员:薛冰

保管员:任春阳

采购管理制度

1、业务科长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计划的编报和采购。

2、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才具有其合法经营资格,否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该类药品的购销经营活动。

3、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应严格按照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进行,不得随意超计划采购。

4、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从具有该类具体品种精神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购进,索取相关资质存档。

验收管理制度

1、第二类精神药品入库时必须有双人同时在场验收,逐箱验收到最小包装,不得任意拆开内包装。

2、验收时必须验清品名、规格、数量、效期、外观质量、包装质量、企业检验合格报告单,产品合格证,特殊规定的标志等。

3、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人员必须及时认真逐项填写原始记录,专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三年以上备查。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双人双锁储存于专用药品库内。

4、发现原箱短少和破损或有质量问题,验收人员必须写出详细验收报告,及时上报,根据管理权限和责任妥善处理。

5、二类精神药品外包装必须印有规定标志。

残损和退换货管理

1、来货验收发现原箱短少或破损,金额在3.00元以下(含3.00元),由验收人员和复核人员详细写出验收报告,附原装箱单,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报损处理,否则应向供货单位索赔。

2、进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如发现质量不合格,包装破损、规格不符或需要退换货时,应及时填写“第二类精神药品质量查询函”,附质检报告单书,向相关部门作退换货处理和向当地药监部门通报。

3、过期失效和出厂满五年经复检不能销售的药品,应列有连同销毁方案上报市药监局审批。在市药监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记录上签字,销毁原始记录应妥善保管三年备查。

储存和保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专人专库和双人双锁保管及专账记录的规定。

2、坚持动态盘点,季末全面盘点,建立月、季盘点,并认真做好记录,必须做到账账、账货相符率100%。

3、严格按照药品性质、包装质量等储存条件妥善保管、严格按照公司药品保管养护制度执行,积极开展药品养护,避免药品损失。

4、二类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应在药品仓库中设有专库或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专用账册的保管期限应自药品有效期之日起五年。

供应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购买单位出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和期限,印签不全或不符,手续不全,不得供应。

2、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制剂应严格按计划销售给医疗机构和有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单位。

3、第二类精神药品出入库量应双人核发,并及时逐项填好销售记录,签章后保存备查。

4、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单位负责人监察无误后方可调离,否则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5、对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提货人员必须在专提货区等候,药品经双人复核后由保管员在提货区交付药品,并建立双人复核制度和记录。其他人不得进入第二类精神药品库区。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管理精神药品的全体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负责的做好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供应,储运、和管理工作,在经营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2、第二类药品必须专人、专库、专账管理,专收专发,双人双锁,仓库设施符合第二类精神药品存放要求,库门钥匙按规定双人双锁妥善保管,出入库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非本库人员不得入内,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同时派人陪同。

3、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动用明火,要存放足量的消防器材,有消防组织机构,消防人员应会使用,会保养,保证安全。

4、定期对库内电器、电线检测、维修、随时消灭事故隐患,夏季做好防潮、防涝工作。

5、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所有安全设施与设备,必须专管专用。

6、经营中发生丢失、被盗案件,要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因工作失职造成第二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药品是特殊商品,但目前患者要求退药的现象较为普遍,究其原因多为院方责任。为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退药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凡属下列情况的,一律不予退药。 1、因费用报销原因; 2、无原始发票凭据; 3、非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 4、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如:冷藏、避光等; 5、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麻毒等特殊制品。 二、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 (一)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二)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合理退药情况。 1、经药房负责人确认,药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 2、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1)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 (2)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 (3)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 (4)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内。 3、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1)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内; (2)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4、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它不可预知的严重不良反应,无法继续 使用该药。 三、除以上情况外,其它任何情况退药皆属不合理退药。 四、退回药品的处理 一经发出的药品退回,如果批号显示不清、外包装缺失或破损,作报废处理(医务科工作人员或院长签字盖章的退药处方作为报损依据)。 五、不合理退药处理 每月由药房统计,医务科进行考核并公示,由于不合理退药给院方带来的经济损失,报分管院长批准,由处方医生承担经济损失。 六、退药操作流程 1、患者至开方医师处,由开方医师检查药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并用红笔开具退药处 方注明退药原因。 2、由医务科工作人员(院长)在退药处方上写明退药是否合理并签字盖章。 3、药房负责人(及其委托人)需同时确认退药条件: (1)进一步审核药品包装是否完好。 (2)登记所退药品批号,并核对此批号是否与在库的药品批号一致。 (3)审核医生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已经签字的退药处方 如符合以上要求,由药房药师收下药品,并在发票单正面签名并署“同意退药”。 4、收费处凭退药单及发票退还药品金额。 七、住院部汇总发药,各别小剂量的退药偶尔体现在汇总表上,多是由于长期医嘱未能及时停掉引起的或是临时患者病情变化产生的换药,药房汇总发药以后领药护士在汇总表上签字药房可以给予退药;剂量大的退药,须有处方医师注明的退药原因,当天经护士长签字,三天以上的退药及已办理出院手续要求退药者,须经医务部(院长)、护理部签字,药房审核登记后方可进入退药流程。下列情况下不能退药: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药品储存的原则是:安全储存,降低耗损,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差错事故。 2.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1)按照药品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预防差错、混淆、变质。 (2)做到数量准确,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3.按照规定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1)药品应按贮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低温库、阴凉库或常温库内。①阴凉库:温度保持在0~20℃;②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③低温库:温度保持在2~10℃;④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 (2)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①药品与试剂等应分库存放;②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存放;③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存放或分区存放;④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⑤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待验区,待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区,确认为不合格的入部不合格区;⑥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⑦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3)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不能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4)药品的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①药品货位与货位的间距不小于100cm;②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③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④库房间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⑤照明灯具须采用防爆灯,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前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5)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黄色:为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②绿色:为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代发货药品库(区);③红色:为不合格品库(区)。 (6)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7)保管人员依据验收人员签字的“药品验收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保管台账。 (8)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标签不牢、保证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请药学部门及质量部门处理。 (9)保管人员应接受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与养护员共同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10)严格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未经复核人员复核并签字的药品不得出库发货。 (11)保管人员每月进行库存盘点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病人住院管理制度(DOC 37页)

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1 病人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 2 病人须按时作息,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特、殊情况外出应请假,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开,但不得外宿。 3 搞好个人卫生,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 4 病人不得擅自进入治疗室和医护办公室,不得翻阅医疗文件及资料。 5 病人的饮食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不得随意更改。 6 病人可携带必须生活用品等,并按规定放置。 7 病人不得互串病房,非探视时间不得会客。 8 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如损坏公物应按价

赔偿。 9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病人之间应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10病人入院时应进行《病人住院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

病区管理工作制度 1.病区由科主任及护士长负责管理,各级护理人员与医生积极协助。树立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供周到及时的护理服务。 2.有完整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专科护理常规。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 3.护士长全面负责病房财产、设备,建立帐目并指派专人管理,定期清点,严格交接班。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4.工作人员进病区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胸牌上岗。仪表庄重、举止大方、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工作时间不允许大声喧哗、会客、打私人电话。5.为患者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保持病房整洁、安静、空气清新,定时通风与消毒,防止交叉感染。患者床头桌、地面,每日至少清洁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开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编号:SM-ZD-95584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的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相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和墙壁,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顶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多余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5厘米,以利于空气流通。 3.做好药品的分类储存工作,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处、阴凉处、冷柜: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应分开存放。 4.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存放,并建立不合格品台账,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 5.建立和健全药品养护组织,明确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温度在0—30 C之间,阴凉库温度w 20 C,冷库温度在2一10 C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 %一75 %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 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区存放;人 用药与兽用药、性能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 中药饮片应设专库;危险药品应专库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 施。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

不合格品区——红色 (9)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人保管、专库或专柜存放、专帐管理。 (10)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专帐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X 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药房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13)做好库存药品的帐、货管理工作,按月盘存,确保帐、票、货相符。 (14)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 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

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 1 养护员应对各种药品的理化性质、剂型特点、包装材料以及影响药品质量的各种因素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2 药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 2.1 黄色区域为待验药品、退货药品存放库(区); 2.2 绿色区域为合格药品、待发药品存放库(区); 2.3 红色区域为不合格药品存放库(区)。 3 药品要按生产批号的顺序分垛堆放以防混批。不同品种或同品种不同规格不能混垛,以免错发。药品堆垛层数应符合药品外包装上标识的要求。药品堆垛应按照规定的距离。 3.1 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20厘米。 3.2 药品与墙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 3.3 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 3.4 药品离地面距离不小于10厘米。 3.5 库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100厘米。 4 整件药品在垫板(架)上码放,码放时要做到妥善堆垫,垛脚稳固,堆垛整齐有序,层次分明,横竖成行、成列。搬运和堆垛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贮存时间较长的药品,每季度应翻垛一次。零头药品在货架上码放。 5 药品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在不同温度的库房内,库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冷库 2—10?;阴凉库 0—20?; 0—30? 6 药品应按分类和贮存要求的规定分库分区存放。 6.1 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2 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要分库存放。 6.3 内服与外用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4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库或分区存放。 6.5 品名或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要分区或隔垛存放。 6.6 有温度要求的生物制品需冷蔵的存放于冷柜中。 7 每一批号的药品都应有《药品货位卡》,记录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单位、进库数量、 共3页第1页 日期、来源等。 8 保管员要做好库存药品的台帐管理,按批号登记台帐。帐物管理要做到日 清、月结,帐、卡、物相符。每月进行盘存,清理一次过期药品,合格品货位上不得有过期药品。盘存填写《库存药品统计表》。 10 保管员要在养护员的指导下做好在库药品的养护,严格控制仓库的温、湿度,防止药品霉坏变质。仓库配置温湿度计,每天都应在规定时间里(上午10:00— 11:00,下午15:00—16:00)观察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温湿度记录》应妥善保存。 11 药品应注意防潮。晴天应通风散潮,雨天或雨后初晴应密闭门窗。梅雨季节或连续的阴雨天气,当库内相对湿度大于80%时,应用空调或除湿机除湿。 保管员应经常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特别注意易变质损坏的品种。每月结合盘 点全面巡回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质量部。在风期、雨季、霉季、高温、严寒或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并做好质量检查登记处理纪录。检查内容包括:库房的温湿度、药品的外观性状和质量变化情况,包装的变异、堆垛的安全及贮存动态等。发现问题时,应挂黄牌停止发货。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WORD格式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安全及 药品的正常运转,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此制度。 二、药库应与生活区域分开,做到环境整洁、无污染物。有防虫、防 鼠、防霉变的设备。有避光、通风、除湿设备。 三、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立常温、阴凉和冷藏库,储存药品的设施与地面、墙、 顶、散热器之间、药品堆垛之间有一定的间距。其中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得小于30厘米,与外墙、地面的间距不得小于10厘米。 四、药库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以黄底白字标明,并设有退货登 记本;合格药品库(区)、有中药饮片配方的零货称取库(区)以绿底白字标明;不合格药品库(区)以红底白字标明,并设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 五、按照药品的储藏条件储存药品,保证药品质量。 六、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做好药库的温度、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度、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 应当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天上午九时和下午三时各记录温湿度一次,分别记录调节前和调 节后的温湿度。储存药品的冷库(柜)温度应当保持在2-10℃,每天要坚持查看,并记录;阴凉库温度不应超过20℃;常温库温度应当保持在10-30℃; 药库的相对湿度应当保持在45-75℃。 七、储存药品应当按品种、批号分类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分开存放; 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等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存放; 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 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八、每月对药品进行检查养护。 九、养护过程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立即上报,确认有问题时, 将药品放入不合格区,并进行记录。 十、对半年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和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当视情况 缩短检查周期,对近效期药品要及时使用。 十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专业资料整理

住院患者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住患者级护理管理制 一、分级护理病情依据及护理要求 1、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护理要求 1、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尽可能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 护护士或特护人员护理。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检测患者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 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 小时出入量。 3、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 化。 4、认真做好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做到“六洁”、“四无”,即:口腔、头 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清洁,无褥疮、坠床、烫伤、交叉感染的发生。 5、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2、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重症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2、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1、随时观察病情并掌握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认证完成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做到“六洁”,即:口腔、头发、皮肤、会阴、手 足、床单位清洁。 3、15~30一次,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3、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2、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定期巡视患者,观察和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及 血压。 2、协助患者进行生活护理,监督、检查、指导患者做到六洁。 4、三级护理 1、按常规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 2、定期巡视患者,观察和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3、督促、检查患者做到“六洁”,执行作息时间,做好卫生宣传工作。二、护理级别检查评分标准护理部质控组定期对分级护理患者进行检查,了解护理工作质量,对护理工作进行评价。 (一)特级护理评分标准科室;日期;分数;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xxxx医院 退药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的规定,同时结合我院临床实际工作,保证患者用药权益和保障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退回药品必备条件:原始购药凭据齐全(包括发票和处方);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药品售出1周。 一、门诊药房退药制度 考虑到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分为患方原因退药、院方原因退药、不予退药三种: (一)患方原因退药 1、药品没有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一般均给予退药。 2、药品已经离开药房发放到患者手中的,属于以下合理退药情况者。 (1)经药剂科负责人确认,药品使用过程中确实发现存在明显质量问题; (2)患者用药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其他不可预知的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该药; (3)患者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且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①医生已询问过患者并确定患者无该药过敏史、禁忌症,病历中有记录; 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处方金额符合医院有关规定; ③需填写有相应的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 ④退药时间必须在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一周。 (4)患者死亡,且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时,属于合理退药: ①退药时间必须在患者死亡后的一周; ②处方开具的使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5)患者因病情变化,经医师确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 (二)院方原因退药: 1、药品发放时已有发霉、变质等质量问题 2、药品售出时已过有效期或已近效期,无法在效期用完。 3、药师发放药品错误或交代服药方法及剂量错误 4、属于医师处方行为不当,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①医师开错药名、含量、浓度、剂量、剂型和用法或有两种以上药品存在配伍禁忌或作用相似的;

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基本用药采购管理 ⑴药品采购严格执行四川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临床所需药品(毒性、麻醉、精神、放射药品和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行网上选择采购。阳光药品采购金额达到采购药品金额的90%以上,阳光药品采购分值必须在90分以上,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 ⑵药品价格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招标(挂网)药品执行省招标(挂网)药品价。招标药品按招标价或低于招标价采购,医院按规定顺加作价;非招标药品执行国家最高零售限价,只能低于国家核定药品价格采购和作价; ⑶医院药品采购实行配送制。选择信誉好、质量管理规范并具有较强实力的医药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公司必须与医院签订《药品配送协议》和《反商业贿赂协议》,若有违背立刻终止配送,药剂科加强对购入药品质量监督控制,严把药品质量关。各公司配送品种原则不得串户,配送公司必须及时协调配送;医院大型抢救、急救用品应及时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在资阳医药公司自行采购。 ⑷药品实行计划采购,库房保管根据临床用药合理储备, 每半月一次计划,库房保管造出计划,由库管会计根据库存审核后,报仓储部主任审签后报药剂科主任,药剂科主任根据临床用药情况和药房备药情况,补充完善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送配送公司,配送公司五天备齐药品送到医院;临时急需用药临时申报配送。 ⑸购药款的支付,医院按照《省阳光采购管理考核积分实施细则》要求药品,回款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实行滚动付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实行先款后货。 ⑹药品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购销全程监控,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掌握药品购销、使用动态,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2、新药准入审批管理 ⑴凡临床需购置的中、西药新品种,由申请购买科室分析论证后,根据临床需求量,由中级以上医师填写“新药准入申请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购买科室要有讨论记录备查。 ⑵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整理申报资料,对申请的新药品种进行核实,将科室申请理由、论证资料、新药单品种的详细资料(包括生产厂家的新药证书、药品生产和经营许可证、药品说明书、GMP证书、药检报告、药价批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整理汇总,编制新药目录,提请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 ⑶新药品种实行挂网择优采购原则。 ⑷新药应经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参加会议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经充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选择挂网品种,得票超过参会人数2/3者为批准购入新药。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批准纳入计划采购。

GSP-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编号 起草部门质管部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 起草日期批准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订部门修订日期 分发部门保管部门质管部 1、目的:确保所储存药品数量准确和储存过程中质量稳定,避免药品出库发生差错。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8、79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0条, 3、适用范围:企业药品的储存管理 4、责任:保管员、养护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储存的原则是:安全储存,收发迅速准确。 5.2 在库药品必须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帐、货相符。 5.3 药品保管人员应依据验收员的验收结论将药品移入相应的区。 5.4 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中,其中常温库0-30℃、阴凉库不高于20℃、 冷库2-10℃,各库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 品与一般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品名和外包装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处 方药与非处方药也应分开摆放。 5.5 按单轨制管理的药品应设专柜并加锁储存。 5.6 在库药品实行分区管理和色标管理,统一标准: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区为红色。 5.7 库存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放,并与墙、柱、屋顶保持30CM的距离,与 地面保持10CM的距离。 5.8 库房应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5.9 搬运和堆放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潮、防鸟、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 5.10 药品上柜台前应做好质量检查。对储存中发现有下列质量问题的药品不得上柜台销售, 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1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各有关科室: 医疗保险事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医院医保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者关系,维护其共同利益,使其和谐发展,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同时随着全民参保时代以及医保新年度的即将到来,在为医院带来新情况、新机遇时,如何保障参保者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是目前摆在我们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们医院住院病人中,医保病人占绝大多数,如何管理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只有管理好这类特殊群体,医院才能在医疗保险基金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让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花在“刀刃上”。加上医院应有的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并以特色去吸引参保人,以服务留住参保人,以病人满意来回馈参保人,必将使两者能够得以统一。现将有关暂行办法下发各临床科室,供日常工作、学习、照办,对违反制度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和事,按照授权照章办事,予以严肃处理。(注:本办法随上级政策变更而变更) 一、建立组织机构是做好医保管理工作的保证 1.1建立管理机制。医院成立院领导小组,医保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医保办具体负责,各个部门人员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调。(建议由医务处、财务处、药剂科、审计处及信息人员组成) 1 1.2临床科室及医保相关科室建立医保专管员队伍,除科主任、护士长主管科室医保工作外,要求各临床科室选一名主治岗位医生,主管护士(建议副主任、副做为本科医保专管员,病案室抽一名医保专管员,医保工作遇到问题直接)护士长 与院医保办沟通联系。医保工作中遇到问题直接与医保办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位,渠道畅通,使医院医保工作得以协调运转。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院内监督管理是执行好医保政策的关键 2.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规定:为保证政策落实,方便临床一线操作,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录入院处,结算窗口,临床医生,护士等与医保有关岗位分别制度规定,使医院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2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通过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医保办全程动态监控医保病人住院,治疗,检查及费用控制情况,每天查阅全院医保人在院费用明细,不合理费用及时下病区了解,对严重超定额病倒进行抽查。 2.3制定院内专家质控制度,加强医保出院病人终未质控。 制定医保病人病历质控标准,每月一次组织院内专家通过病历抽查,严格医保出院病人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费用较大,天数过长医保患者,对发现的问题,按实际情况分别按不同级别医疗缺陷处理,实行严格扣罚,并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2 2.4开展合理用药,将每月合理用药情况结果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由院长向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眉山市东坡区妇幼保健院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药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三、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四、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五、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六、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一一黄色;合格区、中药饮片零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一一绿色;不合格品区一一红色。 七、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具体要求: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货位存放; 2、性能相互影响及易串味的药品分库存放; 15

3、特殊管理药品要专人保管、专柜或专库存放、专帐管理; 4、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照不同品种的性质要求,分别设置储存库房; 5、危险药品应设置专库存放,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 6、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7、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八、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近效期的药品可设立近效期标志。对近效期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用。 九、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十、仓库应建立药品保管卡,动态、及时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 十一、“五距”是指药品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厘米;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屋顶(房梁)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16

住院时间超过天的患者管理规定完整版

住院时间超过天的患者 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宜兴市和桥医院关于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住院患者的管理,监控我院是否存在过度诊疗、服务流程不合理现象,以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进行管理与评价,并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住院患者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 二、住院患者因某种原因需长时间(30天以上)住院,时间满30日起,科室必须进行登记。登记本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入院时间、入院诊断、长时间住院原因分析、过度诊疗现象存在/不存在、服务流程合理/不合理。 三、科室应将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作为大查房重点,并对每一位患者长时间住院的原因进行讨论、评价和分析,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并记录在《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与评价自查表》中。 四、科室及时填写《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与评价自查表》要一式两份,及时上报医务科,一份科室存档,另一份上交医务科备案。五、科室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全科出现的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情况的汇总、评价与分析,并做好记录。 六、科室要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免出现因沟通不及时或不全面而引发纠纷。

七、职能科室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每月对各科室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都要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反馈到科室(反馈表一式两份,一份科室存档,一份主管部门存档)。 八、职能科室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对全院出现的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情况的监管检查,有分析、汇总、反馈和改进措施,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九、对临床科室医护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规定的培训,要有签到、有培训记录、有培训图片及课件;科室也要对本科医护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相关管理规定的培训,同样要求有签到、有培训记录、有培训图片及课件。 十、医院和科室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与评价会议,对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提出改进措施。 附件: 1、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与评价流程 2、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与评价登记表(科室) 3、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与评价自查表(科室) 4、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监督检查标准(医务科) 5、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督导检查反馈表(医务科) 宜兴市和桥医院医务科 2014年5月20日附件1: 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与评价流程

药品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管理 药品是指医院为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西药、中药、中成药、针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包括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五金材料、日用杂品等。 一、医院对药品及库存物资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由单位统一采购,只有被授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才能进行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私自采购。 二、归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实物管理。出、人库管理人员与采购人员岗位相互分离,落实岗位责任。 三、药品及库存物资的采购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四、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与审批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应以使用部门的申购单为基础,并根据库存情况及实际使用量编制请购单。各级管理人员在审批药品和库存物资请购之前应论证库存量和需求情况,当低于或接近库存限额时,方可签发审批书。 五、明确药品和库存物资采购审批权限,结合业务性质、范围

和采购量,分别规定归口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不同的审批权限,慎重授权批准。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应由集体研究决定,不能由一人审批。 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 一、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医院具有请购权的部门统一采购。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制定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流程。明确采购计划编制、审批、购入、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药品及库存物资台账,认真核对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货物发票等凭证,确保采购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三、医院应当根据具体药品及库存物资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以外的批量药品及库存物资应通过招标统一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小额零星的库存物资的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四、医院应当制定突发事件、紧急需求情况下,特殊采购的工作流程。 五、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的管理,根据供应情况以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计划: (一)确定安全库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二)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药品贮存的原则是:安全贮存、降低耗损、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差错事故。 (二)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1. 按照药品分类进行科学贮存,预防差错、混淆、变质。 2. 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按照规定做好在库药品的贮存保管。 1. 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贮存于阴凉库、常温库、低温库内。①阴凉库:温度保持在0℃一20℃;②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③低温库:温度保持在2℃~1 0℃;④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2. 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贮存保管,其中:①药品与试剂等应分库存放;②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应分库存放;③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④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区内,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⑤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待验区,待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区;⑥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⑦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一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3. 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4. 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①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②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③药品垛与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电线的间距不小于30cm;④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⑤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⑥照明灯具须采用防爆灯,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5. 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黄色:为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②绿色:为合格药品区。③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 6.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7. 保管员依据验收员签字的“药品验收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保管台账。 8.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差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请上级部门及质量部门处理。 9. 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做好仓库温、湿度等管理,正确贮存药品。 10. 严格药品出库复核的管理制度,未经复核人员复核

病人管理制度

病人管理制度 1.病人入院、出院制度 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师签发的住院证,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如病情重应由急诊科护士护送病人至病区。 2)危重病人在护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病情,注意保暖,保持各种管道固定通畅,防止输液或用氧中断,注意外伤者体位,以保证安全。 3)病房护士接到入院处通知,即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手术或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4)病房护士应与护送人员办好病人交接,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及家属,介绍住院制度和病房有关制度,协助病人熟悉环境。护士须主动了解病人病情、心理状态和生活习惯等。对危重病人除了解病情外要检查病人的皮肤、留置管道及全身状况,及时测量生命体征。 5)通知经治医师检查病人,并及时执行医嘱。 (2)出院制度 1)医师下达病人预出院的医嘱后,护士应通知病人及其家属,以便做好出院准备。 2)病区护士根据医嘱给病人办理出院手续。 3)护士取得病人出院结算清单后,协助其整理物品,

清点被服和其他用物,请经(主)治医师将出院服药说明、假单、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交给病人或家属。 4)做好卫生宣教和出院指导工作,征求病人或家属对医院、护理工作的意见。 5)清理病人床单位,传染病人用物需进行终末消毒,注销各种卡片,整理病历。 2.健康教育制度 健康教育组织 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的人员负责实施。 、专科指导、个体指导。 健康教育形式 1)个别指导:在护理查房时,由高级责任护士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进行具体 指导。 2)集体讲解:确定主题。门诊利用病人候诊时间,病房则根据工作情况及病人作息制度选择时间进行集体讲解。讲解同时可配合幻灯、模型、图片等,以加深印象。 3)文字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或诗词等,标题要醒目,内容要通俗易懂。 4)座谈会:在病人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护理人员组织病人对主题进行讨论并回答病人提出的问题。 5)展览: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应定期更换。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药房退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自身利益,规范退药行为,并有效地预防因“退药退费”造成的医疗事故和药害事件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进一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制度适用于本院门诊西药房、中药房、病房药房、静配中心等门诊患者及住院部患者的退药。 原则上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概不退换。 退回药品必须是本院药学部发出的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药品相符;药品包装应完整、清洁;封口密闭完好;特殊条件保存的药品可证实其保存条件符合要求;药品在有效期内;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退药退费” 1、经证实确属工作人员错误发放的药品,无论药品情况如何,相关药房予以退 换; 2、经证实确属因用药引起不良反应事件的; 3、经证实确属医生开错药,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经医务处批准退药者。①因医 生责任心不强没有问清患者病史、过敏史、用药情况等而错开或重复开药的; ②医生跨科开药,不了解药品情况(如禁忌症等)错开的;③违反大病统筹 及公费医疗规定,开贵药、自费药未经申报或未经患者同意的,患者存在报销问题要求退药的。 4、住院患者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住院患者病情发生变化,经上级医生批准,需采取新的治疗方案的; 6、住院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科治疗,经会诊需更改用药方案的; 7、药房无货或药房药品数量不够的。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退药退费” 1、传染病用药(如阿德福韦酯、拉米夫定、恩替卡韦); 2、口服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患者不再使用时,应无偿交回剩余的药 品,由药房麻醉药品专管员按有关规定报损保管; 3、药品批号与本院购入或自制制剂药品批号不一致的; 4、需冰箱低温保存的特殊药品,如生物制剂胰岛素等、软塑包装或PVC包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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