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闽教人[2010]1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1.25

【实施日期】2010.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闽教人〔2010〕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为加大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我厅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省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现将《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附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管理、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特制定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为动力,以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用3-5年时间,着力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的学科教学带头人和教育理论素养深厚、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力争产生若干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家,带动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培养任务

在全省遴选、培养100名中小学教学名师、1000名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

三、选拔范围

我省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的在职在岗教师。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等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闽教师[2017]98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7.12.21 【实施日期】2017.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2017〕9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厅(局),省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闽人社文〔2014〕267号),现就做好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校,下同)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及条件 (一)在中等职业学校、教研机构等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

休年龄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在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干校系统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其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二)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闽教人〔2014〕81号)执行。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16年以前仍按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计算。 考虑到干校系统工作特点,干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应达160课时以上。任现职以来从事学员管理工作2年以上(或每学年承担短训班班主任不少于2期)。获得省级行业协会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限第一作者)视同一项县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的人员,本次重新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推荐人选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

福建省小学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求聪小学贯彻执行“福建省小学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精神,确保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全面实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均衡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度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关系,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结合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 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设置综合课程。一至二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三至六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旨在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不断丰富社会经验以及社会性逐步发展;三至九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形成科学态度;一至九年级设艺术课,旨在丰富学生的艺术经验,发展感受美、创造美、鉴赏美的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国家通过设置供选择的分科或综合课程,提供各门课程课时的弹性比例和地方、学校自主开发或选用课程的空间,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各地应发挥创造性,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 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 AAAA 学院申报时间 2019 年 11 月 22 日 课题负责人承诺: 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选题没有同时申报过其他类别的项目。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AA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AA 省教育厅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填表说明一、申请书封面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学科分类按以下所列填写。 1、马哲和政治学(马列、科社、党建、哲学、政治学); 2、经济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 3、社会学; 4、法学; 5、历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 6、文学语言(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 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8、管理学; 9、教育学心理学; 10、美术学音乐学; 11、体育学; 12、其它(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闽台关系研究) 二、申报单位指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三、>申请书采用 A4 幅面。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一、基本数据表项目名称关键词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行政职务专业职务研究专长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担任导师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台湾籍(是/否)项目负责人所依托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名称主要参加者姓名出生年月专业职称学位工作单位研究专长本人签字第一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 第二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预期成果 A.专著 B.译著 C.论文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其它字数(单位:千字)计划完成时间年月日二、项目设计论证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 1. [选题依据]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等。 3.[思路方法]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 4.[创新之处] 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5.[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6.[参考文献] 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 (控制 3000 字以内,如需要可另行加页。)

福建省教育厅CN黑名单

一号多刊刊物目录 福建省教育厅公布一号多刊刊物目录序号刊物名称新闻总署网知网备注 1 开放潮·福建教师(CN35-1181/F) 开放潮开放潮△ 2 小学教学参考·综合(CN45-1233/G4) 小学教学参考小学教学参 考△ 3 小学教学参考·数学(CN45-1233/G4) 小学教学参考小学教学参 考△ 4 小学教学参考·语文(CN45-1233/G4) 小学教学参考小学教学参 考△ 5 小学教学参考·管理(CN45-1233/G4) 小学教学参考小学教学参 考△ 6 陕西教育·高教(CN61-1018/G4) 陕西教育陕西教育·高教 7 陕西教育·教育教学(CN61-1018/G4) 陕西教育陕西教育△ 8 陕西教育·教学(CN61-1018/G4) 陕西教育陕西教育△ 9 云南教育·小学教师(CN53-1011/G4) 云南教育云南教育 10 现代教育科学·普教研究(CN22-1339/G4) 现代教育科学现代教育科学△ 11 现代教育科学·小学校长(CN22-1339/G4) 现代教育科学现代教育科学·小学校长 12 现代教育科学·教学参考(CN22-1339/G4) 现代教育科学现代教育科学△

13 新课程·教师 (CN14-1324/G4) 新课程新课程△ 14 小学生·教学实践(CN14-1004/C) 小学生小学生△ 15 小学生·新教育论坛(CN14-1004/C) 小学生小学生△ 16 小学时代·教师(CN22-1043/C) 小学时代小学时代△ 17 考试·教研(CN11-2939/G4) 考试考试·教研 18 新作文·中学(CN14-1274/G) 新作文新作文△ 19 新作文·小学作文创新教学CN14-1274/G) 新作文新作文·小学作文创新教学 20 学生之友·小学教师阅读(CN23-1112/G4) 学生之友学生之友△ 21 中小学数学·小学(CN11-3582) 中小学数学中小学数学·小学 22 教育导刊·幼儿教育(CN44-1371/G4) 教育导刊教育导刊△ 23 都市家教·教育交流(CN36-1276/G4) 都市家教查无此刊★ 24 都市家教·学术(CN36-1276/G4) 都市家教查无此刊★ 25 新课程研究·基础教育(CN42-1778/G4) 新课程研究新课程研究△ 26 时代教育·教育教学(CN51-1677/G4) 时代教育时代教育·教育教学 27 金色年华·学校教育(CN45-1026/C) 金色年华金色年华△ 28 赤锋学院学报·作文教学研究(CN15-1341/C) 赤锋学院学报赤锋学院学报△ 29 商情·科学教育家(CN13-1370/F) 商情商情·科学教育家 30 成功·教育(CN42-1560/C) 成功成功·教育

福建省高考报名管理系统操作说明手册-福建省教育厅

一、系统配置 电子拍照与系统打印程序的要求,请做如下配置: 步骤:打开IE→“工具”菜单→“Internet选项…”项→选择“安全”标签中的“受信任的站点”→如图1.1.1,点击“站点…”按钮→如图1.1.2,将“http://218.66.59.128:8080/UEMS”进行添加; (图1.1.1)

(图1.1.2) 二、考生报名手册 第一步:注册(如图2.1.1、图2.1.2、图2.1.3、图2.1.4) 1.在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页面开始注册 2.仔细阅读注册条款,在等待若干秒后,点击“同意”按钮 3.认真填写注册信息,根据提示完成注册 4.注册成功以后就可以开始填写注册信息 (图2.1.1) (图2.1.2)

(图2.1.3) 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图2.2.1、图2.2.2) 1.第一次报名的用户,系统会弹出一窗口,显示“考生报名须知”,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在等待 若干秒后,点击“同意”按钮。 2.报名方式有两种: 第一,手工输入考生报名信息。 第二,点击“导入”按钮,通过个人身份证和验证码查询出个人信息,选择记录,页面将自动 获取数据,导入后的数据可以支持修改,其中“报名点”、“就读学校”、“就读班级”、“报 考科类”等信息均不能修改;若要重新用手工输入,则可以点击“重置”按钮。 3.等待信息确认。

(图2.2.1) (图2.2.2)

三、现场确认 第一步:登录(如图3.1.1、图3.1.2、图3.1.3、图3.1.4) 1.登录后台管理界面 2.在左侧菜单中,点击“考生信息确认”。 3.查询出尚未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要确认的信息后,点击“阅办”按钮,可同时进行拍照、信息核对确认; 支持直接生成考生号。 4.查看已确认信息,支持重新拍照或是上传照片。 5.“修改考生确认信息”模块,可以对确认后的信息再次修改,若信息有改变,将会重新生成考生号。 (图3.1.1)

福建省教育厅职称评定

福建省教育厅 闽教职改办〔2010〕7号 关于征求《福建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等材料意见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人事处(职改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日前,我们组织力量重新修订了福建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同时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研究制订了《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有关人员征求意见,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书面修改意见须经校领导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并请于10月25日前报我办。 附件:1.《福建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3.《福建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4.《福建省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5.《福建省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教师职称文件征求意见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9月13日印发 福建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我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与能力,造就一支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中从事教学科研与科技开发应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设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或延迟申报: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福建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

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精神,确保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 .均衡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 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度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关系,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结合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 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 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设置综合课程。一至二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三至六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旨在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不断 丰富社会经验以及社会性逐步发展;三至九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 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形成科学态度;一至九年级设艺术课,旨在丰富学生的艺术经验,发展感受美、创造美、鉴赏美的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国家通过设置供选择的分科或综合课程,提供各门课程课时的弹性比例和地方、学校自主开发或选用课程的空间,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各地应发挥创造性,办出有特色的学校。 在达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农村普通中学试行 “绿色证书”教育,形成有农村特点的学校课程结构。城市普通中学也要积极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义务教育课程设置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闽教人[2010]11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0.01.25 【实施日期】2010.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 (闽教人〔2010〕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为加大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造就一支具有高尚师德修养、先进教育理念、厚实专业素养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我厅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省实施“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现将《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附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管理、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附件: 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精神,特制定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骨干教师培养机制为动力,以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用3-5年时间,着力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的学科教学带头人和教育理论素养深厚、教育教学艺术精湛、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教学名师,力争产生若干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家,带动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的提高,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培养任务 在全省遴选、培养100名中小学教学名师、1000名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 三、选拔范围 我省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的在职在岗教师。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基〔2010〕6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初中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教育局,福州一中: 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和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河北邯郸现场经验交流会的精神,为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引导普通初中进一步确立面向全体学生和为了学生全面发展的理念,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撑,现就加强我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好普通初中的责任意识 1.初中是基础教育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是学生心智发展的关键时期,其学额巩固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还直接影响到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近年来,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努力下,我省普通初中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教育改革不断深化,进入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新阶段。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迅

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当前我省普通初中教育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部分初中办学条件较差,教育教学管理薄弱,学生辍学率偏高;部分初中教学偏科严重,实行题海战术和机械重复训练,学生负担过重,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开展。各地和普通初中要充分认识加强普通初中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大意义,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高度,增强办好普通初中的责任意识。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遵循《义务教育法》中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原则,按照我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的通知》(闽教综〔2009〕54号)的要求,根据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规划,加大对普通初中特别是农村初中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为每所普通初中配齐配强校长和师资力量,保证教师编制全额到位,把县域内普通初中建设成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3.各普通初中要进一步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将素质教育理念转化为全校教师的共同信念和追求,引领广大教师增强主人翁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要建立学校依法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结合当地人文历史,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增强学校办学吸引力。 二、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有一位领导分管中学教学工作,并有专职人员负责初中教学管理指导工作,要对所属初中学校、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的通知

附件10: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财…2009?152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收费 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收费,深入扎实推进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闽教财[2008]8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 根据教育部等国家七部委《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严格遵守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闽教财[2008]8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收费,结合我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情况,制定本规程。 一、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应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二、2009年8月起,全省实行学校收费校长公告制度。校长公告书应于校内醒目位置榜文(规格不小于60*80厘米)公示,属于学期(年)初已确定的收费项目,在学生注册前公告,公示持续时间不少于一周。属于学期(年)中间发生的代办代收项目,在收费前公告。校长公告须于公告之前按隶属关系报送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同层次公办学校的文书格式制定本校校长公告,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除校长公告书榜文公示外,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牌、墙)张贴、电子屏幕滚播和登载校园网站等方式,将校长公告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实收总额、收费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内容及时公示,主动接受学生、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的意 见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师职务聘任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深化我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教师职务”)聘后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受聘在高、中、初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履职要求 中小学教师应按所聘教师职务要求履行相应职责。 (一)基本要求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爱岗敬业,具有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锤炼专业能力,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有机结合,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完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测试与评价。兼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应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5.终身学习,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任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按规定完成学校安排的企业实践任务。 (二)专业要求 1.正高级教师 (1)履行全员育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每学年学生评议满意率均达85%以上。 (2)参加教科研工作,指导、承担教研、教改任务,聘期内撰写并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3)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学年在设区市及以上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每学年听课15节及以上并做出教学情况点评;接受其他教师听课。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推动我省高校科研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旨在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解决区域发展的重要难题,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教学队伍,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工作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第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 第四条重大项目选题必须围绕省教育厅批准的科研平台建设目标设计。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创新团队、高校智库。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二)对高校提出的重大项目参考指南进行审核,并向全省高校发布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三)发布项目申报和立项通知; (四)对高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对高校评审推荐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并确认立项; (六)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高校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二)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建设目标,提出年度重大项目参考指南,报教育厅审核; (二)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列入预算,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四)对本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福建教育厅

附件: 2012年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受表彰名单 一、团体优胜奖(共 44个) (一)中职组(6个) 一等奖 福州市代表队 二等奖 厦门市代表队泉州市代表队 三等奖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代表队漳州市代表队 三明市代表队 (二)高职组(38个) 一等奖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等奖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宁德师范学院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三等奖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泉州华光摄影艺术职业学院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武夷学院 二、优秀组织奖(共 17个) (一)中职组(6个) 福州市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代表队选拔赛组委会漳州市教育局三明市教育局 (二)高职组(11个)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厦门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三、贡献奖(共63个) (一)中职组(47个) 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局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福建工业学校 福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福州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福清卫生学校 福州工业学校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福建满堂香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武夷星茶业有限公司 福州市园艺学会花卉联合会厦门裕禾深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远洋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大饭店 福州宾测仪器有限公司福州鑫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福州快科电梯工业有限公司

省颁课程文件

初中(7~9年级)体育课,每周将增一节课。福建省教育厅昨日消息,该省对《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中有关课程设置及比例进行了修订,将原来1~2年级体育课程由每周3个课时调整为4个课时;将原来7~9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由每周2个课时调整为3个课时;3~6年级体育课程维持不变,仍为每周3个课时。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调整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的通知》,学校应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通知说,1~6年级体育课程的课时,应全部用于体育实践课教学,7~9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可结合相关体育活动,使学生了解一些体育健康知识,但必须充分保证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 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少先队活动要作为国家规定必修的活动课,1~8年级每周安排1 课时。 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中安排。其中,1~6年级每天的语文课中要安排10分钟的写字练习,3~6年级每周安排1个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7~9年级可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的课时安排书法教育活动。 此外,学校要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课程时间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公共安全教育,并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安全教育课程每年不少于12个课时,其中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1个课时。 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

发表时间:2012-8-12 8:47:22访问次数:5061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精神,确保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均衡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度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关系,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结合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 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设置综合课程。一至二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三至六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旨在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不断丰富社会经验以及社会性逐步发展;三至九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形成科学态度;一至九年级设艺术课,旨在丰富学生的艺术经验,发展感受美、创造美、鉴赏美的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国家通过设置供选择的分科或综合课程,提供各门课程课时的弹性比例和地方、学校自主开发或选用课程的空间,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各地应发挥创造性,办出有特色的学校。 在达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农村普通中学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形成有农村特点的学校课程结构。城市普通中学也要积极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义务教育课程设置 表一: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 年级 课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0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0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实施2020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今年教育部将在全国继续遴选3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奖励。我厅也将继续联合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实施我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遴选一批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他们专业成长,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骨干教师,进而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乡村教师队伍提升整体素质,推进乡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遴选对象和名额 (一)遴选对象。在乡村学校(乡中心校、村完小和教学点)任教的教师,乡中心校正职领导除外。 (二)遴选名额。2020年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共分配我省17个推荐名额,我厅将遴选50名左右教师纳入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具体推荐名额按各地乡村教师人数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践行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能力过硬,作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培养对象。 (三)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在此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过程中,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给予适当倾斜。 (四)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之后),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四、奖励培养措施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我厅印发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闽教基〔2020〕29号)精神,为统筹做好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有序推进高中课程教学改革,规范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全面落实新课程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把科学的质量观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打牢学生成长的共同基础,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要,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分类指导。坚持加强省级统筹、强化市县保障、学校具体实施,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我省实施方案基础上,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学校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实际,尊重学生发展需求,指导各地各校找准实施高中课程方案和高考综合改革的有机衔接路径,保障每一所普通高中都能顺利推进改革并取得实效,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办学格局。 (三)加强统筹。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形成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体系的整体设计,既关注共同基础课程学习,也关注选择性课程学习,创新课程教学评价机制,推进育人方式改革,确保课程、教材、教法、考试、评价、招生等有机衔接,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四)有序推进。省市县校四级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系统培训、示范引领、监测督导等工作机制,完善经费投入、师资配置、专业研究、设施配备等保障机制,为有效实施新一轮高中课程改革提供有力支撑。鼓励学校在课程实施、教学组织管理、学生发展指导和选修课程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 二、课程设置 (一)学制与课时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每周35课时(按5天计算,每天7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校历由各设区市(含平潭)教育行政部门按学年编制下达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各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每学年分两学期,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由学校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学安排自主确定。 2.18课时为1学分,科目教学时间安排一般为18课时的倍数。日常教学每天下午最后一节课原则上不安排学科类课程教学,鼓励安排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党团社团活动、项目研究等实践操作与体验活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技[20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在自身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推动高校科技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增强科学管理能力 1.强化学校管理责任。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法人职责。要转变观念,扭转科研项目管理“重争取、轻管理”的倾向,以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开展作为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申请立项和过程管理并重、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涵盖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的分级管理体制;监督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管理规定,提供相应支撑服务,组织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加强对各级行政领导科研管理绩效考核。各高校主要负责人要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统筹协调。 2.强化管理部门职责与协同。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强的工作,涉及校内多部门。学校要统筹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机制,明确学校科研、财务、人事、资产、档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职能部门和院(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权责,强化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各类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等二级单位管理,加强分工与合作,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3.严格规范项目负责人的责权。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实施负有直接责任,要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要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4.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学校要在严格遵守国家各级各类科研计划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不同特点和管理要求,强化对纵向和横向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责任。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属于纵向项目,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属于横向项目。对纵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各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横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合同(协议)执行,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保障国家、学校、委托方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科研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逐步完善涉及学校科研活动全过程及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办法、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最终形成既有利于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又具约束力,界限分明、程序规范、简洁易行、覆盖纵向横向项目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体系。 二、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保障科研任务顺利实施 5.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学校应面向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优势特色,集成校内、校外优势资源,遴选、推荐基础好、水平高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项目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和研究团队科研项目执行能力,加强统筹协调,扭转重申报、轻质量的现象。指导和协助科研人员科学规范地做好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书、合同(协议)等编制和签订工作,完善和规范项目推荐申报程序,确保申报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材料的真实性。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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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基[2001]28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经国务院同意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我部决定从2001年秋季起进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现将供试验区使用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根据实验区的实际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计划,进行组织实施。对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我部基础教育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〇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设置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为学生的持续、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

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均衡设置课程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并可按照地方、学校实际和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适度调整,保证学生和谐、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 2、加强课程的综合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设置综合课程。一至二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三至六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旨在适应儿童生活范围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经验不断丰富以及社会性逐步发展;三至九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形成科学精神;一至九年级设艺术课,旨在丰富学生的艺术经验,发展感受美、创造美、鉴赏美德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增设综合实践活动,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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