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编号:

经检验,你单位(使用地点:,产品编号:,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设备编号:),□“合格”,本通知书有效期年月日止。

□存在以下问题,应按要求整改,请于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存在以下问题,判定为“不合格”,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条规定,不得交付使用或者继续使用。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如果定期检验时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受检单位未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检验机构还应当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最新整理《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doc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 Z8002- )第1号修改单 (对 1月16日第1版的修改) 一、目录修改 1.附件A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 2.增加“附件C 型式试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大纲内容要求”。 二、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做出检验结论的人员(以下称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型式试验人员,统称检验人员)。”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规定的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分为检验员、检验师,型式试验人员只设检验员。 “定期检验人员和监督检验人员的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的划分见附件A,型式试验人员的项目种类、项目代码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4)划分。” 4.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了解被检对象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使用的基本知识;” 5.第十一条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考试方式,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取证考试的科目、方式见表1。” 表1的表头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考试科目、方式” 删除注2的(3)和(4)。 6.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考试分为特种设备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其中,综合知识考试由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主,包括与型式试验有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书

C Q T J-Q T B S004-2014/0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书 一、申请(由申请单位填写) (一)申请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主管人员传真号码 联系人员联系电话 (二)申请定期检验设备信息 设备名称设备型号 设备类别制造编号 制造单位设备(使用) 编号 使用证号(承压类) 注册代码 安装位置(机电类) 层站数量(电梯类) 维保单位(机电类)维保电话(机电类) 备注一个单位同时申请多台设备的定期检验,可分别将设备信息填入附件②内作为本申请书附件。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 规定,特提出上述定期检验申请,请给予安排。我单位将按照特种设备安 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定期检验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和定期检验中的有关配

合工作,对检验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注:预约现场定期检验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单位经办人(签字):日期: 二、受理(由检验单位填写) (一)予以受理决定 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予以受理。已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检测人员从事定期检验工作,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到现场实施定期检验。 已将上述受理情况,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双方约定的____________方式书面通知了申请单位的经办(联系)人员:____________。 部门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日期: (二)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不需要进行定期检验、不属于本单位受理范围),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具体理由为(说明主要情况及依据): 。 已将上述不予受理情况,于年月日按双方约定的 方式书面通知了申请单位的经办(联系)人员:。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日期)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种设备告知单表格范例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注1) 告知单编号(注2):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注1:告知单按每台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各填写一张。 注2:告知单编号为:制造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工号+年份(4位)。 注3:按安装、改造、维修分别填写。施工单位应提供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填写说明 一、适用范围 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调整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八大类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质检部门颁发的与施工资质等级相应的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按每台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各填写一张,且逐张加盖施工单位鲜公章。 二、栏目填写要求 (一)告知单编号为:制造单位设备编号+施工单位施工工号(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年份(4位)组成。 注: 制造单位设备编号: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和铭牌上标注相一致的产品编号,有的产品表述为制造编号或者出厂编号; 施工单位施工工号:填写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 年份:施工告知当年年份。取四位数。 (二)施工单位:填写从事相应施工类别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全称,并加盖鲜公章,且与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

(三)设备名称:按照产品的实际名称填写,与产品质量证明书、铭牌上标注的名称一致,且应完整地填上产品的型号(或参数)。 (四)设备制造单位全称:填写产品制造单位的名称,其名称与产品质量证明书和铭牌表述的名称应当一致。 (五)许可证编号:“设备制造单位全称”栏目后的“许可证编号为设备制造单位许可证编号。应按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上的编号完整填写。 (六)设备安装地点:填写设备在建设(使用)单位内部实际安装(使用)的详细地点。应准确、工整填写区(县)、路(街、镇、乡)、小区(村)、门牌号、厂内某个地点(装置)。 (七)安装日期:填写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市(承压类设备向浦口、六合、江宁区,溧水、高淳县)质监部门履行告知义务的当天日期。 (八)施工类别:按安装、改造、维修分别填写。 (九)施工单位联系人:填写施工现场的负责人。 (十)施工单位联系人电话:填写施工现场负责人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十一)地址:按施工单位和设备使用(建设)单位的详细地址分别填写,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镇、乡)、小区(村)、门牌号。 (十二)邮编:按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填写。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样式)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样式)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压力容器)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 (压力容器) 编号: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压力容器封头、压力容器承压部件)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级别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名称产品编(批)号 封头形型式规格 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牌号 数量来料加工□是□否制造日期年月日产品图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各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该(批)压力容器承压部件经我机构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特发此证书, 并且在该(批)压力容器部件产品合格证上盖注如下监检标志。 监检员: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监检机构: 机构核准证号:TS7110244-2017 (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月日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 编号: (受检单位名称) 经监督检验,发现你单位在(填写压力容器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编号或者位号)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影响安全性能的问题,请于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监检机构: 注:本联络单一式三份,一份监检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监检机构。

附件J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编号: __________ (受检单位名称)_________ : 经监督检验,发现你单位在(填写压力容器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编号或者位号)的(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影响安全性能的问题,请于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监检机构: 问题和意见: 监检员:日期: 监检机构技术负责人:日期:(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年 月日受检单位接收人:日期: 处理结果: 受检单位主管负责人:日期:(受检单位公章) 年月曰 注:本通知单一式四份,一份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份监检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TSGZ8002-2013)第1号修改单 (对2013年1月16日第1版的修改) 一、目录修改 1.附件A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 2.增加“附件C型式试验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大纲内容要求”。 二、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特种设备检验人员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工作,做出检验结论的人员(以下称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型式试验人员,统称检验人员)。” 3.第三条修改为:“本规则规定的监督检验人员、定期检验人员分为检验员、检验师,型式试验人员只设检验员。 “定期检验人员和监督检验人员的级别、项目及其代号与检验范围的划分见附件A,型式试验人员的项目种类、项目代码按照《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4)划分。” 4.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了解被检对象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使用的基本知识;” 5.第十一条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考试方式,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的取证考试的科目、方式见表1。” 表1的表头修改为:“定期检验人员与监督检验人员考试科目、方式” 删除注2的(3)和(4)。 6.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型式试验人员的考试分为特种设备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其中,综合知识考试由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的基本要求为主,包括与型式试验有关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知识、设计与制造许可要求、型式试验机构核准要求、计量知识、型式试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知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知识以及型式试验人员执业操守等内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闭卷、开卷),已取得检验师的人员免试本部分考试;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由申请人所执业的、经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组织进行,其内容按照所在型式试验机构向考试机构备案的考试大纲(格式见附件C)。” 7.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检验人员各科目考试的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标准均为70分。 “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科目允许补考,考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在有效期内所规定的全部考试科目均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方可申请《检验人员证》。” 8.第十三条改为第十五条,其第(二)项修改为:“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维护保养、经营和检验、检测活动;” 9.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一条,其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型式试验专业知识与操作技能考试合格证明(原件,1份)。” 第二款、第三款修改为:“报名参加定期检验、监督检验检验员取证考试的,应当提交前款(一)、(二)、(三)、(六)资料,报名参加型式试验检验员取证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前款(七)资料;报名参加检验师取证考试的,应当提交前款(一)、(四)、(五)、(六)资料。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考试成绩作废。” 10.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为:“检验人员应当在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相应的换证审核机构提出换证申请。” 11.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九条,其中“换证采取审核的方式,但是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修改为:“换

特种设备告知书

TSZS002-2003 编号: 特种设备 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施工单位: 设备种类: 施工类别: 告知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地址 工程负责人电话工程设计单位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主要施工项目设备数 工程计划施工日期开工工程总预 算(万元) 土建竣工设备 施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许可证编号许可证有效期 现场施工组织 施工机构名称 施工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 施工现场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场技术负责人移动电话 施工分包 施工项目分包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万元)

设备情况 序号 1 设备类别 设备级别设备品种(型式)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参数)设备代码单位内编号 设备地点制造编号 设备制造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制造日期 序号 2 设备类别 设备级别设备品种(型式)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参数)设备代码单位内编号 设备地点制造编号 设备制造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制造日期 序号 3 设备类别 设备级别设备品种(型式)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参数)设备代码单位内编号 设备地点制造编号 设备制造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制造日期 序号 4 设备类别 设备级别设备品种(型式)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参数)设备代码单位内编号 设备地点制造编号 设备制造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制造日期

土建工程施工单位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土建工程监理或验收单位 监理或验收项目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提交的文件资料 序号文件资料名称备注

现场管理、专业、作业人员情况 持证作业 作业项目姓名身份证编号 类别(方法)级别(项目)

特种设备网上告知流程解析

特种设备网上告知流程解析 中油化建项目部 编制人:

年月日 摘要:本文主要讲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在网上申报的程序。 关键词:特种设备网络告知 一、引言 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各项工作都与网络息息相关。在我们项目部目前的日常工作中网上工作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网络告知、上网报ERP材料计划、通过E6软件上网编制交工资料目录等。 省是全国第一批进行特种设备网上安装改造维修告知的试点省份,在这里介绍一下网络告知的具体流程。 二、告知流程 2.1注册 2.1.1单位注册 登陆IE浏览器,在地址栏里输入.ltgxw.,然后打开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网页(如图1); 图1 特种设备公众信息网主页 点击右侧的“监管系统单位注册”,即打开“单位注册”页面(如图2),在“注册平

台信息”中选择“生产单位”,在“单位基本信息”、“单位管理员基本信息”(电子及密码提示问题须认真填写,它是找回密码的依据)和“登陆信息”(账号和密码即为登陆系统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中填写所需容; 图2 单位注册信息填写页面 所有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后,单位注册申请就提交到了省级系统管理员处,需等待省级系统管理员的审批, 注册申请提交后,将化建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

许可证等公司资质文件带到省技术质量监督局省级系统管理员处,经审批合格后单位及单位管理员注册完毕,可以进入系统登陆。 2.1.2人员注册 单位及单位管理员注册成功后,使用监管系统的人员才可以注册,点击右侧的“监管系统人员注册”,即打开“人员注册”页面(如图3),在“人员基本信息”和“登陆信息”中填写所需容, 图3 人员注册信息填写页面 所有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后,注册申请就提交到了单位管理员处,单位管理员的审批后,人员注册完毕,可以进入系统登陆。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编号: : 经检验,你单位(产品编号:, 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使用地点:),存在以下问题,请于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检 验 机 构 保

存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如果定期检验时存在B类或者超过5项C类项目不合格,或者受检单位未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检验机构还应当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编号: : 经检验,你单位(产品编号:, 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使用地点:),存在以下问题,请于 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受 检 单 位 返 回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如果定期检验时存在B类或者超过5项C类项目不合格,或者受检单位未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检验机构还应当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编号: : 经检验,你单位(产品编号:, 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使用地点:),存在以下问题,请于 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受 检 单 位 保 存 注: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如果定期检验时存在B类或者超过5项C类项目不合格,或者受检单位未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检验机构还应当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受检单位须知 1)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电梯,建议立即停止使用。

特种设备申报流程

特种设备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 以下是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安装改造的报检程序,到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部门办理。 A.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告知的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 报检程序 (一)报检 施工单位执以下资料,到中心业务大厅报检: 1.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备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告知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工艺、方案及施工图; 3.安装、改造、维修的自检记录或竣工资料;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申请书》。 (二)受理 1、业务大厅专人受理。 2、受理人员对申请单位或个人信息进行确认,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规的要求,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全面性,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资料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根据实际施工进度,与受理人员商定分阶段监检项目和日期。 4、受理人员向申请人书面告知检验工作配合事项,并出具报检受理通知。 (三)沟通 1、受理人员应及时下达监检任务,接受任务的检验人员应在约定的检验日期前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落实现场准备情况。 2、施工单位,应在商定的检验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员书面告知的检验工作配合事项要求作好现场检验准备,不明事宜及时向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询问。如果因施工进度有所变化,应及时与受理人员或检验人员进行沟通,重新商定检验日期。 四、监督检验 1、由持有相关检验资格证的检验人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实施监督检验。 2、对所报材料内容与现场情况不符的,有权拒绝监督检验,并现场签发《监检工作联络单》,向施工单位或制造单位告知;情况严重的签发《监督意见通知书》,并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 验规则(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最 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为了加强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统一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内容和要求,保证监检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制造(含现场组焊,下同)的压力容器产品和液化气体汽车槽车、液化气体铁路罐车的槽、罐体部分安全质量的监检。接受监检的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第三条监检工作应在压力容器制造现场,且在制造过程中进行。监检是在受检单位质量检验(以下简称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压力

容器安全质量进行的监督验证。监检不能代替受检单位的自检。监检单位应对所承担的监检工作质量负责。 第四条监检的依据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和《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现行的有关标准、技术条件,以及设计图样。 第五条监检内容包括对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质量的项目进行监检和对受检单位压力容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的检查。 第六条在监检过程中,受检单位与监检单位发生争议时,应提请受检产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部门处理。必要时,可报请上级劳动部门仲裁。 第二章监检项目和方法 第七条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检项目和要求见附件l《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项目表》(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和《压力容器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项目表说明》(以下简称《监检项目表说明》);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应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按附件2《质量管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做好公司特种设备的定用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及其附属的安全间、压力表、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 3、责任部门与准备工作 3.1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环部和储运部负责。 3.2公司安环部应提前一个月与属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预约检验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期到期之前检验完毕。 3.3特种设备检验前,由安环部和储运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种准备工作、清洁、消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4特种设备检验时,安环部和储运部应在煤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3.5特种设备检验后,由安环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 3.6对检位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标验不合

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或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7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8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月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属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申报检验。 3.9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格,由技术负责叉车、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换。 4、检验周期 4.1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2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4.3厂内机动车辆:每年重少进行一次检验。 4.4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强检)按规定进行校验,一般每6个月校验一次,其他的一般仪器仪表一年一次。 4.5压力管道: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线检验,每年一次。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绿为3级的,其检验同期一般不超过3年。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2年以上需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

最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告知单编号: 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关于简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通知 (质检办特函〔2009〕1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简化手续,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行为,现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及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如下要求: 一、告知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后即可施工,告知不属于行政许可。 二、告知方式和内容 (一)告知方式主要包括: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告知。 (二)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见附件)。 三、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一)接受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公布告知机构的地址、邮编、传真或电子邮件地址。有条件的应建立网上接受告知系统,可采取网上接受告知。 (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告知后,应及时审查,对无问题的将告知文件存档,并将有关情况通知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的机构和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要监检的检验机构即可。 (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与施工单位联系,确认其违反规定的,应责令停止施工,必须在有关问题纠正后,才可继续施工。 (四)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告知时应当便利施工单位为原则,不得任意增加本通知附件以外的告知内容。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施工单位在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时,可以按照附件内容进行告知。此前关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要求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此通知转发有关单位。 附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起重机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示范文本

起重机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机申报定期检验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使特种设备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 特种设备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 验检测机构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 规定,起重机械应每2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施工升降机每1 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 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3、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4、定期报检制度 4.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4.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4申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规定完整版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 执业注册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文 件 中检协[2010]会字第02号 关于发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按照总局国质检特[2009]478号文件《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调整改革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该文件发布之日起,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使用单位聘用持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后,应及时向我协会办理告知或变更执业单位的手续。即建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制度,该制度是总局特种设备局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与国际通行作法接轨,推动人员资格管理逐步走向执业化的重要调整。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是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取得能力资格证后,按照规定,由其执业单位到我协会申请办理执业注册,注册完成之后,方能合法执业,即,只有经执业注册的检验检测人员才能代表其执业单位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持旧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证书上注明工作单位)的无需办理注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变更、补办及延期事宜按照总局许可办的要求办理。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是根据行业特点,参照国际同行做法,经业内各检验检测机构共同协商约定形成的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目的是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行为,明确、保障、维护、协调执业单位与执业者之间、执业单位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及执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是指通过各级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考核,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者。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由其执业单位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注册手续后,方能合法执业,其执业单位所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业活动方被认可。未经注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不能代表其执业单位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77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为确保加气站的安全生产,规范压力容器、特种定期检验相关工作,加强对定期检验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理顺流程,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气站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管理。 3、管理职责 加气站站长负责定期检验工程的管理工作,对检验合格证书进行验收;副站长制定定期检验方案,负责加气站停运置换、气站恢复运行工作。 1.副站长职责 (1)负责审核检验作业单位编制的作业方案(包括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2)负责协调开工前向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压力容器检验申报。

(3)对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负责组织检验作业人员现场安全交底 (5)负责检验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和督促。 (6)负责站区动火作业审批。 2.加气站技术员职责 (1)负责开罐检验期间协调站内的正常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根据开罐检验方案,落实站区安全隔离、安全标识、安全防卫措施的准备、实施。 (3)负责开罐检验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 (4)负责根据开罐检验方案,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5)对检验结果进行整理并向站长汇报。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起重机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起重机械施工单位接受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1引言 本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0002—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以下简称TSG Q7016)等文件制定,是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中接受监督检验的指导性文件。在宁波市区域内开展起重机械施工活动的单位,应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术语 2.1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2.2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活动的统称。 2.3施工单位: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活动的组织。 2.4安装:将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零部件、电气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等组装为可供正常使用的起重机械的活动。不涉及改造、重大修理。 2.5移装:将已使用的起重机械(不包括频繁易地作业的起重机,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架桥机等,下同)拆卸后,重新安装至另一位置的活动;或者将已使用的起重机械通过整体吊装的方式从原工作位置移往另一位置的活动。不涉及改造、重大修理。 2.6改造:改变原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材料、主要配置、控制系统,致使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 2.7重大修理:拆卸或者更换原有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配置、控制系统,但不改变起重机械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修理活动。 2.8施工监督检验:起重机械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检验。 3监检范围 3.1安装监督检验:需要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见附表1 3.2纳入《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附录A,其安装(包括新装、移装)过程应实施监督检验;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特[2014]114号)的所有起重机械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均应实施监督检验。 4安装监检步骤与要求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压力管道管理与监察规定》,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使用于公司所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及其附属的安全阀、压力表、安全保护装置等特种设备定期申报工作。 3 责任部门与准备工作 3.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工程设备科负责; 3.2每年年初由工程设备科和其它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报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批准,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落实; 3.3应提前一个月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预约时间,确保特种设备在下次检验到期之前检验完毕; 3.4特种设备检验前,由工程设备科和其它相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5特种设备检验时,工程设备科和其它相关部门应在现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3.6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 3.7对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应停止使用并按照检验不合格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3.8未结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9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3.10检验报告应该及时交由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归纳存档,由设备工程科负责电梯、起重机械检验合格标签的更换。 4 检验周期 4.1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4.2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二年; 4.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4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4.5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测温仪表按计量部门的规定进行校验,一般每六个月校验一次; 4.6压力管道:在运行条件下进行在线检验,每年一次。在停产条件下进行全面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等级为3级的,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经全面检验的管道一般应进行压力试验。经重大改造、使用条件变更、停用2年以上需要重新投用的管道应进行压力试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是根据行业特点,参照国际同行做法,经业内各检验检测机构共同协商约定形成的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目的是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行为,明确、保障、维护、协调执业单位与执业者之间、执业单位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及执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是指通过各级各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考核,获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者。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由其执业单位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注册手续后,方能合法执业,其执业单位所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业活动方被认可。未经注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不能代表其执业单位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第三条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管理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执业活动,并应按特种设备发证机构的要求报告相关情况。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生产、使用单位(以下统称执业单位)聘用持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后,应当及时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办理告知(即执业注册)或变更执业单位(即变更注册)的手续。 第四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的内容包括: 执业单位、执业人员基本信息,其能力所限定的执业范围或项目、执业注册期限等。 第五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的执业注册条件: (一)取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 () : 根据下发的〔〕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年月日对你单位( 经销; 生产)的 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为( 合格; 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 请你单位收到此单后立即将《检验结果确认回执》传真或寄送回我单位。对检验结果若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书15日内向 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逾期无书面反馈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我单位电话、传真: 我单位地址、邮编: 异议受理单位电话、传真: 异议受理单位地址、邮编: (下达通知书单位公章) 年月日 ………………………………………………………………………………………… 检验结果确认回执 (编号) 我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企业公章及日期)

附件11说明: 1.本文书是完成监督抽查工作后通知受检企业(生产企业)、任 务下达部门和负责抽查后处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结果时所使用的文书。 2.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结果通知书,寄送后处理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分三种情况寄送:①抽样领域为生产企业,直接寄送负责抽查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②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且已确认生产企业的,若生产企业属于下达任务部门行政区域管辖,直接寄送负责抽查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若生产企业不属于下达任务部门行政区域管辖,寄送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③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且无法确认产品生产企业的,寄送给负责抽查后处理的流通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此单应以特快专递等快捷、便于核实查询的形式寄送待确认的受 检企业。 4.规定时限自受检企业收到(以书面证明为据,如邮局、快递公 司等出具的收件人签收查询单、签收证明等)此单之日起计算。 5.《检验报告》应与此单一起寄送。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 2、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山东省特检院临沂分院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约检) 3、积极配合负责安全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4、对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 5、对定期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请仲裁。 6、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7、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第 2 页共 5 页

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3、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全质量管理部存档。 5、隐患整改: (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全质量管理部存查。 (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 第 3 页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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