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巢湖市玉泉小区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010107

项目名称:巢湖市玉泉小区二期工程施工

招标人: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巢湖市玉泉小区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2010107)

工程登记编号:2010107

工程名称:巢湖市玉泉小区二期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巢湖市半汤路

建设单位:巢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发布时间:2010年5月27日

详细信息介绍

1、建设规模:6层,7幢,约1.8万平方米,预算约1900万元

2、报名时间:2010年5月27日至2010年6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开标时间:2010年6月18日。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

4、报名地点: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4楼)

5、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565-******* 传真:0565-*******

8、报名资料:①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单位介绍信,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招标文件工本费900元(含电子投标光盘费100元)。

9、监督机构:巢湖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65-2399317;2399309。

其它事项说明:

1、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c7792929.html,)可以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2、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自愿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2) 传真报名:自愿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首先将标书工本费电汇至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银行户名: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行巢湖市巢州分理处;银行帐号:1315068109300032335)。然后将单位介绍信、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本费缴款凭证传真至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传真号码:0565-*******

(3)不得在一笔汇款业务中同时交纳工本费与投标保证金。工本费与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人必须是投标人,不得是自然人。

(4) 报名确认:联系人:罗根云;联系电话:0565-*******。

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号码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巢湖市玉泉小区二期工程施工

2 1.1 建设地点巢湖市玉泉小区

3 1.1 建设规模6层,7幢,约1.8万平方米,预算约1900万元

4 1.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合格

6 2.1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施工图纸部分内容

7 2.2 工期要求 330 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项目。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现场查验证件

11 13.1 工程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

12 15.1 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担保金额肆拾万元整

14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踏勘现场及招标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5月27日8 时30分

至2010年6月10日17时

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答疑时间:对招标文件和图纸的疑问于2010年

6 月3日11:00前书面送至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

心办事大厅,由招标人进行答疑。招标答疑可登陆

https://www.360docs.net/doc/2c7792929.html, 查询

15 17.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接受

16 18.1 投标文件份数

1份正本,4份副本,另加两份(一正一副)商务标

电子投标光盘

17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地点: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巢湖市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六楼)

时间:2010 年6 月18日8 时30分至9时(北京时间)

18 25.1 开标开始时间: 2010年6月18日9 时(北京时间)地点: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巢湖市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六楼)

19 31.3 评标方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0 36.1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5%

21 34.1 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可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2c7792929.html,查询

22

工程风

险保证

工程风险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差额(差额小于控制价3%

的不交)。工程风险保证金管理参照履约担保金,与履约保证金同时交纳,

返还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比例退还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必要时招标人配合、指引,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及其它条款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本招标文件售价900元(含电子投标光盘费100元),售后不退。

6.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主要合同条款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及图纸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含商务标电子投标光盘2张)

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及商务标电子投标光盘制作注意事项

第八章资格后审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不受此时间约束,但最迟在开标前3天)。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 商务标电子投标光盘中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不一致时,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书面解释。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答疑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事大厅(或传真至0565-*******)。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送达或签收)给予确认,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未按时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不受此时间约束,但最迟在开标前3天)。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送达或签收)给予确认,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未按时书面确认的,视为已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一)、技术部分(二)、商务部分(含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共三部分组成。

11.2 技术部分(一):技术部分(一)为施工组织设计

11.2.1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2、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3、劳动力计划表;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平面图;

9、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计划;

10、有必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11.2.2技术部分(一)编制的具体要求:

投标人制作技术标第一部分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制作为暗标:

(1)使用统一提供的封面、封底和装订夹(不得覆膜和加其它任何装饰性标志),装订时装订夹的有孔面朝下,并在指定的范围内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不按规定密封视为废标;封面、封底和装订夹在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领取;

(2)在统一提供的封面后,第一页为正文,不得设臵目录,不得设内封面和空白页;

(3)正文一律使用白色70克A4纸单面黑色打印,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3cm,不编页码,不设臵任何页眉、页脚;

(4)正文采用单倍行距,无网格,标题及文字一律两端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臵空行;

(5)正文文字采用仿宋_GB2312四号常规字,字符间距为标准,所有标题均采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图表字号为仿宋_GB2312四号至八号常规字;

(6)正文标题序号以阿拉伯数字编排,一级为1、…2、…3、…;二级为1.1…1.2…

2.1…2.2…;三级为1.1.1…1.1.2…1.2.1…1.2.2…,以此类推;

(7)正文中每一章结束时,下一章必须另起一页。一级序号以下的内容必须连续编排。图表前页文字不满一页时,图表可另起一页;

(8)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出现手写,不得有其他颜色的文字和图表,不允许出现其他符号和标志,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单位名称的内容以及其他提示性内容,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或有别于其它投标人的特殊做法。

(9)技术部分(一)制作不得超过50页,封面、总平面图和施工网络计划图除外。

(10)技术部分(一)制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1)或(8)两条中任一条的,技术标初步评审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11.3技术部分(二)为附件

11.3.1技术部分(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制作时不得超过100页、不得使用装帧豪华的硬封面包装;

(一)投标人情况

(1)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企业相关证件;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3)其他人员简历表;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1.4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具体以商务标章节要求为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报价说明

(5)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二)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3)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4)主要材料价格表

(15)需评审的材料表

(16)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17)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

(18)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

(19)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11.5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部分

11.5.1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的数据格式须严格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计算机数据交

换规定》(DB34/T718-2007)执行,数据格式为XML,招标文件的扩展名为*.AZB,投标文件的扩展名为*.ATB,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刻录到投标光盘上,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1.5.2商务标电子投标光盘必须为提供的专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得自行采用其

它光盘进行刻录。

11.5.3有关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方法以及光盘制作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相

关内容。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

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规费等所有费用;合同实施期间因劳务、材料、机械等成本的价格变动,其所报单价及总价不作任何调整(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有约定的除外)。规费和税金: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计算时费率均为零,其中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投标人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税金:3.413%。

13.6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组价:合同期间,招标范围内中标综合单价一次包死(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有约定的除外),主要材料按照图纸、工程量清单要求报价。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以及由于业主分期付款带来的资金占用风险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作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

13.7 投标人必须对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综合单价分析与计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中。

13.8消耗量定额自行选定,但须说明所选定额名称。

13.9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臵、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转帐形式(不得使用汇票、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汇出帐户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分支机构无效)帐户汇至如下帐户,用途注明采购保证金以2010 年 6月 18 日9时前在工行巢湖市巢州分理处查证,到账为有效,否则为无效保证,作无效投标处理。特别提醒: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否则汇款风险自负。

账户名称: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巢湖市巢州分理处。

账号: 1315068109300032335

16.3对于未能完全按16.2款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15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并采用转帐形式自汇入帐户汇至投标单位帐户。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金,在按本须知36条的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工程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不足部分由中标人采用转帐形式自汇入帐户汇至投标单位帐户按36.1款要求补齐。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上缴财政;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标价的;

16.6.2投标过程中存在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

16.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工程风险保证金的。

16.6.4投标人存在23.4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6.6.5预中标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巢湖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参加约谈或约谈后拒绝签署《履约承诺书》的.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投标人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内容和格式必须保持一致。投标人的书面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应当一致,评标时发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中标后发现不一致的,以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处理。

18.4技术部分(二)、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5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修改无效,对技术标(一)执行11.2.2条暗标编制要求的规定。

18.6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相关内容。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一律用A4纸沿左侧装订成册。

19.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一)、技术部分(二)、商务部分(含商务标电子投标光盘)等三部分单独封袋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技术部分(一)”、“技术部分(二)”、“商务部分(电子光盘背面应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及正副本)”。

19.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或在特殊情况下经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

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不采用)

(五)开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 开标程序:

25.3.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5.3.2 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

25.3.3 各投标人必须现场提交相关证件供资格后审,详见资格后审章节;

25.3.4经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将“技术部分(一)、技术部分(二)、商务标(含电子投标光盘)”拆封外包装,同时用电子计算机读取投标光盘内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由公证机构现场检查技术部分(一)“统一提供的封面”的密封情况、标书份数后,由招标人打乱编号,送交评委会评审;

25.3.5全部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评审结果,并依次分别拆封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一),现场宣布名单;

25.3.6 全部评标工作结束后,现场宣布评审结果;

25.3.7 公证机构致公证词。

25.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无违背招标文件精神的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5 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19.2、19.3的要求且有实质性影响的;

26.1.2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6.1.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第16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1.4 投标人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

26.1.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26.1.6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未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的;

26.1.7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章节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或所提供证件不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见资格后审章节)的;

26.1.8投标人递交2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6.1.9未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的;

26.1.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26.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小组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由有关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按照先资格标(即资格审查阶段),后技术标暗标,再商务标的三阶段评审方式进行,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标包括资格后审审查材料和技术部分(二)两部分。

技术标暗标指的是技术部分(一)施工组织设计。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

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资格后审

29.1详见第八章资格后审章节,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时,招标失败。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评审

31.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3、投标文件的具体评审

31.3.1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出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候选人。

31.3.2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

31.3.2.1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1.3.2.2招标文件中11.2条规定;

31.3.2.3招标文件中31.3.4.1商务标评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十一种情形之一的;

31.3.2.4技术标暗标被评定为不合格的。

31.3.2.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31.3.3 技术部分评审

31.3.3.1评审内容为本须知第11.2款所要求内容,评委会对技术标暗标进行评审,

按合格制进行评审;

说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工期为否决项,其中一项不合格,则技术标不合格;其余3项以上不合格(含三项)则技术标不合格。

31.3.3.2 技术部分评审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每位评委的评审结论后确定;

31.3.3.3 技术部分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商务部分评审。当通过技术部分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个(不含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具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31.3.4 商务部分评审

31.3.4.1评标按以下顺序进行。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商务部分评审的不高于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选取3家进行商务部分评审。经评审,商务部分合格的不足三家时,依次递补进行评审,直至评出合格的三家为止,余下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商务部分评审,评审工作分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是利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对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电子投标光盘的检查、核对、比较、筛选,对投标文件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列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提供参考依据。初步评审按照以下顺序和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一)投标报价是否高于控制价。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任意一项取费费率是否低于《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弹性区间费率下限的;

(四)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臵费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

(五)规费和税金清单中的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税金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六)分项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投标利润率是否低于0;

(七)汇总投标文件中各类计算错误的绝对值。

2)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针对初步评审阶段对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和商务标电子投标光盘的评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作废标处理:

(一)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三)任意一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同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者任意一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四)修改工程量清单中实质性内容的;

(五)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任意一项取费费率低于《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的建筑工程弹性区间费率下限的。

(六)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臵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七)规费和税金清单中的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定额测定费、税金,任意一项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计取(见13.5条规定);

(八)任意一项清单的综合单价投标利润率低于0;

(九)各类计算错误的绝对值累计超过投标总价0.5%;

(十)投标文件中存在下列情形时可予以修正,但须经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正时,作废标处理。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仅项目编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仅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2、各类计算错误的绝对值累计不超过投标总价0.5%。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成本价界定。○1、有效投标报价不少于五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且高于控制价97%的投标报价一并去除,以去除后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修正系数作为成本价;○2、修正系数设定为0.91、0.92、0.93,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3、有效投标报价少于五家时,无需作成本价界定。

4)评标委员会可以向投标人提出书面质询。对评标委员会的质询,投标人应当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其说明理由不能成立的,评标委员会经表决后可以作出其投标报价不合理的结论并否决其投标。

5)有效投标报价:在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

6)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在技术部分评审合格的前提下,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原则如下:评标过程中,发现商务标电子投标光盘在开标现场无法读取或无商务标内容时,或商务标电子投标光盘与书面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该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按照其书面投标报价乘以110%进行排序。该评审价只作为排序依据,并不影响其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的有效性。

7)因有效投标报价均超过控制价的97%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报价不足三个(不含三个)时,且有效报价均超过预算控制价的95%时,评标委员会也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有效报价低于预算控制价的95%时,经评标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有竞争性的,可以继续评审。

8)商务部分评审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为第二中

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如出现相同报价时,在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持下,由评标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决定。

31.4 招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供履约担保金时,招标人可在评委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中依次确定中标人或组织重新招标。

31.5以中标人投标报价为中标价,合同价=投标报价+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投标报价×工伤保险费费率,其中工伤保险费费率为0.3%。

(七)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3、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3.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3.2预中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建造师)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中标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巢湖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参加约谈或约谈后拒绝签署《履约承诺书》(格式见附表)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函中注明本人的通讯联系方式及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参加约谈时应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件。

对预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约谈由巢湖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与招标人共同组织,约谈的主要内容为:预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就项目实施的计划安排和工作打算作出说明,对依法签约履约、保证工期和质量、保证项目班子到岗并服从招标人和监理的管理等事项进行表态。约谈过程实行监控并录像,约谈结束后,约谈参加人在约谈书面记录上签字,预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签署《履约承诺书》。

34、中标通知书

34.1 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在“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网”和“巢湖建设网”上向社会公示3日,招标人将于3日内向巢湖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4.2 巢湖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公示结束后,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

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6、履约担保和工程风险保证金

36.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第22项规定的金额以转帐形式(汇出帐户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分支机构无效)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和工程风险保证金。

36.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6.3履约保证金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15日内经监理、业主确认后返还50%,剩余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无息)。风险保证金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返还。

第二章主要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⑴本合同协议书⑵中标通知书⑶投标书及其附件⑷招标文件及答疑⑸本合同专用条款⑹本合同通用条款⑺标准规范及有关投标文件⑻施工图纸及会审记录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工程量清单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规范、规程、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采用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肆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非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转借或提供给第三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

一、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涉及到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工期变更等需经发包人同意。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监理合同中约定内容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职权,并对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工程量进行确认。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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