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北京市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映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6年北京市法治动漫微电影作
品征集展映活动的通知
一、活动主题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题材及内容:
1. 宣传我国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作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突出学习宣传我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培育全社会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观念。
2. 倡导网络法治·推进网络文明的作品。倡导网络空间法治化
理念,普及网络法律法规与文明上网常识,引导广大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中国好网民"",提升全社会的网络素养·兴网络文明之风,积极推进网络空间进①步清朗起来。
3. 宣传2016年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的作品。结合2016年新
法新规的颁布·修改和实施,以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形式,提高新法新规的知晓度,促进新法新规的有效实施。
4. 传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的作品。以群众易于接受,深入
人心的作品形式,在全社会广泛传播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遇事找法·办事用法等法治观念。
(二)相关法律事项。作者报送的作品具有相关的法律权利,不存在任何方式的TA.诉权,所报作品组委会有权以公益形式使用。
(三)作品形式:公益广告·宣传画·漫画·动画·微电影·微视频(宣传片·图文动画·微讲座·脱口秀·歌曲)·H5页面·图解·图配文等。
(四)作品时长:公益广告单片时长不超过60秒。动画·微视频作
品每部时长不超过3分钟。微电影作品每部时长不超过5分钟。为便于媒体播放,请严格按照时长要求报送作品。
四、活动时间
征集阶段自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9月30日(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或作品寄出日期为准),10月进行各奖项作品评定。
五、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按照作品类别设置公益广告类·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类·微视频类·宣传画类·图解类(含H5页面·图
解·图配文形式)①·②·③等奖若干名,颁发奖品和证书,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初审合格作品纳入北京市法治音像资料库,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展播并报送参加全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征集
展播暨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2·评选方式:对报送的作品,主办方将组织专家随时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专家评委将集中对入围展播的作品进行评选并确定奖项。
鼓励多报送宣传宪法的作品,获奖作品中宣传宪法、网络法治的作品将占较大比例。鼓励尽早报送作品,主办单位将按照报送作品的先后顺序,优先评审展播、优先推荐、优先推广使用先报送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