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U(国际电信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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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信联盟

工作动态ITU 网址

1.国际电信联盟( ITU )的历史

国际电信联盟(ITU)是世界各国政府的电信主管部门之间协调电信事务方面的一个国

际组织,成立于1865 年 5 月 17 日。当时有20 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订了一个“国际电信

公约”。 1906 年有 27 个国家代表在柏林签订了一个“国际无线电报公约”。1924 年在巴黎成立了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1925 年成立了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1927 年在华盛顿成立了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1932 年 70 多个国家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开会,决定把上述两个公

约合并为一个“国际电信公约”,并将电报、电话、无线电咨询委员会改为“国际电信联盟”,此名一直沿用至现在。

ITU现有 191 个成员国和700 多个部门成员及部门准成员。,总部设在日内瓦。我国由

工业和信息化部派常驻代表。ITU 使用六种正式语言,即中、法、英、西、俄、阿拉伯文。

ITU 是联合国的15 个专门机构之一,但在法律上不是联合国附属机构,它的决议和活动不

需联合国批准,但每年要向联合国提出工作报告,联合国办理电信业务的部门可以顾问身份

参加 ITU 的一切大会。

ITU的宗旨是:维持和扩大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地使用电信资源;促进技术设施的

发展及其有效地运用,以提高电信业务的效率,扩大技术设施的用途,并尽量使公众普遍利用;协调各国行动,以达到上述的目的。ITU 的原组织有全权代表会、行政大会、行政理事

会和四个常设机构:总秘书处,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 CCIR),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IFRB)。 CCITT 和 CCIR在 ITU 常设机构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它们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已

不再有明显的界限。如果CCITT 和 CCIR仍按原来的业务范围分工和划分研究组,已经不能

准确地反映电信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客观要求。1993 年 3 月 1 日 ITU 第一次世界电信标准大

会( WTSC-93)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隆重召开。这是继1992 年 12 月 ITU 全权代表大会之后

的又一次重要大会。ITU 的改革首先从机构上进行,对原有的三个机构CCITT、 CCIR、 IFRB 进行了改组,取而代之的是电信标准部门(TSS,即ITU-T)、无线电通信部门(RS,即ITU-R)和电信发展部门(TDS,即 ITU-D )。这在ITU 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ITU 新机构的诞生。

2. ITU高级管理人员

目前, ITU 的高级管理人员为:

秘书长: Mr. Hamadoun Tour é ( 马里 )

副秘书长: Mr. Houlin Zhao (中国)

无线电通信局(BR)主任: Mr. Valery Timofeev (俄国)

电信发展局(BDT)主任: Mr. Sami Al-Basheer(沙特阿拉伯)

电信标准局(TSB)主任: Mr. Malcolm Johnson(英国)

3. ITU的组织结构图

(1)电信标准化部门(TSS,或称 ITU-T )

国际电联因标准制定工作而享有盛名。标准制定是其最早开始从事的工作。身处全球发展最为迅猛的行业,电信标准化部门坚持走不断发展的道路,简化工作方法,采用更为灵活的协作方式,满足日趋复杂的市场需求。

来自世界各地的行业、公共部门和研发实体的专家定期会面,共同制定错综复杂的技术

规范,以确保各类通信系统可与构成当今繁复的ICT网络与业务的多种网元实现无缝的互操

作。

合作使行业内的主要竞争对手握手言和,着眼于就新技术达成全球共识,ITU-T 的标准(又称建议书)是作为各项经济活动的命脉的当代信息和通信网络的根基。

对制造商而言,这些标准是他们打入世界市场的方便之门,有利于在生产与配送方面实

现规模经济,因为他们深知,符合ITU-T 标准的系统将通行全球:无论是对电信巨头、跨国公司的采购者还是普通的消费者,这些标准都可确保其采购的设备能够轻而易举地与其它现

有系统相互集成。

当今的工作方法与传统的纸上工作程序大不相同,传统的程序使标准协议的达成过程冗

长而繁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问世的电子工作方法,加上 2001 年对批准程序的重大调整,

使通过最终技术案文的时间缩短了95%。

然而,如果说程序改革五年前是ITU-T 议程的重心,那么,今天的主旨基调便是合作与协作。

如今人们对ICT 市场的普遍看法是绝不可特立独行。为此,ITU-T 在过去八年间以高屋建瓴的姿态与其它标准制定组织开展了合作,从大型行业实体到小型技术团体。国际电联作为唯一一家实至名归的全球性ICT 标准化组织,在召集全球ICT 标准化团体的资深人士方面

发挥着主导作用,以促进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并避免重复工作。

其它旨在宏扬合作精神的活动包括通常与行业团体合作,定期就行业热门议题举办的研

讨会。此类研讨会不仅可以作为加强标准制定协调工作的平台,亦可促进对新技术迅速发展

不可或缺的知识共享,发展中国家尤为如此。最近的一项举措将吸引学术界更多的参与,并鼓励成长中的青年才俊熟悉国际电联的工作。

展望未来,电信标准化部门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不同产业类型的融合。随着传统电话业务、移动网络、电视和无线电广播开始承载新型业务,一场通信和信息处理方式的变革业

已拉开序幕。

当初,是变革使仅有电报的世界产生了有线电话,随后无线电、卫星系统、光纤网络和

蜂窝移动业务相继面世,如今,ITU-T 在创建新的融合环境中仍一如继往地发挥着核心与关

键作用。 ITU-T 负责协调全球开展的工作、促进技术进步与标准制定的公正性、为确保新技

术和设备在全球广受青睐,努力使各方达成共识。

目前电信标准化部设有10 个研究组,分别从事:

SG2:操作为题;

SG3:经济和政策问题;

SG5:环境和气候变化;

SG9:宽带有线和电视;

SG11:协议和测试规范;

SG12:性能、服务质量(QoS)和体验质量(QoE);

SG13:未来网络;

SG15:传输和接入;

SG16:多媒体;

SG17:安全;

(2)无线电通信部门(RS,或称 ITU-R )

管理国际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资源是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部门( ITU-R )的核心工作。

国际电联《组织法》规定,国际电联有责任对频谱和频率指配,以及卫星轨道位置和其

它参数进行分配和登记,“以避免不同国家间的无线电电台出现有害干扰”。因此,频率通知、协调和登记的规则程序是国际频谱管理体系的依据。

ITU-R的主要任务亦包括制定无线电通信系统标准,确保有效使用无线电频谱,并开展

有关无线电通信系统发展的研究。

此外, ITU-R 从事有关减灾和救灾工作所需无线电通信系统发展的研究,具体内容由无

线电通信研究组的工作计划予以涵盖。与灾害相关的无线电通信服务内容包括灾害预测、发现、预警和救灾。在“有线”通信基础设施遭受严重或彻底破坏的情况下,无线电通信服务是开展救灾工作的最为有效的手段。

最近几十年中,无线电通信系统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迅猛发展。无线电通信系统作为

发展基础设施,以及各国政府、通信行业和普通公众宝贵财富的地位已不容置疑。

无线电频谱是一种自然资源,合理并有效地使用频谱资源不仅能够提高一个国家的生产

力,而且有助于改善该国公民的生活质量。为了充分实现无线电频谱的效益,制定并落实高效的国家频谱管理框架至关重要。

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及其“频率划分表”定期得到修订和更新,以满足人们对频谱的巨大需求。这一修订和更新工作对于适应现有系统的迅速发展并满足开发中的先进无线技

术对频谱的需求十分重要。每三至四年举行一次的国际电联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是国际频谱管理进程的核心所在,同时也是各国开展实际工作的起点。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审

议并修订《无线电规则》–确立国际电联成员国使用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框架的国际条

约,并按照相关议程,审议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任何世界性的问题。

鉴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需求不尽均等,因此公平获得频谱和轨道资源问题得到特

别关注。有鉴于此,我们对频谱和轨道资源考虑采用先验(priori )规划的原则,并同时按

照各届无线电通信大会制定的一系列规划行事。

从实施《无线电规则》,到制定有关无线电系统和频谱/ 轨道资源使用的建议书和导则, ITU-R 通过开展种类繁多的活动在全球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管理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数量巨大、增长迅速且有赖于无线电通信来保障陆地、海上和空中人命安全的各类业务,如固定、移动、广播、业余、空间研究、气象、全球定位系统和环境监测等,对频谱和轨道这些有限的自然

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

目前无线电通信部设有7 个研究组,分别从事:

1研究组 (SG 1) -频谱管理

3研究组 (SG 3) -无线电波传播

4研究组 (SG 4) -卫星业务

5研究组 (SG 5)-地面业务

6研究组 (SG 6)-广播业务

7研究组 (SG 7)-科学业务

此外,还下设词汇协调委员会(CCV) 、大会筹备会议(CPM) 和特别委员会 (SC) 。

(3)电信发展部门( TDS,或称 ITU-D )

国际电联电信发展部门(ITU-D )成立的目的在于帮助普及以公平、可持续和支付得起

的方式获取信息通信技术(ICT),将此作为促进和加深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手段。每四年召

开一次的世界电信发展大会( WTDC)确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重点以帮助实现上述目标。电信发展部门与政府和业界的伙伴通力合作,通过一系列配合综合国家计划的区域性举措、在全球层面开展的活动和多重目标项目,为发展 ICT 网络和服务筹措必要的技术、人力和财务资源,将未连接者连接起来。为此,我们正在推进随处可及、方便简单且人人支付得起的全球宽带

连接的发展,并推动实现向下一代网络(NGN)的过渡。

为应对 ICT 迅速增长所带来的挑战,我们通过一系列面向政策制定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工

具,促进建立有利的监管和商业环境,由此实现了电信市场的创新和增效。我们支持利用农村社区接入的项目来部署新的无线和移动技术,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为赈灾提供应急通信。此外,我们还通过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的多项技术和政策培训举措,帮助培养具备ICT 知识的劳动大军,特别关注青年、妇女和残疾人的具体需求。

ITU-D在ICT的发展中发挥着推动和促进作用。通过与政府领导人和国际捐资机构的接

触,在公众和私营投资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对于创造数字机遇而言,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战略。为此,ITU-D 帮助各成员国详细拟订具有针对性的国家信息通信战略,包括电

子政务和远程教育战略等领域。此外,我们努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网络安全,促进形成网络安全文化,以提高网络空间的安全性。ITU-D 还通过广泛引经据典,提供了有关ICT 领域趋势和发展的可靠统计数据,同时针对政府和业界面临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组活动。

ITU-D为有志于结成新的发展伙伴关系的政府和私营部门企业提供独一无二的一站式

服务,明确合作所带来的“双赢”机遇,为外部伙伴和经验丰富的国际电联项目专家牵线搭

桥,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

ITU-D的活动、政策和战略方向由各国政府决定,并顺应国际电联所面向的行业的需求。

发展部门的成员来源广泛,其中包括电信政策制定机构和监管机构、网络运营商、设备制造商、硬件和软件开发企业、区域性标准制定组织和融资机构。

ITU-D设立了两个研究组:电信发展策略和政策研究组和电信业务、网络以及ICT 应用的发展和管理研究组。2006~2010 研究期,这两个研究组的研究课题分别是:Q.6-2/1:下一代网络对互连的监管影响;

Q.7-2/1:宽带业务通用接入的监管政策;

Q.10-2/1:发牌规则及融合服务授权;

Q.12-12/1:关税政策,关税模型和确定国家电信网络服务成本的方法,包括下一代网

络;

Q.18-1/1: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对电信法律、法规、规章的本国执行;

Q.19-1/1:发展中国家IP 电话的落实;

Q.20/1:残疾人使用的电信服务;

Q.21/1:电信发展对促进就业的影响;

Q.22/1:安全信息和通信网络:发展网络安全文化的最佳做法;

以及:

Q. 9-2/2:确定发展中国家对电信标准化部门和无线电通信部门研究组特别关注的研

究课题;

Q. 10-2/2:边远地区通信;

Q. 11-2/2:陆地数字声音和电视广播技术和系统的检测,包括成本/ 利益分析、数字陆地系统与现有模拟网络的互操作性、以及从模拟陆地技术到数字技术的迁移方法;

Q. 14-2/2:电子健康通信;

Q. 17-2/2:世界上电子业务 / 应用活动的进步;

Q. 18-1/2:发展中国家 IMT-2000 的执行方面以及超IMT-2000 系统的信息共享;

Q. 19-1/2:发展中国家从现有网络向下一代网络过渡的战略;

Q. 20-2/2:宽带通信接入技术的检测;

Q. 22/2:适用于灾难和紧急救援的灾害管理、资源、主动和被动的基于空间感应系统

对 ICT 技术的使用;

Q. 23/2:小岛屿发展中国家(SIDS) 的特殊通信 /ICT ;

决议 9( Rev. Doha, 2006):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对频谱管理工作的参与;

全权代表大会:

全权代表大会是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最高政策制定机构。该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

旨在确定国际电联的总体政策,通过四年期的战略规划和财务规划,并选举本组织的高层管

理人员、理事国和无线电规则委员会委员。

全权代表大会是国际电联成员国决定本组织未来作用的关键性活动,并由此确定本组织在影响全球信息通信技术发展中的能力。国际电联部门成员、区域性电信和政府间组织以及联合

国及其专门机构亦作为观察员出席大会。

理事会:

国际电联理事会是1947 年按照在美国新泽西州大西洋城召开的全权代表大会做出的决

定成立的,原名行政理事会。

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最多占成员国总数的25%。理事会注意其席位在世界五大区(美洲、西欧、东欧、非洲、亚洲和澳大拉西亚)的公平分配。目前的理事会由46 个理事国组成。

理事会的作用是在两届全权代表大会之间审议广泛的电信政策问题,确保国际电联的活动、政策和战略完全适应当今生机勃勃且迅速变化的电信环境。理事会还就国际电联的政策

和战略规划编制报告。

此外,理事会负责确保国际电联日常工作的顺利运转,协调工作计划,批准预算并控制财务和支出。

同时,理事会还要采取一切措施推动国际电联《组织法》、《公约》,行政规则(《国

际电联电信规则》和《无线电规则》)、全权代表大会决定及国际电联其他大会和会议的相

关决定的落实。

世界电信标准大会(WTSA):

四年一届的世界电信标准大会, 为国际电联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确定下一研究期的工作。

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

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 每两至三年举行一次, 负责审议并在必要时修改?无线电规则?和指导无线电频谱、对地静止卫星和非对地静止卫星轨道使用的国际条约。国际电联理

事会参照历届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建议书确定的议程, 是上述修改工作的依据。

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议程的大致范围是提前四到六年确定的, 国际电联理事会在大会前

两年制定出得到多数成员国认可的最终议程。

根据国际电联 ?组织法 ?规定的职责范围, WRC 能够 : 修订 ?无线电规则 ?和所有相关的频

率指配和分配规划;研究所有世界性无线电通信问题;向无线电规则委员会和无线电通信局做出指示 , 并审议其活动;为筹备未来的无线电通信大会, 确定供无线电通信全会及其研

究组研究的课题。

以主管部门提交的文稿为依据, 特别委员会、无线电通信研究组以及提出将由世界和区

域无线电通信大会和大会筹备会议(CPM) 审议的规则、技术、运行和程序问题的其它部门( 见?公约 ?第 19 条 (1992 年 , 日内瓦 )),应起草一份综合报告, 用以支持这些大会的工作。

世界电信发展大会(WTDC):

国际电信联盟通过电信发展局(BDT)每四年组织一次世界电信发展大会(WTDC)并在四年间举办若干区域性筹备会议

电信发展大会是发展领域内有关各方畅所欲言的论坛。此外,各方将审议该部门和电信发展

局的各项计划和项目。审议结果将产生报告并推出新的项目。各届世界大会为其之后的四年

周期确定议程和指导方针,而区域性大会则审议为实现总体目标而取得的“工作进展”,同时确保最终目标的实现。各区域性发展大会将本地区各国聚集一堂,探讨需求以及发展部门

当前和未来的项目。

ITU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 (ITU)

Place Des Nations

1211 Geneva 20

Switzerland

电话:+ 41 22 730 51 11

传真:+ 41 22 733 7256

E -mail:

itumail@itu.int(总部)

tsbmail@itu.int(电信标准部)

brmail@itu.int(无线电通信部)

bdmail@itu.int(电信发展部)

ITU官方全球电信运营商MCC+MNC列表

Annex to ITU Operational Bulletin No. 1056 – 15.VII.2014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TSB TELECOMMUNICATION STANDARDIZATION BUREAU OF ITU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obile Network Codes (MNC) for the international identification plan for public networks and subscriptions (According to Recommendation ITU-T E.212 (05/2008)) (POSITION ON 15 JULY 201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eneva, 2014

Mobile Network Codes (MNC)for the international identification plan for public networks and subscriptions Note from TSB 1. A centralized List of Mobile Network Codes (MNC) for the international identification plan for public networks and subscriptions has been created within TSB. 2. This List of Mobile Network Codes (MNC) is published as an annex to ITU Operational Bulletin No. 1056 of 15.VII.2014. Administrations are requested to verify the information in this List and to inform ITU on any modifications that they wish to make. The notification form can be found on the ITU website at www.itu.int/itu-t/inr/forms/mnc.html . 3. This List will be updated by numbered series of amendments published in the ITU Operational Bulletin. Furthermore,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this Annex is also available on the ITU website at www.itu.int/itu-t/bulletin/annex.html . 4. Please address any comments or suggestions concerning this List to the Director of TSB: Union (ITU)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Director of TSB 5211 730 +41 Tel: 22 5853 730 Fax: +41 22 tsbtson@itu.int E-mail: 5. The designations employed and the presentation of material in this List do not imply the expression of any opinion whatsoever on the part of ITU concerning the legal status of any country or geographical area, or of its authorities.

国际电信联盟-ITU

ITU-R RS.1260-1建议书* 星载有源遥感器与其他无线电业务共用 420-470 MHz频段的可能性 (ITU-R 218/7号研究课题) (1997-2003年)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全会, 考虑到 a)合成孔径雷达(SAR)能够测量土壤湿度、森林生物量,能够检测深埋地下的诸如断层、裂缝、向斜和背斜的地质结构,还能够测绘南极冰带的厚度,以及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地质水文特性; b)安装在航空器上的实验合成孔径雷达已经显示出其进行这些测量的潜力; c)这些星载合成孔径雷达必须工作在500 MHz以下,才能够穿透世界各地茂密的植被和地表; d)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UNCED)强调了监测森林的必要性; e)为了满足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有源)的要求,第727号决议(WRC-2000修订版)寻求在420-470 MHz 频率范围内为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有源)提供最多6 MHz带宽的频谱; f)目前420-470 MHz频段划分了无线电定位业务、固定业务、业余业务、空间操作业务和移动业务; g)在业余业务中,弱信号操作(包括地—月—地)工作的中心频率在432 MHz附近,卫星业余业务(包括上行链路和下行链路)的工作频率在435-438 MHz频段内; *注:以下主管部门—沙特阿拉伯、吉布提、埃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约旦、科威特、摩洛哥、毛利塔尼亚、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突尼斯和也门—反对批准本建议书。更多细节请参考有关的RA-03摘要纪录。

h)这些频段的使用构成还包括: —风廓线雷达一般使用440-450 MHz频段,一旦风廓线雷达同其他的应用不兼容时,使用420-435 MHz 和438-440 MHz频段(第217号决议(WRC-97)); —运载火箭接受安全自毁指令的接收机,工作在449.75-450.25 MHz的频段内(《无线电规则》第 5.286款),在美国和巴西其工作在421.0、425.0、427.0、440.0和445.0 MHz频率附近,在2区 的法国海外省和在印度,其工作在433.75-434.25 MHz的频段内(《无线电规则》第5.281款》; j)某些星载合成孔径雷达产生在地球表面的功率通量密度值会超过为保护划分在该频段内的固定业务和陆地移动业务所允许的功率通量密度值; k)由于会对星载有源遥感器产生干扰,星载有源遥感器与风廓线雷达共用同一频段是不大可能的; l)通过有效的技术和操作手段(参照本建议书附件1中的定义),合成孔径雷达和业余业务(在1区为主要业务,在2区和3区为次要业务,但《无线电规则》第5.278款指明的除外)可以在430-440 MHz 频段内共用; m)另外,《无线电规则》第5.274、5.275、5.276、5.277、5.27、5.281和5.283款列出了430-440MHz 内的部分频段以主要业务的地位用于固定、移动通信、空间操作和/或者业余业务的国家; n)一些共用研究显示,某些被提议用于卫星地球探测业务(EESS)的合成孔径雷达能够与部分发射方式(例如FM和时分多址(TDMA))业余无线电业务共用同一频段,但是对于连续波形和单边带操作方式的业余无线电业务来说,要实现共用非常困难; o)ITU-R M.1462建议书中包含了工作在420-450 MHz频段内的无线电定位业务雷达(机载、船载和空中目标跟踪)的技术和操作性以及保护标准; p)在420-450 MHz频段内,如果星载合成孔径雷达在地面雷达的视线内(也就是在雷达的可见地平线之上),会给地面空中目标跟踪雷达造成潜在的不可接受的干扰; q)某些星载合成孔径雷达会被地面空中目标跟踪雷达跟踪,导致在星载合成孔径雷达处合成的无用接收功率电平达到其最大的功率处理容量值;

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立即发布 电话:+41 22 730 6039 传真:+41 22 730 5939 电子邮件:pressinfo@itu.int 网址:www.itu.int/newsroom 媒体公告 — 媒体公告 — 媒体公告 2008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 注重于让信息通信技术惠及残疾人 将于2008年5月15日(国际电联2008年非洲电信展期间) 在开罗举办全球庆祝活动 马上进行资格认证 2008年4月15日,日内瓦 内容: 2008年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全球庆祝活动 主题:让信息通信技术惠及残疾人 时间: 2008年5月15日13:00 – 15:00时,日程见www.itu.int/wtisd/ 地点:埃及开罗(开罗国际会展中心Cheops会议厅):国际电联2008年非洲电信展展址 目的:?纪念1865年5月17日国际电联的成立 ?提请人们关注将ICT机遇惠及残疾人的问题。见www.itu.int/accessiblity/?颁发2008年国际电联世界信息社会奖 ?跟进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各项活动 与会者:?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私营部门和民间团体的高层代表?2008年国际电联世界信息社会奖获奖者 ?国际电联非洲电信展的与会者和观众 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旨在纪念国际电信联盟于1865年5月17日成立。 自2005年11月信息社会世界峰会闭幕以来,每当世界日来临时,都要举办引人注目的庆祝活动,其中包括将国际电联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奖颁发给著名的获奖者,感谢他们为建设具有包容性且更为公平的信息社会做出的贡献。今年,该奖项将重点突出那些为向残疾人提供ICT机遇而努力工作的知名人士,以配合2008年庆祝活动的主题。以往的获奖者包括格莱珉银行的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教授和塞内加尔的阿卜杜拉耶·瓦德(Abdoulaye Wade)总统。 今年,包括区域性ICT展览和论坛在内的国际电联非洲电信展将在埃及开罗举办。作为特例,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的全球庆祝活动将在此期间举办。将在会场对该仪式进行现场网播直播;欲知更多信息,请访问www.itu.int/wtisd/。 根据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会后过去两年的传统做法,将于2008年5月13-23日在瑞士日内瓦举办围绕着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目的开展的一系列活动。 有关庆祝活动和围绕着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目的开展的一系列活动的完整日程表将在国际电联网站 www.itu.int/wsis/implementation/cluster2008.html上提供。 敬请垂询我们的网站: www.itu.int/newsroom

ITU(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 工作动态ITU 网址 1.国际电信联盟( ITU )的历史 国际电信联盟(ITU)是世界各国政府的电信主管部门之间协调电信事务方面的一个国 际组织,成立于1865 年 5 月 17 日。当时有20 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订了一个“国际电信 公约”。 1906 年有 27 个国家代表在柏林签订了一个“国际无线电报公约”。1924 年在巴黎成立了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1925 年成立了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1927 年在华盛顿成立了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1932 年 70 多个国家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开会,决定把上述两个公 约合并为一个“国际电信公约”,并将电报、电话、无线电咨询委员会改为“国际电信联盟”,此名一直沿用至现在。 ITU现有 191 个成员国和700 多个部门成员及部门准成员。,总部设在日内瓦。我国由 工业和信息化部派常驻代表。ITU 使用六种正式语言,即中、法、英、西、俄、阿拉伯文。 ITU 是联合国的15 个专门机构之一,但在法律上不是联合国附属机构,它的决议和活动不 需联合国批准,但每年要向联合国提出工作报告,联合国办理电信业务的部门可以顾问身份 参加 ITU 的一切大会。 ITU的宗旨是:维持和扩大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地使用电信资源;促进技术设施的 发展及其有效地运用,以提高电信业务的效率,扩大技术设施的用途,并尽量使公众普遍利用;协调各国行动,以达到上述的目的。ITU 的原组织有全权代表会、行政大会、行政理事 会和四个常设机构:总秘书处,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 CCIR),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IFRB)。 CCITT 和 CCIR在 ITU 常设机构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它们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已 不再有明显的界限。如果CCITT 和 CCIR仍按原来的业务范围分工和划分研究组,已经不能

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 ITU-T 国际电信联盟 电信标准化部门 世界电信标准化全会 2008年,约翰内斯堡 第 67 号决议–成立词汇标准化委员会 i

前言 国际电信联盟(ITU)是从事电信领域工作的联合国专门机构。ITU-T(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化部门)是国际电联的常设机构,负责研究技术、操作和资费问题,并发布有关上述内容的建议书,以便在世界范围内实现电信标准化。 每四年一届的世界电信标准化全会(WTSA)确定ITU-T各研究组的课题,再由各研究组制定有关这些课题的建议书。 ITU 2009年 版权所有。未经国际电联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手段复制本出版物的任何部分。

第67号决议 成立词汇标准化委员会 (2008年,约翰内斯堡) 世界电信标准化全会(2008年,约翰内斯堡), 认识到 a) 全权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在同等地位上使用国际电联的六种正式语文的第154号决议(2006年,安塔利亚),就如何在同等地位上使用六种语文向理事会和总秘书处做出指示; b) 国际电联理事会有关将各语文的编辑工作集中于总秘书处(大会和出版部)的决定要求各部门仅提供英文版的最终文本(这亦适用于术语和定义), 考虑到 a) 对国际电联特别是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的工作而言,继续与其他相关组织联络,实现术语及定义、文件的图符、字符和其它表述方式、测量单位等的标准化是非常重要的; b) 由于在2005年年底时已冻结了有关术语和定义方面的工作,因此在涉及一个以上ITU-T研究组时,在术语和定义方面达成一致或更新现有的SANCHO数据库存在一定的困难; c) 仍有必要公布ITU-T工作使用的术语和定义; d) 通过有效协调和落实ITU-T研究组和ITU-T其它相关组在词汇和相关主题方面所开展的所有工作,可避免不必要的或重复性工作; e) 术语工作必须以编篡国际电联正式语文电信综合词汇表为长期目标; f) 广泛宣传和普及国际电联开展的与术语相关的工作(包括术语和定义)至关重要; g) 通常词汇和术语表并不直接提供给对ITU-T某出版物感兴趣的用户; h) 国际电联《组织法》和《公约》的附件中已包含定义; i) 在国际电联内部,特别是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之间在通用术语和定义的使用上避免误解非常重要; j) 过去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在术语和定义方面开展的工作成绩显著, WTSA-08 –第67号决议1

ITU(国际电信联盟)

国际电信联盟 工作动态ITU网址 1.国际电信联盟(ITU )的历史 国际电信联盟(ITU )是世界各国政府的电信主管部门之间协调电信事务方面的一个国 际组织,成立于1865年5月17日。当时有20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订了一个“国际电信 公约”。1906年有27个国家代表在柏林签订了一个“国际无线电报公约”。1924年在巴黎成立了国际电话咨询委员会。1925年成立了国际电报咨询委员会,1927年在华盛顿成立了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1932年70多个国家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开会,决定把上述两个公 约合并为一个“国际电信公约”,并将电报、电话、无线电咨询委员会改为“国际电信联盟”, 此名一直沿用至现在 ITU 现有191个成员国和700多个部门成员及部门准成员。,总部设在日内瓦。我国由 工业和信息化部派常驻代表。ITU使用六种正式语言,即中、法、英、西、俄、阿拉伯文。 ITU是联合国的15个专门机构之一,但在法律上不是联合国附属机构,它的决议和活动不 需联合国批准,但每年要向联合国提出工作报告,联合国办理电信业务的部门可以顾问身份 参加ITU的一切大会。 ITU 的宗旨是:维持和扩大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地使用电信资源;促进技术设施的 发展及其有效地运用,以提高电信业务的效率,扩大技术设施的用途,并尽量使公众普遍利

用;协调各国行动,以达到上述的目的。ITU的原组织有全权代表会、行政大会、行政理事 会和四个常设机构:总秘书处,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 ),国际无线电咨询委 员会(CCIR ),国际频率登记委员会(IFRB )。CCITT和CCIR在ITU常设机构中占有很重 要的地位,随着技术的进步,各种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涌现,它们相互渗透,相互交叉,已 CCITT和CCIR仍按原来的业务范围分工和划分研究组,已经不能 不再有明显的界限。如果 准确地反映电信技术的发展现状和客观要求。1993年3月1日ITU第一次世界电信标准大 会(WTSC-93 )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隆重召开。这是继1992年12月ITU全权代表大会之后 的又一次重要大会。ITU的改革首先从机构上进行,对原有的三个机构CCITT、CCIR、IFRB 进行了改组,取而代之的是电信标准部门(TSS,即ITU-T )、无线电通信部门(RS,即ITU-R )和电信发展部门(TDS,即ITU-D )。这在ITU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标志着ITU新机构的诞生。 2. ITU 高级管理人员 目前,ITU的高级管理人员为: 秘书长:Mr. Hamadoun Tour e(马里) 副秘书长:Mr. Houlin Zhao (中国) 无线电通信局(BR)主任:Mr. Valery Timofeev (俄国) 电信发展局(BDT)主任:Mr. Sami Al-Basheer(沙特阿拉伯 电信标准局(TSB)主任:Mr. Malcolm Johnson(英国) 3. ITU 的组织结构图

国际电信联盟-ITU

S.1428-1建议书1 ITU-R ITU-R S.1428-1建议书 用于在10.7 GHz和30 GHz之间的频段内涉及非GSO卫星的平共处 干扰评估的参考FSS地球站的辐射方向图 (ITU-R 42/4号研究课题) (2000-2001年)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全会, 考虑到 a) FSS的ITU-R S.465建议书中为地球站天线规定了一个代表旁瓣峰值包络的参考辐射方向图;b)对于涉及非移动接收机和单个非移动源的干扰计算来说,峰值包络天线参考方向图对于确保涵盖最差情况是必需的,并且在FSS中这种情况在过去是占主导地位的; c)对于其位置随时间变化较大的多个干扰源或接收机的情况中,接收到的干扰的电平毫无疑问是分别决定于受害者或源的增益方向图中的凹点及峰值,并且在FSS中这种情况的发生正在迅速增加; d)对于FSS地球站,需要合适的参考辐射方向图用于计算来自移动源或接收机的干扰; e)为方便在干扰的计算机仿真中的使用,参考方向图应该涵盖包括主轴在内的所有平面中的所有从0°到±180°的离轴角; f)对于所有可行的FSS地球站天线,参考方向图应该同时与天线理论和测量结果相一致; g)对于不同范围的D/λ和不同的FSS频段建立不同的参考方向图可能是合适的; h)为了规定天线性能,ITU-R S.580建议书中的峰值包络参考方向图是合适的; j)参考方向图的使用应该导致这样一些干扰电平,它们对于由满足相关ITU-R天线方向图建议的天线所接收到的来说是有代表性的,

2 ITU-R S.1428-1建议书 建议 1 对于涉及FSS 干扰的移动源或接收机的计算,应该采用下列参考地球站辐射方向图: 对于20 ≤ λD ≤ 25: G (?) = G max – 2.5 × 10–3 2?? ?????λD dBi 对于0 < ? < ?m G (?) = G 1 对于?m ≤ ? < ??????D λ95 G (?) = 29 – 25 log ? dBi 对于95D λ ≤ ? < 33.1° G (?) = –9 dBi 对于33.1°< ?≤80° G (?) = –5 dBi 对于80° < ? ≤180° 对于25 < λD ≤ 100: G (?) = G max – 2.5 × 10–3 2 ???????λD dBi 对于0 < ? < ?m G (?) = G 1 对于?m ≤ ? < ??????D λ95 G (?) = 29 – 25 log ? dBi 对于λ95 ≤ ? ≤ 33.1° G (?) = – 9 dBi 对于33.1°< ? ≤ 80° G (?) = – 4 dBi 对于80° < ? ≤ 120° G (?) = – 9 dBi 对于120°< ? ≤ 180° 其中: D : 天线直径 λ: 波长以相同单位来表示* ?: 天线的轴外角(度) G max = 20 log ??? ???λD +7.7 dBi G 1 = 29 – 25 log ??? ???D λ95 ?m =120G G D max ?λ 度 * D 是非对称天线的等效直径。

国际电信联盟波段号码

国际电信联 盟波段号码 频段名称缩写频率范围波段波长范围用法 ≤ 3 赫兹(≤3Hz)≥100,000 千米 1 极低频ELF 3-30 赫兹(3Hz–30Hz) 极长波100,000千米– 10,000千米潜艇通讯或直接转换成声音 2 超低频SLF 30–300 赫兹 (30Hz–300Hz) 超长波10,000千米– 1,000千米 直接转换成声音或交流输 电系统(50-60赫兹) 3 特低频ULF 300–3000 赫兹 (300Hz–3KHz) 特长波1,000千米– 100千米 矿场通讯或直接转换成声 音 4 甚低频VLF 3–30 千赫(3KHz–30KHz) 甚长波100千米– 10千米直接转换成声音、超声、地球物理学研究 5 低频LF 30–300 千赫 (30KHz–300KHz) 长波10千米– 1千米国际广播、全向信标 6 中频MF 300–3000 千赫 (300KHz–3MHz) 中波1千米– 100米 调幅(AM)广播、全向信标、 海事及航空通讯 7 高频HF 3–30 兆赫(3MHz–30MHz) 短波100米– 10米短波、民用电台 8 甚高频VHF 30–300 兆赫 (30MHz–300MHz) 米波10米– 1米 调频(FM)广播、电视广播、 航空通讯 9 特高频UHF 300–3000 兆赫 (300MHz–3GHz) 分米波1米– 100毫米 电视广播、无线电话通讯、 无线网络、微波炉 10 超高频SHF 3–30 G赫(3GHz–30GHz) 厘米波100毫米– 10毫米无线网络、雷达、人造卫星接收 11 极高频EHF 30–300 吉赫 (30GHz–300GHz) 毫米波10毫米– 1毫米 射电天文学、遥感、人体扫 描安检仪 > 300 吉赫(>300GHz) < 1毫米

国际电信联盟-ITU

ITU-R P.838-2建议书 预测方法所用的特定雨衰模型 (ITU-R 201/3号研究课题) (1992-1999-2003年)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全会, 考虑到 a)有必要用已知的降雨率计算因降雨引起的衰减, 建议 1采用下列程序。 采用幂律关系由降雨率R(mm/h)得出特定雨衰: α γkR R =(1)线极化(水平:H,垂直:V)水平通路的频率依从系数k和α在表1中给出。 表1中的各值经测试表明,对于最高不超过55 GHz频率的衰减预测具有足够的准确度。 系数k和α作为频率的函数,也可用下列公式确定。这两个公式是通过由散布计算得出的幂律系数的曲线拟合导出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1 2 log log exp log j k k j j j c f m c b f a k(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1 2 log log exp i i i i c f m c b f aα α α(3)式中: f:频率(GHz) k:或者k H或者k V α:或者αH或者αV。

表 1 采用公式(4)、(5)和(1)估算特定衰减时所用的频率依从系数

其他系数在表2和表3中给出。 表 2 公式(2)和(3)用于水平极化时的系数 表 3 公式(2)和(3)用于垂直极化时的系数 对于线极化和圆极化以及对于所有通道格式,可用下列公式从表1中的值计算出公式(1)的系数: 2/]2cos cos )([2τθV H V H k k k k k -++= (4) ()k a k a k a k a k a V V H H V V H H 2/]2cos cos –[2τθ++= (5) 式中θ为通道仰角,τ为相对于水平方向的极化倾角(圆极化τ=45°)。 为方便起见,与表1中的频率不同的k 和α值可用图1至4快速估算。

国际电信联盟-ITU

ITU-R F.1613建议书*,** 为了确保对5 250-5 350 MHz频段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有源)和 空间研究业务(有源)系统的保护,对在3区固定业务中的 固定无线接入系统的操作和部署的要求 (ITU-R 113/9和218/7号研究课题) (2003年) 国际电联无线电通信全会, 考虑到 a) 5 250-5 350 MHz频段是以主要业务划分给用于星载有源遥感器的卫星地球探测业务(EESS)(有源)和空间研究业务(SRS)(有源),以及划分给无线电定位业务; b) WRC-03根据1.5项议程将会复审5 250-5 350 MHz频段的划分,着眼于在3区将此频段以主要业务划分给固定业务。 c) 3区的一些主管部门已经提议将5 250-5 350 MHz频段用于固定业务中的需要核发执照的固定无线接入系统(FWA); d) 这些在户外操作的FWA系统可能会对上述频段的EESS/SRS(有源)产生不可接受的干扰; e) 为了保护星载有源遥感器系统,有必要规定在3区FWA系统的操作和部署要求, *本建议书由无线电通信第7研究组和第9研究组联合制定,将来的任何修订也将联合进行。 **应提请无线电通信第7研究组和第8研究组注意本建议书。

注意到 a) 由EESS/SRS(有源)系统对具有附件1中所述特性的FWA系统产生的干扰被认为是可接受的, 认识到 a) FWA与其他类型的无线接入系统(包括无线本地局域网(RLAN)在同覆盖区、同频率条件下是很难同时操作的, 建议 1在EESS/SRS卫星的有源遥感器的覆盖区范围内(见注1、注2和注3)的地球表面,由FWA系统产生的集总干扰(对卫星方向的最大等效辐射功率(e.i.r.p.)的总和)应小于–7.6 dB(W/20 MHz); 2应使用附件1所描述的方法来估算FWA系统产生的集总干扰电平; 3根据表4所给出的在3区FWA系统的特性,在卫星有源遥感器覆盖区范围内应允许的FWA基站的最大密度为每220 km2内23个。不同的e.i.r.p.、天线方向性图和频率规划会意味着允许FWA基站的最大密度也不同; 4每个FWA基站的最大(e.i.r.p)应该不大于3 dB(W/20 MHz)(见注4、注5); 5主管部门应控制这些系统,以确保上述建议中规定的FWA系统的部署要求得到满足。 注1 —该集总干扰电平来源于表5中SAR4卫星接收机的干扰门限-132.35 dB(W/20 MHz)。 注2 —这里指的EESS/SRS卫星的有源传感器覆盖区面积大约为220 km2。 注3 —由FWA系统产生的对星载有源遥感器卫星的集总干扰所取决的参数有:FWA系统的发射功率,天线方向性和与卫星有源遥感器的覆盖区使用相同射频信道的FWA基站数量。 注4 —如果主要波束方向仰角大于10度,那么e.i.r.p.限值就应再低6 dB,如:e.i.r.p.为-3 dB(W/20 MHz)。 注5 —应控制FWA站天线的方向,以避免由于天线方向未对准而引起对卫星的意外直接辐射,例如,一个远端站未指向基站。 注6 —应给出另外的指南以使本建议更容易实施。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国际电信联盟面向2030网络及6G的研究

国际电信联盟面向2030网络及6G的研究 虽然国际电信联盟(ITU)目前尚未制定6G标准,但根据资料显示,2019 年5 月ITU探讨过IMT-20301标准,认为IMT-2030 旨在提供革命性的新用户体验,每用户的连接速度在Tbits/s范围内,并且提供一系列全新的感官信息,例如触摸,味觉和嗅觉等。IMT-2030 在5G网络的基础上,将是一个多种不同网络构成的混合网络,包括固定、移动蜂窝、高空平台、卫星和其他尚待定义的网络,可认为IMT-2030 是5G的升级。 一、ITU-T 聚焦2030 网络的研究 2018 年7 月16 日至27 日,ITU-T 第13 研究组在日内瓦举行的会议上成立了2030网络技术焦点组(FG NET-2030),旨在探索面向2030 年及以后的新兴ICT 部门网络需求以及IMT-2020(5G)系统的预期进展,包括新的媒体数据传输技术、新的网络服务和应用及其使能技术、新的网络架构及其演进。该研究统称为“2030 网络”,从广泛的角度探索新的通信机制,不受现有的网络范例概念或任何特定的现有技术的限制,包括完全向后兼容的新理念、新架构、新协议和新的解决方案,以支持现有应用和未来的新应用。 2030 网络焦点组由中国(华为)、美国(Verizon)和

韩国(ETRI)联合提案发起,得到来自中国、美国、俄罗斯、意大利和突尼斯等众多国家的支持。值得一提的是,该焦点组的主席由华为网络技术实验室首席科学家Richard Li 担任。此外,2030 网络焦点组还将与其他标准制定组织合作,包括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计算机协会数据通信专业组(ACM SIGCOMM)和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通信协会(IEEE ComSoc)等。FG NET-2030 作为研究和改进国际联网技术的平台,将研究2030 年及以后的未来网络架构、需求、用例和网络功能,研究涉及: ?研究、审查和调查现有技术、平台和标准,以明确2030 网络的差距和挑战。 ?制定2030 网络的各个方面,包括愿景、需求、架构、应用、评估方法等。 ?提供标准化路线图的指南。 ?与其他SDO 建立联系并建立关系。 ?2030 网络专注于固定数据通信网络。 ITU-T 2030 网络焦点组成立至今已经成功召开了多次全会,来自运营商、服务提供商、设备商、学术界等多家单位的代表积极踊跃出席会议,对该焦点组的工作及面向2030 年的未来网络进行了广泛的探讨。目前焦点组对6G 网络提出了三方面的目标,具体如图2 所示。

ITU

ITU ITU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865年。为了顺利实现国际电报通信,1865年5月17日,法、德、俄、意、奥等20个欧洲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订了《国际电报公约》,国际电报联盟(International Telegraph Union ,ITU)也宣告成立。随着电话与无线电的应用与发展,ITU的职权不断扩大。1906年,德、英、法、美、日等27个国家的代表在柏林签订了《国际无线电报公约》。1932年,7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西班牙马德里召开会议,将《国际电报公约》与《国际无线电报公约》合并,制定《国际电信公约》,并决定自1934年1月1日起正式改称为“国际电信联盟”(Internatio 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经联合国同意,1947年10月15日国际电信联盟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由瑞士伯尔尼迁至到日内瓦。 经过100多年的变迁,1992年12月,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电信环境,保证I TU在世界电信标准领域的地位,ITU决定对其体制、机构和职能进行改革。改革后的ITU最高权利机构仍是全权代表大会。全权代表大会下设理事会、电信标准部、无线电通信部和电信发展部门。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设正、副秘书长。电信标准部、无线电通信部和电信发展部承担着实质性标准制订工作,各设1位主任。联合国的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可以成为ITU的成员。成员国的政府(多数情况下是其电信管理部门的代表机构)在ITU中的地位是平等的,都要承担特别的义务,同时也享有特别的权利(投票权)。其他的组织机构,如网络与服务供应商、制造商,科技协会和其他的国际性和区域性组织,经过批准可以参加ITU的某些活动(如制订电信标准)。国际电联现有会员、准会员150多个国家和地区。ITU使用中、法、英、西、俄五种正式语言,出版电联正式文件用这五种文字。工作语言为英、法、西三种。 1993年3月1日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举行的国际电联的第一届世界电信标准大会(WTSC-93)上,对电联原有的三个机构CCITT、CCIR和IFRB进行了改组,取而代之的是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无线通信部门(ITU-R)和电信发展部门(I TU-D)。秘书长是ITU的法定代表人(目前由Yoshio Utsumi担任),但ITU不同的活动由3个部门分担,行政权利由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分享。 ITU的宗旨,按其“基本法”,可定义如下:1、保持和发展国际合作,促进各种电信业务的研发和合理使用;2、促使电信设施的更新和最有效的利用,提高电信服务的效率,增加利用率和尽可能达到大众化、普遍化;3、协调各国工作,达到共同目的,这些工作可分为电信标准化、无线电通信规范和电信发展3个部分,每个部分的常设职能部门是“局”,其中包括电信标准局(TSB)、无线通信局(RB)和电信发展局(BDT)。

国际电信联盟(ITU)互联网报告系列:宽带的诞生

国际电信联盟(ITU)互联网报告系列:宽带的诞生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编译 2003年9月 本文是ITU报告《宽带的诞生》的摘要。这份报告是专为ITU于2003年10月12至18日在日内瓦召开的2003年世界电信展示会和论坛所准备的。它包括图形、表格、框文及报告全文的目录。整份报告可通过网上购买或订购其印刷本。 《宽带的诞生》是“ITU互联网报告”系列报告中最新的一份。往年的报告题目包括:移动时代的互联网(2002)、IP电话(2001)、发展的互联网(1999)、以及互联网的挑战-电信与互联网(1997)。上述每份报告均可在ITU网站上购买(www.itu.int/osg/spu),价格为100瑞士法郎;报告的印刷本可从ITU销售服务部订购,联系方式如下:传真+41 22 730 51 94,电邮地址 sales@itu.int。ITU成员国和部分会员以及欠发达国家购买这些报告可享受优惠。 《宽带的诞生》全文(约130页)深入的介绍了宽带及其对全世界电信业的影响。它涵盖了最新的宽带技术和决策信息。个别国家的案例研究有助于举例说明各种情况。该报告60页的统计附表记录了全世界200多个经济体的最新实用数据。 在ITU各部门和常务秘书处的协助下,ITU的战略和政策小组(SPU)完成了这份报告。包括9个国家案例研究在内的大量原始研究是由两个专题研究小组根据ITU 常务秘书处的新计划实施的,这些研究得到ITU许多成员国的慷慨资助,其中包括日本总务省(MPHPT)和韩国信息通信部(MIC)。专题研究小组曾在日内瓦举办过题为“宽带规章制度的意义”(2001年5月)和“促进宽带发展”(2003年4月)的研讨会。详见ITU网页:www.itu.int/casestudies。 2003年ITU互联网报告《宽带的诞生》的前言 《宽带的诞生》是“ITU互联网报告”系列的第五份报告,第一份报告是1997年的《互联网的挑战》报告。《宽带的诞生》是专门为ITU于2003年10月12日至18日在日内瓦举办的2003年世界电信展示会和论坛而准备的。作为2003年电信产业的“热点”之一,宽带有望成为2003年展示会上的一大亮点。对于能大大提高世界利用信息的效率的高速及专线互连网,该份新报告调查了它们的出现过程。宽带还将

国际电信联盟亚太电信发展年度报告

国际电信联盟2002年亚太电信发展报告 亚太:世界电信中心新址所在 亚太:移动、互联网、宽带生长的沃土 亚太:引领电信业走出低迷的希望之星 编者的话 刚刚落下帷幕的2002亚洲电信展几乎让港岛的每一丝海风都有了“亚洲”两个字的味道。“源动亚洲,创新思维”,“投资亚洲:从复苏到繁荣”,大会和联合论坛的两大主题都围绕亚洲展开,这里面满含的是人们对亚洲寄予的厚望。 相比于全球电信业所遭受的低迷,亚洲可以说是仅仅受到了柔和的一拂。虽然有电信低迷的冲击,可是亚洲却依然取得了让人欣喜的成绩。事实上,亚太地区早在2001年就已经跃升为世界最大的电信市场,如今,更是将世界电信中心的重要位置牢牢占住。 在ITU新近公布的《亚太电信发展报告》中,一系列的数据表明亚太地区是电信市场上当之无愧的希望之星。如今,中国内地是世界上移动电话用户最多的市场;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则高居全球移动电话普及率排行榜的前两位,中国

台湾的每百人手机拥有数更是超过了理论上的100部的极限;在国际电信联盟公布的“移动通信及互联网排行榜”上,中国香港拔得头筹;日本和韩国的3G 服务占据了全球3G市场的95%;韩国的宽带用户普及率位于全球之冠。种种研究数据均显示,无论是在用户数量的增长、基础建设、资源的有效利用上,还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方面,亚洲市场都有傲人的表现。 近日世界银行在《全球经济展望》报告中的预测也再次给亚太地区增加了自信的砝码。该报告称,东亚和太平洋地区2003年经济增长率虽然可能会略低于今年,但仍然将位列全球最高水平。世界银行预测,今年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新兴经济体的增长率将为6.3%,2003年将达到6.1%,而2004年该数字将为6.4%。香港特区电讯经管局总监王锡基称,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亚洲电信市场的逐步开放,连接美、欧、亚海底电缆等因素对亚洲的影响将更为深远。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亚洲电信市场的未来发展会被全球电信业的不景气拖累。从正面来看,亚洲市场的发展,反而可以起牵头作用,带动电信业的整体复兴。无怪乎此次展会处处都在传达着对亚洲的一个渴望,而响彻展场上空的一个声音始终是——电信复苏,源起亚洲。 亚太:世界电信中心新址 2001年,亚太地区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电信市场。包括固定和移动在内的电话用户已经占了全球用户总数的36%,同10年前22%的比例相比,有了实质性的飞跃。重要的是,在此期间,欧洲和美洲的电话用户在全球用户总数中所占的比例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而亚太地区却一直保持着令人欣喜的增长速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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