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编制规则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

《定额编制规则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
《定额编制规则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

定额编制规则条文说明

(征求意见稿)

《定额编制规则》课题组2016年11月

目录

1总则 (2)

2术语 (3)

3基本规定 (4)

3.1一般规定 (4)

3.2 组织管理与质量控制 (6)

3.3 档案管理 (7)

3.4信息管理 (8)

4 预算定额编制 (10)

4.1一般规定 (10)

4.2定额编制内容 (12)

4.3 定额编制方法 (13)

4.4 水平测算和调整 (18)

4.5 定额编制表格和成果表格 (20)

5概算定额编制 (22)

5.1 一般规定 (22)

5.2 定额编制内容 (24)

5.3定额编制方法 (25)

5.4 水平测算及调整 (26)

5.5 定额编制表格和成果表格 (27)

6估算指标编制 (28)

6.1 一般规定 (28)

6.2 指标编制内容 (30)

6.3 指标编制方法 (31)

6.4 水平测算及调整 (31)

6.5 估算指标测算表格和成果表格 (32)

7 费用定额编制 (34)

7.1一般规定 (34)

7.2定额编制内容 (35)

7.3 定额编制方法 (38)

7.4 水平测算及调整 (45)

7.5 定额编制表格和测算表格 (46)

8附则 (47)

1总则

1.0.1 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和法律依据。本规则是为统一和规范定额的编制活动,提高定额编制成果的质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和规范而制定的。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则所描述定额的种类,包括预算定额、概算定额、估算指标和费用定额。

1.0.3 本条规定了本规则的适用范围,即国家定额、行业定额、地区定额均应执行本规则,对于企业定额的编制工作,可参照执行本规则。

1.0.4 本条规定了定额编制应遵循的原则。客观公正原则是指在定额编制工作中,应做到立场公正,全面、真实、客观地反应工程实际情况。简明适用原则是指定额结构合理,项目划分清晰,文字描述准确、计算规则简便,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强。

1.0.5 本条规定了定额的编制活动与国家现行其它规定的关系,除应符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管理文件、办法、标准、规程及规范等。

2术语本章是关于本规则相关术语描述。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 本条规定了定额编制的基本程序,主要按计划立项,拟定编制工作大纲,测定与编制,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六个阶段进行。

1.计划立项:各级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按照定额体系相关要求,组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定额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工作重点、主要措施、进度安排、工作经费等。

2.拟定编制工作大纲:根据定额工作计划,组织具有一定工程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进行定额编制并拟定工作大纲。工作大纲主要内容应包括:任务依据、编制目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主要内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编制组人员与分工、进度安排、编制经费来源等。

3.测定与编制:根据工作大纲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定额使用单位了解情况、广泛收集数据,对编制中的重大问题或技术问题,应进行测算验证或召开专题会议论证,并形成相应报告,在此基础上经过项目划分和水平测算后编制完成定额初稿。

4.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对定额初稿进行初审,并根据定额初审意见修改完成定额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由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

征求意见稿一般包括定额正文和编制说明。

5.审查: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定额送审文件。送审文件应包括正文、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等。定额送审文件的审查一般采取审查会议的形式。审查会议应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应由有经验的专家代表、编制组人员等组成,审查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6.报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定额送审文件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报批文件,报送各主管部门批准。报批文件包括正文、编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审查意见处理汇总表等。

3.1.2 本条规定了定额的名称和编码、定额子目的编号要求。

1.定额的命名规则以范围+专业+用途及阶段+形式+(分册名称)表示;编码规则以范围+专业+用途及阶段+形式(分册序号)+年份的形式表示,专业与用途阶段、形式与年份之间用“—”连接。具体定额的命名和编码要求可参照《建设工程定额体系》。

2.在确定定额册编码后,定额子目编号用三段编码表示,格式为“××-××-×××”。第一段编码表示分册号,一般为1~2位阿拉伯数字,若无分册时,该编码可省略;第二段编码表示章号,一般为1~2位阿拉伯数字;第三段编码表示子目号,一般为1~3位阿拉伯数字。以上各编码可根据情况增加阿拉伯数字的位数。

3.1.3 本条规定了定额水平应为“社会平均水平”的要求,即定额水平应反映出先进合理的设计、成熟有效的施工工艺、施工管理和大多数企业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可以达到的水平。同时各行业及各地区在

编制定额时对已适用于国家定额的应以国家定额水平为基准,对已适用于相关行业定额的应以对应行业定额水平为基准,不宜出现大的偏差。

3.2 组织管理与质量控制

3.2.1 本条明确了定额编制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国家、各行业、各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应定额编制工作;编制单位承担定额的具体编制工作,可以是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委托的具有相应能力的服务单位;编制组由编制单位负责组建,并明确各编制组、编制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3.2.2 本条明确了国家、各行业、各省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定额编制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应对定额编制中涉及的基础资料的收集、归纳和整理,各类成果文件的编制、审核、审定和修改,成果文件的提交、归档等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并落实到位。

3.2.3 本条明确了编制单位在定额编制过程中的主要职责,编制单位负责定额编制的具体工作,应在管理机构制定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要求下,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组织管理和质量控制机制:

1.根据定额编制内容和特点,广泛吸纳建设、设计、施工、设备厂家、咨询等单位参与编制工作,确定定额编制流程、方法和技术,明确职责与分工、现场测定和非现场管理的协调方式等,协调好参与编制工作各方关系,促进整个编制工作顺利实施。

2.针对具体定额编制特点,按照对应的定额编制流程、方法、技术进行定额成果质量的有效控制。审核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

、真实性、准确性和适用性,依据相关资料对编制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对成果质量进行整体控制。

3.2.4 本条明确了编制组在定额编制过程中的主要职责,即编制组首先要按照定额编制的整体要求,全面收集编制资料、数据和依据,同时测定、编制具体定额子目,整理并提交工作过程文件和成果文件。

3.3 档案管理

3.3.1 本条明确了定额编制档案可分为成果文件和过程文件两类。

1.成果文件包括定额、材机库、编制说明(使用指南)等。

(1)定额是指形成的最终定额成果;

(2)材机库是指定额中材料和机具的品种、型号和信息价格数据库;

(3)编制说明是对定额编制过程、原理和方法的总结提炼,内容包括项目、子目数量;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内容范围;资料的依据和综合取定情况;定额中允许换算和不允许换算的规定计算资料;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单价的计算资料;施工方法、工艺的选择及材料运距的考虑;各种材料损耗率的取定资料;调整系数的使用原则;其他应说明的事项与计算数据、资料等。

2.过程文件包括全部编制过程资料、送审资料、报批资料。

(1)编制过程资料:编制文件资料档、编制依据资料档、编制计算资料档、编制方案资料档、编制一、二稿原始资料档、编制讨论意见资料档、编制修改方案资料档(包括定额印刷底稿全套),新定

额水平测算资料档、编制工作总结和汇报材料档、定额编制工作、简报资料、定额编制工作会议纪要、记录资料等。

(2)送审资料:包括正文、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汇总表等。

(3)报批资料:包括正文、编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审查意见处理汇总表等。

3.3.2 本条明确了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定额编制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除负责成果文件和过程文件的归档外,还应组织并制定定额编制过程中各类编制资料等有关可追溯性资料的文件目录,并应对接收、借阅和送还进行记录。此外,应负责制定定额编制组成员单位、个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等有关可追溯性的信息记录,与定额编制资料同时归档。

3.3.3 本条明确了本条明确了定额编制档案的保存期限,应符合编制合同和国家等相关规定外,建议不少于10年。

3.4信息管理

3.4.1 本条规定编制定额时应利用计算机及网络通讯技术进行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推进信息化的同时全面提高定额编制的进度和质量。

3.4.2 本条规定定额编制过程中,信息的采集、加工和录入方式应应统一规划、统一编码、系统分类,以利于未来的信息资源共享和深度开发。

3.4.3 本条明确定额编制应形成定额数据库,包括价格信息数据库和成果文件数据库。

1.价格信息数据库应包括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安装材料、人工工资、施工机械等的价格信息;以及已完或在建工程的各种造价信息等。

2.成果文件数据库是指各种定额编制成果数据库。从定额表现形式上分可以包括消耗量定额数据库、基价定额数据库、全费用定额数据库以及定额综合组成数据库;从阶段上分可以包括预算定额数据库、概算定额数据库、估(概)算指标数据库、费用定额数据库等。

3.4.4 本条明确了定额过程文件、成果文件应以开放格式存储和输出,便于以后定额的管理、调整和数据共享。

4 预算定额编制

4.1一般规定

4.1.1 本条规范了预算定额的基本构成及内容。预算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计量单位合格分项工程和结构构件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台班数量及其基价的标准。其包括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和补充部分三方面内容。

1.前引部分

(1)封面:包括定额名称、编码和发布单位。定额名称和编码需按照《建设工程定额体系》的要求确定。

(2)颁布文件或公告:主要指明定额的内容和发布实施时间。

(3)总说明:包括整套定额所包含的内容,适用范围,主要作用,编制依据,人工、材料、施工机具单价的确定原则,使用规则和方法等。

(4)册说明:包括整册定额主要内容、编制依据、使用规则和方法等。

(5)目录:定额章节目录。

2.正文部分

(1)章说明:包括章主要内容,定额使用和调整规则等。

(2)章工程量计量规则:包括需说明的定额子目计量单位和计量规则等。

(3)定额项目表:包括表头说明(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定额子目编号、名称、基价、人工、材料、机械名称、规格、单位、消耗量和单价,定额项目有关问题注释等。

3.补充部分

(1)附录:配合定额使用的相关表格与图样。

(2)术语说明:定额中专用术语的说明。

4.1.2 本条规定了预算定额编制依据的主要内容。预算定额是参照现行预算定额,根据市场价格信息、现行的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结合设计标准规范、图纸、数据资料、新技术、新结构、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等有关资料编制的。

4.1.3 本条给出了预算定额测定与编制阶段的具体步骤,主要包括准备工作、收集资料、编制定额等步骤。

1.准备工作主要是确定定额编制范围和内容;明确定额的编制原则、水平要求、项目划分和表现形式;明确定额的编制依据。

2.收集资料主要包括收集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标准类资料,普遍收集定额编制基础资料,专题座谈,现场测定和试验资料等内容和方式。

3.具体编制时首先需确定编制细则;之后确定定额的章、节、子目的划分,以及子目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然后进行定额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测算、编制和复核;若为基价定额,则需确定定额各分部分项工程人工工资、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的基

准单价;最后进行定额水平的测算、调整和复测等形成定额编制初稿。

4.1.4 本条规定了预算定额的编制方法,主要采用技术测定的方法。

4.2定额编制内容

4.2.1 本条规定了预算定额章、节、子目划分和划分依据,定额子目粗细划分的原则,以及在项目设置上行业、地区预算定额与国家定额之间的关系。

1.定额章、节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作业的常规分类方式、专业分工的特点设置;定额子目按照施工图设计深度,以分部分项工程的形体、结构构件和设备特征设置。

2.定额子目粗细划分要适当,兼顾准确性和计算便利性,常用、占工程造价比重大的定额子目步距宜细,反之宜粗。

3.各行业和地区应按照国家定额编制定额章、节、子目目录,并按照国家定额的调整规定,结合本地区(行业)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进行调整和更新。

4.2.2 本条规定了预算定额子目计量单位的确定方式,以及在单位设置上行业、地区预算定额与国家定额之间的关系。

1.预算定额的计量单位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并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形体、结构构件和设备特征及其变化来确定,应便于准确统计和计算工程量。

2.一般情况下,当结构的三个度量发生变化时,选用体积(m3)或面积(m2)为计量单位;当物体截面形状基本固定或无规律性变化时,采用长度(m、km)为计量单位;当工程量主要取决于重量时,采用质量(t、kg)作为计量单位;当工程量主要取决于数量时,采用台、个、套等计量单位。

3.对于工程量大或单位价值低的定额子目,计量单位可适当扩大。

4.同一类定额项目计量单位应统一,各行业和地区应按照国家定额做法确定定额子目计量单位。

4.2.3 本条规定了预算定额在工程量计算规则上,行业、地区预算

定额与国家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之间的关系。以现行

国家定额为例,适用于《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

《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TY02-31-2015)、TY01-31-2015)、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号为ZYA1-31-2015)的工程项目,各行

业和各地区需按照国家定额的规定来编制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属于

行业和地区特有的工程项目,可补充制定相应规则。而且,预算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宜与《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统一。

4.2.4 本条规定了预算定额子目中工作内容的描述对象及主要内

容。工作内容是对其具体工序或施工内容的描述,直接关系到定额的

人工、材料、机械的品种和消耗量的确定。因此工作内容描述应规范

准确,减少定额使用和工程计价中的争议和纠纷。

4.3 定额编制方法

4.3.1 本条明确了人工类别、人工消耗量的组成与测定方法。

1.人工类别按照普工、一般技工、高级技工三个等级设置。

2.人工消耗量的单位按“工日”(工时)表示,每工日按8小时

计算。

3.预算定额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等

内容。其中:

基本用工是指完成定额计量单位分项工程的各工序所需的主要用工量;辅助用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进行加工整理所需的用工量。

人工幅度差是指在编制预算定额时加算的、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零星用工量,这部分用工量按前两项用工量之和的一定百分比计算确定。人工幅度差一般包括各工种间的工序搭接及交叉作业相互配合或影响所发生的停歇用工;施工机具在单位工程之间转移及临时水电线路移动所造成的停工;质量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影响;班组操作地点转移用工;工序交接时对前一工序不可避免的修整用工;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其他零星用工和工作间歇。

4.预算定额人工消耗量主要采用现场计时观察法测定。

先拟定施工的正常条件,在此基础上测算人工时间消耗。所谓施工的正常条件包括:施工工作面满足操作需要,工人技术娴熟,小组成员数量能发挥最大的工作效率。工人在工作班内消耗的工作时间,按其消耗的性质可分为定额时间和非定额时间。非定额时间不能作为消耗量定额时间。

(1)定额时间:是指工人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工作时间。它包括有效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和休息时间。有效工作时间是指与完成产品有直接关系的工作时间消耗,它包括准备与结束时间、基本工作时间和辅助工作时间。

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消耗可全部根据现场计时观察确定。也可只测

算基本工作时间,对于辅助时间、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不可避免中断时间消耗等作为一项其他时间,用经验数据(占基本工作时间百分比)来计算,即:

定额时间=基本工作时间*(1+其他时间%)。

(2)定额人工消耗量确定

定额人工消耗量(工日)=定额时间/8小时×(1+人工幅度差系数)

定额人工消耗量(工时)=定额时间×(1+人工幅度差系数)

人工幅度差系数一般考虑5%~10%。按班组测算一定时间段(一整天或几天)完成工作量时,若已综合考虑人工幅度差包含内容,不再重复计算人工幅度差。

5.机械化施工定额子目,则应依据施工机械消耗量和机械作业小组成员组成数量比例加人工幅度差确定,但机械台班中已包含的机械操作人员除外。

定额人工工日=机械需用台班数×机械作业小组成员数×(1+人工幅度差)

4.3.2 本条明确了材料类别、材料消耗量的组成与测定方法。材料消耗量是指在正常施工生产条件下,完成定额规定计量单位的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各类材料的净用量和不可避免的损耗量。

1.预算定额中的材料有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其他材料。其中:

主要材料是指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辅助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除主要材料外的其他材料;周转性材料是指用在施工过程中的工具

性材料,这些材料可以多次周转,反复使用,但它的消耗不能直接构成工程实体。如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用的模板、脚手架的架料以及土方工程中的挡土板等;其他材料是用量较少、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

2.预算定额中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的消耗量应包括材料净用量和材料损耗量,主要采用计算法、换算法和测定法确定。

(1)计算法:主要用于计算材料的净用量。例如有标准规格的材料,可按规范要求计算定额计量单位耗用量;有设计图纸标注尺寸及下料要求的按设计图纸尺寸可计算材料净用量。

(2)换算法:应用于各种胶结、涂料等材料的配合比用料,根据要求条件换算得出材料用量。

(3)测定法:包括实验室试验法、现场观察和写实法。实验室试验法主要是指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及砌筑砂浆配合比的耗用原材料数据的计算,需按规范要求试配经过试压合格以后并经必要的调整后得出的水泥、砂子、石子、水的用量。现场观察和写实法,主要适用于新材料、新结构的材料用量,以及材料损耗量的测定。

3.材料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运至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安装地点的搬运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内堆放损耗等。

材料损耗率=损耗量/净用量×100%

材料损耗量=材料净用量×损耗率

材料消耗量=材料净用量+损耗量=材料净用量×(1+损耗率)

4.周转性材料就是指用在施工过程中的工具性材料,这些材料可以多次周转,反复使用,但它的消耗不能直接构成工程实体。如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用的模板、脚手架的架料以及土方工程中的挡土板等。定额中周转性材料消耗以摊销量表示。摊销量是指分摊到每一定额计量单位的结构构件上的周转性材料消耗数量。周转性材料的消耗量计

算需根据其周转摊销次数确定。

周转材料摊销量=周转使用量-周转回收量

即:摊销量=一次使用量×K1-一次使用量×(1-损耗率)/周转次数=一次使用量×[K1-(1-损耗率)/周转次数]

式中:K1称为周转性使用系数,K1=[1+(周转次数-1)×损耗率] ×周转次数

5.其他材料是用量较少、难以计量的零星材料。在预算定额中一般不列材料名称及消耗量,以金额“元”或百分比“%”表示。

在定额测算时,应列明其他材料的名称、规格、消耗量、单价等信息,以便于其百分比的确定及今后其他材料费的调整与修订。4.3.3 本条明确了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的组成、测定方法及施工方法的适用条件。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是指在施工机械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的建筑安装工程产品所必需的各种施工机械的台班数量标准。

1.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包括施工机械和仪器仪表消耗量两部分内容。

2.预算定额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按“台班”表示,每台班按8小时计算。

3.预算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主要采用现场测算的方法测定,包括拟定机械工作的正常条件和合理的人工、机械配比,确定机械一小时纯工作正常生产率,确定施工机具的正常利用系数,计算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具体步骤如下:

(1)测定施工机具的生产率

首先确定机械纯工作1小时的生产率。施工机具可分循环动作机械和连续动作机械两类,应分别计算其生产率。

循环动作机械纯工作1h 的生产率=机械纯工作1h 循环次数×一次循环生产的产品数量

连续动作机械纯工作1h 的生产率=

)工作时间(数量工作时间内生产的产品h ②确定施工机具的正常利用系数

施工机具的正常利用系数是指机械在工作班内对工作时间的利用率,即机械的纯工作时间与工作班的延续时间之比。

③计算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

施工机具台班产量定额=机械纯工作1h 生产率×工作班纯工作时间

施工机具台班产量定额=机械纯工作1h 生产率×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利用系数

施工机具台班消耗量=

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

定额单位工程量×(1+机械幅度差系数)

机械幅度差包括施工机械转移工作面及配套机械互相影响损失的时间;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施工机械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工序间歇;检查工程质量影响机械操作的时间等。机械幅度差可根据不同项目有所区别。如按一定时间段(一整天或几天)测算完成工作量所需要台班时间,已综合考虑机械幅度差包含内容,不再重复计算机械幅度差。

4. 预算定额的仪器仪表消耗量也需采用现场测算的方法测定,可参考循环动作机械的消耗量测定方法和步骤。

4.4 水平测算和调整

4.4.1本条规定了预算定额水平测算的原则。

1.预算定额进行水平测算时,应对常用的、影响工程造价较大的定额子目,与现行定额和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横向对比,特别是对定额人工消耗量进行对比。

2.预算定额进行水平测算时,重点关注与原定额相比消耗量发生较大变化的定额项目。

3.预算定额进行水平测算时应充分结合施工现场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做到测算数据的合理可靠。

4.4.2 本条规定了预算定额水平测算方法,包括新旧定额的水平测算对比、新定额与其他相关定额水平对比、新定额与实际工程造价的测算对比三种。

1.新旧定额的水平测算对比

(1)定额子目消耗量的对比

针对定额中的主要子目进行人工、材料和施工机具消耗量的直接对比分析。

(2)工程直接费的对比

将相同的人工、材料、施工机具的单价计入定额,组成两套统一价格水平的定额预算单价;分别按不同的专业选取典型工程,抽取工程量后,分别编制新、旧两套定额相应的工程直接费,并进行对比分析。

选取的典型工程应结合各专业具体情况,达到中、大型工程规模、工作内容完整齐全、编制采用的定额项目具有本专业一定的涵盖性和代表性。

工程直接费的具体内容应细化,包括工、料、机的详细分析,并应能达到按工程节点或定额章节随机抽取不同工程部位进行工、料、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支付清算行为,提高清算效率,防范清算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向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包括: (一)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票据和结算凭证等纸质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二)为银行卡等卡类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以及提供专用系统的法人组织;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及个人之间提供电子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四)其他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为: (一)支付清算是指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 (二)支付指令是指参与者以纸质、磁介质或电子形式发出的,办理确定金额的资金转账命令; (三)支付指令的交换是指提供专用的支付指令传输路径,用于支付指令的接收、清分和发送; (四)支付指令的计算是指对支付指令进行汇总和轧差; (五)参与者是指接受支付清算组织章程制约,可以发送、接收支付指令的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 第四条支付清算组织按照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范围不同,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 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毗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同)的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省内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第五条支付清算组织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应当遵循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支付清算组织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支付清算组织不得吸收存款,不得为参与者办理清算结果的资金转账。 第八条支付清算组织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中国人民银行是支付清算组织的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全国性和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批地方性清算组织;中国人民银行也可授权分支机构审批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 第十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清算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设立与变更 第十一条支付清算组织的设立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设立全国性和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或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审核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审核后,报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或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审批,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二条设立支付清算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具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 (三)具有熟悉支付清算及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境外投资者可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支付清算组织,投资比例不得超

19无障碍通用规范(2019征求意见稿)

无障碍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目次 1 总则 (1) 2 基本规定 (2) 3无障碍通行设施 (3) 3.1一般规定 (3) 3.2无障碍通道 (3) 3.3轮椅坡道 (3) 3.4无障碍出入口 (4) 3.5门 (4) 3.6无障碍电梯 (5) 3.7升降平台和自动扶梯 (6) 3.8楼梯及台阶 (6) 3.9扶手 (6) 3.10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及上/落客区 (7) 3.11缘石坡道 (7) 3.12盲道 (8) 4无障碍服务设施 (10) 4.1一般规定 (10) 4.2公共卫生间及无障碍厕所 (12) 4.3公共浴室及更衣室 (13) 4.4无障碍客房、居室及无障碍住房 (13) 4.5轮椅席位 (14) 4.6低位服务设施 (14)

5无障碍信息交流设施 (15) 附:起草说明 (17)

1 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建设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的社会生活质量,确保有需求的人能够安全地、方便地使用各种设施,强化政府监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新建、改建和扩建市政和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必须遵守本规范。 1.0.3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同时兼顾绿色和美观,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 1.0.4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 1.0.5无障碍信息交流辅助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应与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并采取适当措施从设计、选型、验收、调试和应用等各环节保障无障碍信息交流设备和设施的性能及安全。 1.0.6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在不破坏文物的前提下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 1.0.7 本规范是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等建设过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当无障碍设施采用的设计方法、材料、技术措施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经合规性评估符合本规范的性能要求,允许使用。 1.0.8 市政和建筑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一、工作机构 工程建设管理由国土规划建设科、总工程师室、工程建设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各科室(部、中心,以下简称各科室)要严格遵循“各司其职,无缝对接,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日事日毕,一线监管,民主决策”的方法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国土规划建设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开发区土地规划、征用、出让、回收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部、总工程师室进行业务领导,统筹管理开发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开发区“一区九园”规划建设事宜。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年度计划、月计划的制定及具体规划建设项目的启动,准确掌握规划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解决开发区规划、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企业用地的落图定点及放样验线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及各类台帐、数据库的建设、管理;负责制定建设资金支付计划,做好建设资金上报审批,审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及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总工程师室: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和督促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

细规划、专项规划,参与立面改造、开发区配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核工作;负责入区企业厂房图纸审批;负责勘察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查工作,负责自建工程的技术指导、把关;负责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参与工程类合同的拟定和自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核工程款预结(算)价款。 (三)工程建设部: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挡土墙、排洪沟、土石方、给排水管道等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监管,负责工程类档案及相应数据库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预(结)算进行把关,做好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档案管理。五里园配套用地项目建设工作组负责五里园配套设施(包括安臵房、廉租房、幼儿园、学校、卫生中心等)建设各项工作。 (四)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开发区工程招投标及零星工程邀标工作,负责五里园工程类合同的签订管理及建设工程的预(结)算、上报财政评审工作,并对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会议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便于及时发现及解决当前存在问题,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科室高效有序、无缝对接,加强科室人员的交流与学习。 (一)每日早会:各科室实行每日早会制度。科室人员简要汇报前一日所负责工作完成情况及今日工作安排,科长、副科长布臵当日工作任务;工程部人员还应汇报本人所监管工程的进度、

2016年最新版《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药品数据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药品生命周期中相关数据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等活动,包括从事上述活动的临床试验、合同研究(CRO)、委托生产(CMO)、委托检验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原则】数据管理应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可追溯的数据管理原则,确保数据可靠性(Data Integrity)。 第四条【诚信原则】执行本规范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一节原则 第五条【质量体系】数据管理作为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应当具有相应的管理规程,确保数据可靠性。

第六条【风险管理】质量风险管理是数据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技术手段,应当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 第七条【质量文化】高层管理者应当重视数据可靠性,倡导公开、透明的质量文化,鼓励员工遇到数据可靠性问题时及时报告和沟通。 第二节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基本要求】应建立恰当的组织结构和规程,监测和预防可能影响数据可靠性的风险。 第九条【问题调查】违反数据可靠性要求的事件应当依照批准的偏差处理程序进行调查,找出根本原因,实施纠正预防措施。当调查发现对申报资料可靠性、产品质量、使用者安全有直接影响的,应当报告药监部门。 第十条【质量审计】数据可靠性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自检和定期审核的一部分,并经高层管理人员审核。 第十一条【委托管理】数据可靠性的要求应列入委托和采购活动的质量协议或书面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委托方对数据可靠性及基于数据作出的决定负最终责任,并定期审核受托方数据可靠性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持续改进】应当确保数据可靠性的执行在数据生命周期中始终处于适当的持续监控。鼓励采用先进技术

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塔****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塔****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塔**公司或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然**股份有限公司档案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对企业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们是公司的无形资产,是公司科学技术资源储备的一种形式,是提升企业价值、宣传企业形象的必要条件和依据。 第三条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公司所有档案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部门应当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和每一位员工,都有按规定利用档案的权利和依法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党委)办公室是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贯彻《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审定公司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3、组织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审批档案鉴定销毁报告。 第六条公司档案资料中心具体负责档案业务工作的落实,是公司档案保管、利用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规定,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2、根据档案工作现状,提出和解决档案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逐步达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3、组织和指导档案工作业务交流、档案干部专业培训和档案学术研究。 4、负责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 5、负责公司**开发、炼**化工、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公文、会计等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工作。 6、负责保管公司所属单位移交进馆的档案,并及时编制有参考价值的档案信息,为科研、生产提供利用和咨询服务。 7、负责收集整理史志性资料,完成年鉴、党史等编写工作。 8、负责组织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及应用工作。 9、负责公司重点工程、重要设备仪器、重大科研项目归档文件的验收。 第七条公司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持证上岗。专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率要达到100%。

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无意见建议如何答复.doc

篇一:《关于征求意见的回复》 关于对《*************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的回复 ************* 你办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收悉,认真讨论和研究,*************对该意见无修改意见。特此回复! ******** 二〇一*年*月*日经 篇二:《对文件征求意见的无意见回复》 说明 县粮食安全领导小组 我社已认真研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我单位所涉及的内容没有修改意见。特此说明。 xx 2016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2月24日 篇三:《无意见回复函》 XX局关于对《XXX监管办法 (暂行)(征求意见稿)》回复的函 XXXX办公室 《XXX监管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符合XX实际,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特别对XXX等人员集聚场所的消防安全起到有效监管作用,能够进一步提升XX场所的主体责任意识。我局对《XXX监管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无意见。

XXXXXXXXXXXXXXXXXXXX局 2015年4月24日 篇四:《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 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复函 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接贵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校认真听取多方意见,现就有关意见及建议函复如下 一、对工作措施部分建议如下{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无意见建议如何答复}. (一)增加第17条,大数据时代,用互联网思维共建共享开展此项工作的网络信息资料库。包括开展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文字、图片、视音频等材料,学典型用典型的材料,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模式、特色做法等。以方便各单位快捷、实效地开展工作。 (二)增加第18条,公布开展工作的交流平台。新媒体平台(QQ群、微博、微信)、申请轮流承办工作交流论坛会、创办相关期刊。{关于征求意见稿的复函无意见建议如何答复}. (三)增加第19条,策划开展年度月份系列竞争合作相关活动,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四)增加第20条,设置专项支持资金,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建议《意见》中增加如下两部分内容 (一)第四部分省高校工委宣教处就《意见》文件开展工作年度计划,使各单位明确开展工作顺序,有步骤有计划完成预期工作, 达到实效。 (二)第五部分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并公布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坏评价标准。 以上意见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特此函复。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山东学院 篇五:《关于征求意见函的复函》

爆炸性环境电气工程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 《爆炸性环境电气工程通用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20年12月

目次 1 总则 (1) 2 基本规定 (2) 3 爆炸性环境电气设备 (3) 3.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 (3) 3.2防爆电气设备施工与验收 (5) 4 爆炸性环境电气线路 (7) 4.1电气线路的设计 (7) 4.2 电气线路施工与验收 (8) 5 爆炸性环境电气保护 (10) 6 爆炸性环境防雷与接地系统 (11) 6.1 防雷与接地系统的设计 (11) 6.2 防雷与接地系统施工与验收 (11) 起草说明 (11)

1 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技术政策,保障爆炸性环境中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应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本规范。1.0.2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的电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必须遵守本规范。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 1 矿井井下; 2制造、使用或贮存火药、炸药及其制品的环境; 3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力装置区域; 4 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 5 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和陆地油井平台; 6 以加味天然气作燃料进行采暖、空调、烹饪、洗衣以及类似的管线系统; 7 医疗室内; 8 灾难性事故。 1.0.3爆炸性环境电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本规范不考虑间接危害对爆炸性环境电气装置设计的影响

2 基本规定 2.0.1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之一时,应进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工程设计: 1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 2 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 3 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可燃液体有可能泄漏时,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 2.0.2 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可燃性粉尘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环境时,应进行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工程设计。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规范》征求意见稿--条文说明

目次 1 总则 (3) 3 基本规定 (4) 3.1民用建筑分类 (4) 3.3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4) 3.4建筑与环境 (4) 3.5建筑模数 (5) 3.6防灾避难 (6) 4 规划控制 (7) 4.1建筑基地 (7) 4.2建筑突出物 (10) 4.3建筑连接体 (11) 4.4建筑高度 (12) 5 场地设计 (13) 5.1建筑布局 (13) 5.2道路与停车场 (13) 5.3竖向 (15) 5.4绿化 (15) 5.5工程管线布置 (16) 6 建筑物设计 (17) 6.1无标定人数的建筑 (17) 6.2平面布置 (17) 6.3层高和室内净高 (18) 6.4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18) 6.5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 (19) 6.6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 (20) 6.7台阶、坡道和栏杆 (21) 6.8楼梯 (22) 6.9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26) 6.10墙身和变形缝 (26) 6.11门窗 (27) 6.12建筑幕墙 (28) 6.13楼地面 (29) 6.14屋面 (30) 6.15吊顶 (31) 6.16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 (31) 1

6.17室内外装修 (32) 7 室内环境 (33) 7.1光环境 (33) 7.2通风 (35) 7.3热湿环境 (36) 7.4声环境 (38) 8 建筑设备 (41) 8.1给水排水 (41) 8.2暖通空调﹙燃气﹚ (42) 8.3建筑电气 (44) 2

1 1 总则 总则 总则 1.0.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文的要求,对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进行全面修订本规范是在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基础上修编改名为《民用建筑设计统一规范》。“通则”自实施近8年来,在规范编制、工程设计、标准设计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经济技术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21世纪初期对各项民用建筑工程在功能和质量上有更高、更新的要求。节能、环保、绿色等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强化,使得建筑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功能复杂化、综合化,加之新材料新技术也不断涌现,而从业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这本标准,作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和民用建筑设计规范编制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的重要通用标准之一,以保障民用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和质量,确保建筑物使用中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着“增”、“留”、“删”、“改”四原则对原《通则》进行修订。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由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城乡经济和技术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无论是城市还是村镇,对民用建筑工程质量都不能放松,根据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本规范作为国家标准也应适用于城乡。乡镇建筑一般规模小、标准低,但所订日照、通风、采光、隔声等标准在乡镇广大地区更容易做到,地方上也可根据本规范内容和具体情况制订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1.0.3根据原《通则》中的设计基本原则和现代要求,加以补充和发展。如人、建筑、环境的相互关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原则等,这些要求无量的指标,但作为设计的重要理念和原则,不可忽视。国家有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根据《城乡规划法》,将第5款改为“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强调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和乡村。为了打破当前城市风貌“千城一面”、建筑缺乏地域特色等问题,增加了“宜具有地域特色,”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6)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6)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并参照全国律协制定颁布的有关行业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辅助人员是指受聘于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或辅助律师执业等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实习律师的管理办法由省厅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聘用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所聘用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辅助人员的聘请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时,应当严格审查应聘者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 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聘请助理人员从事辅助性法律业务。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统筹社会保险。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从事律师事务所辅助工作:(一)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三)品德不良的; (四)其他因生理、精神等方面的原因不适合在律师行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其所聘请的辅助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档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原件 (五)其他相关的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 (三)非因法定事由或者合同约定不被辞退; (四)以合同约定提出辞职; (五)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OA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OA系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集团办公自动化系统(本办法简称OA系统)顺利实施,保证其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OA系统的作用,结合集团办公自动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OA系统,主要运用于集团总部各中心、部门、各子公司之间的公文流转。 第三条OA系统内容包括协同办公、公文管理、车辆管理、工作报表、用品管理、任务管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日志、文档管理、公共信息、个人设置、综合办公、常用工具等功能。 第四条OA系统自动对协同工作进行跟踪,对每位公司员工工作事项的处理周期、处理件数、延误情况进行记录,员工使用OA系统进行协同工作的情况将纳入该单位年度考核范围。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中心、部门、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分工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OA系统的管理、规划、实施、培训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对系统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其主要职责: 1.根据总裁办的指令,办理系统使用单位的注册、名称变更、撤销等相关手续的审核工作; 2.根据公司的发展,将新的管理规定实施到OA系统中; 3.根据实际情况对OA系统各类表单和流程进行修改及修订工作; 4.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培训各使用单位的员工; 6.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集团行政管理中心网络信息管理员(以下称系统管理员)负责OA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OA系统的软、硬件配置、升级。 2.负责日常的OA系统运行维护,网络设备故障处理。

3.负责OA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定期就系统运行进行严格检查。 4.负责集团总部各部门办公终端系统的安装。 第八条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负责人分管OA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员工使用OA的情况; 第九条集团各管理中心、各子公司应指定文档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本部门文档进行管理(新建、归档、整理、授权等)。 第十条使用单位需变更系统中的相关资料,应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1.使用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并由该单位来函确定新的使用人员名单; 2.使用单位撤销的,应办理注销手续。即在系统中删除该单位名称,注销该单位使用人员,并将系统中的相关文件按撤销单位提出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使用单位合并的,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如果沿用合并前其中一个使用单位名称的,则该名称作为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在系统中保留,被合并的使用单位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如果使用新的单位名称的,则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合并前在系统中使用的单位名称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4.使用单位协同审批表单或流程需要修改,必须经过集团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主管部门通知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 5.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申请新员工系统账号,需通过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系统管理员提交新员工资料:姓名、部门、职位及其上级主管。系统管理员添加员工编号及相关权限后,通过消息方式通知人力资源部及其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转达给新员工,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安排新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使用要求 第十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OA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按照工作权限,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生产一线员工及辅助后勤员工(没有使用电脑的员工)用纸质先提起审批,然后由本部门文员或人事行政文员输入电脑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十二条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管理和认证。员工应自己定期更换密码,防止他人非法使用。由于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每位员工都要熟练掌握OA系统的使用方法,使用OA 系统进行单位内部的各项日常办公。 第十三条员工的密码丢失,应向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第十四条员工在OA系统的设置中心里面,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添加,如联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目录 《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1) 1 总则 (2) 2 基本规定 (2) 2.1 功能要求 (2) 2.2 性能要求 (2) 2.3 验收交付 (3) 2.4 使用维护 (4) 3 布局与配套 (4) 3.1 用地与建筑 (4) 3.2 场地 (4) 3.3 配套设施 (5) 4 建筑空间 (5) 4.1 户内空间 (5) 4.2 公共空间 (7) 5 结构与地基 (8) 5.1 上部结构 (8) 5.2 地基基础 (8) 6 室内环境 (8) 6.1 声环境 (8) 6.2 光环境 (9) 6.3 热环境 (9) 7 建筑设备 (9) 7.1 给水排水 (9) 7.2 供暖、通风和空调 (10) 7.3 燃气 (10) 7.4 电气 (11) 7.5 电梯 (12) 附:起草说明 (12)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障住宅项目安全、适用、宜居、绿色和耐久,规范住宅项目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及技术措施,制定本规范。 1.0.2 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遵守本规范。 1.0.3 本规范是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当工程中采用的设计方法、材料、构件、技术措施、施工质量控制与验收内容及方法等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但经合规性判定后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的规定时,应允许使用。 1.0.4 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1 功能要求 2.1.1 住宅项目选址应保障安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在有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进行建设; 2 与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的距离,应满足有关安全规定; 3 存在噪声污染、光污染的地段,应采取相应的降低噪声污染和光污染的防护措施; 4 土壤存在污染的地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要求。 2.1.2 住宅应具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内部空间尺度与构造应满足居住者活动的需要,并应保障居住者安全。 2.1.3 住宅建筑应满足居民用水、用电、通风、炊事等基本生活的要求。 2.1.4 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建筑应设供暖设施。 2.1.5 住宅建筑项目应配置附属道路、绿地,并具备商业服务、便民服务等配套设施。住宅建筑布局应保障日照标准。 2.1.6 住宅建筑应对用水、用电、用气进行分户计量。 2.1.7 农村住宅建筑应根据需要设置农机具、农作物储藏等基本功能空间。 2.2 性能要求 2.2.1 住宅建筑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表2.2.1 的规定。 表2.2.1 住宅建筑的设计工作年限

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000000 青岛广业锦江大酒店 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务职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是酒店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为加强酒店干部队伍建设,规范职务职级晋升管理,拓宽各级干部职工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晋升通道,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激励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锦江(北方)管理有限公司政策要求,结合酒店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完善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对于人员选聘、薪酬管理、梯队建设、职工职业发展等方面有着指导意义,是酒店加强自身管理的制度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为各级干部职工职务职级晋升提供了标准和依据,保障了职工职业发展的阳光、公平和公正性,进而鼓励和引导职工辛勤劳动、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实现职业发展规划与酒店发展愿景相统一、

相适应。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务职级体系构成 第五条职务的设臵。 酒店设臵12个职务,由低到高依次为员工、领班、主管、管区经理、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主管及以上称为管理干部,经理及以上称为高级管理干部,总经理是酒店最高领导职务。 第六条职级的设臵。 酒店设臵6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5级、4级、3级、2级、1级、店级。店级是酒店最高职级。 第七条职务与职级的关系。 员工、领班为5级,主管为4级,管区经理为3级,经理助理、副经理为2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为1级,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为店级。 第三章选拔晋升的条件 第八条选拔晋升的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注重实绩,职工认可原则;

(四)严格程序,依规办事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九条选拔晋升的基本条件。 (一)职工本人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产生劳动关系,是编制内的在岗职工; (二)拥护北方公司和酒店的各项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出色的表现; (三)有胜任工作岗位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有工作业绩,有群众基础,受到职工的普遍认可。 第十条选拔晋升的具体资格。 1. 服务本酒店满一年。担任主管及以上职务的,服务本酒店至少两年以上。计算工作年限以签订劳动合同日期为准; 2. 提任经理助理级以上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职位任职的经历; 3. 提任职务职级应当在现任职务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4. 工作表现、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任职条件; 5. 个别少数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按照议事规则决定。 第十一条酒店注重为职工提供发展机遇,鼓励内部

条据书信 回复上级征求意见稿函

回复上级征求意见稿函 关于对《xxxxxxxxxxxxx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的回复 xxxxxxxxxxxxx: 你办下发的《xxxxxxxxxxxxx》(征求意见稿)收悉,认真讨论和研究,xxxxxxxxxxxxx对该意见无修改意见。特此回复! xxxxxxxx 二〇一x年x月x日经篇二:《回复意见函》 xx函〔xx〕X号 xx关于对《xx实施方案》无修改意见的复函 xx: 《xx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收悉,经研究,我办对该方案无修改意见。 xx xx年1月22日 xx年1月22日印发篇三:《征求意见回复函》 征求意见回复函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贵行征求意见函收悉,感谢贵行对我县近年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自xx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为我县医疗、教育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有效解决了困扰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突

出问题,使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我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同时,平凉市泾川汇通村镇银行的成立,为县域经济繁荣和发展提供了保障,为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实体搭建了新的融资平台,促进了我县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 未来几年,国家将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落实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等重大政策措施,为推进跨越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在省市区域布局中,我县处于全省东翼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区域,作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点,一些战略发展重点和重大项目必将得到上级的重视和支持。 同时,我们面临着一个开拓创新、破解瓶颈、夯实基础的攻坚破难期。我县传统农业县经济特征明显,工业经济总量不 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国家对项目论证申报、扩大招商引资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毗邻地区和兄弟县区的快速发展,使区域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 展望未来,我们进入了一个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提速增效的加快发展期。经过历届班子不懈努力,全县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石油煤炭资源勘探开发步伐的加快,必将为实现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西长凤高速公路、西平铁路建成通车,使我县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进一步凸显;特别是县十六次党代会科学描绘了未来五年宏伟蓝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回复上级征求意见稿函}. 为进一步加强双方今后合作,县委、县政府完全赞同贵行提出几点意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8年06月29日 笫二条企业内部操纵规范包括差不多规范、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南等。 差不多规范规定企业内部操纵的差不多LI标、差不多要素、差不多原则和总体要求,是制定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南的差不多依据。 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南依照差不多规范制定,是对企业有效执行差不多规范作出的具体规定和应用讲明。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和其他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中小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能够参照本规范和具体规范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操纵。 (-)企业战略;(二)经营的效率和成效;(三)财务报告及治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四)资产的安全完整;(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 有义务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应当确保财务报告及治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具备条件的,还应同时实现其他操纵LI标。 第五条企业内部操纵涵盖企业经营治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组织形式、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能够结合实际情形,从不同的角度入手建立健全内部操纵。然而,建立有效的内部操纵,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差不多要素: (-)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阻碍、制约企业内部操纵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内部因素的总称,是实施内部操纵的基础。内部环境要紧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反舞弊机制等。 (二)风险评佔。风险评估是及时识不、科学分析和评判阻碍企业内部操纵

LI标实现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并采取应汁策略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操纵的重要环节。风险评估要紧包括LI标设定、风险识不、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 (三)操纵措施。操纵措施是依照风险评佔结果、结合风险应计策略所采取的确保企业内部操纵LI标得以实现的方法和手段,是实施内部操纵的具体方式。操纵措施结合企业具体业务和事项的特点与要求制定,要紧包括职责分工操纵、授权操纵、审核批准操纵、预算操纵、财产爱护操纵、会计系统操纵、内部报告操纵、经济活动分析操纵、绩效考评操纵、信息技术操纵等。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与企业经营治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并使这些信息以适当的方式在企业有关层级之间进行及时传递、有效沟通和正确应用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操纵的重要条件。信息与沟通要紧包括信息的收集机制及在企业内部和与企业外部有关方面的沟通机制等。 (五)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企业对其内部操纵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的过程,是实施内部操纵的重要保证。监督检查要紧包括对建立并执行内部操纵的整体情形进行连续性监督检查,对内部操纵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些方面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以及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等。企业内部操纵自我评估是内部操纵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合法性原则。内部操纵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操纵在层次上应当涵盖企业董事会、治理层和全体职员,在对象上应当覆盖企业各项业务和治理活动,在流程上应当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幸免内部操纵显现空白和漏洞。 (三)重要性原则。内部操纵应当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操纵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有效性原则。内部操纵应当能够为内部操纵LI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职员应当自觉爱护内部操纵的有效执行。内部操纵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咨询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五)制衡性原则。企业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

[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 您可自由编辑】 (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合同管理办法 第壹章原则及适用范围 第壹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对外经济行为,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关联法律法规和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且遵照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合同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于签订下列合同(协议)时须经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特别授权后方可签订:赠和、借款、融资租赁、建设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技术(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委托、行纪、居间合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合同、土地买卖(租赁)合同和房地产合同。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但确须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的应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任何人不得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第四条委托代理人应于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权限和期限内从事代理活动,若委托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做出的要约、承诺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委托代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应于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开展运营活动,超越规定范围的合同、协议应履行授权手续,否则不予签订。 第六条公司的二级机构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即加盖本部门公章或者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行为)对外签订合同、发出合同要约或者接受他人要约后作出承诺。

第七条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和履约能力。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为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办公室设合同主管(兼职)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1?宣传贯彻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且组织实施公司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 2.参和公司重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招(投)标、法律文书起草、合同签约工作。 3.严格审查合同签订部门是否于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如发现越权签订合同,有权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处理合同纠纷,经授权参加经济纠纷仲裁或诉讼活动。 5.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十条公司合同主管或合同管理员职责范围: 1?宣传贯彻《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对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审查。 3.参和公司重大的和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招(投)标、起草、签约工作。 4.对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每月制作合同签订(履行)登记表; &公司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十壹条签订合同部门须履行下列职责: 签订合同部门是指签订各类合同的经办部门,其职责如下: 1.根据公司年度生产运营综合计划及时编制本部门签订合同计划。

征求意见稿回复函

征求意见稿回复函 征求意见稿回复范文一 关于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回复 *************: 你办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收悉,认真讨论和研究,*************对该意见无修改意见。特此回复! ******** 征求意见稿回复范文二 县粮食安全领导小组: 我社已认真研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我单位所涉及的内容没有修改意见。 特此说明。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xx年x月xx日 征求意见稿回复范文三 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接贵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校认真听取多方意见,现就有关意见及建议函复如下: 一、对工作措施部分建议如下:

(一)增加第17条,大数据时代,用互联网思维共建共享开展此项工作的网络信息资料库。包括开展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文字、图片、视音频等材料,学典型用典型的材料,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模式、特色做法等。以方便各单位快捷、实效地开展工作。 (二)增加第18条,公布开展工作的交流平台。新媒体平台(qq群、微博、微信)、申请轮流承办工作交流论坛会、创办相关期刊。 (三)增加第19条,策划开展年度月份系列竞争合作相关活动,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四)增加第20条,设置专项支持资金,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建议《意见》中增加如下两部分内容: (一)第四部分:省高校工委宣教处就《意见》文件开展工作年度计划,使各单位明确开展工作顺序,有步骤有计划完成预期工作,达到实效。 (二)第五部分: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并公布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坏评价标准。 以上意见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特此函复。 二〇xx年四月八日 xx学院 征求意见稿回复范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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