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单元控规编制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浅析单元控规编制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浅析单元控规编制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浅析单元控规编制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陈志平、曹春瑶;

【摘要】《城乡规划法》重点突出了控规的法定地位,明确要求各类建设活动必须依据控规方可实施。虽然控规编制体系相对成熟,但常规的编制手法显然难以满足当前需要,因此市规划管理局适时引入了控规单元,在对控规单元的编制过程中,笔者总结了以下几个需要强调的问题。

【关键词】控规? 单元? 衔接协调? 优化调整? 刚性? 弹性

2005年市规划管理局引入控规编制单元,并于次年开始全面组织中心城区106个单元的控规编制。从1-65单元控规开始至今,我院先后承担了中心城区三十余个单元的控规编制工作。

在市规划管理局的指导下,我院在项目上倾注了大量精力,多次探讨规划编制的着眼点、创新点、突破点,甚至对图面的表现手法也反复斟酌修改。虽然各单元现状基础、发展条件等不尽相同,但归纳起来,在常规控规的基础上,还是存在以下需要注意,在规划中需要统一思路,重点强调的几点内容:

1、衔接协调各类规划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突飞猛进,规划受到了空前重视,为了规划更加有利于具体项目的开发与实施,不同开发主体在不同时间对同一个地块先后组织编制过诸多不同层面的规划。这些规划相互之间大多存在难以完全衔接的问题,因此我们在编制单元控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衔接协调各类规划,重点对其进行定性衔接、定量衔接与定位衔接:

1.1、遵循上位规划特别是各项强制性规划内容

控规是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各项内容能否落地的关键,因此,单元控规应以落实上位规划的要求为基础,遵循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所确定的主要内容,定性衔接其大的用地布局与功能定位,定量衔接其开发引导与相关控制要求。

1.2、落实细化专项规划

近年来嘉兴先后编制了道路交通、市政设施、中小学、水系、环卫、公交、农贸市场等方面的专项规划,单元控规应落实细化这些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定量衔接其相关指标要求,定位衔接其规划布点:

1.3、整合其它同层次及以下相关规划

在以单元为地块编制控规前,出于不同开发主体的需要,规划用地存在互相穿插、重复规划的现象,此外局部重点地块编制的控规,也存在跨单元编制控规的现象,这些同层次的控规,需要在编制单元控规时充分衔接,加以整合。

对于已经明确思路的城市设计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在编制单元控规时应予以落实,定量与定位衔接其已基本确定的开发强度指标与设置位置等规划内容。

2、摸清现状情况

2.1、资料收集

在编制单元控规前,应收集与规划地块相关的各类资料,除近年来已编制的相关规划外,还应到国土、规划等部门了解用地地籍权属情况、已批用地红线等重要基础资料,此外,还应收集人口、市政设施、配套设施、河道水系等相关资料,为规划的顺利编制打下坚实基础。

2.2、现场踏勘

对现场进行踏勘是现状调查必不可少的环节,重要、复杂地段甚至需要多次到现场踏勘,编制规划前需要对应地形图,熟悉了解规划地块的场地条件、用地边界、周边情况、各类建筑的质量等内容,并对已收集的相关资料与现状进行比较,加以分析与评定。

2.3、听取意见

在当前规划编制普遍思路非常规、不易把握且程序繁琐、周期较长等形势下,规划编制过程中多倾听并吸取不同利益方较好的规划意图与开发思路,勤与相关部门交流沟通,在相关技术规定的框架下对方案予以优化完善,这将给规划的编制进度、设计效果等带来积极的正面效应。

3、优化用地布局及道路系统

当前编制的单元控规,其道路系统及主要用地安排在上层次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道路专项规划中大多已基本明确,规划主要是对其进行落实与细化,在必要时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

3.1、细化完善用地布局

编制单元的用地布局规划,在遵循上位规划总体安排的基础上,为了体现控规适当的弹性与可操作性,规划对于已基本明确的用地尽可能划分到小类,且用地边界宜清晰;对于当前难以确定、存在一定变数的用地建议划分到中类甚至大类为宜。

对于由政府主导的公共配套设施等民生工程项目,规划应在用地上明确划定,不得随意占用;对于市场化的开发项目,在不影响城市整体利益的前提下,规划宜从有利于开发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引导性要求,不做刚性控制。

此外,为了使控规既有“弹性”,又不失去控制作用,应对不同用地的混合使用与兼容性加以分析,在规划中拟定控规土地使用性质兼容表,明确某一类性质的用地内允许建、不许建或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的建筑项目。

3.2、优化道路系统

编制单元的道路系统,其城市道路的线型、断面形式、红线宽度等大多已基本确定,规划主要对其予以细化与优化,重点考虑道路交叉口的形式、转弯半径、渠化交通以及地块动静态交通、开口位置、公交、桥梁形式等内容。此外,对于城市重点地段,规划还应考虑景观路、步行路等的设计。另外,单元控规编制过程中,针对不同用地特点宜采用不同密度支路系统,如商业密集区支路密度应更大,景观较好区域应考虑更多为非机动车与行人服务的支路设置等。

4、配套服务设施刚性布置

对于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其规划是单元控规的核心内容之一。相对来说,上位规划偏重宏观,难以对各类配套服务设施明确到具体用地与指标安排,而下一层次的修规如没明确的控规要求,此类为民生配套服务的设施很难落到实处,因此在单元控规中对配套服务设施进行刚性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4.1、配套服务设施分类

总结已经编制的单元控规,规划配套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强制要求设置以下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的民生项目:

1.

2.

3.

4.

5. 配套商业设施(农贸市场、便民配套商业设施等)配套教育设施(中小学、幼儿园等)社区服务设施(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体育设施、文化娱乐设施等)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废物箱)市政公用及其它配套设施(泵站、变电所、消防站等综合防灾设施)对于以上类别的配套服务设施,单元控规应标明其位置、类别、等级、规模、分布、服务半径,以及相应建设要求。

4.2、配套服务设施设置要求

配套服务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应符合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控制要求,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并根据规划范围内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周边公建分布

情况、居民生活风俗习惯及地形特点等因素具体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模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确定。

2.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定位应以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为依据,根据规划区的不同类型、位置、特点,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系

统布局结构。

3. 新区建设应本着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的原则按规范要求进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旧城改造必须以旧城区原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为

基础,增补缺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4.

5. 流动人口聚集较多的地段,应根据不同性质的流动人口数量,增设相应设施。在目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政策下,应对规划范围内一些非盈利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等)的土地征用提出解决办法,

确保非盈利公共设施与其它建设同步进行。

5、控制线的强制要求

“控规五线”(即道路红线、基础设施黄线、河道蓝线、绿化绿线、文物紫线)是控规强制性核心内容之一,单元控规中必须明确“五线”的位置、边界、规模及相关控制指标和建设要求。

在实际单元控规编制中,除部分位于老城区,存在特色建筑、文保单位的单元外,其余单元由于没有紫线控制要求,因此在规划中一般采用四线控制规划。

控制线规划中涉及最多的主要是对河道蓝线与绿化绿线的控制,其中河道蓝线应标明规划单元内河流水域的来源,河流水域的系统分布状况和用地比重,提出城市河道“蓝线”(即河流水体及其两岸须控制使用的用地,二者合成区域的边界线)的控制原则和具体要求。对于绿化绿线则应标明规划区绿地系统的布局结构、分类以及公共绿地的位置,确定各级绿地的范围、限、规模和建设要求;

此外,对于建筑后退所涉及到各类控制线的后退距离要求应满足规划管理局的相关要求。

6、指标体系的合理确定

6.1、合理划分控制地块

嘉兴市中心城区每个控规单元面积一般控制在1-2 k㎡以内;中心城区外围的市区部分每个控规单元面积:建设用地为主的一般控制在2-3 k㎡,非建设用地为主的一般控制在10 k㎡以内。

编制单元内部地块的划分应尊重现有用地产权边界和基层行政管辖界线,尽量减少用地界定与现状的矛盾。应以自然界线(如:河、林带等)、人工界线(如:铁路、主要道路、用地界线及其他设施)和行政管理组织状况(行政区划和单位用地界线)划分地块。地块形状应利于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建筑布置,经济合理地利用土地。地块至少有一边与城市道路或小区道路相邻。

对于各地块的规模应根据开发方式和开发政策来确定,在规划实施中可对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6.2、控制指标

各项控制指标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实践中采用的指标赋值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城市整体密度分区原则法、环境容量推算法、人口推算法、典型实验法、经济推算法和类比法等。综合以上方法,嘉兴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订了《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各类用地的控制指标提出了相应的指导要求。

(1)控制指标的弹性

现代城乡规划将以咨询和协商为主要特征,而这种协商性将首先从与市场最为密切的地区规划中体现出来。这种观点强调规划应当引导而不是抗拒市场,为了适应市场的多变性,城乡规划需要保留相对的灵活性和某些应变的手段。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而言,最基本的应变措施来源于控制指标的弹性。如对容积率的控制,以前常用的是全部采用最高容积率控制,但在我们编制的单元控规中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等非盈利性用地仍然通过最高容积率控制,但对经营性用地则通过幅度控制给予指标一定的应变空间,一方面通过最低容积率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另一方面在不影响城市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实现最高容积率的相对弹性。

此外,为了鼓励开发商实现某些公共性目标,如大型建筑更多地后退红线,预留一定的公共空间,营造丰富的沿街界面,在控制指标的确立上,建议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城市设计的需要或者某些公共的目的给予一定的应变空间或奖励措施。??? .

(2)控制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

控制指标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有着内在的关联。不同的控制指标之间,都是互相影响的,这些指标之间的关系,可以帮助我们来校核和验证指标的正确性及合理性。一般情况下,我们编制单元控规,重点关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与建筑限高等四大项控制指标,尤其是前两项,但在制定完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后,对建筑限高有时相对随意给个数值,这样指标之间就容易自相矛盾。

例如,某商业用地面积为5ha,控制指标规定如下:容积率4.0,建筑密度30%,同时规定建筑限高为35m,通过指标间的相互校核,我们就可以看出35m的限高是有问题的。

从容积率分析,地块总建筑面积≤4×5ha=20万m2

由建筑密度分析,可知建筑基底面积≤5ha×30%=1.5万m2

则建筑平均层数=总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20万m2/1.5万m2=13.3层

商业建筑平均层高至少3m,则建筑高度至少应≥13.3×3=39.9m,因此35m的限高值得商榷。

(其实也可根据确定的容积率与建筑密度,直接换算出建筑限高:建筑平均层数=总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容积率×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这样,本地块的建筑平均高度=(4.0/30%)×3=39.9m,考虑到建筑组群高低错落,则建筑限高至少要高于建筑平均高度39.9m)

7、配合规划管理,标准化数据建库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和实施,使得城市规划工作不再仅局限蓝图式规划结果,重点强调规划过程的科学性与创新性,开展城乡规划信息资源的整

合,建立城乡规划信息化一体化建设体系,借助信息技术加强对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前期研究,基于以上市规划管理局进行了ArcGIS控规编制成果建库工作,并制定了《嘉兴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电子成果规定》。

在ArcGIS平台下,通过对控规编制成果的管理,在控规编制阶段可为提供基础资料,实现拆迁用地计算、用地适建性分析、检测控制指标、辅助选址等功能,为控规编制提供了数据支撑。

在进行成果制图时,制订了《嘉兴市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图标准》,统一了控规单元的图例、字体、图层、线型、色彩等内容。

8、结语

作为法定规划的控规,其编制内容体系相对成熟,但随着社会发展的讯息万变,控规的编制在满足编制要求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应突出重点,敢于创新,实现控规在设计—管理—实施中的重要指导作用,为城乡各类项目的健康有序建设奠定基础。

限于篇幅,本文量化指标没有过多提及,部分内容也未展开。此外,本文为控规方面拟写的第二篇论文,后续还将撰写《嘉兴市控规编制技术路线演变回顾》(第一篇),《单元控规编制走向探析》(第三篇)。

中规院城市详细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中规院城市详细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1 总则 2 控制性详细规划 3 修建性详细规划 4 附则 附录:详细规划各阶段规划成果图图面深度比较 l 总则 l.0.1 为了使我院所编制的城市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程序规范化,加强编制工作的技术质量管理,特制定本措施。 1.0.2 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1.0.3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规划意图,为有效地控制用地和规划管理而编制的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近期建设或开发地区的各类用地进行详细划分,确定其使用性质、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确定规划区内部的市政公用和交通设施的建设条件以及内部道路与外部道路的联系,提出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为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用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字串7 (2) 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般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指导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直接对建设项目和周围环境进行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主要确定各类建筑、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配置,并根据建筑和绿化的空间布局进行环境景观设计,为各项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1.0.4 本技术措施的运用范围可以是整片的新区开发或旧区改建,也可以是单独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市中心或区中心、干道和道路两侧的沿街地段、城市广场、车站、游乐场、商业中心或步行街、工业区或综合区、校园、旅游渡假区以及大型的体育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等。 1.0.5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须遵循《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遵守有关城市规划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本措施如与上述要求有抵触时,应以国家规定为准。 1.0.6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相协调,体现其意图,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历史、自然环境及现状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准确的基础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功能、经济、环境、景观等要素。力求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统一。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的过程中,要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对城市空间形态进行合理安排(以改善城市整体的空间环境质量。 字串7 l.0.7 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的过程中,要有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比较和技术经济论证,要有群众参与(征询当地居民和单位的意见。 2 控制性详细规划 2.0.1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原则应以用地的控制和管理为重点,以实施总体规划的意图为目的,强化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衔接:编制工作要在具有完备的基础资料条件下进行。开展充分的调查研究。规划的编制既要考虑形体环境,又要考虑经济、社会等因素,选择科学的决策方法和决策内容,运用控制的手段,确定城市或开发区未来的建设目标, 2.1 编制程序 2.1.1 组织负责编制该规划项目的工作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需要,配备相关各专业技术人员。 2.1.2 收集和分析现状基础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和核对现状图。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图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路线 1 设计思路 技术路线 ????技术路线图 前期策划(重点1)--现状调研(重点2)--方案编制(重点3)--汇报论证(重点4)--报批归档(重点5)--质量与服务保障(重点6) ????重点详解 重点1:前期策划 1、项目组成立,内部分工,责任到人,总体工作计划安排;

2、副总、项目负责人主持,台州市总规、椒江区分区规划与地方控规编制技术规范文件学习,理解与常规不同之处,并留有记录; 3、针对下陈、三甲片区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及较复杂的现状条件,编制系列调查表格和调查要求规则,并经副总、项目负责人修改确定,重点开展对企业和农村社区的问卷调查; 4、根据控规编制工作的一般规则,提出需甲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和配合事宜。 重点2:现状调研分析 1、接收甲方提供的地形图,调研外围及内部已确定的“六线”(道路、绿地、河道、文保、市政、高压下走廊)和背景资料; 2、听取当地有关部门对片区概况、发展态势及有关规划、近期建设动向和相关专业规划的介绍; 3、进行系统的土地利用、产权属性和建筑、风貌景观等开展田野调查,根据制订的调查规则进行图上作业、标注、拍照等,同时对重要企事业单位、大用地单位、重要建筑、可能进行规划调整的产权单位和设施进行发展调查; 4、系统对所属政府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如人口、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大单位等; 5、系统对相关规划及管理信息进行调查; 6、进行土地利用等现状图件的电子版汇总制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调查。 重点3:方案编制 1、编制现状调研分析报告,进行院内部讨论交流,重点在与城市关系和片区理解,上位与周边规划关系研讨,类似案例研究; 2、对发展思路、空间布局进行多方案比较,要求参加的规划专业人员均应提供一个以上方案,并进行内部交流,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概念性初步方案;

历史文化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探索_以北京大栅栏煤市街以东地区为例

历史文化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法探索 ——以北京大栅栏煤市街以东地区为例 唐燕1 摘 要:相较于一般城市地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复杂得多。文章以北京大栅栏煤市街以东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从地块划分方法、控制指标体系建构、“院落-建筑”两级规划措施、控规图则制定、GIS 技术应用等角度,探讨了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法与程序,并跟踪评述大栅栏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具体效果及由此引发的诸多反思。 关键词:历史文化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大栅栏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乡规划体系的重要环节,意在规范协调规划区的具体建设活动,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变更申请及临时建设活动审批等提供法定依据。相较于一般城市地区,历史文化街区的控规编制要复杂得多,规划制定需要在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沿袭历史风貌、传承街巷肌理等基础上,改善居民生活质量,提升街区环境品质并复兴街区活力。具体来说,历史街区大量的现状调查资料和复杂的历史信息应当如何在控规中加以处理和运用?建筑的保护、整治、更新等措施怎样在控规成果中得以体现?控制体系如何保证未来的改造、更新等不破坏街区的传统风貌和历史原真性?种种问题表明,注重地块划分、指标赋值的传统控规编制方法和控制指标体系,常常无法有效满足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和复兴需求,探索适宜的历史文化街区控规编制体系变得紧迫而重要。因此,文章以北京大栅栏煤市街以东地区为例,探讨历史文化街区的控规编制方法与程序,并跟踪评述控规实施的具体效果及由此引发的诸多反思。 1 项目背景与规划编制程序 大栅栏是位于北京前门西南侧,以商业和居住为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旧时曾有“京师之精华尽在于此,热闹繁华,亦莫过于此”的美誉。它是北京旧城中历史延续最长、遗物遗存最多、旧京味最浓、范围最大的传统市井文化区(见图1)。其中的大栅栏商业街,原称廊房四条,距今已有近500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以来,大栅栏一直是北京最主要的商业中心之一。20世纪80年代后,因受交通通行能力差、建筑及人口密度过高、市政设施落后、环境恶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大栅栏的社会经济发展受到极大制约,逐渐失去了往日的繁荣。 1唐燕. 博士, 讲师,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yantang@https://www.360docs.net/doc/309686332.html,

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管控方法探索——以无锡市区为例

对接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城市设计管控方法探索——以无锡市区为例 发表时间:2020-04-09T07:52:42.175Z 来源:《建筑细部》2019年第22期作者:赵毅 [导读] 本文尝试探索城市设计“图则怎么画”和“规划怎么管”的问题,以标准图则的形式提供转译标准,将城市设计管控纳入控规为主的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城市设计意图,支持城市设计领域的日常规划管理活动。 赵毅 无锡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无锡市 214000 摘要:本文尝试探索城市设计“图则怎么画”和“规划怎么管”的问题,以标准图则的形式提供转译标准,将城市设计管控纳入控规为主的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城市设计意图,支持城市设计领域的日常规划管理活动。 关键词:城市设计管控;城市设计图则;城市设计成果转译;无锡市 1.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城市设计日益重视,城市设计管控的相关研究也在不断发展完善中。许多城市往往是先完成了若干地区的城市设计编制项目,之后才陆续研究和实施城市设计管控的相关内容。常见的一个难题是,如何在规划层面进行管控,将城市设计规划意图落实在地块规划条件之中,进一步指引具体项目的建设。 就体系而言,现有总规-控规为主的法定规划体系业已成熟,城市设计管控应当与之充分结合;就内容而言,城市设计成果应进行标准化转译,从管理到使用上跨越设计方案的表达,实现可读、可用、易用的目标。 2.国内相关研究及做法探索 2.1 梳理层次,对接法定规划管控环节 梳理城市设计的层次,将各层次城市设计与总规-控规-修详(建设实施)的法定规划体系相互衔接是近年相关研究的共识。《城市设计技术管理基本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区段、地块和专项四个大类,前三类与法定规划的层次一一对应。 以上海为例,按照现有城市规划体系,结合不同尺度的管控要素特征,将城市设计管控工作划分为总规阶段、控规阶段以及建设实施阶段三个阶段。总规阶段划分为市域层次与区县层次;控规阶段划分为地区层次与街区层次。总规与控规阶段可针对特定对象及特定范围进行专项城市设计。建设实施阶段按照管控对象,分为建筑项目、公共开放空间、市政设施、环境设施四种类型。各阶段与层次对应不同的设计范围、典型尺度、设计类型与管控途径,主要设计管控内容各有侧重。相关管控要素通过规划设计全过程进行层层落实,并在建设实施阶段结合《上海市城市设计导则》,在不同类型与等级的地区,进行差异化管控。 2.2 编制城市设计图则,同步审批 在图则方面,将城市设计要素以附加图则的形式和控规一并纳入建设审批条件,为城市设计图则赋予法定性。 以上海市为例,协调制度与机制可以促成规划管理各环节统一思想,领会城市设计成果的意图,确保城市设计的审批成果切实可行,核心地区形成贯穿规划设计与建设实施的管控协调体系,明确城市设计作为附加图则与控规共同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加(城市设计)图则与控规图则范围、比例尺均相同相同,视城市设计管控要素的多寡可以绘制多张城市设计图则。 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出台《南京市出让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特定意图区地块出让须城市设计图则;一般地区采用文字通则要求;城市设计图则可直接纳入出让条件;已批地段城市设计须形成城市设计图则并报审。同步出台的《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关于图则内容和标准图层给予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标准可直接进行城市设计要素的落实和城市设计成果转译。 3.实践案例:无锡市区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及图则的研究 3.1 管控体系研究 参照上海、南京等城市的管控方法,无锡市区将城市设计管控体系对接法定规划各层次: (1)总体城市设计和片区城市设计对接无锡市区、各行政区和功能区、新市镇的总体规划,确定无锡总体风貌定位和空间格局,明确重要特色意图区、特色空间要素、城市空间基底等方面宏观控制要求,并作为正式成果的组成部分纳入相应总体规划;

杭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 索 取 号: A018-2005-5-0001 分 类: 业务信息 公开机 构: 杭州市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08-5-15 产生机构: 杭州市规划局 产生日 期: 2005-12-14 杭州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08-5-15 浏览次数: 1790信息来源: 关键字: 【字号: 大 中 小 】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杭州市规划局实际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规划行政主管范围,杭州市域各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控规”,是指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配套设施、道路和工程管线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第四条 城市的中心地区、旧城更新地区、近期建设区、储备土地和拟出让的用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规”。 第五条 非经本规定要求程序进行的“控规”编制、审查和调整,均视为无效。 第二章第二章 “控规控规””的编制 第六条 “控规”编制计划的来源有: 1、规划局根据“年度指令性规划设计项目编制计划[1]”下达的“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编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2、规划管理审批处室因管理需要提出编制建议,经规划局主管领导批准的编制计划; 3、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因城市发展需要,提出的“控规”编制要求经规划局主管领导批准的编制计划;

中规院城市详细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1总则 2控制性详细规划 3修建性详细规划 4附则 附录:详细规划各阶段规划成果图图面深度比较 l总则 l.0.1为了使我院所编制的城市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程序规范化,加强编制工作的技术质量管理,特制定本措施。 1.0.2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1.0.3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的规划意图,为有效地控制用地和规划管理而编制的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近期建设或开发地区的各类用地进行详细划分,确定其使用性质、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确定规划区内部的市政公用和交通设施的建设条件以及内部道路与外部道路的联系,提出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为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用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般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指导下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直接对建设项目和周围环境进行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主要确定各类建筑、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配置,并根据建筑和绿化的空间布局进行环境景观设计,为各项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1.0.4本技术措施的运用范围可以是整片的新区开发或旧区改建,也可以是单独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市中心或区中心、干道和道路两侧的沿街地段、城市广场、车站、游乐场、商业中心或步行街、工业区或综合区、校园、旅游渡假区以及大型的体育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等。1.0.5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须遵循《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遵守有关城市规划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本措施如与上述要求有抵触时,应以国家规定为准。 1.0.6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相协调,体现其意图,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历史、自然环境及现状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在准确的基础资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功能、经济、环境、景观等要素。力求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者的统一。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的过程中,要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对城市空间形态进行合理安排.以改善城市整体的空间环境质量。

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 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促进城市、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依法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控制指标,对道路、市政工程管线和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国有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作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 第五条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结合城市、镇管理行政区划,将规划建设用地划分为若干控制单元,作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定。 第八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城市和镇的中心区、近期建设区、旧城更新区以及储备土地和拟出让土地等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九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的适应性研究——以上海控规编制实践为例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的适应性研究 ——以上海控规编制实践为例 曹培灵 摘要:于其本身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在规划中往往面临更多的问题,同时由于其技术力量相对雄厚和对规划的相对重视,一直走在我国控规改革和实践的前沿。本文在分析现行控规控制体系在适应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首先对上海控规编制单元的适应性进行了分析,接下来进一步对上海近年的控规实践进行分析,并对上海在增强控规适应性方面的探索进行了总结:“通则+个案”的赋值方法,分区域控制,有效的城市设计控制引导,法定文件与技术文件相分离。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体系适应性上海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为应对新体制下城市土地管理和开发的需要,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应运而生,控规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的体制,有效促进了城市的发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一系列制度与环境发生了变迁,城市建设也由改革开放初期的增量扩张为主转向当前存量优化为主的阶段,传统控规在实际运行中被频繁调整,广泛诟病,出现了诸多挑战和不适应。而与此相对应的是,在新时期,依法治国被提到新的高度,作为整个法定规划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控规,在城市管理和开发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如何使控规更好的面向城市开发和管理,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1.现行控规控制体系在适应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封闭的编制程序和精英主义的编制思维与日益增强的民主化进程不相适应 现代城市规划起源于霍华德的“田园城市”,从城市规划诞生之日起,就带有浓重的精英主义色彩和为民做主的思维方式,传统城市规划也一度由专家和政府完全掌控。公众参与在很长一段时期只停留在政府和学者对民众进行规划常识的普及层面。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产权制度的深化,国民维权意识的增强,以往这种政府和专家主导的,精英主义的编制思路已经明显不适应新时期的要求。控规中的公众参与程度影响并决定着公众对控规方案的认可度和接受度,缺少公众的广泛与深入参与的控规方案不能获得社会的最大认可,在实施中将会遇到各种阻力,最终影响其实施效果。

走向社区发展的旧城更新规划——美日旧城更新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走向社区发展的旧城更新规划——美日旧城更新政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作者:洪亮平, 赵茜, HONG Liangping, ZHAO Qian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刊名: 城市发展研究 英文刊名:Urban Studies 年,卷(期):2013,20(3) 参考文献(13条) 1.张更立走向三方合作的伙伴关系:西方城市更新政策的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期刊论文]-城市发展研究 2004(04) 2.方可探索北京旧城居住区有机更新的适宜途径[学位论文] 1999 3.张京祥西方城市规划思想史纲 2005 4.曹康;王晖从工具理性到交往理性--现代城市规划思想内核与理论的变迁[期刊论文]-城市规划 2009(09) 5.沈开举;赵晓毅美国统一土地利用审查程序的启示[期刊论文]-中国土地 2009(08) 6.胡伟纽约市社区规划的现状述评[期刊论文]-城市规划 2001(02) 7.王郁日本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期刊论文]-人文地理 2006(24) 8.吴志强城市更新规划与城市规划更新[期刊论文]-城市规划 2011(02) 9.李志刚;顾朝林中国城市社会空间结构转型 2011 10.王郁国际视野下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 2009 11.何子张空间研究(7):城市规划中空间利益调控的政策分析 2009 12.胡伟美国社区发展的CDBG计划[期刊论文]-国外社会科学 2001(01) 13.顾朝林;沈建法;姚鑫;石楠城市管治--概念@理论@方法@实证 2003 本文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309686332.html,/Periodical_csfzyj201303006.aspx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背景与趋势:由总规向控规深化 我国普遍存在洪涝频发与水资源紧缺并存的矛盾。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遭遇了特大暴雨的袭击,“去看海”成了流行词,但与此同时,又有很多城市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旱灾频发等困扰。对此,国内外学者开展了大量研究,基本达成了“工业化割裂雨水微循环模式,从而引发洪涝与缺水并存”的共识,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雨水资源利用的理论,如可持续城市排水(SUDS)、低影响开发(LID) 及海绵城市等。海绵城市,顾名思义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和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014 年10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以下简称《指南》),对海绵城市有关理论进行了归纳整合,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总体技术方法框架。笔者以此为指导,进一步对控规层面的海绵城市技术导则展开研究,以便为下一步的详细设计提供指引。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空间管控+ 指标控制 一、空间管控:四大类分区+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 1.四大类分区:高、中、低雨水径流调出区和雨水径流调入区划分出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是实现《指南》提出“基本维持场地开发前

后水文特征不变”这一核心目标的重要基础。这是因为在单个地块层面,海绵城市的目标和现实之间存在“要求消化但又消化不了”的困境。所谓“要求消化”,是指《指南》中提出的开发地块要按场地开发前的绿地状态来控制雨水,而绿地的雨水外排率仅为10%~15%,也就是说开发地块理论上要“消化”高达85%~90%的雨水;而“消化不了”是指在现实中任何开发都会将场地中原来的绿地变成建筑或者铺地,这势必会导致地块“消化”雨水的能力减弱。在我国,城市建设强度普遍较高,资金和技术又相对缺乏,即使按照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技术标准( 如以深圳光明新城为标杆),一般单个开发型地块( 如居住区和商业区) 在建设后仍然比建设前至少多出15%的雨水“无法消化” ①。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通过跨地块间的雨水调节,即结合城市规划的用地类型,分成不同等级的雨水径流调入区( 如绿地、水体) 和调出区( 如各类居住区、商业区),在一定范围内实现雨水水文特征的平衡。在城市规划中,除去大型自然要素,一般雨水径流调入区( 即绿地) 的设置都是以2 ~10km2 的控规单元( 北京称为“街区”,武汉称为“编制单元”,其余城市的提法基本类似) 为基本单元,那么跨地块进行雨水调节的范围,就应当与控规单元的范围进行统一。换言之,一般控规单元的界线就可当作雨水区域平衡的界线。因此,海绵城市控规导则中空间管控的第一步,就是基本参考控规单元的界线范围,通过整体统筹布局,将单元内的各地块划分成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参考一般控规中对各类用地的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的相关控制要求,笔者尝试设置四个等级的雨水径流调出/ 调入分区( 表1),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深度与成果要求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纸成果与深度要求 1、规划用地的位置图(区位图)(比例不限) 标明规划用地在城市中的位置,与周边主要功能区的关系,以及规划用地周边主要的道路交通设施、线路及地区可达性情况。 2、规划用地现状图:(比例1:2000) 标明土地利用现状图、建筑现状图、人口分布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 包括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用地的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等,用地分至小类(2)人口现状 标明规划区域内各行政边界人口数量、密度、分布及构成情况等 (3)建筑物现状 标明规划区域内各类现状建筑的分布、性质、质量、高度等 (4)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共设施现状 标明规划区内及对规划区域有重大影响的周边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商业金融、科学教育、体育卫生、文化等建筑)类型、位置、等级、规模等,道路交通网络、给水电力等市政工程设施、管线分布等情况等。 3、土地利用现状图:(比例1:2000) 规划各类用地的界线、规划用地的分类和性质、道路网络布局,公共设施的位置; 须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各类用地的性质、界线和地块编号,道路用地的规划布局结构,标明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的位置、等级、规模,以及主要控制指标 4、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比例1:2000) (1)道路交通规划图 在现状地形图上,标明规划区内道路交通系统与区外道路系统的衔接关系,确定区内各级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线型、走向,标明道路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坡度、缘石半径、曲线半径、重要交叉口渠化设计;轨道交通、铁路走向和控制范围,道路交通设施(包括社会停车场、公共交通及轨道交通站场等)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2)竖向规划图

旧城更新调研报告

**市旧城更新调研报告 2015年5月

目录 1、概念 (3) 2、工作内容 (3) 3、更新模式 (5) 3.1 旧城更新整体运作模式 (5) 3.2 旧城更新项目开发模式 (6) 3.3 旧城更新地块组合模式 (7) 3.4 旧城更新拆迁模式 (8) 3.5 旧城更新融资模式 (8) 4、开发强度 (9) 4.1确定开发强度的思路 (9) 4.2确定开发强度的方法 (9) 5、关注重点 (11) 5.1针对旧城与新城的差异化控规编制深度策略是控规发挥作用的关键 (11) 5.2城市设计是旧城核心区控规编制的重要依据 (11) 5.3建立旧城控规编制全面、系统与重视个性特征相结合的现状调查工作方法 (11) 6、规划框架 (12) 6.1旧城地区现状分析 (12) 6.2旧城地区发展定位及产业定位 (12) 6.3旧城地区产业规划 (12) 6.4旧城地区产业发展战略实施 (12) 6.5旧城地区支持体系规划 (12)

1、概念 旧城更新又称旧城改建、旧城改造或者城市再开发,对城市旧区进行调整城市结构、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础设施、整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的建设活动,其目的在于要解决城市中的物质性老化、功能性衰退和结构性衰退等问题以恢复城市活力、促进城市有机延续。 所谓物质性老化,是指建筑物和设施超过其使用年限而出现结构破损、腐朽、设施陈旧、简陋、无法再行使用,致使城市自然老化。针对物质性老化的城市更新,可保持旧城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根据其不同的老化程度,分别采取维护、局部整治、拆除重建的更新改造方式。 功能性衰退,是指城市内部结构的各系统活动和作用配合不好,甚至相互抵触,导致城市功能失调。在我国目前城市人口不断增长,规模不断扩大,合理的城市环境容量易被突破,造成城市超负荷运转,整体机能下降,出现城市功能性衰退。 结构性衰退,是指城市功能、结构和布局不能及时适应城市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变迁,引起城市内部组织系统的变化,调试滞后于发展变化,从而导致城市结构性衰退。 2、工作内容 旧城更新的主要工作内容涉及调整城市结构、改善城市环境、更新产业布局、完善城市道路、提升基础设施等内容。 2.1 调整中心区的功能及用地结构 2.1.1调整产业结构 由于历史原因,城市中心区中往往分布着大量的工业企业,一方面这些工业企业受到发展空间的限制以及市场经济的强力冲击,许多已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另一方面,这些工业企业与居民区混杂,其所产生的噪声及空气污染导致区域内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恶化。 因此,对工业企业实施外迁,调整中心区的功能及用地结构是旧城更新规划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对于引入和培植的第三产业类型,应该着眼于全市整体规划统一考虑,结合其自身的综合条件各有侧重、突出特色。 2.1.2盘活存量土地 调整中心区用地及功能结构的另外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需对中心区现状用地进行全面调查和清理,收回部分企事业单位多占或不合理占用的土地。对于部分开发企业圈占

中规院详细规划细则1

中规院城市详细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目录 1总则 2控制性详细规划 3修建性详细规划 4附则 附录:详细规划各阶段规划成果图图面深度比较

l 总则 1.0.1为了使我院所编制的城市详细规划的内容、深度、程序规范化,加强编 工作的技术质量管理,特制定本措施。 1.0.2 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各项 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 计。 1.0.3 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总体规划或 分区规划的规划意图,为有效地控制用地和规划管理而编制的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近期建设或开发地区的各类用地进行详细划分,确定其使用性质、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确定规划区内部的市政公用和交通设施的建设条件以及内部道路与外部道路的联系,提出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为土地综合开发和规划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用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修建性详细规划一般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指导下编 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直接对建设项目和周围环境进行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主要确定各类建筑、各项基础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配置,并根据建筑和绿化的空间布局进行环境景观设计,为各项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1.0.4 本技术措施的运用范围可以是整片的新区开发或旧区改建,也可以是单独 的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市中心或区中心、干道和道路两侧的沿街地段、城市广场、车站、游乐场、商业中心或步行街、工业区或综合区、校园、旅游渡假区以及大型的体育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等。 1.0.5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须遵循《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遵守有关 城市规划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本措施如与上述要求有抵触时,应以国家规定为准。 1.0.6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相协调,体现其意图,对 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历史、自然环境及现状情况进行深入细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编制探索背景及趋势:由总规向控规深化 我国普遍存在洪涝频发及水资源紧缺并存的矛盾。近年来,我国多个城市遭遇了特大暴雨的袭击,“去看海”成了流行词,但及此同时,又有很多城市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旱灾频发等困扰。对此,国内外学者开展了大量研究,基本达成了“工业化割裂雨水微循环模式,从而引发洪涝及缺水并存”的共识,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有关雨水资源利用的理论,如可持续城市排水(SUDS)、低影响开发(LID) 及海绵城市等。海绵城市,顾名思义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和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014 年10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 试行)》( 以下简称《指南》),对海绵城市有关理论进行了归纳整合,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总体技术方法框架。笔者以此为指导,进一步对控规层面的海绵城市技术导则展开研究,以便为下一步的详细设计提供指引。 海绵城市控规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空间管控+ 指标控制 一、空间管控:四大类分区+四种设施要素管控方式 1.四大类分区:高、中、低雨水径流调出区和雨水径流调入区划分出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是实现《指南》提出“基本维持场地开发前

后水文特征不变”这一核心目标的重要基础。这是因为在单个地块层面,海绵城市的目标和现实之间存在“要求消化但又消化不了”的困境。所谓“要求消化”,是指《指南》中提出的开发地块要按场地开发前的绿地状态来控制雨水,而绿地的雨水外排率仅为10%~ 15%,也就是说开发地块理论上要“消化”高达85%~ 90%的雨水;而“消化不了”是指在现实中任何开发都会将场地中原来的绿地变成建筑或者铺地,这势必会导致地块“消化”雨水的能力减弱。在我国,城市建设强度普遍较高,资金和技术又相对缺乏,即使按照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技术标准( 如以深圳光明新城为标杆),一般单个开发型地块( 如居住区和商业区) 在建设后仍然比建设前至少多出15%的雨水“无法消化”①。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通过跨地块间的雨水调节,即结合城市规划的用地类型,分成不同等级的雨水径流调入区( 如绿地、水体) 和调出区( 如各类居住区、商业区),在一定范围内实现雨水水文特征的平衡。在城市规划中,除去大型自然要素,一般雨水径流调入区( 即绿地) 的设置都是以2 ~ 10 km2 的控规单元( 北京称为“街区”,武汉称为“编制单元”,其余城市的提法基本类似) 为基本单元,那么跨地块进行雨水调节的范围,就应当及控规单元的范围进行统一。换言之,一般控规单元的界线就可当作雨水区域平衡的界线。因此,海绵城市控规导则中空间管控的第一步,就是基本参考控规单元的界线范围,通过整体统筹布局,将单元内的各地块划分成雨水径流调出区和调入区。参考一般控规中对各类用地的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的相关控制要求,笔者尝试设置四个等级的雨水径

恩宁路 控规调整 项目建议书1

(恩宁路旧城更新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更改 项目建议书 一. 项目背景 恩宁路地块位于广州旧城荔湾区的中部,范围东至宝华路,北至多宝路,西南至恩宁路,用地总面积11.37公顷。 恩宁路地段及周边地区现状保留有浓郁的岭南风情和西关文化特色,地块南部为恩宁路骑楼街保护区与第十甫路-上下九骑楼街保护区,北部有宝华路历史文化街区,周边分布着昌华大街、西关大屋、耀华大街等历史文化保护区与龙津西路的骑楼街。 目前,由广州市荔湾区更新办组织编制《荔湾区恩宁路地块旧城更新规划》后成《恩宁路更新规划》,规划调整内容涉及道路交通、土地利用、公服设施、用地指标四大方面内容。为将《恩宁路更新规划》内容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需要依据其内容,整合原控规导则,论证这些调整内容的可行性及提出相应的优化改善措施,编制相关控规调整成果。 二. 主要研究内容 道路调整研究 土地利用调整研究 用地指标调整研究 公共服务设施调整研究

三. 项目成果形式 1、项目成果 A4控规调整文本共15套; 控规调整公示图1套。 2、文本目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2、区位 3、现状概况 二、申请更改的内容 1、道路调整 2、土地利用调整 3、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4、用地指标调整 三、更改理由与依据 四、调整规划方案 1、土地利用规划 2、道路交通规划 3、公服设施规划 4、空间布局规划 5、历史文化保护 五、方案可行性评估 1、交通评估 2、市政基础设施评估 3、公共服务设施评估 4、景观环境评估 六、提请批准内容 1、道路调整 2、土地利用调整

3、公共服务设施调整 4、用地指标调整 附件一:交通影响评估 附件二:市政设施影响评估 3、提交包含以上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2套。 四. 项目进度计划及人员安排 1、项目进度计划 按2个月时间控制项目进度,其中初步方案阶段1个月,后续工作1个月。 2、人员安排 本次规项目组人员安排如下: 项目负责人: 主要参与人员: 五. 经费预算及付款方式 1、经费预算 本项目费研究费用为29.58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本项目控规调整研究范围为AL0126、AL0128、AL0129规划管理单元,总用地面积为60公顷,按照《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2003),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收费应为0.4万元/公顷,控规调整经费应为为24万元;除此外,交通影响评估与市政设施影响评估两个专项研究,按照5万元/个收费,共需10万元。综上,项目经费本应为34万元整,但考虑到长期合作关系,本项目按八七折收费,则本项目研究经费应为:(60 X 0.4 + 5 + 5)X 0.87 = 29.58

旧城更新区的控规编制_以宁波江北核心区控规为例_熊璐

89 旧城更新区的控规编制 熊 璐 王雨松 【摘要】旧城区的形成是历史演进的产物,是城市人文积淀的场所。旧城更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含用地功能转换、基础设施更新、历史文脉保护、环境改善等诸多内容。文章以宁波江北核心区控规为例,探讨在旧城更新的控规编制中通过合理的功能分区、城市设计引导、开放空间系统规划、历史保护、交通影响分析等重塑旧城整体环境,保持区域内蕴含的城市文脉,发挥其独有特色。【关键词】旧城更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要点ABSTRACT: This paper, with the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 of Jiangbei central area of Ningbo city as an example, discusses how to re-shape the 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 of the old inner city, maintain its urban culture and showcase its uniqu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formulation of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 by ways of rational functional division, guidance of urban design, planning of open space system, historic conservation and transport effect analysis and so on. KEYWORDS: regeneration of old inner city;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 points in formulation 1 引言 旧城是指城市建成区中某些经济衰退、房屋年久残旧、市政设施落后、居住质量较差的地区。为了使其恢复活力,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必须调整原有的结构模式,补偿物质缺损,调整人口分布,以达到改善环境、振兴经济、改善生活质量的目的,这一般称为旧城更新。 江北核心区是宁波旧城区的主要组成部分,位于城市中心,区位条件优越,现状用地布局混乱,历史遗存丰富。本文试图通过江北核心区控规,探讨在旧城更新区的控规编制中如何重塑旧城整体环境,保持区域内蕴含的城市文脉,发挥其独有特色。 2 项目背景分析 宁波城市核心,由甬江、余姚江、奉化江三江汇聚而成,统称为三江口核心区。本规划区是三江口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甬江、余姚江和城市快速路围合而成的心形用地,总面积约2.7km 2(图1)。 本区在宁波城市发展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在1842年鸦片战争以后,宁波定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英、法、美各国分别在宁波设立领事,并指定江北岸外滩一带为“外国人通商居留地”。因为这段历史,至今甬江沿岸分布着天主教堂、浙海关、旧英领事馆等西式建筑,见证了这里曾经繁华的过往(图2)。随着时光的流转,在20世纪 旧城更新区的控规编制 ——以宁波江北核心区控规为例 熊 璐 王雨松 【文章编号】1002-1329(2010)06-0089-04【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B 【作者简介】 熊 璐(1980-),女,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研究所。王雨松(1981-),男,宁波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修改日期】2010-05-27 图1 区位示意 Fig.1 Location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 FORMULATION OF REGENERATED AREA OF OLD INNER CITY: A CASE STUDY OF REGULATORY DETAILED PLAN OF JIANGBEI CENTRAL AREA IN NINGBO XIONG Lu; WANG Yusong

“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体系探索

“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体系探索 摘要: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分层控制,将传统控制性详细规划分解为单元规划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内部技术文件,着重对单元内建设总量、人口规模、三大设施进行预测与控制,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规划管理法定文件,着重对地块的出让指标等要素进行控制,两个层级的划分,达到了刚性与弹性的结合,提高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适应性与法定严肃性。 关键词:分层控制;单元规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1控规编制背景 2006年合肥市确定了“141”发展框架和建设现代化滨 湖大城市的目标,滨湖新区建设拉开帷幕,单元一属于合肥市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在建设之初组织编制了《滨湖新区启动区与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随着合肥一中、46中、 师范附小、滨湖第一人民医院、滨湖世纪城等项目的建设实施,滨湖新区进行快速发展进程中,控规控制部分内容与市场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 2008年《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法定地位进一步明确,控规修改的条件和 程序越加严格,传统控规编制在实施中面临着城市发展的新

机遇,已编控规适应性受到了较大的挑战,控规控制内容需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动态的维护。 2 控规编制策略 针对《城乡规划法》对控规法定效力要求,上海、北京等地进行了各自的探索。 北京将新城地区控规划分解为街区与地块层面,街区层面一般规模控制在3万人左右,以落实分解上位新城总规(片区规划)要求,在街区对各类设施进行落实配置,作为规划公示内容;地块层面,对地块属性进行详细的明确,作为地块出让审批的依据。 上海中心城区在总体规划与控规两个层面之间增加一 个层面规划――单元规划单元规划控制规模一般为5万人,主要落实分解城市总体规划指标和控制内容,作为控规审核的重要依据;控规就是地块层面,落实单元规划控制指标,对地块属性进行详细的明确,作为地块出让审批的依据。 考虑滨湖新区作为城市新建地区,发展面临市场经济的多重不确定性为增加控规的适应性与合理、合法性,利用合肥市具有半个立法权,规划编制策略参考上海与北京,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分层控制,将控规分解为单元规划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经过规委会审议后,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内部技术文件,地块控规经市政府常务会批准后作为规划管理法定文件,着重对地块的出让指标等要素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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