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律已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专题研讨发言提纲

严以律已,做严守政治纪律

和政治规矩的表率

——“三严三实”第二专题研讨发言提纲

(2015年8月21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辽宁时指出,要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我们立党的基石和保证,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坚守的政治生命线,是严以律已的基本要求。只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守纪律、讲规矩的前提是要熟知规矩。“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所谓规矩,就是一定的标准、法则或习惯,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共同遵守的从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各行各业都的自己的规矩。

党有党规。这就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既包括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又包括个人

修养、道德情操、礼信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强化规矩意识,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条文和程序规定,准确把握规矩执行的各种要求、标准和尺度,切实让规矩了然于胸,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

然而,却有少数领导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或是说只讲自己的规矩,不讲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周永康、薄熙来、苏荣等腐败案,无不暴露出他们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违纪特点。一些领导干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忽忽悠悠、欺上瞒下,拉帮结伙、搞小山头,这些都是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表现。

反思自己,也存在政治纪行要求不严的时候。主要表现为对自己认为不对、不满、不公的现象,私下发小议论,没有通过正当渠道提出自己观点。如:自己对辽阳市开展民营经济竞赛活动持有不同观点,认为民营企业就是以盈利这目的的,有钱谁不想赚,还用政府组织竞赛?政府不应干预市场行为过多,应把发展经济的主要精力放在营造和改善市场环境上,搞民营经济竞赛是劳民伤财形式主义。就此曾私下发表过这种观点和议论,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向组织建议。

现在仔细想想,这个问题犯了“会上不说,会下乱说”的自由主义,是自己政治纪律要求不严的表现。无论当时的想法正确与否,即使是正确的,也应本着对市委、市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应私下议论。

那么,怎样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呢?

首先要有敬畏之心。敬畏领导、敬畏党纪、敬畏法度。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敬畏文化。孔子曾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明代方孝孺曾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所以说,心存敬畏做人就不会出大格,做事不会胡来,做官不会任性。然而,现实中,我们都太缺少敬畏之心了,亲娘老子不怕,单位领导不惧,法律纪律更不在话下,总是老子天下第一。

敬畏党纪、敬畏法度就是要遵章守纪。遵章守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石。作为党员干部更是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公民交往行为的一般和普遍规矩,是社会的运行底线,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要求。简言之,法律就是大家要遵守的规矩,是规范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前提。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部分党员干部思想开始发生扭,

宗旨意识不强,为民意识淡化,不能践行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群众观,官僚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形式主义、奢靡之风肆意蔓延,最终走上了贪污腐化的不归路。这些都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恶果。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护身符”,是党员干部成长路上的“安全带”。在遵章守纪上做到循规蹈矩,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章而行,不闯“红灯”。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

第二,要对党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也是对党员干部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党员干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党章,用党的纪律、党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决不搞团团伙、拉帮结派,决不能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可自由散漫、目无组织。党员干部对党忠诚,立场坚定,集中表现在听党话、跟党走,党提倡什么、就拥护什么,党反对什么、就抵制什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对党的路线、方、政策都不能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必须思想上坚信不疑,行动上坚定不移,对党中央的决策指示,坚决贯彻执行,决不能打折扣、讲价钱、叫困难。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理论上成熟,思想上清

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与党同心同德,步调一致,共克时艰,共谋发展。

第三,要遵守程序。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开展工作,我们每项工作都是在一定的组织系统中进行的,是在一定的制度规则中开展的,由此保证各级党组织工作的正常秩序。这些制度规则就是党的规矩,有些已成为刚性的纪律。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懂得组织运行的程序,明确自己的权限,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违规用权、擅自越权,表面上看尝到甜头、办成了事,但破坏组织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留下严重隐患。守规矩,就要讲程序,组织程序凝结着党的工作规律,不可置之不理。

第四,筑牢组织观念。要不折不扣地服从组织决定,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即使是领导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也必须服从组织,不能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党的战斗力需要铁的纪律来维系,对组织决定不能“选择性服从”,也不能高变通,顺其心愿的就服从,不合心愿的就不服从。需要强调的是,树立组织意识,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违背组织决定另搞一套;领导干部可以对组织决定通过组织程序发表不同意见,但不能采取其他违背组织决定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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