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24

兴森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24
兴森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0-08-2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10年1-6月)发生,以及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二、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无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独立董事:莫少山、徐沛、刘兴祥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签字页,用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莫少山 徐 沛 刘兴祥

2010年 8月22日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