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发各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的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理念持续加强省残联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深化残联改革争当干事先锋,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激励性、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印发《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时代对党员采取积分制形式进行教育、管理、激励的一种工作方法,主要是对党员全面落实“四讲四有”要求,遵守党纪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学习教育、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量化标准、设定分值,以年为积分周期,对党员履职尽责和日常表现采取加分、减分的方式进行实时记录,动态管理,年终进行综合考评的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党的关系隶属省残联的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在职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管理方式

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以党章要求为遵循、以“四讲四有”为基准、以处室职能为依托、以支部党员为主体、以结果运用为关键、以督促指

导为保障、以发挥作用为目的,依托“**”信息平台,按照“每月一积分、每季一公示、每年一考评”的方式,进行动态积分,综合评价考核,一年为周期,次年重新计算。

(一)分值设定。党员每月积分由基础分、加分、减分组成,100分为上限,对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分值设定参考标准》(见附件1),结合处室(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设定加、减分项和分值。其中,基础分80 分,主要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重点围绕“四讲四有”要求设定分值;加分项分值不超过 20 分,主要对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在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发挥党员作用等情况进行具体量化;减分项主要围绕落实“四讲四有”要求有差距和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不作为等情况进行量化设定。

(二)定期申报。党员每月要通过“**”平台填写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见附件3),按要求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个人积分情况。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核实、评议党员申报的加分、减分事项。

(三)按期公示。党支部每季度将“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接受党员干部监督,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审查。机关党委将不定期随机抽查党员个人清单和党支部工作台账,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接受申述。党员对本人或他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诉,党支部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党员对党支部答复不满意的,可向上级党组织申请复议,上级党组织应及时给予答复。

(五)综合评定。党支部召开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依据年度积分排名,采取党员测评、组织评定等方式综合考评党员表现。

四、结果运用

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奖励惩处等重要依据,并与党员所在党支部及支部书记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

1、对年度积分均值排名靠前的党员,在评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以及命名示范岗等评先评优时,优先推荐;在党员公务员中推选优秀公务员时,应在优秀党员中推荐。

2、对月积分低于80分的党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教育提醒,督促转化提升;对年度积分均值低于80分且经教育仍不履行职责、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理。

3、党员违法犯罪的,所在党支部纳入后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整改提升前该党支部及支部书记不得参与评先选优。

4、预备党员年度积分均值低于80分的,不得按时转为正式党员,需延长预备期。具体延长期限根据其积分情况和个人实际表现,由上级党组织研究视情况而定。

五、工作步骤

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统筹指导,机关党办组织实施,各党支部具体操作。

1、宣传动员。4—5月,机关党委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报党组研究后,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对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使各支部书记充分认清要把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深化“**”工作从严管理党员紧密结合起来,使其成为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有力抓手,成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的具体举措。

2、安排部署。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深入思想发动,重点讲清党员积分制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动员党员积极主动融入积分制管理的全过程。5月底,各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印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处(室)(单位)职能职责和党员实际,制定本党支部的《党员积分制管理分值设定标准》,报机关党委备案。

3、全面推行。从6月份开始,各党支部按照《实施方案》和本党支部的分值标准,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扎实做好积分管理的日常申报、审核、登记、汇总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确保取得实效。

4、总结提升。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深化拓展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在省残联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开展党建工作与深化“**”有效结合,是基层党建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建设坚强有力党员队伍的重要路径,各党支部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力抓手和有效载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坚持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注重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推动党建工作与实施残联改革、深化“**”等中心工作一起谋划、

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切实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全面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

2、坚持细化标准,分类施策。各党支部工作特点和任务各不相同,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要把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按照分层分类、联系实际的要求,区分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普通党员,并根据支部(处室)职能职责和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因岗制宜、因地制宜细化积分项,科学量化、合理确定积分标准,做到简便易行、务实管用、利于推广。

3、坚持严格管理,逗硬奖惩。各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标“四讲四有”,结合党员日常积分,严格管理,逗硬考核。注重把党员年度评议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将积分情况作为党员评先选优、奖励惩处等重要依据,并与党员所在党支部及支部书记评先选优、奖励惩处挂钩,特别是在党员中推荐优秀公务员时,将评为优秀党员作为推荐的先决条件,充分调动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4、坚持注重公认,力求实效。在党员积分制管理评定过程中,各党支部要坚持把组织认不认可、党员满不满意作为积分管理的重要评判标准,积极组织党员参与研究制定加减分项,确定分值标准,坚持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通过党员互评、组织评定等方法,科学考评每一名党员,确保每一项加减分有凭有据有威信,经得起检验查验。着力让“四讲四有”在党员工作中具体化,让创先争优在党员工作中常态化。

5、坚持鲜明导向,创新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注重在实践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采取多种形式激励表扬,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要敢于亮“红灯”、给“黄牌”,及时帮助教育和转化提升;

对在积分制管理中党员或党支部弄虚作假,致使积分失真、失实的,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或约谈党支部书记,违反纪律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党员积分制管理分值设定参考标准

2.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台账(样表)

3.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样表)

附件1

附件2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台账(样表)

党支部(签章):年月日序号党员姓名年龄性别职务__月积分__月积分__月积分__月积分

年度积结果运

分均值用情况

附件3

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清单(样表)

所在党支部:党员姓名:年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