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考核评比办法

“门前三包”考核评比办法
“门前三包”考核评比办法

汪家桥街道办事处“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评比

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园林城市的工作方案及《津市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通过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实现城市管理工作重心的下移,特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办法如下:

一、检查考核对象

汪家桥社区、新村社区、油榨坊社区、澹津社区、城东社区

二、检查考核范围

辖区主次干道临街单位、门店、居民户。

三、检查考核方法

(一)街道城管办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需要,有重点的进行抽查。检查的标准是,每条道路连续检查10个责任单位,按百分制计算,每个单位10分,得分在95分以上的为达标,得分在95分与75分之间的为基本达标,得分低于75分的为不达标。每季度通报检查考核评比结果。

(二)街道城管办对辖区内的“门前三包”责任单位每月必须抽查30%以上,做到每季度全面普查一次。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检查(或抽查),都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检查考核内容及奖惩

(一)检查考核内容

1、建立台帐资料档案。主要内容有:“门前三包”责任制包保表,主次干道两侧“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台帐、签订率、日常检查记录、讲评制度等。(20分)

2、辖区范围内“市容监督员”上岗到位情况。(20分)

3、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清扫保洁人员按时收集情况。(20分)

4、“门前三包”责任制日常管理的实际效果。(40分)

(1)环境卫生:门前地面清洁,垃圾及时清运。

(2)立面整洁:建(构)筑物灯光设施完好,外墙面清洁。

(3)周边秩序:无各类违章占道及占绿毁绿等行为,车辆停放整齐。

(二)奖惩措施

1、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达标优胜单位竞赛评比活动,对街道各社区每年年度考核评比1次,对获得年度“门前三包”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并设“门前三包”先进流动奖杯。

2、凡“门前三包”责任制不落实,月检查累计3次不达标的社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取消该社区年度评先资格。

2012年7月

汪家桥街道办事处“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评分表社区路段年月

检查人:

“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北科园区管委会 对辖区责任单位的“门前三包”管理 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园区对外形象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园区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居民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责任人),均应按照划定的责任区承担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 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包干落实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县人民政府授权北科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领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与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实施和宣传工作。

第四条责任人“门前三包”区域范围界定:有明确用地红线的,以规划、国土用地红线图确定的红线内范围为责任区域;无明确界线的,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路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人行道的路牙(无人行道的,以道路边线为界);临街单位有后街里弄的,包干区延伸至后街里弄的中心线。 第五条“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一)包环境卫生:自备垃圾桶、垃圾袋、扫把、畚箕等卫生器具;及时清理痰迹、污物、废弃物、积水和卫生死角;禁(制)止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茶叶渣和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贴乱涂乱画、乱焚烧及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达到门前整洁、卫生。 (二)包市容秩序: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按停泊线划定区域规范整齐停放;禁(制)止违章设立摊点、占道作业、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搭建、乱挂晒衣物、乱放置广告牌和乱拉挂布条广告等行为;禁止设置遮阳(雨)篷;户外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面)装璜(饰)等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污染、破损的应及时清洗、更新或拆除;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必须经市容环境行政卫生主管

“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管理制度

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周围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内容和标准 (一) “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1、包卫生。学校门前、人行便道和院墙周围的地面、花栏、花坛、绿篱、绿地全天清扫保洁。做到无垃圾、无废弃物、无积水积雪,门前和墙体整洁美观,无乱写乱贴乱画。按规划和综治办要求,负责地面硬化建设和管理,保持平整完好。垃圾实行袋装,垃圾箱密闭卫生。 2、包绿化。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建筑园林小品,并加强管理。树木花草定期修剪成型,绿地花台(坛)、树坑内无杂草、无枯枝败叶、无废弃物,定期浇水,保植保活,保生长良好。花台(坛)、花护栏整齐美观。禁止攀折或损坏树木花草,禁止践踏绿地和损坏花台(坛)、花护栏及刻划树干行为,严禁违章占用绿地。因管理不善人为造成树木死亡损坏,由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视其情节按规定严肃处理。 3、包秩序。禁止学校门前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摆摊点、乱设牌匾、乱挂乱晒。严禁随意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经规划部门批准设置的机动或非机动停车场、自行车存放处要设置护栏或划线停

放。维护好各种公共设施。 (二)“门内达标”的内容和标准 1、校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制度落实,全天保洁,做到无烟头、纸屑等垃圾,无卫生死角。配备足量封闭式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绿化档次高,管理到位。物品、摩托车辆(含自行车)摆放有序。 2、室内卫生整齐清洁,地面无痰迹,四壁无蛛网,门窗无灰尘,会议厅(室)等场所设有禁烟标志。 3、学校厕所必须是水冲式卫生厕所,有专人管理保洁,做到无异味、无污垢、无尿碱、无蝇蛆、无乱刻画。照明、洗手、防蝇等设施齐全。 4、师生食堂、浴池要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标准。 5、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设置卫生宣传橱窗或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主动开展控制吸烟和戒烟活动。 6、认真开展除“四害”(鼠、蝇、蚊、蟑螂)活动,定期进行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以内。 二、校门外“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的划分。 学校临街对外开放的大门的“门前三包”由保卫处负责落实。 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门内卫生达标”管理制度。 1、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负责中心“门内卫生达标”工作的管理任务,实行划片管理,各片区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 2、各片区卫生工作负责人同时兼任卫生监督员,如发现有随意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县“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打造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设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生活幸福的现代化文明城市,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门前三包”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按照“包卫生整治、包市容秩序、包美化亮化”要求,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承担相关管理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县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大队是“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与镇政府、县卫健委、县市监局等部门一起,对全县“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维护“门前三包”的教育,培养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和责任意识。 公安、商务、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鼓励居民、媒体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

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9)。 第五条临街建(构)筑物(含其他设施、场所,下同)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是“门前三包”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墙立面至道缘石的区域,道路两侧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二)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等场所,其管理(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三)公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其管理(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四)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餐饮店,其管理(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五)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本单位为责任人; (六)街巷、住宅区、写字楼等,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其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为责任人;实行了物业管理的,其物业管理企业为责任人; (八)背街小巷由社区、村委会为责任人; (九)收储土地,自然资源部门为责任人;征迁工地,征迁单位为责任人;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正在施工或已经竣工尚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建设工地,其建设单位为责任人。

深圳市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深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创造文明、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镇所在地街道、风景旅游区、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住户(以下简称责任 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单位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简称包卫生)、市容环境秩序(简称包秩序)和绿化(简称包绿化)的维护与管理。 具体内容与要求: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区内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随 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 (二)包容貌秩序: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容市貌。建筑物立面应保持整洁,店招牌和夜景灯 光按要求设置;制止和劝阻乱摆摊设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划、乱停车辆及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户外设施,不得倚门设摊、占道经营。 (三)包绿化管理:负责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 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第四条“门前三包”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多方参与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深圳市园林风景名 胜区管理委员会(市园文局)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工商、绿化、公安、贸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做好“门前三包” 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与辖区内的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检查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机场、车站、码头、广场、商业特色街等地区,由专门管理机 构与管理范围内的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检查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 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国家级开发区、园林风景名胜区内未设立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地区,由各 国家级开发区、深圳市园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园文局)与管理范围内的责任 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检查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本条第一、二、三款所称与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专门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管理单位。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和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责任单位以及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管理单位,任何 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 第八条责任单位应当按要求与所在地管理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门前三包”责任书应当明确“门前三包”的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以及相应的 法律责任等。 第九条责任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包括责任单位的建筑物及周围地面和设施。周围地面的范围为建筑物墙基至道路沿石。责任单位“门前三包”的具体范围,由所在地管理

“门前三包”制度

“门前三包”制度 美丽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创造,每个村民都有享受良好环境卫生的权利,也应有维护改善卫生环境设施的义务,各农户,要负责搞好各自门前的卫生保洁、绿化和秩序。落实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保洁制度。 1.包卫生保洁: 即负责清扫门前垃圾和清除痰迹等污物,制止他人在门前乱吐、乱丢、乱倒,保持门前及责任范围内的废物箱、护栏、窨井等设施的清洁卫生。 2. 包绿化: 即负责管理责任范围内的花草树木,清扫树圈草坪绿地,不许任何人破坏、占用公共绿地。 3.包秩序: 即负责不在门前乱堆乱放物品、乱贴、乱挂; 不出现有碍村容村貌的现象; 不使用高音喇叭和高声播放音响。 对他人在自己门前造成上述状况,或其他影响社会秩序的,应尽力劝阻,如不服管理,应及时向村支部和村委会报告。村庄是我家,我们共同爱护他,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美好家园,大家一起共同努力。

村规民约 为切实做好本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希共同监督遵守。 一、大力宣传清洁乡村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家园清洁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乱扔、乱倒现象。 三、推行家畜圈养,实行卫生厕所。 四、确保村主干道路面及两侧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粪堆粪坑、无私搭乱建现象、无垃圾,保证道路畅通。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 六、严禁占用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堆放建筑材料。对于建筑遗弃物,应及时清理。 七、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责令其自行清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为加强我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定“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一、“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的责任范围是全办事处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及单位内部制度等形式,动员本村(居)的村民、居民和单位职工搞好住宅门前及厂、企、单位生产或办工场所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凡在本乡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须遵守“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义务。 二、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1、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严禁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在路边或倒入溪坑;生产废弃物有秩存放,集中处理,雨后铲泥,雪后扫雪,清除杂草。 2、包门前秩序。严禁门前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泼污水等,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3、包门前容貌。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门面、橱窗等整洁卫生,维护门前栏杆、垃圾箱、电杆、行道树等不受损坏,广告、宣传资料集中张贴,严禁乱写乱画、

乱贴乱挂等行为。 三、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定:所称“门前”系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农户的构筑物、建筑物的进出门,旁边道路、溪坑、围墙、栅栏。责任区划定为有毗邻单位(农户)的,从房基线至道路和溪沟中心线。无毗邻单位(农户)的,从房基线至整条道路和溪沟。 四、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办事处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确定专人并配备必要的工具,负责“门前三包”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无散落或者悬挂的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私搭乱建,无乱贴乱挂,绿地内无废弃物,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树木上无拴、钉、刻、划,绿化设施保持完好。 五、加强“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乡村办事处建设管理站实行季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中,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治不彻底、卫生隐患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制度通用范例

XXX单位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XXX单位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按照创建XX省文明卫生城市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门前三包”责任地段范围:从XXX单位(以下统称“门前三包”责任单位)门前、建筑物墙基(滴水范围内)、围墙及围墙内。(范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定)第二条责任单位在所属责任地段内,必须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包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负责将生活或经营产生的垃圾投入在自备废弃物容器内,按规定的时间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内,垃圾袋装、桶装后应放置在室内或环卫部门指定的收集点,禁止占用人行道或绿化带堆放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对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水污物等;制止乱倒、乱泼、乱扔、乱堆及随地吐痰等破坏环境卫生行为。

(二)包市容秩序。责任单位负责清除责任区内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的乱张贴、乱牵挂、乱喷涂、乱写画等现象,做到责任区内无违章搭建构筑物、遮阳棚等,杜绝擅自挖掘人行道、乱停车辆、违规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占道堆放物品)等有碍市容的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责任单位负责自身门前临街花台、花草树木的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绿地干净整洁;禁止在责任区树木上乱拴、乱挂、乱钉、乱刻、乱画;禁止破坏绿化设施或占用、污染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第三条对责任地段内有随地吐痰、乱扔乱弃、乱停乱放、乱摆摊、乱堆杂物、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等现象,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或未达到目标的责任单位或个人,由XXX单位对其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严重,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条本制度由XXX单位负责解释。 XXX单位

门前三包管理与处罚办法

门前三包管理与处罚办法 为加强园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园区,根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园区内所有沿街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使用者,居民住户,建设和施工单位等,均为门前三包责任者。 1.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含绿化带树坑,不将垃圾丢放室外和扫向街面,倒在街面,不把扫把、拖把、簸箕和其他杂物堆放在门前,及时清除门前绿化带杂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门口设置垃圾容器,保持门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包立面整洁:门店墙面,门窗整洁、规范、美观。门前墙上无牛皮癣,不在门前摆放桌椅,打牌、生火做饭就餐,不在门前擅自设置广告牌、告示牌等。 3.包市容秩序:无倚门经营,无违章占道经营加工,门前不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写、乱悬挂、乱堆放、乱晾晒,不准在人行道树上打钉乱挂等。 大队必须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对责任区实行目标管理、监督,对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者管理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对门店实行日巡月评,对表现突出的,年终予以表彰奖励,对制造脏乱的门店多次警告教育拒不改正的,予以暴光或依

法行政处罚。处罚予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履行门前三保管理责任或不接受管理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可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停运整顿或请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在管理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遭到侮辱、殴打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门前三包管理有实际的效果,物业管理公司开展门前三包责任达标优胜竞赛评比活动,对获得年度门前三包的门店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落实门前三包的月检查累计3次不达标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这样大家齐抓共管会有一定成效,望领导批评指正。 宋荷荣 2015年10月23日

门前三包制度

学校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周围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门前三包”,是指对门前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秩序全面负责。即包卫生,包绿化、美化、包秩序。学校周围出租沿街房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二、学校“门前三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落实责任、专人管理与班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门前三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负责日常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责任班级在清扫保洁队伍打扫完毕后,对责任区全天进行清扫保洁。垃圾全部收集到学校垃圾箱,有专业垃圾清运车每天清理,负责学校门前卫生的负责班级要每天早晨彻底打扫,其他时间负责捡拾,保持门前卫生干净整洁。学校保安人员要在学生上课时间实时监控门前卫生状况,并及时打扫。 责任“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卫生管理,应达到下列标准: (一)有专门清扫保洁人员,有专用垃圾容器,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二) 墙面、树木、电杆、花坛、水池及公用设施干净整洁; (三) 无垃圾污物、污水、碎纸、皮核、杂物,积雪、焚烧物; (四) 冬季隆雪后,责任班级以雪为令,及时清除以道路中心线为界责任区一侧的积雪,并运到指定地点。

责任班级门前绿化、美化要做到坚持经常、推陈出新,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 对“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树木、花草精心管护; (二) 筑物临街立面上,无乱涂、乱写、乱画、乱贴现象,并定期整修,保持其临街立面的整洁美观; (三) 学校校牌和悬挂设施设计应美观、大方,用字准确、规范,禁止悬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四)学校门前禁止未经批准停放车辆。停放车辆要整齐有序,不得影响交通; (五)学校门前禁止违规占道设置摊点从事经营活动。 学校按“门前三包”责任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对责任班级和责任人“门前三包”工作进行考核。 桓台县鱼龙中学

“门前三包”星级管理制度

“门前三包”星级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辖区沿街门店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积极性,使星级评定办法更科学合理,星级门店更具有示范性。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门市实行星级评选,调动商家积极性,制定统一的“星级”评选标准和办 法。 开展“门前双三包星级户”的评选,每月10日前,根据各商家上月履行职责情况及相关执法部门抄告的日常监管记录,由社区和联勤小组共同负责,对每个联勤小组评选出1个1-5星级的商家和单位,授贴星级标牌,并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对“星级”评定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星或减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商家及经营业主自觉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1、评分办法 采用百分比分值量化评比办法,“门前三包”星级评定检查评选标准八大项三十六小巷,每小项2至4分,合计100分。对不达标项予以扣分。 2、评选等级设定 分为一至四星级,四星级为优秀门店,三星级为达标门店,二星级、一星级为基本达标门店。 3、星级门店比率

各社区每季度的四星级门店的评选比率占社区总门店的10%,三星级门店为总门店的20%,年度连续四次获得四星级门店数量控制在总门店数的1%以内。 4、八项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 (1)室外环境 地面无烟蒂、瓜果皮、油污、纸屑、积水积雪、痰迹、设置垃圾收集设施,且外观整洁、美观、容器密闭;不乱泼乱倒污水。共10项总计20分,不达标一处扣2分。 (2)立面 墙壁、门窗、玻璃、门店、卷闸门等无乱贴乱画;雨篷无污迹、破损。共6项总计12分,不达标一处扣2分。 (3)门头广告 门头牌匾、广告灯箱、霓虹灯等整洁完好;用字规范、无缺损。共4项总计12分,不达标一处扣3分。 (4)室内环境 室内整洁、商品摆放有序、后堂卫生达标、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标准。共3项总计12分,不达标一处扣4分。 (5)占道经营 无店外店;无占道经营;无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及其他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共3项总计12分,不达标一处扣4分。 (6)门前秩序 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无车辆乱停乱放;无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卧椅睡觉等不文明行为。共3项总计12分,不达标一处扣4分。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前三包”管理行为,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沈阳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建设工地建设单位、拆迁工地施工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居民住户等(以下统称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本办法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环境卫生、包美化绿化、包市容秩序”的制度。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与“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的规范制定、组织、监督、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区、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责任人未履行责任制和责任区范围内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公安、市场监督、房产、建委、财政、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是指单位或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及管理范围。 责任人“门前三包”范围: (一)纵向:建(构)筑物沿街总长; (二)横向: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与城市道路设施的分界线; (三)立面:建(构)筑物的外立面。 具体范围无法确定的,区、县(市)城市管理部门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区、县(市)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并告知。跨行政区域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并告知。 第六条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一)环境卫生:地面无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垃圾污物,无积水、积雪;垃圾分类并袋装,定点、定时投放;不得将垃圾等扫入道路、下水道、绿地和他人责任区。 (二)美化绿化: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楼体粉饰;立面及玻璃橱窗内外无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现象;牌匾及亮化设施按要求设置,无破损、残缺、污浊等现象;门前绿地、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整洁卫生,无倚树搭棚、践踏草坪、擅自占用绿地、钉钉拉绳等损坏树木、花草及设施的行为。 (三)市容秩序:无门前设摊设点、占道经营、占道加工生产、乱摆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停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等行为。 (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区、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治理网格化的要求,结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勤务区分级管理模式,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与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责任书应载明责任人名称、地址、范围和要求等内容。责任书应当在责任人办公或者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最新门前三包管理办法资料

临武县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县城区市容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城规划区街道两侧的房产产权所属单位、个人或经营户(以下简称责任人)是门前“三包”的责任主体,应按本办法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承担本办法规定的门前“三包”管理任务和责任。 第三条门前“三包”工作由县城管局负责管理,并由县城管局委托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具体实施,县爱卫办负责监督检查。 城关镇、武水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小街小巷的门前“三包”工作。 第四条县公安、工商、物价、卫生、交通、交警、文化部门应协助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对门前“三包”责任主体实施监督和行政处罚。 第五条各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配合门前“三包”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章管理范围、内容与标准 第六条门前“三包”的范围 (一)四周有围墙(围栏)的单位或个人,以临街围墙(围栏)为边长,以围墙(围栏)与相邻单位或个人的建筑物(构筑物)间隔中

点线为点,以点线为起点向街道旁边作直线,直线内为“三包”范围。临街门店以临街边为边长,以门店的门线为点,向街道旁边作直线,直线内为“三包”范围。 (二)无明显围墙(围栏)的单位或个人,以四周临边建筑物(构筑物)与相邻单位或个人建筑物(构筑物)间隔中点线为界。 第七条门前“三包”的内容与标准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单位(门店)门前(含花池)清扫保洁,保持单位(门店)门前(含花池)干净整洁;及时清除门前(含花池)杂物、废弃物和积水、积雪;室内设置垃圾容器,按时将垃圾投放在环卫流动垃圾车上;保持门前环卫设施完好整洁。 (二)包立面整洁:单位(门店)墙面、门窗、店堂牌匾和落地灯箱牢固、整洁、规范、美观;门前墙上、门上无“牛皮癣”。 (三)包市容秩序:无超门面经营,无违章占道经营;门前不乱搭建、乱悬挂、乱堆放、乱晾晒;不准将污水、垃圾倒入花池内,不准在人行道树上打钉挂、乱晒实物等。 第八条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必须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对责任区实行目标管理 第三章奖惩原则 第九条责任人应支持和接受县城镇管理局、爱卫办和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对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者,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人员有权制止、批评、教育,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将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县城镇管理局、爱卫办、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进行日

门前三包管理经验材料

门前三包管理经验材料 篇一:志愿服务工作交流材料 强化领导拓展平台 在服务群众中整体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发展 ——东兴街道志愿服务工作交流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我代东兴街道就志愿服务工作向大家做一简要汇报,不正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东兴街道志愿者服务中心自2011年6月成立以来,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和区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按照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舆论宣传,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开展品牌服务活动,通过内培外引,志愿者队伍和规模不断壮大。至今共建有辖区各级志愿者服务队伍36支,成立村(社

区)志愿者服务站14个,累计志愿者1520余名。初步形成了街道志愿者服务中心、社区志愿者服务站、辖区区级文明单位协调配合的覆盖广、立体式、多元型的志愿服务格局,使东兴街道志愿服务工作从机关干部为主体发展成辖区共同参与的群众性实践活动。较好地推动了街道志愿服务事业的新发展。我们的工作经验是: 一、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志愿服务机构建设 充分发挥志愿者群体的先锋作用,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敬业奉献、创先争优,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美化社区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组建了7支志愿者服务队伍。对支服务队伍都建立服务对象档案,掌握服务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参加各类服务活动的志愿服务者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

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二是注重软硬件的完善。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并按“六有一能”(即有场所、有标志、有队伍、有制度、有档案、有管理、能服务)的标准对14个村(社区)服务站进行规范化建设,完善志愿者工作站、青少年学习站、绿色网吧等,配备现代化办公设备。 对开展活动进行项目化管理,要求每项活动要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从制度上将志愿服务程序化,确保各项活动正常运转。凤凰社区志愿者服务站2014年被内江市评为先进服务站。 二、注重统筹整合,拓宽志愿服务平台 一是围绕街道重点中心工作聚力。积极组织发动各级志愿者参与到和谐社区创建、日常社区服务等工作当中,突出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在各类创建活动中加强了服务中心自身建设。二是内培外引,统筹整合辖区资源。依托街道辖区党政机关多、医院学校集中、

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健全和完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单位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市容环境秩序承担维护和管理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凡在本市市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红古区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各类开发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应当与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门前三包”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多方参与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

调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并统一规范“门前三包”责任书的格式和内容。 县(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和考评,按照统一格式印制“门前三包”责任书。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与辖区内的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公安、财政、环保、建设、交通运输、生态、文化旅游、卫生计生、食药、工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门前三包”包括以下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及时清扫、保持地面整洁、实行垃圾袋装化、容器密闭化管理,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定期清洗、粉刷、维护建(构)筑物、临街墙体、匾牌、橱窗、亮化灯饰等;制止和劝阻随地吐痰、乱扔瓜皮果核、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

“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一、“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的责任范围是全镇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及单位内部制度等形式,动员本村(居)的村民、居民和单位职工搞好住宅门前及厂、企、单位生产或办工场所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凡在本乡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须遵守“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义务。 二、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1、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严禁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在路边或倒入溪坑;生产废弃物有秩存放,集中处理,雨后铲泥,雪后扫雪,清除杂草。 2、包门前秩序。严禁门前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泼污水等,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3、包门前容貌。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门面、橱窗等整洁卫生,维护门前栏杆、垃圾箱、电杆、行道树等不受损坏,广告、宣传资料集中张贴,严禁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行为。 三、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定:所称“门前”系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农户的构筑物、建筑物的进出门,旁边道路、溪坑、围墙、栅栏。责任区划定为有毗邻单位(农户)的,从房基线至道路和溪沟中心线。无毗邻单位(农户)的,从房基线至整条道路和溪沟。

四、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县有关管理部门以及乡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的监督检查。 (二)确定专人并配备必要的工具,负责“门前三包”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无散落或者悬挂的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私搭乱建,无乱贴乱挂,绿地内无废弃物,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树木上无拴、钉、刻、划,绿化设施保持完好。 五、加强“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乡村镇建设管理站实行季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中,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治不彻底、卫生隐患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街道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办法

街道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办法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各村委会、街直各单位: 根据市、街“门前三包”工作要求,现将《2016年***街“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2016年***街“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市城管委《2016年***市“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要点》和街城管委“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全街“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市人民政府《***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为依据,坚持源头治理和长效管理的原则,不断优化“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体制机制,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检查督导。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签定率达到98%,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率达到85%,临街门点单位“门前三包”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包干净、包美化、包有序”制度基本落实。 二、工作内容 (一)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五进”活动 5月份,街城管办及驻街城管中队以《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实施3周年为契机,利用宣传栏、宣传车广泛宣传“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内容、职责及管理标准,组织开展“门前三包”责任制工

作“五进”(进门店、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向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发放宣传册、倡议书,开展形式多样的“门前三包”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门前三包”的参与率、知晓率。 (二)推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要求,街城管办会同街文明办,在“文明单位”评选时,增加“门前三包”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不得评为街级文明单位。各社区制定相应措施、办法,督促辖区单位带头履责,切实对其它临街单位起到表率作用。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街城管办建议监察部门对其单位负责人实施追责。 (三)加大“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执法处罚力度 1、街道办事处“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专班要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日巡查和登记制度,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行为的,应做到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当劝阻无效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2、结合第三方每次检查发现问题,驻街城管中队加大“门前三包”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依据《***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临街单位形成高压态势,从源头推进“门前三包”落实到位。 (四)建立“门前三包”管理协作工作机制。

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美丽源头·清洁乡村“门前三包”责任制 为加强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凡在本镇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须遵守“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义务。 一、“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的责任范围是全镇各行政村、街委、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街委、企事业单位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及单位内部制度等形式,动员本村或街道的村民、居民和单位职工搞好住宅门前及厂、企、单位生产或办工场所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二、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1、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严禁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在路边或倒入河流及国道两旁;生产废弃物分类收集,袋装入桶,有秩存放,定时定点放置,集中处理。。 2、包门前秩序。严禁门前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泼污水、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等,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3、包门前容貌。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门面、橱窗等整洁卫生,维护门前栏杆、垃圾箱、电杆、行道树等不受损坏,广告、宣传资料集中张贴,严禁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行为。 三、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定:所称“门前”系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农户的构筑物、建筑物的进出门,旁边道路、水沟、围墙、栅栏。责任区划定为有毗邻单位(农户)的,从房基线至道路和溪沟中心线。无毗邻单位(农户)的,从房基线至整条道路。 四、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县有关管理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的监督检查。 (二)确定专人并配备必要的工具,负责“门前三包”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无散落或者悬挂的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私搭乱建,无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无乱贴乱挂,绿地内无废弃物,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树木上无拴、钉、刻、划,绿化设施保持完好。 五、加强“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镇纪委组织村镇建设管理站及镇“美丽”办实行每周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中,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治不彻底、卫生隐患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制度 责任人:后勤主任 监督人:教学主任 日常执行人:门卫及清洁工 第一条为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充满生机的人居环境,按照创建文明社区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住户(一下统称“门前三包”责任人)在责任地段内,必须承担下列责任: (一)包环境卫生。责任人负责将经营或生活产生的垃圾投入在自备废弃物容器内,按规定的时间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内,生活和经营垃圾袋装、桶装后应放置在室内或环卫部门指定的收集点,禁止占用人行道或绿化带堆放垃圾;每日对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水污物等;制止乱倒乱泼、乱扔乱堆及随地吐痰等破坏环境卫生行为,发现及时向社区举报。 (二)包市容秩序。责任人负责清除责任区内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的乱张贴、乱牵挂、乱喷涂、乱写画等现象,做到责任区内无违章搭建构筑物、遮阳棚等,不擅自挖掘人行道,不乱停车辆,不违规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占道堆放物品)等有碍市容的行为,发现及时向社区举报。 (三)包美化绿化。责任人负责自身门前临街花台、花草树木的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绿地干净整洁;禁止在责任区树木上乱拴、乱挂、乱钉、乱刻、乱画;禁止破坏绿化设施或占用、污染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发现及时向社区举报。 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地段范围,纵向从责任人建筑物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场镇公共和公益设施,按照部门职能分工和产权权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门前三包”实行属地管理原则,镇人民政府分别与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在责任地段内,按《“门前三包”责任书》内容,承担和落实

关于《揭阳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关于《揭阳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送审稿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揭阳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纳入市政府2018年的制订规章计划。该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起草,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门前三包管理是维护城市正常运行的基础性工作,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水平有了大幅提升,城市容貌显著改善。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其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在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责任区绿化、卫生、和市容秩序管理等方面问题日趋突出,如我市市区历史欠账较多,市政配套设施较为落后,公园绿地少;市场化运作程度低,环卫设施投入不足、环卫保洁工作落实不到位;集贸市场少,城市绿化、净化、亮化工作十分欠缺等。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单纯依靠政府管理难以有效解决,依靠原有的运行模式已经不能适合现有的城市发展需要,必须以创新的方式,实行多元参与、共同治理,从单纯依靠政府的“单中心”管理,逐步过渡到上下互动、多维联动、合力推动的“多中心”治理,其中市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重要性越发凸显。 “门前三包”是城市治理多元参与的一种重要治理模式,也是推动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重要方式,但是我市旧版《门前三包管理办法》(2008年12月施行)已经过期,面对新形势,我市尚未从制度层面对“门前三包”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指引,进一步规范相应的管理工作,在推进“门

前三包”工作落实方面较为乏力。因此,制定《揭阳市市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二、制定《办法》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北京、上海、武汉、昆明、深圳、湛江等省内外多地已完成或正在出台“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极大推动“门前三包”管理规范化进程,也为揭阳“门前三包”管理出台规范性文件提供大量实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明确了个人和单位在维护市容秩序,履行卫生责任区保洁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国家和省也先后出台了多个关于垃圾管理、绿化条例等政策法规文件,进一步细化、分类市容卫生、绿化和秩序的责任和监督管理等内容,也为“门前三包”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提供相应法律政策依据。因此,本《办法》的制定符合上位法及目前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或政策的精神和要求。 综上所述,制定出台“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是可行的,也是合法的。 三、《办法》起草过程 2018年1月,市城管执法局着手开展《办法》的起草和调研工作。在认真梳理分析我市内外“门前三包”管理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7月中旬起草人员赴珠海市学习借鉴他市“门前三包”管理的先进经验。8月底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询18个市直相关部门、10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3个电信运营商的意见,并通过市执法局门户网站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9月下旬,赴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市、惠来县、揭西县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工作,详细了解我市各建制县(市、区)相关单位“门前三包”管理的有关情况及经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