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评审工作的通知-地反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评
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15〕2号)要求,在学校自评基础上,定于近期开展“十二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由省教育厅统筹、学校组织本校专家网上通讯评议,对153个参评学科实行同类学科分组互评。第1-3组评审省重点学科和省重点(培育)学科,其中第1组为人文与哲学社会科学类学科,共39个;第2组为理科与农林医类学科,共36个;第3组为工科类学科,共30个;第4组评审省重点建设学科,共48个。
二、评审内容
重点考核各学科正式立项以来,在平台建设、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四个方面的建设成效,以及学科建设模式和发展机制创新。
三、专家组成及主要任务
聘请“十二五”省重点学科带头人为参评专家,如学科带头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评的,经我厅审核同意,可委托本学科团队的其他主要成员参评。评审时间为11月10日至19日,共10天。
专家评审的主要任务为:
1.审阅本组除本学科之外的其他学科考核验收报告。
2.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对审核学科逐一打出评审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中的一种),提出对参评学科的意见和建议。评为“优秀”的学科数量不超过本组参评学科数的1/4,其余等级不设限额。
3.11月19日下午18:00前将《专家评审意见表》(Word 和PDF格式各一份)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jszhongdianxueke@https://www.360docs.net/doc/4a6489332.html,。
专家评审时要坚持标准,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评审质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审,超过规定限额或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专家评审意见表》将视为无效票。
四、学校组织工作
1.各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校专家评审工作,召开专家和联络员会议,学习文件,明确任务。
2.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学校与我厅的联系和具体工作。
3.负责评风评纪检查工作。
五、学校联络员任务
1.11月5日中午12:00前将学校专家名单和联络员信息回执(附件2)发送至jsyanjiusheng@https://www.360docs.net/doc/4a6489332.html,。
2.11月6~9日登陆“高校学科建设QQ群”下载考核验收有关材料,包括:《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二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评审工作的通知》、《“十二五”省重点学科考核验收报告》和《专家评审工作指南》(附件3)。
3.尽快将下载的评审材料转交本校专家,配合、提醒本校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并提交评审意见。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江苏教育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a6489332.html,)的“行政公文”栏目和“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a6489332.html,/)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联系人:邹燕、蔡华、赵继阳,联系电话:025-********、83335154、83335660。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4a6489332.html,/fg/detail20117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