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概念

一、什么是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一)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概念

所谓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就是各级各类形式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发展方向、内容和应达到的规格所提出的要求。概言之,就是职业教育的培育目标。从定义划分它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培养方向,也就是学生在未来社会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二是培养规格,即学生的素质和各方面的能力应达到的相应资质和水平。对于前者,因其是由社会的最终目标所决定的,所以没有太大的改变。更值得关注的是培养规格方面,因为培育规格的内容直接决定了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专业设置、教学体系等各个环节,决定着我们需要培养一个拥有怎样素质的人,而这恰恰也是职业教育的首要目标。

(二)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内容

人才规格是培养教学方针详细、客观的组织。我国职业教育规格方面的目标,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述。如早期职业教育家黄炎培先生认为:职业教育的目标,一是用于和个性之发展;二是准备个人谋生之准备;三是为个人服务社会之准备;四是为国家及世界促进生产力之准备。20世纪80年代,随着职业教育的重新规复,国家提倡培养生产、服务、建设、管理第一线工作的“应用性人才”或“实用性人才”、“专门人才”。 2002年国务院在《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文化基础教育、职业能力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一大批生产、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

具体说来,职业教育人才规格的目标包括知识、能力、素质等三大要素。

知识要点:包括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知识的一部分,有人提出,对职业教育的理论原则和目前的知识就够了。我认为这个提法是不够完善的。先不说这个提法是否合理,但它提到的“足够”这个词容易产生歧义。在实践中,不同层次的老师的理解会产生严重的误解和偏差。“足够”是很难把握其程度,很难以量化评估的词语。所以我不主张这一原则。职业教育,实现全面和可持续的人类发展,我们不能忽视人们专业理论和学习文化的基础知识。

能力因素:包含详细的职业岗位能力、专业基本能力、适用于全部职业的一般性职业能力也就是关键能力。其主要功能一般包括自我保健和自我约束,学习和发展,交流的能力和协作的能力,收集能力和处理信息,管理和完成任务,耐寒和抗挫折能力的能力,以及应急反应能力,批判性和创造性的能力。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否发展成一个“工具”人,而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劳动者。不仅要有生存的能力,还要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关注人发展和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

素质因素:包括道德和文化素质,敬业精神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我们的文化是使学生不仅要掌握学习知识和提高能力,而且还可以提升自我修养的精神。

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应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具有具备综合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他们应该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够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连接起来;具备基本的科学文化修养、继续学习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职业技术,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必要的创业能力;具备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本领。

(三)制定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依据

(1)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教育目的,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是用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法律、政策的形式颁布施行的。因此在实际教育工作中对具体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制定,必须首先依据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事业的大政方针。

(2)社会经济发展和趋势

产业结构的调整、职业变换周期的缩短、劳动组织形式的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经济形态的拓展等。不能否认职业教育所要培养的人最终是要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所以它必然要反映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完全关注经济发展需求而轻忽人的发展需要,只可使我们培养出的人才满足社会短促的要求,却无法应答其深远的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因此,这种观点似乎增强了社会经济的职业教育的现状,从长远来看,但最终会影响职业教育培养质量,职业教育弱化的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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