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学生守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学生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树立正确的理想和信念。

二、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不参加宗教活动和迷信活动。

三、热爱科学,树立科学无神论的思想,主动学习、勤思好问,合作探究,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四、珍爱生命,热爱生活,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增强社会责任感。

五、自尊自爱,自信自强,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六、积极参加劳动,珍惜劳动成果,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学习和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

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八、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各民族同学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学习。

九、诚实守信,实事求是,明辨是非,言行一致,善于反思,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十、热爱大自然,树立环保意识,爱护生活环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