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发挥投资的最大经济效益,实现低成本高效益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程项目审批与管理组织机构

一、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1、工程项目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成员: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供销公司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工程技术部、机动部、生产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供应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组

组长:董事长

成员: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工程技术部、机动部、生产部、预决算部、安全环保部、供应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及工程项目部经理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

二、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决

1、工程项目方案由工程技术部结合公司发展计划提出,经

总工

程师审查后,向工程项目评审领导小组提报工程方案,说明①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②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③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初步分析;④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的设想;⑤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⑥建设工期等。经工程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开展前期工作。

2、新建工程项目实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决策;技改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或项目方案决策。

3、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三、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或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工程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同意后,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四、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准备、工程建设、投料试车直至竣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五、工程项目的管理程序

1、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批准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和工程指挥部负责建设项目准备工作。组织建设项目设计或办理委托设计,并与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形成技术协议和合同文本,报董事长审批。

2、工程技术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项目设计过程中要及时与设计院设计人员沟通、交流。项目设计交付后及时组织工程技术、生产等相关人员会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达到设计要求后经工程建设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审查同意,董事长批准。

3、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由工程建设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对图

纸进行会审,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技术政策和现行技术标准、规范;

(2)、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审定工艺流程和物料平衡、动力平衡;

(4)、审定总平面布置;

(5)、审定主要设备选型、材料选用方案及清单

(6)、审定公用工程、辅助工程规模及内容,审查是否配套合理;

(7)、审定环境保护、HSE、消防等配置是否符合规范;(8)、核定工程量计算、定额费用、设备、材料价格水平,并审定总预算;

4、公司生产部派人参加施工图会审,开始着手组织生产准备工作。

5、施工图设计会审合格,经董事长批准后,预决算部负责编制工程预算,工程技术部开始组织工程项目施工。

6、工程所需设备和材料,由工程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设计文

件提

报采购计划经会签、按规定报批后,供应部采购。

7、工程建设项目建成,生产系统试运行前,工程技术部必须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查验签字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试车阶段的考核与标定由公司生产部组织,技术部、

工程技术部、机动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参加。

8、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方案由工程项目经理组织编制,公司总经理组织验收。

9、工程竣工验收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公司领导、生产部、

技术

部、预决算部、机动部、安全环保部、工程技术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参加。

10、工程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1、新建装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工程技术部对新建装

置按

下列流程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市场调查——编制市场调查报告——编制项目建议方案(项目建议书内容必须包括:原料来源、人员配备、投资额和回收期、利润、流动资金、建设期限等)——工程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评审通过报董事长审批——委托可研与设计——工程技术部指定项目负责人并组织实施。

2、技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要求。

(1)工程技术部编制技改项目可行性方案,内容必须包括:技

改必要性的详细说明;技改后达到效果说明;技改资金投入及建设工期说明等。

(2)工程技术、生产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讨论技改项目可行

性方案,通过后报董事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3)技改工程必须有设计文件或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

第三条工程计划统计管理

一、工程技术部根据经董事长批准的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公司年度新、改、扩建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程建设作业计划。

二、工程建设作业计划的编制依据。

1、项目已列入公司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2、工程建设总体部署已批复。

3、工程施工图审图已完成。

4、设备和器材的订、到货时间已确定。

5、施工现场已具备连续施工条件。

三、工程技术部负责新建项目年、月、周作业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建设项目月、年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四、工程建设作业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1、编制说明、预算投资、计划开竣工时间,本月计划工程进度、总体部署、控制点时间及承建单位。

2、项目建设计划要写明工程名称、主要工程量、详细时间安排。

五、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计划和统计的编报工作。工程项

目计划由工程技术部领导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实施。

六、工程技术部会同预决算部对施工项目月、周计划的完成率进行考核。

第三条施工准入管理

一、凡参加公司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实行建设项目施工准

制管理,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综合业绩等进行审核和推荐工作。

二、工程管理部门要建立施工单位在公司的施工业绩档案,

档案记载优秀者,在办理同类工程施工准入时优先办理建设项目施工准入证。

三、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下列情形者,除按合同规定处罚

外,

原则上不再办理下次建设项目施工准入。

1、合同工期因施工方原因拖延;

2、发生一次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工艺管线焊接一次合格率低于92%;

4、非标制造设备的焊接一次合格率低于95%;

5、施工原因造成工艺管线不清洁、有异物,影响投料试车和正常生产;

6、单位工程合格率达不到100%;

7、装置投料时静密封点泄露率大于0.05%;

四、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办理建设项目施工准入证。

第四条工程招投标管理

一、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和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5家。

三、招标范围: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含

改大修项目﹚原则上要进行招投标。

四、招标原则上按下列规定执行。

1、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

2、编制招标文件。

3、向取得施工准入证的单位发放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

4、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答疑。

5、编制标底。

6、制定评标、定标细则。

7、确定招标评委,组织招投标会议,进行评标,量化打分,

出名次。报公司审定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投标文件送达后,方可核定标底,并在开标前24小时内密封提交招标委员会。

六、施工招标中所形成的一切资料必须统一存档,包括法人

授权

委托书、施工准入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会纪要、中标通知书、标底、评标细则、评标得分表、招标结果表、招标会纪要等。

第五条工程合同管理。

一、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签订合同,实行合同化管理,合同采用国家规定的统一合同示范文本。

二、签订合同的程序及时间

1、工程建设项目先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谈判,拟订技术合同文本,交由董事长、总经理、财务副总、财务部长、预决算部长等共同组成商务谈判小组进行商务洽谈并形成合同,由工程技术部项目经理填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审批单经会签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对外签定合同。

2、招标工程。中标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招标文件到公司工程技术部拟签合同。

3、对于特殊专业或应急工程建设、小型工程建设,拟承建单位

在3个工作日内携工程委托单或预决算部审定的工程预算书按以上程序签定合同。

三、工程委托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

3、工期、开工和竣工时间,中间交接时间

4、技术条件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5、价格

6、违约责任

四、合同在审批过程中,可凭中标通知书和招标文本或工程委托

单办理施工手续,不得因合同未生效而影响施工进程。

五、各类施工合同公司留存八份,由工程技术部、财务资产

部、

预决算部、审计部、供应部、档案室留存。

第六条、开工报告管理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审核和报

批。二、工程技术部和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

三、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程建设总体部署或总体网络计划已经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

2、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已交付或工程量已确定,进度

能够满足连续施工需要。

3、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已经选定,施工合同已签订。

4、建设项目设备、器材计划与工程进度衔接,交货进度能够满足施工进度需要。

5、施工现场具备连续施工条件。

四、不按规定办理有效开工报告或开工手续,擅自开工的施工单位,一律不予补签施工合同和开工手续,不予支付工程款,并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处罚。

第七条、工程监理管理

一、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监理制。

二、选择监理单位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

三、建设监理的主要服务范围:施工招投标阶段至工程保修阶段。

四、监理服务的内容:工程费用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五、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建设监理进行资质审查、验证和综合业绩考核、认定,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

六、承建单位、设备制造单位必须接受公司委托监理人员的合法监理,及时准确地提供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未实行监理制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工程技术部、工程项目经理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八条:现场鉴证与施工方案管理

一、现场鉴证

1、对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而原有施工图中没有包括或图纸说明不详尽及在工程委托单规定工作内容之外又必须进行处理的工程内容和数量的增量或减量都要进行鉴证。

2、施工现场鉴证实行“联鉴证”,即由工程项目经理、预决算部代表和总工程师签字生效,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3、施工现场鉴证必须填制《现场鉴证联络单》

4、施工现场鉴证必须字迹清晰、名称准确。

二、施工方案根据现场作业条件确定,施工方案及用料计划经工程技术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款管理

一、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根据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预付款和实际

开工需要,施工单位申请,经工程项目经理和预决算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审核。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每月26日前由工程项目经理提报并经监理或现场管理人员、预决算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已完工程形象进度报表,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审查后,填报请款单报财务部;次月由财务部对公司资金平衡后,于16、26日将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支付。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原则上控制在合同总额的60%以内。

四、每月末财务部将实际支付情况反馈给工程技术部、工程项目经理和预决算部。

第十条工程物资管理与结算

一、凡在公司仓库领用物资材料的新、改、扩建项目,装置修理、土建、防腐保温等施工项目,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必须载明物资材料的成材率、利用率,项目中可替代使用旧材料的名称、数量,物资材料浪费、流失、毁损承担赔偿责任等条款。

二、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工程物资领用的审核、审批管理,根据施工进度需要核发物资材料,严禁施工现场物资积压。

三、财务部、仓库应分别按项目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进行工程物资材料领用的明细核算。

四、施工项目竣工,施工单位将领出的多余物资材料和边角余料退回仓库并办理退库手续后,由工程技术部项目经理、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财务部、预决算部、项目所在车间人员对项目所用物资材料进行核实、查验,形成物资材料查验记录。核实后由查验人员签字确认。

五、施工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财务部物资材料核算人员应根据施工项目物资材料领用汇总表,对照项目合同约定的物资材料成材率、使用率和项目物资材料查验记录,倒查核实施工项目

物资材料领用情况,并填制施工项目领用物资材料审核单(附物资材料查验记录),交预决算部审批复核后作为施工项目工程款的结算依据之一。

六、施工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机动部、财务部、车间应建立设备及附件台帐。

七、财务部办理施工项目工程款结算时,应根据经报批的施工项目领用物资材料审核单、经预决算部审核的工程结算书的和施工合同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

一、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做到有

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工程质量活动。

二、工程用设备、器材及材料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关

键设备、特殊材料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质量交流和认定,采购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并书面确认后才可使用。

三、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有关工程规范、标准施

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

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器材进行质量检验、复查、未经检验复查合格的物资不得使用。

六、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

程质量检查和记录,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程序作业。

七、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实行见证人制度,并送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八、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教育培训制度,专业施工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九、工程建设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工程质量管理职责。

1、工程建设项目工序质量验收必须有两个以上相关专业和现

场管理人员共同参加,并在工程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督。

3、跟踪施工质量,采取旁站监督方式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对检查合格的项目签字确认。

4、审查、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检验试验报告,质量验评报告和交工技术资料。

5、对采购的设备、器材和材料组织实施检验,未经检验确

认的不得使用。

十、预决算部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量和质量验收,并在工程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对工程量或质量有疑议或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处理的,不予审批工程进度款。

第十二条、安全与施工管理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规

定,

制定并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二、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服务安

全生

产合同”,并认真实施监督和考核。

三、凡参加公司建设项目的单位,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统一入厂安全培训,未经入厂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四、对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集中的工程,需在施工现场入

口和

明显位置悬挂“两牌一图”。“两牌”一是工程总体概况牌(参建单位、组织机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目标等)。二是工程总体网络计划牌;一图是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标明施工项目的详细位置、施工临时暂设料场、预制场、大型机具摆放位置、临时道路、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布置情况等。

五、施工作业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临

时设

施、施工机械、材料必须摆放整齐,挂牌标明,不得妨碍正常交通或侵占消防通道。并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设置施工标识牌。

六、进入施工工程现场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着

装并

配戴安全帽,在已试运或生产装置区内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2米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立体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网,严禁高投掷等野蛮作业。

七、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必须办理好各种施工作业票(动火

票、破土作业票、施工作业票、临时用电票、有限空间作业票等),严禁无票作业。施工现场不允许乱接动力电源。

八、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九、高空作业、地下作业、夜间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制定

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十、施工单位每日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认

时接用的动力电源处于安全状态,保证现场安全。

十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要保持安全、性能完好,机

动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场手续,并携带防火设施。

十二、施工现场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重要材料、设备部件、

专用工具等须设专用库房,设专人看管,用后及时归库,防止丢失。

十三、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不得使用非防爆工具拆装敲打,临时

用电设施或照明应符合电气防爆安全技术规程。

十四、进入有毒有害区域内施工作业,必须穿戴特种防护服装,

严禁违章指挥、冒险蛮干和违章作业,切实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五、重大、复杂的吊装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细的吊装方

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十六、公司主管领导、安全、消防、工程、技术等相关部门要加

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监管和质量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十七、严格工序管理,对于工序较多或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共同施

工同一单位工程时,要编制工序交接计划,上道工序作业未结束,施工现场未清理完毕,严禁下道工序施工单位进场作业。

十八、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滞后,施工单位必须在保

质保量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挽回工期,否则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管理

一、工程中间交接标志着工程施工安装的结束,它只是装置

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不解除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应负的责任。

二、工程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

2、工程质量初评合格;

3、工艺、动力管线试压,吹扫、清洗、严密性试验完;

4、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验,清扫完;

5、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

6、电气、仪表调试合格;

7、装置区临时设施已拆除,防腐保温基本完成;

8、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尾项处理完,其他

完项目责任已明确。

9、施工现场达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标准。

三、工程中间交接的主要内容:

1、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核实交接;

2、工程质量初评资料、有关调试记录、交审与验证资料;

3、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交接;

4、工程尾项清理及完成时间确认;

5、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

四、建设项目的中间验收由公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组负责

织设计、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

五、中间交接程序

1、召开项目中间交接会。

2、施工单位、技术部门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分别对工程建

设工

期、质量、投资和安全进行简要汇报。

3、参会人员和施工单位代表分别在中间交接记录上签字。

4、建设项目中间交接由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

工程技术部移交给生产单位开展试运行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

六、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设计施工图内容全部完成;

2、设计变更、现场鉴证内容全部完成;

3、交工技术文件整理、组卷完成;

4、具备交出使用或接收条件;

七、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具备验收条件后,由总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相关部门

人员进行预验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2、整改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预验收单,交总工程

师签

字确认后报公司组织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由公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组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并分别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竣工验收后,正式移交给生产单位使用。

八、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建设(包括辅助工程,公用设施)已按批准的设计

内容

建成,能够满足生产的需要,经投料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

2、工艺设备经连续72小时的生产考核、标定,主要经济技

指标和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

3、原料和产品储运、机、电、仪修理设施,备品配件和生

产操

作人员配备及规章制度适应生产的需要。

4、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按三同时建成投入使

用,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工程变更的类型 1.1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 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 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 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地质灾害,如岩溶、滑坡、采空区等,造成工程处理费用超过500万元的; 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 1.3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 2变更设计审批层次 2.1重大设计变更 本工程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经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审查意见后报交通运输部审批。

2.2较大设计变更 汕北大道项目公司根据本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查,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审查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2.3—般设计变更 (一)a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200?500万元(包括200万元)的,由建设公司对变更进行核实后转报省交通集团审批; (二)B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在50?200万元(包括50万元)的,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对变更进行审批; (三)C类:变更单位工程费用变化金额低于50万元或同一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累计低于50万元的,或处理地质灾害费用低于50万元的,由项目业主对变更进行审批。 (注:上述同一项目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变更是指同一项目中同一时间确定全线统一的变更,如软土地基处理、路面工程等)3设计变更建议的审查及报批 3.1工程设计变更建议可由项目参建各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建议提出后,监理人、业主对变更建议进行初审、确定变更类别,及时开展变更设计技术、经济论证工作。 3.2设计变更建议报批前分级审查 (一)重大、较大变更,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或授权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审查,省交通运输厅、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省交通集团、建设公司、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二)一般(A类)变更,原则上由汕头市中建汕北大道投资有限公司主持审查,设计、监理、承包人及有关专家参加; (三)一般(B类)变更,由汕北大道项目公司主持或授权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参加审查; (四)一般(C类)变更,由业主主持审查,设计或其代表、监理、承包人以及有关专家参加。 设计变更建议审查意见或会议纪要或专家咨询意见将作为上报设计变更建议和设计变更文件的依据。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大全.doc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大全1 管理制度目录 一、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7、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8、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9、技术总结制

度……………………………………………………… 10、试验管理制度……………………………………………………… 11、测量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干燥箱使用及注意事项…………………………………………… 14、振动台使用、维修规程…………………………………………… 15、标准养护箱使用、保养规程……………………………………… 16、压力机试验操作规程……………………………………………… 二、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样板先行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 5、质量评定制度……………………………………………………… 6、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7、质量优劣奖罚制度(49) 三、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四、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项目收发文件管理制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 1.1 一般规定 1.1.1风险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目标产生影响的 不确定因素。 1.1.2项目风险管理的目的是减小风险对项目实施过程 的影响,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它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和风险控制等工作过程。 1.1.3应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在工程实施中加强风险的控制。 1.1.4风险管理是承包人各层次管理人员的任务之一,应在项目组织中全面落实风险管理责任,建立风险管理体系, 1.2 项目风险识别 1.2.1项目风险识别是指确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可能 的风险,并将它们作为管理对象,不能有遗漏和疏忽。应在项目开始、进展评价及进行其他重大决策时进行项目风险识别工作。 1.2.2风险识别过程

收集数据或信息。包括项目环境数据资料、类似工1. 程的相关数据资料、设计与施工文件。风险确定时应利用过去项目的经验和历史资料。 2不确定性分析。可以从项目环境、项目范围、工程结构、项目行为主体、项目阶段、管理过程、项目目标等方面进行可能的项目风险。 3确定风险事件,并将风险归纳、整理,建立项目风险的结构体系。 4编制项目风险识别报告。风险识别报告通常包括已识别风险、潜在的项目风险、项目风险的征兆。 1.2.3风险识别方法 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或工具有:核查表法、列举法、项目结构分解识别法与风险因素识别法、因果分析图法、流程图法、问卷调查法、决策树法等。 1.3 项目风险评估 1.3.1风险评估包括如下内容: 1风险发生的概率,即发生可能性评价; 2风险事件对项目的影响评价,如风险发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评价; 3风险事件发生时间估计。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类项目,按照**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

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第七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应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进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行为,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变更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政府投资(含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工 程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工 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 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与费用的调整; (六)因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引起的变更; (七)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发生较大变动的变更。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 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应以书面或补充合同的形式签订,具体内容应与招 - 1 -

标文件、施工合同相一致,不得签订与主合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的补充合同。不得以工程变更名义,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中,遇暗沟、古墓、软基等地质实际 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及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工程变更增加额在 50 万元以上(不含 50 万元)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变更审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建设单位应在应急处理后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程序: (一)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 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 (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 位对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洽商,并由参与洽商各方代表在洽商记录上签字盖公章; (四)需要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的,应说明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专用章”方为有效。涉及重大设 计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变更洽商一致后,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 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 - 2 -

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某地市花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职责分工,构建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小组工作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根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年度目标推进计划,工程建设部及合同技术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拟定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名单,经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成立项目管理小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项目管理小组成员由工程建设部现场代表、合同技术部预算员(造价员)及技术员构成。并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管理小组组长,组长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小组不限于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于单一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自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至项目竣工结算为止,项目管理小组成员全过程跟踪管控。并接受本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的监督和领导。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项目管理小组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工作计划及管理目标,代表公司对该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全面管理,并接受公司年度考核。 (二)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三)定期向所在部门汇报小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按公司流程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签手续,下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工作指令,传达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司相关指示和精神。 (五)向项目管理小组成员通报及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计划、工作动态。 (六)化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掌握从业人员思想动态,及时报告并力所能及地做好思想稳定、规劝工作。发生不稳定性问题主动参与处置。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

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 (三)指挥部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 第三章经济签证管理 第五条经济签证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 第六条经济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 第七条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 第八条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 第九条经济签证条件 (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条经济签证手续 (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

云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管理办法

云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区域内,实施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企业)及对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的实施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是指具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企业,受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或者自行对建设工程实施管理的工程项目法人或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依据国家批准的项目文件、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委托的合同内容,对建设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的工作实施统一管理,负责对项目管理单位(企业)的具体审查;各州、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初审和批后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从业准则。 第二章项目管理单位的审查申报和受理 第六条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企业)应当向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行政审查,经审查通过的企业,可承担相应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行政审批。其原有的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本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以合并考核。 以上条件适用于具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能力的工程项目法人或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单位)。 (二)单位(企业)行政负责人(企业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 页脚内容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管理制度目录 一、技术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2、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 3、技术交底制度……………………………………………………… 4、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5、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6、技术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7、材料计划管理制度………………………………………………… 8、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9、技术总结制度……………………………………………………… 10、试验管理制度……………………………………………………… 11、测量管理制度……………………………………………………… 12、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3、干燥箱使用及注意事项…………………………………………… 14、振动台使用、维修规程…………………………………………… 15、标准养护箱使用、保养规程……………………………………… 16、压力机试验操作规程……………………………………………… 二、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样板先行制度……………………………………………………… 3、质量检查制度……………………………………………………… 4、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 5、质量评定制度……………………………………………………… 6、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7、质量优劣奖罚制度 (49) 三、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3、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四、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2、项目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3、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4、贯标资料管理规定………………………………………………… 5、竣工资料…………………………………………………………… 6、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五、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2、施工现场场容管理制度…………………………………………… 3、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4、现场环保、环卫制度……………………………………………… 5、施工现场检查、考核与奖惩制度……………………………… 6、作业层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五、进行工程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填写相应的工程变更资料及详细陈述工程变更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 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 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 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

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12、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节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1、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以及现场确认工作; 2、负责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的报批工作,负责协调重大工程变更的跟踪审计工作; 3、对本项目工程变更方案进行确认及费用增减进行审核,涉及变更权限应按贵安建投公司有关变更审批程序执行,重大工程变更如需要还须报原审批机关审定认可; 二、设计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提供工程变更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参加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进行现场签认; 3、对已下发的施工图中出现的差、错、碰、漏及时予以更正或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xxxxxxx工程项目部 管 理 制 度 xxx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项目部 xxxxx年xxx月xx日

一、参建各方工作制度: 为圆满的完成xxxx项目的建设任务,实现本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与投资目标,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经建设方、监理、施工单位研究,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本工作制度作为规范参与建设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相互工作关系的行为准则,使各方职责、权限及相关工作关系明确,各方应认真执行,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保证工程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最终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建设方:xxxx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方:xxxxxxx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方: xxxxxxx施工单位 1、开工前的有关工作 1.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以下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监理部审查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开工通知方可进行施工: ①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包括项目经理及项目副经理、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和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③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须按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执行。 ④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由施工单位盖章)。 ⑤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由施工单位盖章。 对于本条内容,按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求须进行专家论证的,由施工单位按具体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并提出专家组书面审查报告。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参加论证会,总监对施工单位根据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的专项方案审查签字后方可实施。 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针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的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的施工技术方案(具体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确定)。 ⑦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包括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施工单位用表:A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2.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A01)”,总监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记录。 1.3.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审核内容如下: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管理,维护公司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各方行为,保障公司及矿的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江铜集团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限额以上项目:是指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或总投资在20万元(含)以上非生产性项目。 (二)限额以下项目:除限额以上项目之外的项目(不含维修项目、成本性支出项目)。 (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是指由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与设备部组成的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与设备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建设工程主管副总经理。 (四)重大设计变更: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改变建筑地点、工艺方案、工艺流程以及设计需要的试验参数

等均应视为重大变更。 (五)工程建设活动: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 (六)建设用地:是指为工程建设所需建筑物、构筑物所提供占用的土地。 (七)重大合同指涉及以下合同,如与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冲突的,以合同管理规定为准。 1、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引进和转让; 2、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 3、生产材料、备件采购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未采用公司法律事务所制度或确认的标准合同范本或合同框架文本; 4、设备委外维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5、技术、服务、勘探开发合同(协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6、其它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7、其他根据公司有关会议或公司领导要求,需要审查的合同。 (八)垄断性行业:是指自来水、电力、公交、烟草、石油、天然气、电信、铁路运输和银行等行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建设活动 第四条工程管理与设备部为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2、文件管理制度 3、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4、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6、施工机械管理制度 7、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8、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管理制度 9、分包管理制度 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1、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管理制度 12、实验检验管理制度 13、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14、质量事故追究管理制度 15、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管理制度 16、质量信息和质量改进制度

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 1 总经理应确保对质量目标进行策划,以确保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以建筑安装管理体系的总要求。 2. 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等应根据自己的工作制定部门目标,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 3.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策划: a 按照质量标准建立、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新的项目成立时。 b 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公司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c 公司的资源配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 现有体系文件未能涵盖的特殊事项。 4. 总经理应确保对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资源加以识别和策划。策划的内容应包括: a 需达到的质量目标及相应质量管理过程,确保过程的输入、输出及活动,并做出相应规定; b 识别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建立的过程的资源配置; c 对实现总体质量目标、指标和阶段或局部的质量目标、指标进行定期评审的规定,重点应评审过程和活动的改进; d 根据评审结果寻找与质量目标、指标的差距,确保持续的改进,提高质量兼容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 e 策划的结果(包括变更)应形成文件,如安全管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等文件中。 5. 综合财务部应定期对各部门目标完成的情况进行检查。

建设工程管理条例(279号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279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就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单位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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