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民法

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2、民事法律行为主体成立的要件:a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c行为内容合法d行为形式合法

3、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4、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其他发生根据

5、债的消灭:因履行、抵消、提存、混同、免除、当事人死亡而消灭

6、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为职务发明,专利权属于该单位

7、诉讼时效的种类:a普通诉讼时效b短期诉讼时效c特殊诉讼时效

8、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限为2年

9、短期诉讼时效的期限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活毁损的

10、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拒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1、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为诉讼时效中断

12、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3、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4、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法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5、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物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16、建设用地义务包括:履约的义务、支付出让金的义务、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的义务、登记的义务

17、建设用地的权利:a对建设用地上的物享有所有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权c获得赔偿的权利d住宅用地期满续期的权利

建筑法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A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首席B已经取得所在规划区的规划许可证C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D已经确定施工企业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及技术资料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后果:A将被责令整改B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进行罚款(没有说必须罚款) C对于符合开工条件的不需要停工,也不可以罚款

3、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以下,300平米以内) B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C抢险救灾工程D临时性建筑E均用房屋建筑F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4、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对工程维护和管理

5、施工合同无效:A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B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资质的C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而没有招标的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违法分包界定如下:A 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B总承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部分工程

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C总包将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其他单位D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

7、当工程出现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时,建设单位可以根据总包合同向总包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分包单位不得拒绝

8、工程监理的依据:A法律法规B有关的技术标准C设计文件D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9、工程监理的内容:进度、质量、成本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的管理和沟通协调

10、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设计不合格,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院改正。做到独立监理、公正监理

招投标法

1、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2、必须招标的是:单项合同在200万以上、设备材料款估算在100万以上的、设计监理勘察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的、低于以上规定但合同总价在3000万以上的

3、下列情形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A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B属于利用扶贫资金行驶工代赈要使用农民工的C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的技术D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E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曾令整改,可以处1-5元罚款

5、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的的,给予警告,并处1-10万元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人或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套兑支票、银行汇票和现金支票,一般不得超过总价的2%,最高不超80万

7、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8、在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不得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如撤回投标文件,保证金被没收

9、联合投标体各方的责任:A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B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C不得重复投标D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E必须有代表合体的牵头人

10、投标人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抬高或者降低报价B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在招标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C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投标D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行为

11、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诉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更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B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C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D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E其他串通投标的行为

1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

13、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期前确定

14、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少于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

15、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16、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安全生产法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的经济保障措施:A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B抱枕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C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要的资金D保证工商社会保险所需要的资金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A组织保障措施B管理保障措施C经济保障措施D 技术保障措施

不满足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对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20万的罚款

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法律受刑事处罚或者撤销处分的,自刑法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配备合格安全生产人员的单位要限期改正,如不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处2万以下罚款

不符合安全设施管理设备的单位要限期改正,如不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处5万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请求赔偿权、活的劳动防护用品劝、活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劝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特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以上直接损失

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或50-100人重伤,或5000万-1亿直接损失较大事故:3-10人死亡,或10-50人重伤,或1000-5000万直接损失

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以下直接损失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特大、重大事故逐级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

安全监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重大、较大、一般事故政府部门应当在15日内作出批复,特大事故30日内批复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20万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50万罚款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200万罚款

发生特大事故的,处200-500万罚款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30%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40%罚款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60%罚款

发生特大事故的,处一年年收入80%罚款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预防为主

3、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送至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A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B拆除建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C拆除施工组织方案D堆放、清楚废弃物的措施

4、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处20-50万罚款:A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的B 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C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5、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工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停工的,监理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A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B土方开挖工程C模板工程D起重吊装工程E脚手架工程F拆除、爆破工程G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7、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费用由施工方承担,或按合同约定执行

8、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有产品合格证

9、施工单位使用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由总包、分包、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

10、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和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1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错做规程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C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2、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进行装修的责任,要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配件和的责任

13、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A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C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D有勘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E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14、勘查、设计文件内容需要做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

15、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A科学设计的责任B选择材料设备的责任C解释设计文件的责任D参与质量事故分析的责任

16、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A为产品质量负责的义务B确保标识规范的义务C确保包装质量合格的义务D其他禁止性义务

17、工程建设标准分类:A国家标准B行业标准C地方标准D企业标准

劳动法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协商解决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个月-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和无固定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有试用期

劳动合同的无效: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E以欺诈胁迫签订的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的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

纳税人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a停止侵害b排除妨碍c消除危险d返还财产e恢复原状f修理重做更换g赔偿损失h支付违约金i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处罚包括:a警告b罚款c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d责令停产停业e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f行政拘留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构成及其特征是:a犯罪客体b犯罪的客观方面c犯罪主体d犯罪的主观方面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合同法

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A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C有关政府行使政管权利的行政合同C劳动合同D政府间协议

合同的分类:A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B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C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D承诺合同与实践合同E要试合同与不要式合同F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G主合同与从合同

双务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结款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等

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

承诺合同例如:委托合同、勘查设计合同

工程建设合同即属于要试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撤回应在发生效力之前,要约撤销应实在产生法律效力之后

以下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工作

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是指行为人做出的邀请其他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如招标公告、拍卖公告、一般商业广告、寄送价目表、招股说明书等承诺超期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迟延到达要约人

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发出后,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无效合同的原因:A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F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导致合同变更与撤销的原因:A重大误解B显示公平C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D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

撤销权消灭:A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B当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件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承包人违反下列条件发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A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B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C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D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发包人违反下列条件承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A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B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C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A提供的设计有缺陷B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材料、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C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2019年二建《公路》考前必背知识点

2019 年二级《公路》考前必背知识点 P2:路基的干湿类型表示路基在最不利季节的干湿状态,划分为干燥、中湿、潮湿和过湿四类。原有公路路基的干湿类型,可以根据路基的分界相对含水量或分界稠度划分;新建公路路基的干湿类型,可用路基临界高度来判别。 3.(2)地面横坡为 1:5~1:2.5 时,原地面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 2m。 6.应将地基表层碾压密实。在一般土质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基底的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 90%;三、四级公路不应小于 85%。 路基的填料强度要求是按CBR 值确定,应通过取土试验确定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 P3:(8)土石路堤填料应符合: ①膨胀岩石、易溶性岩石等不宜直接用于路堤填筑,崩解性岩石和盐化岩石等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 ②天然土石混合填料中,中硬、硬质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的 2/3;石料为强风化石料或软 质石料时,其 CBR 值应符合规范的规定,石料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压实层厚。 P4:6.路堤填筑时,应从最低处起分层填筑,逐层压实;当原地面纵坡大于12%或横坡陡于 1:5 时,应按设计要求挖台阶,或设置坡度向内并大于4%、宽度大于 2m 的台阶。 表下2.当三、四级公路铺筑沥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其压实度应采用二级公路压实度标准。P6:1.路堤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满足孔隙率标准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 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2.路床施工前,应先修筑试验路段,确定能达到最大压实干密度的松铺厚度、压实机械型号及组合、压实速度及压实遍数、沉降差等参数。 5.边坡码砌与路基填筑宜基本同步进行。 8.孔隙率的检测应采用水袋法进行。 P7:四级施工台阶:在路基面以下 0.5m 为第1 级台阶,0.5~1.5m 为第2 级台阶,1.5~3m 为第3 级台阶,3m 以下为第4 级台阶。施工中填方和挖方作业面形成台阶状,台阶间距视具体情况和适应机械化作业而定,一般长度为 100m 左右。 P8:(7)填料由土石混合材料变化为其他填料时,土石混合材料最后一层的压实度应小于 300mm,该层填料最大粒径宜小于 150mm,压实后,该层表面应无孔洞。 混合式挖掘法为多层横向全宽挖掘法和通道挖掘法混合使用。 影响推土机作业效率的主要因素是切土和运土两个环节。 正铲挖掘机挖装作业灵活、回转速度快、工作效率高,特别适用于与运输车辆配合开挖土方路堑。正铲工作面的高度一般不应小于 1.5m。 P11:2.雨期填筑路堤 (1)填料应选用透水性好的碎(卵)石土、砂砾、石方碎渣和砂类土等。利用挖方土作填料,含水量符合要求,应随挖随填及时压实。 (3)路堤应分层填筑,路堤填筑的每一层表面应设2%~4%的排水横坡。 3.雨期开挖路堑 (2)挖方边坡不宜一次挖到设计坡面,应预留一定厚度的覆盖层,待雨期过后再修整到设计坡面。 (3)雨期开挖路堑,当挖至路床顶面以上 300~500mm 时应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好临时排水沟,待雨期 过后再施工。 (4)雨期开挖岩石路基,炮眼宜水平设置。 2.截水沟 截水沟应根据地形条件及汇水面积等进行设置。挖方路基的堑顶截水沟应设置在坡口 5m 以外;填方路基 上侧的路堤截水沟距填方坡脚的距离,应不小于 2m;截水沟应先施工,与其他排水设施应衔接平顺。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推荐)

2020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P2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P6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3.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金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 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P6~7?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②非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③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 P8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部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任务,则应由施工企业承担适约责任: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为被告提起诉讼。 P9 代理具有如下的法律特征:(一)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二)代理人一般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三)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四)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 代理人。(总结: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P10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P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 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法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P13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无权、有.效) P16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岀让或者划拨 等方式。国家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岀资、赠与或者抵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剰余期限o (2)应当 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P17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中清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 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合同白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 P18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1)债权主体的相对性:(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3) 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P20如施-匸噪声或者废水、废弃物排放等扰民,可能对工地附近的居民构成侵权。此时,居民是债权人,施工 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是债务人。 P20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019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2019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 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1 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二建法规必考知识点

. . .. . . 1 / 1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知识点 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 其常委会;(“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 (7)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等级 (1)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5)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 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 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 全国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知识点二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代理行为的设立 (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 (2)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 (3)委托代理的产生:授权委托书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1)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 2 / 11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 .专业. .

(完整版)全面二建法规记忆图口诀

二建法规记忆图口诀 法规考点记忆口诀 2Z201021 1. P1 宪法 --- -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口诀:自选国际(籍)组织〕 2(P2 民法-商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 〔口诀:民权合计(侵)公投〕 3. P2 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口诀:城管凭(评)复议许可处罚规建(局)〕 4. P2 经济法 -- 《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预算法》 )《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 〔口诀:统计土地财税,反对节约预审标准〕 5. P2 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 〔口诀:矿山安全劳动合同 (不适用于)病残人〕 2Z2010

6.P7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 . 依法成立 2 .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 .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 .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口诀:成立机构,有财产责任〕 7.P12委托代理终止: 满—代理期限届满 文—完—代理事务完成 小—消—被代理人取消代理 吃—辞—代理人辞去代理 四—死—代理人死亡 十—失—代理人丧失民事能力种—终—法人终止的〔口诀:满文小吃四十种(解释一下,用满文写的小吃种类有四十种)〕 8.P16 所有权 ----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口诀:益(好)处占用〕 9.

[一句话:抵押是买卖的前奏,可以买卖的就可以抵押;不能买卖的不能抵押] 10. P50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11.P47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柴静(拆迁进度)近视(资金落实)错(安全措施)涂(图纸)企(施工企业)划(规划许可 证)书(用地批准书 【口诀:柴静近视错涂企划书意思理解:小旋风柴进因为进视把企划书给涂错了】 12. P45-46 不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有---

2018二建工程法规考点汇总

2018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汇总无效合同的类型 无效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如清理、结算、仲裁条款)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期顺延 一、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形: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程序: (1)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2)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物权制度 物权的种类

法律特征:1.支配权2.绝对权3.财产权4.排他性 主要种类: 自物权——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他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变动效力: 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不登记需承担违约责任。 动产——动产自交付生效。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的效力层级基本原则 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2)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3)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规律】注意其制定主体,制定主体层级越高,效力越高。 法人与经理部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故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3.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单选题】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第一节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哪一部法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 二、法的形式 ,, 法 ----------------------法律 ,, 条例 -------------------法规 { 地方法规(带地名)行政法规} ,,规定 / 办法 -----------规章{部委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带地名)}三、法的制定机关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法规省、直辖市、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民族自治地方人大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建设部、国家发改委) 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市政府 四、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 五、法的横向冲突 统一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 机关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的 制定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不按新的也不按特别,谁制定谁裁决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 不同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机关常委会裁决 制定 A 部门规章与 B 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裁决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 第一章第二节法人制度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地位与作用和法律关系 (基本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单位也有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第一章第三节代理制度 一、代理: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实施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独立承担) 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是工具、跑腿的,没独立人格) 二、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最新二建法规必考知识点

二建法规必考知识点

1 / 11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核心知识点 知识点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 其常委会;(“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 (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7)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等级 (1)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5)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

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 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 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 全国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知识点二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代理行为的设立 (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 (2)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 (3)委托代理的产生:授权委托书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1)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相关考题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C )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 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2020二建法规考点必背复习资料(精华整理必过)

1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P5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P6: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和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法定代表人。 P7: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建设单位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P8: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在每个施工项目上必须有一个经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Pl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即无权代理〉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即表见代理)有效。(代理不当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谁承担,只要记住:一人有错一人承担:二人及以上有错,连带责任〉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这是一种被称为默示方式的特殊授权。就是说,法律行为的后果应由本人最担。 Pl5: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Pl 6: Cl)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2)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4)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P17:(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铸时发牛效力。纤依法登记,发牛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扑,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Pl 9: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也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民I]债的相对性。并且要理解债的发生依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Pl 9: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不当得利,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得利者应当将所得

二建法规实务管理考前重点知识点.doc

学习必备欢迎下载 二建法规、管理、实务考试记忆 重点总结 法规( 112 条): 1、发明专利权期限是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 年。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 2 年,身体受伤,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的 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失的,诉讼时效为 1 年,涉外诉讼 4 年。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诉讼才可以终止。5、留置权 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6、建设单位领取施 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 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7、勘察分综合(甲级),行业(甲乙丙 级),设计分综合(甲级),行业专业(甲乙丙丁级),监理分 综合(不分级)、事务(不分级)、专业级(甲乙2 丙 3)。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30 日内签订书面合同。9、招标人一般在 15 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 日。 10、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 合同金额的 10% 。1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合同后 5 个工作日 内,向未中标人退保证金。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少 5 个工作日。 1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要在投标文件提交前15 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20 天。 14、工程招标代理分为甲、乙( 1 亿)、暂定级(6000 万以下)。 15、从业人员超 300 人,应设专职安全员。16、特重大 30 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重伤, 1 亿元经济损失,罚200-500 万,重大 10-30 人死亡, 50-100 人重伤, 5000 万到 1 亿损失,罚 50- 200 万,较大 3-10 人死亡, 10-50 重伤, 1000 万-5000 万损失,罚 20-50 万,一般, 3 人以下, 10 人以下重伤, 1000 万以下损失,罚 10-20 万。 17、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于 1 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质量事故24 小时内报告。18、事故

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

2013二建法规考点归纳版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 法规葵花宝典题库考点归纳版 1. 甲某在施工单位担任项目经理,2008 年通过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初始注册。2009 年甲某又办理了机电安装专业的增项注册。则以下关于甲某的注册和执业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 A 其只能在本省范围 )。 A(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后被撤销注册B(在执业中实施商业贿赂受到行政处罚 C(超越执业范围执业被警告、处罚 D(弄虚作假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后被取消继续教育记录 E(为自己的执业活动进行辩解造成不良影响 参考答案:ABCD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B. 建筑法 C. 消防法 D. 劳动法 参考答案:B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4(2006)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 ) A.省人大常委会 B.省人民政府 C.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市人民政府 参考答案:A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

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 5.下列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最高的是( )。 A(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B(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C(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D(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参考答案:D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6(2010)根据《立法法》,( )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B(部门规章 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 E(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 参考答案:BD 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7.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 ) A、适用地方法规 B、适用部门规章 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D、由国务院裁决

最新二建法规知识点法规笔记精心整理

2017二建法规知识点法规笔记精心整理 (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办法”、“规定”) 精品文档

(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 (7)国际条约 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 2、法的效力等级。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3)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4)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人大与政府相互制约) 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备案和审查 精品文档

二建《法规》常见时间考点汇总

二建《法规》常见时间考点汇总 《工程法规》通常题点在数字或对时间进行描述的部分,需要抓住关键词来巧记。 0小时(立即) (1)对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这一侵权行为,引起纠纷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主管部门处理;专利主管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并记人不良信用记录,对社会公布。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停止排放,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按规定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5)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人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6)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

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7)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8)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10)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11)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12)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14)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 第一节 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哪一部法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 二、法的形式 ……法----------------------法律 ……条例-------------------法规{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带地名) } ……规定/办法-----------规章{部委规章(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带地名)} 三、法的制定机关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第一章 第二节 法人制度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地位与作用和法律关系 (基本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建设单位也有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第一章 第三节 代理制度 一、代理: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方实施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独立承担) 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是工具、跑腿的,没独立人格) 二、法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三、代理的分类 (一)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又称“意见代理”或“任意代理” (二)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三)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而发生的代理。 四、代理的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五、无权代理: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三种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已终止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追认,无权代理人不赔偿;不追认,则赔偿。(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 六、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有效。 第一章 第四节 物权制度 一、物权的种类 (一)所有权:1.占有权 2.使用权 3.收益权 4.处分权 (二)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三)担保物权 地役权 约定 可以不 相邻权 法定 不得不 二、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 物权效力,由《物权法》评价;合同效力,由《合同法》评价 物权效力与合同效力无关,一般情况下: (1)不动产物权:自登记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产生物权效力) (2)不动产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章 第五节 债权制度 一、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建设工程债产生的根据 (一)合同 (二)侵权 (三)无因管理:(损己利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四)不当得利:(损人利己)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2018二建管理考前必背知识点.pdf

二建项目管理必背知识点 2018/3/1 2Z101000 施工管理 2Z101010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1. 动态控制原理是项目目标控制的基本方法论。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P1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内涵: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 3. 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总集成者,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总组织者P2 4. 投资目标指的是项目的总投资目标进度目标指的是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也即项目交付 使用的时间目标如工厂建成可以投入生产道路建成可以通车办公楼可以启用旅馆可以 开业的时间目标等项目的质量目标不仅涉及施工的质量还包括设计质量材料质量设 备质量和影响项目运行或运营的环境质量等。P2 5. 决策阶段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P3 图。 6. 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设计的成本目标、设计的进度目标、设计的质量目标。 7.项目的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P4 8.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目标:项目的总投资目标、工程总承包方的成本目 标、项目的进度目标、项目的质量目标。P4 9. 施工总承包方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者和总组织者P5 10. 分包方不论是一般的分包方或由业主指定的分包方必须接受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 包管理方的工作指令服从其总体的项目管理如果施工总承包管理方面通过投标在平等条 件下竞标)获得一部分施工任务,则它也可以参与施工。P5 11. 由业主方选定的分包方应经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P6 12.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总价包干也不是“交钥匙”其核心是通过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P6 2Z101020 施工管理的组织 13. 影响一个系统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组织、人、方法与工具。P7 14. 组织结构模式反映一个组织系统中各子系统或各元素各工作部门或各管理人员之间 的指令关系 组织分工反映一个组织系统中各子系统或各要素的工作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 组织结构模式和组织分工都是一种相对静态的组织关系工作流程组织反映一个组织系统 中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一种动态关系P7 项目结构图是一个组织工具通过树状图的方式对一个项目的结构进行逐层分解以反映组 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任务P8 15. 一些居住建筑开发项目可根据建设的时间对项目的结构进行逐层分解如第一期工程 二期工程和第三期工程等而一些工业建设项目往往按其生产子系统的构成对项目的结构进行逐层分解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可有不同的项目结构的分解方法项目结构的分解应和 整个工程实施的部署相结合,并和将采用的合同结构相结合P10 16. 项目结构图和项目结构的编码是编制其他编码的基础。P12 17. 项目结构图、组织结构图、合同结构图的区别。P13 18. 在职能组织结构中,每一个工作部门可能得到其直接和非直接的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 指令它就会有多个矛盾的指令源。P14

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知识点

2017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相关考题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XX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 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XX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XX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②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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