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 论控股人如何保持控股权2

新三板挂牌 论控股人如何保持控股权2
新三板挂牌 论控股人如何保持控股权2

新三板挂牌论控股人如何保持控股权2 导语许多企业对控股权的保持问题比较关心,根据新三板挂牌的相关要求,结合

我市拟挂牌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普遍特点,现总结了以下6大方法及案例来供企业参考。

2、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行为,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大股东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公司的控制力。而且当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时,大股东此时采取定向增发能获得更多的股份,从未来减持的角度考虑也更为有利。对于新三板股本太少的公司,可以通过巧妙地运用定向增发,一方面实现对外融资功能,一方面保证大股东对企业的控股权。其中,下文的智华信案例将会为您带来精彩的解答。

【新三板案例】

新疆阳光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电通”)通过定向增发发行200万股,发行对象为阳光电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章健。发行前,章健持有480 万股,占比48.00%;发行后,章健持有680万股,占比56.67%。通过此次定向增发,章健进一步增加其持股比例并且超过了公司总股本的50%,从而加强其对

阳光电通的控制力。

智华信总股本为600万,任雪松、徐芳夫妻二人持有公司570万股(95.1%股权),公司计划融资840万元。如果按照直接融资,按公司最终7元/ 股的定增

价格,融资840万元需定增120万股,定增后夫妻二人持有公司股权稀释为79.16%。但是如果可以巧妙地运用定向增发,透过以下的改进方面,则可以同时实现对外融资功能以及保证大股东对企业的控股权。夫妻二人以1元价格向自己定增350万股,将公司股本扩充至950万股,此时二人持有公司股权变为96.84%。随后再以7元/股价格定增120万股融资840万元,采用此改进方案,公司在完成融资后,夫妻二人持有公司股权变为为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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